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文
為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於最佳化營商環境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實遼寧省委、遼寧省政府關於營商環境建設工作的決策部署,全力打造辦事方便、法治良好、成本競爭力強、生態宜居的營商環境,實現我省營商環境根本好轉,制定本行動方案。
一、前言
“十三五”時期,遼寧省委、遼寧省政府高度重視營商環境建設工作,把最佳化營商環境作為事關遼寧全面振興全方位振興的戰略問題深入實施,全省營商環境不斷最佳化、持續向好。根據國家發展改革委最新公布的2020年全國營商環境評價結果,代表我省參評的瀋陽市、大連市分別獲得“優異”和“優秀”評價,並雙雙進入全國進步速度最快的城市行列。
制度體系不斷完善。制定、出台並修訂了全國第一部省級最佳化營商環境地方性法規《遼寧省最佳化營商環境條例》和相關一系列規章、規範性檔案。強化營商環境頂層設計,成立省營商環境建設領導小組,成立全國第一家省級營商環境機構,構建了省、市、縣(市、區)全覆蓋的營商環境建設組織體系。
“放管服”改革逐步深入。聚焦企業全生命周期,推進簡政放權不斷深入。推行“雙隨機、一公開”監管模式,建設“網際網路+監管”系統,積極推行包容審慎監管,加大重點領域執法力度。
政務服務水平顯著提高。推進政務服務標準化建設,推動實現“三集中三到位”和政務服務“最多跑一次”,建立首問負責、否定備案等制度,政務服務“好差評”實現全覆蓋。推動實現遼寧政務服務網與國家一體化線上政務服務平台全面對接。創新投訴機制,實現全省“一個號碼管服務”。
法治化營商環境建設初見成效。持續最佳化行政執法體制機制,深入推進規範公正文明執法。積極推進生態環境、農業農村、文化市場、應急管理等領域綜合行政執法體制改革。全面推行行政執法“三項制度”,開展流程再造,最大程度減少審批自由裁量權。
社會信用體系逐步完善。信用立法、信息歸集、聯合懲戒、信用套用等工作機制不斷完善。確立了省、市、縣三級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建設模式。
最佳化營商環境整體氛圍正在形成。全省上下最佳化營商環境行動更加自覺,建設市場化、法治化、國際化營商環境的發展目標逐步成為共識。各地區、各部門積極探索、勇於創新,形成了一大批創新成果。
二、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歷次全會精神,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於東北、遼寧振興系列重要講話和指示精神,以最佳化營商環境為基礎,全面深化改革,深入貫徹新發展理念,構建新發展格局,推動高質量發展,貫徹落實國務院《最佳化營商環境條例》和《遼寧省最佳化營商環境條例》,堅持以提升市場主體和人民民眾的滿意度和獲得感為導向,以小切口為落腳點,以政府職能轉變為核心,以淨化政治生態為根本,把法治環境、信用環境建設作為最佳化營商環境最突出、最緊迫的任務,堅持改革創新,推動政府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營造穩定、公平、透明、可預期的營商環境。
(二)基本原則。
堅持以人民為中心。根據市場主體和人民民眾的需求提供全生命周期服務,提升市場主體和人民民眾的滿意度和獲得感,不斷實現人民對美好生活的嚮往。
堅持以市場為導向。充分發揮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決定性作用,更好發揮政府作用。深化要素配置市場化改革,促進要素自主有序流動,提高要素配置效率,進一步激發全社會創造力和市場活力。
