全文
總則
礦產資源是發展之基、生產之要,其開發利用與保護事關國家現代化建設全局。為充分體現礦產資源在經濟社會發展中的重要作用,更好地落實省級礦產資源總體規劃目標任務,統籌管理張掖市礦產勘查開發利用和保護,提高礦產資源對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的保障能力,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礦產資源法》等相關法律法規,《甘肅省礦產資源總體規劃(2021—2025年)》《張掖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十四五”規劃和2035年遠景目標綱要》和《甘肅省自然資源廳關於開展市縣級礦產資源規劃(2021—2025年)編制工作的通知》(甘資礦保發〔2020〕3號)要求,結合張掖市礦產資源勘查開發和經濟發展現狀,制定《張掖市礦產資源總體規劃(2021—2025年)》(以下簡稱《規劃》)。
《規劃》是我市落實國家礦產資源戰略、提高礦產資源管理水平的重要手段,是依法審批和監督管理礦產資源勘查、開發利用與保護活動的重要依據。涉及礦產資源調查、勘查、開發利用活動的相關行業規劃,應當與本《規劃》做好銜接。
《規劃》適用範圍為張掖市所轄區域。
《規劃》以2020年為基期,規劃期為2021—2025年,展望到2035年。
第一章 現狀與形勢
第一節 礦產資源概況及開發利用現狀
一、礦產資源概況
張掖市礦產資源種類多、分布廣泛,成礦地質條件優越,共發現各類礦產地233處,其中能源礦產地55處、黑色金屬28處、有色金屬21處、貴金屬5處、冶金輔助原料非金屬26處、化工原料非金屬7處、建材及其他非金屬91處;按儲量規模分:大型礦產地17處,中型礦產地21處,剩餘均為小型礦產地。已發現各類礦產64種,其中已查明資源儲量的43種(含亞礦種則為48種)。鐵、鎢、鉬、芒硝、螢石、灰岩、凹凸棒石粘土等資源儲量居全省之首。其中鐵、鎢、鉬、灰岩、凹凸棒石粘土資源儲量占全省80%以上(其中鐵資源儲量占全省93%以上,鎢資源儲量占全省99%以上、鉬資源儲量占全省87%以上,灰岩資源儲量占全省90%以上,凹凸棒石粘土資源儲量占全省87%以上)。
全市礦產資源分布相對集中。鐵、鎢、鉬、熔劑用灰岩主要集中於肅南裕固族自治縣;芒硝、螢石主要集中於高台縣;凹凸棒石粘土主要集中於臨澤縣;煤炭、白雲岩、建築用石料主要集中於山丹縣。全市主要礦產資源優勢明顯,已查明礦產資源儲量在全省占比較高,資源開發利用價值潛力較大。
二、開發利用現狀
全市已設探礦權60個。按勘查礦種分,能源礦產探礦權9個、黑色金屬探礦權9個、有色金屬探礦權28個、貴金屬探礦權8個、冶金輔助原料非金屬探礦權2個、建材及其他非金屬探礦權3個、水氣礦產探礦權1個,涉及煤、地熱、鐵、銅、鉛、鎢、金、冶金用石英岩、其他粘土、凹凸棒石粘土、礦泉水等11種礦產。按現有勘查工作程度分,達到普查的22個、達到詳查的33個、達到勘探的5個。
截止2020年底,全市已開發利用的礦種有煤、鐵、錳、銅、鉛、鋅、岩金、銀、鎢、鉬、螢石、芒硝、重晶石、滑石、石膏、蛇紋岩、石灰岩、白雲岩、石英岩、花崗岩、凹凸棒石粘土、礦泉水等29種,占全市已發現礦產的45.31%。其中,能源礦產1種,黑色金屬礦產2種,有色金屬礦產4種,貴金屬礦產1種,冶金輔助原料非金屬礦產4種,化工原料非金屬礦產2種,建材及其它非金屬礦產14種,水氣礦產1種。礦產資源開發為全市煤炭、冶金、化工、建材、電力等工業的發展提供了原料支撐。
全市已有礦山127個,按礦山開採規模分,大型礦山6個,中型礦山7個,小型礦山114個,大中型礦山占全市已有礦山的10.24%。按礦山開採礦產類別分,能源礦產礦山5個、黑色金屬礦產礦山12個、有色金屬礦產礦山7個、貴金屬礦產礦山1個、冶金輔助原料非金屬礦產礦山18個、化工原料非金屬礦產礦山10個、建材及其它非金屬礦產礦山73個、水氣礦產礦山1個。
三、上輪規劃實施成效
《張掖市礦產資源總體規劃(2016—2020年)》實施期間,全市積極有序推進礦產資源調查評價與勘查、開發利用與保護、礦山地質環境保護與治理恢復、綠色礦山建設以及礦政管理等工作,為規劃目標的實現奠定了堅實基礎,並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基本完成了目標任務。對加快全市礦產資源勘查、開發利用與保護,改善礦山地質環境狀況,加快綠色礦山建設,規範礦產資源管理,科學設定礦業權,巨觀調控礦業經濟,促進全市社會經濟可持續發展等方面發揮了重要作用。
——基礎地質調查評價與礦產勘查有序推進。積極開展1∶5萬區域地質調查、1∶5萬礦產遠景調查,地質資料得到更新,基礎地質研究程度明顯提高,為重要礦產資源勘查奠定基礎;部署完成高台—臨澤非金屬礦調查評價,新發現礦產地2處,超額完成了煤、鐵、銅的新增查明資源儲量指標,資源保障能力顯著提高。
——礦業經濟持續發展。隨著張掖市經濟開發區及各類產業園區的發展壯大,礦業經濟效益凸顯。2020年,全市固體礦產開採總量2052萬噸,實現礦業總產值42.55億,其中採礦業產值15.06億元,礦產品加工製造業產值27.49億元,占全市生產總產值467.05億元的9.11%,礦產資源在本市經濟社會發展中仍處於重要地位。
——資源開發利用布局進一步最佳化。積極開展礦產資源領域專項整治等行動,持續整頓規範礦產資源開發秩序,依法關閉生產規模小、安全條件差、涉及自然保護區的礦山。各類礦業權由2015年的242個減少到187個,減少22.73%,其中探礦權由2015年的129個減少到60個,採礦權由2015年的113個增加到127個。鼓勵大中型礦山企業發展,大中型以上礦山比例提高到10.24%。
——資源節約與綜合利用水平得到提高。以大中型礦山為重點,全面促進礦山企業按照批准的礦山設計和礦產資源開發利用方案,合理開發利用礦產資源,除鎢礦、錳鐵礦回採率指標不達標外,其餘礦產三率均在國家規定指標之上。全市“三率”水平達標率為98.43%,節約、集約、保護、高效利用資源的模式正在形成。
——礦業綠色轉型初見成效。堅持“政府引導、政策扶持、企業主體、標準規範、示範引領、機制創新、嚴格監管”工作原則,全面推動我市綠色勘查、綠色礦山建設,礦業綠色轉型已初見成效。建成國家級綠色礦山2個,建成省級綠色礦山1個。
——礦山地質環境恢復治理項目有序推進。全市不斷加強礦山地質環境保護工作,積極爭取籌措資金,通過“祁連山黑河流域山水林田湖草生態保護修復工程試點——南部水源涵養及林草植被恢復工程”開展了歷史遺留礦山地質環境治理恢復工作。投資1.86億元實施了礦山生態環境恢復治理工程及尾礦庫綜合治理工程,共完成458處礦山地質環境治理恢復任務,治理尾礦庫1處,治理面積1707公頃,土地復墾面積47.27公頃。很大程度上改善了礦山地質環境條件,預防了遺留礦山地質災害的發生,保護了人民生命財產安全,取得了很好的經濟、環境和社會效益。
——礦政管理改革穩步推進。推進行政審批制度和“放管服”改革,最佳化辦理流程,提升行政效能;強化儲量動態監測和“三率”考核,建立健全開發準入制度,完善礦業權協查機制,規範礦業權評估管理,及時開展勘查開採公示;加強礦山地質環境恢復治理的源頭控制、過程監管和責任追究,嚴格落實了礦山地質環境治理恢復基金制度;推進綠色礦山建設,促進礦業綠色轉型升級;嚴格礦產衛片檢查,落實動態巡查工作機制,礦業秩序持續好轉。
