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市2020年對標國際先進最佳化營商環境實施方案

為深入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於深化“放管服”改革最佳化營商環境的決策部署,認真落實《最佳化營商環境條例》,對標國際先進標準,推廣國內最佳實踐,完善政策措施,加快建設市場化、法治化、國際化營商環境,結合重慶市實際,制定本實施方案。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重慶市2020年對標國際先進最佳化營商環境實施方案
  • 發布單位:重慶市人民政府辦公廳
  • 發布時間:2020年9月14日  
一、工作目標
把最佳化營商環境作為倒逼改革、順推開放的重大機遇,緊緊圍繞推進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以刀刃向內、自我革命的決心和魄力,以精準有力、務實有效的辦法和措施,推動全市營商環境實現大提升。對接世界銀行評價指標體系,堅持問題導向、目標導向、結果導向,聚焦企業全生命周期,圍繞減環節、減時間、減成本,持續完善政策措施,增強改革的精準性、有效性。紮實推動各項改革舉措落細落實,切實增強企業和民眾辦事的便利度、滿意度,提高市場主體對營商環境改革的獲得感。
二、主要任務
(一)深化商事制度改革(開辦企業專項小組負責)。
1.提高開辦企業便利度。將企業設立登記、刻制印章、申領發票、員工社保登記等開辦事項整合為1個環節辦理,實現最快0.5天辦結。推動住房公積金繳存登記、銀行開戶預約“一網通辦”,便利企業辦理涉企事項。最佳化“渝快辦”開辦企業一網通平台,申請人一次性錄入企業名稱、投資人和管理人員信息、住所地址、經營範圍等企業基本信息,系統通過區塊鏈等技術實現自動校驗,各部門同步採集數據、實時共享信息、後台並聯辦理,通過開辦企業綜合視窗一次性發放營業執照、印章、發票和稅控設備。
2.實現開辦企業“零成本”。向新開辦企業免費發放一套實體印章,探索免費電子印章隨電子營業執照同步發放。推廣電子營業執照、電子印章、電子發票、電子檔案套用,推進部門核發證照共享調用。不再強制要求企業購買稅控設備,依託免費發放的稅務UKey實現企業開具發票零成本,且無需繳納設備維護費用。進一步最佳化員工社保登記,為新開辦企業免費發放員工社保卡。
3.簡化企業註銷流程。加強市場監管、稅務、社保等政府部門間數據共享和業務協同,完善企業註銷“一網通辦”,深化企業簡易註銷改革,探索開展企業強制註銷改革。
(二)推進辦理施工許可效率質量雙升(辦理施工許可專項小組負責)。
4.深化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制度改革。規範審批流程、提升線下“一個視窗”綜合服務、最佳化線上審批服務系統,將工程建設項目審批服務事項從135項壓減至100項,投資額100萬元或建築面積500平方米以下工程建設項目無需辦理施工許可證。
5.深化社會投資小型低風險項目改革。實行一站式辦理施工許可,一次性開展聯合監督檢查,一併辦理簡易竣工驗收和不動產登記,供排水接入“零上門、零審批、零收費”,實現4個環節、23天辦結,“零成本”辦理。免除環評、水保、人防、消防系列手續,取消現場驗線覆核、建築能效測評、施工圖審查備案、工程檔案驗收、城市建築垃圾核准。企業投資項目備案前置至土地出讓階段辦理。推行信用承諾制,將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施工許可證及供水、排水接入申請合併辦理。規劃核實測量、地籍測繪和房產測繪實行“多測合一”。減免人防易地建設費、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產權登記費。工程建設項目涉及的岩土工程勘察、建設工程規劃放線測量、規劃核實測量、地籍測繪和房產測繪,採用政府購買服務方式委託符合資質要求的單位開展相關工作。取消建築面積1000平方米以下的建設項目施工圖審查,逐步擴大取消施工圖審查範圍,建設管理部門強化對設計質量的事中事後監管。不再強制要求委託監理,由企業內部工程師加強質量控制。積極爭取國家有關部委支持,探索發布統一的企業開工條件,企業取得用地、滿足開工條件後作出相關承諾,建設管理部門直接發放相關證書,項目即可開工。
