銅川市2020年深化“放管服”改革最佳化營商環境工作要點

《2020年深化“放管服”改革最佳化營商環境工作要點》已經銅川市政府同意,銅川市人民政府辦公室於2020年5月12日印發.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銅川市2020年深化“放管服”改革最佳化營商環境工作要點
  • 頒布時間:2020年5月12日
  • 發布單位:銅川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全文
 為進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加快打造市場化法治化國際化營商環境,全力推動全市“放管服”改革、營商環境三年行動計畫順利推進,充分激發市場活力和社會創造力,為全市追趕超越高質量發展提供一流環境保障,特制定本工作要點。
  一、工作思路及目標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全會精神,把深化“放管服”改革、最佳化營商環境作為推進市域社會治理現代化的重要舉措,作為做好“六穩”工作、落實“六保”任務的重要抓手,堅持問題導向、目標導向、結果導向,深入推進簡政放權,加強和規範事中事後監管,進一步提高政府服務效能,以市場主體持續增多、民間投資持續上升、企業成本持續下降為目標,以質量、效益和企業民眾滿意度為標準,以切實轉變政府職能為核心,抓重點、補短板、強弱項,更大激發市場活力和社會創造力,為各類市場主體投資興業營造穩定、公平、透明、可預期的良好環境,助推全市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
  二、重點任務
  (一)持續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編制公布行政許可事項清單,對清單內行政許可事項,逐項明確設定依據、實施機關、許可條件、辦理程式、辦理時限、申請材料、適用範圍、有效期限、中介服務等要素。加強對行政許可的監督評估,開展行政許可實施情況檢查。清理規範目錄管理、登記註冊、年檢年報、指定認定等行政管理措施, 整治變相審批。(市審改辦牽頭,市行政審批服務局、市應急管理局、市自然資源局、市住建局、市生態環境局等相關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2020年12月底前完成)
  (二)進一步降低市場準入門檻。有序推進“證照分離”改革,對所有涉企經營許可事項實行分類改革。持續完善市場準入負面清單制度,嚴格落實“全國一張清單”管理模式,嚴禁自行發布市場準入性質負面清單。對清單所列事項,持續最佳化管理方式,嚴格規範審批行為,最佳化審批流程,提高審批效率。(市市場監管局、市發展改革委牽頭,市行政審批服務局、市司法局等相關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持續推進)
  (三)加強和規範事中事後監管。推動“雙隨機、一公開”監管、重點監管與信用監管等監管方式進一步融合,大力推行部門聯合抽查,持續完善聯合抽查事項清單。加快推進“網際網路+監管”系統建設與國家“網際網路+監管”系統對接聯通和各類監管數據歸集共享,不斷提高監管的精準性和有效性。(市市場監管局、市政務信息中心牽頭,市應急管理局、市民政局、市交通運輸局、市文化和旅遊局、市衛健委等相關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持續推進)
  (四)不斷提高政務服務質量和水平。依託一體化線上政務服務平台,加快建設效能監管系統,逐步開展用戶行為和評價數據的綜合分析及套用,完善電子印章和電子證照管理辦法等相關制度。最佳化升級熱線平台,推進熱線平台數據向一體化線上政務服務平台匯聚。(市政務信息中心、市委網信辦牽頭,市行政審批服務局等相關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持續推進)
