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原市持續最佳化營商環境更好服務市場主體20條措施》已經固原市委和固原市政府同意,中共固原市委辦公室固原市人民政府辦公室於2021年8月18日印發,請結合實際認真貫徹落實。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固原市持續最佳化營商環境更好服務市場主體20條措施
- 頒布時間:2021年8月18日
- 發布單位:中共固原市委辦公室 固原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固原市持續最佳化營商環境更好服務市場主體20條措施》已經固原市委和固原市政府同意,中共固原市委辦公室固原市人民政府辦公室於2021年8月18日印發,請結合實際認真貫徹落實。
《固原市持續最佳化營商環境更好服務市場主體20條措施》已經固原市委和固原市政府同意,中共固原市委辦公室固原市人民政府辦公室於2021年8月18日印發,請結合實際認真貫徹落實。1全文為持續深化“放管服”改革,進一步聚焦市場主...
第四條 最佳化營商環境應當堅持市場化、法治化、國際化、便利化,以市場主體需求為導向,最佳化市場環境、政務環境、法治環境,營造穩定、公平、透明、可預期的良好營商環境。第五條 各級人民政府應當建立健全統籌協調督促機制,完善最佳化營商...
最佳化法治化營商環境,為經濟發展提供優質高效的司法服務。主要內容 一是大力最佳化訴訟服務機制。推進涉企案件網上立案、自助立案、跨域立案,加強立案、審判、執行各環節有機銜接,加強移動微法院與律師服務平台、行業監管部門、行業協會等對接...
《國務院辦公廳關於進一步最佳化營商環境更好服務市場主體的實施意見》是為持續深化“放管服”改革最佳化營商環境,更大激發市場活力,增強發展內生動力,經國務院同意提出的下意見。由國務院辦公廳於2020年7月15日印發實施。
為深入貫徹落實《最佳化營商環境條例》,加快提升全區市場化、法治化、國際化營商環境建設水平,進一步激發市場主體活力,增強高質量發展內生動力,對標全國水平,結合自治區實際,制定本方案。一、系統打造便捷高效的政務環境 (一)全面提升...
本條例所稱營商環境,是指市場主體在準入、生產經營、退出過程中涉及的有關外部因素和條件,主要包括政務環境、市場環境和法治環境。第三條 最佳化營商環境應當堅持依法依規、公開公正、廉潔高效、平等保護、誠實守信、權責一致的原則,發揮...
各級人民政府及其部門應當堅持政務公開透明,以公開為常態、不公開為例外,全面推進決策、執行、管理、服務、結果公開。第四條 最佳化營商環境應當堅持市場化、法治化、國際化原則,以市場主體需求為導向,以深刻轉變政府職能為核心,創新體制...
《寧夏最佳化營商環境條例》經寧夏回族自治區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三次會議通過,將從2022年6月1日起施行。其中規定,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應當建立防範和治理國家機關、事業單位拖欠市場主體賬款的長效機制;國家機關...
承擔持續最佳化營商環境和國家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寧夏)的建設管理工作。負責建立違法失信企業名單,落實經營異常名錄和“黑名單”制度,協調有關部門(單位)開展市場主體監督管理信息公示、信息歸集共享、協同監管和聯合懲戒工作。(五)價格...
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加快轉變政府職能,深化“放管服”改革,持續最佳化營商環境,全面推動“放管服”改革與數字政府建設融合發展,著力提升政務服務標準化規範化便利化水平,加快打造市場化法治化國際化營商環境,更大激發市場主體活力...
《關於服務和保障營造一流營商環境的十六條措施》由雲南省高級人民法院於2022年3月2日發布,以下簡稱《十六條措施》,充分發揮雲南法院審判職能作用,著力最佳化穩定、公平、透明、可預期的法治化營商環境,服務雲南全省高質量發展。意義價值...
《關於進一步推進便民服務持續最佳化營商環境的若干措施》是為全面落實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推動“未訴先辦”,切實解決民眾的痛點、堵點、難點問題,針對走流程中查找到的不足和薄弱環節,制定了若干措施。2020年9月28日,北京市人力...
持續最佳化助企服務,深入開展“三包四幫六保五到位”活動。著力打造監管更加規範的法治環境。加強和創新監管,實施場景化綜合監管措施,探索建立完善綜合監管機制,深化“網際網路+監管”,探索形成市場主體全生命周期監管鏈,建立“風險+信用”...