第二節 形勢與要求
“十四五”是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實現第一個百年奮鬥目標之後,乘勢而上開啟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新征程,面向第二個百年奮鬥目標進軍的第一個五年,經濟發展已由高速增長階段向高質量發展階段轉變。我市作為西北重要的生態安全螢幕障,經濟社會全面綠色轉型,礦業高質量發展面臨新的形勢和新的要求。
一、面臨形勢
“十四五”時期緊抓 “一帶一路”建設、推動西部大開發形成新格局、黃河流域生態保護和高質量發展等重大戰略機遇,貫徹市委市政府“一屏四城五區”發展思路,堅持“穩中求進”總基調,堅定不移走轉型升級之路,經濟發展方式由粗放開發利用向綠色低碳轉變,新型工業化、信息化、城鎮化和農業現代化同步發展,培育發展新興產業。隨著礦業經濟的復甦,借西部大開發及基礎設施建設快速推進的勢頭,努力形成礦產資源勘查開發與生態環境和諧發展的現代化建設新格局。
國家加快壯大新能源、新材料、高端裝備、綠色環保等新興產業,對煤、鐵、錳、鎢、鉬、鈷、螢石等深加工產業快速發展帶來新機遇;另外,隨著我市礦產品精深加工園區發展壯大,矽質原料、凹凸棒石粘土等優勢產業孕育著巨大發展潛能。
我市面臨重大戰略機遇的同時也面臨一些困難與挑戰。
重要礦產資源供需矛盾依然突出。張掖市優勢礦產鐵、鎢、鉬、芒硝、螢石、凹凸棒石粘土、水泥用石灰岩等保障程度較高,但隨著資源量的不斷減少,將難以滿足長遠需求,富鐵、富銅、煤炭等主要礦產資源短缺,非金屬礦產勘查開發水平較低,資源優勢未完全轉化成經濟效益。貧礦及難選礦多、富礦少,供需形勢依然十分嚴峻。
開發利用總體結構仍需最佳化。全市持證礦山127家,大、中、小型礦山比例為4.72∶5.51∶89.76,大中型礦山占比10.24%,小型礦山數量依然偏多。其中砂石土類礦山占礦山總數的39.37%,規模化、集約化程度依然偏低。
礦業高質量發展任重道遠。礦產資源開發利用技術參差不齊,小型礦山生產工藝較為落後,礦產品以中低端為主,深加工能力亟待加強,低品位、共伴生、難選冶礦產綜合利用水平仍需提高,支撐礦業高質量發展的中堅力量不足;企業對綠色礦山建設認識不夠,獎勵約束制度有待完善,資源配置、財稅和金融等優惠政策難以落地,與構建生態文明體系、促進綠色轉型升級的要求仍有差距。
礦山地質環境保護與治理恢復工作仍需加強。通過“山水林田湖草生態保護修復工程試點工程”的實施,全市部分歷史遺留礦山環境得到了有效的治理,但後續恢復治理工作由於資金缺口較大,歷史遺留礦山地質環境恢復治理還需進一步加強。
二、發展要求
礦產資源新形勢要求進一步提高礦產資源保障能力。面對嚴峻的礦產資源供需形勢,迫切需要加快推進礦產資源勘查開發力度,充分利用優勢礦產資源,建立穩定平衡的資源供應體系,提高礦產資源保障能力。
高質量發展要求加快轉變礦產資源開發利用方式。黨的十九大把生態文明建設提到了新的高度。全市需要把環境保護放在首位,樹立新發展理念,加快礦業綠色轉型,轉變資源開發利用方式,進一步調整和最佳化開發利用布局。積極推進礦業結構調整和轉型升級,通過科技創新提高礦山智慧型化水平,促進礦產資源利用的可持續發展。
全面深化改革要求加快完善礦產資源管理體制機制。“十四五”期間,國家把創新發展、深化改革作為經濟社會發展、釋放發展動力和活力的重要舉措。隨著“放管服”改革的深入,資源配置市場化程度不斷提高,資源開發經濟調節和利益分配機制更趨合理,全面深化改革和加快礦產資源管理體制機制創新要求瞄準礦產資源管理短板,立足效能提升,服務改革發展,提高礦產資源巨觀管理能力和服務水平,落實礦業市場競爭機制,充分激發市場活力,加強礦業領域誠信體系建設,構建礦產資源管理新體制新機制,實現礦產資源管理方式轉變。
第二章 指導思想和規劃目標
第一節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落實十九大和十九屆歷次全會精神,統籌推進“五位一體”總體布局,協調推進“四個全面”戰略布局,全面貫徹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深入落實習近平總書記對甘肅重要講話和指示精神,立足新發展階段,貫徹新發展理念,融入新發展格局,緊扣國家生態安全、能源資源安全兩個大局,落實新時期西部大開發戰略、黃河流域生態保護和高質量發展戰略,以推動高質量發展為主題,以深化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為主線,以改革創新為根本動力,以提高礦產資源安全保障能力為目標,統籌發展與安全,發揮礦產資源優勢,加強礦產資源調查評價與勘查,提升資源保護與開發利用水平,加快礦業綠色低碳轉型升級,推進礦產資源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建設,為建設幸福美麗新張掖提供可靠的資源保障。
第二節 基本原則
資源統籌開發,保障資源安全。以經濟社會發展需求為導向,全面統籌和綜合考慮區域資源環境承載力,聚焦重點區域和重點礦種,以戰略性礦產為重點,體現我市非金屬資源優勢和特色,實施找礦突破行動,增加可利用資源儲量,加強資源保護與合理開發利用,最佳化完善礦產資源產業鏈、供應鏈,提升礦產資源服務保障水平,提高礦產資源供給質量,推動礦業強基增效,全力提高能源資源安全保障能力。
生態保護優先,綠色低碳發展。堅持把生態環境保護作為基礎性、底線性任務,嚴守自然生態安全邊界,築牢生態安全螢幕障,強化礦山生態保護修復。積極推進綠色勘查與綠色礦山建設,促進資源勘查開發與生態保護協調發展。
全面節約集約,資源循環利用。堅持資源節約集約、綜合利用,強化礦業科技創新,引導礦山技術設備轉型升級,加強“三廢”綜合利用和尾礦有價元素梯度回收,發展礦產品精深加工,切實提高“三率”水平,推進資源利用方式根本轉變,努力構建綠色低碳、高質量發展的礦業新格局。
最佳化布局結構,促進協調發展。突出重點區域、重點礦種重點布局,最佳化礦產資源開發利用結構,轉變資源開發利用方式,提升資源開發利用效率,堅持資源開發與環境承載力相匹配,推進資源開發與區域經濟發展、產業轉型升級、資源環境保護、城鎮體系建設等協調發展。
全面深化改革,激發市場活力。全面貫徹新發展理念,持續深化“放管服”改革,充分發揮市場配置資源的決定性作用和更好發揮政府巨觀調控作用。全面推行礦業權競爭性出讓,激發市場活力,準確掌握礦產資源供需形勢,努力形成統一、規範、有序、公平、開放的礦業權市場環境。
第三節 規劃目標
一、2025年規劃目標
至2025年,基本形成布局合理、開發有序、生態友好、管控有效、保障有力的礦產資源勘查開發新局面,礦業高質量發展邁上新台階。
(一)礦產資源勘查取得新進展。圍繞祁連山、龍首山等重要成礦帶,以煤、地熱、鐵、銅、鎢、鈷、金、螢石、石墨、石英岩、石灰岩、凹凸棒石粘土、礦泉水等為主,開展緊缺戰略性礦產及我市優勢礦種的調查評價與勘查力度,新發現1—2處大中型礦產地。加大重點勘查區找礦力度,大力開展老礦山接替資源勘查,增加礦山後備資源儲量,資源保障能力不斷提高。
(二)礦產資源供應能力持續提高。至2025年,全市主要固體礦產開採礦石總量達到3000萬噸左右,礦業總產值力爭達到149億元以上,緊缺礦產產量穩步提高,優勢礦產資源供給結構和供給質量持續最佳化。促進平山湖煤炭等6個重點開採區礦產資源規模開發利用。