堅持以法治化為著力點。全面推進科學立法,全面規範執法、司法、審批、監管用權行為,打造“信用遼寧”,為各類市場主體投資興業提供保障。
堅持深化改革。進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創新服務模式、提升服務水平,創新監管手段,不斷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使市場主體和人民民眾辦事更加便捷舒心。
堅持系統觀念。科學謀劃、統籌推進各方面工作,做到全局與局部相統一、當前與未來相協調、整體推進與重點突破相銜接,發揚鬥爭精神,久久為功。
堅持數字賦能。運用大數據、區塊鏈、人工智慧等手段,推動體制機制創新,用數位化思維倒逼改革,賦能營商環境建設。
(三)主要目標。
以市場化、法治化、國際化營商環境為目標,對標國家發展改革委關於營商環境的評價標準,遼寧各項指標全部實現“優良”及以上等級,營商便利度進入全國先進行列,瀋陽、大連兩市各項評價指標全部達到標桿城市水平,全力打造辦事方便、法治良好、成本競爭力強、生態宜居的營商環境。
三、建設公平競爭的市場環境
(一)降低市場準入門檻。
嚴格執行負面清單制度。全面落實“全國一張清單”管理模式,按照國家統一部署,組織開展市場準入負面清單年度修訂工作,並向社會及時公開。建立市場準入評估制度,定期評估、排查、清理各類顯性和隱性壁壘,推動“非禁即入”普遍落實。
最佳化企業開辦服務。持續簡化企業開辦手續,最佳化開辦流程,提升信息共享效率,推行企業開辦全程“不見面”,進一步壓縮一般性企業開辦時間。推進“證照分離”改革全覆蓋,建立完善涉企經營許可事項清單管理制度和動態調整機制,在自由貿易試驗區進一步加大改革試點力度。
平等對待各類市場主體。廢除妨礙統一市場與公平競爭的各種規定。消除制約民營企業發展的政策性、制度性壁壘,拓寬民營企業投資的領域和範圍。清除招投標和政府採購領域設定的隱性門檻和壁壘。完善公共資源交易制度,推動實現公共資源交易行為全流程數位化。
(二)提升投資便利度。
簡化用地手續改革。建立健全城鄉統一的建設用地市場,深化產業用地市場化配置改革,鼓勵盤活存量建設用地,完善土地管理體制。推進土地取得流程改革,依法簡化建設用地取得手續,加快開展“標準地”改革。
持續深化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制度改革。實施全流程、全覆蓋改革,堅持“四統一”標準,即統一的審批流程、信息數據平台、審批管理體系和監管方式,有效降低企業項目建設的時間成本和制度性交易成本,杜絕“體外循環”情況。
最佳化水、電、氣、暖等公共服務。最佳化市政公用設施報裝和接入,進一步壓減水電氣接入時間,簡化審批程式,實現水、電、氣、暖、通信等公用服務進廳上網,實現市政公用設施報裝與建築工程施工許可證核發同步申請、辦理,市政公用設施接入與竣工驗收同步完成。
規範中介服務事項。釐清政府與市場邊界,規範各級行政審批中介服務事項。動態管理全省行政審批中介服務事項清單,加強行政審批中介服務監管。完善行政審批中介服務信息管理平台,強化社會監督。建設全省統一的網上行政審批中介服務交易平台,實行網上展示、網上競價、網上中標、網上評價、網上投訴。
(三)為市場主體提供要素保障。
提升融資便利程度。加快金融創新產品的推廣套用,實施信用、智慧財產權、訂單、倉單、應收賬款等融資服務。積極利用多層次資本市場融資,推進企業上市融資和債券發行。推動全省融資擔保行業發展和再擔保體系建設。加強金融科技手段套用,鼓勵轄區內金融機構充分利用人工智慧、大數據等科技手段,創新中小微企業金融產品和服務。
降低企業運營成本。加強公共服務領域價費監管。全面實行清單制,動態調整行政事業性收費和實行政府定價的經營服務性收費目錄清單,公示收費項目、標準和依據。強化稅費優惠政策落實工作機制,落實好支持科技創新、小微企業發展、區域協調發展與鄉村振興等方面的稅費優惠政策。
