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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湖南省最佳化營商環境三年行動計畫(2022—2024年)》的通知湘政辦發〔2022〕18號HNPR—2022—01012
各市州、縣市區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廳委、各直屬機構:
《湖南省最佳化營商環境三年行動計畫(2022—2024年)》已經湖南省人民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湖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2022年4月19日
內容全文
為深入貫徹黨中央、國務院重要決策部署,努力打造走在全國前列的市場化、法治化、國際化營商環境,特制定本行動計畫。
一、總體目標
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歷次全會精神,認真落實省第十二次黨代會精神及省政府“三大支撐八項重點”有關工作部署,堅持問題導向、目標導向、結果導向,對標中國營商環境評價指標體系,聚焦激發創新活力與維護公平競爭兩大核心訴求,推進全鏈條最佳化審批、全過程公正監管、全周期提升服務,力爭通過三年努力,使我省營商環境實現新的提升,1—2個城市在中國營商環境評價中進入第一等次,打響“身在湖南、辦事不難”的營商環境品牌,為全面落實“三高四新”戰略定位和使命任務、奮力建設現代化新湖南提供更好支持和保障。
二、主要任務
(一)政務服務提優行動
行動目標:到2024年,實現全省企業開辦1個工作日內辦結,全年納稅次數壓減至5次,納稅累計時間壓減至80小時,非接觸式辦稅比例達到95%以上,報稅後流程指數提升3個百分點。政務服務“全程網辦”事項比例達到75%以上,數字政府建設水平進入中部前列。進口通關時間壓縮至30小時以內,出口通關時間在0.8小時以內,進出口合規成本降至180—250美元,正常出口退稅辦理的平均時間壓縮至4個工作日以內。
行動內容:
1.加強企業開辦標準化規範化建設。提升企業開辦“一網通辦”服務能力,打通信息共享通道,統一信息採集驗證標準,一次採集、共享共用,推動企業開辦所有環節“一件事”辦理。鼓勵具備條件的地方對新開辦企業免費刻制首套公章、免費發放稅務。深化“一照多址”“一址多照”改革,持續推進市場主體登記便利化。推進企業註銷全程網辦,企業簡易註銷登記全流程1個工作日內辦結,探索強制註銷改革。(責任單位:省市場監管局牽頭,省稅務局、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公安廳、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人民銀行長沙中心支行等按職責分工負責。各市州、縣市區人民政府均為責任單位,以下不再列出)
2.提升政務服務水平。持續打造“一件事一次辦”升級版,提升集成服務水平。持續完善政務服務一體化平台功能,加強政務信息系統整合共享和電子證照共享互認套用,完善電子證照資料庫各類信息,持續提高政務服務事項網辦深度,推動由“一網通辦”加速邁向“一網辦好”。充分發揮政務大廳“一站式”服務功能,推進告知承諾、容缺受理、幫代辦、自助辦理,深化線上線下融合,實現全省線上線下統一受理。規範全省網上中介服務超市運行套用。健全深化政務服務“好差評”機制,持續鞏固評價、反饋、整改和監督全流程閉環,提升政務服務滿意度。(責任單位:省政務局牽頭,省政府發展研究中心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3.最佳化納稅服務。進一步最佳化納稅流程,大力推進稅(費)種綜合申報,依法簡併部分稅種征期。除特殊、複雜事項外,全面實現申報、發票、退稅等全部企業稅費事項“網上辦理”、個人稅費事項“掌上辦理”。逐步推行稅費申報電子化、要素化,實現預填申報自動化。全面推廣電子發票。落實擴大跨省稅務遷移改革試點工作,提升跨省稅務遷移便利化水平。(責任單位:省稅務局)
