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月27日,重慶市政府新聞辦舉行新聞發布會,解讀《重慶市營商環境創新試點實施方案》。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重慶市營商環境創新試點實施方案
- 發布單位:重慶市政府
內容解讀
方案全文
序號 | 改革事項 | 重慶具體舉措 | 牽頭單位 | 適用範圍 | 時間 節點 |
一、進一步破除區域分割和地方保護等不合理限制 | |||||
1 | 開展“一照多址”“一證多址”改革 | 企業在住所外設立多個符合規定的經營場所,經營場所與住所屬於同一個區縣市場監管部門登記管轄區域的,可以申請經營場所備案,免於辦理分支機構登記。在風險可控的情況下,選擇部分高頻辦理的涉企經營許可事項開展試點,企業在同一區縣行業主管部門許可管轄區域內,新設經營項目相同的分支機構時,就其符合許可條件作出承諾後,免於辦理相關許可證,相關許可信息記載於企業許可證上。最佳化業務系統,開發線上線下經營場所備案登記、一個許可證記載多個地址等功能。 | 市市場監管局 | “一照多址”全市實施;“一證多址”部分區縣先行試點 | 2022年6月 |
2 | 便利企業分支機構、連鎖門店信息變更 | 最佳化食品經營連鎖企業分支機構的食品經營許可信息變更流程,強化市場監管部門內部協調,對於辦理不涉及現場核查經營許可信息變更的,申請人可到區縣政務服務大廳集中統一辦理和領證。 | 市市場監管局 | 全市 | 2022年5月 |
3 | 清除招投標和政府採購領域對外地企業設定的隱性門檻和壁壘 | 清理政府採購中排斥外地投標人的行為,禁止採購人在政府採購活動中要求投標供應商在本地設立分公司或辦事處,協調、指導採購人和採購代理機構落實相關要求。 | 市財政局 | 全市 | 2022年6月 |
制定工程建設項目招投標領域營商環境專項整治工作方案,對要求投標人在項目所在地或採購人所在地註冊設立分公司、在本地繳納社會保險等行為進行清理整治。 | 市公共資源交易監管局 | 全市 | 2021年12月 | ||
4 | 推動招投標領域數字證書兼容互認 | 升級改造全市招投標領域數字證書架構,完成全市數字證書兼容互認。在國家層面統一CA業務、數據和技術標準、建立各試點城市間招投標領域數字證書兼容互認機制基礎上,加快推進與其他試點城市數字證書兼容互認。 | 市公共資源交易監管局 | 全市 | 2022年6月 |
5 | 推進客貨運輸電子證照跨區域互認與核驗 | 推動道路運輸從業人員從業資格證、巡遊出租汽車駕駛員證、網路預約出租汽車駕駛員證、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網路預約出租汽車經營許可證、道路危險貨物運輸許可證、放射性物品道路運輸許可證、道路運輸證、網路預約出租汽車運輸證等9類電子證照項目全國互認,推動營運客車二維碼、國內水路運輸經營許可證、船舶營業運輸證、內河船舶證書信息簿等4類電子證照全市互認。推進電子證照系統開發建設,加強與國家系統對接聯網以及與其他系統業務協同,實現相關電子證照跨區域互認與核驗。 | 市交通局 | 全市 | 2022年5月 |
6 | 最佳化常用低風險植物和植物產品跨區域流通檢疫申請流程 | 推動完善全國植物檢疫信息化管理系統,制定發布農業常用低風險植物和植物產品名單。取消重慶市農業常用低風險植物和植物產品省際間調運檢疫要求書,最佳化農業常用低風險植物和植物產品跨區域流通檢疫流程。整合農業植物檢疫行政審批、技術支撐、行政執法力量,加大植物疫情監管及違規調運查處力度。 | 市農業農村委 | 全市 | 2022年6月 |
最佳化林業植物經營者身份實名信息申報校核系統,推進經營範圍規範化、標準化。對符合條件的經營者申請調入應施檢疫植物及植物產品,系統自動簽發調運申請。按照線上申請、網上查看、現場核驗、隨到隨辦的模式,區分不同業務類型實行限時辦結。 | 市林業局 | 全市 | 已完成 | ||
二、健全更加開放透明、規範高效的市場主體準入和退出機制 | |||||
7 | 拓展企業開辦“一網通辦”業務範圍 | 在開辦企業“一網通”平台和“E企辦”小程式新增社保延伸服務功能,最佳化“渝快辦”電子營業執照、電子印章、電子發票發放,進一步拓展電子營業執照和電子發票的套用。 | 市市場監管局 | 全市 | 2022年5月 |
8 | 進一步便利企業開立銀行賬戶 | 最佳化開辦企業“一網通”平台和“E企辦”小程式中銀行開戶預約功能,增加企業授權、企業賬戶預約賬號反饋、部門共享推送等。完善銀行信息系統,根據企業登記信息和開戶申請即時生成企業賬戶預約賬號。推進銀行賬戶開立信息在相關係統互通共享及確認。 | 市市場監管局 | 全市 | 2022年5月 |
9 | 開展不含行政區劃名稱的企業名稱自主申報 | 最佳化企業名稱登記管理系統,實現與市場監管總局業務系統銜接,提高企業名稱登記效率。公布不含行政區劃名稱的企業名稱申請條件、程式,便利企業辦理相關業務。 | 市市場監管局 | 全市 | 已完成 |
10 | 最佳化律師事務所核名管理 | 加強與法務部全國律師綜合管理信息系統對接與信息共享,最佳化重慶市律師管理系統,制定辦事指南、申請流程並承諾縮短核名時間。 | 市司法局 | 全市 | 2022年6月 |
11 | 企業住所(經營場所)標準化登記 | 通過企業註冊登記系統與公安部門標準化地址庫系統的數據共享,實現住所地址模糊查詢、智慧型選填,通過問題地址申報核實不斷完善標準化地址庫,持續推進企業住所“經營場所”的標準化登記。 | 市市場監管局 | 江北區、兩江新區 | 2022年6月 |
12 | 試行企業登記信息變更網上辦理 | 最佳化開辦企業“一網通”平台、“E企辦”小程式以及相關審批系統功能,完善電子營業執照登錄和人員身份認證及簽名確認等功能,通過公示、寄遞等方式完善營業執照繳回和發放流程,實現企業變更登記“零見面”。 | 市市場監管局 | 全市 | 2022年5月 |
