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南關區營商環境建設攻堅方案

為深入貫徹落實省最佳化營商環境加快項目建設大會精神,堅持不懈開展營商環境建設改革難點任務攻堅,加快推動長春營商環境進入“全國第一方陣”,努力打造營商環境最優區,結合南關區工作實際,現制定本工作方案。

基本介紹

  • 中文名:《2022年南關區營商環境建設攻堅方案》 
  • 印發單位:長春市南關區人民政府辦公室
方案內容,一、總體要求,二、攻堅任務,三、保障措施,

方案內容

一、總體要求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歷次全會精神,圍繞打造“三強市三中心” “六城聯動” “十大工程”,以增強市場主體和人民民眾獲得感為出發點和落腳點,聚焦最憂、最急、最盼、最怨問題,堅持問題導向、目標引領、數字賦能,持續發力、綜合施策、務求實效,全力打好營商環境建設攻堅戰,努力打造營商環境最優區,為南關區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和可持續發展提供強有力的保障。

二、攻堅任務

(一)政務服務便利化水平提升攻堅
1.大力推動“進一個門辦所有事”。全面推廣使用新版全流程審批系統,完善事項規範管理制度,對政務服務事項管理系統實行動態管理;推進區級政務服務中心標準化建設,推動社保、醫保、公積金、公安、就業等部門專廳業務進駐區級政務大廳,形成服務和管理相輔相成、協調推進的政務服務標準體系。
(牽頭部門:區政數局;完成時限:2022年12月底)
2.推進“一件事一次辦”提高辦事便利度。聚焦企業民眾辦事高頻事項,推動“一件事”集成服務,落實61項省級“一件事”事項清單,配合省市推進30類新事項上線辦理,完善已上線辦理事項相關配套制度;全面推行證明事項告知承諾制,推進“證明免提交”;加快推動“跨域通辦”,推進政務服務事項“全市通辦”“省內通辦”“跨省通辦”和哈長城市群“區域通辦”,全面提升企業和民眾辦理政務服務滿意度。
(牽頭部門:區政數局;完成時限:2022年12月底)
3.推動更多政務服務事項“掌上辦”。依託省一體化政務服務平台,完善“掌上辦”相關制度,提升移動端服務能力和線上政務服務水平;實行線上線下幫辦相結合,開展“幫辦”服務。
(牽頭部門:區政數局;完成時限:2022年12月底)
4.擴大惠企政策“免申即享”範圍。持續梳理我區現行惠企政策,運用南關區“一碼通辦”掌上辦事系統,進一步開展惠企政策精準查詢、主動推送、高效兌現。加快政策“免申即享”機制建設,推動實現符合條件的企業免於申報、直接享受政策,變“企業找政策”為“政策找企業”。
(牽頭部門:區政數局;完成時限:2022年10月底)
(二)市場準入退出便利度提升攻堅
5.推行開辦企業“準入”到“準營”無縫銜接。落實擴大“智慧型審批”改革覆蓋範圍,進一步擴展智慧型審批套用類型;全面落實推行“證照分離”改革,對全部涉企經營許可事項按照直接取消審批、審批改為備案、實行告知承諾、最佳化審批服務四種方式分類推進;落實推進“證照一碼通”改革,推動市場主體經營範圍相關審批事項與營業執照集成辦理,實現“準入”到“準營”的無縫銜接。
(牽頭部門:區市場監管分局;完成時限:2022年12月底)
6.推動電子營業執照“一照通”全面套用。落實推進電子營業執照跨區域、跨部門、跨領域套用,提供網上亮照服務,點擊網上電子營業執照圖示即可查驗真偽,推動實現“一照通天下”。
(牽頭部門:區市場監管分局、區政數局;完成時限:2022年12月底)
7.暢通市場主體退出機制。落實完成將簡易註銷登記的適用範圍擴展至未發生債權債務或已將債權債務清償完結的市場主體(上市股份有限公司除外);建立簡易註銷登記容錯機制,對存在異常狀態的市場主體,待異常狀態消失後,可繼續辦理簡易註銷;對符合市場監管部門簡易註銷條件,未辦理過涉稅事宜,辦理過涉稅事宜但未領用發票(含代開發票)、無欠稅(滯納金)及罰款且沒有其他未辦結涉稅事項的納稅人,免予到稅務部門辦理清稅證明,可直接向市場監管部門申請簡易註銷。
(牽頭部門:區市場監管分局、區稅務局;完成時限:2022年10月底)
(三)工程建設項目審批最佳化攻堅
8.開展工程項目審批全流程網辦。落實推動“協同服務”“聯合驗收”“全過程圖紙數位化管理子系統”以及電子證照、電子印章套用,著力實現工程項目審批全流程全環節線上辦理,杜絕“體外循環”和“隱形預審”。
(牽頭部門:區政數局、區規自分局、區住建局;完成時限:2022年12月底)
9.完善建設項目“多跨協同”審批管理。落實推動“多規合一”改革全覆蓋,一次性告知企業建設條件和評估要求;強化“多測合一”成果互認套用,實現同一階段測繪“一次委託、成果共享”;落實深化聯合驗收改革,開展聯合驗收“一口受理”,進一步擴大聯合驗收範圍,對已滿足使用功能的單位工程(功能完整符合獨立使用要求)創新開展單獨竣工驗收。
