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介
財政收支平衡是指在一定時期內(通常為一個財政年度)
財政收入與
財政支出之間的等量對比關係。事實上,
財政收入與支出在總量上的平衡,只有在編制預算時才能存在。預算執行結果收入與支出恰好相等的絕對平衡狀態是很少見的,通常不是收大於支,就是支大於收。由於超過收入的支出在資金和物資上是沒有保證的,往往會給經濟帶來不利影響,所以,為了穩妥起見,人們往往在習慣上把收大於支,略有結餘的情況稱之為
財政平衡。但是也有另一種觀點認為,既然預算執行結果無法做到收支絕對平衡,那么略有結餘或略有
赤字都應視為
財政平衡。各國有所不同,其差別主要表現在如何處理國債收支上,有的國家把國債收支列入財政收支平衡的範圍,如蘇聯;有的國家則不列入,如美國;也有的國家在計算
財政平衡時把一部分建設國債包含在正常收入之內,把為彌補
赤字而發行的國債視為
財政赤字,如日本;中國把國債收入列入正常收支範圍,而不視為赤字。
政策
中國堅持實行“收支平衡,略有結餘”的
財政政策。因為從社會主義國家
經濟建設的實踐來看,不論出現過多的
財政結餘,還是
財政赤字,都會對
國民經濟產生不利影響。過多的
財政結餘,會導致物資儲備不合理,積壓過多,資金周轉減緩;出現
赤字,可能導致
財政性貨幣發行。從資金和物資的關係上說,是安排了一部分沒有物資保證的支出,其結果會造成物資供應緊張,物價上漲,直接影響人民的生活水平。財政收支平衡意味著
財政分配與物資分配相適應,這是保證
國民經濟持續、穩定、
協調發展的必要條件。
途徑
在中國,最主要是發展經濟,增收節支。從預算管理來說,
①在編制預算時,要堅持收支平衡、量入為出的原則。如果在某些特殊情況下出現收支差額,則要及時採取措施增加收入,壓縮支出,發行
公債,以實現
預算收支平衡。
②在預算執行時,要加強稅收征管,防止收入流失,嚴格控制支出,提高
財政資金的使用效益,保證財政收支平衡。
③編審決算時要嚴格核實各項收支,應收未收的收入,要堅決收上來;應該退庫的收入,要及時辦理退庫,各項支出要嚴格按規定列入決算,消除財政虛假收入的情況,以實現財政收支的真正平衡。
收支平衡
中央與地方財政收支平衡關係
按照預算法規定,我國實行“一級政府一級預算”,共設立五級預算。國務院編制
中央預算草案,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批准後執行。地方各級政府編制本級預算草案,由同級人民代表大會批准後執行。地方各級預算收支統稱地方財政收支。
中央本級收入(32680.56億元)+
地方上解收入(946.37億元)+中央財政赤字(1800億元)+調入中央預算穩定調節基金(1100億元)=
中央本級支出(13344.17億元)+對地方稅收返還和
轉移支付(22990.76億元)+安排中央預算穩定調節基金(192億元)
地方本級收入(28649.79億元)+中央對地方稅收返還和
轉移支付(22990.76億元)=
地方本級支出(49248.49億元)+
上解中央支出(946.37億元)+
地方財政結轉和結餘(1445.69億元)(見圖5.1和圖5.2)
不難看出:
(3)地方從中央獲得的
稅收返還和轉移支付淨額22044.39億元,相當於地方本級支出的44.8%,也就是說44.8%的地方本級支出是來源於中央財政的
稅收返還和轉移支付淨額。因此,不能將地方本級收入占全國
財政收入的比重(46.7%),與
地方本級支出占全國財政支出的比重(78.7%)進行簡單對比,認為地方以46.7%的全國財政收入,卻承擔78.7%的全國財政支出。實際上,地方特別是中西部地區本級支出中相當一部分來自
中央財政的稅收返還和轉移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