4.推進跨境貿易便利化。加快智慧口岸建設,推進“兩步申報”“兩段準入”通關模式改革,實現通關環節申報材料全程無紙化,最佳化進出口單證審核流程,擴大進出口退稅覆蓋面,壓減進出口邊境和單證合規時間。持續完善中國(湖南)國際貿易“單一視窗”功能,根據口岸和國際物流通道發展情況以及企業需求,積極推進地方特色套用項目建設。加強進出口環節收費價格監督檢查,主動公開收費目錄,持續推進落實口岸降費政策。(責任單位:省商務廳、長沙海關牽頭,省發展改革委、省市場監管局、省交通運輸廳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二)項目審批提速行動
行動目標:到2024年,一般社會投資工程建設項目審批時間壓減至55個工作日以內,政府投資工程建設項目審批時間壓減至80個工作日以內。普通高壓用電客戶參與用電報裝不超過3個環節,辦理時限壓縮至15個工作日。全省城市電網用戶平均停電時間年均同比壓縮8%以上。用水用氣報裝環節壓縮至2個,除設計、施工及外線接入工程審批外的用水和簡易供氣接入工程辦結時間壓減至5個工作日,標準化供氣接入管道工程辦結時間壓減至13個工作日。社會投資小型低風險產業類項目不動產首次登記辦理時間壓縮至最短1個工作日。
行動內容:
1.深化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制度改革。推進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制度體系和審批管理系統疊代升級,實現全流程、各環節的審批程式規範化、制度化、平台化,推進各工程審批事項審批要點的標準化、清單化。研究通過政策性減免、政府購買服務等措施,降低城市基礎設施配套建設費、占用(挖掘)道路修復費、水土保持補償費、房屋所有權初始登記費等費用收費標準,進一步降低企業報建成本。加快工程建設項目立項、用地、規劃等審批事項電子證照的推廣套用。推行園區建設項目“洽談即服務”“簽約即供地”“開工即配套”“竣工即辦證”改革,深入推進“用地清單制+告知承諾制”改革,全面實施“交房即交證”改革。進一步最佳化工程建設項目聯合驗收,推動聯合驗收“一窗受理”。依託建築信息模型技術持續加強施工圖審查。通過持續推進工程質量缺陷保險試點,建立工程質量風險分級管控制度,強化工程建設全過程質量管控。(責任單位: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牽頭,省自然資源廳、省發展改革委、省財政廳、省水利廳、省政務局、省政府發展研究中心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2.提升獲得水電氣服務水平。全面最佳化水電氣報裝接入流程,推行水電氣聯合辦理,深入推行“一站通辦”“一網辦理”,全面實現“刷臉”辦電、網上辦電。推動低壓小微企業用電報裝“零上門、零審批、零投資”、高壓用戶用電報裝“省力、省時、省錢”服務。建立健全供電可靠性管制機制,持續減少年均停電時間和停電頻率。完善各項收費及費用分攤相關信息公示制度,推動工程建設項目審批涉及的市政公用服務收費“一窗繳納”。(責任單位: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牽頭,省發展改革委、省自然資源廳、省市場監管局、省能源局、國網湖南省電力公司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3.提高不動產登記效率。深化不動產綜合窗改革,全面實施不動產交易、登記、繳稅、水電氣過戶等事項“一件事一次辦”。推動“網際網路+不動產登記”,積極推廣不動產登記電子證照,實現不動產登記、稅費繳納“全程網辦”。落實不動產登記收費減免政策,切實降低企業不動產登記成本。加快全省不動產登記統一平台與資料庫建設。建立健全土地爭議解決機制。(責任單位:省自然資源廳牽頭,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發展改革委、省政務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三)經營成本減負行動
