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證解釋,基本含義,概述,分類,特徵,資產類會計科目,歷史發展,泡沫問題,現狀分析,現狀擔憂,資產觀點,重新定義,會計確認,資產計量,資產負債表,會計科目,相關規定,
引證解釋
1. 資財;產業。 《
後漢書·崔駰傳》:“葬訖,資產竭盡,因窮困,以酤釀販鬻為業。” 唐 封演 《
封氏聞見記·除蠹》:“因自詣郡,具言‘ 陳氏 豪暴日久,
謹已除之,計其資產,足充當縣一年稅租’。”
葉聖陶《
倪煥之》十一:“富有資產,生活不成問題的,是一種人。”
3. 會計名詞。
基本含義
概述
資產是指企業過去的交易或事項形成的,由企業擁有或控制的,預期會給企業帶來經濟利益的資源。任何營商單位、企業或個人擁有的各種具商業或交換價值的東西。資產按其流動性(資產的周轉、變現能力)可以分為
流動資產、和
非流動資產資產是指企業過去的交易或者事項形成的由企業擁有或有控制的、預期會給企業帶來經濟利益的資源。
資產是企業、自然人、國家擁有或者控制的能以貨幣來計量收支的
經濟資源,包括各種收入、
債權和其他。
簡單的說,資產就是能把錢放進你口袋裡的東西,負債是把口袋裡錢的金額開個收據給別人。
根據定義,資產具有以下幾個方面的特徵:
1.資產預期會給企業帶來經濟利益
是指資產直接或間接導致資金或現金等價物流入企業的潛力。這種潛力可以來自企業日常的生產經營活動,也可以是非日常活動;帶來的經濟利益可以是現金或者現金等價物,或者是可以轉化為現金或者現金等價物的形式,或者是減少現金或現金等價物流出的形式。
如果某一項目預期不能給企業帶來
經濟利益,就不能將其確認為企業的資產,前期已經確認為資產的項目,如果不能再為企業帶來經濟利益,也不能再將其確認為企業的資產。
2.資產應為企業擁有或者控制的資源
資產作為一項資源,應為企業擁有或者控制,具體是指企業享有某項資源的所有權,或者雖然不享有某項資源的所有權,但該資源能被企業控制。
通常在判斷資產是否在時,
所有權是考慮的首要因素,但在有些情況下,雖然某些資產不為企業所擁有,即企業並不享用其所有權,但企業控制這些資產,同樣表明企業能夠從這些資產中獲取經濟利益。
3.資產是由企業過去的交易或者事項形成的
只有過去的交易或事項才能產生資產,企業預期在未來發生的交易或者事項不形成資產。
資產應當由企業過去的交易或者事項所形成,過去的交易或者事項包括
購買、
生產、建造行為或者其他交易或者事項,只有過去的交易或者事項才能產生資產,企業預期在未來發生的交易或者事項不形成資產。例如,企業有購買某項存貨的意願或者計畫,但是購買行為尚未發生,就不符合資產的定義,不能因此而確認存貨資產。
分類
分類按照不同的標準,資產可以分為不同的類別。按耗用期限的長短,可分為
流動資產和
長期資產;根據具體形態,長期資產還可以作進一步的分類;按是否有實體形態,可分為有形資產和無形資產中國會計實務中,綜合這幾種分類標準,將資產分為流動資產、長期投資、
固定資產、
無形資產、
遞延資產等類別。
特徵
資產(assets)是指企業過去的交易或者事項形成的、由企業擁有或者控制的,預期會給企業帶來經濟利益的資源。它是企業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的物質基礎,具有以下幾方面特徵:
1.資產是一項由過去的交易或者事項形成的資源。資產必須是現實的資產,而不能是預期的資產。這裡所指的企業過去的交易或者事項包括購買、生產、建造行為或其他交易或者事項。
也就是說,只有過去的交易或事項才能形成資產,企業預期在未來發生的交易或者事項不形成資產。
例如,企業有購買某存貨的意願或者計畫,但是購買行為尚未發生,就不符合資產的定義,不能因此而確認為存貨資產。“過去形成”原則在資產的定義中具有舉足輕重的地位,這也是傳統會計的一個顯著特點。儘管現有的一些現象,特別是衍生金融工具的出現,已對“過去形成”原則提出了挑戰,但這一原則仍然在實物中得到普遍的接受。
2.資產必須由企業擁有或控制。由企業擁有或者控制,是指企業享有某項資產的所有權,或者雖然不享有某項資產的所有權,但該資源能被企業所控制。例如,融資租入的固定資產,按照
實質重於形式的要求,也應將其作為企業資產予以確認。
3.資產預期會給企業帶來經濟利益。預期會給企業帶來經濟利益,是指直接或間接導致現金和現金等價物流入企業的潛力。資產必須具有交換價值和使用價值。沒有交換價值和使用價值、不能給企業帶來未來經濟利益的資源不能確認為企業的資產。
例如,待處理財產損失或已失效、已毀損的存貨,他們已經不能給企業帶來未來經濟利益,就不應該再作為資產出現在資產負債表中。
