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介,有限公司,組織機構,籌集資金,發行股票,發行公司債券,特徵,作用,相同不同,相同點,不同點,基本原則,股權本質,權力定義,行使要求,價值觀,數學描述,合成價值,制約力,各價值觀,利益,價值分析,
簡介
股份制企業的特徵主要是:
①發行股票,作為
股東入股的憑證,一方面藉以取得
股息,另一方面參與企業的經營管理;
③具有風險承擔責任,股份制企業的
所有權收益分散化,經營風險也隨之由眾多的股東共同分擔;
④具有較強的動力機制,眾多的股東都從利益上去關心企業
資產的運行狀況,從而使企業的重大決策趨於最佳化,使企業發展能夠建立在利益機制的基礎上。
股份有限公司的全部註冊資本由等額股份構成並通過發行股票(或
股權證)籌集資本,公司以其全部資產對
公司債務承擔有限責任的
企業法人。其主要特徵是:公司的
資本總額平分為金額相等的股份;
股東以其所認購股份對公司承擔有限責任,公司以其全部資產對公司債務承擔責任;每一股有一表決權,股東以其持有的股份,享受權利,承擔義務。
股份有限公司從本質上講只是一種特殊的有限責任公司而已。由於法律規定,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只能在50人以下,這就限制了公司籌集資金的能力。而股份有限公司則克服了這種弊端,將整個公司的註冊資本分解為小面值的股票(一般是人民幣一元,當然也有例外:2000年,
李嘉誠曾經購買過一個不知名公司發行的一股股票,總價是1500萬港幣,從而將持有的該公司的股票總數提到到5股),可以吸引數目眾多的投資者,特別是小型投資者。
由於股份有限公司的特點,使得它在組織管理上有很多不同於有限責任公司的地方。
1、註冊資本:同樣指登記的
實收資本,最低限額為人民幣五百萬元;
股東的每一股份有一
表決權。值得注意的一點是
公司法規定,股東大會作出決議,必須經“出席會議”的股東所持表決權的半數或者1/2以上通過——在中國這種情況下,大量以投機為目的的股民根本不關心企業具體經營情況,更不要說自己出錢去參加股東大會,這樣就為
大股東操縱表決創造了條件;另一點區別是,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東可以自由轉讓股份,不需要經過其他人同意。
3、董事會和經理:這裡和有限責任公司基本相同;董事長是公司的
法人代表,經理負責公司的經營管理工作;同時,董事應當對董事會的決議承擔
責任。董事會的決議違反法律、行政法規或者
公司章程,致使公司遭受嚴重損失的,參與決議的董事對公司負賠償責任。
有限公司
limited company
全部資本分成等額股份,
股東僅以其認購的股份金額為限,而不以其私人的全部財產負責的公司。
設立方式主要有:①發起設立。即所有股份均由發起人認購,不得向社會公開招募。②招募設立。即發起人只認購股份的一部分,其餘部分向社會公開招募。在不同的國家,股份有限公司的設立規定有所不同。有的國家規定,只有在全部股份均被認足時,公司才得以成立。有的國家規定,股份有限公司實行
法定資本制的,以認足全部股份為成立的條件;股份有限公司實行
授權資本制的,可以不認足全部股份。
組織機構
主要包括:①
股東大會。即全體
股東所組成的機構。它是公司的
最高權力機構和議事機構。公司的一切重大事項均由股東大會做出決議。股東大會的職權主要有:聽取和審核董事會、監事會以及審計員的報告;負責任免董事、監察人或審計員以及清算人;確定公司盈餘的分配和
股息紅利;締結變更或解除關於轉讓或出租公司營業或財產以及受讓他人營業或財產的契約;做出增減資本、變更公司章程 、解散或合併公司的決策。②董事會。即由兩個以上的董事組成的集體機構。它是公司對內執行業務、對外代表公司的常設理事機構,向股東大會負責。董事會的職權主要有:代表公司對各種業務事項做出意見表示或決策,以及組織實施和執行這些決策;除
