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州市最佳化營商環境2021年度重點工作實施方案

《永州市最佳化營商環境2021年度重點工作實施方案》已經永州市人民政府同意,永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於2021年7月17日印發.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永州市最佳化營商環境2021年度重點工作實施方案
  • 頒布時間:2021年7月17日
  • 發布單位:永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 文號:永政辦發〔2021〕14號
全文,解讀,

全文

為持續最佳化我市營商環境,推動全市高質量發展,根據《最佳化營商環境條例》(國務院令第722號)、《湖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湖南省最佳化經濟發展環境規定〉的通知》(湘政辦發〔2019〕56號)和《湖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湖南省最佳化營商環境攻堅行動方案〉的通知》(湘政辦發〔2021〕18號),結合我市實際,特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工作目標
以打造“市場化、法治化、國際化、便利化”的營商環境為目標,堅持問題導向、目標導向和結果導向,進一步聚焦市場主體關切,集中力量推進重點領域、關鍵環節和突出問題改革,進一步打通堵點、解決痛點、消除難點,並形成長效機制,提高市場主體“獲得感”,實現全市政務服務效能穩步提升和營商環境明顯改善,為永州高質量發展提供有力保障。
二、主要內容
緊緊圍繞最佳化各類市場主體全生命周期服務,重點針對惠企政策、開辦企業、辦理建築許可、獲得電力、獲得用水、獲得用氣、登記財產、市場監管等20個重要方面,對標“北上廣深”等先進地區做法,結合永州實際,進一步細化明確104項重點工作任務。圍繞減環節、減時間、減材料、減跑動、降成本,破除體制機制障礙,激發市場活力,提升辦事創業便利度和透明度。進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縱深推進“簡政放權”,大力加強“網際網路+政務服務”一體化平台建設,推動政務服務標準化、扁平化、便捷化、智慧型化,實現“一網通辦”“全城通辦”。持續創新監管,管出公平和質量,創新“網際網路+監管”,大力推進事中事後監管,以公正監管促進公平競爭,營造競爭有序的市場環境和公平正義的法治環境。最佳化升級政務服務,服出便利和實惠,嚴格落實各類減稅降費政策,全力做好人才、金融、土地、水電氣等各類要素保障,持續降低企業成本。
三、保障措施
1.強化組織領導。永州市最佳化營商環境2021年度重點工作在市“放管服”改革和最佳化營商環境工作領導小組的統一領導下統籌推進。領導小組辦公室每個月召集相關成員單位召開調度會,隨時掌握各項重點工作任務進展情況。
2.壓實工作責任。各級各部門要切實提高政治站位,認真抓好最佳化營商環境各項重點工作任務。各部門主要負責人要切實履行第一責任人職責,親自部署、親自調度,並明確專人負責,強化各類保障,強力推動工作。各項重點工作任務指標分別由各責任單位加強調度,切實推動改革最佳化,形成由分管市領導負總責、牽頭單位統籌推進、責任單位各負其責、共同推動營商環境評價指標提升的“1+1+N”工作機制。
3.認真組織實施。《永州市最佳化營商環境2021年度重點工作實施方案》是全市各級各部門推進最佳化營商環境的“目標指南”。各縣市區政府(各管理區、永州經開區管委會),市直和中央、省駐永相關單位要結合工作實際,對照重點工作任務具體內容逐項制定具體實施細則,明確責任人,制定時間表,認真組織實施,推動工作落到實處、見到實效。要結合全市幹部隊伍作風突出問題專項整治工作和開展黨史學習教育的有利契機,進一步改進作風,鍛長板、補短板、強弱項,抓好突出問題的整改,務求各項重點工作任務取得實質性效果。
4.實行公開承諾。各重點工作牽頭單位和責任單位要嚴格落實各項重點工作任務,單位以及單位主要負責人要簽訂《最佳化營商環境公開承諾書》,對社會進行公開承諾,並通過政府網站和新聞媒體進行公開發布,接受社會公眾監督。
5.嚴格考核問責。貫徹落實省營商環境評價工作,以評促改,以評促優,確保在省營商環境評價中爭先進位。結合《永州市最佳化營商環境2021年度重點工作實施方案》,積極開展最佳化營商環境明查暗訪和督導檢查。對破壞營商環境以及對最佳化營商環境工作落實不力、造成不良影響的,將嚴格問責追責,並通報曝光,形成強烈震懾;對在全省營商環境評價中指標排名後5名的市直牽頭單位,由市政府主要領導對單位主要負責同志進行約談,並對該單位當年度績效考核予以扣分;對指標排名後3位的市直單位,要嚴肅追究相關責任人員的責任,視情況給予相應的組織處理或紀律處分。
6.加強輿論宣傳。各級各部門要根據全市最佳化營商環境相關工作部署,及時梳理匯總營商環境改革創新中的好經驗好做法,加強輿論宣傳引導,做好典型推介,打造最佳化營商環境的“永州樣本”。