  (五)持續豐富網上服務內容,推進大廳規範運行。在“9761”專項工作基礎上,將市、區縣政務服務網全面融入一體化線上政務服務平台,實現辦事“一張網”,市、區縣政務服務事項網上可辦率不低於90%,不少於200項高頻服務事項辦理實現“最多跑一次”,“陝政通”旗艦店服務事項不少於100項。全面統一政務大廳標識形象、推廣“政務專遞”。以“方便民眾、集約整合”為原則,充分利用部門服務大廳、行政村(社區)活動站等現有場地,設立政務服務分中心或便民服務站點,向民眾提供更密集服務網點、終端。(市行政審批服務局牽頭,各區縣政府、市政務信息中心等單位負責落實,2020年12月底前完成)
  (六)統籌推進綜合行政執法改革。深化文化、農業、市場監管、交通運輸、生態環境保護綜合行政執法改革,整合歸併執法隊伍,加強對行政處罰、行政強制事項的源頭治理,制訂印發全市五個領域綜合行政執法事項通用目錄,切實解決多頭執法、多層執法和重複執法問題。(市委編辦、市司法局牽頭,市生態環境局、市交通運輸局、市農業農村局、市文化和旅遊局、市市場監管局負責落實,2020年10月底前完成)
  (七)推進落實《最佳化營商環境條例》。制定我市貫徹落實《最佳化營商環境條例》工作方案,明確重點工作任務,積極推進落實。開展送條例下基層、入企業活動,提升條例知曉率。(市發展改革委、市司法局牽頭,市級相關部門及各區縣政府、市新區管委會負責落實,2020年9月底前完成)
  (八)加快推進營商環境評價工作。積極配合第三方開展全市營商環境試評價工作,實現以評促建、以評促優。指導各區縣做好全省營商環境評價配合落實工作。(市發展改革委牽頭,市級相關部門及各區縣政府、市新區管委會負責落實,持續推進)
  (九)學習借鑑和推廣先進經驗。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做好最佳化營商環境改革舉措複製推廣借鑑工作的通知》(國辦函〔2019〕89號)精神,對標先進地區,推廣借鑑13項先進經驗和23項改革舉措。探索實施企業投資項目承諾制審批試點。(市發展改革委牽頭,市級相關部門及各區縣政府、市新區管委會負責落實,持續推進)
  (十)開展規範招投標專項整治。圍繞工程建設項目招投標和政府採購等重點領域,加大專項整治力度,著力解決招投標活動中市場主體反映強烈的突出問題。大力推進招投標全流程電子化,規範招投標監管全過程,營造公開公平公正的招投標環境。(市行政審批服務局牽頭,市財政局等相關部門及各區縣政府、市新區管委會負責落實,持續推進)
  (十一)開展鞏固和深化營商環境領域漠視侵害民眾利益問題專項整治。推動營商環境領域漠視侵害民眾利益問題專項整治常態化、長效化,不斷鞏固和深化專項整治成果。堅決整治行政審批和政務服務中“吃拿卡要”、辦事效率低等問題,堅決糾正行政執法機關執法不公、選擇性執法、隨意性執法問題,堅決整治簡政放權不徹底、不到位,以及“放小不放大”、下放事項“含金量”不高等問題。(市發展改革委牽頭,市工信局、市行政審批服務局、市市場監管局、市財政局、市政務信息中心等相關單位及各區縣政府、市新區管委會負責落實,2020年12月底前完成)
  (十二)加快推進公共資源交易平台建設。深化公共資源交易平台整合共享,提升公共資源交易服務水平,創新公共資源交易監管體制,推動統一開放、競爭有序的公共資源交易市場健康運行。(市行政審批服務局牽頭,市級相關部門及各區縣政府、市新區管委會負責落實,2020年12月底前完成)
  (十三)開展最佳化營商環境“雙包一解”活動。按照“一對一”包抓原則,在區縣開展縣處級領導幹部“包企業、包項目、解難題”活動,建立“雙包一解”工作檯賬,定點聯繫、定期走訪,為企業經營和項目落地排憂解難。(各區縣政府、市新區管委會負責落實,2020年12月底前完成)
