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林市2021年深化“放管服”改革最佳化營商環境工作要點

《榆林市2021年深化“放管服”改革最佳化營商環境工作要點》已經榆林市政府同意,榆林市人民政府辦公室於2021年4月26日印發.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榆林市2021年深化“放管服”改革最佳化營商環境工作要點
  • 頒布時間:2021年4月26日
  • 發布單位:榆林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全文
為進一步深化全市“放管服”改革,不斷最佳化提升營商環境,按照《陝西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2021年深化“放管服”改革最佳化營商環境工作要點的通知》(陝政辦發〔2021〕7號)要求,結合我市實際,制定2021年深化“放管服”改革最佳化營商環境工作要點。
一、深入推進行政審批制度改革
(一)穩步推進相對集中行政許可權改革。全面推動政務服務事項高效集中辦理,實現“三個到位”,即所有政務服務事項進駐政務服務大廳到位,所有政務服務事項在政務服務大廳視窗綜合受理和一窗出件到位,對所有政務服務事項的審批辦理全流程電子監察到位。4月底前將第三批市級政務服務事項移交市審批局集中辦理;適時啟動第四批市級政務服務事項的正式移交,穩步提高我市政務服務事項劃轉比例。充分發揮事權集中優勢,圍繞產業發展全鏈條、企業發展全生命周期、民眾辦事全方位,進一步最佳化審批服務流程,大力推進涉企審批減環節、減材料、減時限,積極開展“一業一證”“一企一證”“證照聯辦”、商事集成註冊等試點改革。加強市縣兩級行政審批服務局與行業主管部門協調聯動,9月底前出台審管聯動管理辦法,進一步明確各級行政審批服務局和行業主管部門的審管責任,推動審批、監管流程閉環管理。(市職轉辦、市審批局牽頭,市級相關部門及各縣市區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二)全面加強對各級行政審批服務局業務指導。市縣兩級職轉辦要積極發揮對相對集中行政許可權改革工作的統籌協調作用,著力破解審批服務中的堵點難點問題。行業主管部門要加強對行政審批服務局工作指導,開放相關信息系統,在專家評審、現場踏勘、檢驗檢測等關鍵環節予以支持和協助;在制發、轉發與行政審批業務有關檔案時,將行政審批服務局納入主送或抄送範圍;組織開展與行政審批業務相關的會議、培訓等活動時,通知行政審批服務局參加。(市職轉辦、市審批局牽頭,市級相關部門及各縣市區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三)不斷完善事項清單動態管理機制。將市縣兩級行政許可事項全部納入清單管理,出台規範行政許可事項清單管理辦法。對照國家“四級四同”事項目錄,組織對政務服務事項進行標準化、精細化梳理,將梳理後明確的設定依據、實施機關、許可條件、辦理程式等全要素信息,包括辦理情形和審批標準由行業主管部門審核確認,確認結果作為事項移交後行政審批服務局審批辦理的標準和行業主管部門事中事後監管的依據,並逐批在政務服務事項清單中予以調整,實現及時更新、動態管理。(市職轉辦、市司法局、市審批局牽頭,市級相關部門及各縣市區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四)持續深化“證照分離”改革。著力推進“照後減證”和簡化審批,年底前在全市實現“證照分離”改革全覆蓋,對所有涉企經營許可事項實行分類改革,其中,取消審批、改為備案或實行告知承諾的事項力爭達到29項以上。(市市場監管局、市審批局、市司法局牽頭,市級相關部門及各縣市區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五)大力推行證明事項和涉企經營許可事項告知承諾制。6月底前制定公布實行告知承諾制的證明事項和涉企經營許可事項清單目錄,逐項明確適用對象、工作流程和監管措施等。梳理各類強制登報公告事項,研究推動予以取消或調整為網上免費公告。(市審批局、市司法局、市市場監管局牽頭,市級相關部門及各縣市區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六)深化工程建設領域行政審批制度改革。進一步壓減市縣兩級設立的工程建設項目審批事項和條件,精簡規範工程建設項目全流程涉及的技術審查、中介服務事項,壓縮審批時間。對具備條件的建設工程企業資質審批實行告知承諾管理。(市住建局、市審批局牽頭,市級相關部門及各縣市區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七)全面規範網上中介服務超市運行。完成市級中介平台與省級平台聯通,規範網上中介服務超市運行、服務和監管,著力營造“全面開放、管理規範、競爭有序、便捷高效、監督有力”的中介服務市場環境。(市審批局牽頭,市級相關部門及各縣市區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二、統籌推進數字政府建設
