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冶市關於著力打造一流營商環境的若干措施

為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於最佳化營商環境的重要論述,全面落實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圍繞黨中央、國務院關於深化“放管服”改革最佳化營商環境的決策部署,按照省委、省政府和黃石市委、市政府有關檔案要求,堅持以市場需求為導向,推動政府職能深刻轉變,切實增強市場主體和民眾的獲得感和滿意度,確保我市2021年最佳化營商環境評價進入全省前五名。結合我市實際,提出如下措施。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大冶市關於著力打造一流營商環境的若干措施
  • 發布單位:大冶市人民政府
一、高品質提升政務服務
(一)圍繞“一網辦”,建立市數據中心。加快我市IDC政企數據中心建設,提高“一網通辦”的數據支撐力、系統感知力、重點領域運行監測力。構建以大數據和網路管理中心為硬體基礎,數據中台與業務中台為軟體基礎的數字底座,實現橫向市級數據共享、縱向省級數據共享交換。[牽頭單位:市政務服務和大數據管理局;責任單位:市直各部門單位,各鄉鎮(場)、街道、高新區等]
(二)圍繞“全天辦”,逐步推進24小時不打烊服務。推動智慧型服務建設,運用“雲”計算技術建立數據可視化監管平台,將民眾需求量較大的高頻事項通過“網際網路+”智慧型化手段添加在智慧型終端機,將多功能、多類型的智慧型終端機集中放置,並設立“24小時不打烊”自助服務專區,填補“八小時工作制”外的盲區,為企業和民眾提供更自由、更便捷的政務服務。[牽頭單位:市政務服務和大數據管理局;責任單位:市直各部門單位,各鄉鎮(場)、街道、高新區等]
(三)圍繞“智慧辦”,推廣套用“鄂匯辦”等APP平台。加快推進各部門內部系統與省、市政務服務一體化平台的互融互通,實現數據共享,全面推廣運用“鄂匯辦”APP平台,讓企業和民眾辦事像“網購”一樣方便。開發套用“助企110”APP,由項目專員第一時間受理、交辦、督察、反饋,提供及時有效的服務。(牽頭單位:市政務服務和大數據管理局;責任單位:市直各部門單位)
(四)推進“一窗通辦”,實施“專區+綜合”的通辦服務。全面推行“綜窗受理”,管好進口和出口,加強流程監管,實現企業和民眾辦事“只進一扇門,只跑一個窗”;推出“大冶市涉企優惠政策眾籌”,線下設立涉企優惠政策綜合受理視窗,履行優惠政策諮詢、兌現申請、轉辦職責。(牽頭單位:市政務服務和大數據管理局、市經信局;責任單位:市直各部門單位)
(五)推進“一事聯辦”,提供集成套餐服務。圍繞“高效辦成一件事”,梳理並建立“一事聯辦”通用清單,實現“19+N”高頻主題事項“一事聯辦”。(牽頭單位:市政務服務和大數據管理局;責任單位:市直各部門單位)
(六)推進“就近辦”,提升基層政務服務質效。深入推進鎮(村)便民服務中心(大廳)規範化、標準化建設;將涉企、便民的高頻事項向鎮(村)延伸,實現就近能辦、多點可辦、少跑快辦;對老年人和特殊群體提供“上門辦、一次辦”。[牽頭單位:市政務服務和大數據管理局;責任單位:市直各部門單位,各鄉鎮(場)、街道、高新區等]
(七)最佳化納稅服務。落實“十稅合一”,納稅人年納稅平均次數減到6次以內,企業年平均納稅時間縮短至100小時內;推行稅務證明事項告知承諾制,切實減少證明材料報送;加大網上辦稅輔導力度,推動退稅申請、退稅審核、退庫業務全流程網上辦理。(牽頭單位:市稅務局;責任單位:市直各部門單位)
(八)最佳化登記財產服務。精簡、合併登記財產相近環節,實現一般登記、抵押登記壓減至3個、2個工作日,涉及實體經濟企業辦理不動產登記業務0.5個工作日內辦結。強化“一站式”服務,推動水電氣一體化過戶。聯通不動產登記數據與銀行數據,推行“不見面審批”。(牽頭單位: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責任單位:市住建局、市稅務局、市政務服務和大數據管理局、市水務集團、市供電公司、華潤燃氣公司、人行大冶市支行等)
二、高速度推進項目審批