股東大會決議的事項外,公司日常業務活動中的具體事項,均由董事會決定。③監事會。即對董事會執行的業務活動實行監督的機構。它是公司的常設機構,由股東大會從股東中選任,不得由董事或經理兼任。監事會的職權主要有:列席董事會會議,監督董事會的活動,定期和隨時聽取董事會的報告,阻止董事會違反法律和章程的行為;隨時調查公司業務和財務情況,查閱賬簿和其他檔案;審核公司的結算表冊和清算時的清算表冊;召集股東大會;代表公司與董事交涉或對董事起訴。
籌集資金
主要有:
發行股票
發行公司債券
債券是公司為籌集資金,按照法定手續發行,承擔在指定時間內支付一定利息和償還
本金義務的
有價證券。債券可分為記名債券和無記名債券兩種。記名債券在轉讓時,除要交付債券外 ,還要在債券上背書;無記名債券在轉讓時立即生效。
公司債券持有者是公司的債權人,無權參與公司事務和業務的決策,只是根據債券金額享有向公司請求支付固定利息的權利。公司債券清償期屆滿時,公司負有向債券持有者清償債券本金的義務,公司解散時,債券持有者有權優先從公司財產中受償。
特徵
股份有限公司有以下特徵:
(2)股份有限公司的
股東人數不得少於法律規定的數目,如法國規定,股東人數最少為7人;
(3)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東對
公司債務負有限責任,其限度是股東應交付的股金額;
(4)股份有限公司的全部資本劃分為等額的股份,通過向社會公開發行的辦法籌集資金,任何人在繳納了股款之後,都可以成為公司股東,沒有資格限制;
(5)公司股份可以自由轉讓,但不能退股;
(6)公司賬目須向社會公開,以便於投資人了解公司情況,進行選擇;
由此可以看出,股份有限公司是典型的"資合公司"。一個人能否成為公司
股東決定於他是否繳納了股款,購買了股票,而不取決於他與其他股東的人身關係,因此,股份有限公司能夠迅速、廣泛、大量地集中資金。同時,我們還可以看到,雖然
無限責任公司、有限責任公司、兩合公司的資本也都劃分為股份,但是這些公司並不公開發行股票,股份也不能自由轉讓,證券市場上發行和流通的股票都是由股份有限公司發行的,因此,狹義地講,股份公司指的就是股份有限公司。
作用
1,對國家推動經濟的發展效果。促進資金的橫向融通和經濟的橫向聯繫,提高資源配置的總體效益。
2,對股份制企業建立和完善自我約束,自我發展的經營管理機制。
3,對股票投資者開拓投資渠道,擴大投資的選擇範圍,適應了投資者多樣性的
投資動機,
交易動機和利益的需求,一般來說能為投資者提供獲得較高收益的可能性。
相同不同
相同點
(1)
股東都對公司承擔有限責任。無論在有限責任公司中,還是在股份有限公司中,股東都對公司承擔有限責任,“有限責任”的範圍,都是以股東公司的投資額為限。
(2)股東的財產與公司的財產是分離的,股東將財產投資公司後,該財產即構成公司的財產,股東不再直接控制和支配這部分財產。同時,公司的財產與股東沒有投資到公司的其他財產是沒有關係的,即使公司出現
資不抵債的情況,股東也只以其對公司的投資額承擔責任,不再承擔其他的責任。
(3)有限責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對外都是以公司的全部
資產承擔責任。也就是說,公司對外也是只承擔有限的責任,“有限責任”的範圍,就是公司的全部資產,除此之外,公司不再承擔其他的財產責任。
不同點
(1)兩種公司在成立條件和
募集資金方面有所不同。有限責任公司的成立條件比較寬鬆一點,股份有限公司的成立條件比較嚴格;有限責任公司只能由發起人集資,不能向社會公開募集資金,股份有限公司可以向社會公開募集資金;有限責任公司的
股東人數,有最高和最低的要求,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東人數,只有最低要求,沒有最高要求。
(2)兩種公司的