13 | 推行企業年度報告“多報合一”改革 | 明確納入“多報合一”的事項、報送時限、操作流程、數據交換等內容,制定辦事指南,做好年報提醒提示。最佳化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重慶)年報報送系統,增加“未年報”後果警示、數據核驗等功能。拓展年報報送路徑,打通數據共享通道,實現“隨時年報”“隨地年報”。 | 市市場監管局 | 全市 | 2021年12月 |
14 | 建立市場準入效能評估制度 | 對違背市場準入負面清單有關規定的案例進行定期排查。根據市場準入效能綜合評估指標框架,組織相關部門及專家結合實際驗證評估指標體系的科學性、可操作性,並組織開展市級層面試評估工作。推進我市市場準入效能評估信息平台建設,實現與國家平台的對接。 | 市發展改革委 | 全市 | 2022年6月 |
15 | 探索建立市場主體除名制度 | 建立市場主體除名制度和強制退出制度規則,制定工作指南,提供政策指引。對市場監管領域註冊登記、經營異常名錄、主體退出等業務系統進行最佳化調整,並在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重慶)構建市場主體除名和強制退出功能。 | 市市場監管局 | 南岸區、銅梁區、豐都縣、忠縣 | 2022年6月 |
16 | 最佳化破產企業土地、房產處置程式 | 對因債務人資料缺失或第三方機構不配合竣工驗收等情形導致無法辦理竣工驗收的,由人民法院指導破產管理人將有關資料送當地住房城鄉建設部門,由住房城鄉建設部門負責組織質量安全鑑定及交付使用。規劃自然資源部門按照人民法院出具的協助執行文書辦理不動產登記。 | 市規劃自然資源局 | 全市 | 2022年5月 |
17 | 最佳化破產案件財產解封及處置機制 | 明確破產案件財產處置協調機制改革範圍,完善任務分工和工作計畫。建立破產案件財產處置協調機制,與相關部門協商後通過府院協調聯席會議等方式制定相關政策檔案並實施。 | 市高法院 | 全市 | 2022年6月 |
18 | 進一步便利破產管理人查詢破產企業財產信息 | 明確破產管理人依法查詢的破產企業財產信息範圍,相關部門按要求增設破產企業信息查詢的政府服務事項,按照規範化、便利化的要求,明確具體查詢流程。最佳化破產管理人通過全國企業破產重整案件法官工作平台對接的網路執行查控系統,查詢債務人財產以及審執案件信息的相關事項。 | 市高法院 | 全市 | 2022年6月 |
19 | 健全企業重整期間信用修復機制 | 梳理我市在重整企業信用修複方面的制度,明確改革範圍,將有關改革事項納入府院協調聯席會議議事事項,要求有關部門在相應網站、系統、資料庫中添加企業重整信息,與相關部門協商健全企業重整期間信用修復機制的具體方案並出台相應政策檔案。 | 市高法院 | 全市 | 2022年6月 |
20 | 進一步完善破產管理人選任、預重整等制度 | 制定並發布《破產企業相關權利人推薦管理人實施辦法》,健全推薦方式、推薦範圍、權利人分歧解決機制等有關內容,提高相關權利人在破產程式中的參與度。積極適用出台的政策檔案,發布相關權利人推薦管理人、預重整典型案例。 | 市高法院 | 全市 | 2022年6月 |
三、持續提升投資和建設便利度 | |||||
21 | 推進社會投資項目“用地清單制”改革 | 規劃自然資源部門會同各行業主管部門建立多部門合作機制。各行業主管部門研究制定資金保障、評估標準、普查標準等配套政策和操作細則。區縣政府等土地儲備單位,以及相關部門結合年度土地供應計畫,在土地供應前完成評估和普查,報相關行業主管部門評審,形成評估結果和普查意見清單,在土地供應時一併納入供地方案。 | 市規劃自然資源局 | 中心城區 | 2022年6月 |
22 | 試行分階段整合相關測繪測量事項 | 我市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全流程涉及的測繪事項包括土地勘測定界、宗地測量、撥地測量、規劃放線測量、房產面積預測算、基礎竣工核實、規劃核實測量、綠地核實測量、人防工程核實測量和地籍房產測量。按照同一標的物只測一次的原則,規劃自然資源部門會同市住房城鄉建設、城市管理和人民防空等主管部門負責整合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全流程涉及的測繪事項,建立成果共享互認清單,統一測繪成果標準規範,出台實施意見。拓展升級“多測合一”信息系統功能及接口,推進相關審批管理系統與“多測合一”信息系統對接,將測繪成果共享範圍擴大至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全流程,實現“一次委託、聯合測繪、成果共享”,避免重複測繪。 | 市規劃自然資源局 | 全市 | 2022年6月 |
23 | 推行水電氣暖等市政接入工程涉及的行政審批線上並聯辦理 | 各行政審批部門明確市政工程接入涉及的並聯審批的管理流程、辦結時限、前置條件,更新辦事指南。依託“渝快辦”政務服務平台,構建用水、用電、用氣等市政接入工程涉及的行政審批同步受理、線上流轉、並聯辦理和限時辦結的聯動網路。各相關部門與供水、供電、供氣等市政公用企業建立健全跨部門協調機制。 | 市城市管理局 | 全市 | 2022年6月 |
24 | 開展聯合驗收“一口受理” | 依託工程建設項目審批服務大廳,對實行聯合驗收的工程建設項目實行綜合視窗“一口受理”。強化主協辦工作機制,主辦部門牽頭受理、按責轉辦,各部門聯合勘驗、並行推進、限時辦結,避免建設單位反覆與多個政府部門溝通協調。 | 市住房城鄉建委 | 全市 | 2022年5月 |