(九)開展“中介超市”五化改革。進一步提升“中介超市”服務質效,實行網上“中介超市”五化改革,即中介入駐網路化、中介服務多樣化、送審成果規範化、審批監管一體化、信用評價共享化;建立中介服務收費市場競爭機制,實現市場準入零門檻、民眾服務零跑動、審批監管零縫隙、行業覆蓋零死角。[牽頭單位:市政務服務和大數據管理局;責任單位:市直各部門單位,各鄉鎮(場)、街道、高新區等]
(十)加強事中事後監管,打造“先建後驗”升級版。最佳化施工許可審批流程,用好用足信用承諾制,全面完善事中事後監管,實現“全程監管、建好即用”。(牽頭單位:市住建局;責任單位: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市政務服務和大數據管理局等)
(十一)最佳化工程建設項目審批改革。深化多測合一、多規合一、多審合一、多評合一、多管合一等系列改革,推動“N多合一”、“聯合驗收”在項目建設領域中運用;建立工程建設項目數位化審批平台,實現工程建設項目審批事項“統一收件、同步審批、限時辦結”,平均審批用時10個工作日,其中立項用地規劃許可3個工作日、工程建設許可3個工作日、施工許可2個工作日、竣工驗收備案2個工作日;建立施工圖分類審查制度,特殊建設工程施工許可前審查,低風險建設工程施工圖免於審查,一般建設工程實行承諾制辦理施工許可。(牽頭單位:市住建局;責任單位: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市發改局、市政務服務和大數據管理局等)
(十二)全面推行水電氣接入外線工程並聯審批。推行企業“承諾制”,實現5個工作日內完成所涉及的行政許可事項辦理。(牽頭單位: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責任單位:市公安局、市住建局、市城管執法局、市交通運輸局、市政務服務和大數據管理局等)
(十三)最佳化招投標服務。深入推進“評定分離”制度改革,完善定標辦法,規範招標人定標行為;改進工程建設招標投標項目評分標準,提高中小投標企業參與投標的積極性。推進招標投標誠信體系建設,探索建立招標投標守信激勵機制。(牽頭單位:市政務服務和大數據管理局;責任單位:市直各部門單位)
三、高質量供給市場要素
(十四)推行“標準地”出讓。在全市範圍內開展“標準地+先建後驗”審批改革,實現“拿地即可開工”。[牽頭單位: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責任單位:市直各部門單位,各鄉鎮(場)、街道、高新區等]
(十五)實行“交地即發證”、“三證聯發”。通過提前介入開展權籍調查,最佳化登記流程,合併用地審批和用地規劃許可,同步辦理企業用地審批、核稅、繳稅事宜,企業在申請“交地”的同一天,領取不動產權證書、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牽頭單位: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責任單位:市政務服務和大數據管理局、市稅務局等)
(十六)最佳化用水用電用氣服務。實行企業水電氣報裝“190”服務,對符合政策條件的推行用水用電用氣“三零”(零上門、零審批、零投資)服務;進一步壓減停電時間和次數,全市用戶全年平均停電時間不超過12個小時;實現水電氣的報裝、查詢、繳費等業務線上辦理。(牽頭單位:市發改局、市經信局、市政務服務和大數據管理局;責任單位:市水務集團、市供電公司、華潤燃氣公司等)
四、高效能保障金融需求
(十七)持續推進“春風貸”。繼續落實“春風貸”,為我市企業紓難解困,對今年到期還款困難的企業給予展期或續貸。(牽頭單位:市金融辦、人行大冶市支行、市中小企業融資擔保公司)
(十八)持續深化“銀稅貸”。大力推廣線上銀稅互動,聯合黃石市銀保監局、各金融機構將貸款受惠企業範圍擴大至納稅信用C級企業,實現有融資需求企業涉稅信息“授權即達”,主動做好牽線搭橋、推進協同聯動、加大宣傳力度,最大程度幫助企業將納稅信用轉化為“真金白銀”;建立企業紓困機制,對資金周轉出現臨時困難信用狀況良好的中小企業,支持無還本續貸,延期還本付息。(牽頭單位:市稅務局;責任單位:黃石銀保監分局大冶監管組、市中小企業融資擔保公司、人行大冶市支行等)
(十九)持續拓展企業融資渠道。提高金融服務效率,逐步落實科技金融、綠色金融、特色金融等快速通道,服務企業的全生命周期;支持企業上市融資,持續實施“金種子”“銀種子”“科創板種子”計畫,對符合條件成功上市企業分階段進行獎勵。擴大企業債券融資規模,用好用足發新還舊、落實債券發行等扶持政策。全面推廣新型“政銀擔”風險分擔機制,加大政府性融資擔保體系為企業融資的增信力度。(牽頭單位:市金融辦、市發改局、市財政局、市中小企業融資擔保公司)