股份轉讓難易程度不同。在有限責任公司中,股東轉讓自己的出資有嚴格的要求,受到的限制較多,比較困難;在股份有限公司中,股東轉讓自己的股份比較自由,不象有限責任公司那樣困難。
(3)兩種公司的
股權證明形式不同。在有限責任公司中,股東的股權證明是出資證明書,出資證明書不能轉讓、流通;在股份有限公司中,
股東的股權證明是股票,即股東所持有的股份是以股票的形式來體現,股票是公司簽發的證明股東所持股份的憑證,股票可以轉讓、流通。
(4)兩種公司的股東會、董事會許可權大小和兩權分離程度不同。在有限責任公司中,由於股東人數有上限,人數相對來計比較少,召開股東會等也比較方便,因此股東會的許可權較大,董事經常是由股東自己兼任的,在
所有權和
經營權的分離上,程度較低;在股份有限公司中,由於股東人數沒有上限,人數較多且分散,召開股東會比較困難,股東會的議事程式也比較複雜,所以股東會的許可權有所限制,董事會的許可權較大,在所有權和經營權的分離上,程度也比較高。
(5)兩種公司的財務狀況的公開程度不同。在有限責任公司中,由於公司的人數有限,財務
會計報表可以不經過註冊會計師的審計,也可以不公告,只要按照規定期限送交各
股東就行了;在股份有限公司中,由於股東人數眾多很難分類,所以會計報表必須要經過註冊會計師的審計並出具報告,還要存檔以便股東查閱,其中以
募集設立方式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還必須要公告其
財務會計報告。
基本原則
在現代社會,股份制企業普遍實行“按股融資、按股分權、按股收益”的基本原則。然而,這到底有何科學道理呢?有何科學根據?“按股融資”和“按股收益”很容易被人理解,但為何要實行“按股分權”呢?這是一個很深奧的理論問題,為此,必須進行價值理論上的科學分析。而且,對於這個問題的研究解決,有利於對於其它更為複雜的社會現象與社會問題的研究解決,並為其提供了科學研究的範本。
股份制企業的基本原則是“按股融資、按股分權、按股收益”,其客觀必然性主要體現在:
1、“按股融資”是
社會分工的客觀趨勢。隨著社會生產力的不斷發展和社會分工的不斷深化,社會各界人士分別具有不同的資金優勢、資源優勢、知識優勢和社會關係優勢,“按股融資”就是指不同的人把自己的資金優勢、資源優勢、知識優勢和社會關係優勢折算成一定數量的資金,並由此確定各自的股份比例,以組成一個利益共同體。
2、“按股收益”是合作公平的基本要求。在一個股份制企業中,不同形式、不同股份來源的價值,對於企業的價值增長具有相同的
貢獻率,即相等的價值投入產生相等的價值收益。只有這樣,企業內部各位
股東才能在公平的基礎之上進行有效的合作。
3、“按股分權”是利益平衡的必然結果。權力本身不能產生直接的價值收益,但權力的使用可以使當權者產生間接的價值收益。權力的本質就是支配
價值資源,權力使用的實際結果是把企業的價值資源投入不同的
生產領域和消費領域,就會對不同的人產生不同的利益。在一般情況下,權力的使用將會有利於維護當權者的利益,從而使集體的利益向當權者的利益方向傾斜。因此“按股分權”是“按股收益”的擴展與延續,也是為了更穩定、更持久地維護股東之間的利益平衡與合作公平。
股權本質
股東為什麼要求掌握企業運行的權力?最根本的目的在於為自己謀求更多的利益。那么,股東掌握權力如何為自己謀求利益的呢?
權力的種類有許多,從不同的觀察角度,可以對權力進行不同的分類:從社會領域的角度來看,可分為經濟權力、政治權力(含軍事權力)和文化權力(含宗教權力);從國家政治的角度來看,可分為立法權力、
行政權力和司法權力;從經濟運行的角度來看,可分為生產權力、(流通)銷售權力和消費權力;從機體活動的角度來看,可分為思維活動權力、行為活動權力和生理活動權力;從行為活動的角度來看,可分為行為目標選擇權力、行為方案決策權力、行為結果評價權力;從執行流程的角度來看,可分為目標方案決策權、行為執行權、監督評價權;從主體存在的角度來看,可分為人生生存權、