25 | 進一步最佳化工程建設項目聯合驗收方式 | 對實行聯合驗收的工程建設項目,根據工程項目類別,科學合理確定納入聯合驗收事項,原則上未經驗收不得投入使用的事項應當納入聯合驗收,對不影響投產使用的其他驗收事項應在規定時限內完成。對不影響結構安全和投入使用的事項,推行告知承諾制,允許先行辦理驗收手續,建設單位限時完善,進一步提高驗收效率。建設單位可以根據實際情況向各部門申請提前指導服務。 | 市住房城鄉建委 | 全市 | 2022年5月 |
26 | 簡化實行聯合驗收的工程建設項目竣工驗收備案手續 | 對實行聯合驗收的工程建設項目,在通過全部聯合驗收事項後,可現場直接出具竣工聯合驗收意見書,政府部門直接備案,不動產登記部門通過系統數據共享獲得需要的驗收結果,企業無需單獨辦理竣工驗收備案。 | 市住房城鄉建委 | 全市 | 2022年5月 |
27 | 試行對已滿足使用功能的單位工程開展單獨竣工驗收 | 建立完善單位工程竣工驗收標準,在符合項目整體質量安全要求、達到安全使用條件的前提下,對已滿足使用功能的單位工程可採用單獨竣工驗收方式,單位工程驗收合格後,可單獨投入使用。改革後,各相關部門加強風險管控,確保項目整體符合規劃要求和質量安全。 | 市住房城鄉建委 | 全市 | 2022年5月 |
28 | 推進產業園區規劃環評與項目環評聯動 | 對於產業園區規劃環評結論及審查意見被產業園區管理機構和規劃審批機關採納的,適當簡化入園建設項目的環評內容。 | 市生態環境局 | 全市 | 2022年6月 |
29 | 下放部分工程資質行政審批許可權 | 將市級審批的電子與智慧型化工程二級、消防設施工程二級、防水防腐保溫工程二級、建築裝修裝飾工程二級、建築幕牆工程二級和特種工程資質的審批許可權(包括企業發生重組、合併、分立、跨省變更等事項後資質核定),下放至區縣,最佳化調整資質審批系統,加強市、區縣兩級指導、溝通、交流,確保市級部門放得下、區縣部門接得住。 | 市住房城鄉建委 | 全市 | 2022年6月 |
30 | 建立完善建築師負責制 | 制定《重慶市關於開展全過程工程諮詢建築師負責制試點工作的實施意見》等檔案。編制招標檔案、契約範本,完善工程建設保險政策。探索建立以建築師為總諮詢師或副總諮詢師的建築師負責制管理體系。支持建築師團隊依託的設計單位參與全過程工程諮詢投標。開展建築師負責制的相關技術交流,推動建築師在全過程工程諮詢中發揮主導作用。 | 市住房城鄉建委 | 遴選10個項目試點 | 2022年6月 |
四、更好支持市場主體創新發展 | |||||
31 | 允許對食品自動制售設備等新業態發放食品經營許可 | 印發食品經營備案(僅銷售預包裝食品)、許可(散裝食品銷售)及食品自動現制現售工作指導意見。最佳化食品經營備案(僅銷售預包裝食品)系統,進一步最佳化新辦備案、備案信息變更、備案信息註銷、備案信息查詢等服務。最佳化食品經營許可(除僅銷售預包裝食品外)系統,提高食品經營許可工作效率。 | 市市場監管局 | 全市 | 2022年5月 |
32 | 在確保全全的前提下試行高精度地圖面向智慧型網聯汽車使用 | 制定智慧型網聯汽車政策先行區套用試點管理辦法。開展高精度地圖地方標準研製工作,推動地方標準草案擬定。促進先行區內高精度地圖數據生產製作,協助生產企業將數據報自然資源部審核。 | 市規劃自然資源局 | 兩江新區、重慶高新區、永川區城市道路,渝蓉高速、石渝高速、九永高速部分路段 | 2022年6月 |
33 | 進一步探索完善智慧財產權市場化定價和交易機制 | 啟動集智慧財產權收儲、評估、交易撮合、結算和智慧財產權金融等於一體的重慶智慧財產權運營中心建設。強化運營人才團隊建設,引進和培育一批專業化人才。探索創新緊貼智慧財產權供需雙方需求的協定定價、評估定議、線下拍賣、線上拍賣等定價方式,以及許可、轉讓、作價入股等交易運營模式。加強智慧財產權供需對接,建立智慧財產權“體檢”系統,常態化組織對接推介活動。 | 市知識產權局 | 全市 | 2022年5月 |
34 | 健全智慧財產權質押融資風險分擔機制和質物處置機制 | 支持有條件的區縣設立智慧財產權質押融資風險補償資金池,建立質押融資風險分擔機制,對質押融資壞賬損失給予一定比例補償。創新質物處置方式,支持擔保機構等通過質權轉股權、反向許可、拍賣等方式進行質物處置,探索將商標權、專利權等智慧財產權質物交由質物處置平台集中批量處置。暢通銀企對接機制,擴大銀行機構參與智慧財產權質押融資覆蓋面,發揮智慧財產權增信增貸作用,開設智慧財產權質押登記“綠色通道”。 | 市知識產權局 | 全市 | 2022年5月 |
35 | 開展賦予科研人員職務科技成果所有權或長期使用權試點 | 制定重慶市賦予科研人員職務科技成果所有權或長期使用權試點實施方案。完善試點工作報告制度,指導試點單位報送試點工作計畫、年度試點任務執行情況和賦權成果名單,根據實際情況建立試點單位動態調整機制。 | 市科技局 | 20家高校和科研院所 | 2022年6月 |
36 | 最佳化科技企業孵化器及眾創空間信息變更管理模式 | 對接科技部線上信息服務系統,承接科技企業孵化器及眾創空間信息變更審批許可權。加強相關機構信息變更申請信息核實,對情況屬實並符合規定的予以審批通過,並推送至國家科技主管部門。 | 市科技局 | 全市 | 2022年6月 |
37 | 培育數據要素市場 | 編制重慶市數據要素市場化配置改革行動方案,培育數據要素市場。加快建設西部數據交易中心,搭建數據交易平台,提供數據交易服務。探索數據所有權、使用權權屬分離,推動數據使用權交易,保護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組織在數據處理活動中的合法財產權益。探索發放數據資產憑證,試點數據資產確權。 | 市大數據發展局 | 全市 | 2022年6月 |
38 | 有序開放公共管理和服務機構產生的部分公共數據 | 出台重慶市公共數據分類分級指南,開展全市公共數據分類分級管理,強化公共數據有序開放。徵集政府部門、公共管理和服務機構數據開放需求並形成開放目錄。引導科研院所、社會團體開放自有數據。推動出台《重慶市數據條例》,推進大數據智慧型化創新發展,規範數據管理,促進數據政用、商用、民用,保障數據安全,大力培育數據要素市場,加快數位化發展。 | 市大數據發展局 | 全市 | 2022年6月 |
