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宏州2022年深化“放管服”改革工作要點

《德宏州2022年深化“放管服”改革工作要點》已經德宏州人民政府同意,德宏州人民政府辦公室於2022年5月26日印發,請認真抓好落實。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德宏州2022年深化“放管服”改革工作要點
  • 頒布時間:2022年5月26日
  • 發布單位:德宏州人民政府辦公室
全文
2022年全州深化“放管服”改革工作的總體要求是: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於深化“放管服”改革的決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及州委、州政府工作要求,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以更好更快更方便企業和民眾辦事創業為導向,以開展效能革命為契機,進一步加大政府職能轉變和“放管服”改革力度,充分激發市場活力和社會創造力,最佳化營商環境,為推動全州高質量跨越式發展提供有力支撐。
一、深化簡政放權,放寬市場準入,激發市場活力
(一)全面實行行政許可事項清單管理。2022年底前分級公布州、縣市兩級行政許可事項清單;探索建立政務服務事項基本目錄與權責清單聯動調整機制,做到政府清晰曬權、企業民眾明白辦事。持續推進中國(雲南)自由貿易試驗區德宏片區州級管理許可權賦權有關工作。(州政務服務管理局牽頭;州直有關部門,各縣市人民政府按照職責分工負責)
(二)深入推進投資審批制度改革。貫徹落實《雲南省企業投資項目核准和備案實施辦法》《雲南省投資項目審批事項清單》,簡化特定政府投資項目審批流程。實施企業投資項目承諾制改革。依託全省一體化政務服務平台,在投資項目線上審批監管平台與有關審批系統互聯互通後,實現數據共享套用。(州發展改革委牽頭;州直有關部門,各縣市人民政府按照職責分工負責)
(三)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推進市場主體住所與經營場所分離登記改革。推行“企業住所承諾制”,完善“企業名稱自主申報”機制。開展中國(雲南)自由貿易試驗區德宏片區商事主體登記確認制改革試點工作。(州市場監管局牽頭;州直有關部門,自貿試驗區德宏片區管委,各縣市人民政府按照職責分工負責)
(四)持續深化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制度改革。依託互聯互通的有關信息平台,加快數據共享套用,健全和完善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和管理體系,進一步提高跨部門、跨層級並聯審批效率。2022年一般政府投資項目審批時間壓減至50個工作日以內。(州發展改革委、州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州住房城鄉建設局牽頭;州直有關部門,各縣市人民政府按照職責分工負責)
(五)鞏固深化規劃用地審批改革。深化以“多規合一”為基礎的規劃用地“多審合一、多證合一”改革,加快推進“多測合一”,逐步建立完善“多規合一”所需測繪業務協調及數據更新共享機制,實現工程建設項目各階段“一次委託、聯合測繪、成果共享”。貫徹落實雲南省新增工業項目“標準地”出讓有關政策和相應指標體系。(州自然資源和規劃局牽頭;州直有關部門,各縣市人民政府按照職責分工負責)