  (十四)簡化企業開辦和註銷程式。推行預約服務、上門服務、自助服務等服務方式,最大限度方便企業辦事。推進“多證合一、一照一碼”改革。打破印章刻制行業壟斷。完善企業社會保險登記業務流程,提高參保登記服務效率。新設立企業辦理營業執照、刻制公章,申請領用10萬元(含)以下增值稅專用發票和增值稅普通發票、定額發票時限在3個工作日的基礎上持續鞏固提升。將符合條件的企業簡易註銷登記時限壓縮至1個工作日。(市市場監管局牽頭,市公安局、市財政局、市人社局、市稅務局及各區縣政府、市新區管委會負責落實,2020年12月底前完成)
  (十五)工程建設項目審批辦理。工程建設項目審批管理實現網上統一受理、並聯審批、實時流轉、跟蹤督辦、信息共享。推行工程建設項目審批承諾制。對房屋建築和城市基礎設施等工程建設項目審批進行全流程改革,覆蓋行政許可等審批事項和技術審查、中介服務、市政公用服務及備案等其他類型事項。政府投資的審批類建設項目審批時限在120個工作日的基礎上持續鞏固提升,其中行政許可等審批事項時限在58個工作日的基礎上持續鞏固提升;社會投資的核准(備案)類建設項目審批時限壓縮至90個工作日,其中行政許可等審批事項時限壓縮至38個工作日。公布我市工程建設項目審批辦理指南和辦事流程,明確申報材料清單及各環節辦理時限。(市行政審批服務局牽頭,市住建局、市自然資源局、市生態環境局、市水務局、市城市管理執法局、市人防辦等相關部門及各區縣政府、市新區管委會負責落實,2020年12月底前完成)
  (十六)方便企業獲得水電氣暖。持續創新“網際網路+服務”手段,進一步提升服務水平。推行延時錯時預約服務,專人負責對新開辦企業獲得水電氣暖實行“一對一”“點對點”上門服務。供水方面,將城市項目報裝時限(含施工審批)壓縮至40個工作日,將縣城項目報裝時限(含施工審批)壓縮至15個工作日。供電方面,將低壓(含施工審批)、高壓單電源、高壓雙電源項目報裝時限分別壓縮至15個工作日、40個工作日、65個工作日。供氣方面,將項目報裝時限(含施工審批)壓縮至25個工作日。供暖方面,將項目報裝時限(含施工審批)壓縮至30個工作日。(市發展改革委牽頭,市城市管理執法局、水電氣暖供應企業及各區縣政府、市新區管委會負責落實,2020年12月底前完成)
  (十七)方便企業辦理不動產登記。在企業完成權籍調查、登記資料齊全、符合登記要求的前提下,複雜登記類型及大宗批量不動產登記10個工作日辦結,一般登記類型在4個工作日辦結基礎上持續鞏固提升。積極推進不動產登記、房屋交易、稅費收繳等業務有效銜接,全面推行“一廳辦理、集成服務”模式。進一步提升不動產登記視窗標準化、業務流程化、服務規範化水平,推行預約辦理、網上辦理、自助查詢、上門辦理等多種服務舉措,切實做到“讓數據信息多跑路,讓企業民眾少跑腿”。王益區、印台區不動產登記服務機構正式運行。(市自然資源局牽頭,市住建局、市稅務局等相關單位及各區縣政府、市新區管委會負責落實,2020年12月底前完成)
  (十八)降低企業獲得信貸難度和成本。以“兩增兩控”為目標,進一步最佳化信貸流程,合理壓縮獲得信貸時間,降低信貸綜合成本,提高信貸服務便利度和企業申貸獲得率。在信貸總量方面,實現單戶授信總額1000萬元及以下小微企業貸款同比增速高於各項貸款同比增速,有貸款餘額的戶數高於上年同期水平。在辦理難度方面,簡化最佳化貸款辦理環節,逐步壓縮貸款辦理時限。在貸款成本方面,積極推動涉及小微企業貸款的中介服務和行政性收費穩步下降,力爭貸款綜合成本逐年壓縮;政府性融資擔保費率原則上不超過1.5%。在貸款質量方面,力爭總體不良貸款率逐年下降。不斷整合完善信息數據,完成企業主體信用建檔。(市金融辦牽頭,市財政局、人行銅川市中心支行、銅川銀保監分局、市稅務局、市市場監管局、市聯合徵信中心負責落實,2020年12月底前完成)
  (十九)最佳化企業納稅服務。實現全市辦稅服務廳“一廳通辦”所有稅務業務,12366納稅服務熱線“一鍵諮詢”所有稅務業務。按照國家稅務總局部署,簡併涉稅表單,最佳化辦稅流程,逐步實現非稅收入統籌征繳一張報表、一次申報。改進各稅種優惠備案方式,逐步推行電子化備案,基本實現稅收優惠資料由報送稅務機關改為納稅人留存備查。簡化對外支付備案程式,落實境外投資者遞延納稅政策。逐步擴大農產品增值稅進項稅額核定扣除範圍。大力支持外貿業加快發展,繼續壓縮出口退稅辦理時限。依法公開涉稅事項,進一步規範稅收執法和監督。(市稅務局負責落實,2020年12月底前完成)
