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服務和保障營造一流營商環境的十六條措施》由雲南省高級人民法院於2022年3月2日發布,以下簡稱《十六條措施》,充分發揮雲南法院審判職能作用,著力最佳化穩定、公平、透明、可預期的法治化營商環境,服務雲南全省高質量發展。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關於服務和保障營造一流營商環境的十六條措施
- 實施時間:2022年3月2日
- 發布單位:雲南省高級人民法院
《關於服務和保障營造一流營商環境的十六條措施》由雲南省高級人民法院於2022年3月2日發布,以下簡稱《十六條措施》,充分發揮雲南法院審判職能作用,著力最佳化穩定、公平、透明、可預期的法治化營商環境,服務雲南全省高質量發展。
《關於服務和保障營造一流營商環境的十六條措施》由雲南省高級人民法院於2022年3月2日發布,以下簡稱《十六條措施》,充分發揮雲南法院審判職能作用,著力最佳化穩定、公平、透明、可預期的法治化營商環境,服務雲南全省高質量發展。...
為持續深化“放管服”改革,進一步聚焦市場主體關切,不斷激發市場活力,更好服務市場主體,最佳化提升“163”政務服務模式,提高企業民眾辦事便利度,固原市審批局結合我市實際,起草了《關於進一步最佳化營商環境更好服務市場主體20條措施》(...
六、打造提質降本的產業環境 28.加大金融服務保障。創新金融產品和服務,推廣無還本續貸業務。加強個體工商戶金融服務,持續推動首貸戶貸款擴面提質,嚴禁變相抬升小微企業融資成本。開展專場融資對接會,運用數智金融服務平台,深化普惠金融...
為加快打造市場化、法治化、國際化營商環境和公平開放統一高效的市場環境,推動營商環境全面提質增效,按照《雲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雲南省營商環境全面提質年行動方案的通知》(雲政辦發〔2023〕16號)、《雲南省最佳化營商環境促進市場...
第五條 本市鼓勵政府及有關部門結合實際情況,在法治框架內積極探索原創性、差異化的最佳化營商環境具體措施;對探索中出現的失誤或者偏差,符合規定條件的,可以予以免責或者減輕責任。第六條 市、區人民政府應當每年向同級人民代表大會...
第四條 新聞媒體應當及時、準確宣傳最佳化營商環境的措施和成效,為最佳化營商環境創造良好輿論氛圍。市最佳化營商環境協調事務中心負責全市最佳化營商環境工作宣傳推介,會同有關部門承擔最佳化營商環境政策宣傳等工作。市直相關部門、區縣(市)人民...
《石家莊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關於進一步最佳化營商環境推進登記便利化“十八條”措施》是2016年9月22日石家莊市人民政府發布的關於最佳化營商環境等級的措施。中文名 石家莊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關於進一步最佳化營商環境推進登記便利化“十八條”措施 ...
對標對表國家、省營商環境評價指標體系,聘請第三方專業機構對我市指標進行評價,提出完善措施,明確整改方向。建設營商環境數據可視化線上監控平台,實現測評指標實時預警、分析、評價、決策;組建由有關專家和相關企業、民眾代表組成的營商...
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於“法治是最好的營商環境”重要論述,落實自治區黨委十屆歷次全會部署要求,立足政法機關職能,充分發揮法治的規範、引領和保障作用,促進我區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制定以下措施。
第七條 各級人民政府應當加強對最佳化營商環境工作的組織領導,完善最佳化營商環境的政策措施,建立健全統籌推進、督促落實最佳化營商環境工作的相關機制,及時協調、解決最佳化營商環境工作中的重大問題。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有關部門應當按照職責分工,...
以市場主體獲得感為評價標準,以深刻轉變政府職能為核心,創新體制機制,強化協同聯動,完善法治保障,為各類市場主體營造穩定、公平、透明、可預期的投資興業環境,打造政策更優、成本更低、審批更少、辦事更快、服務更優的一流營商環境...
《關於打造一流營商環境的若干政策措施》已經常德市委常委會議、常德市政府常務會議審議通過,常德市人民政府於2022年4月 13日印發.全文 為全面落實“三高四新”戰略定位和使命任務,大力實施最佳化營商環境“生命線工程”,加快打造全省領先...
市、區(市)應當明確主管部門或者機構負責最佳化營商環境工作。有關部門、法律法規授權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務職能的組織、司法機關、人民團體等按照各自職責,做好最佳化營商環境相關工作。第五條 積極融入和服務黃河流域生態保護和高質量發展重大...
第六章法治保障 第七章附則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了最佳化營商環境,維護市場主體合法權益,激發市場活力和社會創造力,推動經濟高質量發展,建設世界一流的社會主義現代化國際大都市,根據國務院《最佳化營商環境條例》等有關法律、...
努力打造政策最優、成本最低、服務最好、辦事最快的“四最”營商環境,根據《中共南昌市委 南昌市人民政府關於進一步最佳化營商環境的實施意見》(洪發〔2019〕9號)精神,促進全區經濟健康持續發展,結合我區實際,制定本政策措施 ...
全面落實公安部、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縣委縣政府關於最佳化營商環境的決策部署,忠誠履行公安職能,營造法治化營商環境,激發法治固根本、穩預期、利長遠的重要作用,使法治成為我縣核心競爭力的重要標誌,制定如下措施:...
《持續深化一流營商環境建設若干措施》(以下簡稱《措施》)由湖北省政府新聞辦於2022年1月5日召開新聞發布會,湖北省市場監管局總經濟師王勤對《措施》進行解讀,表示將重點抓好放、管、服改革,助力市場主體做大做強。內容範圍 “放...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發展改革、市場監管、自然資源、住房城鄉建設、人力資源社會保障等部門以及監察機關、司法機關、其他有關單位應當按照各自職責開展最佳化營商環境相關工作。第五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將最佳化營商環境工作納入高質量發展績效考核...
本市各級人民政府和有關部門應當根據營商環境評價結果,及時制定、調整最佳化營商環境政策措施。第九條 每年7月21日為蘇州企業家日,共同營造親商安商的社會氛圍,激發和弘揚企業家精神,彰顯和發揮企業家作用。第二章 市場環境 第十條...
《國務院辦公廳關於進一步最佳化營商環境更好服務市場主體的實施意見》是為持續深化“放管服”改革最佳化營商環境,更大激發市場活力,增強發展內生動力,經國務院同意提出的下意見。由國務院辦公廳於2020年7月15日印發實施。
圍繞推動最佳化營商環境,省人大常委會打出了重量級“組合拳”。《條例》分為總則、市場環境、政務服務、監管執法、法治保障、附則六章,共82條。總則,主要是對立法目的和最佳化營商環境工作的基本原則、主要目標,政府和有關部門職責、營商...
聚焦確保高質量建設現代化河南、確保高水平實現現代化河南目標要求,努力打造市場化、法治化、國際化營商環境,河南省法院出台《服務經濟高質量發展最佳化法治化營商環境二十條措施》,著力為經濟高質量發展提供更加優質高效的司法服務和保障。
市場主體應當遵守法律法規,恪守社會公德和商業道德,誠實守信、公平競爭,維護市場秩序,履行法定義務,共同營造健康有序的營商環境。第九條 每年9月29日為“石家莊市最佳化營商環境日”。第二章 市場環境 第十條 各級人民政府及有關部門...
第十九條 依託全國統一的市場主體維權服務平台,各級政府及其有關部門應當及時處理市場主體維權訴求並告知處理結果,為市場主體提供高效、便捷的維權服務。第三章 市場環境 第二十條 各級市場監管、公安、稅務、人力資源社會保障、住房城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