(三)礦產資源開發利用結構進一步最佳化。全市礦山總數控制在201個以內,嚴格執行最低開採規模準入,合理控制小型礦山數量,礦山規模化、集約化程度明顯提高,資源開發利用結構明顯最佳化,大中型礦山比例提高至25%以上。
(四)礦產資源開發“三率”水平顯著提高。積極推廣、套用新理論、新技術、新方法,嚴格執行礦產資源開發開採回採率、選礦回收率、綜合利用率考核標準,不斷提高礦產資源開發利用的技術水平與效率,大力加強資源節約與綜合利用。
(五)礦業轉型升級與綠色發展穩步推進。全面整頓規範礦產資源開發秩序,推進資源整合,最佳化資源配置,大力延伸礦業產業鏈,加快礦產品精深加工,引導和支持生產要素聚集,促進整體開採,實現規模開發和集約利用。新建礦山嚴格按照綠色礦山建設標準進行規劃、設計、建設和運營管理;生產礦山加快綠色升級改造,逐步達到綠色礦山建設標準。礦區生態環境明顯好轉,基本實現礦產資源勘查開發與生態環境協調發展。
(六)礦山環境恢復治理機制更加健全。建立健全礦山地質環境保護與恢復治理體系,強化監管執法力度,基本消除亂采濫挖、亂堆亂放、破壞生態環境等不良現象;全面落實礦山環境治理恢復基金制度,完善經費使用的監督管理機制,明確責任主體和要求;積極申請財政資金對歷史遺留礦山環境進行恢復治理,致力守牢西部生態安全螢幕障。
(七)礦產資源管理能力與水平進一步提升。健全完善礦業權出讓管理制度,加強礦業權交易市場誠信體系建設。落實礦產資源資產產權和統一確權登記制度,逐步實現對探明儲量的礦產資源確權登記全覆蓋;進一步推進“放管服”改革,精簡辦事程式,提高服務水平,搭建集礦產資源開發利用與保護監督於一體的管理平台,實現市、縣、礦山三級數據聯通,進一步提升礦產資源信息化管理水平。
二、2035年展望目標
基礎地質調查、礦產資源調查評價和勘查工作不斷加強,主要礦產資源儲量持續增加,礦產資源安全保障能力穩定提升。礦產資源節約集約利用程度大幅提高,高附加值產業鏈逐步完善,礦產資源結構布局穩定成型,礦業高質量發展與經濟社會發展協調一致。全市礦山達到綠色礦山建設標準要求,礦山生態環境得到有效保護,礦產資源勘查開發與生態環境保護高度融合、協調,綠色礦業發展新格局基本形成。礦產資源管理制度更趨完善,綠色、安全、創新、協調的礦產資源保障體系基本建立。
第三章規劃布局
聚焦重點區域、重點礦種,著力構建“定位清晰、管控有力” 的規劃分區體系,推進各區域協調發展。加強戰略性和優勢礦產勘查開發,促進資源優勢轉化為經濟優勢。持續推進能源資源基地建設,最佳化資源配置,加強戰略性礦產資源保護與儲備,進一步提高資源安全保障能力,依託骨幹企業延伸產業鏈條,將張掖市建設成西部重要礦業經濟和綠色生態產業協調發展區,實現資源勘查開發與生態環境保護相協調,與區域發展相適應,與產業發展相融合。
第一節 戰略性礦產安全保障布局
以保障國家能源資源安全為目標,對戰略性礦產在空間布局、勘查開發方向、準入門檻、總量調控、結構調整等方面加強引導,提高資源安全供應能力和開發利用水平,保障資源穩定供應。
加強能源資源基地建設。落實肅南鏡鐵山—小柳溝鐵鎢資源基地1個。國家能源資源基地建設,在生產力布局、基礎設施建設、資源配置、項目安排及相關產業政策方面給予重點支持和保障,開採總量調控指標優先向資源基地內礦山企業配置,提升基地內礦產資源規模化開發程度和產業集聚效應,形成保障國家能源資源安全供應的重要戰略核心區域。
基地內現有大型鐵礦、鎢(鉬)礦及多處小型鐵、銅礦山,區內保有鐵資源量4.37億噸、鎢WO3 12.46萬噸、銅24.10萬噸。以小柳溝鎢礦、鏡鐵山鐵礦等重點礦區為依託,利用小柳溝鎢鉬礦資源優勢,在現有生產鎢精粉低級產品的基礎上,積極推進延伸產業鏈條,生產仲鎢酸銨、鎢絲、碳化鎢粉、硬質合金,鉬酸銨、鉬條、鉬塊等中高端產品;利用優質鐵礦資源,積極推進鐵礦企業擴能提升改建工程,通過採礦、選礦、初加工形成初級產品進一步提高基地內礦產品深加工技術水平,延伸產業鏈,完善上下游產業系統,以精細化、專業化、功能化為方向,培育龍頭企業和產業集群。引導礦山企業引進高新技術向數位化、智慧型化礦山發展,逐步建成國家重要的鐵鎢多金屬資源開發加工基地。
第二節勘查開採重點工作布局
一、礦產資源重點勘查布局
持續穩定推進礦產勘查工作,實現找礦突破,落實高台七壩泉銅鐵螢石礦、山丹縣木頭溝鈷礦、山丹—永昌煤田外圍煤炭、肅南小柳溝鎢鉬鐵銅重點勘查區等4個省級重點勘查區;為滿足礦產品市場前景、社會經濟發展對礦產資源的巨觀需求,實現資源供需平衡,劃定肅南縣清泉河一帶粘土類礦產及石灰岩、甘州區平山湖一帶天然石英砂、張掖—民樂盆地地熱資源等市級重點勘查區3個。省級重點勘查區內以國家、省地質勘查基金項目優先;市級重點勘查區內以市、縣財政項目優先,鼓勵和引導社會各方資金參與勘查,鼓勵礦山企業開展接替資源勘查,全面推進綠色勘查、綜合勘查、綜合評價,力爭實現找礦重大突破,期望形成具有一定規模的大中型勘查開發基地。
二、礦產資源重點開採布局
為促進重點開採區和大中型礦產地的規模開採、集約利用和有序開發,建成一批大中型礦產資源開發基地,形成保障礦產資源穩定供給的區域,提高重點礦產對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的保障能力,落實張掖市平山湖煤炭、山丹縣東水泉煤炭、高台縣螢石礦等3個省級重點開採區,劃定3個市級重點開採區。引導項目資金等要素向重點開採區投入,促進增儲上產。加強監督管理,區內其他礦種礦業權設定不得影響主要礦種的勘查開採,推進礦產資源規模開採、有序開發和節約集約利用,推動大中型現代化礦山建設。
第三節 礦產資源產業重點發展區域布局
按照“統籌規劃、突出重點、合理布局、規模開採、集約利用”的原則,充分發揮資源優勢,促進礦產資源開發合理布局,推動礦產資源開發與區域社會經濟協調發展,引導礦山企業向重點發展區域集聚。以“十四五”期間張掖市重點打造百億元新型材料產業體系為依託,規劃礦產資源產業重點發展區域3個。
臨澤縣板橋凹凸棒石粘土礦產資源產業重點發展區。以張掖市打造西部凹凸棒石產業基地為契機,確定臨澤縣板橋鎮正北山一帶為凹凸棒石粘土礦產資源重點發展區。區內凹凸棒石粘土礦已查明備案控制+推斷資源量2.99億噸,且伴生石膏等。立足凹凸棒石粘土礦資源優勢,加快凹凸棒石粘土產業園基礎設施建設,積極爭創國家級凹凸棒石粘土重點實驗室。重點聚焦有機肥、高性能保水劑、無毒顏料、功能塗料、醫藥中間體、污染修復材料、裝飾材料、功能陶瓷、食品添加劑、日化彩妝等現代農業、工業、生態環保、建築、服務業等領域;支持凹凸棒石粘土栽培基質、提純轉白、脫色劑等研發生產,著力打造凹凸棒石產、學、研、用產業鏈生態圈,有效促進凹凸棒石粘土資源高值化利用,產業高質量發展,打造“西部凹凸之都”。
高台縣鹽池芒硝礦產資源產業重點發展區。以高台羅城一帶芒硝礦資源為重點,有序推進鹽硝化工園建設。該區域芒硝儲量3000萬噸,占全省芒硝儲量的一半以上,原鹽儲量1168萬噸,為全省最大的產鹽基地,鹽池工業園依託豐富的鹽硝礦產資源,逐步形成以鹽硝化工為主導產業的化工園區。
張掖—民樂盆地地熱資源產業重點發展區。發揮我市地熱資源優勢,大力推進清潔能源的開發利用。依託地熱資源的綠色、低碳、環保優勢,建設以甘州區、民樂縣、臨澤縣為主體的清潔能源重點發展區。優選有利開採地段,加快構建綠色高效資源開發模式,加強地熱資源開發利用和尾水回灌關鍵技術研究,建立地熱資源動態監測體系,建立地熱實驗室,開展開採適宜性評價。加快形成部門聯動協調機制,創建地熱資源開發利用審批綠色通道,推進地熱資源開發利用示範區建設,加快構建綠色低碳產業體系,全力創建“零碳”城市。
