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山縣公安局最佳化營商環境15條措施

為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於打造市場化、法治化、國際化營商環境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實公安部、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縣委縣政府關於最佳化營商環境的決策部署,忠誠履行公安職能,營造法治化營商環境,激發法治固根本、穩預期、利長遠的重要作用,使法治成為我縣核心競爭力的重要標誌,制定如下措施: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通山縣公安局最佳化營商環境15條措施
  • 實施單位:通山縣公安局
一、準確把握執法辦案尺度。嚴格遵循法不溯及既往、罪刑法定、疑罪從無等原則,依法公正處理企業因經營不規範引發的問題,依法穩妥處理涉企新類型案件,依法不再追究已過追訴時效的涉企案件。準確界定企業生產自救過程中的行為性質,對為生產自救偶有輕微不法行為的企業,可依法引導通過行政處罰、行政訴訟、當事人和解、人民調解、民事訴訟等行政、民事手段予以調整。嚴格區分經濟糾紛與經濟犯罪、民事責任與刑事責任的界限,嚴禁以刑事手段插手經濟糾紛。嚴格落實公安機關異地辦案協作等有關規定,嚴禁趨利性、單方面跨區域執法。
二、依法慎用羈押性強制措施。對涉嫌犯罪的企業經營管理人員,社會危害性不大、不影響刑事訴訟順利進行的,依法不採取羈押性強制措施。確需羈押的,依法予以羈押,在不妨礙刑事訴訟活動的情況下,可依法在公安機關的監督下進行一定的經營管理行為以維持企業運轉。對已被採取拘留、逮捕措施的,可根據案件發展依法解除、變更強制措施。
三、依法慎用財產性強制措施。對涉案企業正在投入生產運營和正在用於科技創新、產品研發的設備、資金、技術資料等,依法慎用查封、扣押、凍結措施,嚴禁超許可權、超範圍、超數額、逾時限查封、扣押、凍結財物,符合解除條件的,要立即解除並及時返還。
四、依法打擊涉企違法犯罪。對企業的報案、求助、申訴,第一時間依法處理,加強辦案流程管理,在法定時限內儘可能壓縮辦案、辦事時間,快辦快結。依法嚴厲打擊職務侵占、挪用資金、契約詐欺、串通投標、虛假訴訟等經濟犯罪及盜竊、搶奪、搶劫、詐欺、綁架、敲詐勒索、非法拘禁、尋釁滋事、偽造企業印章等違法犯罪。
五、治理企業周邊環境。完善掃黑除惡長效常治機制,淨化企業、工地、項目周邊治安環境。堅持和發展新時代“楓橋經驗”,完善矛盾糾紛多元化解機制。開展“送法進企業”活動,提高企業和員工依法維權、防範風險、識騙防騙能力和法律意識。
六、推進公安政務服務標準化、規範化建設。制定公安政務服務事項標準體系,編制公安政務服務事項標準化目錄,實行全縣一張清單告知、一個標準受理。
七、縮短涉企行政審批事項審批時限。將第二、三類易製毒化學品的購買和運輸許可審批時限由4日縮短為3個工作日;金融機構營業場所、金庫安全防範設施建設方案審批及工程驗收,辦理時間由法定20個工作日縮短至10個工作日;網際網路上網服務營業場所信息安全審核,辦理時間由法定20個工作日縮短至5個工作日;內地居民在戶籍地申辦普通護照、往來港澳通行證、往來台灣通行證等3項事項,辦理時間由法定10個工作日縮短至7個工作日;簽發臨時居民身份證,辦理時間由法定1個工作日改為當場辦理。
八、最佳化涉企行政審批流程。將原來由運達地縣級人民政府公安機關受理審批《煙花爆竹道路運輸許可證》,調整為運達地或啟運地縣級人民政府公安機關均可受理審批。取消典當業特種行業許可審批,公章刻制業、旅館業等特種行業許可由工商登記前置審批調整為後置審批。
九、加快實現公安政務服務事項“一網通辦”。依託公安政務服務平台和線下辦事視窗,整合公共數據資源,加強業務協同辦理。加快實現所有面向企業民眾的政務服務“線上一次登錄、全程網上通辦,線下進一扇門,最多只跑一次”。推行公章刻制業網上審批,實行告知承諾制。公安政務服務視窗保留線下老年人等特殊群體高頻服務事項辦理渠道,為老年人等特殊群體提供綠色通道、專人引導、上門服務等便捷辦事方式。
十、全面實施戶口遷移“一站式”辦理。民眾辦理省內跨市、州戶口遷移的,只需攜帶相關材料到遷入地派出所辦理即可。
十一、推進出入境證件公共服務事項便利化套用,創優境外人才停居留便利服務。向全社會開放出入境證件身份認證服務平台,提供自助機上辦理往來港澳簽注,享受“立等可取”的服務便利;為發展建設急需的在鄂工作生活的外籍高層次人才提供辦理在華永久居留便利,上門了解企業需求為企業引進外籍人才提供優質服務。對急需引進的外籍人才,符合加入、恢復中國國籍的,開通“綠色通道”,依法及時受理、報批。
十二、推進“網際網路+交管服務”。完善網際網路交通安全綜合服務管理平台、交管“12123”手機APP、“12123”語音服務平台三大服務平台功能。推行網上查詢交通事故處理進度、結果,提供業務辦理、諮詢公示、宣傳教育等多元服務。推進與不同部門、警種信息共享,打造集網頁、簡訊、手機APP、語音服務“四位一體”的交管信息化服務體系。
十三、推行“雙隨機、一公開”監管。建立旅館業、公章刻制業等特種行業、保全服務、易製毒化學品企業等“雙隨機、一公開”監管機制,區分不同風險等級,分類確定抽查比例,提高隨機監管的科學性。
十四、推動公安領域社會信用體系建設。開展公安領域首批聯合獎懲備忘錄的編制工作,制定紅黑名單及管理辦法,依託公安信用信息共享服務平台開展相關信息的報送、共享、公示、聯合獎懲等工作。
十五、加強督促檢查。結合我局公安隊伍教育整頓活動,對最佳化營商環境各項工作落實情況開展巡查。建立完善涉企案件監督機制,將涉企案件納入執法監督的重點內容,制定案件質量評查標準,組織開展涉企案件評查。對社會反映強烈的損害法治化營商環境的執法行為,開展專項核查,核查屬實的,約談相關負責人,對相關案件進行通報,對涉嫌違紀違法的責任人依規依紀依法嚴肅追責問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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