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述
企業在一定時期內取得營業收入並實現利潤,要按照
權責發生制的原則將按規定應向國家繳納各種稅金進行預提處理,這些應交的稅金在尚未繳納之前暫時停留在企業,形成一項負債。
資產負債表中的“應交稅金”項目反映了企業尚未繳納的稅金(若為
借方餘額,則為企業多繳或尚未抵扣的
稅金)。(若餘額在
貸方,則說明企業的
銷項稅額大於它的
進項稅額)。需要指出的是,企業繳納的印花稅、
耕地占用稅以及其他不需要預計應交數的稅金不在此項目中進行反映。2007年
新會計準則變化:應交稅金,
其他應交款科目取消,換成"應交稅費"。
區別
主營業務稅金與應交稅金的區別:
主營業務稅金是費用科目,是利潤的抵減科目,是銷售主營產品時所發生的.而應交稅金是負債類科目,是應交而尚未交的
稅額,它不一定是在銷售主營業務環節時發生,除
教育費附加、印花稅、耕地占用稅外應繳的稅款都通過此科目下列稅金,不需通過“應交稅金”科目核算的是
印花稅。
分錄
應交稅金的會計分錄:
(1)國內採購物資
借:物資採購
生產成本
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
(2)接受投資轉入的物資
借:原材料等
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
(3)接受應稅勞務
借:生產成本
管理費用等
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
貸:應付賬款
銀行存款
(4)進口物資
借:物資採購
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
貸:應付賬款
銀行存款
(5)購進免稅農業產品
借:物資採購(買價扣除按規定計算的進項稅額後的差額)
庫存商品等(買價扣除按規定計算的進項稅額後的差額)
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購入農業產品的買價和規定的扣除率計算的進項稅額)
貸:應付賬款(應支付的價款)
銀行存款(實際支付的價款)
(6)銷售物資或提供應稅勞務(包括將自產、委託加工或購買的貨物分配給股東)
應收票據
銀行存款
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7)實行“免、抵、退”辦法有
進出口經營權的生產性企業,按規定計算的當期出口物資不予免徵、抵扣和退稅的稅額,記入出口物資成本
按規定計算的當期應予抵扣的稅額
貸: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出口退稅)
因應抵扣的
稅額大於
應納稅額而未全部抵扣,按規定應予退回的稅款
借:應收補貼款
貸: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出口退稅)
收到退回的稅款
借:銀行存款
貸:應收補貼款
(8)未實行“免、抵、退”辦法的企業,物資出口銷售時
借:應收賬款(當期出口物資應收的款項)
應收補貼款(按規定計算的應收出口退稅)
主營業務成本(按規定計算的不予退回的稅金)
貸:主營業務收入(當期出口物資實現的營業收入)
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收到退回的稅款
借:銀行存款
貸:應收補貼款
(9)企業將自產或委託加工的貨物用於非應稅項目、作為投資、
集體福利消費、贈送他人等,應視同銷售物資計算應交增值稅
營業外支出等
貸: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10)隨同商品出售但單獨計價的
包裝物,按規定收取的增值稅
出租、出借包裝物逾期未收回而沒收的押金應交的增值稅
貸: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11)購進的物資、在產品、產成品發生非正常損失,以及購進物資改變用途等原因,其進項稅額應相應轉入有關科目
在建工程
應付福利費等
(12)本月上交本月的應交增值稅
借: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已交稅金)
貸:銀行存款
(13)期末留抵稅款的賬務處理 期末進項稅額大於銷項時,就形成了留抵稅款,應交稅金-應交增值值稅形成借方餘額,這時不需做賬務處理。
