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義
增值稅是以商品生產流通各環節或提供勞務的增值額為計稅依據而徵收的一個稅種。從理論上分析,增值額是指一定時期內勞動者在生產過程中新創造的價值額,從稅收征管實際看,增值額是指商品或勞務的銷售額扣除法定外購項目金額之後的餘額。
生產型增值稅是指在計算增值稅時,不允許將外購固定資產的價款(包括年度折舊)從商品和勞務的銷售額中抵扣,由於作為增值稅
課稅對象的增值額相當於國民生產總值,因此將這種類型的增值稅稱作“生產型增值稅”。
消費型增值稅是指允許
納稅人在計算增值稅額時,從商品和勞務銷售額中扣除當期外購物質資料價值以及購進的固定資產價值中所含稅款的一種增值稅。也就是說,廠商的資本投入品不算入產品增加值,這樣,從全社會的角度來看,增值稅相當於只對消費品徵稅,其稅基總值與全部消費品總值一致,故稱消費型增值稅。
實行好處
實行消費型增值稅,至少將產生三個方面的積極效應:
第一,從經濟的角度看,實行消費型增值稅有利於鼓勵投資,特別是民間投資,
有利於促進產業結構調整和技術升級,有利於提高我國產品的競爭力。
第二,從財政的角度看,實行消費型增值稅雖然在短期內將導致
稅基的減少,對財政收入造成一定的影響,但是有利於消除重複徵稅,有利於公平內外資企業和國內外產品的稅收負擔,有利於
稅制的最佳化;從長遠看,由於實行消費型增值稅將刺激投資,促進產業結構的調整,對經濟的增長將起到重要的拉動作用,財政收入總量也會隨之逐漸增長。
第三,從管理的角度看,實行消費型增值稅將使非抵扣項目大為減少,徵收和繳納將變得相對簡便易行,從而有助於減少偷逃稅行為的發生,有利於降低稅收管理成本,提高徵收管理的效率。
企業處理
《財稅[2008]170號》規定,增值稅一般納稅人購進或者自製固定資產發生的進項稅額,憑增值稅專用發票、海關進口增值稅專用繳款書和運輸費用結算單據從銷項稅額中抵扣,其進項稅額應當記入“應交稅金一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科目。
以下內容屬於歷史資料——按照《財稅[2008]170號引》的規定,全國執行消費型增值稅。
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印發《東北地區擴大增值稅抵扣範圍若干問題的規定》的通知”(
財稅[2004]156號),財政部制定了《東北地區擴大增值稅抵扣範圍有關會計處理規定》,現就有關稅務會計處理歸納探討如下:
會計科目
(一)實行擴大
增值稅抵扣範圍的企業,應在“
應交稅金”科目下增設“應抵扣固定資產增值稅”明細科目,並在該明細科目下增設“固定資產
進項稅額”、“固定資產
進項稅額轉出”、“已抵扣固定資產進項稅額”等專欄。
“固定資產進項稅額”專欄,記錄企業購入固定資產或應稅勞務等而支付的、準予抵扣的增值稅進項稅額。企業購入固定資產或應稅勞務支付的進項稅額,用藍字登記;退回所購固定資產應沖銷的進項稅額,用紅字登記。
“固定資產進項稅額轉出”專欄,記錄企業購進的固定資產因某些原因而不能抵扣,按規定轉出的進項稅額。
“已抵扣固定資產進項稅額”專欄,記錄企業已抵扣的固定資產增值稅進項稅額。
(二)實行擴大增值稅抵扣範圍的企業,應在“
應交稅金——
應交增值稅”科目下增設“新增增值稅額抵扣固定資產進項稅額”專欄,該專欄用於記錄企業以當年新增的增值稅額抵扣的固定資產進項稅額。
賬務處理
(一)進項稅額
例(1) 、甲企業從國內乙
企業採購機器設備一台生產部門使用,專用發票上註明的價款500000元,增值稅85000元,銀行存款支付。會計處理為:
借:固定資產 500000
貸:銀行存款 585000
2、為購進固定資產所支付的運輸費用,按照可以抵扣的金額,借記“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科目,按照應計入固定資產、
