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介紹
- 中文名:分稅制財政管理體制
- 分類:社會人文
- 類型:管理體制 社會人文
主要內容
具體分稅
- 中央地方共享稅:增值稅2016年5月之前中央75%,地方25%,2016年5月1日全面營改增之後中央50%,地方50%;企業所得稅與個稅,中央60%,地方40%;
分稅制預算管理體制一般指本詞條
體制介紹 預算管理體制:預算管理體制是處理中央財政和地方財政以及地方財政各級之間的財政關係的基本制度,預算管理體制的核心,是各級預算主體的獨立自主程度以及集權和分權的關係問題。預算體制是國家預算編制、執行、決算以及實施預算監督的...
中國實行分稅制財政管理體制。在實行分稅制的財政體制下,各級財政的支出範圍按照中央與地方政府的事權劃分,中央財政主要承擔國家安全、外資和中央國家機關和所需經費,調整國民經濟結構、協調地區發展、初稿巨觀調控所需的支出以及由中央直接...
分稅制作為一種財政管理體制,已為西方國家廣泛採用。我國在清朝末期曾出現過分稅制的萌芽。目前在世界各國都被廣泛採用並且實用性較強。實行分稅制是市場經濟國家的一般慣例。市場競爭要求財力相對分散,而巨觀調控又要求財力相對集中,這種...
基於這一思想,中央財政在制定分稅制財政管理體制之初,將流轉稅的大部分,即消費稅和75%的增值稅確定為中央級收入。從實際情況看,中央財政通過分稅制體制劃分在形式上集中的收入,大部分通過稅收返還又回到地方,集中的增量除用於中央級...
地方預算權出現於分稅制體制下,是與市場經濟相適應,並與中央預算權相對獨立的財政權。為實行市場經濟體制的許多國家所採用。1993年,國務院頒發了《國務院關於實行分稅制財政管理體制的決定》(以下簡稱決定),該決定按照稅種劃分了中央和...
國務院關於實行分稅制財政管理體制的決定是國務院於1993年12月15日發布,自1994年01月01日起施行的法律法規。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國務院各部委、各直屬機構:根據黨的十四屆三中全會的決定,為了進一步理順中央與地方的財政分配...
根據國家各級政權的職責範圍劃分各級預算收支範圍和管理許可權,並規定收支劃分的方法。預算管理體制是財政管理體制的核心。由於國家預算集中了國家的主要財力,是國家有計畫地組織財政分配的基本形式,通常也把預算管理體制稱為財政管理體制。預算...
在分級預算體制下,各級政府職責分工明確,各級預算重點層次分明。中央預算除國防費和行政管理費外,以社會福利、社會保障和經濟發展為主,地方預算以文教、衛生保健和市政建設為主。3、收入劃分實行分稅制。稅收劃分主要有三種形式。一是按...
根據黨的十四屆三中全會精神和《國務院關於實行分稅制財政管理體制的決定》(國發[1993]85號),為了進一步理順自治區與地市的財政分配關係,加強巨觀調控,促進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建立和全區經濟持續、快速、健康發展,自治區人民政府決定,從...
各區、縣人民政府,各委、局,各直屬單位: 根據《國務院關於實行分稅制財政管理體制的決定》(國發〔1993〕85號)和市委六屆二次全體(擴大)會議精神,為進一步理順市與區、縣的財政分配關係,市政府決定,自1994年1月1日起,對區縣實行新的...
海南省人民政府關於實行分稅制財政管理體制的決定 各市、縣、自治縣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屬各單位:根據《國務院關於實行分稅制財政管理體制的決定》(國發〔1993〕85號)精神和我省的實際情況,為了進一步理順省與市、縣的財政分配關係,更好...
我國現行的預算管理體制是1994年起實行的分稅制財政體制。分稅制財政體制是在中央與地方各級政府之間,根據各自的職權範圍劃分稅源,並以此為基礎確定各自稅收許可權、稅務機構和協調財政收支關係的一種制度。我國從1994年開始實施以分稅制為核心...
根據省政府《關於重新確定分稅制財政管理體制的通知》(瓊府〔2002〕50號)和《關於重新確定省對海口市分稅制財政管理體制的通知》(瓊府〔2002〕77號)關於“自2002年起5年內,洋浦繼續執行地方財政收入全留政策,5年後視情況另行考慮”、...