行動目標:到2024年,每年普惠型小微企業貸款較年初增速不低於各項貸款增速,政府性融資擔保費率不超過1%。勞動爭議仲裁結案率達到90%以上,調解成功率達到60%以上。惠企政策“一件事一次辦”和“免申即享”全面推行。政府部門和國有企業拖欠民營企業、中小企業賬款實現動態清零。
行動內容:
1.加強企業信貸支持。持續開展金融“暖春行動”,加強信用信息歸集共享,完善企業信用評價體系,大力推廣“信易貸”“稅易貸”,鼓勵開展特許經營權質押、智慧財產權質押等新型融資方式,做好兩項直達貨幣政策工具接續轉換工作,推動中小微企業“首貸戶”數量持續增加,信用貸款餘額持續增長。推動商業銀行實行差異化定價策略,降低小微企業信貸綜合成本。強化融資擔保增信,最佳化全省政策性融資擔保體系。(責任單位:人民銀行長沙中心支行、湖南銀保監局牽頭,省地方金融監管局、省發展改革委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2.加強企業用工保障。落實支持多渠道靈活就業的政策,大力推進援企穩崗落地,加大職業培訓力度。加強企業用工指導,建立用人單位招聘崗位、技能人才、企業需求、個人求職信息指標體系,為企業精準推送服務信息。健全勞動力市場調解與仲裁銜接、勞動關係風險預警處理機制,推進勞動仲裁巡迴庭進園區,維護勞動關係穩定。加強對崗位信息共享套用,促進人力資源跨域流動和合理配置。(責任單位: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
3.強化惠企政策落實。全面落實各項稅費支持政策,推廣惠企政策“免申即享”服務,完善常態化財政資金直達機制,實現惠企政策實時歸集、精準推送、線上辦理、快速兌現。健全政府守信踐諾機制,加快政務服務便民熱線與最佳化營商環境一體化平台建設。加大對“亂收費、亂罰款、亂攤派”行為查處力度。(責任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財政廳、省稅務局、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商務廳、省市場監管局、省政務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四)市場環境提質行動
行動目標:到2024年,市場監管領域相關部門“雙隨機、一公開”監管實現100%全覆蓋,跨部門聯合監管常態化,實現綜合監管、智慧監管。招標投標全流程電子化交易率達到100%(涉密項目等不適宜電子化交易的除外),政府採購中小企業預留份額比例原則上不低於採購預算的30%。全省技術契約成交額增幅15%以上。
行動內容:
1.完善市場監管機制。健全跨部門、跨區域執法聯動回響和協作機制,實現“雙隨機、一公開”監管和部門聯合抽查的全流程管理。完善省信用信息平台和“網際網路+監管”系統,推進分級分類“信用+智慧”監管,大力推行非現場監管,創新實施“一業一冊”“一業一查”等場景化綜合監管。完善包容審慎監管機制。建立重點監管事項清單制度,在確保全全環保等前提下儘量降低檢查頻次。貫徹落實《行政處罰法》免罰輕罰規定,建立完善全省統一的“免罰輕罰事項清單”。(責任單位:省市場監管局、省司法廳牽頭,省直相關單位按職責分工負責)
2.最佳化政府採購環境。健全政府採購意向公開制度,構建電子化政府採購監管服務平台,逐步實現採購預算、採購意向、採購計畫、採購契約、履約驗收、支付評價的全流程監管。推進政府採購投標保函、履約保函、預付款保函等金融產品線上供給,鼓勵採購人提高中小企業預留份額和預付款比例。督促採購人及時履行付款義務。(責任單位:省財政廳牽頭,省直相關單位按職責分工負責)
