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義
財政資金(Financial Fund)
財政資金的主體是
稅收收入和國家企業上繳的一部分稅後利潤.
為實現國家職能的需要,依據
國家權力進行分配的那一部分
社會產品的貨幣形式。表現為國家通過無償的方式或
國家信用的方式籌集、分配和使用的貨幣資金。它是國家進行各項活動的財力保證。
組成
中國社會主義財政資金由
國家預算資金和預算外資金兩個部分組成。國家預算資金是指列入國家預算進行收、支和管理的資金,它是財政資金的主體;預算外資金是指不列入國家預算,由各地區、各單位按照國家規定單獨管理、自收自支的資金,它是國家預算資金的重要補充。財政資金的主要來源是
國營企業以
稅金和其他形式上繳國家的
純收入,其次是
集體經濟以及
個體經濟以稅金形式交納的純收入。通過國家財政各環節集中起來的財政資金,有計畫地用於社會主義的經濟、文化、國防等建設事業和
國家管理方面的經費開支,為鞏固和發展社會主義
生產關係,建設社會主義的
物質文明和
精神文明,提高人民的物質文化生活水平服務。
特徵
財政資金的特徵表現在:①是政府及其所屬機構直接掌握支配的資金,其資金的使用是直接為行使和實現
國家職能的需要。②資金的徵集和撥付主要是採取無償分配,部分地採取國家信用的方式,即以國家為債務人或債權人形式徵集或發放。③資金的運動都是以國家為主體,繳款者或接受撥款者都是直接與國家政權發生關係。財政資金體現了國家在
社會產品分配中占有的份額,以及在分配中與社會各集團及其成員之間的
分配關係。
資金分類
財政資金的分類:
⒈國家投資,應當作為
權益,計入並增加企業實收資本或
股本,借記
銀行存款,貸記實收資本或股本。
⒉資金使用後要求返還的
本金,會計處理應當作為負債,計入借款或
其他應付款處理,借記銀行存款,貸記借款或其他應付款。
⒊企業取得的除上述兩種情況之外的其他財政資金,會計處理作為損益,原來有計入
補貼收入的,全部計入當期
營業外收入,借記銀行存款,貸記營業外收入。
根據政府補助準則和《企業財務通則》第二十條的規定,企業收到的財政資金的會計處理分為以下幾種情況。
⒈企業收到的屬於國家
直接投資、資本注入性質的財政資金,如
基本建設投資、國債投資項目,這類資金屬於國家以投資者身份對企業的資本性投入,應當增加“
實收資本—國家資本”,對於超過註冊資本的投資則應增加“
資本公積—
資本溢價”。增加實收資本的,應由會計師事務所出具
驗資報告。
⒉屬於投資補助性質的財政資金,如公益性和公共基礎設施投資項目補助、推進科技進步和高新技術產業化的投資項目補助等,這類資金是對投資者
投入資本的補助,但是與前一類資金最大的區別是國家不一定以投資者身份投入,主要是政府為了貫徹
巨觀經濟政策或實現調控目標,給予企業的具有導向性的資金,企業應當根據政府部門下達的檔案規定增加“實收資本”或“資本公積”,由全體投資者共同享有或根據檔案精神由某個單位持有或享有。增加實收資本的,應由會計師事務所出具驗資報告。
⒊企業收到的大部分財政資金如糧食定額補貼、鼓勵企業安置職工就業的獎勵款、貸款貼息、
稅收返還(先征後退、
即征即退)、科技三項費用、挖潛改造資金、
中小企業發展
專項資金、產業技術研究與開發資金、
中小企業國際市場開拓資金、國有企業虧損補貼、關閉小企業補助等,這類資金一般是對企業特定經濟活動支付的
成本費用的補償,應按照政府補助準則的規定進行會計處理。與收益相關的
政府補助。用於補償企業以後
期間費用或損失的,在取得時先借記“
銀行存款”,貸記“