工程物資等價值的金額,借記“固定資產”、“
在建工程”、“工程物資”等科目,按照應付或實際支付的金額,貸記相關科目。
例(2)、若上例為購進固定資產所支付的運輸費用5000元,取得發票。
則運輸費用可抵扣增值稅5000*11%=550元,會計處理為:
借:固定資產 4450
應交稅金——應抵扣固定資產增值稅(固定資產進項稅額) 550
貸:銀行存款 5000
3、企業接受捐贈轉入的固定資產,按照專用發票上註明的增值稅額,借記“應交稅金——應抵扣固定資產增值稅(固定資產進項稅額)”科目,按照確認的固定資產價值(已扣除增值稅,下同),借記“固定資產”、“工程物資”等科目,如果捐出方代為支付了固定資產進項稅額,則按照增值稅進項稅額與固定資產價值的合計數,貸記“
待轉資產價值”等科目,如果接受捐贈企業自行支付固定資產增值稅,則應按支付的固定資產增值稅進項稅額,貸記“銀行存款”等科目,按接受捐贈固定資產的價值,貸記“待轉資產價值”科目。
例(3)、甲企業接受丙企業捐贈轉入的機器設備一台,專用發票上註明的價款500000元,增值稅85000元,如果丙企業代為支付了固定資產進項稅額。會計處理為:
借:固定資產 500000
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 85000
貸:待轉資產價值 585000
如果接受捐贈甲企業自行支付固定資產增值稅
借:固定資產 500000
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 85000
貸:銀行存款 85000
待轉資產價值 500000
4、企業接受投資轉入的固定資產,按增值稅專用發票上註明的增值稅額,借記“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科目,按照確認的固定資產價值,借記“固定資產”、“工程物資”等科目,按照增值稅與固定資產價值的合計數,貸記“實收資本”等科目
例(4)、甲企業接受A公司投資轉入的汽車一輛,專用發票上註明的價款100000元,增值稅17000元。會計處理為:
借:固定資產 100000
應交稅金——應抵扣固定資產增值稅(固定資產進項稅額) 17000
貸:實收資本 117000
5、企業購進用於自製固定資產的貨物,按照
增值稅專用發票上註明的稅額,借記“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科目,按照專用發票上記載的應計入
工程物資成本的金額,借記“工程物資”科目,按照應付或實際支付的金額,貸記應付款或貨幣資金等類型科目。購入貨物發生的退貨,作相反的會計分錄。
例(5)、甲企業購進材料一批用於
在建工程,專用發票上註明的價款200000元,增值稅34000元。以
銀行承兌匯票支付。
借:工程物資200000
6、 企業購入作為
存貨核算的原材料等,如用於自行建造固定資產,則應按該部分存貨的成本,借記“在建工程”等科目,貸記“原材料”等科目,對於與該部分原材料相對應的增值稅進項稅額,應借記“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固定資產進項稅額)”科目,貸記“應交稅金——
應交增值稅(
進項稅額轉出)”科目。
例(6)、企業將購入作為存貨核算的原材料成本30000元,用於自建辦公大樓。
貸:原材料30000
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轉出) 5100
7、企業接受用於自製固定資產的應稅勞務,按照
專用發票上註明的增值稅額,借記“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科目,按照專用發票上記載的應計入在建
工程成本的金額,借記“在建工程”科目,按照應付或實際支付的金額,貸記“應付賬款”、“應付票據”、“銀行存款”等科目。
8、企業進口固定資產,按照海關提供的