五、持續提升跨境貿易便利化水平 | |||||
39 | 探索開展“組合港”、“一港通”等區域通關便利化改革 | 推動重慶果園港口岸與上海港、太倉港、南京港等沿海口岸聯動合作,協調最佳化重慶進口貨物港口作業、物流組織和轉關手續辦理,提升水運進口轉關貨物整體時效。 | 市政府口岸物流辦 | 全市 | 2022年6月 |
40 | 推動與東亞地區主要貿易夥伴口岸間相關單證聯網核查 | 對接海關總署、商務部、交通運輸部等國家有關部委,做好相關改革事項承接工作,在確保信息安全前提下,與東亞地區主要貿易夥伴和經濟體口岸開展相關單證聯網核查。 | 市政府口岸物流辦 | 全市 | 2022年6月 |
41 | 最佳化進出口貨物查詢服務 | 依託國際貿易“單一視窗”,通過與銀行等金融機構合作對接,最佳化進出口貨物查詢服務,實現線上國際結算和融資業務。企業無需提交紙質單據,直接調用“單一視窗”相關數據開展結算和融資業務,降低結算和融資成本。 | 市政府口岸物流辦 | 全市 | 2022年5月 |
42 | 實行進出口聯合登臨檢查 | 對接海關總署、交通運輸部、國家移民管理局等國家有關部委,做好相關改革事項承接工作,在確保信息安全前提下,依託國際貿易“單一視窗”實行進出口聯合登臨檢查,實現通關和物流操作快速銜接,提高進出口貨物提離速度。 | 市政府口岸物流辦 | 全市 | 2022年6月 |
43 | 加強鐵路信息系統與海關信息系統的數據交換共享 | 對接海關總署、國家鐵路局、中國國家鐵路集團等國家有關部委和單位,做好相關改革事項承接工作,推動鐵路相關信息系統與海關信息系統數據交換共享,實現相關單證電子化流轉,減少企業多頭錄入、多頭提交情況。大力開展鐵路口岸通關模式改革,提升鐵路口岸通關效率。 | 市政府口岸物流辦 | 全市 | 2022年6月 |
44 | 推進水鐵空公多式聯運信息共享 | 對接海關總署、交通運輸部、國家鐵路局、國家民航局、國家郵政局、中國國家鐵路集團等國家有關部委和單位,做好相關改革事項承接工作,推進水運、鐵路、航空、公路等運輸環節信息對接共享,打破多式聯運信息壁壘,實現運力信息可查、貨物全程實時追蹤等,促進多種運輸方式協同聯動。 | 市政府口岸物流辦 | 全市 | 2022年6月 |
45 | 進一步深化進出口貨物“提前申報”“兩步申報”“船邊直提”“抵港直裝”等改革 | 進一步擴大推廣進出口貨物“提前申報”,加強“兩步申報”模式推廣套用,提高通關效率。根據企業意願開展進口貨物“船邊直提”和出口貨物“抵港直裝”。制定重慶海關促進跨境貿易便利化專項行動實施方案。進一步完善“首問負責”“業務協調”“問題清零”等工作機制。 | 重慶海關 | 全市 | 2022年6月 |
46 | 在“CCC免辦及特殊用途進口產品檢測處理管理系統”中為符合條件的企業開設便捷通道 | 落實在“CCC免辦及特殊用途進口產品檢測處理管理系統”中為符合條件的企業開設便捷通道政策。對符合條件的企業開設便捷通道,企業進口符合CCC免辦政策的產品,免於CCC免辦證書審核環節,實現“白名單企業”自我承諾、自主填報、自動獲證。制定白名單企業資質認定辦法等,做好全鏈條閉環監管。 | 市市場監管局 | 全市 | 2022年5月 |
47 | 探索開展科研設備、耗材跨境自由流動,簡化研發用途設備和樣本樣品進出口手續 | 選擇部分市屬科研院所和事業單位性質的社會研發機構,探索開展科研設備、耗材跨境自由流動,簡化研發用途設備和樣本樣品進出口手續試點,徵集跨境科研用物資正面清單建議。逐步探索簡化正面清單所列研發用途設備和樣本樣品進出口手續的管理模式。針對國外已上市但國內未註冊的研發用醫療器械,督促試點單位強化自主管理,準許其在確保全全的情況下申請進口,由海關根據有關部門意見辦理通關手續,並加強對其真實用途的核查。 | 市科技局 | 2—3家市屬科研院所和事業單位性質的社會研發機構 | 2022年6月 |
六、最佳化外商投資和國際人才服務管理 | |||||
48 | 建立涉外商事一站式多元解紛中心 | 建立涉外商事一站式多元解紛中心,為國際商事糾紛提供多元、高效、便捷的解紛渠道。建立線上、線下解紛平台,支持仲裁和調解在涉外商事糾紛解決過程中發揮效用。探索引入國內調解組織、仲裁機構,協助調解組織、仲裁機構引入外籍調解員、仲裁員,實現訴訟、仲裁、調解程式有序銜接、三位一體、多元共治,為國內外當事人提供高效便捷、靈活多樣、自主選擇的“一站式”訴訟服務。 | 市高法院 | 兩江新區(自貿區)法院 | 2022年5月 |
49 | 探索將境內仲裁機構的開庭通知作為簽證材料 | 對持中國駐外簽證簽發機關簽發的相應簽證證件來渝參加仲裁的境外商事主體,在其簽證有效期屆滿前,重慶的仲裁機構還未組織開庭的,境外商事主體可憑境內仲裁機構的開庭通知等材料,向仲裁機構屬地區縣出入境管理部門申請簽證證件延期、換髮;重慶的仲裁機構已組織開庭的,境外商事主體所持簽證有效期短於整個仲裁期限的,境外商事主體可憑正在進行仲裁庭審的相關證明等材料,向仲裁機構屬地區縣出入境管理部門申請簽證證件延期、換髮。 | 市公安局 | 全市 | 2022年6月 |
50 | 探索制定外籍“高精尖缺”人才地方認定標準 | 探索研究制定外籍“高精尖缺”人才與重慶市地方人才認定相適應的標準,推動我市人才營商環境便利度有效提升。進一步用好人才資源優勢,激發人才流動活力,吸引外籍“高精尖缺”人才來渝創新創業,促進我市經濟社會持續發展,助力科教興市、人才強市建設。 | 市人力社保局 | 全市 | 2022年6月 |
51 | 探索建立國際職業資格證書認可清單制度 | 允許具有經國家認可的境外職業資格的建築設計、規劃等領域的境外專業人才,經相關行業主管部門認可後,按規定為市內企業提供專業服務。 | 市人力社保局、市住房城鄉建委 | 兩江新區、重慶高新區 | 2022年6月 |
