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市促進跨境貿易便利化工作方案

基本介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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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制定依據
完成時限:2020年1月。
4.推行檢驗檢疫便利措施。對免予辦理強制性產品認證的進口汽車零部件產品實施“先聲明後驗證”便利化措施,對僅涉及商品檢驗的進口汽車零部件產品,由口岸海關轉至屬地海關實施查驗和抽樣檢測。對CCC認證(中國強制性產品認證)目錄外產品,憑《CCC認證目錄外產品情況聲明》受理報關,不再實施入境驗證。對進口礦石產品先放行後檢測;對鮮活農產品實施“綠色通道”即到即查,合格的快速放行;對符合條件商品的木質包裝實施優先檢疫、集中監管等便利措施。引入市場競爭機制,發揮社會檢驗檢測機構作用,在進出口環節按照海關總署部署進一步推進第三方檢驗結果採信工作。(重慶海關負責)
完成時限:長期。
5.最佳化關稅征管全流程。積極推進關稅保證保險改革,加快擔保改革創新,擴大稅收總擔保的運用範圍,探索推進企業集團財務公司、融資擔保公司擔保改革試點。通過一般信用及以上企業與保險公司簽訂有關協定,實現涉稅貨物“先放行後繳稅”。全面推廣“財關庫銀”橫向聯網,加快推進稅單無紙化改革。為企業提供歸類先例、稅收要素預裁定等服務;推廣關稅保證保險和企業自主列印出口原產地證書、稅單等憑證;推動屬地納稅人管理制度落地,打造企業可選擇、結果可預期的納稅模式。(重慶海關、市財政局、市金融監管局、人行重慶營管部、重慶銀保監局負責)
完成時限:長期。
(二)持續降低進出口環節合規成本。
6.進一步降低企業出口成本。落實出口退稅政策,用好重慶果園港啟運港退稅功能,加快出口退稅進度,擴大出口信用保險覆蓋面,加大對外貿企業尤其是中小微企業信貸投放。(重慶市稅務局、市商務委、市金融監管局、人行重慶營管部、重慶銀保監局負責)
完成時限:長期。
7.健全收費目錄清單動態管理機制。通過市場引導、行業規範等方式,引導報關、貨代、船代、物流、倉儲、場站等口岸經營服務單位,進一步規範和降低相關服務收費。根據市場變化等因素動態調整口岸收費目錄清單,按程式辦理需要調整的相關事項,並及時向社會公布,加大宣傳力度,確保降費政策真正惠及所有進出口企業。(市政府口岸物流辦、市發展改革委、市財政局、市交通局、市商務委、市市場監管局、重慶港務物流集團負責)
完成時限:長期。
8.強化口岸收費監督管理。嚴格將口岸收費項目及收費標準鎖定在《重慶口岸進出口收費目錄清單》範圍內,明確清單以外一律不得收費,防止變相收費或違規收費反彈。加強對口岸環節違法違規亂收費、明碼標價不規範、無實質性服務收費等問題整治。繼續規範熏蒸、消毒等檢疫環節收費行為。推廣口岸收費“一站式陽光價格”。(市政府口岸物流辦、市財政局、市市場監管局負責)
完成時限:2020年3月。
(三)持續推動進出口環節監管證件電子化。
9.深化國際貿易“單一視窗”建設。全面推廣套用標準版新增功能,注重新增功能和地方特色的融合創新。在國際貿易“單一視窗”上建立口岸場所信息雲平台,依託“單一視窗”將查驗通知、查驗調櫃和調貨信息推送給港口、口岸作業場站,開展監管、查驗指令信息與港口作業的雙向互動試點,便於企業實時查詢貨物在港狀態,快速銜接通關和物流操作,提高進出口貨物提離速度。加強國際貿易“單一視窗”與銀行金融、鐵路系統、新加坡海關和港口等相關機構對接,開展數據傳輸測試。深化物流協同功能,啟動口岸和物流信息化全面融合工作。開展數據挖掘,突出國際貿易“單一視窗”大數據套用。持續創新金融服務功能,促進口岸和物流降本增效。(市政府口岸物流辦、重慶海關、市大數據發展局、重慶市稅務局負責)