2、未交增值稅
(1)月度終了,將本月應交未交增值稅額目“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科目轉入“未交增值稅”明細科目
借: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轉出未交增值稅)
貸:應交稅金——未交增值稅
(2)將本月多交的增值稅自“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科目轉入“未交增值稅”明細科目
借:應交稅金——未交增值稅
貸: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轉出多交增值稅)
(3)本月上交上期應交未交的增值稅
借:應交稅金——未交增值稅
貸:銀行存款
3、應交消費稅
(1)銷售需要交納消費稅的物資應交的消費稅
貸:應交稅金——應交消費稅
(2)以生產的商品作為股權投資、用於在建工程、非生產機構等,按規定應交納的消費稅
借:長期股權投資
在建工程
營業外支出等
貸:應交稅金——應交消費稅
(3)隨同商品出售但單獨計價的包裝物,按規定應交納的消費稅
借:其他業務支出
貸:應交稅金——應交消費稅
出租、出借包裝物逾期未收回沒收的押金應交的消費稅
借:其他業務支出
貸:應交稅金——應交消費稅
(4)需要交納消費稅的委託加工物資,由受託方代收代交稅款(除受託加工或翻新改制金銀首飾按規定由受託方交納消費稅外)
借:應收賬款
銀行存款等
貸:應交稅金——應交消費稅
委託加工物資收回後直接用於銷售的,將代收代交的消費稅計入委託加工物資的成本
借:委託加工物資
貸:應付賬款
銀行存款等
委託加工物資收回後用於連續生產的,按規定準予抵扣的,按代收代交的消費稅
借:應交稅金——應交消費稅
貸:應付賬款
銀行存款
(5)有金銀首飾零售業務的以及採用以舊換新方式銷售金銀首飾的企業,在營業收入實現時,按應交消費稅額
借:主營業務稅金及附加
貸:應交稅金——應交消費稅
(6)有金銀首飾零售業務的企業因受託代銷金銀首飾按規定應交納的消費稅,應分別不同情況處理:以收取手續費方式代銷金銀首飾的
借:其他業務支出等
貸:應交稅金——應交消費稅
以其他方式代銷首飾的
借:主營業務稅金及附加
貸:應交稅金——應交消費稅
(7)有金銀首飾批發、零售業務的企業將金銀首飾用於饋贈、贊助、廣告、職工福利、獎勵等方面的,應於物資移送時
借:營業外支出
應付福利費
貸:應交稅金——應交消費稅
隨同金銀首飾出售但單獨計價的包裝物,按規定應交納的消費費
借:其他業務支出
貸:應交稅金——應交消費稅
因受託加工或翻新改制金銀首飾按規定應交納的消費稅,應於企業向委託方交貨時
借:主營業務稅金及附加
其他業務支出等
貸:應交稅金——應交消費稅
(8)需要交納消費稅的進口物資,其交納的消費稅應計入該項物資的成本
借:固定資產
物資採購
庫存商品等
貸:銀行存款等
(9)免徵消費稅的出口物資應分別不同情況進行會計處理生產性企業直接出口或通過
外貿企業出口的物資,按規定直接予以免稅的,可不計算應交消費稅
委託外貿企業代理出口物資的生產性企業,應在計算消費稅時,按應交消費稅
借:應收補貼款
貸:應交稅金——應交消費稅
收到退回的稅金
借:銀行存款
貸:應收補貼款
(10)企業將物資銷售給外貿企業,由外貿企業自營出口的
借:主營業務稅金及附加
貸:應交稅金——應交消費稅
自營出口物資的外貿企業,在物資報關出口後申請出口退稅時
借:應收補貼款
貸:主營業務成本
實際收到退回的稅金
借:銀行存款
貸:應收補貼款
(11)交納消費稅
借:應交稅金——應交消費稅
貸:銀行存款
4、應交營業稅
(1)按營業額和規定的稅率,計算應交納的營業稅
借:主營業務稅金及附加
貸:應交稅金——應交營業稅
(2)銷售不動產應交納的營業稅
借:固定資產清理
貸:應交稅金——應交營業稅
(3)交納營業稅
借:應交稅金——應交營業稅
貸:銀行存款
5、應交資源稅
(1)銷售物資應交納的資源稅
借:主營業務稅金及附加
貸:應交稅金——應交資源稅
(2)自產自用的物資應交納的資源稅
借:生產成本
貸:應交稅金——應交資源稅
(3)收購未稅礦產品,按實際支付的收購款
借:物資採購
貸:銀行存款等
按代扣代交的資源稅
借:物資採購
貸:應交稅金——應交資源稅
(4)外購液體鹽加工固體鹽,在購入液體鹽時
借:應交稅金——應交資源稅(按允許抵扣的資源稅)
原材料等(按外購價款扣除允許抵扣資源稅後的金額)