遞延收益”,然後在確認相關費用的期間借記“遞延收益”,貸記“
營業外收入”。用於補償企業已發生費用或損失的,在取得時借記“銀行存款”,貸記“營業外收入”。與資產相關的政府補助。企業應在收到款項時,按照到賬的實際金額,借記“銀行存款”等,貸記“遞延收益”。將政府補助用於購建
長期資產時,相關長期資產的購建與企業正常的資產購建或研發一致,通過“
在建工程”、“
研發支出”等科目歸集,完成後轉入
固定資產或
無形資產。自相關資產可供使用時起,在相關資產計提折舊或
攤銷時,按照長期資產的預計使用期限,將遞延收益平均分攤轉入
當期損益,借記“遞延收益”,貸記“營業外收入”。相關資產在使用壽命結束或結束前被處置(出售、轉讓、報廢等),尚未分攤的遞延收益餘額應當一次性轉入資產處置當期的“
營業外收入”,不再予以遞延。
⒋企業收到的屬於政府轉貸、償還性資助的財政資金,如世界銀行貸款項目資金等。這類資金使用後要求歸還
本金,因此企業收到時應當借記“
銀行存款”等,貸記 “
短期借款”或“
長期借款”。
⒌企業收到的政府作為企業所有者投入的具有專項或特定用途的款項時,應借記“銀行存款”等科目,貸記“
專項應付款”。將專項或特定用途的撥款用於工程項目時,借記“在建工程”等科目,貸記“銀行存款”、“
應付職工薪酬”等。
工程項目完工形成長期資產的部分,借記“專項應付款”,貸記“資本公積—資本溢價或
股本溢價”;對未形成長期資產需要核銷的部分,借記“專項應付款”,貸記“在建工程”等。撥款結餘需要返還的,借記“專項應付款”,貸記“銀行存款”。上述資本溢價轉增實收資本或
股本,借記“資本公積—資本溢價或股本溢價”,貸記“實收資本”或“股本”,需要會計師事務所出具驗資報告。
⒍ 企業收到的
先征後退、即征即退的稅收返還款時,應借記“
銀行存款”,貸記“營業外收入”。
投資分類
在討論中國財政資金項目投資方向的最適宜領域之前,可先對中國整個社會投資的分類做簡要的分析。一般來說,在
市場經濟條件下,社會投資大體可分為三大類別:
1.對競爭性項目的投資
競爭性項目是指
投資主體公平參與競爭,市場機制充分發揮作用的項目,它是完全受
市場調節的盈利性項目,項目建成後提供的產品是“
私人產品”,具有排他性和競爭性,其價格完全通過市場競爭形成。該類項目的範圍是根據其產業性質確定,它是競爭性行業在投資領域的表現形態。競爭性行業一般指那些
產業發展比較成熟,行業盈利率較高,經濟效益決定於市場供求的產業部門。就中國而言,主要包括:一般加工工業;建築業;商業、餐飲、倉儲業;諮詢業;金融、保險(商業性部分)以及其他行業等。
基礎性項目的範圍也是根據其產業屬性來確定的。一般講,基礎性項目是指那些從屬於
基礎產業和部分
支柱產業部門的投資項目。基礎性項目為
生產過程提供“共同生產條件”,部分具有或主要具有“
公共產品”的一般特徵,即具有公用性、非獨占性和不可分割性,其
投入資金數量巨大,建設周期較長、
投資回收緩慢,而又關係著國計民生,市場機制在這方面不能有效地發揮作用。具體包括:農、林、牧、漁體利。氣象等基礎設施;能源工業;
交通運輸業;郵電通訊業;地質普查與勘探;支柱產業和高新技術產業等。
3.對公益性項目的投資
公益性項目是指為整個社會提供公共性產品和服務的項目。這些產品和服務基本上屬於“
純公共產品”,市場機制在這些產品和服務的提供上根本不發揮作用。主要包括:國防建設投資;黨派、團體等設施的建設;政府、公檢司法等政權設施的建設;基礎教育、文化、衛生、國家體育、廣播電視等設施的建設;城市道路、管網的建設;環境保護設施的建設等等。