52 | 允許內資企業和中國公民開辦外籍人員子女學校 | 明確我市外籍人員子女學校舉辦者應具備的資格及條件、審批流程、保障措施等,出台相關檔案並通過工作會、座談會等形式加大宣傳,擴大試點工作知悉面,同時做好對相關區縣教委工作人員的政策培訓和業務指導,確保試點工作順利實施。 | 市教委 | 全市 | 2022年6月 |
53 | 簡化港澳投資者商事登記的流程和材料 | 制定在企業註冊登記中啟用港澳地區非自然人投資者主體資格證明簡化版公證文書的通知,推進簡化港澳地區非自然人投資者商事登記流程和材料改革工作。 | 市市場監管局 | 全市 | 2022年3月 |
七、維護公平競爭秩序 | |||||
54 | 清理設定非必要條件排斥潛在競爭者行為 | 細化需清理取消的具體事項,對通過劃分企業等級、增設證明事項、設立項目庫、註冊、認證、認定等非必要條件排除和限制競爭的行為進行清理整合,協調、指導採購人和採購代理機構落實相關要求,組織開展自查自糾。 | 市財政局 | 全市 | 2022年6月 |
制定工程建設項目招投標領域營商環境專項整治工作方案,對通過劃分企業等級、增加證明事項、設立項目庫、註冊、認證、認定等非必要條件排除和限制競爭的行為進行清理整治。 | 市公共資源交易監管局 | 全市 | 2021年12月 | ||
55 | 推進招投標全流程電子化改革 | 推進招投標全流程電子化,加快實施契約簽訂和變更網上辦理;推動電子招投標系統與國庫支付系統信息共享,加快實現工程款支付網上查詢。升級完善電子招投標系統,豐富系統功能模組。 | 市公共資源交易監管局、市財政局、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 | 全市 | 2022年6月 |
56 | 探索建立招標計畫提前發布制度 | 鼓勵招標人在招標前發布招標計畫。最佳化完善電子招投標系統,增加招標計畫編制和發布等相關功能,在重慶市公共資源交易網同步開發建設對應發布信息的欄目或功能模組。 | 市公共資源交易監管局 | 全市 | 2022年3月 |
57 | 最佳化水利工程招投標手續 | 制定全市工程建設項目招投標領域營商環境專項整治工作方案,將可能存在的水利工程施工招標中以“監理單位已確定”為條件的情形作為重要內容納入專項整治範圍,通過政策檔案清理、隨機抽查、重點核查等方式,加大清理整治力度。各區縣結合實際制定具體實施方案並抓好落實。 | 市公共資源交易監管局 | 全市 | 2021年12月 |
58 | 簡化對政府採購供應商資格條件的形式審查 | 在政府採購中不再要求供應商提供相關財務狀況、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等證明材料。最佳化政府採購系統建設,完善供應商庫登記系統功能,有效規範供應商在形式審查簡化後參與政府採購活動的行為。 | 市財政局 | 全市 | 2022年6月 |
八、進一步創新和完善監管 | |||||
59 | 在部分領域探索建立完善綜合監管機制 | 出台重慶市單用途商業預付卡管理辦法,建立全市單用途卡部門聯席會議制度,定期分析研究預付消費領域現狀及問題,深度解剖法律法規在貫徹實施過程中的各類情況和問題,制定相應應對舉措。 | 市商務委 | 全市 | 2022年6月 |
推動出台《重慶市成品油流通管理條例》,開展成品油打非治違專項整治行動,加強成品油涉稅清查和整治,突出安全環保和質量計量監管,嚴厲打擊查處黑加油站(點)等非法經營行為。 | 市商務委、重慶市稅務局 | 全市 | 2022年6月 | ||
印發《重慶市食用農產品承諾達標合格證制度和“一品一碼”追溯管理銜接機制建設實施方案》,統籌推進承諾達標合格證制度與“一品一碼”追溯管理銜接融合、承諾達標合格證全鏈條信息化管理,提升農產品質量安全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水平,完善農產品質量安全全程監管體制。 | 市農業農村委 | 全市 | 2022年6月 | ||
60 | 探索實行懲罰性賠償和內部舉報人制度 | 建立食品領域內部舉報人和懲罰性賠償制度,發揮內部舉報人的社會監督作用,通過懲罰性賠償、案件信息曝光等方式加大對違法行為的震懾力度。 | 市市場監管局 | 全市 | 2022年6月 |
研究分析現有法律框架下推進落實藥品領域懲罰性賠償的創新舉措和具體辦法。制定出台藥品領域懲罰性賠償制度。探索建立食品藥品領域消費者集體訴訟制度,制定內部舉報人制度。 | 市藥監局 | 全市 | 2022年6月 | ||
建立在生態環境損害賠償中探索實行懲罰性賠償工作協調機制。制定在生態環境損害賠償中探索實行懲罰性賠償的相關檔案。修訂《重慶市生態環境違法行為有獎舉報辦法》。 | 市生態環境局 | 全市 | 2022年6月 | ||
市應急局牽頭,與市司法局、市高法院、市檢察院和市安委會成員單位建立安全生產領域懲罰性賠償協調機制,組織開展專題調研,結合實際制定我市安全生產領域懲罰性賠償相關檔案。建立安全生產領域內部舉報人制度協調機制,根據《重慶市安全生產領域舉報獎勵辦法》實施情況,進一步完善相關制度措施。 | 市應急局 | 全市 | 2022年6月 | ||
61 | 探索形成市場主體全生命周期監管鏈 | 依託全市法人基礎資料庫和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重慶),全面歸集市場主體在註冊登記、資質審核、行政許可及接受日常監管、公共服務過程中產生的行為及信用信息,記於市場主體名下,並對市場主體實施多維度精準畫像。建設智慧市場監管一體化信息平台,開發市場主體信用風險分類監管功能;啟用“網際網路+監管”“聯合監管”模組,實現部門協同監管目標;改造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重慶)“協同監管”模組,實現“一貫到底”的目標;推廣“山城有信”企業信用碼、“雙隨機、一公開”等智慧監管項目,提升智慧型化監管水平。 | 市市場監管局 | 全市 | 2022年6月 |