完稅憑證上註明的增值稅額,借記“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科目,按照專用發票上記載的應計入固定資產價值的金額,借記“固定資產”、“工程物資”等科目,按照應付或實際支付的金額,貸記“應付賬款”、“應付票據”、“銀行存款”、“長期應付款”等科目。
1、企業將自製或委託加工的固定資產用於非應稅或免稅項目,應
視同銷售貨物計算
應交增值稅,借記“在建工程”等科目,貸記“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科目。
2、企業將自製、委託加工或購進的固定資產(包括接受捐贈取得的固定資產及投資者投入的固定資產)作為投資,提供給其他單位或個體經營者,應按視同銷售貨物計算應交的增值稅,借記“
長期股權投資”科目,貸記“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科目。
3、企業將自製、委託加工或購進的固定資產分配給股東或投資者,應按視同銷售貨物計算應交的增值稅,借記“
利潤分配——
應付普通股股利”科目,貸記“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科目。
4、企業將自製、委託加工的固定資產用於
集體福利和個人消費,應按
視同銷售貨物計算應交的增值稅,借記“
應付福利費”等科目,貸記“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科目。
5、企業將自製、委託加工或購進的固定資產無償贈送他人,應按視同銷售貨物計算應交的增值稅,借記“
營業外支出”科目,貸記“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科目。
例(7)、甲企業以自制的新固定資產鏟車一部價值10000元,用於本企業辦公樓的建設。
貸:固定資產 10000
6、企業購入固定資產時已按規定將增值稅
進項稅額記入“應交稅金——應抵扣固定資產增值稅(固定資產進項稅額)”科目的,如果相關固定資產專用於非應稅項目,或專用於免稅項目和專用於集體福利和個人消費,以及將固定資產供未納入《規定》適用範圍的機構使用等,應將原已記入“應交稅金——應抵扣固定資產增值稅(固定資產進項稅額)”科目的金額予以轉出,借記有關科目,貸記“
應交稅金——應抵扣固定資產增值稅(固定資產進項稅額轉出)”科目。
企業購進的固定資產,其不得抵扣的進項稅額,應計入固定資產的成本,並按
企業會計制度及相關準則的規定進行會計處理。
例(8)、承例1,若甲企業以此項固定資產專用於用於免稅項目。
借:固定資產 85000
貸:應交稅金——應抵扣固定資產增值稅(固定資產
進項稅額轉出) 85000
7、企業銷售本企業已使用過的固定資產,如該項固定資產原取得時,其增值稅
進項稅額已記入“應交稅金——應抵扣固定資產增值稅(固定資產進項稅額)”科目的,銷售時根據計算確定的增值稅
銷項稅額入賬。
企業銷售本企業已使用過的固定資產,如該項固定資產原取得時,其增值稅進項稅額未記入“
應交稅金——應抵扣固定資產增值稅(固定資產進項稅額)”科目的,但按稅法規定在銷售時允許抵扣的增值稅進項稅額,應借記“應交稅金——應抵扣固定資產增值稅(固定資產進項稅額)”,貸記“
固定資產清理”科目;銷售時計算確定的增值稅銷項稅額,應借記“固定資產清理”科目,貸記“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科目。
例(9)、承例1,一年後甲企業將該機器設備轉讓給B公司(屬於
增值稅轉型範圍內的行業),取得轉讓收入351000.
甲企業處理:
借:固定資產清理400000
累計折舊 100000
貸:固定資產 500000
借:固定資產清理51000
貸: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