按照中國的企業會計準則,符合上述資產定義的資源,還要在同時滿足以下條件時,才能確認為資產:
①與該資源有關的經濟利益很可能流入企業。
從資產的定義可以看出,能否帶來經濟利益是資產的一個本質特徵,但現實生活中,經濟環境瞬息萬變,與資源有關的經濟利益能否流入企業或能夠流入多少實際上帶有不確定性。因此,資產的確認還應與經濟利益流入的不確定性程度的判斷結合起來,如果根據編制財務報表時所取得的證據,與資源有關的經濟利益很可能流入企業,那么就應該將其作為資產予以確認;反之,不能確認為資產。
②該資源的成本或者價值能夠可靠地計量。 資產以各種具體形態分布或占用在生產經營過程的不同方面,按其流動性通常可分為流動資產、長期投資、固定資產、無形資產和其他資產。
資產類會計科目
1、貨幣資金
新準則中“現金”科目變更為“
庫存現金”,
銀行存款、其他貨幣資金不變,核算內容與原制度核算內容基本相同,餘額可以直接結轉。
2、短期投資和長期投資
原投資準則規範了包括
短期投資、長期股權投資和長期債權投資的確認、計量的核算。
新準則取消了“短期投資”科目。“
企業會計準則第2號——長期股權投資”僅僅規範權益性投資,包括對子公司、聯營企業、合營企業的投資,以及對被投資單位不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響,且在活躍市場中沒有報價,公允價值不能可靠計量的長期股權投資。
而短期投資和長期債券投資則由《企業會計準則第22號——
金融工具確認和計量》來規範。因此關於投資的變化還是較大的,涉及了核算內容的中分類以及具體賬務處理的變化。故要想完成科目餘額的轉換,首先要對原來的投資按照新企業
會計準則的要求對其進行重分類調整。
從總體上看,新
企業會計準則對投資分類為:以公允價值進行計量且其變動計入當期損益的金融資產(具體分為交易性金融資產和指定為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當期損益的金融資產,都歸入“交易性金融資產”核算);持有至到期投資(在“持有至到期投資”科目中核算);可供出售
金融資產(在“可供出售金融資產”科目中核算);長期股權投資(在“長期股權投資”科目中核算)。具體轉換時,可根據以下辦法完成科目的轉換:
⑴短期投資
企業應當根據新
企業會計準則的劃分標準將其重新劃分為交易性金融資產和可供出售金融資產。按照首次執行日的公允價值自“短期投資”和“短期投資跌價準備”科目轉入“交易性
金融資產(或可供出售金融資產)——成本”科目。原帳面價值與首次執行日
公允價值的差額相應調整“
盈餘公積”和“年初未分配利潤”科目金額。
⑵長期股權投資
新
企業會計準則雖仍設定了“長期股權投資”科目,但其核算內容和其次核算方法與原制度相比有了根本性變化。另外新企業會計準則還設定了“交易性金融資產”和“可供出售
金融資產”科目,調整時,企業應對“長期股權投資”科目的餘額進行分析:
對於同一控制下企業合併產生的長期股權投資,“長期股權投資——股權投資差額”科目的餘額全額沖銷,並回響調整“盈餘公積”和“年初未分配利潤”科目。
對於非同一控制下企業合併產生的長期股權投資,“長期股權投資——股權投資差額”科目的貸方餘額全部沖銷,並相應調整“盈餘公積”和“年初未分配利潤”科目。
“長期股權投資——
投資成本、
損益調整、股權投資準備”科目餘額及“長期股權投資——股權投資差額”借方餘額一併轉入“長期股權投資——投資成本”科目。
對合營企業、
聯營企業的長期股權投資,“長期股權投資——股權投資差額”科目的貸方餘額全部沖銷,並相應調整“盈餘公積”和“年初未分配利潤”科目。
“長期股權投資——投資成本”科目餘額以及“長期股權投資——股權投資差額”科目的借方餘額一併轉入“長期股權投資——
投資成本”科目。“長期股權投資——損益調整、股權投資準備”科目餘額直接結轉即可。
投資企業對被投資單位不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響,並且在活躍市場中沒有報價、公允價值不能可靠計量的長期股權投資,將“長期股權投資”科目直接結轉即可。
投資企業對被投資單位不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響,並且在活躍市場中沒有報價,並且能夠可靠計量其公允價值的長期股權投資,應當根據新企業
會計準則的劃分標準重新劃分為交易性
金融資產和可供出售金融資產。