6.提高建築質量控制水平。加強施工前、中、後質量控制,建立工程質量潛在缺陷保險制度,提高從業人員學歷水平。綜合工程性質、規模及技術難度等因素,建立健全工程項目風險矩陣,根據不同風險等級開展差別化監管。
(三)推進獲得電力“零上門、零審批、零投資”(獲得電力專項小組負責)。
7.提高辦電效率。用戶申請電力接入由電網企業“一口受理”,涉及行政審批手續由電網企業代辦,低壓小微企業辦電壓縮為申請簽約和施工接電2個環節,接電總用時不超過8個工作日。堅持政企協同,建立接電時限保障和管控機制,完善“渝快辦”用電報裝綜合服務平台信息集成和同步推送功能。對於低壓小微企業電力接入外線工程,必須臨時占用挖掘城市道路、臨時占用城市園林綠地的,相關行政許可調整為事前備案,備案辦理用時不超過2天。
8.實現低壓小微企業外線接電“零投資”。對用電容量在160千伏安及以下的小微企業,採取低壓接電且由電網企業負責外線工程建設。
9.提高供電可靠性和電費透明度。加快配網標準化建設,提升負荷轉供轉帶能力,統籌安排各類停電計畫,強化綜合停電管理,加大不停電作業投入,年平均停電時間小於1小時/戶,年平均停電次數小於1次/戶,建立限制停電的財務遏制機制。持續提高電費透明度,暢通電費查詢渠道,大力開展電價政策信息宣傳,電價調整信息至少提前1個月向社會公布。
(四)推進登記財產“一窗辦理、即辦即取”(登記財產專項小組負責)。
10.提升不動產登記便利度。設立綜合視窗,將存量房轉移登記涉及的申請、核繳稅費、收取登記費和發放不動產登記證書(證明)等事項整合為1個環節辦理,實現即辦即取。最佳化以“渝快辦”為統一入口的不動產綜合服務平台,加大電子非稅收據推廣力度,實現不動產登記申請、核繳稅費、收取登記費“一網通辦”。
11.提高土地管理質量。全面推行不動產登記數據數位化,實時更新地籍圖信息,多渠道提供不動產信息查詢服務。設立重慶市不動產登記和權籍測繪投訴專線。建立不動產登記訴訟案件數量聯動更新和公開機制。不動產登記部門不得在企業和民眾申請不動產登記之前增設律師調查等環節。
(五)提升獲得信貸便利度(獲得信貸專項小組負責)。
12.推動動產擔保統一登記。啟動動產擔保統一登記試點工作,探索擴大動產擔保統一登記範圍。推動建立以擔保人名稱為索引的電子資料庫,為市場主體提供統一、便捷、高效的動產抵押登記、變更、查詢、註銷等服務。
13.最佳化信貸融資服務。全面落實續貸續保、擔保增信、降低貸款利率等惠企政策,營造敢貸、願貸、能貸的政策環境。鼓勵在銀行設立“不動產綜合服務點”,辦理貸款時可同時申辦抵押登記。持續推進銀企對接專項活動,建立銀企融資對接機制。推動設立政府性融資擔保基金,做大做強政府性融資擔保機構,促進銀行與融資擔保機構的合作。
14.強化企業金融信用信息服務體系建設。深化“稅銀互動”,最佳化“渝快融”“信易融”“信易貸”等信用服務,創新推廣知識價值信用貸款、商業價值信用貸款等純信用貸款產品,為信用良好且符合條件的民營企業、小微企業提供免抵押、免擔保、利率優惠、審批快捷簡便的融資服務,緩解企業融資難題。
(六)保護中小投資者合法權益(保護中小投資者專項小組負責)。
15.認真執行有關法律法規及相關司法解釋規定,有效保護投資者特別是中小投資者的知情權、監督權、決策權、收益權等合法權利。進一步暢通投資者維權渠道,充分發揮調解機構功能,深入推進金融糾紛多元化解,妥善處理資本市場涉及投資者的矛盾糾紛。強化金融審判專業化建設,進一步完善證券期貨糾紛訴調對接機制,開展金融審判執行機制改革探索。加強投資者法治宣傳教育,強化審判指引和參考案例發布工作。
(七)最佳化納稅服務(納稅專項小組負責)。
16.縮短納稅時間。通過合併申報、網上辦理、系統整合等舉措,推動企業辦理納稅時間減少10%,力爭壓縮到年均100小時以內。全面推行城鎮土地使用稅、房產稅合併申報,探索財行稅一體化申報。
提供所有稅費種類網上申報渠道,推動193項辦稅事項“最多跑一次”、159項辦稅事項“全程網上辦”。最佳化社保、住房公積金繳費流程,依託“渝快辦”構建統一的申報平台,實現勞動力稅費“一表申請、一網通辦”。推進增值稅發票管理2.0系統上線工作,提供多樣化發票申領方式,將發票線上領用比例提升至70%。完善電子稅務局功能,暢通稅企溝通渠道,最佳化智慧型諮詢服務,運用大數據分析開展稅收政策精準推送。