解讀

一、起草背景及依據
2021年3月,湖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了《關於印發2021年真抓實幹督查激勵措施的通知》(湘政辦發〔2021〕7號)檔案,明確2021年將參照往年模式,繼續將最佳化營商環境工作納入省政府2021年真抓實幹督查激勵範圍。4月,省發改委下發了《關於高質量發展、最佳化營商環境、產業項目建設、園區發展、“雙創”、投資管理等真抓實幹督查激勵措施的實施辦法》(湘發改辦〔2021〕302號)檔案,明確將於2021年9-10月委託第三方機構對部分縣市區(每個市州推薦不少於2個縣市區)營商環境開展評價和排名,評出排名前10的縣市區作為真抓實幹督查激勵候選名單,對市州只評價,不激勵,評價結果納入績效考核。具體評價體系繼續沿用去年的模式,設定惠企政策落實、開辦企業、辦理建築許可、獲得電力、獲得用水、獲得用氣、登記財產、政府採購、政務服務、市場監管等20個一級指標。5月31日,湖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了《湖南省最佳化營商環境攻堅行動方案》(湘政辦發〔2021〕18號),明確2021年在全省範圍內開展最佳化營商環境攻堅行動,提出了七大攻堅任務,著力破除影響和制約我省營商環境建設的突出問題。為全面落實全國、全省深化“放管服”改革著力培育和激發市場主體活力電視電話會議精神和省最佳化營商環境攻堅行動等一系列部署,確保2021年我市在2021年度全省最佳化營商環境評價中取得好成績,我局結合省營商環境評價指標體系和攻堅行動內容,起草了《永州市最佳化營商環境2021年度重點工作實施方案》(徵求意見稿)。
二、檔案的主要內容
《永州市最佳化營商環境2021年度重點工作實施方案》作為全市各級各部門2021年度抓最佳化營商環境工作的指導性檔案,主要包含三大塊內容。
(一)工作目標
以打造“市場化、法治化、國際化、便利化”的營商環境為目標,堅持問題導向、目標導向和結果導向,進一步聚焦市場主體關切,集中力量推進重點領域、關鍵環節和突出問題改革,進一步打通堵點、解決痛點、消除難點,並形成長效機制,提高市場主體“獲得感”,實現全市政務服務效能穩步提升和永州營商環境明顯改善。
(二)主要內容
緊緊圍繞最佳化各類市場主體全生命周期服務,重點針對惠企政策、開辦企業、辦理建築許可、獲得電力、獲得用水、獲得用氣、登記財產、市場監管等20個重要方面,對標先進地區做法,結合永州實際,進一步細化明確104項重點工作任務。
(三)工作要求
一是強化組織領導。永州市最佳化營商環境2021年度重點工作在市“放管服”改革和最佳化營商環境工作領導小組的統一領導下統籌推進。二是壓實工作責任。建立營商環境重點工作分工負責制度,形成由分管市領導負總責、牽頭單位統籌推進、責任單位各負其責,共同推動營商環境重點工作提升的“1+1+N”的工作機制。三是認真組織實施。各縣市區政府(管理區、經開區管委會),市直和中央、省駐永相關單位要結合工作實際,對照重點工作任務制定具體實施細則,明確責任人,拿出時間表。四是實行公開承諾。各牽頭單位和責任單位要嚴格落實各項重點工作任務,單位和單位主要負責人要簽訂《最佳化營商環境公開承諾書》,接受社會公眾監督。五是嚴格考核問責。對在全省營商環境評價中指標排名後5名的市直牽頭單位,由市政府主要領導對該市直單位主要負責同志進行約談;對指標排名後3位的市直單位,要嚴肅追究相關責任人員的責任,視情況給予相應的組織處理或紀律處分。六是加強輿論宣傳。及時梳理匯總營商環境改革創新中的好典型好做法,做好典型推介,形成最佳化營商環境的“永州樣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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