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財政

國家財政

國家財政是政府的理財之政,指國家為了維持其存在和實現其社會管理職能,憑藉政權的力量參與國民收入分配的活動。它既是國家為了滿足社會公共需要而對社會產品所進行的一種社會集中性分配行為,同時它本身也是一種社會巨觀的公共管理活動。國家稅收是最典型的財政範疇。國家財政本質上是一種特殊的分配關係。研究“財政”的科學為財政學,它是經濟學的重要組成部分。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國家財政
  • 維持:其存在和實現其社會管理職能
  • 憑藉:政權的力量參與國民收入分配活動
  • 進行:一種社會集中性分配行為
涵義,收支,預算外收支,主體,組成,作用,

涵義

財政,從來就是國家財政。從人類社會發展史上看,財政是伴隨國家的產生而產生的,財政活動是一種歷史悠久的經濟現象。在不同歷史階段,根據財政功能和性質的不同,人們又把“財政”稱作“國家財政”、“公共財政”等。“財政”一詞,有二層含義:1.從實際使用意義來講,財政是指國家(或政府)的一個經濟部門,即財政部門,它是國家(或政府)的一個綜合性管理部門,通過其收支活動籌集和供給經費和資金,保證實現國家(或政府)的職能。屬於行政管理學範疇。2.從經濟學的意義來理解,財政是一個經濟範疇,作為一個經濟範疇,是指一種以國家為主體的經濟行為,是政府集中一部分國民收入用於滿足公共需要的收支活動,以達到最佳化資源配置、公平分配及經濟穩定和發展的目標。它體現的是一種特殊的分配關係。
財政學(1)財政學(1)
國家財政:是指國家為了維持其存在和實現其社會管理職能,憑藉政權的力量參與國民收入分配的活動。它既是國家(政府)為了滿足社會公共需要而對社會產品所進行的一種社會集中性分配行為,同時也是一種巨觀的社會公共管理活動。國家稅收是國家財政的主要來源收入形式
綜觀我國幾千年留存下來的古籍,可以看到“國用”、“國計”、“度支”、“理財”等一類用詞,都是關於當今的“財政”即政府理財之道的記載,還有“治粟內史”、“大農令”、“大司農”一類用詞,則是有關當今財政管理部門的記載。我國使用“財政”一詞,如今雖已經習以為常了,但該詞出現在中文辭彙中至今卻只有百年的歷史。據考證,清朝光緒24年,即1898年,在戊戌變法“明定國是”詔書中有“改革財政,實行國家預算”的條文,這是在政府文獻中最初啟用“財政”一詞。“財政”一詞的使用,是當時維新派在引進西洋文化思想指導下,間接從日本“進口”的,而日本則是來自英文public finance一詞。孫中山先生在辛亥革命時期,宣傳三民主義曾多次套用“財政”一詞強調財政改革,民國政府成立時,主管國家收支的機構命名為財政部。美國政府相應機構的英文用詞為"Department of Treasury",本來的意思是金庫國庫,在我國也譯為:財政部

收支

國家財政分配包括:財政收入和財政支出兩個方面。我國的財政收入包括預算收入預算外收入兩部分。我國財政支出也包括預算支出和預算外支出兩部分。1.預算收支
根據預算法第十九條的規定,預算收入包括稅收收入、依照規定應當上繳的國有資產收益專項收入其他收入國家稅收是國家財政收入的主要形式和來源
國家財政(2)國家財政(2)
根據預算法第十九條規定,預算支出包括:經濟建設支出;教育、科學、文化、衛生、體育等事業發展支出;國家管理費用支出;國防支出;各項補貼支出和其他支出

預算外收支

預算收入外,按照我國財政管理體制的規定,各地方、部門、各單位還有一部分不納入國家預算,自行管理使用的財政性資金,稱預算外資金,如各種附加和其他不納入預算的基金收入等。這些基金是國家預算資金的補充。
國家財政(3)國家財政(3)
預算外支出是指財政性預算外資金的支出,如地方、各部門、各單位自行管理使用的、不納入國家預算的那部分財政性資金的支出。

主體

國務院各部門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及其各部門的財政收支是指按照我國財政管理體制和許可權的劃分,由國務院各部門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及其各部門具體負責的本部門、本地方的財政收支。如按照預算法規定,國務院財政部門具體組織中央和地方預算執行,地方各級政府組織本級總預算的執行,預算收入徵收部門以預算收入的徵收,財政部門對預算支出資金的撥付,各級政府、各部門的預算支出,各級國庫辦理的預算收入的收納、劃分、留解和預算支出的撥付,以及各級政府、各部門的預算外資金的收支等。

組成

預算管理角度看,國務院各部門、其他中央部門(含直屬單位)的預算組成中央政府預算,地方政府各部門、其他本級部門(含直屬單位)的預算組成本級政府預算,本級政府預算和匯總的下一級政府總預算組成本級總預算。因此,國務院各部門、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及其各部門的財政收支都是國家財政收支的具體方面和具體環節,都是國家財政收支的有機組成部分,都應接受審計機關的審計監督。

作用

國家財政是國家治理的基礎和重要支柱,在社會經濟生活中發揮著巨大的作用。
第一,國家財政具有促進資源合理配置的作用。財政是實現國家巨觀調控的重要手段之一,對實現資源的最佳化配置起著重要作用。如果完全由市場配置資源,會導致投入某些行業、地區的資源嚴重不足,影響社會經濟生活的正常運行與發展。國家通過財政支持這些行業、地區的建設,有助於資源的合理配置。例如,能源、交通運輸、郵電通信、水利等基礎設施行業,需要大量的資金投入,建設周期長,投資風險大,離不開國家財政的大力支持。
第二,國家財政具有促進國民經濟平穩運行的作用。經濟平穩運行要求社會總供給與社會總需求保持基本平衡,避免出現大起大落。國家通過對財政收支數量、方向的控制,有利於實現社會總需求和總供給的平衡及結構的最佳化,保證國民經濟的持續、快速、健康發展。在經濟成長滯緩、經濟運行主要受需求不足制約時,政府可以採取擴張性財政政策,通過增加經濟建設支出、減少稅收,刺激總需求增長,降低失業率,拉動經濟成長。反之,在經濟過熱、物價上漲、經濟運行主要受供給能力制約時,政府可以採取緊縮性財政政策,通過減少財政支出、增加稅收,抑制總需求,穩定物價,給經濟“降溫”。
第三,國家財政具有有力地促進科學、教育、文化、衛生事業的發展的作用。科教文衛都屬於事業單位,他們或者沒有經濟收入,或者經濟收入有限,必須依靠財政的大力支持。
第四,國家財政是促進社會公平、改善人民生活的物質保障。財政通過國民收入的再分配,縮小收入分配差距,促進教育公平,建立社會保障體系與基本醫療衛生制度,保障和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促進社會穩定和諧。經濟建設支出是國家財政支出的重要內容,為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打下了堅實的基礎。同時,財政通過稅收社會保障支出,對社會分配進行著廣泛的調節,為促進經濟發展,提高人民生活水平發揮著積極的作用。
第五,財政是鞏固國家政權的物質保證。雄厚的財政實力可以有效地調節和處理人民內部矛盾,建立起強大的國防,鞏固國家政權,保衛國家獨立和領土完整,實現人民的安居樂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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