貸:銀行存款或應付賬款等(按應支付或實際支付的全部價款)
加工成固體鹽後,在銷售時按計算出的銷售固體鹽應交的資源稅
借:主營業務稅金及附加
貸:應交稅金——應交資源稅
將銷售固體鹽應納資源稅扣抵液體鹽已納資源稅後的差額上交時
借:應交稅金——應交資源稅
貸:銀行存款
(5)交納資源稅
借:應交稅金——應交資源稅
貸:銀行存款
6、應交所得稅
(1)採用
應付稅款法核算的企業,計算出當期應交的所得稅
借:所得稅
貸:應交稅金——應交所得稅
借:所得稅(當期應計入損益的所得稅)
遞延稅款(本期發生的時間性差異和規定的所得稅率計算的對所得稅的影響金額)
貸:應交稅金——應交所得稅(按規定計算當期應交納的所得稅)
遞延稅款(本期發生的時間性差異和規定的所得稅率計算的對所得稅的影響金額)
(3)交納所得稅
借:應交稅金——應交所得稅
貸:銀行存款
7、應交土地增值稅
借:固定資產
在建工程等
貸:應交稅金——應交土地增值稅
(2)交納土地增值稅
借:應交稅金——應交土地增值稅
貸:銀行存款等
8、應交城市維護建設稅
(1)按規定計算應交納的城市維護建設稅
借:主營業務稅金及附加
貸:應交稅金——應交城市維護建設稅
(2)交納城市維護建設稅
借:應交稅金——應交城市維護建設稅
貸:銀行存款
9、應交房產稅、應交土地使用稅等
(1)按規定計算應交納的房產稅、土地使用稅、車船使用稅
借:管理費用
貸:應交稅金——應交房產稅
——應交土地使用稅
——應交車船使用稅
(2)交納房產稅、土地使用稅、車船使用稅
借:應交稅金——應交房產稅
——應交土地使用稅
——應交車船使用稅
貸:銀行存款
10、應交個人所得稅
(1)按規定計算應代扣代交的職工個人所得稅
借:應付工資
貸:應交稅金——應交個人所得稅
(2)交納個人所得稅
借:應交稅金——應交個人所得稅
貸:銀行存款
適用
應交稅金科目使用說明:
一、本科目核算小企業應交納的各種稅金,如
增值稅、消費稅、
營業稅、所得稅、資源稅、土地增值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房產稅、土地使用稅、車船使用稅、個人所得稅等。
小企業交納的印花稅、耕地占用稅以及其他不需要預計應交數目的稅金,不在本科目核算。
二、本科目應當設定以下明細科目:
(一) 應交增值稅小企業應在“應交增值稅”
明細賬內,設定“進項稅額”、“已交稅金”、“減免稅款”、“出口抵減內銷產品應納稅額”、“轉出未交增值稅”、“銷項稅額”、“出口退稅”、“進項稅額轉出”、“轉出多交增值稅”等專欄,並按規定進行核算。
小規模納稅人只需設定“應交增值稅”明細科目,不需要在“應交增值稅”明細科目中設定上述專欄。
1. 國內採購的物資,應按專用發票上註明的增值稅額,借記本科目(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按專用發票上記載的應當計入採購成本的金額,借記“材料”、“庫存商品”等科目,按應付或實際支付的金額,貸記“應付賬款”、“應付票據”、“銀行存款”等科目。購入物資發生的退貨,作相反
會計分錄。
2. 接受投資轉入的物資,按專用發票上註明的增值稅額,借記本科目(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按投資各方確定的價值,借記“材料”等科目,按其在註冊資本終所占有的份額,貸記“實收資本”科目,按其差額,貸記“資本公積”科目。
3. 接受應稅勞務,按專用發票上註明的增值稅額,借記本科目(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按專用發票上記載的應當計入加工、修理修配等物資成本的金額,借記“生產成本”、“委託加工物資”等科目,按應付或實際支付的金額,貸記“應付賬款”、“銀行存款”等科目。
4. 進口物資,按海關提供的完稅憑證上註明的增值稅,借記本科目(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按進口物資應計入採購成本的金額,借記“材料”、“庫存商品”等科目,按應付或實際支付的金額,貸記“應付賬款”、“銀行存款”等科目。
5. 購進免稅農業產品,按購入農業產品的買價和規定的扣除率計算的進項稅額,借記本科目(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按買價減去按規定計算的進項稅額後的差額,借記“材料”、“庫存商品”等科目,按應付或實際支付的價款,貸記“應付賬款”、“銀行存款”等科目。
