詞語涵義
“財政”一詞,主要有二層涵義:
一是從實際意義來講,財政是“理財之政”。是指國家(或政府)的一個經濟部門,即財政部門,它是國家(或政府)的一個綜合性部門,通過其收支活動籌集和供給經費和資金,保證實現國家(或政府)的職能。
二是從經濟學的意義來理解,財政是一個
經濟範疇,財政作為一個經濟範疇,是一種以國家為主體的經濟行為,是政府集中一部分
國民收入用於滿足
公共需要的收支活動,以達到
最佳化資源配置、公平分配及
經濟穩定和發展的目標。其本質是:國家為實現其職能,憑藉政治權力參與部分社會產品和國民收入的分配和
再分配所形成的一種特殊
分配關係。
綜觀我國幾千年留存下來的古籍,可以看到“
國用”、“
國計”、“
度支”、“理財”等一類用詞,都是關於當今的“財政”即政府
理財之道的記載,還有“
治粟內史”、“
大農令”、“
大司農”一類用詞,則是有關當今財政管理部門的記載。我國使用“財政”一詞,如今雖已經習以為常了,但該詞出現在中文辭彙中至今卻只有百年的歷史。
據考證,清朝
光緒24年,即1898年,在
戊戌變法“明定國是”詔書中有“改革財政,實行
國家預算”的條文,這是在政府文獻中最初啟用“財政”一詞。“財政”一詞的使用,是當時維新派在引進西洋文化思想指導下,間接從日本“進口”的,而日本則是來自英文public finance一詞。
孫中山先生在
辛亥革命時期,宣傳三民主義曾多次套用“財政”一詞強調財政改革,民國政府成立時,主管國家收支的機構命名為財政部。美國政府相應機構的英文用詞為"Department of Treasury",本來的意思是
金庫或
國庫,在我國也譯為:財政部。
根據財政功能和性質的不同,在不同歷史階段,人們又把“財政”稱作“國家財政”、“
公共財政”等。
財政學說
財政學是關於“財政”的學說,它是經濟學的重要組成部分。
1.按財政分配主體不同,“財政學”可分為:
(1)以資本主義國家財政為研究對象的資本主義財政學;
(2)以社會主義國家財政為研究對象的社會主義財政學;
(3)對各個國家
財政制度進行比較研究的比較財政制度學。
2.根據人類社會不同發展階段經濟體制背景的不同,“財政學”可分為:
(1)以計畫經濟體制下國家財政為研究對象的“計畫財政學”;
(2)以市場經濟體制下國家財政為研究對象的“
市場財政學”。
在當代中國,對“財政”這一範疇有不同的認識。
一種觀點認為,財政是由國家分配價值所產生的
分配關係,這種價值分配,在國家產生前屬於
生產領域的財務分配,在國家產生後屬於國家
財政分配;
第二種觀點認為,財政是為了滿足社會共同需要而對
剩餘產品進行分配而產生的分配關係,它不是隨國家的產生而產生的,而是隨著剩餘產品的產生而產生的;
第三種觀點認為,財政是為滿足社會共同需要而形成的社會集中化的分配關係。
產生與發展
從人類社會發展史上看,財政是伴隨國家的產生而產生的,財政活動是一種歷史悠久的經濟現象。
財政是社會生產力發展到一定的歷史階段的產物。在國家產生以前,原始公社末期已經存在著從有限的
剩餘產品中分出一部分用於滿足社會共同需要的經濟現象。
但這只是集體勞動成果由集體分配,屬於經濟分配,還沒有
財政分配。國家產生以後,在經濟上占統治地位的
階級,為了維護國家的存在,依靠
政治力量,強制占有和支配一部分社會產品,以保證
國家機器的運行和社會的發展,從而便從一般經濟分配中分離出獨立的財政分配,於是產生了財政。
資本主義國家及其以前的財政是以生產資料
私有制為基礎的,是在經濟上占統治地位的階級憑藉國家的政治權力對勞動人民進行的額外剝削,反映了剝削階級對勞動人民的超經濟剝削關係。社會主義國家財政是建立在
生產資料公有制基礎之上的,消滅了剝削制度,它是服務於人民根本利益的國家財政,體現了取之於民、用之於民的新型
分配關係。但是,不同類型的國家財政,一般具有下列共性:即