銷項稅額) 51000
借:銀行存款 351000
貸:固定資產清理100000
B企業處理:
借:固定資產 300000
應交稅金——應抵扣固定資產增值稅(固定資產進項稅額) 51000
貸:銀行存款 351000
(三)期末結轉
按照規定,將應抵扣的固定資產
進項稅額抵減未交增值稅時,如果足夠抵扣,則不需要進行會計處理;否則借記“
應交稅金——(未交增值稅)”科目,貸記“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科目。
理論依據
中性原則
收入型增值稅,消費型增值稅最能體現這項原則,徵稅對於投資可能產生的不利影響減少到最低限度,對企業的組織結構、資本構成、流通環節產生干擾作用,實現對經濟資源
市場配置保持中性。
公平原則
消費型增值稅實行充分的扣除,能夠真正實現多次
課稅、稅不重征。因為企業的資本構成不同,外購資本性貨物含稅不能抵扣的話,會造成不同產品的最終消費者之間的
稅負不平,不符合
稅收公平原則。
簡便原則
消費型增值稅能在短短的幾十年里,為100家所實行,一個重要原因還在於它較簡便。消費型增值稅運行中,外購資本性貨物與其他外購貨物一樣允許抵扣,都以購貨發票上註明的已
納稅稅額獲取進項稅額抵扣,就不必再將外購貨物進行細分,徵收計算較簡便。
終點原則
又稱目的地原則,要求出口貨物要將
稅額扣除,使貨物不含稅出口,進口貨物人足額足率徵收視同為國內同類產品。這項原則明顯有利於促進對外貿易的發展。完全避免了重複徵稅,全面抵扣已
納稅額,實行出口徹底退稅,鼓勵擴大對外貿易,符合終點課稅原則。
實踐選擇
西方已開發國家實行消費型增值稅,從實踐選擇意義上,有幾方面原因。一是經濟發展背景,二戰後的50年代,百廢待興,需要巨大投資去刺激經濟成長,同時經濟發展又要求加強專業協作,而西方國家原來實行的重複征的
營業稅,對投資有較大扭曲性,不利於專業化發展,必須要有新的稅種來取代。二是經濟理論背景,根據
凱恩斯學派投資乘數原理,主張運用各種手段刺激投資和消費,擴大有效需求。三是科技發展背景,西方國家戰後高科技發展迅速,企業的
固定資本投資比重大,
資本有機構成高,產品的科技含量大,實行消費型增值稅,有利於高科技產業發展和社會經濟發展。四是國際貿易背景,戰後
西方國家在資本輸出的同時增加大量
商品輸出,實行出口徹底退稅,使出口商品不含稅,擴大了這些國家商品的國際市場占有量,有利於這些國家對外貿易發展並推動世界貿易發展。五是財政政策背景,西方國家由於實行周期性平衡財政預算政策,在財政支出不斷增長的同時,除了擴大稅收收入以外,增發國債、赤字預算都是主要增收政策,而且稅收收入的增長又主要是依靠作為主體稅種的
所得稅,所以實行消費型增值稅,雖然由於
稅基原因使增值稅收入減少,但不影響其選擇。六是稅收征管背景,西方國家
稅務征管人員
文化素質和業務素質較高,並有完善的再教育培訓機制,稅收征管科技含量高,國民具有良好的納稅意識。 許多開發中國家實行的也是消費型增值稅,但有部分國家增值稅的實行範圍不大,只在產制環節或批發環節徵收,而零售環節不征增值稅。開發中國家實行消費型增值稅的實踐選擇有:第一,市場經濟機制的完善程度。實行
市場經濟體制較早、機制運行較完善的國家,優先選擇的是中性化明顯的消費型增值稅。第二,經濟發展戰略的確定。開發中國家的發展也不平衡,經濟戰略的側重點也不同。以出口為經濟發展重點的國家,多是實行消費型增值稅。第三,稅制體系及稅種比重。市場經濟體制較完善的國家,稅制體系多接近於已開發國家,以
所得稅為主體稅種,商品勞務課稅所占比重弱於所得課稅,選擇
稅基相對窄的消費型增值稅,對財政收入不會有太大影響。第四,國家大小和財政支出需要。一般來說,國家較小,財政支出需要較少,財政收入相對容易滿足需要,也有助於選擇消費型增值稅。
管理辦法
很多國家的徵收實踐表明,實行消費型
增值稅必須更加注意加強徵收管理,否則其效用會大大降低。消費型增值稅徵收管理主要有:
納稅人登記管理