按照其首次執行日公允價值自“長期股權投資”和“長期股權投資減值準備”科目轉入“交易性金融資產(或可供出售金融資產)——成本”科目。原賬面價值與首次執行日公允價值的差額相應調整“
盈餘公積”和“年初未分配利潤”科目金額。
值得注意的是首次執行日,企業按原帳面核算的與長期股權投資相關的“股權分置流通權”的餘額,應當全額轉至“長期股權投資——成本”科目。
⑶長期債權投資
企業應當按照新企業
會計準則的劃分標準,將原制度中的長期債權投資重新劃分為交易性金融資產、持有至到期投資和可供出售
金融資產。
屬於交易性金融資產或可供出售金融資產的部分,按照其次首次執行日的公允價值自“長期債權投資”和“長期投資減值準備”科目轉入“交易性
金融資產(或可供出售金融資產)——成本”科目,原
帳面價值與首次執行日公允價值的差額相應調整“
盈餘公積”和“年初未分配利潤”科目金額。
屬於持有至到期投資的部分,若
債券類型為分期付息、到期還本的債券則將“長期債權投資——面值(或本金)、溢折價”科目的餘額分別轉入“持有至到期投資——
成本、
利息調整”科目;若
債券類型為一次還本付息的債券還應將“長期債權投資——
債券投資(
應計利息)”科目,自首次執行日該按實際利率法計算確定利息收入。
已計提減值準備的,同時將相應減值準備的金額自“長期減值準備——長期債權投資減值準備”科目轉入“持有至到期投資減值準備”科目。
⑷委託貸款
企業應將“委託貸款——
本金、
利息”科目調賬餘額分別轉入“持有至到期投資——
成本、
應計利息”科目。已計提減值準備的,將相應減值準備的金額自“
委託貸款——減值準備”科目轉入“持有至到期投資減值準備”科目。
3、應收補貼款
4、存貨
調賬時,應將“物資採購”科目的餘額轉入“
材料採購”科目;將“
包裝物”科目和“低值
易耗品”科目的餘額一併轉入“
周轉材料”科目;將“自製半成品”科目的餘額轉入“
生產成本”科目;將“委託代銷商品”科目的餘額轉入“發出商品”科目;其他科目的餘額直接結轉即可。
另外,新企業會計準則還增設了“投資性房地產”科目,調賬時,應將原存貨項目中屬於投資性房地產的金額自有關科目轉入“投資性房地產”科目。
新企業會計準則沒有設定“在建工程減值準備”科目,而增設了“投資性房地產”和“投資性房地產累計折舊(攤銷)”科目。將“
固定資產”(投資性房地產、石油天然氣開採企業的油氣資產除外)、“
累計折舊”(採用公允價值模式計量的投資性房地產、油氣資產已計提的折舊除外)、“固定資產減值準備”、“
工程物資”、“在建工程”、“固定資產清理”、“
無形資產”(投資性房地產、商譽除外)和“
無形資產減值準備”科目的餘額直接結轉即可;將“在建工程減值準備”科目的餘額轉入“在建工程”科目貸方。
存在投資性房地產並且按照新企業
會計準則採用成本模式計量的,應將投資性房地產的賬面餘額自“
固定資產”或“
無形資產”科目轉入“投資性房地產”科目;投資性房地產採用公允價值模式計量的,應當按照首次執行日投資性房地產的公允價值自“固定資產”、“
累計折舊”、“固定資產減值準備”或“無形資產”、“
無形資產減值準備”科目轉入“投資性房地產——成本”科目,原賬面價值與首次執行日公允價值的差額相應調整“盈餘公積”和“年初未分配利潤”科目金額。
6、遞延稅款
原制度要求採用納稅影響會計法進行所得稅
會計處理的企業設定“遞延稅款”科目,而新企業
會計準則設定了“遞延所得稅資產”和“遞延
所得稅負債”科目,其次核算方法與原制度相比有所變化。企業應計算首次執行日資產、負債的賬面價值與計稅基礎不同形成的暫時性差異的所得稅影響,並計入“遞延所得稅資產”或“遞延所得稅負債”科目,同時追溯調整“年初未分配利潤”和“
盈餘公積”科目。
7、其他資產類科目
歷史發展
在完整的
會計理論和
公認會計原則尚未形成之前,對資產的定義,往往是與經濟學家聯繫起來的。如美國會計學家斯普瑞格(C.E.Sprague)在1907年出版的《賬戶原則 》(Philosophy of Accounts)一書中,將資產定義為“以前所提供服務的聚集和將要獲取的服務的貯存”。
1929年出版的《會計中的經濟學》(Economics of Accountancy)認為,資產是“指處於貨幣形態的未來服務,或可轉換貨幣的未來服務。……這些服務之所以成為資產,僅僅因為它對某個人或某些人有用”。可見看出,這種定義與當時的經濟學者內在的聯繫。
在40-50年代會計準則基本形成時,有關資產的定義產生了根本的變化。美國註冊會計師協所屬的會計名詞委員會於1953年發布的第一會計名詞公報,轉而從
會計規則角度來定義資產。這份公告定產:資產是依據會計的規則或原則,而在
賬簿上結轉到
賬戶借方餘額所代表的事物。美國