(牽頭部門:區規自分局、區住建局;完成時限:2022年12月底)
10.強化重點項目全程領辦代辦。針對省、市、區重點項目,打造全程領辦代辦體系,即市區兩級領辦代辦團隊聯動,推行重點項目兩級會商調度、聯席會議兩級議事、主動服務全程跟進制度,通過集中審批、專項調度、就近辦理、上門服務等方式加快項目手續辦理,以精細化的“店小二”“保姆式”服務全力推進項目落地。
(牽頭部門:區政數局;完成時限:2022年12月底)
(四)市政公用設施接入能力提升攻堅
11.推行“五零一優”水氣報裝服務。重點針對社會投資非居民小型項目、社會投資低風險工業類項目並逐漸擴大客群範圍,取消報裝用戶全部申請材料,為企業提供優質服務。
(牽頭部門:區住建局;完成時限:2022年12月底)
12.推廣“免申即接入,報裝即通水通氣”改革。政府部門開闢審批綠色通道,進一步最佳化辦理流程,推動建立“政府部門主導、公用企業聯動”的工作機制,不斷擴大改革適用範圍。
(牽頭部門:區住建局;完成時限:2022年12月底)
13.開展辦電“提效降本”行動。推廣業擴報裝全流程線上管控平台,超前對接重點項目,開闢辦電“綠色通道”,在區級政務服務中心開展自助辦理業務,提升企業辦電服務質效;持續拓寬小微企業“三零”(零上門、零審批、零投資)服務範圍,實現城市、農村地區160千瓦及以下小微企業以及單戶式居民充電樁接入零成本。
(牽頭部門:區供電中心;完成時限:2022年11月底)
14.加快“配網提升工程”提高供電可靠性。持續補強配網結構;提升配網自動化覆蓋率,智慧運維配電網,力爭將故障復電時間從小時縮短到分鐘;開展不停電作業,實現配網施工作業期間客戶停電“零感知”,最大限度降低因停電、閃電給企業造成的損失。
(牽頭部門:區供電中心;完成時限:2022年11月底)
15.開展市政接入工程“線上並聯”辦理。將水、電、氣、熱、通信等市政接入工程涉及的規劃許可、綠化許可、挖掘城市道路、交通占道審批等實行全程線上並聯辦理;對小型低風險市政公用設施管線接入工程實行備案制管理。
(牽頭部門:區政數局、區住建局;完成時限:2022年12月底)
(五)招投標全程電子化攻堅
16.降低政府採購市場準入門檻。清理設定非必要條件排斥潛在競爭者行為,著力破除政府採購領域對外地企業設定的隱性壁壘;加強政府採購需求管理,採購需求不得設定非必要條件排斥潛在競爭者。
(牽頭部門:區財政局;完成時限:2022年12月底)
17.擴大政府採購全流程電子化套用範圍。將分散採購項目納入全流程電子化套用範圍,組織引導社會代理機構入駐電子化平台,鼓勵採用電子招投標的方式進一步降低交易成本,提高政府採購效率和透明度。
(牽頭部門:區財政局;完成時限:按市財政局要求時間執行)
18.充分運用省市金融服務平台。依據信用評價結果,為政府採購供應商提供差異化的政府採購契約融資方案。
(牽頭部門:區財政局;完成時限:2022年12月底)
19.加快推進招投標全流程電子化進程。完善電子招標投標制度規則、技術標準和數據規範,推進評標專家資源共享;暢通招投標異議、投訴渠道。
(牽頭部門:區政數局、區財政局;完成時限:2022年12月底)
20.推廣評標專家“線上抽取”。除特殊情況(評標評審專家臨時調整、專家庫專業類別人數不足)外,區政府採購項目,全面取消現場受理專家抽取申請,招標人或代理機構線上申請評標專家抽取,切實提高專家抽取服務效率。
(牽頭部門:區政數局、區財政局;完成時限:按市財政局要求時間執行)
(六)普惠金融服務水平提升攻堅
21.提升政銀企融資對接能力。組織分行業分領域政銀企對接活動,加強政策宣傳解讀,強化“一對一”融資服務,提升企業對金融服務的知曉度和獲得感。
(牽頭部門:區發改局;完成時限:2022年12月底)
22.加大企業上市培育力度。制定推進企業上市掛牌三年實施計畫,加強對重點行業的上市培育服務力度,深入挖掘上市後備資源,充實上市後備資源庫。建立金融服務中介機構庫,吸納高水平證券公司、會計師事務所、律師事務所,資產評估事務所等中介機構,為我區企業有效利用資本市場開展上市、發債等直接融資活動提供支持。
(牽頭部門:區發改局;完成時限:2022年12月底)
(七)納稅服務流程最佳化攻堅
23.大幅壓減納稅申報次數。深化“多稅合一”改革,熟練掌握電子稅務局“匯總申報”功能,將增值稅、企業所得稅和財產行為稅類合併申報,實現企業納稅申報次數由4次壓減到2次。
(牽頭部門:區稅務局;完成時限:2022年12月底)
24.大幅縮短辦稅用時。最佳化退(抵)稅等11項業務辦理流程,把事前審核改為事後核查,實現單筆業務辦理時間由20個工作日壓縮到半小時內。
(牽頭部門:區稅務局;完成時限:2022年12月底)
25.全面開展“無感退稅”。依託電子稅務局和稅收征管輔助平台,通過大數據篩查,實時檢索發現留抵退稅、即征即退事項,自動觸發退稅提醒功能,由“人找政策”變為“政策找人”,稅務部門審核後全流程電子化退庫到企業賬戶。