人身自由權與人生髮展權;從社會控制的角度來看,可分為人生自由控制權、生活資料消費控制權、
生產資料所有控制權、價值觀控制權;從組織結構的角度來看,可分為人事任免權、工作安排權、責權利分配權;從經濟運行的角度來看,可分為
所有權、
經營權、分配權;等等。
統一價值論認為,人為了更好地生存與發展,必須有效地建立各種社會關係,並充分地利用各種
價值資源,這就需要人對自己或他人的價值資源進行有效地影響和制約,這就是權力的根本目的,即權力的價值本質就是主體影響和制約自己或其他主體支配價值資源的能力。
權力定義
“統一價值論”實現了各種不同形式(生活資料
使用價值、生產資料使用價值或
勞動價值)
價值量之間的統一度量,且其度量單位就是能量單位(焦耳)。主體無論是對那一種形式的
價值資源進行影響和制約,都可以採用以能量為統一度量單位的價值量來描述其影響和制約的程度。根據權力的價值本質,對權量和權力進行如下精確定義:
權量(或制約權量):設集體的價值量為Q,主體對於集體的制約權數(或影響權數)為Si,則把Si×Q定義為主體對於該集體的權量(或制約權量),即
Qp= Si×Q (1)
權力(或制約權力):設集體在單位時間所釋放的價值量為U,主體對於該集體的制約權數(或影響權數)為Si,則把Kp×U定義為主體對於該集體的權力(或制約權力),即
Up= Si×U (2)
其中,Up= Qp /T,U = Q /T,T為時間。
如果該集體的
價值量完全由主體來控制,則主體的決策權數或影響權數為1,這個集體處於絕對的、完全的集權狀態。如果沒有其它制約因素,那么,這個人完全按照自己的價值觀,代表自己的利益進行決策和執行決策,那么他的所有決策和行為,都將在最大限度上維護自己的利益。
行使要求
權力是集體賦予一個人(或少數人)用以能動地支配集體
價值資源(包括人、才、物)的能力。顯然,一般情況下,集體賦予一個人支配價值資源的權力,主要是因為集體信任或依賴這個人,其客觀目的在於要這個人能夠有效地按照集體的意志,根據集體的利益要求來支配集體所擁有的價值資源,從而為集體的生存和發展服務,而不是為了使這個人享受某種特權。然而,集體的意志、集體的利益要求通過什麼方式來體現呢?
集體的利益有許多種具體形式,但根本的利益在於:集體的決策者及決策執行者必須根據“最大
價值率法則”,把集體中有限的價值資源投入到具有最大價值率的社會領域,即在有限價值資源的基礎上實現
價值量的最大增長速度。價值觀是一種特殊的觀念,它是以
事物的價值特性為主觀反映的對象,目的在於指導人行為和思維,使之按照自己的客觀需要而對不同的事物採取不同的選擇傾向、原則立場和行為取向,以充分利用有限的
價值資源,並使其達到最大的價值
增長率。反過來,一個人所擁有的價值資源是有限的,為了最大限度地發展自己的本質力量,為了對事物採取正確的選擇傾向、原則立場和行為取向,就必須首先樹立正確的價值觀,並大膽地堅持和有效地運用這種價值觀。總之,主體的意志與願望必須通過正確的價值觀才能真正地體現出來,主體的利益要求必須通過這種正確的價值觀的有效運用才能得以維護和滿足。
由此可見,集體的意志、集體的利益要求通過集體的價值觀來體現。也就是說,為了有效地體現集體的意志,充分地滿足集體的利益要求,集體的決策者、執行者必須在“集體價值觀”的指導下和監督下根據“
最大價值率法則”來行使權力,從而對不同的事物採取不同的選擇傾向、原則立場和行為取向,並按照“集體價值觀”來評判決策者、執行者的權力使用的最終效果,這就是集體對於權力行使的客觀要求。從另一個角度來說,掌握權力的決策者、執行者不能按照
個人價值觀的要求來行使權力,而必須按照集體價值觀的要求來行使權力。
價值觀