以上三類投資只是大體的劃分,實際上,在具體分析和操作時,各類投資在外延上有時互有交叉和重疊。
財政資金投資適宜領域
那么,在市場經濟條件下,財政資金項目投資方向選擇的最適宜領域是什麼呢?儘管這是一個涉及面很廣的問題,在此不可能逐一涉及,但根據西方市場經濟國家和一些
新興工業化國家(地區)的歷史經驗,結合中國市場經濟的實踐和取向,筆者認為,在上述三類投資項目中,公益性投資項目應該是財政資金項目投資方向的重點;基礎性投資項目主要是利用
財政投資,積極引導國內
社會資本和外資參與投資;對於競爭性投資項目,財政資金應徹底退出。但對於一些支柱產業的重點項目和高新技術研發項目,財政資金可以有選擇地給予扶持。由於三類投資在外延上的交叉和重疊,財政資金的具體
投資方向及
投資方式應主要從以下幾個領域來加以考慮:
在市場經濟中,政府提供的公共產品是多種多樣的,其主要的、典型的形式,莫過於各種形式的公共基礎設施。所謂公共基礎設施,包括為社會經濟正常運行所必須的、由國家或社會投資所形成的各種軟體和硬體。一般來說,諸如各類交通運輸、環境保護、農田水利建設。城市
基礎設施建設等等,都是在財政資金項目投資方向選擇時,應予以優先考慮的合適領域。然而,所謂財政資金項目投資方向的最適宜領域,並不意味著國家在這方面,也採取過去那種包投資、包建設、包經營的做法。恰恰相反,在市場經濟條件下,許多基礎設施項目,如捷運、公路等項目的投資來源,應以政府的財政資金做引導,鼓勵和吸引各方投資的參與。如可以利用BOT、
TOT的方式吸引國內外社會資本參與
城市基礎設施項目的建設開發和運營。這樣不但可以減緩政府財政資金的壓力,而且可以大幅度提高該類項目的建設和運營效率。
2.基礎產業和新興產業領域
基礎產業是對那些在國民經濟中具有基本承載作用的產業群體的總稱,它們構成了國民經濟賴以運行的物質基礎。就中國現階段而言,基礎產業一般應包括農業、能源、郵電通信等部門。其中,農業是基礎產業中的一個特殊的產業,它為人類生存提供最基本的條件,為國民經濟其他產業提供原材料和產品銷售市場,同時,它也是一個既有
自然風險又有
市場風險的
弱質產業。當前中國農業的物質基礎薄弱,抗禦自然災害的能力較差,農業
比較利益較低,在市場競爭中往往處於不利地位。同時,由於農產品屬
初級產品,在需求方面的彈性較小,經常保持相對穩定,而供給方面受自然條件的影響很大,具有很強的波動性。這種供需不平衡狀態的經常發生會破壞國民經濟的正常運行,而這又是難以通過市場來解決的,因此,財政資金應加大對農業項目的投入,改變對
農業投資比重偏低的狀況。而郵電通信業作為財政資金投向的選擇之一,重要的是用財政資金引導社會資本的投入。經過財政資金的大量投入,中國的郵電通信業已具備了堅實的基礎,這更有利於社會資本的介入。就能源項目而言,財政應著眼於調整能源結構,重點對一些稀缺資源的開發利用項目以及易於獨家壟斷的資源供應項目進行投資。
新興產業是指以高科技研發為依託,能帶來
高附加值的,為未來經濟和社會發展提供廣闊的發展空間、提供就業機會的、標誌一國國民經濟未來發展水平的產業群體總稱。新興產業的發展,往往由中小型
風險企業開始。因為這些企業在發展的初期,風險比較大,又沒有足夠的資產作抵押,往往難以得到銀行貸款,要使其迅速發展起來,一方面需要政府為其創造良好的制度環境;另一方面則需要政府給以財政資金的支持。資金,而是要利用財政資金的引導作用,為這些項目的投資積聚資金,如設立風險投資基金等。
風險投資基金。
開發領域
資源的開發與利用,是一個範圍很廣的概念。從國內外的情況來看,適宜於財政投資的資源開發領域,大致包括以下三個方面:
自然資源及國土開發