江蘇省政府關於調整分稅制財政管理體制的通知 各省轄市及常熟市人民政府,省各有關委、辦、廳、局,省各有關直屬單位:我省於1994年按照國家規定實行了分稅制財政管理體制改革。六年多來,分稅制財政管理體制調動了地方各級政府增收節支...
凡縣域經濟較發達、鄉鎮財政收入達到一定規模的,原則上應實行分稅制財政管理體制;條件不成熟的,要積極創造條件,爭取在二至三年內逐步向分稅制財政管理體制過渡。四、嚴格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預算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預算法實施條例》...
在省與市縣原財政收入範圍劃分的基礎上,按照分稅制財政管理體制規定的預算級次劃分,對屬於我省財政收入部分(包括中央下放收入),作相應的調整。(一)省級固定收入包括:金融、保險、信用合作社營業稅(不含各銀行總行、各保險總公司...
(五)分稅制 分稅制是實行分級預算體制中普遍採取的劃分收入的方法,分稅制的基本原則是按稅種劃分各級預算收入,分設中央稅制和地方稅制,分設國稅局和地方稅局分別徵收本級稅收。分稅方法有兩種:一是完全按稅種劃分,多數西方國家都實行...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 中國人民銀行〈關於跨省市總分機構企業所得稅分配及預算管理辦法〉的補充通知》(財預〔2012〕453號)、《四川省人民政府關於改革完善省與市(州)、擴權試點縣(市)分稅制財政體制的通知》(川府發〔2014〕9號)等...
我國目前尚未制定一部系統的財政管理體制法或財政收支法。現行財政管理體製法主要是1993年12月15日國務院發布的《關於實行分稅制財政管理體制的決定》。此外,憲法、預算法等法律檔案中的相關規定也是我國財政管理體製法的重要淵源。模式分類 ...
分稅制財政管理體制的具體內容和實施辦法,按照國務院的有關規定執行。第八條 縣級以上地方各級政府應當根據中央和地方分稅制的原則和上級政府的有關規定,確定本級政府對下級政府的財政管理體制。第九條 預算法第十六條第二款所稱一般性...
本報告對分稅制的改革由來、制度基礎、經濟激勵機制和經濟影響進行深入研究,在此基礎上,從政府間稅權劃分、事權劃分、轉移支付、省以下財政管理體制、地方政府債務、政府預算管理等多個角度探索了分稅制改革之道,試圖為建立現代財政制度...
這次財政體制改革的總體目標是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發展的客觀需要,按照國家分稅制財政體制改革的總體要求,規範稅基管理,建立屬地化稅收征管體制,實現財政、稅務、金庫、工商等部門間的信息共享和對稅源的動態管理,解決預算級次界定難、混級混...
預算管理所屬的報帳單位是預算管理的附屬單位,不是一級預算管理單位。我國縣級農業主管部門,一般不設立二級預算管理單位。所屬會計單位,都是基層核算單位。名詞解釋 預算級次(Budgetary Level)根據現行“分稅制”財政管理體制規定,國家...
第一節 政府預算績效評價概述 第二節 政府預算績效評價發展 第三節 中國預算績效評價改革 拓展訓練 本章複習思考題 第十一章 政府預算管理體制 第一節 政府預算管理體制概述 第二節 分稅制預算管理體制 第三節 ...
為此,1993年12月15日,國務院發布了《關於實行分稅制財政管理體制的決定》,這是我國財政收支劃分法的主要法律檔案。此外,《預算法》中關於預算級次的劃分、預算收支的範圍以及預算管理的職權分割等內容事實上構成財政收支劃分法的重要內容...
分稅制財政管理體制的具體內容和實施辦法,按照國務院的有關規定執行。第八條 縣級以上地方各級政府應當根據中央和地方分稅制的原則和上級政府的有關規定,確定本級政府對下級政府的財政管理體制。第九條 預算法第十六條第二款所稱一般性...
三、預算管理的原則和基本要求 四、預算管理的基礎工作 五、複式預算 第三章 國家預算管理體制 一、國家預算管理體制的概念和內容 二、建立國家預算管理體制的原則 三、預算管理體制發展演變的概況 四、分稅制預算管理體制 第四章 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