充分發揮礦產資源產業重點發展區域對區域經濟輻射帶動和對全市經濟發展的支撐作用,加強對礦產資源產業重點發展區域及重大項目的政策和經濟支持。統籌安排礦產資源勘查開發活動,落實國家開發主體功能區政策,區內以大中型礦山為依託,發展規模經濟,調整產業結構、最佳化礦產品加工方向,延長產業鏈,開發技術含量高、附加值高的礦產品。大力發展礦業高效循環經濟,全面推進礦業轉型升級。
第四節 最佳化資源合理配置引導布局
一、勘查規劃區塊設定
綜合礦產資源稟賦條件、資源儲量規模、勘查程度等因素,利用現有成果,區分礦種類型和勘查階段,規劃新設勘查規劃區塊131個。其中落實省級勘查規劃區塊35個,市級規劃勘查規劃區塊96個。按礦種分:能源礦產勘查規劃區塊39個(含市級發證礦產地熱勘查區塊25個)、黑色金屬礦產勘查規劃區塊4個、有色金屬礦產勘查規劃區塊6個、貴金屬礦產勘查規劃區塊3個、冶金輔助原料非金屬礦產勘查規劃區塊17個(含省級發證礦產螢石勘查區快4個)、化工原料非金屬礦產勘查規劃區塊1個、建材及其他非金屬礦產勘查規劃區塊55個(含省級發證礦產石墨勘查區快4個)、水汽礦產勘查規劃區塊6個。按行政區分:甘州區18個、肅南縣42個、民樂縣7個、臨澤縣24個、高台縣17個、山丹縣23個;按勘查階段分:勘探區塊4個、詳查區塊20個、普查區塊107個。
探礦權設定必須符合勘查規劃分區管控要求,必須與規劃礦種方向一致。一個勘查規劃區塊只設定一個勘查主體,小於一個基本單位的區塊,原則上不單獨劃定勘查規劃區塊,促進礦產資源整裝勘查。加強勘查規劃區塊對探礦權投放的引導作用,完善勘查規劃區塊動態管理機制,為依法審批和監督管理礦產資源勘查活動、合理配置資源提供依據。
二、開採規劃區塊設定
結合全市礦產資源稟賦特點、資源儲量規模、勘查程度、開發利用現狀、採礦技術經濟條件等因素,結合地方需求,規劃開採區塊8個,均為探礦權轉採礦權,其中落實省級規劃開採區塊5個,其中煤礦2個、鐵礦1個、銅礦1個、鉬礦1個,規劃市級開採區塊3個,其中水泥用石灰岩1個、凹凸棒石粘土2個。按行政區分:甘州區1個、臨澤縣4個、肅南縣3個。
採礦權設定必須符合開採規劃區塊管理要求,原則上一個開採規劃區塊只設定一個開採主體,必須與規劃礦種方向一致,杜絕一礦多開、大礦小開。在開採規劃區塊之外申請設定採礦權的,要進行規劃調整論證。加強開採規劃區塊對採礦權投放的引導作用,完善開採規劃區塊動態管理機制,為依法審批和監督管理礦產資源開採活動、合理配置資源提供依據。
第四章 礦產資源勘查開發利用與保護
統籌處理資源勘查開發與生態保護的關係,進一步最佳化礦產資源勘查開發布局。聚焦能源資源基地、重點勘查區、重點開採區,加強礦產資源勘查開發力度,全力構建礦產資源勘查開發與生態環境保護協調發展新格局。
第一節 礦產資源勘查開發調控方向
一、礦產資源重點勘查方向
加大龍首山、走廊盆地、北祁連地區基礎地質調查,加強煤、地熱、鐵、銅、鎢、鉬、鈷、金、螢石、芒硝、石墨、石灰岩、石英岩、天然石英砂、凹凸棒石粘土、礦泉水等礦產勘查投入,持續提高資源保障能力。
加強基礎地質調查提高區域研究程度。圍繞祁連山、龍首山、河西走廊等重要成礦區帶,開展1∶5萬區域地質調查和1∶5萬礦產地質調查,基本實現重要成礦帶全覆蓋,持續提高我市基礎地質工作程度。鼓勵地勘單位開展淺覆蓋區找礦研究,進一步摸清資源潛力,為後續礦產資源勘查提供可靠的基礎地質資料。
加大戰略性礦產找礦力度。積極申報省地質勘查基金項目,持續加大北東部龍首山成礦帶鐵、銅、鎳、鈷、金、螢石、晶質石墨,中部河西走廊成礦帶鐵、螢石,西南部祁連山成礦帶鐵、銅、金等資源勘查力度,全面實施找礦突破戰略行動,儘快提交一批可供開發利用的礦產地。
加大煤炭礦產資源勘查力度。依託我市煤炭資源優勢,重點聚焦平山湖煤田、紅柳園煤田、東坡泉煤田、山丹—永昌煤田等,持續加大我市煤炭資源勘查力度,增加資源儲備,提高河西地區煤炭資源保障能力。
加強張掖—民樂盆地地熱資源勘查。選擇具有良好熱儲條件的地區,開展地熱資源調查評價,查明地熱資源的分布與賦存規律,熱儲特徵、地熱資源的質量和數量,並對其開採技術經濟條件做出評價,為合理開發利用提供依據。
積極推進礦山接替資源勘查。進一步加強老礦山外圍及礦山深部接替資源勘查,通過“攻深找盲、探邊摸底”增加資源儲量,實現礦產資源開發的可持續發展。全面推進平坡—花草灘—新河—東水泉煤礦區、鏡鐵山礦區、小柳溝鎢鉬礦區、窯泉錳鐵鉛鋅礦、高台螢石礦區等優勢資源礦區的深部及外圍找礦,擴大找礦空間,儘快形成一批大中型重要礦產資源後備基地。
摸清優勢非金屬礦產資源家底。根據我市經濟社會發展需要和市場供需形勢,從礦業權出讓收益中提取部分資金建立市級勘查基金,對轄區內的非金屬礦產資源進行摸底調查,形成一批能夠快速轉化的非金屬礦產儲備資源。加快推進紅崖子石英岩、芨芨溝白雲岩、清泉河石灰岩、鋸條山矽石、平山湖天然石英砂等具有廣闊市場前景的資源勘查工作,增加市縣級礦產資源儲備,增強優勢非金屬資源供應能力。
二、礦產資源重點開發利用方向
圍繞調整產業結構、提高利用效率、做大做強產業的目標,把引進高新企業、拉長產業鏈條、發展高附加值後續產業作為礦業經濟發展的引擎,努力形成礦業產業的虹吸效應。鼓勵發展礦業循環經濟,促進資源利用方式由粗放型向集約型轉變。重點開發利用煤、地熱、鐵、銅、鎢、鉬、金、螢石、石灰岩、石英岩、天然石英砂、芒硝、凹凸棒石粘土、礦泉水等礦產,推動礦業綠色高質量發展。
加快煤炭綠色開發和清潔利用。充分發揮全市煤炭資源優勢,加快推動經濟產業園建設,重點圍繞山丹-永昌煤田、平山湖煤礦,進一步最佳化煤炭產業結構,促進煤炭產業安全高效、綠色開採、清潔利用。著力推進平山湖煤礦開工建設,平坡、東水泉煤礦改造升級,生產規模提升至90萬噸/年以上。全面推進機械化、自動化、信息化、智慧型化、標準化建設,加快建設集原煤開採、煤炭深加工、煤化工、建築建材、煤電冶一體的煤炭循環經濟產業區。
提高金屬礦產資源開發利用水平。落實國家能源資源安全戰略,聚焦全市鐵、銅、鎢、鉬、金等國家戰略性礦產,解放思想、拓展思路,推動礦產資源開發高質量發展。積極推進板凳溝鐵礦、鏡鐵山樺樹溝礦區產能提升改擴建工程;著力推進低品位鐵礦、錳礦選冶,鎢、鉬礦石智慧型分選新技術綜合研究,金礦及伴生礦產綜合回收率技術攻關與提升,加快戰略性礦產開發利用步伐,全面提高礦產資源綜合利用和精深加工水平,不斷延伸產業鏈,打造礦石精加工產業集群。
加大優勢非金屬礦產資源開發力度。依託我市豐富的螢石、石灰岩、石英岩、天然石英砂、芒硝、凹凸棒石粘土等具有市場競爭力的非金屬礦產,加快推進猴兒頭石灰岩、皂礬溝石灰岩、普花灣石英岩、楊台窪灘凹凸棒石粘土、正北山凹凸棒石粘土開發利用。鼓勵規模化、集約化開發,以技術創新為動力,進一步改進和提升企業產品結構,推進非金屬礦產資源深加工,促進產業鏈由低端向高端邁進、由短鏈向長鏈發展,培育骨幹企業,著力打造一批優勢非金屬產業基地。
加快張掖—民樂盆地地熱資源開發利用。藉助張掖市大力發展建設清潔能源示範城市,進一步加強張掖—民樂盆地地熱資源的開發力度。積極借鑑推廣地熱開發利用方式,為地方旅遊、清潔供暖和農業發展提供地熱資源保障,堅持“以灌定采、以熱定采、采灌均衡、水熱均衡”發展理念,因地制宜,拓展我市地熱資源利用領域,推進地熱分區分類利用和井下換熱技術套用,因地制宜科學確定開採總量和準入條件,引導資源合理配置。探索回灌技術,推動地熱資源高效、循環和綜合利用。