觀念是人類主體(個人、集體或社會)對客觀事物的主觀反映或主觀意識,價值觀是一種特殊的觀念,它是以事物的價值特性為主觀反映的對象,人類主體通過價值觀來認識世界各種事物之間的價值聯繫與價值作用,並掌握各種事物價值特性的運動與變化的客觀規律,客觀目的在於指導人類主體的實踐活動,使之按照自己的客觀需要而對不同的事物採取不同的選擇傾向、原則立場和行為取向,以達到最大的價值效應。一個人所擁有的價值資源是有限的,為了最大限度地發展自己的本質力量,任何人都必須對所擁有的價值資源進行合理配置,這就需要以“價值觀”的形式來對各種事物的價值特性進行認識和分析,從而引導和控制人把有限的價值資源投入到合理的領域,最大限度地減少價值資源的浪費,提高價值資源的利用率,使價值資源實現最大的增長率。
總之,價值觀的本質就是人對事物的價值特性的主觀反映,其客觀目的在於識別和分析事物的價值特性,以引導和控制人對有限的
價值資源進行合理分配,以實現其最大的價值增長率。
數學描述
事物的價值特性包括多方面的內容,主要有使用價值特性、勞動價值特性、價值層次性、價值多樣性、價值穩定性、價值率特性等,對於人類主體來說,價值率特性是任何事物最基本的、最重要的價值特性。
價值率:是指人與事物發生價值作用時,在單位時間T內該事物產出的
價值量QO與投入的價值量Qk之比,來P來表示,即。
P=QO/(Qk×T) (3)
根據統一價值論所提出的“
最大價值率法則”和“
選擇傾向性法則”, 事物的價值率越高,人就會越多地向該事物追加投入
價值資源,從而越多地擴大其存在規模;相反,事物的價值率越低,人就會越多地把向該事物所投入的價值資源抽調出來,從而越多地縮小其存在規模。也就是說,事物的價值率越高,人對它的肯定態度就會越堅決,對它的支持力度就越大,就會越多地向該事物追加投入價值資源,從而加速了它的發展;相反,事物的價值率越低,人對它的否定態度就會越強烈,對它的反對力度就越大,從而加速了它的滅亡。有些事物雖然具有很多的使用價值量,但人如果要得到它或生產它必須付出巨大的勞動價值量,其價值率可能很低,則人決不會向它追加投入
價值資源;相反,有些事物雖然具有很少的價值量,但人如果要得到它或生產它只需付出極少的價值量,其價值率可能很高,則人照樣會向它追加投入價值資源。
事物的價值率作為一種客觀存在,必然會反映到人的頭腦中,從而形成“
主觀價值率”,即
主觀價值率:事物的客觀價值率P在人的頭腦中的主觀反映,用ω來表示。
由於價值率是事物最基本、最重要的價值特性,那么,主觀價值率必然是價值觀中最基本、最重要的內容,決定和制約著價值觀中的其它內容,它是價值觀中的基本構成要素。有些人之所以重視某一事物,就是因為他相對於別人對該事物具有較高的主觀價值率;有些人之所以只顧眼前利益而不顧長遠利益,就是因為他們對於反映長遠利益關係的事物的主觀價值率較低,對於反映眼前利益關係的事物的主觀價值率較高;有些人之所以能夠為了理想和事業可以奉獻出自己的生命,就是因為他們對於理念和事業的主觀價值率要大於其人生的主觀價值率;等等。總之,人們的價值觀情況(即對於所有事物的“選擇傾向、原則立場和行為取向”情況),均可採用主觀價值率的形式來描述。也就是說,人腦對於事物價值率主觀反映值(即主觀價值率)是價值觀的基本構成要素。事物的價值率是一個客觀值,它反映到主體的意識之中就形成了主觀價值率,主觀價值率是價值觀的基本構成要素,主體對於所有事物的主觀價值率所組成的向量或向量矩陣就是該主體的價值觀。正確的價值觀就是主體對於事物的主觀價值率與該事物的客觀價值率完全一致,此時P≈ω。
世界上的事物是複雜多樣的,人對於所有事物價值率都會有自覺不自覺地產生一個觀念,即形成一個主觀價值率,用以指導自己的生理、行為和思維活動。這樣,由許多的主觀價值率就構成一個複雜的、有機的
價值觀念體系。由此給出價值觀的數學表達式。
價值觀矢量:主體對於所有事物價值率的主觀反映值(即主觀價值率)所組成的數學矢量,稱為該主體的價值觀矢量,用W來表示,即:
W={ω1,ω2,…,ωn} (4)
由於
價值形式是多層次的,因此價值觀念體系是一個多層次的、複雜的觀念體系,可用“價值觀矩陣”來描述。價值觀矢量或價值觀矢量矩陣統稱為價值觀。