17.降低稅費負擔。積極貫徹落實國家、地方各項減稅降費政策,進一步簡化稅收優惠辦理程式。推行稅收優惠清單式管理,集中開展減稅降費政策宣傳輔導,推動納稅人、繳費人應享盡享。用好用足西部大開發稅收優惠政策,對國家鼓勵類產業企業減按15%稅率徵收企業所得稅。對納入《鼓勵外商投資產業目錄》的外資項目,依法享受投資總額內進口自用設備免徵關稅以及減按15%稅率徵收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
18.完善報稅後流程。全面落實增值稅增量留抵退稅政策,對全行業符合條件的納稅人實施增量留抵退稅,為製造業創造寬鬆的增值稅留抵退稅條件。開發全程電子退庫系統,實現退稅辦理全程無紙化、自動化,擴大企業所得稅網上更正申報比例。
(八)促進跨境貿易便利化(跨境貿易專項小組負責)。
19.壓縮口岸整體通關時間。推廣套用“提前申報”模式,完善提前申報容錯機制。試點進口貨物“船邊直提”和出口貨物“抵港直裝”,開展“兩步申報”“兩段準入”改革試點。做好水運轉關“離港確認”模式試點,企業可並聯辦理海關轉關和港口理貨,鼓勵企業提前預定內支線船舶,提升江海聯運轉關時效。進一步細化口岸物流作業時限標準,便利企業合理安排生產、制定運輸計畫。
20.規範和降低口岸費用。強化口岸收費監督管理,根據市場變化等因素動態調整口岸進出口收費目錄清單,推廣口岸收費“一站式陽光價格”。通過市場引導、行業規範等方式,推動降低報關、貨代、船代、物流、倉儲、港口服務等環節經營服務性收費。
21.最佳化進出口單證辦理及服務流程。推動貨櫃設備交接單、裝箱單、提貨單、碼頭作業收據、電放保函、換單委託書等港航物流類單證無紙化,提升全流程電子化程度。推動監管證件申報和領取網上辦理(因保密需要等特殊情況除外)。進口貨物加工貿易及保稅類報關時無需提交契約、裝箱清單、載貨清單(艙單),進口貨物非加工貿易及保稅類報關時無需提交裝箱清單、載貨清單(艙單),出口貨物報關時無需提交契約、發票、裝箱清單、載貨清單(艙單)。
22.提升口岸物流綜合服務效能。穩定開行“滬渝直達快線”,提升通關和物流總體時效。依託國際貿易“單一視窗”開展監管、查驗指令信息與港口作業的雙向互動試點,實現貨物在港狀態實時查詢,提高進出口貨物提離速度。加快推進重慶智慧口岸建設,進一步完善口岸基礎設施。
(九)加強執行契約司法保障(執行契約專項小組負責)。
23.壓減解決糾紛耗時。推行企業送達地址告知承諾制,確保市場主體及時有效接收送達的法律文書。制定規範審限延長規則,加強延長審限和延期開庭管理。
制定對外委託鑑定工作管理規定,運行對外委託鑑定一體化平台,縮短鑑定工作時限。嚴格執行司法拍賣規定,規範第二次拍賣程式規則,加大網路司法拍賣力度。健全商事案件信息公開制度。實行案件生效確認書自動生成。推廣運用律師服務平台,提供“全流程線上訴訟”“全覆蓋信息查詢”“規範有序交流互動”線上訴訟服務。健全律師調查令制度,依法保障律師調查收集證據權利。制定進一步提升執行契約辦理質效的政策措施,明確執行各階段時間節點,提升執行效率,減少執行時間。
24.提升司法程式質量。加強易審、易訴、易解、易達四大平台和法智雲中心建設,構建電子訴訟體系。完善網上立案系統智慧型審核、案件信息自動回填、材料提交等功能,推進民商事案件網上立案無紙化。啟用重慶法院財政電子票據子系統和非稅收入收繳電子化管理系統,實現訴訟費繳納票據電子化。制定各級法院案件隨機分配規則,建設部署自動分案系統,實行隨機自動化分案制度。建設一站式多元解紛機制及一站式訴訟服務中心,健全訴訟、仲裁、調解有序銜接、多元共治的商事爭端解決機制。推行重慶法治化營商環境司法評估指數體系,引導全市法院充分發揮司法職能、最佳化營商環境。
(十)最佳化辦理破產服務(辦理破產專項小組負責)。
25.提高破產案件審判效率。設立重慶破產法庭,加強破產審判組織專業化程度,集中受理全市強制清算和破產案件,提升破產辦理質效。擴大適用簡化審理的破產案件範圍,縮短案件審理周期。強化破產管理人隊伍建設,定期開展管理人考核評估,明確管理人進出機制,推動管理人協會出台管理人工作規範,提高破產管理人履職能力和效率。