  (二十)提升企業跨境貿易和投資便利化。壓縮進出口單證辦理時限,對對外貿易經營者備案、國際貨運代理企業備案、進出口許可證、一般原產地證、報檢企業備案、原產地證申領人備案等單證辦理工作,在企業提交主要材料的情況下實施“容缺辦理”,辦理時限不超過1個工作日。推行出口退稅無紙化申報和預約辦理退稅。對出口企業實行個性化服務,實施分級分類管理,提高出口退稅效率。最佳化外匯業務管理,對貨物貿易外匯管理分類等級為A類的企業,貿易外匯收入(不含退匯業務及離岸轉手買賣業務)暫不進入出口收入待核查賬戶,可直接進入經常項目外匯賬戶或結匯。推行外商投資企業國民待遇,完善外國人才引進制度,推行外籍華人一次辦理5年內多次入境有效簽證或5年有效期居留許可制度。(市商務局牽頭,市稅務局、市貿促會、市公安局、市科技局及各區縣政府、市新區管委會負責落實,2020年12月底前完成)
  (二十一)降低企業運行成本。持續開展減稅降費行動,堅持收費項目清單管理和公示制度,進一步實現涉企行政事業性收費目錄清單之外 “零收費”目標,降低企業負擔。改善物流業發展環境,加快完成物流信息平台建設,推進跨部門、跨行業物流數據開放共享。完善城鄉物流網路節點,開展城市共同配送試點建設。積極推進物流業降稅清費工作,將房屋租賃費、過路過橋費和保險費等,按規定納入物流企業增值稅進項稅額抵扣範圍,支持物流企業總部機構匯總申報繳納企業所得稅。積極落實省政府關於新批收費公路項目、高速公路通行費調整等相關政策,探索開展高速公路分時段差異化收費。加大政府欠款清理償還工作力度,2020年底前,將拖欠企業的工程款和物資採購款償還到位。(市發展改革委牽頭,市財政局、市交通運輸局、市工信局、市商務局、市稅務局及各區縣政府、市新區管委會負責落實,2020年12月底前完成)
  (二十二)規範中介服務。根據法律、法規立改廢釋及國務院取消下放情況,動態調整中介服務事項,並及時對外公布。嚴厲打擊“紅頂中介”,行政審批部門及下屬單位不得開展與行政審批相關的中介服務,確有必要的應轉企改制或與主管部門脫鉤。放寬中介服務市場準入,清理和取消區域性、行業性中介服務機構執業限制和限額管理,鼓勵支持各類資本進入中介服務行業和領域,破除中介服務壟斷。建立中介機構行業協會,各行業主管、監管部門積極引導中介服務機構組建行業協會,鼓勵中介服務機構及從業人員加入中介行業協會。探索組建中介聯合體,打包提供工程諮詢、測繪、環評、能評、水保、地勘等多類中介服務。持續完善網上中介服務超市,為查詢中介機構資質和信用、購買中介服務、監管中介機構運營等提供服務平台,實現“交易不見面、過程全留痕”。加強中介服務監管,健全中介機構評價機制。(市行政審批服務局牽頭,市司法局、市民政局、市市場監管局、市財政局等部門及各區縣政府、市新區管委會負責落實,2020年12月底前完成)
  (二十三)規範涉企收費。清理規範涉企行政事業性收費,嚴格落實國家和省上降費政策,完善行政事業性收費目錄清單管理,全面規範涉企收費項目和標準,規範收費執收單位行為,建立涉企收費舉報制度。清理整頓中介涉企收費,規範行政審批及政府部門下屬單位中介服務收費,降低經營服務性收費標準,清理規範壟斷行業收費。加快制定全市行業協會商會收費目錄清單,引導合理確定收費標準,挖掘減費、降費、清費潛力,清理強制、重複收費和收費標準過高行為。穩妥推進行業協會商會與行政機關脫鉤改革,切斷行政機關與行業協會商會之間的利益鏈條。加強社會組織業務範圍審查,進一步規範層級關係,加大對社會組織負責人變動、會費、業務活動的監督管理。建立健全行業協會商會亂收費投訴舉報和查處機制。(市財政局牽頭,市發展改革委、市市場監管局、市民政局及各區縣政府、市新區管委會負責落實,2020年12月底前完成)