一般情況下,人的意識與觀念總是與現實情況存在著一定的差異,價值觀也是如此,即人腦對於事物價值率的主觀反映並不一定完全吻合,也就是說,事物的客觀價值率並不一定與事物的主觀價值率完全相同。由此定義理想價值觀與現實價值觀。
理想價值觀(也稱利益價值觀):所有事物的客觀價值率所組成的價值觀矢量或價值觀矢量矩陣稱為理想價值觀。
WL={P1,P2,…,Pn} (5)
現實價值觀(簡稱為價值觀):人腦對於所有事物所產生的主觀價值率所組成的價值觀矢量或價值觀矢量矩陣稱為現實價值觀。
顯然,理想價值觀是不存在的,它只是一種理想狀態,人的現實價值觀只能無限地趨近於理想價值觀,而不可能產生理想價值觀。由於理想價值觀完全地、準確地代表了主體的根本利益,因此也稱作利益價值觀。
合成價值
不同的人類主體對於同一事物往往擁有不同的價值觀,根據人類主體的不同,價值觀又可分為個人價值觀、集體價值觀和
社會價值觀三種基本形態,其中,集體價值觀是由集體各成員對於同一事物的價值觀合成而來,而社會價值觀又是由社會中的各集體對於同一事物的價值觀合成而來。
合成價值觀:設集體是由個人C1、C2…CN所組成,則集體對於同一事物的價值觀稱為該事物的合成價值觀,用∣WC∣來表示。
集體價值觀通常並不等於各成員價值觀的代數和,但必定與各成員的價值觀存在一定的相關關係,可以證明(從略):
WC=∑(WCi×Si) (6)
其中Si反映了個人價值觀對集體價值觀的影響程度,稱為價值觀影響權數。
由上式可以看出:
1、極端民主狀態。當集體中所有個人的影響權數相等時,即Si=1/n,則
WC=∑WCi×∑=∑WCi (7)
即集體價值觀等於各成員價值觀的代數和,這時的集體處於極端民主狀態。
2、極端集權狀態。當集體中只有一個人的影響權數為1,而其他成員的影響權數均為0時,設(S1=1,Si-0,i≠1),則
WC=∑WCi=WC1 (8)
即集體價值觀只取決於某一個人的價值觀,這時的集體處於極端集權狀態。
3、一般狀態。當Si>1/n時,說明這個成員對於集體價值觀的影響程度大於平均水平,因而屬於領導者或統治者的行列;當Si<1/n時,說明這個成員對於集體價值觀的影響程式小於平均水平,因而屬於被領導者或被統治者的行列;當Si=1/n時,說明這個成員對於集體價值觀的影響程式等於平均水平,因而屬於“平民”或“自由人”的行列。
4、當沒有外來因素的影響時,集體價值觀的影響權數之代數和等於1(即∑Si=1);當有外來因素的影響時,集體價值觀的影響權數之和小於1(即∑Si<1)。
5、外來因素的影響來自兩個方面:一是任何一個集體總會歸屬於一個或若干個更大的集體,因而其價值觀總會受一個或若干個更大集體的影響;另一個方面任何一個集體總是與其它集體或個人存在一定形式的社會關係或利益聯繫,因而其價值觀總會自覺不自覺地受其它集體或個人的影響。
6、影響權數可分解為正式影響權數和非正式影響權數兩個分量:正式影響權數就是集體正式地、公開地、明確地、主動地賦予某個人的權力,通常由這個人所擔任的實際職務所規定的權力與職責來決定;非正式影響權數是集體非正式地、非公開的、模糊地、被動地認可這個人對於集體決策過程和行為過程的影響來決定,如豐富的工作經驗、嫻熟的專業技術、高尚的道德情操、織密的社會關係網等,使這個人通過影響集體其它成員(特別是老上級、老同事、老部下、親戚、同學、朋友等)的價值觀,從而間接地影響集體的價值觀。
制約力
一個擁有權力的人通常會同時受到兩種價值觀的作用,一種是當權者的個人價值觀,另一種是當權者所代表(或代理)的集體價值觀。其中,個人價值觀引導當權者在行使權力過程中儘可能地體現個人的意志與願望,儘可能地滿足個人的利益要求(即私心);集體價值觀引導當權者在行使權力過程中要求充分體現集體的意志與願望,要求充分地滿足集體的利益要求(即公心)。其結果是,這個擁有權力的人在其權力行使過程中實際所表現出的實際價值觀通常介於個人價值觀與集體價值之間,即“個人價值觀”與“集體價值觀”同時對“實際價值觀”產生兩種引力。第一種引力就是“私心力”,即當權者的“個人價值觀”對於其實際價值觀的引力;第二種引力就是“公心力”,即當權者所代表的“集體價值觀”對於其實際價值觀的引力。