62 | 在部分重點領域建立事前事中事後全流程監管機制 | 簡化公眾聚集場所投入使用、營業前消防安全檢查,實行告知承諾管理。全面實施“雙隨機、一公開”監管、信用監管,加強屬地管理和行業監管,強化高風險對象重點監管。 | 市消防救援總隊 | 全市 | 2022年6月 |
按食品生產、食品銷售、餐飲等不同環節確定監管部門、監管方式,並明確監管職責,加強審管銜接,最佳化系統建設,做好監管行為、監管對象、檢查情況、投訴舉報等數據匯聚。 | 市市場監管局 | 全市 | 2022年6月 | ||
完善風險聯防機制,建立異常生產經營企業退出機制。完善檢查聯動機制,探索制定跨區域協同監管機制。完善案件聯查機制,建立全市檢查力量統一調派機制。完善產業聯促機制,建立健全藥品上市後變更備案溝通交流機制。 | 市藥監局 | 全市 | 2022年5月 | ||
全面採取隨機抽查方式完成生態環境領域各項檢查,動態完善檢查對象名錄庫,建立健全檢查人員名錄庫,科學設定隨機抽查頻次,分類實施隨機抽查,開展企業環境信用評價。 | 市生態環境局 | 全市 | 2021年12月 | ||
建立完善水土保持協同監管機制,分層級建立完善水土保持監管信息共享機制,推進水土保持信用監管,確保監管過程全覆蓋。 | 市水利局 | 全市 | 2022年6月 | ||
建立全流程協同監管機制,規範醫療行為促進合理醫療檢查。構建醫療衛生領域行政審批聯動網路。建成重慶市衛生健康執法監管服務平台。建立公共場所衛生信用檔案並開展信用評價。 | 市衛生健康委 | 全市 | 2022年6月 | ||
63 | 探索對重點行業從業人員建立個人信用體系 | 制定《重慶市醫務人員個人信用信息管理暫行規定》,建成重慶市智慧衛監系統、重慶市衛生健康信用信息系統,搭建醫務人員信用信息資料庫和交換信息 | 市衛生健康委 | 全市 | 2022年6月 |
平台,實現信用信息歸集、管理及運用的科學化、規範化、數據化。 | |||||
以身份證為個人唯一標識,以崗位基本信息、榮譽表彰信息、師德失范信息為重點,制定教育從業人員職業行為信用管理制度;依託全國教師管理信息系統,建設重慶市教育從業人員職業行為信用平台;出台《重慶市教育從業人員職業信用信息管理暫行規定》,從體系建設、信用標準、正(負)面清單、結果運用、動態管理等方面,系統制定教育從業人員信用管理規定,建立健全覆蓋從業人員整個職業生涯的信用檔案。 | 市教委 | 全市 | 2022年6月 | ||
探索完善工程檢測人員信用體系建設,通過實施信用量化評分和分類管理,對失信檢測人員在資格管理、日常監督檢查、評優評先等方面實施懲戒,營造檢測行業誠信守法的良好市場環境。探索使用信息化手段管理檢測人員信用信息。 | 市住房城鄉建委 | 全市 | 2022年5月 | ||
64 | 建立完善網際網路醫院監管平台 | 搭建市級網際網路診療監管平台,最佳化監管平台的管理功能,制定網際網路醫院管理規範,強化醫療機構的主體責任,加快建立健全監督管理機制。 | 市衛生健康委 | 全市 | 2022年6月 |
65 | 在稅務監管領域建立“信用+風險”監管體系 | 按照國家稅務總局相關規定,結合本地特色化業務對套用場景進行梳理和分析,確定切合本地“信用+風險”信息化建設的業務需求,依據業務需求,對現有信息化建設情況充分評估,並根據實際套用情況開發建設。 | 重慶市稅務局 | 全市 | 2022年6月 |
66 | 最佳化網路商品抽檢機制 | 對接國家部委有關係統,及時獲取全國網路商品抽檢信息,制定網路交易商品質量監督抽查方案和監督抽查實施細則,嚴格履行監督抽查工作程式,對網售不合格商品的經營者依法開展後處理,加大網售不合格產品案件的查處力度。 | 市市場監管局 | 全市 | 2022年6月 |
67 | 實行特種設備作業人員證書電子化管理 | 連通市智慧特種設備安全管理系統與市質安考試中心綜合業務管理平台,互聯互通作業人員數據,建成全市統一的特種設備作業人員電子證書發放系統。對接市場監管總局特設局作業人員資料庫,上傳作業人員發證信息。市質安考試中心綜合業務管理平台增加電子證書線上簽發和生成功能,在市智慧特種設備安全管理系統上辦理作業人員證書,並通過“渝快辦”申領電子證書。 | 市市場監管局 | 全市 | 2022年5月 |
68 | 建立不予實施行政強制措施清單 | 調研基層一線執法單位稅務強制措施實施情況,研究不予實施行政強制措施清單。依託金稅三期核心征管系統,建成行政強制執法質量智慧型控制體系,完善行政強制信息化動態管理機制。 | 重慶市稅務局 | 全市 | 2022年5月 |
結合市場監管工作實際,出台不予實施行政強制措施清單,在市場監管行政執法中推動落實。 | 市市場監管局 | 全市 | 2022年4月 | ||
69 | 在市場監管、稅務領域探索建立行政執法人員盡職免責制度 | 建立市場監管領域盡職免責制度,制定市場監督管理行政執法人員盡職免責規定,明確在僅需形式審查的部分監管領域,以及因現有科學技術、監管手段限制未能及時發現問題,或行政相對人、第三方弄虛作假、刻意隱瞞的部分情形,試行不予追究執法過錯責任。 | 市市場監管局 | 全市 | 2022年4月 |
制定稅務系統盡職免責實施辦法,利用全國統一的內控監督平台,分析指標適用性和流程科學性,向國家稅務總局提出最佳化指標、完善流程的意見建議,促進系統最佳化,提升免責工作信息化水平。 | 重慶市稅務局 | 全市 | 2022年5月 | ||
九、依法保護各類市場主體產權和合法權益 | |||||
70 | 探索建立企業合法權益補償救濟機制 | 在債務融資、政府採購、招投標、招商引資等領域,針對因政策變化、規劃調整等對企業合法權益造成損失的具體情況,研究依法依規進行救濟補償的路徑、方法,在部分區域探索建立救濟補償機制和責任追究機制,逐步在全市推廣。適時開展評估論證及督查,加強風險防控穩妥推進。 | 市發展改革委 | 北碚區 | 2022年6月 |