(牽頭部門:區稅務局;完成時限:2022年12月底)
(八)行政執法檢查能力提升攻堅
26.推行“陽光執法·亮證上崗”。深化行政檢查執法備案智慧型管理改革,完善檢查事項清單,制定行政檢查執法行為規範,推動行政執法人員註冊入庫,擴大市場監管執法和其它行政執法的改革範圍,推動行政檢查部門、檢查事項、檢查人員、檢查對象“四個全覆蓋”。按照“誰審批、誰監管,誰主管、誰監管”的原則實施部門聯合檢查,所有行政檢查必須亮碼亮證。
(牽頭部門:區政數局、區司法局、區市場監管局;完成時限:2022年11月底)
27.建立“柔性執法”清單制度。探索在市場監管、城市管理等領域建立輕微違法行為依法免予處罰清單,對輕微違法行為採取說服教育、勸導示範、警示告誡、指導約談等執法方式予以糾正;探索“三新經濟”包容審慎監管,完善敏捷治理等新型監管模式,引導平台企業提升服務水平,促進南關區新經濟健康有序發展。
(牽頭部門:區市場監管局、區執法局、區司法局;完成時限:2022年12月底)
28.清理“隱形壁壘”推進公平競爭審查全覆蓋。將區級涉及市場主體經濟活動的市場準入和退出、產業發展、招商引資、招標投標、政府採購、經營行為規範、資質標準等政策措施納入公平競爭審查範圍;建立健全存量政策清理長效機制,定期評估清理政策措施在實際運行中產生的排除、限制競爭問題。
(牽頭部門:區市場監管局、區發改局、區商務局、區財政局;完成時限:2022年12月底)
29.探索“信用賦能、智慧監管”路徑。推動“雙隨機、一公開”監管和信用監管深度融合,對於不同風險行業領域,採取“通用+專業”信用分類模式,實施差異性監管。探索利用大數據監測分析、物聯網技術等手段,實現非現場監管、遠程智慧監管,整合各級各部門監管數據,推動部門協同、聯合執法、綜合監管、智慧監管,提升監管效能,構建更加完善的現代化國家治理體系,提升政府監管現代化水平和治理效能。完善信用修復機制,開展企業信用修復,開設區級政務服務中心信用服務視窗,開展企業信用修復受理、諮詢和指導工作。
(牽頭部門:區政數局、區市場監管局;完成時限:2022年10月底)
30.推進勞動力市場透明監管。不斷完善南關區工程建設領域農民工工資支付預警平台,實現日常監管、線上受理、歸檔追溯等,通過平台功能打通與民眾的投訴渠道,發揮區級監管平台“綠色通道”的作用,逐步建成穩定的多部門聯合溝通治欠機制;建設工程建設領域企業用工情況信用體系,對違法用工、惡意欠薪等失信企業和個人實施懲戒,從源頭化解矛盾糾紛,遏制突發事件發生。
(牽頭單位:區人社局;完成時限:2022年12月底)
(九)司法保護水平提升攻堅
31.打造全鏈條專業化“法治生態圈”。推廣移動微法院使用,提升法官“雲”開庭工作能力;依託“雲間”“雲晤”網際網路平台,將訴訟服務主戰場從“線下”移到“線上”。
(牽頭單位:區法院;完成時限:2022年12月底)
32.深入推進“法官進格線”工作。創新訴源治理工作機制,全面加強和完善法官、格線工作對接機制,通過“法官+格線+微信群”方式實現矛盾糾紛源頭化解。
(牽頭單位:區法院;完成時限:2022年12月底)
(十)城市品質提升攻堅
33.促進科技企業“微成長、小升高、高壯大”。建立科技企業孵化器評價體系,引導科技企業孵化器向專業化、精細化方向升級,推進創新創業孵化鏈條有機融合;引導企業等創新主體加快創新、協同創新、持續創新。推進國家高新技術企業認定和國家科技型中小企業評價,構建創新型企業培育梯隊,實現梯次發展。
(牽頭部門:區科技局;完成時限:2022年12月底)
34.推行人才流動“四化”工作模式。通過加強檔案管理“信息化”、開展人才分類“標準化”、推行引才方式“多元化”和實現人才流動“法治化”,為人才實現合理有序流動排除阻礙和隱性限制。
(牽頭部門:區委組織部;完成時限:2022年10月底)
35.強化勞動力市場生產要素供給。強化就業政策落實,整合街鄉公共就業服務資源,積極落實促就業“月調度制度”,深入挖掘企業崗位信息,動態掌握企業招聘需求和失業人員求職信息,促進企業和求職者精準對接;通過線上平台開展各類主題的招聘活動,促進各類求職者積極就業。
(牽頭部門:區人社局;完成時限:2022年12月底)
36.打造重點社會服務“升級版”。配合建設市級全民健康信息平台,推動醫療健康信息互聯互通;加強教師隊伍建設,促進南北教育資源均衡;建設文化創意城,通過舉辦冰雪節、消夏藝術節等進一步促進文旅消費,打造文化品牌;完善基本養老服務體系,加強養老設施建設和服務供給。
(牽頭部門:區衛健局、區教育局、區文旅局、區民政局;完成時限:2022年12月底)
37.打造青山碧水宜居城市。加強水污染防治,積極開展清河行動;加強大氣污染防治,運用衛星遙感技術加強對污染源精細管控;加強土壤污染防治,強化土壤污染重點源監管,有效防範環境風險。
(牽頭部門:區生態環境分局、區農業局、區執法局;完成時限:2022年12月底)