會計原則委員會於1970年所發布的第四號報告也認為,“資產是企業按照公認會計原則所確認和計量的經濟資源”。
1970以後,會計界對資產的定義,又走向與經濟學結合的道路。最具代表性的定義當數美國財務會計準則委員會在
財務會計概念結構公德第六號中的界定:“資產是一特定主體因為過去的
交易或事項而形成的,並為主體擁有或控制的、可能的未來經濟利益”。
其它國家和國際性組織在研究、制訂財務會計概念結構時,都程度不同地採納了這一定義,將資產的根本特徵界定為未來經濟利益。
從未來經濟利益角度來界定資產,確實反映了資產的核心和本質。但是,財務會計的基本特徵要求,會計只核算與報告那些明確、可靠地進行計量的對象,任何存在計量上困難的內容,財務會計都不進行反映。
顯然,未來經濟利益難以準確、可靠地計量。將資產定義為未來經濟利益,
財務會計的其他基本特徵不統一,從而損害了
財務會計理論的內在一致性。
中國於1992年底所發布的《
基本會計準則》,採取了一種折衷式的處理,將資產定義為“能夠用
貨幣計量的經濟資源”,就認識水平而言,既避免了按照會計規則確定資產的不合理的邏輯,也迴避了未來經濟利益過於抽象、無法計量的矛盾,具有一定的合理性。但從發展的眼光看,這一定義同樣具有階段性。
未來對資產定義的討論,不僅要聯繫
財務會計的假設、目標等,而且發展的眼光,這一定義同樣具有階段性。
泡沫問題
現狀分析
2012年11月中國生產者物價指數(PPI)同比下降2.2%,連續9個月負增長,而且廠家的
庫存量是滿的。生產過剩的跡象十分明顯,除非中國國內市場能消化這些過剩庫存,否則中國企業將面臨新的問題。”
數據顯示,中國1—11月份的固定資產投資同比增長20.7%,與前10個月相同。儘管公共投資增加彌補了民間投資的下降,但由於面臨產能過剩和美國‘財政懸崖’等問題,中國經濟復甦的不確定因素依然很多。
現狀擔憂
2012年12月9日公布的中國官方統計數據表明,中國雖然避免了在可預見未來的經濟硬著陸。然而在令人鼓舞的數據背後,存在一些更令人擔心的跡象。
中國是一個出口主導的經濟體,出口和固定資產投資是推動經濟成長的兩個主要支柱。東亞國家通過出口保持了經濟的高增長。但是,幾乎所有出口主導的國家最終都出現了
貨幣供應過量和
資產泡沫的問題。日本不過是資產泡沫破裂的第一個國家。
資產觀點
未消逝成本觀
未消逝成本觀是對資產性質的早期描述。美國著名會計學家
佩頓和利特爾頓在《公司會計準則導論》(an introduction to corporate standard)(1940)中明確提出了未消逝成本觀。
他們認為:“……成本可以分為兩部分,其中已經消耗的成本為費用,未耗用的成本為資產……”也就是說,他們認為資產是營業或
生產要素獲得以後尚未達到
營業成本和費用階段的那部分
餘額,是成本中未消逝的那部分餘額。顯然,這種觀點同
歷史成本會計模式是密不可分的。它著重從
會計計量的角度來定義資產,強調了資產取得與生產耗費之間的聯繫。
借方餘額觀
資產定義的借方餘額觀是由美國會計師協會(美國執業
會計師協會的前身)所屬的會計名詞委員會在其頒布的第1號《會計名詞》(1953)中提出來的。該公告認為:“資產是由借方餘額所體現的某種東西。這一借方餘額是按照公認會計原則或規則從結平的各
賬戶中結轉過來的,前提是這一借方餘額不是負值。
作為資產,它代表的或者是一種財
產權利,或者是所取得的價值,有的則是為取得財產權利或為將來取得財產而發生的
費用支出”。這一認識的基本特徵是將資產視為借方餘額的體現物。
據此,不僅借方餘額所體現的
應收賬款、
存貨、設備、
廠房等要確認為資產,而且由借方餘額所體現的遞延費用等項目也可以確認為資產。顯然,這種觀點只是從會計結賬技術的角度來理解資產,很難說是在描述資產的性質。
經濟資源觀
經濟資源觀是關於資產定義的頗具影響的一種觀點。1957年,
美國會計學會發表的《公司
財務報表所依恃的會計和報表準則》中明確指出:“資產是一個特定
會計主體從事經營所需的經濟資源,是可以用於或有益於未來經營的服務潛能總量”。
對資產的這一認識,第一次明確地將資產與經濟資源相聯繫,雖然它並未正面提到
無形資產的內容,但這一定義至少可能將無形資產包納其中。另外,它也明確了資產與特定會計主體之間的關係,即特定會計主體能夠藉助資產業從事未來經營。
未來經濟利益觀
比較流行的資產定義體現了未來經濟利益觀的觀點。1962年,穆尼茨(moonitaz)與斯普
勞斯(r.t.sprouse)在《會計研究論叢》第3號——《企業普遍適用的
會計準則》這一文獻中明確提出:“資產是預期的未來經濟利益,這種經濟利益已經由企業通過現在或過去的交易獲得。”美國財務會計準則委員會(fasb)在《財務會計概念公告》第6號(sfac no.6)中提出:“資產是可能的未來經濟利益,它是特定個體從已經發生的