3.促進招標投標公平。推行招標檔案公開,提升招標採購透明度。完善公共資源交易平台系統功能,全面推進各行業領域招標投標全流程電子化,實現全過程線上實時動態監管,推動遠程異地評標常態化。完善招標投標信用監管制度。持續開展工程建設項目招標投標突出問題專項整治行動,嚴厲打擊各類招標投標違法行為,規範招標投標市場秩序。(責任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牽頭,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自然資源廳、省交通運輸廳、省水利廳、省農業農村廳、省生態環境廳、省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4.推進包容普惠創新。加大創新主體培育力度,最佳化高層次人才服務體系,培育更多高新技術企業和科技型中小企業。最佳化外商投資環境,加強中國(湖南)自由貿易試驗區建設,持續提升市場開放度。強化基本公共服務供給,完善綜合立體交通,促進養老、醫療、教育、文體等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以更高標準打好藍天碧水淨土保衛戰,提升宜居宜業基礎能力。推動重點領域產業鏈數位化轉型,創新產業技術體系。(責任單位:省科技廳、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商務廳、省民政廳、省教育廳、省衛生健康委、省文化和旅遊廳、省生態環境廳、省林業局、省自然資源廳、省交通運輸廳、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五)權益保護提標行動
行動目標:到2024年,民商事一審案件法定審理期限內結案率提高到98%,依法提高簡易程式適用率,有財產可供執行案件法定審理期限內執結率達到90%。破產簡易程式案件平均審理周期縮短至120天,破產普通程式案件平均審理周期縮短6個月。建成一批智慧財產權強市、強縣、強區(園區)、強企,智慧財產權綜合實力位列全國先進。
行動內容:
1.加大中小投資者保護力度。推動上市公司、債券發行人提高以投資者需求為導向的信息披露質量,建立投資者利益保護工作機制和暢通有效的投資者溝通機制。妥善審理公司決議效力、股東知情權、利潤分配權、優先購買權、股東代表訴訟等中小股東維護自身權益的案件,依法保護其合法財產。完善金融糾紛多元化解機制,加大金融糾紛案件調解力度。(責任單位:湖南證監局、省高級人民法院按職責分工負責)
2.加強智慧財產權創造、保護和運用。最佳化智慧財產權公共服務,持續深化專利申請、商標註冊、著作權登記便利化改革,在新興產業主要技術領域培育一批高價值專利,推動各地創建國家智慧財產權試點示範地區,促進智慧財產權轉化運用。建立智慧財產權舉報投訴集中處理平台,推進重點產業領域智慧財產權風險防控體系建設,嚴格執行智慧財產權侵權懲罰性賠償制度,深化智慧財產權案件審判“三合一”改革,鼓勵在重點園區設立智慧財產權法庭巡迴審判點,強化智慧財產權全鏈條保護。(責任單位:省市場監管局牽頭,省高級人民法院、省著作權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3.提高契約執行效率。嚴格落實立案登記制,加快智慧法院建設,探索建立無紙化辦案機制,推動簡案快審、繁案精審。鼓勵條件成熟的地區對金融類等涉民營企業相關案件設立專門法庭進行一體化審理。對適用小額訴訟程式審理的案件,依程式在法定範圍內減免訴訟費。推動對被執行人不動產、住房公積金、機動車等財產的線上凍結和查控,完善執行案款發放機制,提高財產查控強制執行效率。加大網路司法拍賣力度,進一步降低執行環節的費用成本。(責任單位:省高級人民法院牽頭,省公安廳、省自然資源廳、省住房城鄉建設廳按職責分工負責)
4.最佳化企業破產程式和配套機制。深化府院聯動,建立更加順暢的破產企業註銷、涉稅處理、重整企業信用修復、破產風險聯合評估等機制,健全破產企業資產刑事查封和破產法庭解封聯動協調機制。進一步提升破產案件審理質效,規範破產案件審計、評估工作,切實降低破產費用。(責任單位:省高級人民法院、省發展改革委牽頭,省企業破產處置府院協調機製成員單位按職責分工負責)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健全完善最佳化營商環境三年行動方案推進機制,形成省最佳化經濟發展環境協調小組領導、省發展改革委(省最佳化辦)協調督促、各項重點任務牽頭部門專項推進的工作體系。各市州、縣市區主要負責人要親自抓、負總責,持續加強工作力量和隊伍建設,加大重點任務改革創新力度。省發展改革委(省最佳化辦)要會同省直有關單位提出年度重點任務,進一步細化、實化改革舉措,確保各項目標任務按時高效完成。