完成時限:2020年1月。
10.推行口岸作業單證電子化流轉。推動貨櫃設備交接單、裝箱單、提貨單、碼頭作業收據、電放保函、換單委託書等港航物流類單證無紙化,提升全流程電子化程度。協調口岸各單位完善信息系統,依託國際貿易“單一視窗”等信息平台,以電子化方式傳輸和接收船舶到發、貨物裝卸、倉儲理貨、報關報檢、物流運輸等各環節需要提交、申報、交換的單證(有特殊需求必須提供紙質單證的除外)。(市政府口岸物流辦、重慶海關、重慶港務物流集團負責)
完成時限:長期。
11.最佳化監管證件辦理及服務流程。除因保密需要等特殊情況外,實現全部監管證件網上申報、網上申領。進口申報環節企業無需向海關提交裝箱清單,出口申報環節企業無需向海關提交契約、發票、裝箱清單。海關審核時確有需要的,以無紙化方式提供。做好國際貿易“單一視窗”系統銜接,做好證件驗核技術保障,提高證件辦理時效。(重慶海關、市政府口岸物流辦、市商務委負責)
完成時限:長期。
(四)持續提升口岸物流綜合服務效能。
12.開行“渝滬直達快線”。通過船舶企業互換艙位、船舶中途不停、上海和重慶港口限時操作、三峽船閘“定時過閘”和“定時安檢”、上海和重慶海關實行提前轉關、船邊直提等方式,切實提升通關和物流總體時效。(市政府口岸物流辦、重慶海關、市交通局、重慶港務物流集團負責)
完成時限:2020年1月。
13.加快進口貨物轉港搭乘穿梭巴士速度。協調上海海關和上海港務集團支持進口貨物轉港以提單CIF(到岸價格,即成本加保險費加運費,指定目的地港)重慶為條件搭乘穿梭巴士,不以轉關放行信息為條件,加快轉港裝載速度。(市政府口岸物流辦、重慶海關、重慶港務物流集團負責)
完成時限:2020年1月。
14.公開口岸通關流程及物流作業時限。進一步細化進出口各環節作業的時限標準,制定並公開“重慶口岸進出口作業時間”,方便企業合理安排生產、制定運輸計畫。(市政府口岸物流辦、重慶海關、重慶港務物流集團負責)
完成時限:長期。
15.實現口岸“通關+物流”一體化服務聯動。依託國際貿易“單一視窗”,加強口岸管理部門與港口管理機構以及進出口企業、船公司、船代、報關、貨代等不同主體之間的合作對接和信息交換,推進國際貿易和運輸領域的信息共享、業務協同和資源整合。(市政府口岸物流辦、市交通局、重慶海關、重慶港務物流集團負責)
完成時限:2020年3月。
16.加快推進重慶智慧口岸建設。重點圍繞業務流程最佳化、設施設備改造、信息系統建設,進一步完善口岸基礎設施,促進口岸信息系統互聯互通,通過提升技術服務水平,優流程、減環節、提效能,實現“隱形監管”“順勢監管”和無感通關,方便人員和貨物快速通關。(市政府口岸物流辦、重慶海關負責)
完成時限:2020年12月。
四、組織實施
(一)加強統籌協調。充分發揮市口岸物流發展工作聯席會議統籌協調作用,建立促進跨境貿易便利化工作協調機制,定期梳理需要解決的問題清單,及時研究解決。定期召開協調會議,總結分析工作情況,協調解決推進過程中的重大問題。
(二)強化責任落實。市政府有關部門和單位要認真落實工作責任,加強協作配合,合理安排進度,確保各項任務有措施、能落實、有進度、可量化。各牽頭單位每季度向市口岸物流發展工作聯席會議辦公室報送工作進展情況。
(三)強化督促檢查。市政府口岸物流辦牽頭,適時對最佳化口岸營商環境、推進口岸提效降費、促進跨境貿易便利化等工作情況進行督促檢查,確保各項任務目標落實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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