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3月中旬,修文縣落實“強省會”行動領導小組辦公室印發《修文縣最佳化營商環境十條政策措施》,著力解決企業投資生產經營中的“堵點”“痛點”,激活市場主體活力,促進修文縣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修文縣最佳化營商環境十條政策措施
- 印發時間:2022年3月中旬
2022年3月中旬,修文縣落實“強省會”行動領導小組辦公室印發《修文縣最佳化營商環境十條政策措施》,著力解決企業投資生產經營中的“堵點”“痛點”,激活市場主體活力,促進修文縣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
2022年3月中旬,修文縣落實“強省會”行動領導小組辦公室印發《修文縣最佳化營商環境十條政策措施》,著力解決企業投資生產經營中的“堵點”“痛點”,激活市場主體活力,促進修文縣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主要內容《修文縣最佳化營商環境...
2022年7月,雲南省司法廳出台《雲南省公共法律服務最佳化法治化營商環境十條措施》。內容解讀 10條措施包括充分發揮法律服務平台作用、提升利企便民法律服務水平、加大產權保護法律服務力度、保障市場主體依法誠信經營、降低市場主體維權成本等...
為進一步規範口岸收費行為,最佳化通關流程,降低通關成本,提高通關效率,打造更加公平、更富活力、更加開放、更具便利的一流口岸營商環境,促進全州大開放大發展,提出以下措施。一、全面降低口岸收費 全面開展口岸收費排查整治工作,對全州...
以“減環節、減時間、減成本、提高政策透明度、提升企業辦事便利度”為目標,對標國內一流營商環境先進地區,加強頂層設計和培訓指導,推動本地、本領域最佳化營商環境工作落地見效;各級政府要參照省的做法,建立相應的最佳化營商環境工作推進...
一是大力最佳化訴訟服務機制。推進涉企案件網上立案、自助立案、跨域立案,加強立案、審判、執行各環節有機銜接,加強移動微法院與律師服務平台、行業監管部門、行業協會等對接,健全電子送達平台功能。二是加強產權保護力度。嚴厲打擊侵犯企業家...
第六條 省人民政府應當建立健全最佳化營商環境評價制度,開展全省最佳化營商環境考核評價工作並將考核工作方案、考核流程以及考核評價結果向社會公布。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門應當根據營商環境考核評價結果,及時調整完善最佳化營商環境的政策措施。
各地政府主要負責人每半年、分管負責人每季度至少召開1次專題會議研究最佳化營商環境工作,每年向同級人大常委會匯報最佳化營商環境工作(含《貴州省最佳化營商環境條例》落實情況)。營商環境省級主管部門及18個指標省直牽頭部門實行季調度通報工作...
持續強化州最佳化營商環境促進市場主體倍增領導小組辦公室(以下簡稱領導小組辦公室)統籌協調、各縣市各部門協同推進的工作機制,加強信息共享、政策協同、工作聯動,強化組織實施,形成發現問題、對標改進、總結提升、宣傳推廣工作閉環。(二)...
第七條 各級人民政府應當加強對最佳化營商環境工作的組織領導,完善最佳化營商環境的政策措施,建立健全統籌推進、督促落實最佳化營商環境工作的相關機制,及時協調、解決最佳化營商環境工作中的重大問題。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有關部門應當按照職責分工,...
其中,31個為本土特色做法,26個為對標首批試點,26個為持續最佳化提升,12個為落實上級政策,立足企業獲得感,推進全鏈條最佳化審批、全過程公正監管、全周期提升服務。《十大舉措》還將開展面向企業和民眾的水電氣等一站式聯辦服務,在自貿...
各縣市各部門要充分利用各類媒體,宣傳市場主體在經濟社會發展中的重要地位、作用和培育市場主體的重要意義,以及最佳化營商環境促進市場主體倍增的政策措施,做好政策措施宣傳解讀,擴大知曉度、支持度和參與度,及時回應社會關切,確保政策措施...
為加快打造市場化、法治化、國際化營商環境和公平開放統一高效的市場環境,推動營商環境全面提質增效,按照《雲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雲南省營商環境全面提質年行動方案的通知》(雲政辦發〔2023〕16號)、《雲南省最佳化營商環境促進市場...
各級政府和各部門主要負責同志要切實把最佳化營商環境的主體責任扛在肩上,研究和部署推動本地、本領域最佳化營商環境專項行動工作。要根據本行動方案明確的主要任務、責任分工和完成時限,結合工作實際,認真研究提出細化配套政策措施。(二)建立...