(八)完成數字政府建設規劃編制。加快編制完成智慧社會和數字政府“十四五”規劃,修訂智慧社會建設管理辦法,整合數字政府建設相關職能,形成上下貫通、協調一致的管理體制,實現信息化建設和政務數據統一管理、集約共享。(市智慧局牽頭,市級相關部門及各縣市區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九)強化政務數據歸集利用。研究制定數據資源管理辦法,充分利用數據共享交換平台建設成果,加大各業務系統整合打通力度,進一步推動政務信息資源整合套用,完善數據資源目錄,強化數據資源安全。加快數位化平台化集成套用和公共數據開放共享,推動“雲上辦公”“掌上辦事”,不斷提升民眾辦事的便捷度。(市智慧局、市審批局牽頭,市級相關部門及各縣市區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提高基礎設施建設水平和支撐能力。加快數據中心擴容升級及政務信息系統遷移整合,開展數據中心等級保護測評,構建政務數據安全體系,深入開展國網、省網“兩網融合”建設,實現政務網路“一張網”貫通,提升網路承載和數據歸集處理能力。(市智慧局牽頭,市級相關部門及各縣市區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三、統籌構建事中事後監管體系
(十一)全面推行“雙隨機、一公開”監管。推進“雙隨機、一公開”監管與企業信用風險分類管理等結合,減少對守法誠信企業的檢查次數。拓展部門聯合“雙隨機、一公開”監管覆蓋範圍,將更多事項納入聯合抽查範圍。進一步充實執法檢查人員名錄庫,緩解基層“雙隨機、一公開”監管執法人員不足問題。提高監管執法規範性和透明度,減少人為干預,壓縮自由裁量空間,使監管既“無事不擾”又“無處不在”。(市市場監管局牽頭,市級相關部門及各縣市區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二)穩步推進“網際網路+監管”平台套用。加強部分重點監管領域數據匯集,進一步完善“網際網路+監管”系統風險預警模型,形成風險預警線索推送、處置和反饋機制,提升監管智慧型化水平。(市職轉辦牽頭,市級相關部門及各縣市區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三)依法依規推進社會信用體系建設。進一步明確信用信息範圍,依法依規實施失信懲戒,完善失信主體信用修復機制,提高社會信用體系建設法治化、規範化水平。年底前全面建立事前信用承諾制度,基本建立事中分級分類監管制度,進一步完善事後信用聯合懲戒機制。(市發改委牽頭,市級相關部門及各縣市區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四)創新包容審慎監管。探索創新監管標準和模式,發揮平台監管和行業自律作用,在部分領域實施柔性監管、智慧監管等。(市市場監管局、市發改委、市工信局、市商務局牽頭,市級相關部門及各縣市區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四、全力打造“三位一體”政務服務體系
(十五)強力推進“一網便民”政務服務平台更新擴能。加快推進高頻政務服務事項“跨省通辦”和“全程網辦”,持續最佳化市級政務服務平台和“榆快辦”APP,全力推進縣級一體化政務服務平台疊代升級,實現市縣一體化運行。完成市縣政務服務平台適老化改造,完善各類基礎支撐系統,提升政務服務便利化水平。年底前,掌上好辦事項達到120項,政務服務事項實現“無差別受理、同標準辦理”。(市審批局、市智慧局牽頭,市級相關部門及各縣市區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六)持續加快“一號接聽”政務服務便民熱線整合。持續推進政務服務便民熱線整合。出台榆林市政務服務便民熱線歸併方案,鞏固我市政務服務熱線整合成果,實現“一號聽民聲”。歸併拓展網際網路受理渠道,推進與省級平台熱線知識庫共享共建。升級改造熱線平台,完善系統功能套用,充分發揮熱線營商環境專區作用,合理擴充場地座席,提升熱線服務質量和水平。(市審批局牽頭,市級相關部門及各縣市區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七)不斷完善“一窗通辦”綜合視窗服務模式。在政務服務大廳嚴格落實“前台綜合受理、後台分類審批、綜合視窗出件”運行模式,繼續推行部門事項代辦,拓展重點項目幫辦,配套完善“全省通辦”“跨省通辦”工作業務機制,構建省、市、縣、鄉鎮(街道)、村(社區)政務服務線上線下一體化運行機制,打通民眾辦事“最後一公里”。(市審批局牽頭,市級相關部門及各縣市區按職責分工負責)
五、持續最佳化營商環境
(十八)全面落實《陝西省最佳化營商環境條例》。開展形式多樣的《陝西省最佳化營商環境條例》宣傳解讀活動,切實提升社會感知度。6月底前制定《落實〈陝西省最佳化營商環境條例〉分工方案》,明確任務分工和具體職責,加強督促檢查,推動《陝西省最佳化營商環境條例》落實落細落地。(市發改委牽頭,市級相關部門及各縣市區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九)打造榆林最佳化營商環境2.0版。對標國家和我省營商環境評價要求,充分借鑑先進地市改革創新舉措,將“執行契約”“勞動力市場監管”“保護中小投資者”“創新創業”等納入改革,7月底前出台新一輪最佳化營商環境三年行動計畫。建立健全最佳化營商環境工作推進機制,全面推動各項改革舉措落地落實。綜合運用2020年全省營商環境第三方評價結果,對評價中發現的問題紮實整改提升,進一步完善最佳化營商環境政策體系,切實推動以評促改,全面做好國家和省級營商環境評價參評準備工作。(市發改委牽頭,市級相關部門及各縣市區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二十)規範行業協會商會運行。