嚴格規範砂石土類礦產開發利用。圍繞張掖市著力加強基礎設施建設,打造互聯互通新樞紐重點項目,加快砂石產業規模化、標準化、集約化和生態化發展,構建區域聯動、供需平衡、綠色環保、集約發展的砂石資源開發格局,打造一批大型、超大型砂石生產企業,提升優質砂石供給能力,保障重點大型線性工程和基礎設施建設砂石需求;積極推進砂源替代利用,鼓勵利用廢石、尾礦、尾渣、建築垃圾等生產機制砂石,實現“變廢為寶”,提高固體廢棄物綜合利用水平。科學劃定集中開採區,確保砂石礦山開採不留殘山殘坡,促進規模開發、整體修復。規劃劃定砂石土集中開採區的,新設砂石土採礦權,原則上一律向集中開採區布局,同時要符合集中開採區內礦業權投放總量、最低開採規模、礦山地質環境保護措施等準入條件。各縣區根據實際和管理需要劃定砂石土開採規劃區塊的,要認真執行規劃區塊管理規定,嚴格審核砂石土開採項目。
三、礦產資源限制、禁止開採方向
貫徹“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發展理念,嚴格落實國土空間生態保護紅線、永久基本農田保護紅線、城鎮開發邊界管控要求,落實區域“三線一單”生態環境分區管控要求。生態保護紅線範圍內原則上禁止不符合管控要求的礦產資源勘查開採,統籌處理好資源勘查開發與生態保護的關係。
繼續對鎢礦實施保護性開採,強化總量管理,新設或延續鎢礦採礦權,必須符合國家下達的開採總量控制指標要求;共伴生鎢礦資源開採統一納入開採總量控制指標管理。合理控制鉬新增產能,引導礦業權向能源資源基地投放;禁止開採藍石棉、可耕地的磚瓦用粘土等礦產。不再新建汞礦山,禁止開採新的原生汞礦,逐步停止汞礦開採。禁止開採砷和放射性等有毒有害物質超過規定標準的煤炭。限制開採濕地泥炭以及砂金、砂鐵等重砂礦物。
第二節 合理控制開發強度
為滿足全市“十四五”經濟社會發展對礦產資源的實際需求,結合新型工業化、信息化、城鎮化、農業現代化進程需求和礦山實際產能情況,科學合理的開發利用礦產資源,實施開採總量和採礦權投放總量調控,促進礦產資源開發利用總量與經濟社會發展水平相適應。
一、合理調控開採總量
堅持“開發與保護並重”的原則,建立礦產資源開採總量調控機制,實施礦產資源開發總量管理,推進礦產資源節約、集約、循環利用,提升資源開發利用水平。落實省級發證礦產開採總量指標,合理調控市級發證礦產資源開發強度,加強縣級發證礦產資源的總量調控管理。根據國家產業政策及我市產業發展實際,到2025年,張掖市固體礦產開採總量3000萬噸左右。按礦種分:煤炭開採總量190萬噸、鐵礦開採總量900萬噸、錳礦開採總量85萬噸、銅礦(金屬量)開採總量2500噸、鎢礦(WO3,65%)年開採總量控制在2600噸(新設或延續鎢礦採礦權,必須符合國家下達的開採總量控制指標要求;共伴生鎢資源開採統一納入開採總量控制指標管理)、普通螢石開採總量3萬噸、石英岩開採總量75萬噸、石灰岩開採總量780萬噸、重晶石開採總量35萬噸、砂石土開採總量600萬噸。
二、合理調控礦山數量
礦山企業在整合、整頓的基礎上,扶強扶大,逐步發展大、中型規模礦山,減少小型礦山的數量。規劃期內擬關閉礦山企業13個,擬整合礦山企業2個,擬新增礦山88個,至2025年張掖市礦山總數控制在201個以內,按行政區域劃分:甘州區16個以內、肅南縣62個、民樂縣7個、高台縣43個、臨澤縣32個、山丹縣41個。其中省級發證礦產礦山總數控制在29個以內,市級發證礦產非金屬礦山控制在61個以內,縣級發證砂石土礦礦山總數控制在111個以內。
第三節 最佳化開發利用規模結構
一、嚴格控制礦山最低開採規模
新建礦山嚴格執行礦山最低開採規模準入標準,堅持礦山設計開採規模與儲量相適應的原則,鼓勵建設大、中型礦山,限制小礦盲目發展。規劃期內不再新建年產30萬噸以下煤礦、年產低於90萬噸的煤與瓦斯突出煤礦;適度控制小規模、低品位金屬礦產開發,不再新建年產礦石30萬噸以下露天鐵礦、10萬噸以下地下鐵礦、30萬噸以下銅礦、5萬噸以下錳礦;不再新建日處理岩金礦石300噸(不含)以下的露天採選項目、100噸(不含)以下的地下採選項目;不再新建擴建鎢金屬儲量小於1萬噸、年開採規模小於30萬噸礦石量的鎢礦;提高砂石土礦山準入門檻,不再新建6萬噸/年以下建築用砂、5萬立方米/年以下建築用石料、6萬噸/年以下磚瓦用粘土礦。
二、最佳化礦山規模結構
引導礦山企業實施兼併重組,推動礦產資源向優勢企業聚集,進一步減少小、散礦山數量,調整礦山規模結構,逐步向“規模化開採、集約化經營”的發展模式邁進。至2025年底,全市大中型礦山比例提高到25%以上,基本形成以大中型礦山企業為主體的礦產資源開發新格局。
三、最佳化產品與技術結構
加大科技創新力度,推廣清潔生產和先進、適用的採選新技術,以及精深加工新技術、新工藝和新設備,合理引導投資方向,防止盲目投資和低水平重複建設,切實推進產業結構最佳化升級,推動產業鏈從低端向高端延伸,低附加值向高附加值轉變,促進礦業產業鏈現代化。
第四節 強化礦產勘查開採監督管理
一、加強礦產資源勘查管理
加強礦產資源勘查管理,嚴格規範礦產資源勘查行為,保障依法勘查、綜合勘查、有序勘查,維護礦產資源勘查市場秩序。
加強地質勘查監管,嚴格規範勘查行為。完善地質勘查信息公示及監督檢查制度,加強地質勘查活動的事中、事後監管及地質勘查信息公示、公開管理,加大監督檢查力度,接受政府主管部門及社會監督。結合國土空間規劃“三條控制線”劃定情況,對不符合國家相關管控要求的探礦權,應停止勘查活動,開展生態環境修復,同時嚴格按照國家及省級相關規定,開展探礦權分類處置。加強探礦權退出管理,依法查處無證勘查、以采代探、邊探邊采、非法轉讓等違法違規行為,對過期探礦權和“圈而不探”探礦權進行全面調查摸底、系統分析,督促相關勘查主體加快勘查進度,對不符合相關規定的已設探礦權進行整改或引導有序退出,並完成生態修復。
全面推進綠色勘查,加強保護生態環境。在勘查項目立項、設計和施工全過程中,要貫徹落實“綠色勘查”理念,儘量選用生態友好的勘查方法和手段,勘查施工應儘量避免使用槽探工程,多選擇對環境影響較小的鑽探工程,儘量避免或減少勘查活動對生態環境的影響和破壞。
拓寬投融資渠道,穩定勘查市場環境。推動地質找礦與礦業權管理協調配合,促進地勘基金項目成果轉化,提高財政資金利用效益,實現財政資金良性循環。完善多元化地質勘查投入機制,全面有序地開放礦產資源勘查市場,鼓勵社會資金投入,提高勘查程度,帶動企業增儲勘查,探索建立符合市場經濟要求和礦產資源勘查高風險特點的投融資機制,充分發揮社會資本效應。積極引導重點勘查區內的礦產勘查活動,加強對老礦山接替資源勘查,引導和規範商業性勘查,制定綜合勘查、綜合評價的具體要求和管理措施,努力營造良好的礦產資源勘查投資環境。
二、強化礦產資源開發管理
加強礦產資源開發監督管理,將礦產資源保護與合理利用作為監管的重要內容,建立礦產資源節約集約利用動態監管機制,強化監督管理主體責任。
強化礦產資源開發監督管理。嚴格礦業權人勘查開採信息公示制度,逐步建立社會監督、政府抽查、失信退出的礦產資源監管體系。依法查處無證開採、越界開採、破壞生態環境、資源浪費嚴重、不履行法定義務等違法違規行為。完善礦業誠信體系建設,加強礦業權人異常名錄和嚴重違法違規企業名單管理,推動對違法和失信企業的懲戒,引導形成從業主體自治、行業自律、社會和政府共同監督的共治格局。