促進人才合理流動。健全人才資源市場體系,暢通勞動力和人才社會性流動渠道,建設國家重要的人才中心和創新高地。著力建設集聚人才的創新平台,匯聚一批科技領軍人才和創新團隊。加快建立協調銜接的勞動力、人才流動政策體系和交流合作機制,切實解決用工難和招聘人才難等問題。加大人才引進力度,實施高技能人才培養工程,為人才創業創新、從業安家創造良好的環境。
支持科學技術創新。完善科技創新資源配置方式,強化企業創新主體地位,促進各類創新要素向企業集聚。高標準建設樞紐型技術交易市場。加快完善以企業為主體、市場為導向、產學研用深度融合的技術創新體系。鼓勵市場主體加強共性技術平台建設,推進套用場景建設。促進技術要素與資本要素融合發展。積極探索通過天使投資、創業投資、智慧財產權證券化、科技保險等方式推動科技成果資本化。健全職務科技成果產權制度。
促進數據要素流通。充分發揮數據作為關鍵生產要素的放大、疊加、倍增效應,推動構建數據要素有序流通、共享開放、高效利用的機制,研究制定相關基礎制度和標準規範。開展數據歸集、挖掘、開放,支持建立交通、教育、安防、金融、製造、城市管理等領域規範化數據開發利用場景。加強數據資源整合和安全保護,提高數據質量和規範性,豐富數據產品。
(四)推進註銷便利化。
實行簡易註銷登記程式。建立與國際通行規則對接的商事制度,推進部門間數據共享和業務協同,提升企業註銷便利度。完善企業簡易註銷制度,逐步擴大適用範圍,壓縮簡易註銷公告時間。
探索簡化普通註銷程式。通過最佳化流程設計、明確企業主體責任、完善事後救濟渠道、強化信用懲戒手段等方式進一步完善普通註銷制度,讓市場主體進得來、退得出。
四、創建高效便利的政務環境
(一)深化“放管服”改革。
持續推進簡政放權。規範政務服務和備案事項,編制《政務服務事項目錄》和《行政備案事項目錄》,並進行動態調整。堅持需求導向和“應賦盡賦”原則,推進向基層精準賦權。按照“能夠下放的經濟社會管理許可權,全部下放給自貿試驗區”要求,在市場準入、投資審批、工程建設、交通運輸、商貿物流等領域,最大限度地賦予自貿試驗區各片區能夠有效承接實施的省級許可權,賦予更大改革自主權。按照依法下放、宜放則放原則,成熟一批、賦予一批,將直接面向民眾的鄉鎮(街道)能夠承接的服務事項依法下放,依法賦予鄉鎮(街道)綜合管理權、統籌協調權和應急處置權。加強事中事後監管,堅持放管結合。
推進“只提交一次材料”改革。構建“整體政府”,實現跨地區、跨部門、跨層級數據共享和業務協同,在有效範圍內,市場主體和人民民眾辦事提交的材料,在辦理其他事項時不再需要重複提交。以瀋陽市為試點,逐步在瀋陽現代化都市圈內推行。到“十四五”末期,全省依申請事項100%實現“只提交一次材料”辦理,形成具有遼寧特色的改革成果。
(二)持續推進政務服務標準化。
提高自動化服務水平。開展標準化建設。按照《遼寧省各級各類政務中心建設與服務標準化指引》,實現省、市、縣三級流程、服務、分中心建設和數據標準化,落實“首問負責制”“否定備案制”“容缺受理制”“一次告知制”制度。
推動政務服務下沉。結合實際需要,集約建設政務中心,科學調整視窗設定。建設民眾身邊的政務服務中心,提升基層政務服務中心服務能力和水平,實現政務事項“就近辦”。
適應信息化建設趨勢,依託一體化政務服務平台,不斷拓寬網上服務和自助服務事項範圍,探索套用自助服務一體機、自助查詢機等智慧型化設備,與政務大廳實現信息共享、實時互通,為企業和民眾提供便捷的24小時服務,實現辦事“不見面”。通過線上線下融合,推進政務服務由傳統審批向智慧型服務轉變,帶動政務服務增速提效。
(三)堅持數字賦能。
建設數字政府。加強數字基礎設施建設,推進數據資源整合和共享開放,全力打通數據壁壘,構建智慧高效的數字政府。以數位化打破既有利益格局,讓政府服務更有效率,讓社會治理更加精準。支持瀋陽市建設成為全省“一網通辦”“一網統管”“一碼通城”示範城市。