重要的自然資源及大規模的國土開發主要包括:對那些關係國計民生的稀缺資源的開發利用項目;具有某些自然壟斷特點,即宜於獨家壟斷,以保證取得良好的
規模經濟效應,使社會公眾能享有最低生產成本的資源開發和供應項目(例如城市供水、供電和煤氣);以及大規模、有計畫的國土開發項目。國外諸如美國對其南部、西部及山地各州的長期開發,國內如對中國中西部廣大地區的開發等等,都是財政資金的項目投資應予重點考慮和確保的。儘管這些方面的巨大
投資需求不可能由政府單獨承擔,但政府對上述投資和
籌資的義務與責任,則是始終不可推卸的。
人力資源開發投資
人力資源開發投資是重要而典型的財政投資,主要是指教育。在西方經濟已開發國家,各國政府可以說都毫無例外地參與了教育這一公共產品的提供。除了極少數的私立學校(主要是教會辦的學校)以外,各種教育,尤其是基礎教育投資,很大程度上是由各級財政分別提供的。之所以如此,首先是教育具有極大的所謂“外溢性”作用,即對社會的發展,經濟的增長有著廣泛的、決定性的影響,教育水平的提高將使整個社會普遍受益;其次,從社會
再分配和巨觀調控的角度來看,財政資金投資於教育,有利於緩解各階層的收入差距與分配不公現象,通過公共教育,使社會成員均可享受到國家提供的教育機會和權利。從中國的狀況來看,財政對教育的投資與世界平均水平還有著很大的差距,所以中國的財政資金項目投資應適當向
人力資源開發領域傾斜,尤其是基礎教育領域。
智力資源開發投資
智力資源開發投資主要指財政用於科學技術研發方面的投資。歷史地看,隨著市場經濟的逐步發展,科學技術的研發活動,經歷了一個從科學家的個體性研究發展到主要由國家進行統一協調的過程。特別是第二次世界大戰以後,隨著國家對經濟干預的日漸增強,政府越來越成為科學技術研究的主要組織者和經費的主要提供者,國家財政亦逐漸成為政府對科學技術領域進行巨觀調控的一個重要手段。在
現代市場經濟、
社會化大生產和科學技術迅猛發展的條件下,政府的智力資源開發投資已成了提高社會勞動生產率、增加社會經濟效益、增強一國經濟競爭實力和促進社會進步的重要因素,是一種不可或缺的
巨觀調控手段,也是一項單靠私人部門、個別企業或社會團體難以勝任的國家公共事務。
對國有企業的投資
事實上,在許多開發中國家,特別是在
計畫經濟體制下,財政投資的一個很重要的領域或組成部分,就是對為數眾多的國有企業的
直接投資。這類投資儘管在一些經濟已開發國家(特別是英、法等國)也同樣存在,但在開發中國家最為突出,亦最為普遍,甚至成了政府干預經濟的一種特殊方式。各國的經驗和長期的實踐表明,在
現代市場經濟條件下,對國有企業的投資選擇,應根據不同的國情,採取分類指導、區別對待的辦法。比如:對那些只能或只便於由國有資本進入的部門或行業中的企業,如國防、航天航空、造幣等,主要採取財政投資的形式;對那些屬於基礎設施、基礎產業性質的企(事)業,比如城市公用事業、大型交通運輸企業、郵電通訊等企業,可根據實際情況,分別採取國有獨資、若干
國有股股東聯合持股、國有資本控股等多種形式投資進入。
提高途徑
一、轉變理財觀念
⒈
財政體制中的弊端。中國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已經取得了長足的發展,
國有經濟、
集體經濟、
私營經濟或民營經濟,都在蓬勃發展,但各自在發展的過程中,都不同程度地受到了舊有的計畫經濟體制的束縛。國有經濟與地方經濟,由於有天然的血緣關係,在經濟政策、
信貸、
稅收等方面,特別是在財政資金的利用上,都享有許多優惠,但由於
管理體制落後、
經營機制不靈活,特別是技術裝備亟待更新,從而使生產效率和
