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介
規範
財政分配活動的法律、法規、條例和辦法等的總稱。
中國古代傳說中夏王朝的貢賦制度可看作是財政制度產生的萌芽,西周時期出現了有關財政制度的文字記載。現代國家的財政制度產生於英國。17世紀資產階級革命後,英國議會控制了財政收支決定權,對皇室的年俸、政府的收支及其許可權、責任在法律和制度上都作了規定,從而產生了資產階級
國家預算。隨後法國也建立了類似制度。到19世紀以後,作為調整國家財政分配關係的財政制度在其他各國都相繼建立起來。
制定原則
財政制度是根據社會經濟的客觀需要制定的,它也必須隨著社會經濟的發展而變化。由於各國經濟社會情況不同,財政制度制定的原則也不盡相同。以預算制度為例,英國的財政制度中要求國家預算具有完整性、包括性、年度性、公開性、分類性;美國除堅持這些原則外,還強調政府行政機構在預算上要有適度的行政主動權,要求預算要有一定的彈性;日本則有四條原則,即是事前議論原則、總計主義原則、公開性原則和分類原則。中國制定財政制度的基本原則是“統一領導,分級管理”,同時還遵循以下原則:①正確和全面體現中國共產黨和國家的方針、政策精神;②有利於調動生財、聚財和理財的積極性,不斷促進財政經濟的發展;③既要保持財政制度在一定時期內的相對穩定性,又要具有靈活性。
內容
由於財政管理範圍和形式的不同而不同。如美國是以私有制為經濟基礎的社會,其財政職能範圍較狹,財政制度的內容所涉及的面也相對窄些,主要包括:稅收制度、預算制度、國家債務制度、政府專用基金制度、社會保險制度。日本的國家財政制度則主要包括行政部門會計、國家財產管理、財政職權行使、財政資金運用、國庫、國債、貨幣等方面的制度規定;地方財政制度包括各項法規,如地方公營企業法規、地方財政活動基本法規、地方財政收入法規、重建地方財政法規、地區開發和環境保護法規等。
中國的財政制度內容包括:①處理中央與地方、國家與企業、部門之間財政分配關係的制度。如國家預算管理體制、國營企業財政體制、
稅收管理體制和基本建設財務管理體制等。②有關各項財政收支的基本法規。如各項稅收制度,各項預算內、外資金收支規定,基本建設撥款、撥改貸制度及國家債務收支制度等。③有關財政工作規程的制度。包括預算編制、執行及決算制度,各種會計制度,
國家金庫制度及稅收征管制度等。財政制度如按部門業務劃分,其內容包括預算管理制度、工交企業財務制度、商貿金融企業財務制度、農業財務制度、文教行政財務制度、外事財務制度、國防財務制度、基建財務管理制度、
預算外資金管理制度、國家金庫制度等。
制定頒布
重大的全國性的財政制度由國家統一制定和頒布,地區性的財政制度由中央授權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制定和頒布。具體可分為三個層次:第一層次是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通過立法程式制定和頒布財政基本法規,如預算法、稅法、成本法、會計法等;第二層次是由國務院或財政部制定和頒發具有法律效力的全國性財政法規,如條例、規定和辦法等;第三層次是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的地方立法機關、政府和財政部門所制定的地方性財政制度,以及對全國性法規制度在本地區執行時所作的必要的補充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