“一網通辦”最佳化政務服務。堅持線上線下相結合,最佳化辦事流程,完善場景化、嚮導式服務,讓服務更標準、更規範、更便民。從供給側和需求側兩端同時發力,豐富套用場景,為市場主體和人民民眾提供人性化服務。到2025年,全面實現“一網通辦”“一網好辦”“一網辦好”,一體化政務服務平台和遼事通APP日活躍用戶數超過130萬。
“一網統管”提升社會治理效率。創新社會運行和服務模式,推進公共服務、智慧城市、數字鄉村建設最佳化提升。加快經濟調節、社會治理、市場監管、生態環境保護等領域數據歸集治理,提供模型預測、分析研判等綜合套用,提升政府基於大數據的科學精準的決策能力、及時高效的服務能力、公正專業的監管能力,全面提升社會治理能力。通過“一網統管”,管出公平、正義,提高違法成本,降低守法成本,為最佳化市場環境提供數位化支撐。到2025年,“一網統管”部門覆蓋率達到80%以上。
“一網協同”推進政府高效運行。加速數據的融合、共享和利用,打造綜合集成、協同高效、閉環管理的整體智治工作模式,實現決策全網掌控、政令一鍵到底、執行實時可見、監督全程線上,推動黨政機關內部“最多跑一次”。推進黨政機關內部運行機制全方位、系統性、重塑性改革,提高黨政機關運行效率和質量,為最佳化營商環境創造良好的政治生態。
(四)建立常態化政企互動機制。
建立健全涉企政策制定和評估調整機制。堅持問計於企,把企業需求作為政策創新源泉。健全科學民主決策機制,確保政策出台具有實用性、可操作性、可執行性。健全重要改革方案、重大政策措施、重點投資項目決策前公示、聽證以及評估調整的長效機制。
強化政策落實機制。涉企政策出台後,除依法需要保密的外,及時主動通過政府入口網站、網上政務平台等予以公開。建立涉企政策信息集中公開和推送制度,利用信息化技術手段有效解決“人找政策”和“政策找人”等問題,加大政策宣傳力度。
暢通政企溝通渠道。依託一體化政務服務平台,為企業提供精準服務,建立企業服務扁平化和格線化的簡約高效工作模式。延伸項目管家觸角,搭建企業和政府之間無障礙通道,為中小微企業提供“有求必應、無事不擾”的全方位服務。
五、構建規範公正的法治環境
(一)完善制度體系。
加快出台營商環境建設相關配套地方性法規和政府規章。及時總結各地最佳化營商環境可複製、可推廣的經驗做法,適時上升為法規制度。加強自貿試驗區、智慧財產權保護、反壟斷等重點領域地方立法。及時跟進研究大數據、網際網路監管等相關法律制度,以良法善治保障新業態新模式健康發展。持續推進國務院《最佳化營商環境條例》和《遼寧省最佳化營商環境條例》配套制度的立改廢釋工作。
在制定、修改行政法規、規章、行政規範性檔案過程中充分聽取企業和行業協會、商會意見。統籌安排法規規章的立改廢釋工作。依法依規制定行政規範性檔案,健全行政規範性檔案制定和動態清理工作機制。建設法規規章和行政規範性檔案統一公開查詢平台。
(二)提高行政執法效能。
持續推進嚴格規範公正文明執法。全面推行行政執法公示制度、執法全過程記錄製度、重大執法決定法制審核制度。在行政執法過程中,加強行政指導、行政調解、行政獎勵等非行政強制手段的運用。
科學規範行政處罰裁量權。全面落實行政裁量權基準制度,細化、量化各行政執法行為的裁量範圍、種類、幅度等,並及時對外公布。對行政裁量基準實行動態管理,根據法律法規等修改情況和執法實踐中遇到的實際情況,及時調整行政裁量基準。
加強各類產權保護。加快完善產權平等保護制度,依法有效保護各種所有制經濟組織和公民財產權。強化產權執法司法保護力度,完善涉企產權保護案件的申訴、複查、再審等機制,推進產權保護法治化。以瀋陽市智慧財產權法庭為依託,打造智慧財產權司法保護品牌,完善智慧財產權保護體系和運行機制,降低智慧財產權維權司法成本。
(三)打造公正司法環境。
最佳化訴訟服務體系。加快建設集約高效、多元解紛、便民利民、智慧精準、開放互動、交融共享的現代化訴訟服務體系。推進跨域立案訴訟服務改革,實現訴訟服務就近能辦、同城通辦、異地可辦。
提升辦案質效。積極推動構建更加符合司法規律的運行機制,突出對司法權的制約監督,構建上下貫通、內外結合、系統完備、規範高效的執法司法制約監督體系,確保司法公正廉潔、高效權威。