持續推進行業協會商會規範有序發展,通過中介職能剝離、與行政機關脫鉤等措施,切斷行政主管部門與行業協會商會的利益關聯。進一步規範行業協會商會收費,4月底前對行業協會商會亂收費自查、退還違法違規所得等情況開展檢查,堅決遏制亂收費現象。(市委編辦、市發改委、市民政局、市市場監管局牽頭,市級相關部門及各縣市區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二十一)改善企業融資環境。清理規範中小企業融資中的不合理附加費用,整治銀行強制搭售產品、超公示標準收費、收費與服務項目不符等違規行為。健全中小微企業貸款擔保制度,加強銀行服務項目和收費公示,建立健全銀行業違規收費投訴舉報機制。創新對中小微企業的信貸服務模式,加強“榆林市中小企業融資服務平台”推廣套用,利用大數據等技術解決“首貸難”、“續貸難”等問題。加強水電氣、納稅、社保等信用信息歸集共享,為增加普惠金融服務創造條件。督促金融機構最佳化普惠型小微企業貸款延期操作程式,做到應延盡延,並引導金融機構適當降低利率水平。(市發改委、市金融局、人行榆林市中心支行、榆林銀保監分局牽頭,市級相關部門及各縣市區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二十二)持續加強專項問題治理。圍繞產權保護、轉供電加價、違規設定行政審批前置條件、拖欠民營企業賬款、醫院就診卡預付款餘額退還等突出問題和惠民利企堵點問題開展專項治理。開展重點領域涉企刑事犯罪懲治活動,切實保護民營企業合法權益。(市發改委牽頭,市中級法院、市檢察院、市工信局、市公安局、市財政局、市住建局、市衛健委、市市場監管局及各縣市區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六、全面推進政策落地落實
(二十三)全面落實減稅降費政策。加強財政直達資金日常監控,確保資金落實到位、規範使用。進一步簡化稅費優惠政策適用程式,利用大數據等技術甄別符合條件的納稅人、繳費人,精準推送優惠政策信息。加強非稅收入退費管理,確保取消、停徵、免徵及降低徵收標準的收費基金項目及時落實到相關企業和個人。(市財政局、市稅務局牽頭,市級相關部門及各縣市區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二十四)加強政務誠信監督評價。繼續實施政務誠信大數據監測,依託全國信用信息共享平台(陝西)建立政策信息資源共享機制,對各縣市區、各行業和重點領域政務誠信狀況進行常態化監測,對各類政務失信行為進行統計分析。全面推行政務誠信評價,分期分批對政府採購、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招標投標、招商引資、地方政府債務等重點領域政務誠信建設情況開展專項調查,評價和調查結果作為各級各部門年度目標責任考核的重要參考。(市發改委牽頭,市級相關部門及各縣市區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二十五)繼續開展政府機構失信問題專項治理。全面排查梳理市縣兩級對企業的失信事項,重點對政府承諾不兌現、拖欠民營企業賬款、拒不執行法院判決、“新官不理舊賬”等失信問題開展專項治理,制定分類處置方案,督促限期整改,消除不良影響。(市發改委、市工信局、市財政局、市審計局、市商務局牽頭,市級相關部門及各縣市區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七、強化組織保障
(二十六)開展考核督導。建立健全深化“放管服”改革最佳化營商環境一體化推進工作機制,市職轉辦、市營商辦要發揮牽頭抓總作用,強化統籌協調、業務指導和督促落實,對重點改革舉措實施情況及時跟進督導,總結推廣經驗做法,及時糾正改革中出現的跑偏走樣等問題。(市審批局、市發改委牽頭,市級相關部門及各縣市區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二十七)抓好督辦落實。加強對各級各部門深化“放管服”改革最佳化營商環境工作的督促檢查,切實抓好《陝西省最佳化營商環境條例》、《榆林市人民政府關於進一步最佳化營商環境更好服務市場主體的實施意見》(榆政發〔2020〕19號)等政策法規檔案的貫徹落實。(市審批局、市發改委牽頭,市級相關部門及各縣市區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二十八)重視投訴受理。積極構建“三位一體”的訴求處辦機制,加強熱線、百姓問政、榆林營商環境平台數據實時互通,對深化“放管服”改革最佳化營商環境問題,建立常態化受理、督辦、反饋、通報等工作機制。依託熱線建立統一的市場主體維權服務平台,進一步暢通熱線、網站、小程式、移動客戶端等全媒體服務渠道。(市審批局、市發改委牽頭,市級相關部門及各縣市區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二十九)加強宣傳推廣。加大對政策法規、改革典型案例等宣傳解讀,重點圍繞行政審批制度改革、最佳化營商環境、政務服務等領域,開展系列主題宣傳活動,營造良好改革氛圍。鼓勵探索創新,積極總結提煉深化“放管服”改革最佳化營商環境工作的“榆林經驗”,形成更多可複製推廣的經驗和做法。(市審批局、市發改委、榆林傳媒中心牽頭,市級相關部門及各縣市區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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