(二)加強改革創新示範。鼓勵各地各部門結合實際,推出更多原創性、差異化的改革舉措。支持長沙市爭創國家營商環境創新試點城市,支持中國(湖南)自由貿易試驗區和各類功能區發揮引領示範作用,先行先試有利於最佳化營商環境的各項改革措施。
(三)著力抓好典型。開展多形式的系列專題宣傳,及時總結行動計畫實施過程中湧現的經驗做法,評選最佳化營商環境創新案例,提高全社會對營商環境改革的認知度,提振市場信心。大力曝光損害營商環境的反面典型,嚴肅追責問責,達到“問責一個、警示一片”的強震懾效果。
(四)強化監督評價。加大督查督辦工作力度,完善投訴舉報受理、社會監督、暗訪暗查和問題線索移送紀檢監察機關等工作機制。改進營商環境評價方式,加強評價綜合套用,增強評價的科學性、客觀性。探索建立營商環境協商共建機制,營造各領域關注、支持、參與營商環境最佳化提升的良好氛圍。
本通知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解讀
一、起草背景
近年來,我省高度重視最佳化營商環境工作,持續大力推進對接“北上廣”最佳化大環境行動,特別是去年以來,在全省開展最佳化營商環境攻堅行動,集中力量推進重點領域改革和突出問題整治,破除了一批營商環境難點、痛點、堵點,以核心環節突破帶動整體水平提升,在2021年度“萬家民營企業評營商環境”中全國排名第8位、提升2位,居中部第一。但從市場主體反映的情況及與先進地區一流標準對比來看,我省營商環境仍存在較大提升空間。為全面落實湖南省第十二次黨代會精神及湖南省政府“三大支撐八項重點”有關工作部署,推動全省營商環境進一步提標提質,湖南省發展改革委牽頭會同有關單位認真研究,堅持問題導向、目標導向、結果導向,在總結近年成效、梳理國評省評反映問題、深入市縣調研的基礎上,研究起草了《湖南省最佳化營商環境三年行動計畫》。
二、主要內容
通過對標中國營商環境評價指標體系和標桿水平,聚焦市場主體關切,聚焦激發創新活力和維護公平競爭兩大核心訴求,《三年行動計畫》提出了五大行動、18項舉措,力爭通過三年努力,使我省營商環境實現新的提升,1-2個城市在中國營商環境評價中進入第一等次,打響“身在湖南、辦事不難”的營商環境品牌。
(一)政務服務提優行動。針對企業開辦和註銷、“一件事一次辦”、稅費繳納等政務服務深度不夠、政務數據共享難等問題,提出了加強企業開辦標準化規範化建設、提升政務服務水平、最佳化納稅服務、推進跨境貿易便利化等舉措。
(二)項目審批提速行動。針對項目報建手續不夠精簡,市政公用服務報裝接入時間長等問題,提出了深化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制度改革、提升獲得水電氣服務水平、提高不動產登記效率等舉措。
(三)經營成本減負行動。針對中小微企業融資難融資貴、企業用工難、惠企政策申報兌現不夠便利等問題,提出了加強企業信貸支持、加強企業用工保障、強化惠企政策落實等舉措。
(四)市場環境提質行動。針對監管執法效能不高、規範性不強、招投標隱性壁壘等問題,提出了完善市場監管機制、最佳化政府採購環境、促進招標投標公平、推進包容普惠創新等舉措。
(五)權益保護提標行動。針對損害智慧財產權違法成本低、維權成本高、涉企案件審判和執行效率較低等問題,提出了加大中小投資者保護力度、加強智慧財產權創造保護運用、提高契約執行效率、最佳化企業破產程式和配套機制等舉措。
為抓好《三年行動計畫》任務落實,省最佳化辦每年都會制定重點任務工作方案,將目標任務分解到年度,通過滾動實施,促進年年有進步,三年上台階。今年,圍繞“五大行動”,出台了《湖南省最佳化營商環境三年行動計畫2022年度重點任務工作方案》,細化提出了85項重點任務,明確了階段性目標、措施和責任分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