(六)推進“證照分離”改革全覆蓋。對涉企經營許可事項實行分類分級管理,建立清單管理制度。積極推進“一業一證”“一企一證”“證照聯辦”“一照多址”等改革試點。(州市場監管局牽頭;州直有關部門,各縣市人民政府按照職責分工負責)
(七)全面推行證明事項清單管理。深入推進“減證便民”行動,貫徹落實雲南省證明事項清單,制定公布德宏州證明事項清單,動態調整告知承諾制證明事項清單。(州司法局牽頭;州直有關部門,各縣市人民政府按照職責分工負責)
(八)嚴格實施市場準入負面清單制度。持續開展市場準入效能評估,實施違背市場準入負面清單案例歸集與通報制度,暢通市場主體反饋各類市場準入問題的渠道,營造更加公平暢通的市場準入環境。(州發展改革委牽頭;州直有關部門,各縣市人民政府按照職責分工負責)
二、健全監管方式,規範市場秩序,提升監管效能
(九)推進“雙隨機、一公開”監管常態化。將雙隨機抽查工作納入2022年全州事中事後監管計畫,拓展部門聯合“雙隨機、一公開”監管覆蓋範圍,將更多事項納入聯合抽查範圍。健全完善“雙隨機、一公開”監管工作平台,匯聚有關部門監管數據,科學開展日常監管。(州市場監管局牽頭;州直有關部門,各縣市人民政府按照職責分工負責)
(十)加強重點領域監管。對食品、藥品、疫苗、環保、安全生產等直接涉及公共安全和人民民眾生命健康的領域實行全主體、全品種、全鏈條的嚴格監管。(州生態環境局、州衛生健康委、州應急管理局、州市場監管局牽頭;州直有關部門,各縣市人民政府按照職責分工負責)
(十一)深入推進社會信用體系建設。深入推進信用監管、信用承諾、信用套用建設,加快推進信用分級分類監管。健全完善涉企信息歸集共享工作制度,提升信用信息數據共享及套用能力。加快推進“信易+”守信激勵工作,有層次、分領域推動信用服務發展。完善信用修復機制,加強信用修覆信息共享、結果互認。(州發展改革委牽頭;州直有關部門,各縣市人民政府按照職責分工負責)
(十二)創新包容審慎監管。探索創新監管標準和模式,發揮平台監管和行業自律作用。在部分領域探索實施柔性監管、智慧監管,推動落實輕微違法免罰事項清單,建立不予行政強制措施清單。(州司法局牽頭;州直有關部門,各縣市人民政府按照職責分工負責)
(十三)規範行政執法行為。組織開展行政處罰法貫徹落實情況執法檢查。嚴格落實行政執法三項制度,持續開展案卷評查。加大對市場監管、城市管理等執法部門的監督力度,進一步規範行政執法行為。(州司法局牽頭;州直有關部門,各縣市人民政府按照職責分工負責)
(十四)深入實施公平競爭審查制度。認真貫徹落實《公平競爭審查制度實施細則》,嚴格政策措施公平競爭審查,提高審查質量,持續清理和廢除妨礙統一市場和公平競爭的規定和做法。(州市場監管局牽頭;州直有關部門,各縣市人民政府按照職責分工負責)
(十五)加強反壟斷和反不正當競爭執法。嚴肅查處濫用行政權力排除、限制競爭行為,以及經營者濫用市場支配地位、達成壟斷協定限制競爭行為,加大對不正當競爭違法行為的查處力度。(州市場監管局牽頭;州直有關部門,各縣市人民政府按照職責分工負責)
三、最佳化政務服務,助力企業發展,方便民眾辦事
(十六)推進政務服務標準化規範化便利化。貫徹落實雲南省加快推進政務服務標準化規範化便利化實施方案。加快推進州本級和芒市市級政務服務場所標準化建設,規範政務服務視窗設定和業務辦理,建立健全最佳化服務機制。(州政務服務管理局牽頭;州直有關部門,各縣市人民政府按照職責分工負責)
(十七)加快智慧政務建設,持續推進“一網通辦”。推進州本級和芒市市級智慧政務提升建設,指導各縣市做好政務服務信息化智慧型化,努力實現與全省一體化政務平台融合對接,提升全州政務服務智慧型化水平。加強“一部手機辦事通”APP的宣傳推廣套用;引導企業和民眾採用網上申請辦理事項,不斷提升“一網通辦”能力和水平。力爭2022年全州政務服務事項網上可辦率達97%以上,全程網辦率達70%以上,行政許可事項“即辦件”比例提高到35%。(州政務服務管理局牽頭;州直有關部門,各縣市人民政府按照職責分工負責)