6. 小規模納稅人和購入物資及接受勞務直接用於非應稅項目,或直接用於免稅項目以及直接用於集體福利和個人消費的,其專用發票上註明的增值稅額,計入購入物資及接受勞務的成本,不通過本科目(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核算。
7. 銷售物資或提供應稅勞務(包括將自產、委託加工或購買的貨物分配給股東等),按實現的營業收入和按規定收取的增值稅額,借記“應收賬款”、“應收票據”、 “銀行存款”、“
應付利潤”等科目,按專用發票上註明的增值稅額,貸記本科目(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按實現的營業收入,貸記“主營業務收入”等科目。發生的
銷售退回,作相反會計分錄。
8. 有出口物資的企業,其出口退稅按以下規定處理:
(1) 實行“免、抵、退”辦法的生產性小企業,按規定計算的當期出口物資不予免徵、抵扣和退稅的稅額,計入出口物資成本,借記“主營業務成本”科目,貸記本科目 (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轉出)。按規定計算的當期應予抵扣的
稅額,借記本科目(
應交增值稅—出口抵減內銷產品
應納稅額),貸記本科目(應交增值稅—出口退稅)。因應抵扣的稅額大於應納稅額而未全部抵扣,按規定應予退回的稅款,借記“應收賬款”科目,貸記本科目(應交增值稅—出口退稅);收到退回的稅款,借記“銀行存款”科目,貸記“應收賬款”科目。
(2) 未實行“免、抵、退”辦法的小企業,物資出口銷售時,按當期出口物資應收的款項及按規定計算的應收出口退稅的合計金額,借記“應收賬款”等科目,按規定計算的不予退回的稅金,借記“主營業務成本”科目,按當期出口物資實現的營業收入,貸記“主營業務收入”科目,按規定計算的增值稅,貸記本科目(應交增值稅 —銷項稅額)。收到退回的稅款,借記“銀行存款”科目,貸記“應收賬款”科目。
9.企業將自產或委託加工的貨物用於非應稅項目、作為投資、集體福利消費、贈送他人等,應視同銷售物資計算應交增值稅,借記“在建工程”、“長期股權投資”、“應付福利費”、“營業外支出”等科目,貸記本科目(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10.隨同商品出售單獨計價的包裝物,按規定收取的增值稅,借記“應收賬款”等科目,貸記本科目(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11.購進的物資、在產品、產成品發生非正常損失,以及購進物資改變用途等原因,其進項稅額應相應轉入有關科目,借記“管理費用”、“在建工程”、“應付福利費”等科目,貸記本科目(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轉出)。
12.本月上交本月的應交增值稅,借記本科目(應交增值稅—已交稅金),貸記“銀行存款”科目。
13.月度終了,將本月應交未交或多交的增值稅額自本科目(應交增值稅—轉出未交增值稅或轉出多交增值稅)轉入本科目(未交增值稅)。結轉後,本科目(
應交增值稅)明細科目的期末
借方餘額,反映尚未抵扣的增值稅。
(二) 未交增值稅
月度終了,將本月應交未交增值稅自本科目(應交增值稅)明細科目轉入本科目(未交增值稅)明細科目,借記本科目(應交增值稅—轉出未交增值稅),貸記本科目(未交增值稅)。如本月為多交增值稅的,應將本月多交的增值稅自本科目(應交增值稅—轉出多交增值稅)明細科目轉入本科目(未交增值稅)明細科目,借記本科目(未交增值稅),貸記本科目(應交增值稅—轉出多交增值稅)科目。本月上交上期應交未交的增值稅,借記本科目(未交增值稅),貸記“銀行存款”科目。
(三) 應交消費稅
1.小企業銷售需要交納消費稅的物資應交的消費稅,借記“主營業務稅金及附加”等科目,貸記本科目(應交消費稅)。退貨時作相反
會計分錄。
2.隨同商品出售單獨計價的包裝物,按規定應交納的消費稅,借記“其他業務支出”科目,貸記本科目(應交消費稅)。
3.需要交納消費稅的委託加工物資,由受託方代收代交稅款(除受託加工或翻新改制金銀首飾按規定由受託方交納消費稅外)。委託加工物資收回後,直接用於銷售的,將代收代交的消費稅計入委託加工物資的成本,借記“委託加工物資”等科目,貸記“應付賬款”、“銀行存款”等科目;委託加工物資收回後用於連續生產,按規定準予抵扣的,對於代收代交準予抵扣的消費稅,借記本科目(應交消費稅),貸記“應付賬款”、“銀行存款”等科目。