也就是說,權力行使者在個人價值觀的“吸引下”所表現出的“實際價值觀”,總會或多或少地偏離集體價值觀,從而使集體的利益產生了或多或少的損失;同時,權力行使者在集體價值觀的“吸引下”所表現出的“實際價值觀”,總會或多或少地偏離個人價值觀,使個人的意志產生了或多或少的折扣,使個人的利益受到不同程度的損失。
各價值觀
對於個人來說,所有思想、決策和行為都是在相同的價值觀的控制之下進行的,即決策者、決策執行者和利益承擔者屬於同一個人。然而,對於集體來說,決策者、決策執行者和利益承擔者這三者往往不一致。也就是說,在不考慮客觀因素(決策者的智力因素或社會的環境條件等)的前提下,決策者未必完全代表利益承擔者進行決策,總會因自身利益因素的干擾而產生偏差,也就是說,決策者的實際價值觀與利益承擔者的價值觀未必完全一致;同樣,決策執行者未必完全按照決策者的本意執行決策,總會因自身利益的干擾而產生偏差,也就是說,執行者的實際價值觀與決策者的價值觀未必完全一致。為此提出如下概念:
利益價值觀:集體的利益承擔者所要求擁有的理想價值觀,稱為集體的利益價值觀。
決策價值觀。決策者在進行決策時,必須對相關事物的價值率進行認識和判斷,並按照一定的價值要求進行決策,決策價值觀就是決策者用於控制、制約和調節決策過程實際所擁有的價值觀。
行為價值觀:決策執行者在執行決策時,必須對相關事物的價值率進行認識和判斷,並按照一定的價值要求執行決策,行為價值觀就是決策執行者主體用於控制、制約和調節決策執行過程實際所擁有的價值觀。
在理想狀態下,集體的利益價值觀、決策價值觀和行為價值觀保持完全一致,此時,決策者能夠在主觀願望上(客觀上的失誤除外)完全地、準確地代表集體的利益要求進行決策,而不受自身利益因素的干擾;決策執行者能夠在主觀願望上(客觀上的失誤除外)完全地、準確地代表集體的利益要求來執行決策,而不受自身利益因素的干擾。然而,實際情況是,由於決策體制、決策執行體制和利益分配體制的不完善性,任何集體的利益承擔者、決策者和決策執行者都不可能是完全相同的,總會或多或少地存在一些差異,即集體的決策價值觀總會或多或少地偏離其利益價值觀,集體的行為價值觀總會或多或少地偏離其決策價值觀。
由此可見,一般情況下,由於決策體制、決策執行體制和利益分配體制的不完善性,決策者所代表的利益價值觀與其實際所擁有的決策價值觀不相吻合,那么決策者必定會出現一些決策上的主觀失誤(即有意失誤),從而造成部分集體利益的損失。同樣,集體的決策執行者(即行為者)所代表的決策價值觀與其實際所擁有的行為價值觀不相吻合,那么必定會出現一些行為上的主觀失誤(即有意失誤),也會造成部分集體利益的損失。
顯然,集體的決策價值觀與利益價值觀的差異性越大,集體出現決策失誤的機率就會越大,因決策失誤所造成的集體利益的損失就會越大;同樣,集體的行為價值觀與決策價值觀的差異性越大,集體出現行為失誤的機率就會越大,因行為失誤所造成的集體利益的損失就會越大。因此,對於一個集體來說,應該儘量使其利益價值觀、決策價值觀與行為價值觀相一致,才能確保該集體的決策失誤率和行為失誤率達到最低限度,才能確保該集體的利益損失降到最低限度。
利益
股份制企業每位
股東融資的股份比例分別為Gi,且企業的收益也是按照此股份比例進行分配,當股份制企業作用於(投資、交易、建設或使用)某事物時,設該事物的價值率為P,企業向該事物投入的實際
價值量為Qk,該事物產出的實際價值量為QO,而該事物對於每位股東的價值率分別為Pi(或主觀價值率ωi),每位股東向該事物投入的價值量分別為Gi×Qk,該事物對於每位股東的實際產出價值為QOi,每位股東分紅所得的實際利益為Gi×QOi,該股份制企業所得的總收益為QO=∑Gi×QOi。則該事物對於每一位股東的價值率為:
Pi=Gi×QOi/(Gi×Qk×T)
=QOi/(Qk×T) (9)
該事物對於股份制企業的價值率為:
P=QO/(Qk×T)