財政分配的國家主體性、無償性、強制性和社會基金性。這些特性之間相互關聯,使財政分配與其他經濟分配相區別。
本質和特徵
財政是一種國家或政府的經濟行為。“財政是
政府經濟行為”和“財政是國家經濟行為”兩種說法的含義是一致的,說“財政是政府經濟行為”,並不意味著忽視財政法制化和立法監督。特別是在
市場經濟體制下,政府和企業、居民共同構成市場的
經濟實體,在分析政府與市場關係時,說“財政是政府的經濟行為”,對表“財政”的含義則更為明確。
財政是一種經濟行為或經濟現象,這種經濟行為和經濟現象的主體是國家或政府。從起源上考察,財政是伴隨國家的產生而產生的。人類社會隨著生產力的不斷提高,出現
私有財產,社會分裂為
階級才產生了國家。
國家一旦產生,就必須從社會分配中占有一部分
國民收入來維持國家機構的存在並保證實現其職能,於是才產生財政這種特殊的經濟行為和經濟現象。馬克思、
恩格斯對財政與國家的關係都有明確的論證:“為了維持這種公共權力,就需要公民繳納費用——捐稅……隨著文明時代的向前進展,甚至捐稅也不夠了,國家就發行
期票,借債,即發行公債”——《
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1卷,195頁。
“賦稅是政府機器的經濟基礎”——《
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9卷,32頁。被恩格斯譽為創建了
財政學的亞當·斯密所著《國民財富的性質和原因的研究》一書,其中專門論述財政問題的第五篇冠之以“論君主或國家的收入”的標題,另一本被譽為具有里程碑意義的
約翰·穆勒所著《
政治經濟學原理》一書,其中專門論述財政問題的第五篇的標題是“政府的影響”。
財政首先是作為
經濟範疇加以研究的,所以財政學是一門經濟學科,是經濟學的一個分支。
但是,經濟與政治本來就是不可分的,而財政這種經濟行為或經濟現象的一個重要特點,是它與政治的關係更為緊密,其主要原因就在於財政是一種國家(或政府)的經濟行為,
財政學則是一門名副其實的
政治經濟學。
綜觀當今西方國家的財政學,也都是十分重視財政與國家或政府的關係,甚至將財政學等同於“
政府經濟學”或“
公共部門經濟學”,自20世紀60年代以來將政府經濟活動視為與
市場經濟相對應的一個特殊的經濟領域加強研究力度,特別是從政治角度研究政府經濟活動的特殊規律性,從而協調政府與市場的關係,促進經濟的穩定增長。
財政的基本特徵
1、
階級性和公共性:由財政或政府的關係產生了財政的兩個並存的鮮明特徵,即階級性和公共性。
2、強制性和非直接償還性:財政的強制性是指財政這種經濟行為及其運行時憑藉國家政治權力,通過頒布法令來實施的。財政的非直接償還性是指國家徵稅後,稅款即歸國家所有,對納稅人不需要付出任何代價也不需要償還。
3、收入與支出的對稱性:財政的運行過程是有收有支,因而收入與支出的對稱性構成財政運行的一個重要特徵。
基本職能
配置最佳化
由於市場存在失靈,市場自發形成的配置不可能實現
帕累托最優效應,因而需要政府介入和干預。財政的配置職能是由政府介入或干預所產生的,這的特點和作用是通過本身的收支活動為政府提供
公共物品、提供經費和資金,引導資源的注射,彌補市場的失靈和缺陷,最終實現全社會資源配置的最優效率狀態。財政配置的機制和手段有:
(1)根據
政府經濟職能確定財政收入占GDP的合理比例,從而實現資源配置總體效率。
(2)最佳化
財政支出結構,保證重點支出,壓縮一般支出,提高資源配置的結構效率。
(3)合理安排
政府投資的規模和結構,保證國家的重點建設。
(5)提高財政資源配置本身的效率。
穩定經濟
經濟穩定包含充分就業、物價穩定和
國際收支平衡等多重含義。發展是通過物質生產的不斷增長來全面滿足人們不斷增長的基本需要。財政實現穩定和發展職能的機制和主要手段有:
(1)經濟穩定的目標集中體現為社會總供給和
社會總需求的大體平衡。
(2)在財政實踐中,可以通過一種制度性安排,發揮某種“自動”穩定作用。
(3)政府通過投資補貼和
稅收等多方面安排,加快公共設施的發展,消除經濟成長的瓶頸,並支持第三產業的興起,加快產業結構的轉換,保證國民經濟穩定與調整發展的最優結合。
(4)財政就切實保證前面提到的那些非生產性的、社會的
公共需要。
分配調節
在
市場經濟條件下,由於各
經濟主體或個人所提供的
生產要素不同、資源的稀缺程度不同以及受各種非競爭因素的干擾,各經濟主體獲得的收入會出現較大的差距,甚至同要素及勞動投入不相對稱,而過分的懸殊將涉及社會公平問題。
因此財政的收入分配職能主要是確定顯示公平分配的標準和財政調節收入分配的特殊機制和手段。財政實現收入分配職能的機制和主要手段有:
監督管理
在財政的資源配置、收入分配和調控經濟各項職能中,都隱含了監督管理職能。
重要作用
財政參與分配
社會產品,必須正確處理財政與經濟的關係,經濟決定財政,財政來源於經濟,它在一國經濟發展和分配體系中占有重要地位和作用。
1、有力地促進經濟的發展。
2、促進科學、教育、文化、衛生事業的發展。
3、促進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
4、為鞏固國防提供可靠的物質保障。
5、可調節資源配置。
6、促進社會公平,改善人民生活。
7、促進經濟機構的最佳化和經濟發展方式的轉變。
我國相關
中華人民共和國財政是在
社會主義制度和生產關係基礎上建立起來的財政,是取之於民、用之於民的財政,是自力更生、獨立自主的財政,是實現國家各個時期
經濟與社會發展任務的重要工具。
理論建設
社會主義財政理論形成與發展 從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立到1956年社會主義改造基本完成,中國完成了國民經濟的恢復工作,實現了財政經濟狀況的基本好轉,確立了全民所有制和集體所有制兩種
公有制的經濟基礎,提前完成了
第一個五年計畫期間的建設任務。
在財政經濟工作實踐中,中國共產黨和國家領導及時地總結了經驗、教訓,概括和發展了社會主義財政理論和理財思想1954年,
鄧小平提出了財政工作的六條方針,闡明了國家財政必須建立在經常的、穩定的、可靠的基礎上的觀點;逐步增強
財政後備力量的觀點。
1956年毛澤東在《
論十大關係》一文中,提出國家安排國民經濟計畫和
國家預算要以農輕重為序,要改進中央和地方的
財政管理體制,改進國家和企業、事業單位
財務管理體制,兼顧國家、生產單位和個人三方面的利益,更多地發揮地方和企業的積極性1956年9月
周恩來提出在制訂財政收入計畫時必須考慮到經濟發展的可能性,不能搞過高過大的撥款和
投資計畫的觀點。
1957年
陳雲在《建設規模要和國力相適應》一文中提出用堅持財政、信貸、物資三大平衡來防止經濟建設規模超過國力的危險的觀點。這一系列論點和原則,成為創建中國社會主義
財政學的指導思想。
1956年4月3日,毛澤東在聽取財政部的工作匯報時強調指出要成立研究機構和培養研究人員的問題。當年5月,財政部正式成立財政科學研究所稍後又制訂了十二年財政科學研究工作計畫綱要在國民經濟經歷了“大躍進”的挫折,順利完成國民經濟調整任務,糾正了比例失調,重新走上有計畫按比例發展軌道的歷史實踐中,中國財政界總結正反兩方面的經驗,對財政在巨觀經濟中的調控職能進行了深入的研究,形成了比較穩定的中國社會主義財政理論框架,即“本質、職能、作用、收入、
支出、平衡和管理”,簡稱“收支平管”。
社會主義財政理論的創新與繁榮 1976年“文化大革命”結束後,中斷了十年的中國財政理論研究逐步展開。1978年底,中國共產黨第十一屆三中全會重新確立了