交易或事項中所取得或加以控制的。”
未來經濟利益觀認為,資產的本質在於它蘊藏著未來的
經濟利益。因此,對資產的確認或判斷不能看它的取得是否支付了代價,而要看它是否蘊藏著未來的經濟利益。
在現實中,雖然成本是資產取得的重要證據之一,而且成本還是資產計量的重要屬性,但是,成本的發生並不一定導致未來的經濟利益,而未來經濟利益的增加也並不必然會發生成本,例如,業主投資、接受捐贈等。所以,未消逝成本觀將未耗用的成本看成是資產,視資產為成本的組成部分,是不切實際的。
而經濟資源觀強調資產的經濟資源屬性,把一些不是
經濟資源但有助於實現未來經濟利益的或減少未來經濟損失的項目如某些備抵項目排斥除在資產之外。未來經濟利益觀則將這些項目合乎情理地包括在資產之中。因此,我們說未來經濟利益相對於其他觀點來說更加全面、合理。
財務會計中資產的一般學術定義: 資產指預計有助於生產未來現金流入或減少未來現金流出的經濟資源。
資產的兩個要義
(1)資產的經濟屬性即能夠為企業提供未來經濟利益,這也是
資產的本質所在。也就是說,不管是有形的還是無形的,要成為資產,必須具備能產生經濟利益的能力,這是資產的第一要義。
(2)資產的法律屬性即必須是為企業所控制,也就是說,資產所產生的經濟利益能可靠地流入該企業,為該企業提供服務能力,而不論企業是否對它擁有所有權,這是資產的第二要義。
重新定義
中國《
企業會計準則——基本準則》將資產定義為:資產是企業擁有或控制的能以貨幣計量的經濟資源,包括各種財產、債權和其他權利。這一定義,忽略了作為
企業資產應當具有的最基本的性質,即資產應當是“預期會給企業帶未來經濟利益”。
按照中國基本準則規定的定義,在實務工作中產生的主要問題是:即使企業擁有或者控制的資源不能再給企業帶來未來經濟利益,仍然作為企業的資產在
資產負債表上列示,從而造成了
企業產不實。
例如,由於技術進步,原有設備已經被淘汰或長期閒置不用,或從國外引進的設備原材料供應等原因在國內無法使用、這些設備不能給企業帶來經濟利益,但因其符合資產定義而仍作為企業的資產,其價值仍反映在
會計報表的資產方,造成企業虛增資產,對外提供的
財務會計報告所反映的信息因此也失去其真實性。
《
企業財務會計報告條例》(國務院第287號令發布,自200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九條中對資產進行了重新定義:資產,是指過去的交易、事項形成並由企業擁有或控制的資源,該資源預期會給企業帶來經濟利益。並以此為依據制定了《企業會計制度》。
對比兩個定義可以看出,《
企業財務會計報告條例》中資產定義在三個方面對原定義作了修正:一是新的定義把資產的內涵真正揭示了出來,強調資產的實質是預期能給企業帶來經濟利益,而原定義卻忽視了這一點。企業擁有或控制的資產必須具有用性和盈利性,具有為企業服務能力或服務潛力、能為企業帶來經濟利益或者控制別人得到這種利益都應該是企業的資產。
相反,如果企業某項財產預期不能給企業帶來未來經濟利益,則該財產不能確認為企業的資產,如待處理財產損失預期不會導致經濟利益流入企業,則不能作為企業的資產。
二是新定義中刪去了“能以貨幣計量”這一定語。筆者認為主要原因是,貨幣計量是
會計確認和計量的問題,不是資產的本質特徵,只需要在關於資產的確認標準中規定,不必在資產的定義中進行提及。
三是新定義中把“經濟資源”修正為“資源”。預期能給企業帶來經濟利益的不僅僅是經濟資源,也不僅僅是單一的、靜態的、具體的某一資產。會計上沒有確認和計量但確實能為企業帶來未來經濟利益的其它項目,如智慧財產權、人力資源、
商譽等也應該是
企業的資源,而且是越來越重要的資源。
國際會計準則在框架中將資產定義為“資產是指作為以往事項的結果而由企業控制的可望向企業流入未來經濟利益的資源”,可以看到,變化後的定義從理論上與國際會計準則保持了內在的一致,其實踐意義是可以據資產的定義明確納入會計核算的資源範圍。
重新思考
1.關於特定主體對資產的權利即資產的法律特徵問題。
某一特定主體與作為資產的“資源”究竟存在怎樣的權利關係,也是資產概念的另一實質問題。原定義和新定義都認為是“擁有或控制”,筆者認為,如果將資產的內涵理解為能給企業帶來經濟利益的“資源”,則資源是“控制”而不是“擁有或控制”。
一方面,“擁有”自然就能“控制”,將二者並列有重複之嫌,而且企業的資產和是否擁有該資產的所有權並無必然聯繫。如
融資租賃就是一個典型的例子。出租方在融資