71 | 建立健全政務誠信訴訟執行協調機制 | 建立涉政務誠信案件發現、推送和發布機制,健全涉政府部門、事業單位失信聯合懲戒機制,建立涉政府部門、事業單位案件督辦制度,加大涉政府部門、事業單位案件風險監管,形成涉政府部門、事業單位執行案件長效機制。建立政務失信風險源頭預防和化解聯動機制,行政違法行為確認、推送、糾正、反饋和責任追究機制,涉政務誠信案件司法審查能力效率最佳化提升機制。加強考核督導和質量監控。 | 市高法院 | 全市 | 2022年3月 |
72 | 暢通智慧財產權領域信息交換渠道 | 與國家知識產權局建立商標侵權判斷、專利侵權判斷及商標專利法律狀態等信息的交換渠道以及商標惡意註冊和專利非正常申請的快速處置聯動機制,配合國家知識產權局開展商標專利巡迴評審和遠程評審。制定打擊非正常專利申請和商標惡意註冊行為工作規範。 | 市知識產權局 | 全市 | 2022年6月 |
73 | 探索建立海外智慧財產權糾紛應對指導機制 | 開展海外智慧財產權糾紛諮詢與指導,加強與國家海外智慧財產權糾紛應對指導機構之間的信息互動,設立快速回響視窗和熱線。實施智慧財產權風險預測預警項目,支持企業制定海外智慧財產權風險應對預案,加大PCT、馬德里商標等海外智慧財產權布局。完善海外智慧財產權糾紛應對基礎信息庫。 | 市知識產權局 | 全市 | 2022年6月 |
74 | 強化對專利代理機構的監管 | 開展市級專利代理機構監管職能委託試點,將市級專利代理機構監管職能委託給有條件的區縣執行。建立市和區縣監管聯動機制,明確監管目標,細化監管流程,強化結果運用,暢通案源移送、信息反饋通道。 | 市知識產權局 | 九龍坡區、永川區、兩江新區 | 2022年5月 |
75 | 推行人民法院檔案電子化管理 | 制定重慶法院電子管理辦法,建立符合重慶法院工作實際的電子檔案管理工作機制。成立全市法院統一的“電子檔案庫”。部分中基層法院試點開展後在全市法院範圍內推廣適用。 | 市高法院 | 部分中基層人民法院 | 2022年6月 |
76 | 開展司法專遞面單電子化改革 | 開展人民法院專遞面單電子化改革,市高法院、中郵重慶市分公司在統一協調、信息對接、資源共享原則下,分別完善自身系統。部分法院試點開展後在全市法院範圍內推廣適用。 | 市高法院 | 全市 | 2022年6月 |
77 | 調整小額訴訟程式適用範圍及費用 | 制定關於審理智慧財產權小額訴訟案件若干問題的規定,規範智慧財產權小額訴訟的受案範圍、訴訟程式、審理組織、裁判文書、訴訟費用繳納標準、信息化推進、多元化解糾紛等。出台關於調整小額訴訟程式審理案件受理費標準的規定,降低適用小額訴訟程式審理的案件受理費標準。 | 市高法院 | 全市 | 2022年6月 |
十、最佳化經常性涉企服務 | |||||
78 | 便利開展機動車、船舶、智慧財產權等動產和權利擔保融資 | 按人民銀行安排,升級完善動產融資統一登記公示系統。相關主管部門建立以擔保人名稱為索引的電子資料庫,提供與人民銀行徵信中心動產融資統一登記公示系統數據共享接口。提供以擔保人名稱為索引的查詢功能,實現各類擔保信息的統一查詢。建立數據異議處理協作機制。 | 人行重慶營管部 | 全市 | 2022年6月 |
79 | 簡化水路運輸經營相關信息變更辦理程式 | 最佳化系統建設,提升數據交換水平,市市場監管局變更水路運輸經營者“固定辦公場所”“主要股東”信息後,通過政務數據交換平台將相關數據傳輸至市交通局系統,市交通局系統實現接收數據並更新相關備案的功能。出台貫徹落實檔案,明確新政策內容及水路運輸經營者對新政策的運用方式。 | 市交通局、市市場監管局 | 全市 | 2022年4月 |
80 | 簡化檢驗檢測機構人員信息變更辦理程式 | 完成認證認可業務行政許可線上申報服務系統升級改造並試運行,實現機構在資質認定系統自主完成相應人員變更信息。 | 市市場監管局 | 全市 | 2022年5月 |
81 | 簡化不動產非公證繼承手續 | 最佳化登記流程,實現我市在辦理法定繼承人或受遺贈人到不動產登記機構進行登記材料查驗,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的,第二順序繼承人無需到場。加強申請人身份驗證,將非公證繼承不動產登記事項納入電子簽批屏申請,留存第一順位繼承人的電子簽名、指紋、現場影像資料等。 | 市規劃自然資源局 | 全市 | 2022年5月 |
82 | 對辦理不動產登記涉及的部分事項試行告知承諾制 | 制定關於在不動產登記中推行證明事項告知承諾制有關工作的通知,對“軍官證(或士官證等)與身份證信息一致,為同一申請人的證明”“原工商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證與現統一社會信用代碼證信息一致,為同一申請人的證明”“親屬關係證明”等三種事項推行告知承諾制。對申請人因特殊原因確實難以獲取死亡證明的,參照前款納入證明事項告知承諾制事項管理,並承諾若有隱瞞實際情況,給他人造成損失的,承擔相應法律責任。 | 市規劃自然資源局 | 全市 | 2022年5月 |
83 | 探索將遺產管理人制度引入不動產非公證繼承登記 | 研究出台在辦理不動產登記時對遺產管理人的認定辦法。不動產登記機構按照前款辦法認定的遺產管理人,出台遺產管理人參照自然人不動產非公證繼承方式辦理不動產登記的具體流程。 | 市規劃自然資源局 | 全市 | 2022年5月 |
84 | 探索對個人存量房交易開放電子發票功能 | 制定推行工作方案,發布推行通告。對系統業務需求組織開展技術分析,按照“最小改動、重複利用、操作簡便、快速上線”原則,組織實施系統開發、聯調測試、功能上線等工作,選取部分區縣稅務局於2022年2月底前開展試點,2022年3月起全市推廣。 | 重慶市稅務局 | 全市 | 2022年6月 |