納稅人登記是用登記制度將納稅人置於稅務部門的
控制管理下,使征納雙方都能迅速明確權利義務。
納稅人登記管理按登記範圍.可分為負有實際納稅義務者的登記和全面納稅人登記,如
比利時對所有經銷商不論其是否負有增值稅納稅義務,都要求按時辦理納稅登記。各國對未能及時辦理納稅登記的法人和個人都有嚴肅處理的規定。納稅人登記對
稅務機關的要求,是在實施增值稅之前就做好準備工作,平時要及時準確地將增值稅信息資料送到納稅人手中。
發票管理
發票是對增值稅的
控制管理起決定性作用的憑證。
發票同時記載表明供應方的納稅義務和購買方的增值稅申請抵扣額度。實行消費型增值稅的國家都規定將增值稅發票作檔案管理,要求一定要填寫清楚、準確、完整。按發票格式不同,有的國家和地區是統一印製
增值稅專用發票,有的是不規定統一發票而由納稅人自行選擇。但不論何種發票形式,發票必須包括的內容有:經營買賣雙方的姓名、地址、增值稅登記號、發票編號、發票的填開日期、商品或勞務的提供日期、
增值稅稅率等。發票的份數一般是一式兩份。由交易的買賣雙方各自持有備查:也有多份的,如智利是一式三份,除買賣雙方各持一份外,還要有一份由賣方裝入獨立的
案卷保管,以備稅務機關檢查;韓國原是實行一式四份的發票管理辦法,除買賣雙方各保存一份外,第三份由賣方交寄本轄區稅務機關,第四份由買方交寄所在地區
稅務局,由各主管稅務部門持有的這兩份發票進行一對一的交叉檢查。
出口退稅管理
消費型的增值稅,由於其稅款抵扣機制會產生有利於納稅人的稅款
差額,退稅工作在一個新開徵增值稅的國家,往往是主要的管理工作。抵扣機制產生的稅款差額有:經營出口業務差額、套用不同稅率差額、生產零稅率商品的差額、外購設備的差額、臨時其它差額等,但主要是出口退稅工作,出口退稅原則是征多少、退多少。已開發國家多實行當期退還,但將出口商品納入日常增值稅
常規管理,即對出口商品實行零稅率,納稅人在
商品出口時按零稅率計算其
銷項稅額,對
進項稅額進行抵扣,抵扣不足時,給予退稅。在一些開發中國家,有實行其它辦法,如智利增值稅稅法中規定有“第二種方法”,允許對預期出口的商品提前申請退還增值稅
稅額,出口商填寫退稅申報表,寫明預期出口商品的時間和金額,如經批准可在5天內辦理退稅,但出口商如果不能在預期內完成出口,必須償還所有退稅款項,還要加收利息。還有的國家如多米尼加共和國允許將
增值稅出口退稅款抵減該納稅人的其它稅種如
所得稅的納稅義務。嚴格地說。後一種辦法不利於稅收征管,它極有可能造成因預期有增值稅退稅而不
納稅的現象。
增值稅審計管理
增值稅審計是對納稅人的
會計賬簿和記錄進行的一種有選擇的審核制度。各國的增值稅審計一般有案頭審計和實地審計兩種方式。案頭審計多限於審查納稅申報表的算術準確性和是否符合法律要求,如
丹麥的“賬目分析審計”;實地審計是在納稅人的營業場所進行的審計,通常對運用會計原理、審計知識和審計技巧的要求較高,包括對聯合企業的審計。
經濟影響
儘管消費型增值稅是中國增值稅類型選擇的最終目標,但其並非盡善盡美,因此我們應客觀評價,並抑制其負面影響,使其為
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健康、有序發展發揮積極作用。
積極作用
1、刺激高新技術產業的發展,促進經濟成長。
馬克思認為“生產力中也包括科學”。科學技術通過物化為生產工具的途徑推動生產力的發展,生產工具是構成固定資產的主要內容。在現代社會中,新技術和設備在經濟成長中所占的比重日漸上升,一個國家國民經濟的發展,不僅體現在傳統工業上,還要不斷利用科學技術開闢新技術產業,才能推動經濟成長。多年來,中國實行生產型增值稅,對固定資產的價值不允許扣除,使資本有機構成高的產業
稅金負擔額高於資本有機構成低的產業,抑制了企業用於高新技術的投資,使原本落後的基礎產業發展更加滯後,整體發展水平低,這是與社會產業結構的發展相悖的。社會的發展水平要使產業結構從一種低水平狀態上升到高水平狀態,具體體現為
生產要素勞動密集型產業占優勢比重逐漸向資金密集型、