加強儲量動態監督管理。加強礦產開發全程儲量動態監督管理,充分利用礦產資源國情調查成果,全面核實資源儲量,對資源儲量不清、儲量信息不實的礦山企業,核實資源儲量,及時履行儲量評審備案。嚴格執行礦山儲量年報制度,適時、準確掌握礦山資源儲量變化情況,維護礦產資源所有者權益,保障採礦權人合法利益,促進礦山企業珍惜和高效利用礦產資源。
開展礦產資源開發領域集中整治。結合“三條控制線”和管控要求,全面調查摸底、分類梳理、系統分析,進一步落實採礦權退出政策,引導有序退出,及時辦理註銷登記,完成礦山生態環境修復。對於技術、產能落後的礦山分類處置,大力淘汰落後產能。根據安全、環保、質量、能耗等法律法規和產業政策要求,開展聯合執法檢查,對不符合規定的礦山企業進行整頓和關停處理,依法及時辦理變更或註銷登記。
第五節 嚴格規劃準入管理
落實國土空間規劃管控要求,嚴格執行礦山準入管理,按照準入條件,依法進行審批。對不符合下列準入條件的,原則上不予設立探採礦權。
一、勘查準入條件
綠色勘查與準入條件:樹立綠色環保勘查理念,大力發展和推廣綠色勘查新技術、新設備,嚴格落實勘查施工環境保護措施,切實做到依法勘查、綠色勘查,嚴格審查勘查項目設計,從源頭上減少地質勘查對生態環境的影響。
二、開發準入條件
開採規模準入條件:嚴格執行礦山最低開採規模準入管理,堅持礦山設計開採規模與儲量規模相適應的原則,嚴把新建礦山審批發證關,不符合最低開採規模標準的不得新立採礦權。
開發利用水平準入條件:新建開發項目應選擇國家鼓勵、支持和推廣並對礦山生態環境破壞較小的先進裝備、技術和工藝,禁止採用國家明文規定不得採用的限制類、淘汰類技術和設備;“三率”指標不得低於自然資源部制定的“三率”最低指標要求;對共伴生礦產有綜合開發利用方案或保護措施;具備與礦山開採規模相配套的人才、資金、技術和管理能力。
綠色礦山建設準入條件:新建、改擴建礦山必須嚴格按照綠色礦山建設標準規劃、設計、建設和運營管理,原則上投產後1年內完成第三方評估。按照綠色礦山建設要求編制“礦產資源開發與恢復治理方案”,並與自然資源主管部門簽訂綠色礦山建設承諾書,明確相關責任。
環境保護準入條件:切實履行礦山地質環境治理恢復與土地復墾義務,嚴格按照方案進行生產與治理,確保礦區環境得到及時治理和恢復,礦山企業要建立礦山環境治理恢復基金,對於露天開採的小型非金屬礦山,應配備符合安全、環保等規定的廢棄物處置方法和場地,切實做到邊開採邊治理。
第五章礦業綠色發展
堅持將綠色理念貫穿礦業發展全領域,強化科技創新支撐,提高勘查開發技術水平,推進資源節約與綜合利用,全面提高礦產資源利用效率,促進礦業發展與生態文明深度融合。深化礦產資源市場化改革,推動礦產資源開發“控量、提質、增效”,實現礦業經濟綠色轉型高質量發展。
第一節 加快礦業科技創新
一、推動地質找礦科技創新
充分發揮科學技術的先導作用,加強地質找礦工作中成礦理論創新、找礦思維創新、技術方法創新、找礦機制創新。選擇研究適用的成礦理論作為指導,以信息技術為依託,推廣運用先進適用的地球物理、地球化學、遙感、地質大數據等綜合技術方法,聚焦老礦山深部、外圍和淺覆蓋區,拓展找礦空間,轉變找礦思路。加強地質找礦新理論、新方法、新技術、新裝備的研究套用,全面提高地質找礦技術水平。
二、推進礦產資源開發利用技術創新
圍繞礦產資源開發利用的重點領域和關鍵環節,加強對低品位礦石選冶技術、共伴生礦產綜合利用、礦山智慧型採選、井下充填開採等關鍵技術攻關;加快煤礦企業薄煤層智慧型開採、充填開採、保水開採等技術研究推廣;突破複雜有色金屬礦高效採選、非金屬資源高值化利用等技術攻關。強化技術自主創新和引進消化吸收再創新,儘快解決礦產資源開發領域存在的技術瓶頸,提高重要礦產資源“三率”水平,建立科學合理的循環利用模式。
第二節 加強礦產資源節約集約利用
一、全面提高資源利用效率
推進礦產資源綜合勘查、綜合評價、綜合開採、綜合利用。加強礦山企業開採順序、採礦方法、儲量動態的監督管理,支持礦山企業技術、工藝和裝備改造,嚴格執行礦產資源節約與綜合利用鼓勵、限制、淘汰技術目錄以及礦產資源合理開發利用“三率”最低指標要求,提高金屬、非金屬礦產共伴生資源綜合利用水平;加強尾礦、矸石、廢石、廢水資源化利用,鼓勵尾礦低成本再選、共伴生多金屬有用組分高效分離提取、尾礦有價組分梯度回收;推進煤矸石發電;鼓勵利用固體廢石製備砂石骨料、乾混砂漿等砂源替代材料和膠凝回填利用;推進礦井水資源化利用、無害化處置,不斷提高資源、經濟和生態效益。
|
推進礦產資源開發利用技術創新,提高黑色、有色、貴金屬礦產共伴生資源綜合利用水平,開展低品位鐵礦石選冶、鎢鉬礦智慧型分選、含金礦石浮選回收率攻關與技術提升;加強尾礦、固體廢物、廢水資源化利用等礦產資源高效利用技術攻關,不斷提高資源利用水平,努力實現礦產資源高效利用、分級利用、最佳化利用、能用盡用。 |
二、完善節約與綜合利用激勵約束機制
健全礦產資源開發利用水平調查評估制度,創新資源節約與綜合利用精準化調查、評估、監管模式,提升信息採集、分析、套用能力,動態化掌握礦產資源利用水平。落實稅費減免政策,支持共伴生礦、低品位礦和尾礦利用。推動礦業領域誠信體系建設,探索建立自然資源管理和財稅、金融、科技等部門的會商制度,發揮政策聯動效應,督促企業全力提升資源利用效率。
第三節 全力發展綠色礦業
一、推進綠色勘查
嚴格執行綠色勘查規範,全面實施綠色勘查。牢固樹立綠色發展理念,探索形成先進成熟的綠色勘查新理論、新方法、新技術、新工藝,著力推進將綠色勘查理念貫穿於地勘項目設計、實施、驗收全過程。大力研究推廣遙感、物探、淺鑽、非常規地球化學勘查等綠色勘查技術,鼓勵採用組合式、攜帶型模組化鑽探設備,減少使用對植被破壞較大的槽探、坑探、井探等勘查手段,減輕勘查活動對生態環境的擾動,將保護生態環境作為勘查活動中應盡的義務和責任。
二、全面推進綠色礦山建設
緊緊圍繞生態文明建設總體要求,建立健全政府主導、企業主建、第三方評估、社會監督的工作體系,結合礦山實際,分類有序推進綠色礦山建設。將綠色發展理念貫穿於礦產資源利用與保護全過程,引導和敦促企業用環境友好、資源利用效率高、能耗低、排放少的開採方式、開採工藝和設備,將資源開發對礦區及周邊生態環境擾動控制在最小範圍,努力構建科技含量高、資源能耗低、環境污染少的綠色礦業發展模式。
新建礦山嚴格按照綠色礦山建設標準進行規劃、設計、建設和運營管理;生產礦山應加快綠色升級改造,逐步達到綠色礦山建設標準。在礦業權出讓、延續等審批中,明確礦業權人落實綠色礦山建設的要求。實行綠色礦山名錄動態管理,將綠色礦山建設納入礦產資源日常監管體系。鼓勵企業發揮人員、資金、技術優勢先行先試、示範引領,加強對共性關鍵技術的研究,探索開展智慧礦山建設,加快資源開發利用方式升級換代。
三、推動智慧型礦山建設
探索智慧礦山管理系統與遙感探測、地質大數據、物聯網、5G通信技術、雲計算、人工智慧等現代信息技術的深度融合與集成創新,推動礦山自動化、智慧型化建設。鼓勵有條件的企業,發揮人員、資金、技術優勢先行先試、示範引領,加強對共性關鍵技術的研究,推進礦山智慧型系統、資源儲量動態三維模型、井下自動化開採等技術裝備的研發和套用;推進綠色采、選、冶及伴生資源和二次資源綜合回收利用技術研發。探索可複製的智慧型化開採模式、成套裝備、管理經驗等,加快資源開發利用方式升級換代。
四、加強綠色礦山監督管理