(十八)加快推進政務服務數據有序共享。編制政務服務數據
資源目錄和供需對接清單,健全政務服務數據共享交換機制。按照政務服務數據共享工作要求,完善德宏州住房公積金業務系統與全省一體化政務服務平台的深度對接。以政務服務數據共享、電子證照推廣套用,支撐政務服務事項辦理減環節、減材料、減時限、減跑動。(州政務服務管理局牽頭,州直有關部門,各縣市人民政府按照職責分工負責)
(十九)統籌推進電子證照套用和互通互認。擴大個人電子證照、企業電子證照套用領域,加快推進電子證照標準化規範化建設,加強電子證照套用跨地區、跨部門工作協同。力爭2022年底前,企業和民眾常用證照基本實現電子化,與實體證照同步制發和套用,在全省範圍內標準統一、互通互認。(州政務服務管理局牽頭;州直有關部門,各縣市人民政府按照職責分工負責)
(二十)大力推行“跨省通辦”“省內通辦”“一件事一次辦”。加快推進西南五省(區、市)、泛珠三角地區政務服務事項“跨省通辦”。著力推動政務服務事項“五級十二同”實施清單落地實施,加快推進高頻政務服務事項“一網通辦”。部署套用網際網路端統一申辦受理系統,提升鄉村級平台實際辦事率。加快推動第一批辦事主題集成服務事項上線運行,提供主題式、套餐式服務。(州政務服務管理局牽頭;州直有關部門,各縣市人民政府按照職責分工負責)
(二十一)最佳化民生保障服務。實行水電氣等市政設施外線接入工程城市道路及綠地占用、挖掘和臨時性占道施工集中勘測、聯合審批,實現建設項目用水用電用氣報裝“一件事一次辦”。推動水電氣過戶和不動產登記同步辦理。推動公證參與人民法院司法輔助事務試點工作全覆蓋。全面實施“網際網路+不動產登記”,擴大新建商品房“交房即交證”服務範疇。依託全國一體化政務服務平台,完善保關係轉移接續政策及規程,推進“網上辦”。加強社會救助部門間數據共享,利用大數據分析精準發現救助對象,變“人找政策”為“政策找人”。(州民政局、州司法局、州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州住房城鄉建設局、州醫保局牽頭;各縣市人民政府按照職責分工負責)
(二十二)強化政務服務效能監督。推行政務服務“好差評”制度,加大差評回訪整改督辦力度,確保實名差評回訪整改率達100%。加強評價數據分析套用,針對差評比較集中且直接關係民眾切身利益的高頻事項建立長效化解決機制。套用雲南省一體化效能監督平台,將政務服務與監管工作全過程納入平台實時監管,提升效能監督的智慧化數位化水平。(州政務服務管理局牽頭;州直有關部門,各縣市人民政府按照職責分工負責)
四、營造創新創業生態,增強發展活力
(二十三)進一步最佳化外商投資環境。全面落實外商投資準入前國民待遇加負面清單管理制度。加強外商投資項目備案(核准)管理,確保外商投資項目優惠待遇。積極做好重大外資項目儲備和落地保障服務工作。推進落實RCEP中國承諾,加強口岸開放合作,提高自貿協定利用率。(州發展改革委、州商務局牽頭;州直有關部門,有關縣市人民政府按照職責分工負責)
(二十四)最佳化企業開辦服務。持續升級開辦企業“一窗通”服務平台,最佳化辦事流程,全面推行“一表申報”模式。推進電子營業執照、電子印章、電子發票運用,探索實現“辦”“取”同步網上完成。2022年企業開辦時間壓縮至1個工作日以內。(州公安局、州市場監管局、州稅務局牽頭;州直有關部門,各縣市人民政府按照職責分工負責)