(二十)持續降低企業融資成本。落實推進LPR利率定價改革舉措,不得變相提高利率,積極爭取各項利企信貸政策;單獨設定中小微小企業貸款的季度、年度計畫,依據貸款類別地企業進行扶持,採取措施落實金融機構績效考核與中小微企業信貸投放掛鈎的工作要求。(牽頭單位:市金融辦、人行大冶市支行)
五、高質效提供法治保障
(二十一)推進誠信政府建設。以“思想破冰、引領發展”主題活動為契機,紮實開展審批服務的“自查自糾自修”專項活動,重點治理“新官不理舊賬”、政府失信行為,加大各類政府契約的清理力度,及時兌現政策承諾和契約履約,全面清理拖欠企業的款項,創建“無欠資”、“無欠薪”城市;加強政府採購、招投標、政府與社會資本合作、招商引資等重點領域的誠信政府建設,對公務員誠信管理與考核、政務失信記錄等方面進行明確要求。[牽頭單位:市委辦公室、市政府辦公室;責任單位:市委組織部、市司法局、市發改局、市住建局、市經信局、市財政局、市人社局,各鄉鎮(場)、街道、高新區等]
(二十二)推進“法院+”特色服務,促進“立審執”提速增效。實行“法院+政法委”一站式解紛,建立調解、速裁、快審一站式解紛機制,提供一站通辦、一網通辦、一號通辦的訴訟服務;建立“法院+公安”涉企執行保障機制,實行院局協作,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開展涉企執行工作,共同構建強有力的執行聯動機制;建立“法院+政府”專項破產保障基金,實行“政府主導、法院主辦、部門聯動”的破產重整模式,成立破產重整指揮部,實行“一案一專班”,協調推進破產案件審理中的司法與行政配合及風險處置,建立200萬元的專項資金,為破產重整案件提供前期資金支持。(牽頭單位:市法院;責任單位:市委政法委、市公安局等)
(二十三)提升司法行政效能。持續加大“減證便民”力度,做好與最佳化營商環境相違背的證明事項清理以及涉企規範性檔案審查工作,全面推行證明事項告知承諾制,切實解決企業辦事難、手續繁、來回跑等問題;持續開展“法律進園區、進企業”,企業“法治體檢”活動,大力推進法律服務資源向基層延伸拓展,防範化解企業法律風險。[牽頭單位:市司法局;責任單位:市直各部門單位,各鄉鎮(場)、街道、高新區等]
(二十四)加強信用體系建設。實施信用分級分類監管,推進“雙隨機、一公開”監管與信用水平相結合,根據企業信用情況,在監管方式、抽查比例和頻次等方面採取差異化措施;建立健全信用聯合獎懲工作機制,完善市場主體“紅黑榜”制度、激勵和懲戒措施清單制度、信用修復機制;充分利用信用信息平台,建立信用紅榜企業綠色審批通道,實行承諾制審批服務,並切實加強跟蹤服務和監管,通過“企業事前自主承諾、審批人員事後監管、虛假申報撤銷審批決定並列入失信懲戒名單”的工作模式。(牽頭單位:市發改局、市市場監管局;責任單位:市直各部門單位,各鄉鎮(場)、街道、高新區等)
(二十五)落實首次輕微違法行為“零處罰”。實行包容審慎監管,規範市場監管行為,實施行政裁量權基準制度,大力推行包容執法、審慎執法、規範執法,制定首次輕微違法行為容錯清單,對市場主體涉及註冊、商標、計量、質量、智慧財產權等領域的首次輕微違法行為實施“零處罰”。(牽頭單位:市市場監管局;責任單位:市直各部門單位)
(二十六)加大智慧財產權保護力度。拓寬智慧財產權服務面,聯合相關部門服務企業500家以上,聯動推進技改提質、企業盤活、高企培育、創新平台等建設,活躍企業創新要素,加快推動創新成果智慧財產權化;推進全市智慧財產權質押融資工作全面鋪開;持續開展智慧財產權專項執法行動,集中整治專利、商標侵權假冒等違法行為。(牽頭單位:市市場監管局;責任單位:市直各部門單位)
(二十七)開展轉供電收費專項整治。以商業綜合體、產業園區、各類市場、寫字樓、物業公司等為重點,嚴查轉供電主體不落實轉供電價格政策,不執行國家目錄銷售電價行為,直接加價或變相加價行為,規範公用電費行為,確保一般工商業電費降價政策落到實處。(牽頭單位:市市場監管局;責任單位:市住建局、市供電公司等)
六、高標準創建先行區
(二十八)創建全省最佳化營商環境先行區。積極參與全省最佳化營商先行區創建,按照“小切口、精準化”的要求,集中優勢力量,成功推廣3至5項改革事項,進入全省縣域創建前列。(牽頭單位:市政務服務和大數據管理局、市發改局;責任單位:市直各部門單位)