馬克思主義實事求是的路線,對於正確總結社會主義財政經濟工作中正反兩方面的經驗,糾正“左”的思想和錯誤,起了決定性的作用。
在中國共產黨的歷次
會議決議和鄧小平等黨和國家領導人的講話中,圍繞建設具有中國特色的社會主義,實現社會主義制度自我完善和發展生產力,闡述和發展了一系列科學的理論觀點。主要是:
①關於解放思想,實事求是,以實踐作為檢驗真理的唯一標準的觀點。
②關於社會主義必須把握本國國情,堅持獨立自主,自力更生,以經濟建設為中心,大力發展社會生產力的觀點。
③關於改革是自覺調整生產關係中與生產力不相適應的部分,調整上層建築中與經濟基礎不相適應的部分的觀點。
④關於堅持社會主義道路,堅持
人民民主專政,堅持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堅持毛澤東思想的
四項基本原則和堅持改革開放這兩個基本點相互貫通、相互依存、相互結合的觀點。
⑥關於在整個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過程中都要始終堅持國民經濟持續、穩定協調發展的觀點。
⑦關於40年來中國經濟工作最重要的教訓是脫離國情,超越國力,急於求成,大起大落的科學總結,等等。
在中國共產黨的正確路線、方針、政策的指導下,中國各個領域的理論建設都取得了重大的進展。1979年
中國財政學會的成立進一步推動了財政理論研究工作的發展,出現了社會主義財政理論建設繁榮發展的新局面。理論研究的深化、創新和繁榮表現在如下幾個方面:
①財政改革理論和方向的研究建立在發展
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理論和社會主義初級階段理論的基礎上,為從更高的理論層次探討財政理論打下了基礎,反映了中國社會主義
財政學同
政治經濟學緊密結合的趨勢。
②在財政與經濟的關係上,從財政對經濟的反作用的研究,深入到
財政分配結構與經濟結構相互關係的研究提出了從現有的生產看,經濟結構決定分配結構,但從發展變化看,分配結構及其調整,決定著
經濟結構的調整與變化;財政是分配結構的基本調節器,從而成為
調整經濟結構的基本手段;在總量平衡和
結構平衡的相互關係方面,總量平衡應以經濟結構平衡為基礎;調整分配結構,實現經濟結構的合理化必須在國力範圍內進行等觀點。
③對於財政在國民經濟分配中的主導地位的研究,由過去側重於財政收入占
國民收入比重方面進行論證,提高到財政對三大基金即補償基金、積累基金、消費基金的形成、分配和使用起著主導作用的分析,從而更深入地闡明了財政在分配領域和巨觀調控上制約著所有的分配槓桿,並作用於微觀,影響和調節
微觀經濟。
④在財政研究的方法上,由過去以定性分析為主發展為將
定性分析與
定量分析相結合。現代數學模型在財政科研和實際工作中有了較為廣泛的套用,使理論研究日益介入和滲透到決策領域,為財政
經濟決策提供了科學依據。
體系建設
中國財政學界對社會主義財政學的研究對象存在著“
國家分配論”“貨幣關係體系論”“
再生產資金運動論”、“社會共同需要論”“
剩餘產品分配論”“價值分配論”等多種學派。80年代以來,這些學派先後出版了各自的學術專著,以不同的觀點,從不同的角度設計了自己的
財政學結構和體系,具有新的特點和進展。
主要表現為,力求實現理論與實踐的統一,
定性分析方法與
定量分析方法相結合,巨觀分析方法與微觀分析方法相結合。與此同時,財政學科體系的建設也有很大發展。按研究對象分為:
⑤財政政策學
⑨財政史和財政思想史,等等。
根據經濟體制背景的不同,“財政”可以分為:計畫經濟財政和
市場經濟財政二種類型,“財政學”相應也可分為:“計畫財政學”與“
市場財政學”。
毋庸置疑,隨著中國社會主義建設的發展和財政