加強審判管理。提升司法服務保障能力,加快案件周轉。嚴格規範民商事案件延長審限和延期開庭,提高審判效率。最佳化辦理委託、機構審查、當事人交費、補充或重新提交鑑定評估材料等環節流程,加強節點引導和管控。
完善多元調解機制。建立健全專業化、行業化的調解組織和律師調解機構,完善行業調解和行政調解、司法調解的聯動機制。堅持和發展新時代“楓橋經驗”,建立完善社會矛盾糾紛多元預防調處化解綜合機制,推進綜治服務中心建設,推動“村(居)民評理說事點”全覆蓋。
(四)提升政府監管水平。
全面落實公平競爭審查制度。對涉及市場主體經濟活動政策措施、政府採購檔案嚴格進行公平競爭審查,否則不得出台。對妨礙統一市場和公平競爭的政策措施及時予以廢止、修改。開展公平競爭審查第三方評估工作。
實施“雙隨機、一公開”監管。全面推行市場監管領域“雙隨機、一公開”聯合監管,制定完善聯合抽查事項清單,建立健全事中事後監管協調協作機制。鼓勵市場主體依法經營,提高企業違法成本,降低守法成本。
實施包容審慎監管。對新技術新產業新業態新模式進行科學有效的風險評估,發展前景明確、監管風險明晰的,要採取有針對性的風險管控措施;尚處於發展初期、監管風險未充分暴露的,要加強動態風險監測,實時調整監管措施。
實施重點領域監管。對直接涉及公共安全和人民民眾生命健康的食品藥品、醫療器械、特種設備、重點產品以及安全生產等特殊重點領域,依法依規實行全主體、全品種、全鏈條、全覆蓋的重點監管,加強安全監管執法。
實施分級格線監管。最佳化各級監管職責事權劃分,實現重心下移、力量下沉、權力下放。加快為基層監管人員配置移動終端和執法記錄儀,提升基層監管執法裝備現代化水平。加快構建格線條塊結合、集中統一管理的監管立體網路。
六、打造健康良好的信用環境
(一)加快社會信用體系建設。
完善信用信息共享套用機制。加快各行業信用信息歸集,切實打破“信息壁壘”。探索建立社會徵信系統、企業信用平台、全國信用信息共享平台(遼寧)和納稅信用體系的信用信息互聯互通機制。推動搭建跨部門的信用信息共享機制。通過政務服務一體化平台向市場主體有序開放信用信息。推進信用信息在融資、財政補助、政府採購、招投標、稅收優惠、資質審核認定和評優評級等領域的套用。
(二)加強誠信政府建設。
加大政務信息公開力度。建立健全社會監督制度,政務信息通過政務服務視窗及各部門網站等途徑依法公開。暢通失信行為社會監督渠道,完善民意訴求反饋渠道,對政務失信行為進行投訴舉報。
積極推動政府守信踐諾。嚴格依法依規開展招商引資、政府採購、招標投標等工作,嚴格履行各項約定義務,杜絕“新官不理舊賬”等現象。
健全政府信用管理體系。逐步將政府的信用工作納入績效考核。探索建立第三方評估制度,支持信用行業協會、信用服務機構、高等院校及科研院所等第三方機構承擔政務誠信大數據監測預警和政務誠信評價評級工作。加大對政務嚴重失信行為懲戒力度,不斷提升政府公信力。
(三)建立信用監管機制。
創新構建信用監管體系。建立以信用承諾、信用公示為特點的新型市場監管機制。建立健全貫穿市場主體全生命周期,銜接事前、事中、事後全監管環節的新型監管機制,不斷提升監管能力和水平。積極發展各類信用服務機構,深化信用信息和信用產品的套用。
實施信用分級分類監管。根據企業信用風險狀況採取差異化監管措施,對於信用狀況好、風險小的,合理降低抽查比例和頻次;對於存在失信行為、風險高的,增加抽查比例和監管頻次。
建立健全失信聯合懲戒機制。推動形成行業性約束和懲戒,建立各行業黑名單制度和市場退出機制。建立跨部門聯動回響和失信約束機制,對違法失信主體依法予以限制或禁入,真正實現“一處失信、處處受限”,大幅提高失信成本。
完善守信聯合激勵機制。加大對守信行為的宣傳力度。對誠實守信者實行綠色通道、稅費減免、減少監管頻次和優先給予資金支持等激勵政策。
七、營造循環暢通的開放環境
(一)最佳化涉外經貿服務。