2022年推進行政管理服務改革最佳化營商環境重點措施是為認真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統籌推進維護安全穩定和促進經濟社會發展工作,制定的措施。2022年5月,公安部制定並印發了2022年推進行政管理服務改革最佳化營商環境重點措施。修訂信息...
2023年7月,秦皇島市出台了《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最佳化營商環境的40條措施》,開展企業全生命周期標準化集成化改革,在經營主體準入、準營、退出三方面推出有針對性的措施,為經營主體提供更加便捷多樣的個性化服務。內容解讀 此次改革全面對標...
以加快落實北京市營商環境創新試點和最佳化營商環境5.0版為重點,更好地發揮市場監管部門職能,在深化審批制度改革、加強監管執法體系建設、維護公平競爭秩序、營造優質高效的質量技術基礎環境、提升政務服務水平等重點領域持續發力。圍繞醫藥、...
第二條本省行政區域內營商環境工作,適用本條例。第三條最佳化營商環境應當堅持公開公正、廉潔高效、平等保護、誠實守信的原則,以市場主體需求為導向,建立市場化、法治化、信息化的服務保障體系,營造穩定公平透明、可預期的營商環境。第...
《修文縣最佳化營商環境十條政策措施》包括最佳化開辦企業服務、最佳化辦理建築許可服務、最佳化用電用水報裝服務、最佳化獲得信貸服務、最佳化納稅服務、最佳化執行契約服務、最佳化土地出讓服務、最佳化市場監管服務、最佳化政務服務、干擾市場主體十個方面內容。
第三條 最佳化營商環境應當堅持市場化、法治化、國際化、便利化原則,以市場主體需求為導向,以審批最少、流程最優、體制最順、機制最活、效率最高、服務最好為目標,最佳化市場環境,提升政務服務,強化法治保障,為各類市場主體營造安全...
第二章 市場環境 第三章 政務服務 第四章 監管執法 第五章 法治保障 第六章 附則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了持續最佳化營商環境,維護市場主體合法權益,激發市場活力,推動高質量發展,根據國務院《最佳化營商環境條例》等法律、行政...
47.加強法治化營商環境督察。將推進“放管服”改革、持續最佳化營商環境情況納入自治區法治督察事項,深入自治區相關單位和基層單位,重點督察制定涉及市場主體經濟活動的政策措施是否開展公平競爭審查,是否存在干預企業依法自主經營以及是否存在...
《雲南省最佳化營商環境促進市場主體倍增領導小組辦公室關於印發營商環境全面提質年重點任務清單的通知》(雲發改辦公〔2023〕413號)、《中共德宏州委辦公室 德宏州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德宏州打造一流營商環境三年行動計畫(2022—2024年...
市場環境 第八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應當充分發揮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決定性作用,構建覆蓋市場主體全生命周期的服務體系,在市場準入、融資信貸、公平競爭、市場退出、市場主體保護等方面持續最佳化營商環境。第九條 各級人民政府...
蚌埠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蚌埠經濟開發區等開發區應當在最佳化營商環境方面發揮示範引領作用。第五條 最佳化營商環境主管機構應當建立便捷高效的市場主體服務諮詢和投訴受理平台,設立營商環境專線,健全受理、交辦、監督、反饋、評價、公示等...
第三條 最佳化營商環境應當堅持市場化、法治化、國際化原則,全面落實國家關於加快建設全國統一大市場的部署安排,以市場主體需求為導向,持續深化簡政放權、放管結合、最佳化服務改革,強化政務服務信息化建設和數據共享,打造“雲南效率”“...
第二章 市場主體保護 第三章 市場環境 第四章 政務服務 第五章 監管執法 第六章 法治保障 第七章 附 則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了持續最佳化營商環境,激發市場主體活力,維護市場主體合法權益,推動高質量發展,奮力譜寫...
第三條 最佳化營商環境圍繞“辦事不求人”,平等對待各類市場主體,堅持權利平等、機會平等、規則平等,完善法治保障,推進營商環境法治化;圍繞“審批不見面”,實施政務服務事項“一網通辦”,破除不合理體制機制障礙,最大限度減少政府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