經濟體制改革的深入,中國的社會主義
財政學將在不斷地探索中取得新的發展。
政策方針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立前的
新民主主義革命時期,財政的主要任務是保障革命戰爭的供給,爭取革命的勝利。1934年1月
毛澤東指出:“從發展國民經濟來增加我們財政的收入,是我們
財政政策的基本方針”(《
毛澤東選集》第1卷,第134頁)。
1942年12月,毛澤東總結了革命根據地財政工作的實踐經驗,具體分析了當時革命戰爭所處的實際情況,提出了“發展經濟,保障供給”的財政經濟工作總方針,並確立了“取之於民,用之於民”,實行合理負擔的
稅收政策和控制赤字、力爭收支平衡的財政政策。毛澤東的財政思想和革命根據地的財政政策保證了抗日戰爭和解放戰爭的勝利,成為社會主義財政的必要準備,並對中國財政理論建設具有深遠的指導意義。
地位和作用
1949年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立以來,國家財政在國民經濟發展中一直起著重要的作用。國家運用財政的分配、調節、監督等職能,在貧窮落後的基點上逐步建立、鞏固和完善了以
社會主義公有制為主體的
經濟基礎,支持和促進國民經濟的發展,不斷提高人民的物質文化生活水平,並通過
財政體制的改革和配合推進其他經濟體制的改革,不斷推動著社會主義制度的自我完善和發展。
完善和發展社會主義生產關係 在中國從新民主主義向社會主義轉變的時期,國家面臨的任務是逐步實現
社會主義工業化和對農業、手工業及
資本主義工商業的社會主義改造,建立起以
全民所有制和
集體所有制占主導地位的社會主義國家制度,在實現這一轉變過程中,國家財政一方面集中大量資金,興建國營大中型企業,壯大社會主義的經濟基礎;另一方面,根據農業、手工業和資本主義工商業改造的不同性質,靈活地運用
稅收和投資政策,促進
三大改造的完成。
在農村,通過運用稅收減免和
穩定稅負政策,增加對農業的投資,從資金上支持農業和手工業實現合作化,使之轉變為社會主義
集體所有制經濟。在工商業的社會主義改造方面,則通過對不同行業、不同產品採取不同
稅率的政策,和對企業實行“區別對待,繁簡不同”的稅收政策,順利地完成了私營工商業的
和平贖買過程。
調節社會總供給和總需求 在高度集中的
統收統支財政體制下,
財政收支平衡與否基本上決定了
社會總供給和
總需求的平衡狀態堅持“收支平衡,略有節餘”的方針,能夠保證社會總供給與總需求的基本平衡,為國民經濟按比例發展提供前提條件,反之,財政發生
赤字,表明
財政支出形成的
社會需求超過了國家集中的社會產品,必然引起總供給和總需求的失衡,影響國民經濟按比例發展。
在統收統支體制下,
銀行信貸收支一般會出現一定的
逆差,因而
信貸資金的收支平衡,主要由財政通過規定銀行結益
留成和由預算增撥信貸基金來保證。因此,總供給與總需求的平衡主要由
財政調控。
1979年實行
經濟體制改革以來,由於
預算外資金的急劇增長和人民幣收入的不斷增加,使銀行的存貸規模以大大高於財政收支規模的速度增長,加上銀行可以利用
派生存款進行貸款,使得調節控制社會總供給和總需求平衡狀態遠比過去複雜得多。這種複雜性表現為:即便財政收支是平衡的,銀行如果通過
信用膨脹對國民經濟投入沒有物質保證的
貨幣購買力,也會造成
國民收入超分配,使總需求超過總供給。
在財政有
赤字的情況下,從財政角度來看,固然是一種國民收入超分配,但若銀行能夠相應地緊縮信貸投放規模,仍然可以保持總供給與總需求的平衡。如若銀行還是按照可動用的全部資金來源發放貸款,那么
財政赤字就會直接轉化為
財政發行。
因而,財政對社會總供給和總需求的調控作用,必須通過財政信貸來統一平衡,通過
財政政策與
金融政策的協調配合才能充分展現出來。
調節