《雲南省法治化營商環境全面提質23條措施》是2023年6月30日由雲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的檔案。主要內容 為深入學習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和習近平法治思想,認真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於最佳化營商環境的決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
2018年以來,國務院成立了推進政府職能轉變和“放管服”改革協調小組,並下設最佳化營商環境專題組,先後出台了《關於部分地方最佳化營商環境典型做法的通報》《關於聚焦企業關切進一步推動最佳化營商環境政策落實的通知》等一系列檔案,對最佳化營商...
全面落實《市場準入負面清單(2021年版)》《外商投資準入特別管理措施(負面清單)(2021年版)》,圍繞工程建設、教育、醫療、體育等重點領域,開展清理違反市場準入的政策規定。清理廢止(修改)與《最佳化營商環境條例》不符的規章、規範...
各地區、各部門應當根據營商環境評價結果,及時調整、完善最佳化營商環境的政策措施。開展營商環境評價,不得影響各地區、各部門正常工作,不得影響市場主體正常生產經營活動或者增加市場主體負擔。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利用營商環境評價謀取利益...
政策解讀 根據《甘肅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甘肅省2020年深化“放管服”改革最佳化營商環境工作要點〉的通知》(甘政辦發〔2020〕20號)要求,2020年4月3日,甘南州人民政府辦公室印發了《甘南州2020年深化“放管服”改革最佳化營商環境...
各地各部門要充分利用各類媒體,宣傳市場主體在經濟社會發展中的重要地位、作用和培育市場主體的重要意義,以及最佳化營商環境促進市場主體倍增的政策措施,做好政策措施宣傳解讀,擴大知曉度、支持度和參與度,及時回應社會關切,確保政策措施...
加大深化“放管服”改革最佳化營商環境考核力度,建立統一的考核管理體系,建立營商環境“紅黑榜”通報機制,對成效明顯的給予表揚和激勵,對不作為亂作為延誤改革的嚴肅問責。完善“放管服”改革最佳化營商環境工作任務台賬,加強政策督促落實和...
一個導向就是堅持問題導向,以解決當前營商環境中存在的突出問題為主要目的。兩個結合,一是結合上級政府對最佳化營商環境工作的要求,主要是李克強總理近年來對營商環境的重要指示及省政府出台的營商環境相關政策檔案精神,二是結合我市實際...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應當根據營商環境評價結果,及時調整完善最佳化營商環境的政策措施,加強政策解讀與宣傳。第八條 新聞媒體應當及時、準確宣傳最佳化營商環境的措施和成效,推廣典型經驗,營造開放包容、互利合作、誠實守信、重商...
第五條 省人民政府發展改革主管部門應當按照國家和本省營商環境評價體系要求開展評價工作。各市(州)、縣(市、區、行委)、各部門應當根據營商環境評價結果,及時調整完善最佳化營商環境的政策措施。省人民政府發展改革主管部門應當建立營...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實施青海省最佳化營商環境三年行動計畫,聚焦重點領域和關鍵環節,對標最優水平和最佳實踐,加速複製推廣試點經驗,積極探索,勇於創新,推進全鏈條最佳化審批、全過程...
47.加強法治化營商環境督察。將推進“放管服”改革、持續最佳化營商環境情況納入自治區法治督察事項,深入自治區相關單位和基層單位,重點督察制定涉及市場主體經濟活動的政策措施是否開展公平競爭審查,是否存在干預企業依法自主經營以及是否存在...
為深入貫徹黨中央國務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關於深化“放管服”改革最佳化營商環境的決策部署,加快推進政府職能轉變,切實構建服務型政府,大力破除影響個人就業生活的不合理限制、破除阻礙市場主體發展的顯性和隱形壁壘,著力培育市場化法治...
40.完善政策法規體系。根據國家和省級有關最佳化營商環境政策規定,依法制定或者修改、廢止有關政府、行政規範性檔案。制定與市場主體生產經營活動密切相關的規範性檔案和其他政策措施,應當進行公平競爭審查。未經審查或者經審查具有排除、限制...
第五條 各級政府應當加強對最佳化營商環境工作的組織領導,完善最佳化營商環境政策措施,建立健全統籌推進、督促落實最佳化營商環境工作機制,及時協調、解決最佳化營商環境工作中的重大問題。各級政府主要負責人是本行政區域最佳化營商環境工作的第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