技術密集型產業占優勢比重演進。允許抵扣固定資產價值,可以減輕高新技術產業
稅負,克服重複徵稅,降低投資成本,提高投資利潤率,縮短投資回收期限,從客觀上刺激高新技術產業的資金投入,實現設備和技術升級。
2、降低稅負,推動國有大中型企業改革。
中國現有的國有大中型工業企業,大多是在1953年至上世紀70年代末
社會主義工業化初始階段建立,經過幾十年的積累逐步發展起來的。在
計畫經濟體制下,這些企業的投資規模、流向和生產計畫的制定,是按照國家指令性計畫進行的。從1978)年中國共產黨的
十一屆三中全會以後,中國對國有企業實行
利改稅、承包制、租賃制等,在一定程度上促進了企業和國民經濟的發展,但同時給企業帶來的是企業行為短期化,少數經營管理者為了在最短的時間內實現最大的經濟效益,無視固定資產的運行狀況進行掠奪性生產經營,更談不上固定資產再投資。即使是在21世紀初期,一些國有大中型企業,仍然是設備老化,技術落後,產品性能差,生產規模小,能源原材料產品、勞動密集型產品、中低檔產品的市場不斷丟失。要適應市場經濟發展的需要,必須加大投資,推廣套用新工藝、新技術、新材料、新設備,進行全面的更新改造。生產型增值稅對固定資產的
進項稅額不得抵扣,使進行創新的企業在本來資金嚴重不足的情況下更加雪上加霜。採用消費型增值稅,可以抵扣購進固定資產的進項稅額,降低企業經營成本,調動企業進行技術更新和改造的積極性,將新的技術和設備快速運用到
生產過程中,增大技術含量,促進
全社會固定資產投資較快增長,使擴大內需的
戰略方針得以落實,為企業和社會創造更大的經濟效益。
3、緩解物價不斷下降的局面。
物價下降並非好事。在現實生活中“穀賤傷農”的說法同樣適用於
生產資料的生產部門。消費型增值稅允許抵扣購進固定資產,在高新技術產業建立的同時,一些傳統的產業部門,也在進行技術改造、更新設備、降低成本。投資數額的增多,大量先進機器設備進入生產過程,使社會購買力提高,擴大了投資中所需商品的需求,緩解了物價下降和產品銷售困難的局面。
4、實現出口徹底退稅,增強國際競爭力。
按照國際慣例,出口產品採用
零稅率,使本國商品以不含稅價格進入國際市場,增強本國產品在國際市場上的競爭能力,這是國際上通行的一種獎勵出口的重要措施。中國出口產品對其所繳納的
增值稅也採用退稅制。由於中國在增值稅計算中不抵扣固定資產價值部分,所以在退稅金額中也就不包括為生產該產品而外購的
固定資產已繳納的稅金,這樣採用同樣稅率的國內商品徵收的增值稅金額就會比國外同類商品所負擔的增值稅金額高,增大商品的內在價值,使中國的出口產品在國際競爭中處於劣勢。 消費型增值稅遵循終點退稅原則,能夠實現徹底退稅,提高商品的內在使用價值,降低內在價值,商品價格能夠真實、準確地反映本國的
生產狀況,增強國際競爭力。
5、解決重複徵稅問題。
生產型增值稅不允許扣除當期購進固定資產,使一部分稅款作為固定資產價值的一部分分期轉移到新產品價值中,成為產品價格的組成部分,帶來重複徵稅。尤其是基礎產業投資大、產出大、抵扣小、
稅負重,消費型增值稅允許扣除當期購進固定資產,實行終點徵稅,避免了重複徵稅。
6、實現內外資企業的公平原則。
按照有關規定,
內資企業購進
固定資產不允許抵扣,但
外資企業購進設備類固定資產可享受退稅或免徵的優惠條件,從客觀上形成內資企業在使用生產型增值稅,而外資企業在使用消費型增值稅,內外資企業並沒有站在同一起跑線上進行公平競爭。消費型增值稅的使用,無論外資企業還是內資企業均加以抵扣購進固定資產部分,享有同樣的稅收政策,形成公平的
競爭環境。
7、符合國際慣例。
世界經濟一體化進程加速了
稅收國際化。在稅收國際化進程中,要求區域內稅收制度與國際接軌,融入到世界經濟有機整體之中。據統計,正在徵收增值稅的100多個國家中,採用非消費型增值稅的僅占10%左右,實行生產型增值稅的只有中國等個別國家。如果我國繼續實行生產型增值稅,將會妨礙中外企業間的正常交流。消費型增值稅的國際性選擇同樣適用於中國增值稅的改革。
負面影響
1、使稅收收入在短期內急劇減少。
