陝西省營商環境創新示範區創建活動工作方案

《陝西省營商環境創新示範區創建活動工作方案》是按照陝西省委《關於凝心聚力埋頭苦幹奮力譜寫陝西新時代追趕超越新篇章的意見》“建設一批營商環境創新示範區”的工作要求,根據《陝西省評比達標表彰工作協調小組辦公室關於進一步規範創建示範活動管理工作的通知》精神,陝西省發展改革委決定在全省開展營商環境創新示範區創建活動特制定的工作方案。由陝西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於2022年5月19日印發實施。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陝西省營商環境創新示範區創建活動工作方案
  • 印發機關:陝西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 印發日期:2022年5月19日
  • 發文字號:陝發改營商〔2022〕763號
印發信息,方案全文,

印發信息

陝西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關於印發《陝西省營商環境創新示範區創建活動工作方案》的通知
陝發改營商〔2022〕763號
各市(區)營商辦:
  按照省委《關於凝心聚力埋頭苦幹奮力譜寫陝西新時代追趕超越新篇章的意見》“建設一批營商環境創新示範區”的工作要求,根據陝西省評比達標表彰工作協調小組辦公室《關於進一步規範創建示範活動管理工作的通知》精神,省發展改革委研究制定了《陝西省營商環境創新示範區創建活動工作方案》,現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抓好貫徹落實。
  附屬檔案:陝西省營商環境創新示範區創建活動工作方案
 陝西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2022年5月19日

方案全文

陝西省營商環境創新示範區創建活動工作方案
營商環境創新示範區創建活動是貫徹落實省委、省政府最佳化營商環境決策部署的重要抓手。為充分發揮先進地區示範引領作用,激發各市縣(區、市)最佳化營商環境工作的積極性、主動性和創造性,總結推廣好的做法,複製推廣借鑑國家和全省推出的典型經驗做法,營造勤於學習、勇於改革、善於創新的良好氛圍,按照省委《關於凝心聚力埋頭苦幹奮力譜寫陝西新時代追趕超越新篇章的意見》“建設一批營商環境創新示範區”的工作要求,根據《陝西省評比達標表彰工作協調小組辦公室關於進一步規範創建示範活動管理工作的通知》精神,省發展改革委決定在全省開展營商環境創新示範區創建活動,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總體要求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最佳化營商環境決策部署,解放思想、改革創新,以打造市場化法治化國際化營商環境為目標,以創新引領、示範帶動為主題,圍繞營商環境重點領域加大改革創新力度,加強典型經驗複製推廣借鑑,發揮標桿引領示範作用,推動企業民眾辦事時間持續壓減、滿意度持續提升、體驗感持續向好,打造一批具有陝西特色的營商環境創新示範區,引領全省營商環境持續最佳化,為全省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提供堅實保障。
二、目標任務
通過典型示範,促進各地政府更加重視最佳化營商環境工作,部門間協調配合更加有力,工作機制和組織建設不斷加強,“人人都是營商環境”的良好氛圍加快形成;推動《陝西省最佳化營商環境條例》《最佳化營商環境三年行動計畫》深入實施,覆蓋企業全生命周期的服務體系加快建立;促進營商環境重點領域改革持續深化,國家和全省推出的典型經驗做法得到有效推廣,部分領域改革成為全省、全國標桿,創新創業創造活力不斷釋放,營商環境成為各地新的競爭力。
三、創建程式
全省營商環境創新示範區創建主體為各縣(區、市),省級以上開發區(含自貿區)。西安市可推薦8家(含西鹹新區),楊凌示範區、韓城市可推薦1家,其他設區市可推薦4家。省發展改革委對入選的縣(區、市)、開發區進行授牌,並在全省營商環境評價中予以適當加分。各縣(區、市)、開發區可在其政務服務中心、市民大廳、稅務大廳等企業民眾經常辦事的場所進行掛牌。
(一)縣區申報。各縣(區、市)、開發區於開展活動當年7月底前向本市區營商辦自願申報,填寫《陝西省營商環境創新示範區申報表》(見附屬檔案1),並提交營商環境創新示範區創建工作方案(見附屬檔案2)。
(二)市級推薦。各市區營商辦按照《創建指標體系》(見附屬檔案3)對各縣(區、市)、開發區的申報材料進行初評,並經市區人民政府同意,於8月底前將本市區推薦名單、推薦縣(區、市)《申報表》和營商環境示範區創建工作方案報送省發展改革委(省營商辦)。
(三)評審公示。省發展改革委根據各市區推薦的申報材料,會同省級有關部門、有關專家,組建評審委員會,嚴格按照《考評指標體系》進行審查,必要時採取明察暗訪等多種方式進行現場核驗,通過競爭性選拔,形成擬入選創建名單,向社會進行公示,根據公示情況確定入選名單,並予以公布。
(四)動態管理。全省營商環境創新示範區創建有效期為2年,已被命名為全省營商環境創新示範區的,滿2年後如繼續創建,應重新申報。省發展改革委對營商環境創新示範區實行動態管理,適時組織開展中期評估,對不符合標準的提出整改意見,對未按期整改到位的將撤銷其營商環境創新示範區稱號;對發生嚴重損害營商環境行為、引起較大輿情的創新示範區,隨時撤銷其營商環境創新示範區稱號。
四、工作措施
(一)統一思想,提高認識。各市區要充分認識營商環境創新示範區創建活動的重要意義,將創建活動作為推動最佳化營商環境工作落實的有效抓手,切實增強責任感和使命感,努力將創建工作提升到一個新的水平。
(二)加強領導,形成合力。省發展改革委要切實履行主體責任,深入參與和指導監督,幫助和引導創建對象解決創建過程中的問題和難題。各市區組織開展創建活動,應堅持“優者上、劣者汰”原則,嚴格把關,公平公正推選。
(三)廣泛宣傳,示範引領。要加大營商環境創新示範區創建活動的宣傳力度,充分利用報紙、視頻、網路、新媒體等方式,多渠道宣傳創建活動的好做法、好經驗、好典型,充分發揮創建示範引領作用。
(四)加強監測,改革創新。各市區營商辦要加強對轄區內營商環境創新示範區創建工作的指導,全面加強轄區內營商環境創新示範區日常監測,發現不符合創建條件的情形或有民眾舉報反映的,按程式進行調查核實並向省營商辦報告。各縣(區、市)、開發區要以創建活動為契機,勇於加強營商環境改革創新,積極推進探索示範,為全省營商環境最佳化提升作出貢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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