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虛假平衡

財政虛假平衡是指財政收支形式上有結餘,實際上卻是赤字。“大躍進”時期就出現了這種情況。1958年和1959年,當時的決算報告均有結餘,直到1978年以後,經國務院批准,對收支數字作了調整,才把實際的赤字情況反映了出來。之所以發生這種情況,關鍵在於財政信貸沒有統一平衡,財政的帳面平衡 (或結餘) 以嚴重的信貸膨脹為代價。在“大躍進”時期出現這種情況有其特殊性。因為當時不切實際地誇大主觀能動性的作用,制訂高指標,並為高指標開綠燈。生產出來的產品雖然大量積壓於商業部門,但銀行仍然貸款,商業部門仍然收購,造成財政收入的虛假 (沒有物資保證的收入);“共產風”浪費了大量人力、物力,其後果卻要財政承受相當的清退負擔;銀行、企業挪用大量的資金用於基本建設 (當時的體制應由財政撥款),收不回的貨幣卻用增發紙幣的手段補足等等。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財政虛假平衡
  • 屬性:財政專業名詞
  • 相關領域:經濟
  • 相關專業:會計學
產生財政虛假平衡的原因,財政虛假平衡所採用的手段,財政虛假平衡的危害,治理財政虛假平衡的措施,

產生財政虛假平衡的原因

(1)由虛假財政收入形成。當用沒有物資保證的虛假收入安排支出時,必然會導致假平衡真赤字;
(2)由決算不真實形成。在收入中,對於因各種原因而多收的部分沒有及時辦理退庫,或對於應該從收入中沖減的虧損沒有及時沖減等,在支出中,對於應該開支的支出沒有列入決算,或者應在本年度開支的項目轉到下年度開支等,都會造成財政收支的虛假性平衡。
財政虛假平衡比財政出現赤字危害更大。因此,在實際工作中要確保財政收支的真實性,決算的編制必須準確、真實,防止出現虛假平衡。

財政虛假平衡所採用的手段

1.支出轉暫付。就是將年度內超預算撥款的部分轉為暫付款核算。實際上,財政的支出是按照財政撥款數列支,將實際已支出的財政撥款轉為暫付款,事實上就是將未經人大常委會批准的預算調整部分,即年度財政赤字部分轉為暫付款。
2.空轉收入。就是財政年度內,不能實現預定的預算收入任務時,財政通過安排支出的途徑將安排支出的資金再以稅款等方式繳人金庫計人當年財政收入。如某縣2003年度通過“列收列支”的形式將當年未完成的預算收入750萬元,以“挖革改”科目列支企業,企業再以上繳“所得稅”稅款的形式繳人金庫列作當年財政收入,“增加” 了當年收入,求得了收支平衡。
3.預徵稅費。就是年度預算任務不能如期完成時.財稅部門採取寅吃卯糧的手段,將在以後年度內才能徵收的稅費提前在本年度徵收,列入當年財政收入內。如某縣2003年度比照當年度該縣範圍內幾家經濟效益較好企業上繳“所得稅”的稅款,預征2004年度所得稅510萬元.“增加”了當年收入,求得了收支平衡。
4.違規調入資金。就是在無法平衡時,從預算外資金賬戶中調入一般預算收入。如某市2004年從預算外中按決算缺口調入650萬元到一般預算收入平衡預算,求得了收支平衡。
5.擠占專項資金。就是將本應是專款專用的一些資金,用作一般預算支出安排使用。如某縣2004年將上級無償安排農業綜合開發資金310萬元不作對口安排使用,而用於彌補農口部門的預算經費安排不足,求得了收支平衡。

財政虛假平衡的危害

1.導致上級政府決策失誤。一般說來,同級地方政府的主要領導是了解當地當年財政預算執行情況的,對其財力狀況也是心中有數的,出於對自身政績等因素的考慮,對財政部門編制的政府“虛假平衡”的年度財政決算是認同的,甚至是授意的。但上級財政和政府往往是以下級政府的財政決算資料所提供的當地財力狀況作為制定相關政策的主要依據,虛假的材料必定導致作出錯誤的決策。
2.導致巨觀經濟運行失衡。財政決算資料是反映當地社會及國民經濟發展計畫巨觀經濟運行狀況的一個主要參考指標。有水分的預算收入指標和虛假的預算支出指標所編制的財政決算,掩蓋了巨大的財政收支矛盾,使本可以逐步釋放的財政收支矛盾逐漸堆集形成財政風險,最終破壞國民經濟的正常運行。
3.導致預算約束流於形式。由於財政部門或政府根據履行政府職能的需要,財政支出規模不僅突破了年初人代會批准的年度預算,也大大地超出了人大常委會批准的調整預算,使預算約束的法律性流於形式,人大及人大常委會對預算及預算調整的批准成為了預算管理程式上的需要,未能真正起到約束預算執行作用。
4.導致各部門弄虛作假泛濫。通過財政部門列收列支的收入空轉和稅務部門的預徵稅費等政府職能部門的行政執法行為,使一些單位和部門認為“大財政”決算的虛假性是客觀存在的,自身的“小財政”何嘗又不能虛一把,因此各部門隱瞞收入濫發錢物等違紀違法行為的層出不窮也就不足為奇。
5.導致稅源枯竭發展缺乏後勁。預徵稅費等增收方式無疑是殺雞取卵,採取此法對於正需流動資金不斷進行擴大再生產的企業來講必是釜底抽薪。在政府未能為企業的發展提供寬鬆的、支持的經濟環境的情況下,企業缺乏活力,缺乏效益,必將使當地的社會經濟發展滯後。

治理財政虛假平衡的措施

1.大力弘揚實事求是的工作作風,徹底制止“官出數據、數據出官”的腐敗行為。政府應把工作的重心放在發展經濟和引導市場經濟體制的建立和完善上,牢固樹立“發展才是硬道理”,全力遏制各級官員在數據上做文章,爭政績。
2.不斷完善財政收支考核制度,改革年度預算任務下達及考核方式。不得人為安排預算收支的增長或降低幅度,依法聚財、管財、用財,避免財稅部門為完成任務不擇手段。
3.增強人大及其常委會對年度預算、調整預算以及決算審核工作力度。應加強對政府預算執行的經常性檢查,避免政府及財稅部門根據政府需要隨意調整預算,或根據上級口徑人為編造決算情況的發生。
4.強化《預算法》的貫徹執行。政府要依法行政,財政要依法理財,稅務要依法徵稅,大家都要自覺維護法律的嚴肅性和權威性,為淨化經濟和投資環境率先垂範。
5.加大財政審計力度,政府要增強對同級預算執行審計工作的領導力度,支持和鼓勵審計監督工作,善於接受處理審計查出的問題,勇於糾正政府及其部門工作中錯誤和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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