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競爭(Free Contention)或稱完全競爭、純粹競爭,是指沒有任何壟斷成分,企業經營者可以自由地進行資本投入、轉移和商品買賣的競爭的市場結構。它的實質是企業自由追逐利潤的競爭。完全競爭是16世紀至19世紀70年代,壟斷產生前市場經濟的基本特徵。有政府干預的現代市場經濟依據市場機制,市場自由競爭與政府巨觀調控相結合,優勝劣汰,以促進經濟發展。
自由競爭的實現要求市場必須具備有效的競爭機制和合理的競爭結構,自由競爭意味著市場主體進入市場沒有人為的障礙,市場經濟活動在公平、公開、公正的環境下展開,市場能夠提供足夠多的可替代產品使消費者享有廣泛、自由的空間。競爭法禁止一切阻礙、限制競爭充分進行的行為以保證競爭機制能夠發揮作用。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自由競爭
- 外文名:Free Contention
- 別稱:完全競爭、純粹競爭
- 提出時間:16世紀至19世紀70年代
- 適用領域範圍:經濟學
- 所屬類別:市場結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