國家財政收入的90%來自於稅收,近幾年增值稅在稅收總收入中所占比重一直穩定在50%左右。實行消費型增值稅後,以折舊部分進入生產經營成本的固定資產連同增值稅
稅額就會從原來增值稅
稅基中退出,由此導致增值稅稅基減少,並相應減少增值稅收入。當年減少的增值稅收入額為當年計入生產經營成本的折舊總額x17%.根據1998年統計數字,我國固定資產增量為3945.48億元,按6%綜合折舊率計算當年
計提折舊236.73億元,影響增值稅收入減少40.24億元。
2.加大資金需求和勞動就業壓力。
中國的特色主要是
勞動密集型企業占多數,消費型增值稅的採用,擴大了固定資產的需求,導致資金需求量增大。高新技術產業的發展,由於其資本有機構成高,所需生產人員減少,造成社會就業壓力大,同時對就業人員的知識水平和技能要求的提高,使一部分人就業機會可選擇性減小。
雖然實行消費型增值稅在短期內會減少財政收入,但由於投資加大、技術進步、現代稅收管理制度的不斷完善,稅務機關的交叉
稽核和審計更為有效,稅款流失減少,在總量上財政收入增長仍能得到保證。雖然資本有機構成提高,就業壓力增大,但在一定時期,投資總量增大,生產規模擴大,就業機會也在增多。並且,由於整個社會現代服務業的發展也會使就業總量增大。
總之,消費型增值稅是中國增值稅類型選擇的最終目標,基於中國的基本國情及消費型增值稅對經濟的負面影響,要積極穩妥地加以實施。
徵收管理
中國實行消費型增值稅已是必然,關鍵是如何完善其
運行機制,而強化增值稅徵收管理工作,既是其運行機制的組成,更是實施消費型增值稅的基礎保證: 1.強化
增值稅納稅人登記管理
結合中國實際國情,增值稅納稅人登記管理有許多工作要做。首先,在中國增值稅由生產型向消費型轉變之初,需要做大量的準備工作,除了加大稅收宣傳稅法教育以外,應當在其正式轉軌實施前的幾個月內,做好納稅人登記管理的準備工作,準備充分的資料向納稅人提供。其次,在原有生產型增值稅
納稅人登記的基礎上,配合消費型增值稅納稅人的確定,為簡便起見,選擇對預期負有納稅義務的經營者進行登記,而對不負有增值稅納稅義務的小規模經營者不進行納稅登記(不宜再在增值稅制本身區分一般納稅人和
小規模納稅人,而應對經營規模較小,不適宜繳納增值稅的經營者,改徵營業稅,不再徵收增值稅)。再次,嚴格按照登記內容要求據實登記,不得虛假填寫,以確保增值稅課稅基礎資料的完整準確;對不辦理納稅登記或登記內容不實者,應作
稅收違法行為處理。最後,儘快推行全國統一的增值稅登記號,此稅號是
經營者納稅識別號,有利於運用識別系統進行交叉檢查。同時它也是
市場經濟條件下市場經營者納稅意識和經營信譽的一種標識。
2.改革增值稅發票管理
中國1994年實行增值稅
專用發票制度,強調票稅合一,以票管稅,國家對增值稅專用發票的管理工作不能說不重視,
管理手段不能說不嚴格。但因
增值稅抵扣機制使專用發票具有特殊意義,相當於印製鈔票,高額的非法利益使少數不法分子千方百計地鑽發票管理漏洞,不惜以身試法。實行消費型增值稅,允 許全面抵扣,為保證國家財政收入,更要強化發票管理。這裡建議配合小規模經營者不繳納增值稅的改革,不宜再採取
專用發票制度,政府不再硬性規定使用統一專用發票,經營者可根據自己經營範圍和經營對象選擇發票使用,但無論使用何種發票都必須在發票上註明經營交易的雙方名稱、地址、關聯人和相關的法定內容,同時加強
3.強化出口退稅管理
中國增值稅出口退稅存在著征少退多現象,實行不同
退稅率的辦法,不能根治問題,而且有悖於增值稅的中性原則。強化出口退稅管理,基本原則仍應遵守“征多少、退多少、未征不退”,但要將出口企業退稅納入增值稅的日常征管程式。暫時對自營出口企業和外貿代理出口實行零稅率辦法,納入增值稅
常規管理,
先征後退。
外貿企業收購出口的貨物可採取過渡辦法:供貨企業以不含稅價格向外貿企業提供出口貨物,對出口企業退稅相應改為對供貨企業抵扣或退稅,但要加大檢查監督的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