租賃期內,對租賃物有所有權,但與該租賃物相關的風險和報酬已經轉移給承租方,出租方對租賃物並非不具有實際控制權:而承租方對租賃物雖然沒有所有權但有控制權。
另一方面,企業的資產要么來源於所有者,要么來源於
債權人,企業不存在擁有所有者和債權人的
資產所有權。因此,以實際控制權來確認資產比較合理和恰當。所以,筆者認為,某一特定主體對資產的權利是“控制”。關於這一點可從國際會計準則中資產的定義中得到佐證。
2.關於資產的來源。
新定義中的資產來源於“過去的交易、事項”,這只是對歷史信息作出反映,沒有著眼於未來的
價值增值運動。資產既然是企業控制的資源,那么相關的
交易或事項必然已經發生,沒有必要在資產定義中加上這一多餘的定語來說明其來源。
定義只要能體現資產的兩個要義,明確資產的兩個本質特徵即法律特徵(為企業所控制)和經濟特徵(具有未來經濟利益)就是科學而嚴密的。據此,可以將資產定義表述為:“是為企業所控制的、能為企業帶來未來經濟利益的資源”。
會計確認
確認從理論上看,最嚴格的
資產確認程式,應該是從資產的定義出發,確定資產的最本質屬性,然後,根據這一本持屬性的要求,建立資產確認的具體標準。
以美國財務會計準則委員會的定義為例:首先,“未來的經濟利益”構成了資產的本質要求,任何不具備未來經濟利益的內容,都不能被確認為資產。這樣,會計上的一些遞延支出與待
轉銷損失,就不應該作為資產的形式出現;其次,資產還應與特定的主體相聯繫,如某項未來經濟利益不能被該主體所擁有或控制,它也不能作為該主體的資產。
這就將一些公共性資源,排除在企業資產之外;第三,任何資產,都應該是企業因為過去的
交易或事項所取得的。即使企業擁有了某項未來經濟利益,如果沒有明確的交易或事項,也不能確認為資產。這使得
自創商譽被排除在企業資產之外。當然由於資產的定義目還不統一,因此,資產的確認標準,也很難進行嚴格的界定。
理論上看,最嚴格的收付實現制以收到現金為收入,付出現金為費用。這樣,企業所有的資產就應該是現金資產,不存在任何非現金資產。
在這一理論下,資產的確認較簡單、直觀。但是,只要是商品經濟,就離不開
商業信用。也就是說,企業必須有相應的債權和債務,從而,出現了對收付實現制的第一次修正,資產的確認擴展到對債權、債務的確認。工業革命導致機器化大生產,固定資產問題再次成為會計所必要考慮的內容。
收付實現制出現了進一步的修訂,將
固定資產和折舊問題納入確認的範疇。多次修正的結果是:權責發生制逐步取代收付實現制,成為會計確認的基礎。
按照權責發生制,資產的確認標準是企業已取得或擁有該項資產的權利,這樣,對一些權利如購銷契約、一些重要的資源如
人力資源、一些重要的未來經濟利益如商譽(包括自創商譽)等,都應該確認為企業的資產。
考慮到
會計基本假設中貨幣主價以及會計信息質量特徵中可靠性和可驗證性等的限制,這些還無法確認為資產。因此,資產確認基礎是權責發生制與收付實現制的混合。
隨著經濟環境的改變,特別是創新
金融工具在企業中的逐步套用,傳統的資產確認標準 會發生根本性的改變。一些國家或國際性的組織如美國的財務會計準則委員會和
國際會計準則委員會,已將“風險和報酬的實質性轉移”作為資產和負債的確認標準,而不考慮某項工具的法律所有權是否轉移(即:交易行為的發生)。這樣,有可能會對現行的
會計基礎進行再一次修訂,從而導致現金流動制的產生和套用。
資產計量
計量所謂計量,是指
會計要素量化的過程和方法。計量,也就是對資產加以量化表述的理論依據與具體方法。它涉及到
計量屬性與量度單位的選擇。
理論的資產計量屬性,應該體現了資產的本質特徵。如果認為資產的本質特徵是未來的經濟利益,相應的計量屬性應該體現:第一,反映產出,而不是過去的歷史投入。
這樣,最恰當地反映未來經濟利益的計量屬性,應該是
未來現金流量現值。但是,這一屬性無法滿足可靠性和可驗證性的要求,因此,具體會計實務往往是從投入角度確定計量屬性,要求排除人為估計等因素,較為客觀,可以驗證。而所有計量屬性中,只有資產的取得成本(即歷史成本)符合上述要求。因此,會計實務中資產的計量仍以歷史成本屬性為主。
在經濟環境發生了重大變化、特別是
衍生金融工具廣泛套用於企業經營活動中,企業所持有的資產的性質發生了變化。為此,一些國家的準則制訂機構深度運用新的計量屬性,以合理地反映企業所持有資產的價值。
公允價值是套用較多的屬性之一,美國、加拿大、英國等的準則制訂機構都同意將或準備將公允價值作為因衍生金融工具而形成的金融資產的計量屬性。
至於量單位的選擇,較為簡單。在特價基本穩定的環境下,
名義貨幣單位可以較準確地反映企業資產的真實價值;而在
物價變動幅度較大的環境下,不變購買力單位更為合理。
綜觀各國會計實務,資產的計量基本上以歷史成本/