建立綠色礦山年度抽查制度,將綠色礦山建設納入礦產資源日常監管、執法監察體系。加強對礦山企業的監督檢查,督促礦山企業對照綠色礦山建設標準制定綠色礦山升級改造方案,並分步實施;加強行業信息共享和技術推廣,實施綠色礦山名錄動態化管理,對未履行採礦權出讓契約中綠色礦山建設任務的新建礦山,有關自然資源主管部門按規定及時追究相關違約責任;對存在違法違規開發行為和不符合建設標準的生產礦山建議從綠色礦山名錄中除名和曝光,不得享受礦產資源、土地、財政等各類支持政策。落實推進綠色礦山績效評價體系建設,加大對綠色礦山建設目標責任考核。加強綠色礦山誠信體系建設,推動綠色礦山名錄與企業信用信息公示、銀行徵信等進行有效銜接。
五、構建礦業綠色發展激勵約束機制
加大綠色礦業政策支持力度,實行總量調控礦種的開採指標、礦業權投放、用地指標、各類財政資金優先向綠色礦山安排,鼓勵銀行業、金融機構研發綠色礦山特色信貸產品,鼓勵社會資本成立綠色礦業產業基金。鼓勵礦山企業加大科技投入和技術攻關,提高資源開發利用、節能減排和環境保護水平,滿足綠色礦山建設要求。對於完成綠色礦山建設任務的企業,落實資源綜合利用、礦山環境保護、節能減排等相關優惠政策。支持綠色礦山企業盤活存量工礦用地,並與新增建設用地相掛鈎。將綠色礦山建設納入契約管理,在礦業權出讓契約中約定綠色礦山建設的相關要求。通過有效的激勵約束措施,推動綠色礦業持續發展。
第四節礦區生態環境保護修復
全面建立礦區生態環境動態監測體系,落實保護和治理恢復責任,新建和生產礦山地質環境得到有效保護和及時治理,推進歷史遺留礦山生態修復,鞏固祁連山及沿山治理成效。基本建成制度完善、責任明確、措施得當、管理到位的礦山地質恢復和綜合治理格局,形成“不再欠新賬,加快還舊賬”的礦山地質環境保護與治理新局面。
一、落實礦山生態保護主體責任
堅持“預防為主、防治結合”和“誰開發誰保護、誰破壞誰治理”的原則,嚴格落實政府與礦業權人礦山生態環境保護責任。按照“邊開採、邊保護、邊修復”的要求,堅持因地制宜的修復原則,實現礦山生態修復動態化。督促礦山企業科學編制並嚴格實施礦產資源開發與恢復治理方案,不斷改進技術工藝,加強礦產資源開發過程中的生態環境保護,最大限度避免或減少因礦產資源開發而引發的礦山生態環境問題,注重生物多樣性保護和恢復,最大限度避免或減少因礦產資源開發引發的植被破壞、水土流失、采空沉陷、土地鹽鹼化、重金屬污染等生態環境問題。
二、加強礦山地質環境保護修復
加強新建礦山地質環境保護。強化源頭預防,全面實行礦產開發利用方案(設計)和礦山地質環境保護與治理恢複方案、土地復墾方案同步編制、同步審查、同步實施的三同時制度和社會公示制度。加強礦產資源開發過程中的生態環境保護,最大限度減少或避免因礦產開發而引起的礦山生態環境問題。
加強生產礦山地質環境保護。生產礦山要嚴格落實環境保護與土地復墾管理制度及相應的考核制度,遵守和履行礦山環境保護治理責任書承諾,明確礦山企業對礦山地質環境保護與治理恢復的責任。採礦權人必須嚴格按照 “邊開採、邊治理”的原則,從事採掘活動及礦山環境治理恢復和土地復墾。
推進歷史遺留礦山生態修復。堅持“科學治理、綜合施策”,開展河西走廊內陸河流域、沙化封禁區等重點區域歷史遺留礦山生態修復,不斷鞏固提升祁連山及沿山地區礦山生態修復治理成效。構建“誰修復、誰受益”的生態保護修復市場機制,積極引導社會資金、資源、資產要素投入礦山生態修復,採用自主投資、政企合作、公益參與等模式,實施礦山地質災害隱患治理、損毀土地植被恢復、破損生態單元修復等工程,合理開展修復後的生態化利用。
三、強化礦山生態保護修復監督管理
堅持礦山生態保護與修複目標責任制,強化信息公示。建立系統完善的礦山地質環境動態監測體系,加快監測基礎設施建設,有關部門各司其職,加強事中事後監管。充分利用衛星遙感、無人機等先進手段,結合實地核查,進一步加強對採礦權人履行生態保護與修復主體責任落實情況的執法督察。嚴格貫徹落實礦山地質環境治理恢復基金制度,跟蹤評估基金的建立、提取、使用、公示情況,及時調整最佳化。
四、完善礦山生態保護修復激勵懲戒機制
構建形成礦山生態保護源頭預防、過程控制、損害賠償、責任追究的制度體系。建立系統完善的礦山地質環境動態監測體系,加快監測基礎設施建設。建立健全政府、礦山企業、社會投資方、公眾共同參與的礦山生態修復監督機制,對不履行生態保護與修復義務的礦山企業進行懲戒。對違反污染防治相關法律法規的,依法依規予以嚴懲。
第五節 推進礦產資源市場化改革
一、全面推進礦業權競爭性出讓
深化“放管服”改革要求,推進礦業權出讓登記許可權調整。健全礦業權出讓契約、礦業權登記和退出等制度,構建政府主導、企業參與、市場競爭、契約管理、登記生效的礦業權出讓制度體系。除國家規定的協定出讓礦業權外,其餘礦業權採用招標、拍賣、掛牌方式競爭性出讓;做好礦業權出讓與登記工作的銜接,推動礦業權管理由“審批制”向“出讓-登記制”轉變,最佳化出讓流程,提高服務效率;開展普通建築用砂石土等直接出讓採礦權的“淨礦”出讓,積極推進其他礦種的“淨礦”出讓,探索完善淨礦出讓相關制度,建立部門會商機制,開展必要的聯合踏勘,加強出讓前期工作。建立礦業權出讓項目庫,做好與用地用林用草等審批事項的銜接,為礦業權人順利開展勘查開採工作提供便利。
二、保護各類市場主體合法權益
深化落實礦產資源權益金制度改革要求,全面落實國家資源稅法及相關優惠政策,實現降本增效,更好維護礦產資源國家所有者權益和礦業權人的合法權益。深入推進“網際網路+政務服務”,最佳化礦業權登記、礦業權資源儲量評審備案、壓覆礦產資源審批流程,實現全流程信息公開查詢。
三、加快構建現代化市場體系
推進礦業權交易信息和礦業權人信用信息公開共享,促進礦業權交易公開、公平、公正,逐步構建產權明晰、制度完善、運行規範的礦業權市場。有序推進數據互通共享,構建包括礦產資源儲量庫、礦業權出讓項目庫、出讓方案、出讓公告、成交信息、出讓契約、登記情況等的全生命周期數據體系。依託自然資源資產交易平台,充分利用涵蓋土地、林地、草地等各類自然資源數據,為礦產資源管理提供決策支持服務。全面加快信息化平台建
設,創新工作舉措,轉變服務方式,持續最佳化營商環境。健全礦業權交易市場監測監管和調控機制,運用大數據等手段,實施電子化監督,強化對礦業權交易活動的動態監督和預警。健全守信激勵和失信懲戒機制。加強社會監督,完善投訴處理機制,打擊違法違規行為。
第六章 規劃保障措施
本《規劃》一經批准,必須嚴格執行,未經法定程式不得隨意更改。礦產資源勘查、開發利用、保護及礦山地質環境治理等專項規劃要與礦產資源總體規劃做好銜接。為了保證《規劃》的全面實施,必須實行嚴格的礦產資源保護和管理措施,保證規劃的各項目標的實現。
第一節 完善規劃管理體系建設,提升規劃實施效能
一、加強組織領導,健全目標責任考核制度
加強《規劃》實施組織領導,健全規劃管理體制,完善規劃運行機制,出台配套政策措施,建立規劃實施目標責任考核制度,加強規劃實施監督管理,確保規劃目標任務落到實處。要明確規劃實施的責任分工,將規劃執行情況列入各級政府任期目標和年度目標,納入管理目標體系進行考核。
二、嚴控準入審查,完善規劃年度實施制度