85 | 實施不動產登記、交易和繳納稅費“一網通辦” | 完成登記視窗調整設定,全面實現存量房屋登記、交易和稅收“一窗辦理、即辦即取”。整合多方數據資源,最佳化流程,調整系統,實現辦事民眾一次性繳納稅費和登記費。 | 市規劃自然資源局、市財政局、重慶市稅務局 | 全市 | 2022年5月 |
86 | 推行辦理不動產登記涉及的政務信息共享和核驗 | 建立共享通道,完善系統建設。結合實際情況,明確各部門間共享方式,制定詳細工作計畫,因地制宜推進信息共享,推動不動產登記信息共享集成和系統功能調整,實現基礎數據共享,強化資源整合,持續最佳化共享,逐步實現並強化部門系統對接和信息的實時互通,提高信息質量和利用效率,並不斷最佳化改進不動產登記流程,實現跨層級、跨系統、跨部門的有效協同管理和服務。 | 市規劃自然資源局 | 全市 | 2022年5月 |
87 | 探索開展不動產登記信息及地籍圖可視化查詢 | 基於PC端、手機端推進系統改造,在已構建的重慶市不動產登記信息查詢服務基礎上,通過調用第三方套用地圖服務,在公眾註冊並實名認證後,可在電子地圖上對不動產位置進行可視化定位並依法展示出定位點的不動產登記信息、地籍圖等信息。 | 市規劃自然資源局 | 兩江新區 | 2022年5月 |
88 | 試行有關法律文書及律師身份線上核驗服務 | 完善系統建設,推動市司法局數據共享,實現律師執業證基本信息核驗;推動市高法院數據共享,實現案件受理通知書等相關材料核驗。同時,依託“渝快辦”平台和登記視窗電子簽批屏、自助設備等,最佳化查詢流程,實現律師可通過線上、線下多途徑便捷查詢不動產登記信息。 | 市規劃自然資源局 | 全市 | 2022年5月 |
89 | 探索非接觸式發放稅務UKey | 制定推行工作方案,發布推行通告。對系統業務需求組織開展技術分析,及時將技術開發需求傳遞市市場監管局,完成“渝快辦”線上系統申領渠道建設,打通郵政寄遞渠道,讓納稅人可自助選擇並實現稅務Ukey線上申領。 | 重慶市稅務局 | 全市 | 已完成 |
90 | 深化“多稅合一”申報改革 | 根據業務需求,在電子稅務局開發企業所得稅、財產和行為稅合併申報功能,整合11個稅種的申報界面。 | 重慶市稅務局 | 全市 | 已完成 |
91 | 試行全國車船稅繳納信息聯網查詢與核驗 | 出台重慶市機動車車船稅代收代繳管理辦法,規範機動車車船稅代收代繳工作流程。最佳化系統建設,推動中保信公司對全國車船稅直征資料庫套用功能進行最佳化,及時協助配合國家稅務總局解決上線過程中的問題。 | 重慶市稅務局 | 全市 | 2022年3月 |
92 | 進一步拓展企業涉稅數據開放維度 | 依法依規開放欠稅公告信息、非正常戶公告信息、行政處罰信息、重大稅收違法案件信息等。研究在重慶市稅務局網際網路官網開發四川省稅務局涉稅數據查詢功能的可行性,並制定實施計畫。 | 重慶市稅務局 | 全市 | 2022年5月 |
93 | 對代徵稅款試行實時電子繳稅入庫的開具電子完稅證明 | 制定代徵稅款實時電子繳庫工作規程。對電子稅務局進行升級改造,實現開具電子形式《稅收完稅證明》、票面載入稅務機關電子印章、票面二維碼查驗、代徵稅款實時電子繳庫等功能。 | 重慶市稅務局 | 全市 | 2022年5月 |
94 | 試行公安服務“一窗通辦” | 制定重慶市公安機關視窗單位綜合服務試點工作方案,選取40個派出所,開展公安政務服務“一窗通辦”試點。制定全面推進派出所視窗綜合服務工作方案,在全市所有戶籍派出所推動實施“一窗通辦”綜合服務。開發上線重慶公安網際網路政務服務平台“警快辦”,不斷拓展套用場景,推進更多事項實現線上辦理。 | 市公安局 | 全市 | 已完成 |
95 | 推行企業辦事“一照通辦” | 依託“渝快辦”平台,以電子營業執照驗證和統一社會信用代碼為基礎,建立跨部門信息共享機制,改造相關政務服務辦理系統,以相關涉企信息、電子證照的共享互用代替企業自主填報,實現“減材料”“減填報”“減環節”。 | 市市場監管局 | 全市 | 2022年3月 |
96 | 進一步擴大電子證照、電子簽章等套用範圍 | 在貨物報關、銀行貸款、項目申報、招投標、政府採購等業務領域推廣線上身份認證、電子證照、電子簽章套用,逐步實現在政務服務中互通互認,滿足企業“網上辦”需求。鼓勵認證機構在認證證書等領域推廣使用電子簽章,通過對文檔加蓋電子簽章實現材料共享互認。 | 市政府電子政務中心 | 全市 | 2022年6月 |
97 | 簡化洗染經營者登記手續 | 簡化洗染經營者登記手續,洗染經營者在市場監管部門註冊登記後,無需到商務部門辦理備案手續,由市場監管部門直接將相關信息推送給同級商務部門。強化商務、市場監管、生態環境、統計等部門協作,定期收集相關行業發展信息數據,統籌指導洗染行業健康發展。 | 市商務委 | 全市 | 已完成 |
98 | 取消企業內部使用的最高計量標準器具的考核發證及強制檢定 | 發布我市關於取消企業內部使用的最高計量標準器具的考核發證及強制檢定改革事項試點工作的公告和相關配套制度。充分發揮行業自律規範管理職能,指導企業落實主體責任,滿足計量溯源性要求和計量標準準確。 | 市市場監管局 | 全市 | 2022年5月 |
99 | 最佳化遊艇檢驗制度和流程 | 積極參與交通運輸部海事局組織的進口遊艇證書換髮調研工作,配合起草實施意見。在交通運輸部海事局指導下,探索建立批量建造的遊艇型式檢驗制度。交通運輸部海事局出台相關政策檔案後,及時印發市級配套檔案,貫徹落實改革要求。 | 市交通局 | 全市 | 2022年6月 |
100 | 最佳化遊艇登記制度 | 積極對接交通運輸部海事局,並按照要求配合起草相關政策檔案,密切關注最佳化遊艇登記制度改革事項進展情況。交通運輸部海事局出台相關政策檔案後,及時印發市級配套檔案,落實改革要求。 | 市交通局 | 全市 | 2022年6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