經濟效率不盡人意,使企業本應對財政的貢獻大打折扣。
集體企業、民營企業或
私營企業,由於舊的所有制觀念的束縛,在許多方面,總有一種隔閡,總認為他們不是國有制企業,因而由於沒有給予應有的幫助和扶持,雖然有靈活的機制和對市場變化靈敏的反映能力,但也沒能使其在財源培植上真正發揮作用。
⒉財政體制改革的目標。對
經濟體的扶持,應徹底打破所有制觀念的束縛,徹底打破計畫經濟體制的束縛,財政資金的投入以培植稅源為目標,實現經濟利益和財政收入的同步增長。財政資金的投入,應該由以國有經濟為對象,轉變為以培植稅源為目標,也就是要打破所有制界限,哪個
經濟體制對財政的貢獻大,便給哪個經濟體投資。事實上,在世界經濟逐步走向一體化的今天,企業類別的劃分更應該以國內企業和國外企業作為標準,對國內不同所有制企業進行整合,以提高企業以至整個國家企業群體在國際市場上的
競爭能力,進而促進整體國力的提高。
⒊財政資金投資對象的選擇。財政資金在選擇
投資對象中,如果是國有經濟,則基本上無非議,但如果是
集體經濟,或者是民營經濟或私營經濟,肯定有非議。這個問題完全可以通過有關部門制定法規來規範這一行為,同時,將比較大的
投資計畫列入財政預算,經相關部門批准通過後,由財政執法,這樣便可避免由於所有制的差異而產生不必要的矛盾,真正打破所有制的界限,實現培植稅源的戰略性轉變。
⒋財政投資的原則。在確定財政資金的投資對象時,應該堅持集中使用,徹底改變過去那種撒胡椒麵的辦法。集中使用最大的好處有兩方面,一方面是集中使用能讓一個單位儘快投產而產生效益,另一方面是由於資金充分而在同等條件下,採用最先進的技術裝備,提高
勞動效率,進而提高經濟效益。
二、轉變財政資金支出方式
⒈支出方式的轉變。將財政
消費性支出轉變為
投資性支出。在解決城鎮
最低生活保障的同時,促進城市公益事業的發展。在城市的發展過程中,有許多事情需要人做,而且其中有許多勞動密集型的工作,通過有組織的行為,將“
扶貧”資金逐步轉變為“
以工代賑”,將“不勞而獲”轉變為“得而必勞”。
⒉轉變財政資金支出方式必須解決的兩個問題。實現財政資金支出方式的轉變,必須很好地解決好這兩個問題。一個是要正確區分不勞而獲與得而必勞。對於喪失勞動能力的人則完全可以實行不勞而獲,而對於年輕力壯的待業者則應嚴格實行得而必勞,通過從事公益勞動或活動來獲得收入。另一個問題是要解決好相關部門協作、共同管理的相關工作。如城市環保、社會保障等部門,通過相互協作,實現勞動和報酬的統一。這樣做一方面可以使城鎮居民最低生活水準得到保證,另一方面可以使許多人每天都有所為,可以進一步促進社會的穩定。
⒊支出方式的轉變方向。隨著社會福利事業的發展,可以進一步朝企業化、營利化、規模化的方向發展。例如,我們可以將領取
最低生活保障金的人組織起來,給一些需要進行加工的企業,以比較低廉的成本加工某產品,盈利的部分或上交財政,或充當
福利基金,逐步實現社會福利基金的良性循環,從而達到減輕財政負擔的壓力。
⒈管理模式的轉變。將財政預算資金分散使用與管理,轉變為
集中管理與分散使用,提高財政資金的利用效率。一些地方財政部門,在
財政管理體制上,將各單位的財政預算資金的使用審批權,由單位集中到財政核算中心,在節約資金和提高
資金使用效率方面,起到了積極的作用。這一舉措雖然遭到許多行政事業單位的不滿和牴觸,畢竟在財政管理體制的改革中朝前邁了一大步。
⒉必須繼續深化財稅體制改革。要繼續加大財政預算的監督和管理,必須在深化財稅體制改革的道路上繼續前進。一方面,通過機構改革,節約財政資金。機構改革富餘人員的安置,雖然是一個非常令人頭痛的難題,但機構改革後,畢竟節約了辦公經費和在行使職能時產生的其他費用。而工資問題至少會隨著時間的推移而自行消失。事實上,其中許多人已經投入到其他領域,而不再完全依靠原來的行政性工資。