完善規劃年度實施制度,將新增資源量、礦山數量、開採總量、結構調整、綠色礦山建設、資源節約與綜合利用等目標任務,按照管理職責進行分解落實,有序推進礦業權投放。嚴格開展礦業權規劃審查,不符合《規劃》要求的項目,一律不得審批頒發勘查許可證和採礦許可證,不得批准用地。規劃明確禁止勘查開採的礦種,一律嚴格執行,不得新設礦業權,因共生、伴生礦等情況確需綜合回收利用禁止礦種的,應嚴格論證,對限制開採礦種,原則上不再新設採礦權。嚴格規範砂石土採礦權出讓,規劃砂石土集中開採區的,新設砂石土採礦權,原則上向集中開採區布局,同時要符合集中開採區內礦業權投放總量、最低開採規模、礦山地質環境保護措施等準入條件。各縣(區)根據實際和管理需要劃定砂石土開採規劃區塊的,要認真執行規劃區塊管理規定,嚴格審核砂石土開採項目。
三、加強動態管理,完善規劃評估機制
建立《規劃》實施評估調整機制,定期開展《規劃》實施情況的年度評估和中期評估,加強規劃主要目標和任務完成情況的調查、統計和分析,針對規劃實施中出現的新形勢、新問題及時提出規划進一步實施的改進意見,作為規劃修改或調整的依據。涉及規劃調整的必須組織專家對其必要性、合理性和合法性等進行評估和論證後方可按程式履行有關手續。嚴格執行規劃調整的有關規定,凡涉及調整勘查開發方向、規模等原則性修改,須報原審批機關批准。
第二節 加強規劃實施監督檢查,確保規劃管控到位
一、嚴格監督檢查,規範礦產資源勘查開發利用
加大礦產資源規劃執行情況監督檢查力度,採用衛星遙感技術手段結合動態巡查,擴大《規劃》實施情況的監測範圍,嚴肅查處礦業活動中的各種違法和違反礦產資源規劃的事件。對礦產資源勘查、開發、礦山地質環境保護與治理恢復,礦區土地復墾等活動不符合規劃的,應當及時予以糾正,對違反規划進行勘查開採的行為,要依法查處,必要時會同有關部門開展聯合督查,啟動問責程式,依法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二、加強協調聯動,營造規劃執行監管良好氛圍
成立《規劃》實施領導小組,由市政府分管領導任組長,建立自然資源主管部門牽頭,發展改革、環保、林業、應急等部門參與的規劃實施監督管理協調聯動工作機制。加強對規劃實施中遇到的重大問題的研究,及時制定有關政策措施,推進規劃實施。開展規劃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重點落實礦產資源勘查、開發、保護、綠色礦山建設等目標指標任務完成情況,及時向同級人民政府和上級自然資源主管部門報告規劃執行情況和監督檢查結果。
第三節 加強規劃信息化建設,提高管理服務水平
一、依靠科技創新,提高服務管理水平
按照國家標準,建立市、縣級礦產資源規劃資料庫,強化規劃信息與數據融合。以自然資源“一張圖”平台為基礎,套用現代信息技術,完善礦產資源規劃管理信息系統。通過《規劃》實施推動礦產資源領域管理改革,加快與其他礦政管理信息系統的互聯互通,構建功能完善的信息網路,促進規劃管理信息數據與相關信息資源的整合,實現與礦產資源勘查、開發利用、儲量、礦業權等基礎資料庫的銜接和共享,以規劃管理信息化帶動規劃管理科學化,提高規劃管理的效率和社會化服務水平。
二、注重宣傳引導,營造良好社會氛圍
加強《規劃》宣傳,樹立全民正確的資源、環境認識觀和可持續發展理念,將保護、節約和合理開發利用礦產資源的觀念融入全民的自覺行動之中。增強全市民眾的礦產資源法制意識,強化礦產資源屬國家所有的觀念,增強各類礦業權人依法、依規辦礦的自覺性。
政策解讀
一、編制依據
為充分體現礦產資源在經濟社會發展中的重要作用,更好地落實省級礦產資源總體規劃目標任務,統籌管理張掖市礦產勘查開發利用和保護,提高礦產資源對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的保障能力,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礦產資源法》等相關法律法規,《甘肅省礦產資源總體規劃(2021—2025年)》、《張掖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十四五”規劃和2035年遠景目標綱要》和《甘肅省自然資源廳關於開展市縣級礦產資源規劃(2021—2025年)編制工作的通知》(甘資礦保發〔2020〕3號)要求,結合張掖市礦產資源勘查開發和經濟發展現狀,編制《張掖市礦產資源總體規劃(2021—2025年)》(以下簡稱《規劃》),現將政策解讀如下:
二、編制過程
依據《甘肅省自然資源廳關於開展市縣級礦產資源總體規劃(2021—2025年)編制工作的通知》(甘資礦保發〔2020〕3號)要求,我局於2020年8月啟動了《張掖市礦產資源總體規劃(2021—2025年)》編制工作。通過廣泛收集資料、現場核查踏勘、多方走訪調研,在完成《規劃》初稿的基礎上,先後五次與省自然資源廳進行對接,在不斷的完善《規劃》內容的同時,先後分兩次徵求了市發展改革委、市財政局、市工信局、市生態環境局、市水務局、市應急管理局、市林業和草原局、祁連山國家級自然保護區管理局及縣(區)自然資源局的意見,結合專家評審會意見,對總體規划進一步修改完善,完成了規劃初審工作,於2022年1月16日通過了市級審查。
三、主要內容
在與省級規劃做好銜接的基礎上,全面分析張掖市礦產資源勘查開發利用現狀、供需關係及資源潛力,緊密圍繞“明確規劃定位、強化資源安全保障、最佳化資源勘查開發保護布局、推進資源高效利用”等工作重點,推動礦業綠色高質量發展。
(一)省規的銜接與落實
細化落實《甘肅省礦產資源總體規劃(2021—2025年)》目標任務、布局與分區、重大工程等內容,保證省級規劃總體目標和任務的落地。
(二)三輪規劃評估
充分整理基礎地質調查、礦產資源勘查與開發利用等基礎數據,分析“三輪規劃”實施中礦產勘查、開發利用與保護、礦業轉型升級等取得的成效和存在的問題,為本次《規劃》編制提供支撐。
(三)礦業發展形勢分析
結合國內外發展形勢和國家、省市產業政策,結合張掖市礦業發展現狀、生態文明建設要求和礦業發展需求,綜合分析重點礦種資源保障能力、供需形勢和價格走勢,研究提出資源勘查開發政策導向。
(四)強化礦產資源勘查開發保護布局
著力對本市審批發證的非金屬礦的勘查與開發利用進行詳細部署。結合我省和張掖市國民經濟發展對礦產資源勘查開發的實際要求,制定新增資源量、新發現大中型礦產地、礦業產值、開採總量、礦山數量、砂石土礦山數量、大中型礦山比例、主要礦種最低開採規模、綠色礦山建設比例等九項指標,部署劃定市級重點發展區域、重點勘查區、重點開採區、集中開採區、勘查規劃區、開採規劃區等,同時,要按照生態文明建設總體要求,謀劃新的政策制度和工作平台,著力提高資源利用效率和水平,加快發展綠色礦業。規劃工作必須以改革為動力,理清政府與市場的邊界,轉變規劃理念、思路和方法,激發市場活力,繁榮發展礦業,以提高巨觀管理能力和服務水平為切入點,加快推進礦產資源行政管理方式轉變,使規劃成為完善礦產資源領域管理體系的有力支撐。
四、規劃審定與印發
2022年2月9日,張掖市人民政府向省自然資源廳報送了《張掖市礦產資源總體規劃(2021-2025)(送審稿)》的函,按規劃編制要求由省自然資源廳進行審查。2022年6月10日省自然資源廳組織相關專家對《規劃》進行了終審,終審稿修改完善後通過了專家覆核。2022年6月29日張掖市自然資源局向省自然資源廳上報了《規劃》批覆請示,2022年8月16日省自然資源廳下達了《甘肅省自然資源廳關於張掖市礦產資源總體規劃(2021-2025)》復函(甘資礦保函〔2022〕124號),原則同意《規劃》並由地方人民政府辦公室及時發布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