(二十九)紮實開展審批服務“自查自糾自修”活動。查懶政怠政、糾不擔當不作為問題,修務實重行之風;查困擾企業、糾制約發展問題,修政務服務效能;查漠視民眾、糾折騰民眾問題,修為民服務形象。(牽頭單位:市政務服務和大數據管理局;責任單位:市直各部門單位)
七、高要求開展“雙千”服務
(三十)深化“雙千”活動。深入開展“優服務、促發展、增效益”為主題的“雙千”活動,著力解決一批困擾企業建設和發展的“堵點、難點、痛點”問題;加強常態化政企溝通,推動企業家參與涉企政策制定;推行惠企政策“免申即享”,不斷提升企業的獲得感和滿意度。[牽頭單位:市經信局、市發改局;責任單位:市直各部門單位,各鄉鎮(場)、街道、高新區等]
八、高效率建立長效機制
(三十一)構建“一辦七組”工作機制。對應黃石市最佳化營商環境工作機制,在大冶市最佳化營商環境領導小組下設“一辦七組”,即最佳化營商環境領導小組辦公室,最佳化政務環境組、最佳化市場環境組、最佳化創新環境組、最佳化法治環境組、最佳化開放環境組、作風保障組和新聞宣傳組,有力推進全市最佳化營商環境工作。(牽頭單位:市紀委監委、市委宣傳部、市法院、市市場監管局、市政務服務和大數據管理局、市商務局、市科技局)
(三十二)建立宣傳引導機制。充分運用今日大冶、雲上大冶、車載電視、電子屏等各類媒介,全方位、多角度開展最佳化營商環境政策宣傳解讀,及時將各級各類助企利企惠企政策向市場主體精準推送到位,確保提高政策知曉率;及時做好各類典型經驗、複製推廣工作,總結和宣傳我市營商環境的亮點工作。通過各類媒介公開曝光影響營商環境的典型案例,通報和嚴肅處理一批損害營商環境的典型案例。(牽頭單位:市委宣傳部;責任單位:市直各部門單位,各鄉鎮(場)、街道、高新區等)
(三十三)完善項目建設攻堅機制。充分發揮市項目攻堅和園區建設“領導小組+指揮部”工作機制優勢,實行市領導掛點包保,領導小組設立8個項目推進指揮部,下設17個分指揮部,統籌推進省、黃石、大冶三級重點項目建設;建立重點項目包保機制,選定項目專員,實行項目“一對一”服務,對全市各鄉鎮重點項目進行包保,全程幫辦代辦轄區內所有項目手續、協調解決上報問題,推動項目早開工、早投產、早見效。[牽頭單位:市發改局、市政務服務和大數據管理局;責任單位:市直各部門單位,各鄉鎮(場)、街道、高新區等]
(三十四)建立監測評價分析機制。對標對表國家、省營商環境評價指標體系,聘請第三方專業機構對我市指標進行評價,提出完善措施,明確整改方向。建設營商環境數據可視化線上監控平台,實現測評指標實時預警、分析、評價、決策;組建由有關專家和相關企業、民眾代表組成的營商環境觀察員隊伍,通過多種方式收集分析影響我市營商環境的信息,為最佳化營商環境措施落地提供參考;全面落實評價結果運用。[牽頭單位:市政務服務和大數據管理局;責任單位:市直各部門單位,各鄉鎮(場)、街道、高新區等]
(三十五)建立投訴舉報處理機制。出台我市營商環境投訴舉報處理辦法,拓寬市場主體反映問題渠道,開通12345公共服務熱線微信公眾號、簡訊平台,規範辦理程式,按照法定職權和“誰主管、誰負責、誰答覆”的原則,在規定時間內及時簽收、答覆、辦結投訴舉報,對相互推諉、不處理、亂處理、假處理等行為進行追責問責。[牽頭單位:市紀委監委、市信訪局、市政務服務和大數據管理局;責任單位:市直各部門單位,各鄉鎮(場)、街道、高新區等]
(三十六)完善監督評議機制。強化執紀監督,對最佳化營商環境工作推進不力或工作中不擔當、不作為、假作為、亂作為等形式主義、官僚主義問題,發現一起、處理一起。持續開展明查暗訪、營商環境專項評議活動,對各類困擾企業發展問題,督促各鄉鎮、各單位及時有效解決。通過各類媒介公開曝光影響營商環境的典型案例,通報和嚴肅處理一批損害營商環境的典型案例。[牽頭單位:市紀委監委;責任單位:市直各部門單位,各鄉鎮(場)、街道、高新區等]
(三十七)建立考核激勵機制。鼓勵創新,對重大改革創新舉措先行先試,對有關單位和工作人員在改革創新過程中出現的工作失誤實行“容錯免責”。堅持對標對表一流,認真做好營商環境評價工作,將最佳化營商環境政策落實情況納入領導班子政績考核,考核結果將作為評價領導班子和領導幹部的重要依據。[牽頭單位:市委組織部、市委督查室、市政府政務督查室;責任單位:市直各部門單位,各鄉鎮(場)、街道、高新區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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