對接國際高水平經貿規則。完善更加有利於開放合作的政策體系,充分利用自由貿易試驗區、國家級經濟技術開發區、國家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綜合保稅區等開放平台,把制度創新作為靈魂,加快引進國際通用的行業規範和管理標準,形成與國際投資貿易通行規則相銜接的制度框架。
高效發揮各類平台作用。充分利用區域全面經濟夥伴關係協定正式簽署和中歐投資協定談判完成的良好契機,全面發揮全球工業網際網路大會、大連夏季達沃斯論壇、中日經濟合作會議、遼寧國際投資貿易洽談會等國際性經貿交流活動作用,創新機制、豐富業態、拓展功能,吸引海外人才、技術、資金等資源集聚遼寧,為企業創造更多“走出去”的機會。
構建高效跨境物流體系。加快推進基礎設施“硬聯通”,以海鐵聯運為主要方式,暢通海陸大通道,聯通蒙俄和歐洲鐵路幹線、連線沿線樞紐和口岸,形成綜合交通運輸網路。全面推動大連東北亞航運中心建設,加強瀋陽、大連區域航空樞紐建設,打造對外開放空中物流大通道。加快推進規則標準“軟聯通”,完善集疏運體系,最佳化運營組織,創新物流模式,加快建設中歐班列(瀋陽)集結中心,打破“信息壁壘”,提升通道整體運行效率。
(二)促進跨境貿易便利化。
進一步提高通關效率。完善口岸功能,推動多式聯運“一單制”,推廣“提前申報”“兩步申報”“兩段準入”等通關監管模式改革。落實精簡口岸環節監管證件和進出口申報環節隨附單證工作。推行靈活查驗方式,減少貨物搬倒和企業等待時間。在符合條件的港口開展進口貨物“船邊直提”和出口貨物“抵港直裝”試點。
規範口岸收費。公布口岸收費目錄清單、公示第三方服務事項、公開收費監督投訴方式。進一步降低貨櫃進出口環節合規成本。加強港口、航運等壟斷行業監管監督,杜絕高收費、亂收費等突出問題發生。逐步建立收費主體網上評價制度,拓寬對口岸收費主體的輿論監督。
拓展國際貿易“單一視窗”功能。進一步完善中國(遼寧)國際貿易“單一視窗”功能,強化國際貿易“單一視窗”新功能的套用推廣,更好服務市場主體需求;除安全保密需要等特殊情況外,“單一視窗”功能覆蓋國際貿易管理全鏈條。
八、塑造文明包容的人文環境
(一)涵養發展生態。
增強“主人翁”意識,對破壞遼寧政治生態、法治環境的人和行為堅決抵制,贊成什麼大張旗鼓、反對什麼旗幟鮮明,不做裹足不前的“旁觀者”,爭做振興遼寧的“局中人”。“把方便留給民眾、把麻煩留給自己”,將服務意識上升為服務精神,聚焦市場主體感受,善於從企業和民眾的角度思考問題,切實做到急企業之所急、辦民眾之所需,讓企業和民眾擁有更多獲得感。
(二)最佳化社會生態。
提升社會文明程度。推動理想信念教育常態化制度化,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倡導見義勇為、志願服務、慈善公益等文明行為,提高全民文明素質和社會文明程度。深化民眾性精神文明創建,全面提升文明城市創建質量和水平。講述遼寧故事、展示遼寧風貌。
推動“平安遼寧”建設。強化基層社會治理工作,創建基層社會治理新模式。有效預防和化解社會矛盾,推動社會治安防控力量下沉,推進格線化管理和社會化服務,健全基層綜合服務管理平台。
弘揚新時代企業家精神。深入開展優秀企業家選樹活動,加強優秀企業家先進事跡總結宣傳,營造尊重、愛護企業家的社會氛圍。提升新生代企業家素養,建設一支新時代領軍企業家隊伍。
(三)改善自然生態。
建設美麗遼寧。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積極推進綠色發展、循環發展、低碳發展。最佳化能源結構,加快發展和利用清潔能源。最佳化交通運輸結構,提升綠色化水平。大力倡導簡約適度、綠色低碳的生活方式,提高全民節約意識、環保意識、生態意識。