三、保障措施

(一)強化組織保障。完善推進“五級書記抓營商環境”工作機制,強化工作協同。區委區政府主要領導對全區營商環境建設工作負總責,定期聽取營商環境改革政策落地情況和存在問題;分管區級領導負責分管領域改革的協調和推進。各相關責任部門、各街鄉主要負責同志作為最佳化營商環境第一責任人,全面落實部署本部門、本轄區攻堅任務,形成工作有力度、成果可預期、市場有感受的任務清單。各重點攻堅事項要強化工作專班,配強人員力量,打造一支素質高、能力強、懂業務的營商環境建設幹部隊伍。
(二)加強監督考核。運用分析研判、跟蹤反饋、監督考核、綜合評估等方式,完善“月考核、季通報”制度,常態化開展營商環境考核。定期組織開展全區營商環境重點攻堅工作聯合督查,確保攻堅任務舉措落地見效,運用好長春市營商環境考核系統,將攻堅任務完成情況納入績效考核範圍。充分發揮營商環境監測點、營商環境監督員、新聞媒體監督作用,就方案實施效果和企業滿意度開展評估,推動以評促改、以評促優,實現營商環境工作水平穩步提升。
(三)注重宣傳引導。營商環境政策制定部門要主動發布和深入解讀改革政策,及時總結推廣創新經驗、典型做法、優秀案例,爭取形成更多國家級、省級典型經驗。領導小組辦公室要暢通媒體溝通渠道,統籌好全區營商環境宣傳,多渠道、多形式、多層次、常態化組織最佳化營商環境主題宣傳活動,加大對營商環境典型案例和先進事跡的宣傳報導力度。要持續完善入口網站最佳化營商環境政策專欄功能,增加意見反饋收集、政策直通等功能。要通過集中授課、專題培訓、知識問答等多種形式,加強一線工作人員的業務培訓和考核,不斷提高業務水平和服務意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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