名義貨幣模式為主,即使其物價產生一定幅度的變動,也是如此。這說明,資產計量更多地是從可驗證性和操作方便等因素出發的。這多少也反映了會計這門學科的務實屬性。
報告資產的報告,主要是通過資產負債表進行的。但在對資產負債表中資產方項目的梳理上,存在著收入/費用觀與資產/負債觀之爭。
按照收入/費用觀,利潤是收入減費用後的餘額。這樣,凡是不符合費用要素規定的各種支出,都不能進入
利潤表,而在資產負債表的
借方反映。這些不符合資產的資產負債表所反映的資產項目,有些不符合資產的本質規定。典型的有各種遞延支出或待
轉銷損失。會計實務多採用這一模式報告資產。
資產負債表
資產負債表是企業財務報告三大主要財務報表之一,選用適當的方法和指標來閱讀,分析企業的資產負債表,以正確評價企業的財務狀況、償債能力,對於一個理性的或潛在的投資者而言是極為重要的。在閱讀及分析資產負債表之前,應對以下幾個方面有所了解:
第一,了解資產負債表的性質,了解資產負債表能向公眾揭示哪些方面的信息。具體來說,資產負債是一種靜態的、反映企業在一定日期(即某一時點上)的財務狀況的財務報表,它除了直接反映在報表編制日企業所掌握或擁有的經濟資源(資產)、所負擔的債務以及股東在企業中應享有的權益外,還可以通過對報表中的有關資料進行處理後間接地反映企業的財務結構是否健全合理和償債能力高低等多方面的情況。
第二,了解一些與該企業有關的背景資料,如企業的性質、經營範圍、主要產品、財稅制度和政策及其變化、全年年度中所發生的一些重大事項等等。除此之外,還須了解一些國家的巨觀經濟政策,如產業政策、金融、財會制度、稅收等方面的變化。
第三,了解和掌握一些基本的分析方法。在對財務報表進行基礎分析時,最常用且最便捷有效的方法不外乎有結構分析法、趨勢分析法和比率分析法三種。困難的是要能夠熟練地並能綜合地運用這些方法去分析一些企業財務報表那些貌似孤立、單一的信息。最不容易掌握的卻是選擇何種標準去評價註冊會計師或你自己已經獲取或處理過的那些信息。
面對資產負債表中一大堆數據,你可能會有一種惘然的感覺,不知道自己應該從何處著手。根據我在實際工作中的經驗和體會,認為可以從以下幾個方面著手:
首先,遊覽一下資產負債表主要內容,由此,你就會對企業的資產、負債及股東權益的總額及其內部各項目的構成和增減變化有一個初步的認識。
由於企業總資產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企業的經營規模,而它的增減變化與企業負債與股東權益的變化有極大的關係,當企業股東權益的增長幅度高於資產總額的增長時,說明企業的資金實力有了相對的提高;反之則說明企業規模擴大的主要原因是來自於負債的大規模上升,進而說明企業的資金實力在相對降低、償還債務的安全性亦在下降。
對資產負債表的一些重要項目,尤其是期初與期末數據變化很大,或出現大額紅字的項目進行進一步分析,如流動資產、流動負債、固定資產、有代價或有息的負債(如短期銀行借款、長期銀行借款、應付票據等)、應收帳款、貨幣資金以及股東權益中的具體項目等。
例如,企業應收帳款過多占總資產的比重過高,說明該企業資金被占用的情況較為嚴重,而其增長速度過快,說明該企業可能因產品的市場競爭能力較弱或受經濟環境的影響,企業結算工作的質量有所降低。此外,還應對報表附註說明中的應收帳款帳齡進行分析,應收帳款的帳齡越長,其收回的可能性就越小。
又如,企業年初及年末的負債較多,說明企業每股的利息負擔較重,但如果企業在這種情況下仍然有較好的盈利水平,說明企業產品的獲利能力較佳、經營能力較強,管理者經營的風險意識較強,魄力較大。
再如,在企業股東權益中,如法定的資本公積金大大超過企業的股本總額,這預示著企業將有良好的股利分配政策。但在此同時,如果企業沒有充足的貨幣資金作保證,預計該企業將會選擇送配股增資的分配方案而非採用發放現金股利的分配方案。
另外,在對一些項目進行分析評價時,還要結合行業的特點進行。就房地產企業而言! ,如該企業擁有較多的存貨,意味著企業有可能存在著較多的、正在開發的商品房基地和項目,一旦這些項目完工,將會給企業帶來很高的經濟效益。
再其次,對一些基本財務指標進行計算,計算財務指標的數據來源主要有以下幾個方面:直接從資產負債表中取得,如淨資產比率;直接從利潤及利潤分配表中取得,如銷售利潤率;同時來源於資產負債表利潤及利潤分配表,如應收帳款周轉率;部分來源於企業的帳簿記錄,如利息支付能力。限於篇幅,我在此主要介紹第一種情況中幾項主要財務指標的計算及其意義。
1、反映企業財務結構是否合理的指標有:
(1)淨資產比率=股東權益總額/總資產