4.需要交納消費稅的進口物資,其交納的消費稅應計入該項物資的成本,借記“固定資產”、“材料”、“庫存商品”等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等科目。
5.免徵消費稅的出口物資應分別不同情況進行會計處理:生產性小企業直接出口或通過外貿企業出口的物資,按規定直接予以免稅的,可不計算應交消費稅。通過外貿企業出口物資時,如按規定實行
先征後退辦法的,按下列方法進行會計處理:委託外貿企業代理出口物資的生產性小企業,應在計算消費稅時,按應交消費稅,借記“應收賬款”科目,貸記本科目(應交消費稅)。收到退回的稅金,借記“銀行存款”科目,貸記“應收賬款”科目。發生退關、退貨而補交已退的消費稅,作相反會計分錄。
6.小企業將物資銷售給外貿企業,由外貿企業自營出口的,其交納的消費稅應記入“主營業務稅金及附加”科目,借記“主營業務稅金及附加”科目,貸記本科目(應交消費稅)。
7.交納的消費稅,借記本科目(應交消費稅),貸記“銀行存款”科目。
(四) 應交營業稅
1.小企業發生應交納營業稅的經濟業務,按其營業額和規定的稅率,計算應交納的營業稅,借記“主營業務稅金及附加”等科目,貸記本科目(應交營業稅)。
2.銷售不動產,按銷售額計算的營業稅記入“固定資產清理”科目,借記“固定資產清理”科目,貸記本科目(應交營業稅)。
3.交納的營業稅,借記本科目(應交營業稅),貸記“銀行存款”科目。
(五) 應交資源稅
1.小企業銷售物資按規定應交納的資源稅,借記“主營業務稅金及附加”科目,貸記本科目(應交資源稅)。
2.自產自用的物資應交納的資源稅,借記“生產成本”科目,貸記本科目(應交資源稅)。
3.小企業收購未稅礦產品,按實際支付的收購款和代扣代交的資源稅,借記“材料”等科目,按實際支付的收購款,貸記“銀行存款”科目,按代扣代交的資源稅,貸記本科目(應交資源稅)。
4.外購液體鹽加工固體鹽,在購入液體鹽時,按允許抵扣的資源稅,借記本科目(應交資源稅),按外購價款減去允許抵扣資源稅後的金額,借記“材料”等科目,按應支付的全部價款,貸記“銀行存款”、“應付賬款”等科目;加工成固體鹽後,在銷售時,按計算出的銷售固體鹽應交的資源稅,借記“主營業務稅金及附加”科目,貸記本科目(應交資源稅);將銷售固體鹽應交納資源稅扣抵液體鹽已納資源稅後的差額上交時,借記本科目(應交資源稅),貸記“銀行存款”科目。
5.交納的資源稅,借記本科目(應交資源稅),貸記“銀行存款”科目。
(六)應交所得稅
1.小企業計算出當期應交的所得稅,借記“所得稅”科目,貸記本科目(應交所得稅)。
2.交納的所得稅,借記本科目(應交所得稅),貸記“銀行存款”等科目。
(七)應交土地增值稅
1.轉讓的國有土地使用權連同地上建築物及其附著物一併在“固定資產”或“在建工程”等科目核算的,轉讓時應交納的土地增值稅,借記“固定資產清理”、“在建工程”等科目,貸記本科目(應交土地增值稅)。
2.交納的土地增值稅,借記本科目(應交土地增值稅),貸記“銀行存款”等科目。
(八)應交城市維護建設稅
1.小企業按規定計算出應交納的城市維護建設稅,借記“主營業務稅金及附加”等科目,貸記本科目(應交城市維護建設稅)。
2.交納的城市統護建設現,借記本科目(應交城市維護建設稅),貸記“銀行存款”科目。
(九) 應交房產稅、土地使用稅、車船使用稅
1. 小企業按規定計算應交的房產稅、土地使用稅、車船使用稅時;借記“管理費用”科目,貸記本科目(應交房產稅、應交土地使用稅、應交車船使用稅)。
2.交納的房產稅、土地使用稅、車船使用稅,借記本科目(應交房產稅、應交土地使用稅、應交車船使用稅),貸記“銀行存款”科目。
(十) 應交個人所得稅
1.小企業按規定計算應代扣代交的職工個人所得稅,借記“應付工資”科目,貸記本科目(應交個人所得稅)。
2.交納的個人所得稅,借記本科目(應交個人所得稅),貸記“銀行存款”科目。
三、小企業因多計等原因退回的所得稅,應當在實際收到時,沖減收到當期的所得稅費用。小企業收到退還的
所得稅,借記“銀行存款”等科目,貸記“所得稅”科目。
小企業因多計等原因退回的消費稅、營業稅等,應於實際收到時,借記““銀行存款”等科目,貸記“主營業務稅金及附加”等科目;屬於增值稅的,應於實際收到時,借記“銀行存款”科目,貸記“營業外收入”科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