(二十五)大力推進口岸通關便利化。加強口岸基礎設施建設,不斷最佳化口岸開放布局。建設芒市機場臨時國際貨運海關監管場所項目、國際旅檢入境通道衛生防疫臨時用房項目,加快盈江口岸那邦通道“海關監管作業場所”規範化建設、邊民互市場所出境功能區改建,推動章鳳口岸升格為國家級開放口岸。推動實現國際貿易“單一視窗”服務功能由口岸通關向口岸物流、貿易服務等全鏈條拓展,持續推廣中國(雲南)國際貿易“單一視窗”平台運用。在中國(雲南)自由貿易試驗區德宏片區實施口岸衛生許可證“審批改為備案”改革,創新監管模式。加快出口退稅進度,2022年底前將正常出口退稅業務平均辦理時間壓減至6個工作日以內,對高信用級別企業進一步縮短辦理時間。(州商務局〔州口岸辦〕、瑞麗海關、畹町
海關、芒市海關、盈江海關、章鳳海關、州稅務局牽頭;州直有關部門,有關縣市人民政府按照職責分工負責)
(二十六)提升金融機構服務小微企業能力。加大小微企業首貸、信用貸及中長期貸款投放規模和力度。支持金融機構發行小微企業專項金融債券。擴大面向小微企業的政府性融資擔保業務規模。引導金融機構創新符合小微企業輕資產、重智力等特徵的金融產品,並完善相應信貸管理機制。(人行德宏州中心支行牽頭;州直有關部門,各縣市人民政府按照職責分工負責)
(二十七)加大科技創新支持力度。積極培育眾創空間、科技企業孵化器、星創天地等雙創孵化載體,大力培育科技型企業。落實高新技術企業“三倍增”行動方案,構建“省級科技型中小企業—國家評價科技型中小企業—國家高新技術企業”的梯隊培育體系,培育壯大科技創新主體。2022年培育省級眾創空間1家,備案認定省級科技型中小企業20家,培育認定高新技術企業1家以上。(州工信科技局牽頭;州直有關部門,各縣市人民政府按照職責分工負責)
(二十八)穩定和擴大就業。落實國家、省關於支持多渠道靈活就業政策,進一步拓寬勞動者就業渠道。落實最低工資和支付保障制度,推動將不完全符合確立勞動關係情形的新就業形態勞動者納入制度保障範圍。推進平台靈活就業人員職業傷害保障工作,建立健全職業傷害保障管理服務規範和運行機制,切實維護新就業形態勞動者勞動保障權益。(州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牽頭;州直有關部門,各縣市人民政府按照職責分工負責)
(二十九)進一步最佳化納稅服務。加快推進智慧稅務建設,2022年基本實現法人稅費信息“一戶式”、自然人稅費信息“一人式”智慧型歸集。穩步實施發票電子化改革,24小時線上免費為納稅人提供電子發票申領、開具、交付、查驗等服務。運用電子稅務局、稅企互動等平台,推廣實現依法運用大數據精準推送優惠政策信息。(州稅務局牽頭;州直有關部門,各縣市人民政府按照職責分工負責)
(三十)建立健全常態化政企溝通機制。依託雲南省營商環境投訴舉報平台,落實辦理投訴舉報信息,做到分辦及時、精準,辦理直面問題、不打折扣。依託最佳化營商環境綜合平台,常態化設定營商環境滿意度調查問卷和投訴舉報專欄,加強監督指導,做到問卷調查、投訴舉報、交辦處理、結果反饋等全流程網上辦理的閉環工作機制,實現企業和民眾24小時常態化監督營商環境。(州營商辦牽頭;州直有關部門,各縣市人民政府按照職責分工負責)
各縣市、各部門要切實把深化“放管服”改革工作納入重要工作日程,按照任務項目化、項目清單化、清單具體化要求,加強協同配合,強化措施落地,確保2022年各項工作有序高效推進。牽頭單位要發揮好牽頭作用,組織實施好各專項工作,確保時限明確、任務量化、責任細化、成果轉化。責任單位要認真履行職責,積極有效作為,形成工作合力。州直有關部門要加強與上級對口部門的聯繫,及時指導縣市落實好各項工作,並將工作進展、成效亮點、存在問題及改進措施,於2022年7月10日、11月30日前報州政務服務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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