⒊加強
收支兩條線管理。在
行政事業性收費走向稅收之前,應該加強對行政事業性收費這一塊
預算外資金的監督和管理,先從收支兩條線入手,進而對使用範圍和用途進行管理,堵塞這塊預算外資金的不合理開支的漏洞,確保這塊資金的合理使用,以提高其對經濟社會發展的促進作用。
⒋做好
費改稅工作。做好費改稅工作,將行政事業性收費稅收化,確保財源的穩定和增長。逐步實行行政事業單位使用的固定資產的集中經營,把固定資產的
使用費納入行政經費,提高固定資產的使用效率。
總之,要充分發揮
財政槓桿在促進地方經濟和
區域經濟發展中的積極作用。就必須從不同的渠道入手,培植
稅源,提高
資金使用效率,促進經濟發展,實現經濟效益和財政收入的持續、穩定、快速、同步增長,全面建設殷實的
小康社會。
杜絕方略
據了解,在過去的很長時間裡,我國一直實行傳統的“基數預算”。在這種模式下,每一年的預算決策都是在上一年撥款的基礎上增加一定的數額,並且結餘全部上繳。因此,政府部門大多寧可花錢也不願意省錢。在這方面,一個被廣泛引用的事例是,廣州捷運2號線實際建設的費用比原本預算節約了18個億,可負責人盧光霖不僅沒得到獎勵,反而因為“錢沒花完、績效不好”挨了批評,這讓這位直性子的國企領導一度“心都碎了”。
對於各政府部門來講,想方設法超預算、超範圍、超標準列支,千方百計私設小金庫,在某種意義上就成了一項“重要的任務”。北京市財政局公布的14家單位涉及問題資金超過10億元,再次有力地驗證了政府及行政事業單位預算不透明、決算隱秘、預算外不公布及缺乏監督的事實,亦折射出當前小金庫現象的普遍性。
新制度經濟學認為,制度變革是一種特殊的交易過程,制度變革能否發生以及如何運行,主要取決於制度變革的成本與收益的比較,即只有在制度變革所帶來的收益大於制度變革所需要的成本時才能發生。2007年發布的《政府信息公開條例》明確了“陽光政府”的信息公開要求:“凡是不涉及國家秘密、商業秘密和個人隱私的政府信息,都要向社會公開。” 但條例自2008年5月1日正式施行以來,不願公開、不敢公開、不屑公開的現象普遍存在。筆者認為,為了有效防止政府機構及其官員利用手中掌握的權力謀求個人或者個別組織的私利,維護社會公共利益目標的實現,必須加強對政府行為的社會監督與約束,提高行政透明度。不透明的預算,猶如脫韁之野馬難以約束及操控。
現代社會,政府預算早已不再是簡單的財政收支計畫,它更是政府最重要的政策工具,體現了政府全部的戰略意圖和政策優先方向,是保障政府施政目標達成的利器。在這種情況下,如何改進政府公共部門績效,以最經濟的手段、花最少的錢,提供更優質的服務,理應成為公共部門行政管理中亟待解決的問題。好的預算管理,會使政府每花1分錢都會想到這是納稅人的錢,每1分錢都要產生相應的效益。而不是花2分錢辦1分錢的事,白白浪費了老百姓辛苦賺來的錢財。
現階段,應當凝聚所有可能的制衡力量,促使公共部門接受人民監督,對公共部門財政預算進行公開,公開預算項目名稱、預算項目數額及預算項目如何實施。同時,還要實施嚴厲的問責制,需要明晰部門責任與崗位職責,完善行政責任追究制度,既要解決誰執行、怎么執行的問題,又要明確誰監督、怎么監督的問題,還要回答誰追究、怎么追究的問題。如此,才能真正約束公權力,規範公權機關的行政行為,才能消除小金庫的存在空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