產業結構 財政對產業結構的安排和調整起著直接的調控作用。在統收統支體制下,由於固定資產投資主要由財政提供,因此,預算撥付的建設投資在各產業部門的分配比例決定著產業結構的合理與否。改革以後,地方政府和企業都有了一定的投資權和資金來源,
國家預算內投資占社會投資總規模的比重大大下降,財政調節產業結構的手段和方式也隨之發生變化,其主要內容是:
⑤通過建立各種周轉金和運用財政性融資支持國家急需發展的產業,支持老企業挖潛改造,採用新技術、新工藝;
⑥通過綜合財政管理,把經濟手段和行政手段結合起來,促進地方政府、部門、企業合理安排資金投向等。
①制約企業財務分配。企業創造的總產品通過企業財務分配形成補償基金、職工工資基金和企業
純收入,財政通過規定
成本開支範圍和
固定資產折舊率,制約著企業補償基金的形成。
②國家財政通過規定
流轉稅稅率、所得稅稅率或利潤繳款,以及規定企業的
利潤留存率、留用利潤的使用範圍和方向等,決定企業純收入上繳國家的比例和企業在利潤中可以留用的數量界限,並制約著企業留存利潤的使用。
③在
國民收入再分配過程中,財政通過對價格工資、利息、勞務等再分配槓桿的綜合統籌,通過
支出、
稅收、補貼等手段來完成
社會產品和國民收入分配和再分配的經濟過程,並形成社會各類基金的比例關係。
財政就是通過調節各類社會基金的形成、分配和使用,正確處理生產和生活的關係、經濟建設和社會發展的關係、
簡單再生產和
擴大再生產的關係等,從而對國民經濟的正常進行、
社會事業的不斷發展、人民物質文化生活的提高,以及社會安定團結起著重要的保證作用。
收入結構
據財政部網站訊息,10月份,全國財政收入12136億元,比去年同月增加1693億元,增長16.2%。其中,中央財政收入5985億元,同比增長16.9%;地方財政收入(本級)6151億元,同比增長15.5%。本月中央財政收入增幅進一步回升,主要受經濟逐步回暖、貿易形勢好轉、以及一次性收入繳庫等特殊因素影響,扣除特殊因素後中央財政收入同比增長約10%。
10月份主要收入項目情況如下:
1.國內增值稅2449億元,同比增長12.3%。其中,中央增值稅1716億元,增長6.3%,主要受工業增加值增速回升、工業生產者出廠價格降幅收窄、以及結構性減稅力度加大等因素綜合影響;地方增值稅733億元,增長29.5%,主要受營業稅改徵增值稅全部屬地方收入因素影響,其中實行營改增的交通運輸業和現代服務業增值稅175億元,增加138億元。
2.國內消費稅741億元,同比增長7.5%。
3.營業稅1629億元,同比增長5.9%。其中,受擴大營改增試點範圍影響,交通運輸業營業稅下降70.9%,租賃和商務服務業營業稅下降3.6%。
4.企業所得稅3094億元,同比增長19.5%,扣除一次性繳庫收入等不可比因素後增長約14%,與企業利潤增長逐步回升態勢基本適應。
5.個人所得稅452億元,同比增長17.2%。
6.進口貨物增值稅、消費稅1209億元,同比增長17.9%;關稅222億元,同比增長18.6%。增幅回升,主要受一般貿易進口增幅回升及上月末人行系統升級使部分收入延至本月初入庫等因素影響。
7.出口退稅684億元,同比增長1.3%。
8.車輛購置稅227億元,同比增長28.9%。
9.其他地方稅種情況:契稅268億元,同比增長36.6%;土地增值稅229億元,同比增長8.6%;城鎮土地使用稅191億元,同比增長23.3%;耕地占用稅109億元,同比增長34.3%。
10.非稅收入1244億元,同比增長17.1%。扣除從中央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收入調入中央公共財政預算收入65億元特殊因素後,增長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