全面提升城市吸引力。實施城市更新行動,完善城市功能,打造一批富有時代氣息、極具吸引力的幸福生活場景,建設創新、綠色、智慧的高品質城市。提升生活便利度和舒適度,改善居住環境質量,增強城市吸引力。合理設定教育機構、醫療機構、養老機構和托幼機構,提高公共服務水平。加強新型城市基礎設施建設,挖掘歷史積澱,增加文化品位,讓城市發展更健康、更安全、更宜居,讓人民民眾生活更方便、更舒心、更美好,讓越來越多的人特別是年輕人嚮往遼寧、紮根遼寧、圓夢遼寧。
(四)培育創新創業生態。
堅持創新驅動發展。在全社會大力營造敢為人先、鼓勵創新、寬容失敗的創新文化氛圍。健全完善容錯糾錯機制,落實“三個區分開來”,充分調動各級幹部創新積極性。以科技創新為著力點,積極構建包容普惠的創新環境,促進產學研用深度融合。完善人才激勵機制,大力“築巢引鳳”,以更加精準的服務讓創新創業者安心。著力打造百舸爭流、充滿活力的創新創業生態。
培育新動能。發揮企業在技術創新中的主體作用,大力培養和引進、引育新動能。形成政府圍著企業轉、企業圍著市場轉、創新圍著需求轉的良性循環。
九、強化組織保障
(一)加強組織領導。
進一步加大省營商環境建設領導小組對全省營商環境建設的統一規劃、指導、推進、協調力度,強化聯席工作會議制度,形成工作合力。各地區、各部門要將營商環境建設作為“一把手工程”,落實主體責任,精心組織、周密安排,結合本地區、本部門實際,細化工作舉措,工程化、項目化、清單化推進落實。
(二)堅持以評促優。
逐項對照中國營商環境評價指標體系,結合遼寧實際,通過自行組織或聘請第三方機構對全省各地區營商環境建設情況定期開展評估,並對工作中發現的問題進行整改反饋和再評價。進一步健全完善營商環境正向激勵制度體系,調動和激發乾部隊伍的積極性、主動性、創造性。
(三)鼓勵先行先試。
加強與營商環境建設先進地區交流,學習先進經驗,推動試點經驗複製工作。以遼寧營商環境體制機制創新和工作推進中的突出問題確定研究課題和項目,加強與省內外高等院校和第三方機構的交流合作,深化理論研究。
(四)強化貫徹實施。
建立行動方案實施評估機制,強化動態管理,確保工作落到實處。加強隊伍建設,進一步提升營商環境建設工作隊伍的理論水平、專業素養、研判能力和決策執行力度,為全面落實行動方案提供堅實保障。加強面向全社會的宣傳解讀,營造良好輿論氛圍。
政策解讀
為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於最佳化營商環境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實遼寧省委、遼寧省政府關於營商環境建設工作的決策部署,全力打造辦事方便、法治良好、成本競爭力強、生態宜居的營商環境,實現我省營商環境根本好轉,制定本方案。
一、起草背景
出台我省《行動方案》主要基於五點考慮
一是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以最佳化營商環境為基礎,全面深化改革”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貫徹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將營商環境作為事關遼寧振興發展全局的戰略問題。
二是以市場化、法治化、國際化營商環境為目標,按照營商環境實現根本好轉的要求,對標中國營商環境評價指標體系和先進地區經驗,圍繞市場主體全生命周期,有的放矢地理清工作著力點和落腳點,不斷提升市場主體和人民民眾的滿意度和獲得感。
三是堅持問題導向、目標導向、結果導向,以工程化、項目化、清單化方式確定重點任務,解決政務環境、法治環境、信用環境等方面的難點、痛點、堵點問題。
四是堅持制度創新,以刀刃向內的自我革命精神持續推進改革,將改革貫穿營商環境建設始終。以小切口為落腳點,推進“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制度改革”“只提交一次材料”“高效辦成一件事”“免申即兌現”“免申即辦”等改革舉措。
五是堅持數字賦能,將數字政府建設與營商環境建設有機結合,用數位化理念倒逼改革,賦能營商環境建設。