該指標主要用來反映企業的資金實力和償債安全性,它的倒數即為負債比率。淨資產比率的高低與企業資金實力成正比,但該比率過高,則說明企業財務結構不盡合理。該指標一般應在50%左右,但對於一些特大型企業而言,該指標的參照標準應有所降低。
(2) 固定資產淨值率=固定資產淨值/固定資產原值
該指標反映的是企業固定資產的新舊程度和生產能力,一般該指標應超過75%為好。該指標對於工業企業生產能力的評價有著重要的意義。
(3)資本化比率=長期負債/(長期負債+股東股益)
該指標主要用來反映企業需要償還的及有息長期負債占整個長期營運資金的比重,因而該指標不宜過高,一般應在20%以下。
2、反映企業償還債務安全性及償債能力的指標有:
(1)流動比率=流動資產/流動負債
該指標主要用來反映企業償還債務的能力。一般而言,該指標應保持在2:1的水平。過高的流動比率是反映企業財務結構不盡合理的一種信息,它有可能是:
(1)企業某些環節的管理較為薄弱,從而導致企業在應收賬款或存貨等方面有較高的水平;
(2)企業可能因經營意識較為保守而不願擴大負債經營的規模;
(3)股份制企業在以發行股票、增資配股或舉借長期借款、債券等方式籌得的資金後尚未充分投入營運;等等。但就總體而言,過高的流動比率主要反映了企業的資金沒有得到充分利用,而該比率過低,則說明企業償債的安全性較弱。 (2)速動比率=(流動資產-存貨-
預付費用-待攤費用)/流動負債
由於在企業流動資產中包含了一部分變現能力(流動性)很弱的存貨及待攤或預付費用,為了進一步反映企業償還短期債務的能力,通常,人們都用這個比率來予以測試,因此該比率又稱為“酸性試驗”。在通常情況下,該比率應以1:1為好,但在實際工作中,該比率(包括流動比率)的評價標準還須根據行業特點來判定,不能一概而論。
3、反映股東對企業淨資產所擁有的權益的指標主要有:
每股淨資產=股東權益總額/(股本總額×股票面額)
該指標說明股東所持的每一份股票在企業中所具有的價值,即所代表的淨資產價值。該指標可以用來判斷股票市價的合理與否。一般來說,該指標越高,每一股股票所代表的價值就越高,但是這應該與企業的經營業績相區分,因為,每股淨資產比重較高可能是由於企業在股票發行時取得較高的溢價所致。
第四,在以上這些工作的基礎上,對企業的財務結構、償債能力等方面進行綜合評價。值得注意的是,由於上述這些指標是單一的、片面的,因此,就需要你能夠以綜合、聯繫的眼光進行分析和評價,因為反映企業財務結構指標的高低往往與企業的償債能力相矛盾。
如企業淨資產比率很高,說明其償還期債務的安全性較好,但同時就反映出其財務結構不盡合理。你的目的不同,對這些信息的評價亦會有所不同,如作為一個長期投資者,所關心的就是企業的財力結構是否健全合理;相反,如你以債權人的身份出現,他就會非常關心該企業的債務償還能力。
最後還須說明的是,由於
資產負債表僅僅反映的是企業某一方面的財務信息,因此你要對企業有一個全面的認識,還必須結合財務報告中的其它內容進行分析,以得出正確的結論。
會計科目
資產
庫存現金、銀行存款、其它貨幣資金、交易性金融資產、在途物資、
原材料、
固定資產、
無形資產、遞延所得稅資產、在建工程、
工程物資、商譽、庫存商品、長期股權投資。
會計主體可以主張權益的科目
應收票據、應收賬款、預付賬款、應收股利、應收利息、其他應收款。
資產的減少及減少準備科目
壞賬準備、材料成本差異、長期股權投資減值準備、長期應收款、累計折舊、固定資產減值準備固定資產清理、累計攤銷、無形資產減值準備、長期待攤費用、待處理財產損益。
相關規定
《企業會計準則》第三章
第二十條 資產是指企業過去的交易或者事項形成的、由企業擁有或者控制的、預期會給企業帶來經濟利益的資源。
前款所指的企業過去的交易或者事項包括購買、生產、建造行為或其他交易或者事項。預期在未來發生的交易或者事項不形成資產。
由企業擁有或者控制,是指企業享有某項資源的所有權,或者雖然不享有某項資源的所有權,但該資源能被企業所控制。
預期會給企業帶來經濟利益,是指直接或者間接導致現金和現金等價物流入企業的潛力。
第二十一條 符合本準則第二十條規定的資產定義的資源,在同時滿足以下條件時,確認為資產:
(一)與該資源有關的經濟利益很可能流入企業;
(二)該資源的成本或者價值能夠可靠地計量。
資產確認的條件
1、與該資源有關的經濟利益很可能流入企業;
2、該資源的成本或者價值能夠可靠地計量。
符合資產定義和資產確認條件的項目,應當列入資產負債表;雖然符合資產定義,但不符合資產確認條件的項目,不應當列入資產負債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