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強化土地要素保障持續最佳化營商環境的若干措施

關於強化土地要素保障持續最佳化營商環境的若干措施

《關於強化土地要素保障持續最佳化營商環境的若干措施》是為加快編制完成並實施各級各類國土空間規劃,合理安排和優先保障重大項目建設,切實為項目用地提供規劃空間保障,充分發揮土地資源在最佳化營商環境中的要素保障作用。甘肅省政府出台的措施。

2021年3月15日,甘肅省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關於強化土地要素保障持續最佳化營商環境若干措施的通知,以甘政辦發〔2021〕15號予以公布。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關於強化土地要素保障持續最佳化營商環境的若干措施
  • 頒布時間:2021年3月15日 
  • 發布單位:甘肅省人民政府 
  • 發文字號:甘政辦發〔2021〕15號 
發布通知,措施全文,內容解讀,

發布通知

甘肅省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關於強化土地要素保障持續最佳化營商環境若干措施的通知
甘政辦發〔2021〕15號
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蘭州新區管委會,省政府有關部門,中央在甘有關單位:
《關於強化土地要素保障持續最佳化營商環境的若干措施》已經省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貫徹執行。
甘肅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2021年3月15日
(此件公開發布)

措施全文

關於強化土地要素保障持續最佳化營商環境的若干措施
為充分發揮土地資源在最佳化營商環境中的要素保障作用,結合全省國土空間布局,在嚴格落實耕地保護制度的基礎上,主動適應新形勢、新要求,切實提高土地要素保障能力,著力推動全省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制定以下措施。
  一、強化國土空間規劃統籌。加快編制完成並實施各級各類國土空間規劃,合理安排和優先保障重大建設項目,切實為項目用地提供規劃空間保障。在國土空間規劃批准生效前,對確需開工的重大建設項目,可由市、縣人民政府承諾將項目用地布局和規模統一納入正在編制的國土空間規劃,之後按程式報批建設用地。全面啟動土地徵收成片開發工作,建立土地徵收公共利益用地認定機制,縮小土地徵收範圍,依法依規實施土地徵收。
  二、科學配置土地利用年度計畫。改革年度用地計畫管理方式,實行土地利用年度計畫省級統籌、分類保障,省級預留新增建設用地計畫指標可以統籌支持省列重大項目、省級重大招商引資項目、專項債券項目、預算內投資項目、生態產業發展項目、蘭州新區項目、蘭州榆中生態創新城項目以及“兩新一重”項目,提高土地資源配置效率,保障精準有效投資用地需求。鼓勵新建項目使用存量建設用地,充分利用處置批而未供和閒置的土地。引導市、縣開展歷史遺留工礦廢棄地復墾利用和城鄉建設用地增減掛鈎,騰退出的建設用地節餘指標可用於項目建設。
  三、完善城鄉建設用地增減掛鈎政策。脫貧攻堅目標完成後的過渡期內,對脫貧地區繼續實施城鄉建設用地增減掛鈎節餘指標省域內交易政策。按國家要求,在東西部協作和對口支援框架下,對現行政策進行調整完善,繼續開展城鄉建設用地增減掛鈎節餘指標跨省域調劑,支持脫貧地區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和鄉村振興。
  四、優質高效審批建設用地。深化“放管服”改革,承接好國務院授權省人民政府的用地審批權和自然資源部授權省級自然資源主管部門的用地預審權,實現“審批有規則、建設有秩序”。全面推進規劃用地“多審合一、多證合一、多測合一、多評合一”改革,加快推進用地審查和林地審核同步辦理。最佳化建設用地審核程式,實行容缺審查,推行承諾制度,在不違反國家法律法規規定的前提下,可以辦理先行用地。縮短審核時限,開通重大項目用地審批“綠色通道”,做到“即來即辦、快審快批”,保障項目依法落地建設。
  五、拓寬耕地占補平衡渠道。耕地開墾費、新增建設用地土地有償使用費重點安排新增耕地潛力大的國土整治項目,有效增加耕地占補平衡指標。各地占補平衡庫指標要優先保障國家和省級重大項目。縣域內占補平衡指標不足的,可在市域內調劑補充,調劑後仍無法實現耕地占補平衡的,通過省級占補平衡指標交易平台購買指標落實,不再繳納耕地開墾費。鼓勵社會資本參與土地綜合整治,產生的新增耕地經核實認定,可用於耕地占補平衡。
  六、鼓勵多方式供應土地。科學安排國有建設用地供應計畫,平等對待各類投資主體,合理確定土地供應方式。在符合國土空間規劃前提下,探索推動土地複合利用,實現兩種或兩種以上使用性質的用地類型,提高土地利用效率。產業用地可採取長期租賃、先租後讓、租讓結合、彈性出讓等方式供應。現有工業用地在不改變土地用途且符合規劃的前提下,提高土地利用率和增加容積率的,不再增收土地價款。完善建設用地使用權轉讓、出租、抵押二級市場,有序推進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入市,建立城鄉統一的建設用地市場。
  七、做好項目用地協調服務。做好重大項目用地協調服務工作,提前介入、靠前服務,及時跟蹤重大項目進展,加大協調服務力度,著力解決項目用地方面的突出問題,推動項目順利實施。健全縱向、橫向分級協調聯動機制,完善調度會商制度,強化部門協作,形成服務保障項目建設的強大合力。
  八、推進歷史遺留用地問題化解。堅持問題導向,梳理重大項目、招商引資項目和中央在甘企業、省屬重點企業及民營企業的歷史遺留用地問題,建立工作檯賬,找準問題根源,依法依規、分類施策,積極推進問題化解。對重大歷史遺留用地問題,努力爭取國家政策支持,真正幫助企業紓困解難,切實最佳化營商環境。

內容解讀

甘肅出台措施強化土地要素保障
《若干措施》提出,在國土空間規劃批准生效前,對確需開工的重大建設項目,可由市、縣人民政府承諾將項目用地布局和規模統一納入正在編制的國土空間規劃,之後按程式報批建設用地。全面啟動土地徵收成片開發工作,建立土地徵收公共利益用地認定機制,縮小土地徵收範圍,依法依規實施土地徵收。科學配置土地利用年度計畫,改革年度用地計畫管理方式,實行土地利用年度計畫省級統籌、分類保障,省級預留新增建設用地計畫指標可以統籌支持省列重大項目、省級重大招商引資項目、專項債券項目、預算內投資項目、生態產業發展項目、蘭州新區項目、蘭州榆中生態創新城項目以及“兩新一重”項目,提高土地資源配置效率,保障精準有效投資用地需求。鼓勵新建項目使用存量建設用地,充分利用處置批而未供和閒置的土地。
《若干措施》要求優質高效審批建設用地,實現“審批有規則、建設有秩序”。全面推進規劃用地“多審合一、多證合一、多測合一、多評合一”改革,加快推進用地審查和林地審核同步辦理。最佳化建設用地審核程式,實行容缺審查,推行承諾制度,在不違反國家法律法規規定的前提下,可以辦理先行用地。縮短審核時限,開通重大項目用地審批“綠色通道”,做到“即來即辦、快審快批”,保障項目依法落地建設。
同時,在符合國土空間規劃的前提下,探索推動土地複合利用,實現兩種或兩種以上使用性質的用地類型,提高土地利用效率。產業用地可採取長期租賃、先租後讓、租讓結合、彈性出讓等方式供應。現有工業用地在不改變土地用途且符合規劃的前提下,提高土地利用率和增加容積率的,不再增收土地價款。完善建設用地使用權轉讓、出租、抵押二級市場,有序推進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入市,建立城鄉統一的建設用地市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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