  (二十四)強化誠信體系建設。建立健全政務誠信監督管理機制,編制全市政務誠信信息目錄。加強市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建設,儘快建成全市共用、分級管理的政務誠信檔案管理系統。試點開展第三方政務誠信評價,分期分批對政府採購、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招投標、招商引資、地方政府債務等重點領域政務誠信建設情況開展專項調查。組織開展政府機構失信問題專項治理,全面梳理政府機構失信事項,建立市、區縣失信政府機構名單及事項清單,重點對政府承諾不兌現、拖欠民營企業賬款、拒不執行法院判決、“新官不理舊賬”等失信問題開展專項治理。建立因政府規劃調整、政策變化造成企業合法權益受損的補償救治機制,完善信用修複製度,保障信用主體合法權益。以信用支撐推進解決民營企業、中小微企業融資難題。健全失信行為修復機制,建立民營企業、中小微企業信用資質培育機制。(市政務信息中心牽頭,市法院、市發展改革委、市市場監管局、市財政局、市司法局、市工信局及各區縣政府、市新區管委會負責落實,2020年12月底前完成)
  (二十五)最佳化便民服務。持續深入開展審批服務事項梳理和流程再造,建設銅川政務服務移動終端,打造銅川政務服務旗艦店,普及全省統一公共支付系統。推廣“一窗式”綜合受理服務,選取至少一個鄉鎮(街道)便民服務中心作為試點,探索政務服務中心“綜合視窗”向鄉鎮(街道)、行政村(社區)延伸。運維好銅川市網上民眾工作部呼叫中心,整合市級部門非警務、非緊急類服務熱線和市級熱線。完善統一事項庫,持續開展“減證便民”行動,開展證照電子化和統一歸集工作,推動高頻證明網上開具,減少辦事服務堵點。(市行政審批服務局牽頭,市委網信辦、市政務信息中心、市財政局、市司法局、市公安局、市人社局、市住建局、市衛健委、市民政局、市教育局、市市場監管局等部門及各區縣政府、市新區管委會負責落實,2020年12月底前完成)
  (二十六)促進政策落地落實。市級相關部門對已出台的各項利企便民政策進行再梳理、再最佳化,形成核心條款清單和政策匯總服務包。對梳理形成的核心條款清單,進一步明確責任單位、辦理環節、辦理成本和辦理時限,形成高效便捷的政策落地服務流程圖。每季度組織開展一次“利企便民政策服務宣傳周”活動,每年最少組織一次營商環境“政策吹風會”或“新聞發布會”。完善政策格線服務格局,充分發揮市便民體系功能優勢,推動政策服務層層下沉,將政務服務中心打造成企業民眾了解政策、交流政策、用好政策的“企業之家”“便民之家”。健全政策督導問責機制,認真抓好政策落地實施督查督導工作,深入基層一線,深入企業民眾,用心用情傾聽企業民眾對政策落地落實的實際效果和真實感受。(市發展改革委牽頭,市工信局、市商務局、市住建局、市財政局、市稅務局、市科技局、市金融辦、市人社局、市自然資源局、市生態環境局、市行政審批服務局等單位及各區縣政府、市新區管委會負責落實,2020年12月底前完成)
  三、強化工作保障
  (二十七)加強宣傳培訓。運用多種方式,加大創新做法和典型經驗宣傳力度,提升營商環境社會參與度和認同感。積極推進最佳化營商環境培訓工作,提升業務水平。
  (二十八)夯實工作責任。各區縣、市級各部門要圍繞工作要點,細化工作舉措,夯實職責,組織抓好本地區、本部門工作任務落實,工作進展及時報牽頭部門和市營商辦。
  (二十九)加強督辦檢查。適時開展督辦檢查,對發現的破壞營商環境問題及時督促按期進行整改,對確定的典型問題案例及時通報曝光。
  (三十)形成工作合力。各牽頭單位要發揮好統籌協調作用,充分調動各方面力量,加大工作力度,聚焦企業民眾關注的堵點難點痛點問題,形成市區縣聯動、部門協同、高效協作的工作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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