二、主要內容
(一)總體要求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歷次全會精神,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於東北、遼寧振興系列重要講話和指示精神,以最佳化營商環境為基礎,全面深化改革,深入貫徹新發展理念,構建新發展格局,推動高質量發展,貫徹落實國務院《最佳化營商環境條例》和《遼寧省最佳化營商環境條例》,堅持以提升市場主體和人民民眾的滿意度和獲得感為導向,以小切口為落腳點,以政府職能轉變為核心,以淨化政治生態為根本,把法治環境、信用環境建設作為最佳化營商環境最突出、最緊迫的任務,堅持改革創新,推動政府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營造穩定、公平、透明、可預期的營商環境。
(二)基本原則
堅持以人民為中心。根據市場主體和人民民眾的需求提供全生命周期服務,提升市場主體和人民民眾的滿意度和獲得感,不斷實現人民對美好生活的嚮往。
堅持以市場為導向。充分發揮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決定性作用,更好發揮政府作用。深化要素配置市場化改革,促進要素自主有序流動,提高要素配置效率,進一步激發全社會創造力和市場活力。
堅持以法治化為著力點。全面推進科學立法,全面規範執法、司法、審批、監管用權行為,打造“信用遼寧”,為各類市場主體投資興業提供保障。
堅持深化改革。進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創新服務模式、提升服務水平,創新監管手段,不斷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使市場主體和人民民眾辦事更加便捷舒心。
堅持系統觀念。科學謀劃、統籌推進各方面工作,做到全局與局部相統一、當前與未來相協調、整體推進與重點突破相銜接,發揚鬥爭精神,久久為功。
堅持數字賦能。運用大數據、區塊鏈、人工智慧等手段,推動體制機制創新,用數位化思維倒逼改革,賦能營商環境建設。
(三)主要目標
以市場化、法治化、國際化營商環境為目標,對標國家發展改革委關於營商環境的評價標準,遼寧各項指標全部實現“優良”及以上等級,營商便利度進入全國先進行列,瀋陽、大連兩市各項評價指標全部達到標桿城市水平,全力打造辦事方便、法治良好、成本競爭力強、生態宜居的營商環境。
(四)主要任務
一是建設公平競爭的市場環境。從降低市場準入門檻、提升投資便利度、為市場主體提供要素保障、推進註銷便利化四方面推出改革舉措。
二是創建高效便利的政務環境。從深化“放管服”改革、持續推進政務服務標準化、堅持數字賦能、建立常態化政企互動機制四方面設定重點任務。
三是構建規範公正的法治環境。從完善制度體系、提高行政執法效能、打造公正司法環境、提升政府監管水平四方面明確重點任務。
四是打造健康良好的信用環境。從加快社會信用體系建設、加強誠信政府建設、建立信用監管機制三方面推出有力舉措,打造“信用遼寧”。
五是營造循環暢通的開放環境。從最佳化涉外經貿服務、促進跨境貿易便利化兩方面確定主要任務,推動全方位對外開放與合作。
六是塑造文明包容的人文環境。從涵養發展生態、最佳化社會生態、改善自然生態、培育創新創業生態四方面營造宜居環境,使“營商環境就是我自己”的理念深入人心。
三、保障措施
從加強組織領導、堅持以評促優、鼓勵先行先試、強化貫徹實施等方面保障方案落地落實。要求各地區、各部門要將營商環境建設作為“一把手工程”,落實主體責任,精心組織、周密安排,結合本地區、本部門實際,細化工作舉措,工程化、項目化、清單化推進工作落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