=∑Gi×QOi/(Qk×T)
=∑Gi×Pi (10)
以上是某一事物對於
股東的價值率及對於股份制企業的價值率之間的關係,同樣,其它任何事物對於股東的價值率及對於股份制企業的價值率都服從同樣的公式。股份制企業是一個由眾多個人所組成的集體,同樣具有獨立的意識與價值觀。所有事物對於股東的客觀價值率構成股東利益價值觀,所有事物對於股份制企業的客觀價值率構成
企業利益價值觀。設股東的利益價值觀為WLi,企業的利益價值觀為WLO,則股東的利益價值觀與企業的利益價值觀存在如下的關係
WLO=∑(WLi×Gi) (11)
不難發現,誰在企業中所擁有的
股權Gi越多,企業的利益價值觀就越趨近於該
股東的利益價值觀。當Gi=1時,該股東擁有企業的所有股權,則WLO=WLi,即企業的利益價值觀完全等同於該股東的利益價值觀。
設企業的實際價值觀WCO,股東的實際價值觀WCi,股東的影響權數(或決策權數)為Si,則根據價值觀的合成法則,有:
WCO=∑(WCi×Si) (12)
顯然,企業的實際價值觀WCO往往是偏離其利益價值觀WLO的,股東的實際價值觀WCi也是往往是偏離其利益價值觀WLi的,但是,為了研究的方便,可以近似地認為:WCO ≈WLO ,WCi ≈WLi。
價值分析
1、當某
股東的決策權數Si大於其股份比例Gi時(即Si>Gi),相對於其它股東來說,企業的實際價值觀將會更多地傾向於該股東的實際價值觀,則企業在其經營與管理活動中將會更多地維護該股東的利益,該股東並由此得到更多的利益。
2、當某股東的決策權數Si=1時,WCO=WCi,企業的實際價值觀完全等同於該股東的實際價值觀,則企業在其經營與管理活動中將會全面而準確地維護該股東的利益,該股東將會在企業中得到最大的利益。
3、股東之間的
價值觀差異度越小,決策權數的變化對於股東利益的影響就越小。當所有股東的實際價值觀完全相同時(即WCO=WCi),企業的實際價值觀無決策權數無關,此時,企業決策權數的變化對股東的利益影響完全消失。
4、如果考慮
技術因素、專業因素、智力因素、心理因素和信息優勢因素等,則企業的決策權數應該進行相應的調整,才有利於維護企業的整體利益。一般來說,擁有豐富的生產與經營管理經驗的人、擁有淵博知識的人、擁有專業技術特長的人、擁有現代意識與長遠眼光的人、擁有靈活應變能力和廣泛社交能力的人,應該賦予更高的決策權數,這樣,才有利於形成正確的企業決策,並有效地、正確地執行企業的決策,從而更多地維護企業的整體利益。
5、如果考慮內部分工的影響,則企業的決策權數應該進行相應的調整,才有利於維護企業的整體利益。一般情況下,每位
股東在參與企業活動過程中將會有不同的內部分工,不同的股東往往在生產、銷售、人力資源、財務管理、綜合協調等方面有著不同的優勢,應該對其決策權數進行相應的調整,並賦予各位股東其在優勢方面分別擁有較高的決策權數。但從整體上來說,尤其在研究一些決定企業基本命運的重大決策時,股東對於企業的決策權數應該與其
股權比例基本對等,以維持企業內部的利益平衡,否則就會在股東之間產生矛盾與衝突,不利於企業的協調發展。
6、如果考慮外部因素的影響,則企業的決策權數應該進行相應的調整,才有利於維護企業的整體利益。任何企業都生存於一定的社會環境之中,企業的生存與發展不可避免地要受制於社會眾多的外部因素。例如,政府職能部門、相關企業、金融行業、公共媒體、社會實力派人士等都會對企業的決策及決策執行過程產生影響。也就是說,股份制企業外部的各種主體(社會、集體或個人)必然會對企業的經營管理活動產生制約和影響,在不同程度上、以不同的方式干擾企業的決策與決策執行,從而間接地影響各位
股東的決策權數,使整個企業的實際決策權數之和小於1,從而使各位股東的實際決策權數下降。為此,企業應該根據具體的實際情況,對各部門及各位股東的決策權數及時地進行相應的調整,以靈活應對
企業外部環境的各種變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