26.降低辦理破產成本。制定企業破產程式涉稅問題處理意見,規範破產程式中的涉稅事宜,依法減免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等。制定破產程式中財產網路拍賣實施辦法,規範管理人對債務人財產的處置行為,降低評估及拍賣費用。制定企業破產費用援助資金使用辦法,解決“無產可破”案件破產費用難題。
27.完善破產案件配套機制。落實企業強制清算、破產清算註銷登記規定,暢通市場主體退出渠道。完善重整企業信用修複製度,支持破產重整企業重塑誠信主體。持續鞏固“府院”協調機制,加強法院與相關行政主管部門間的信息互通互享,持續完善相關配套制度。
(十一)深化招標投標領域改革(政府採購專項小組負責)。
28.提高招標投標電子化水平。升級改造全市統一的電子招標投標系統,形成覆蓋所有區縣(自治縣,以下簡稱區縣)的招標投標交易“一張網”。探索以電子保函進行投標擔保、低價風險擔保。加快建設“不見面開標”和“遠程異地評標”系統。
29.強化招標投標全流程監管。制定推行各行業全市統一的招標檔案標準文本。修訂重慶市招標投標活動投訴處理實施細則,完善投訴處理機制。最佳化中標信息、契約內容等信息公開機制,強化開標評標、異議處理、投訴、契約簽訂等環節監督管理。制定工程建設項目招標投標活動禁止行為通用監管清單、國家工作人員監管工程建設項目招標投標活動禁止行為清單。持續開展工程建設招標投標領域營商環境專項整治,清理招標投標過程中對不同所有制企業特別是民營企業、外資企業設定的各類不合理限制和壁壘。
30.開展低風險簡易工程建設項目管理改革試點。開發低風險簡易工程建設項目電子招標投標系統,推動從招標計畫發布到契約管理、款項支付全流程電子化。按照“應減盡減”原則進一步縮減契約簽署環節和時間,簡化開工前審批手續。嚴格落實工程款支付制度,進一步最佳化契約款項支付流程,加快計量支付進度,切實減輕市場主體負擔。制定推行低風險簡易工程建設項目施工契約示範文本。推動項目建設全生命周期信息公開。
三、組織保障
(一)壓實工作責任。堅持重慶市最佳化營商環境工作領導小組統籌協調、專項小組分工牽頭、市級各部門協同推進的工作機制。各專項小組辦公室要分指標建立改革台賬報領導小組辦公室,逐條逐項細化明確目標任務、工作措施和責任分工,實行政策化、事項化、清單化推進。各區縣政府參照市級模式建立相應工作機制,主動與市級部門對接,聚焦本區縣實際問題編制具體工作方案,同頻共振、同向發力、同步推進,確保各項改革措施落地見效。市級有關部門應當按照最佳化營商環境要求,及時對相關領域法規規章、行政規範性檔案和其他政策檔案提出修改建議意見,按照程式報請有關機關制定或者修改、廢止。(市發展改革委,各指標牽頭部門、各區縣政府、有關開發開放平台負責)
(二)提高服務效能。按照“一網通辦”要求,持續最佳化“渝快辦”平台,加快推進流程再造、業務協同、數據共享,實現視窗端、PC端、移動端、自助端多渠道聯動、全流程線上,推動更多事項網上受理、辦理。最佳化整合提升政務服務大廳“一站式”功能,全面推行“一窗綜辦”,實行“一窗受理、分類審批、統一出件”工作模式。加大對視窗人員培訓力度,持續強化政務服務效能監管,倒逼作風改進、效能提升。(市政府辦公廳,各指標牽頭部門、各區縣政府、有關開發開放平台負責)
(三)加強宣傳推介。加強最佳化營商環境政策的解讀推介,展現我市最佳化營商環境的改革行動和成效,形成全社會知曉、支持和參與最佳化營商環境的良好氛圍。通過市政府及各部門入口網站、營商重慶官網及微信公眾號集中展示各項改革政策,同步推出政策圖解、辦事指南及多語言版本政策解讀。製作各指標辦事流程宣傳手冊、海報、H5網頁、小視頻,利用新媒體向中小企業精準推送,提高宣傳實效。(市委宣傳部、市發展改革委、市政府外辦,各指標牽頭部門、各區縣政府、有關開發開放平台負責)
(四)強化督查督辦。圍繞各項改革目標任務,開展專項督查,形成督查整改清單,督促立行立改。持續開展視窗督查、明察暗訪,對督查發現的正面典型予以褒獎激勵,對反面案例予以問責曝光。將最佳化營商環境工作落實情況納入對各區縣政府、市政府有關部門和有關單位的年度目標考核內容。(市委組織部、市政府督查辦、市發展改革委,各指標牽頭部門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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