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轉材料亦稱“周轉使用材料”。建築安裝工程施工過程中,能多次使用並基本保持其原來的實物形態,其價值逐漸轉移到工程成本中去,但不構成工程實體的工具性材料。按其用途不同,可以分為以下幾類:(1) 模板,指澆制混凝土用的竹、木、鋼或鋼木組合的模型板,配合模板使用的支撐料和滑模材料等。(2) 擋板,指土方工程用的擋土板以及撐料等。(3)架料,指搭腳手架用的竹、木桿和跳板,及列作流動資產的鋼管腳手等。(4)其他,指以流動資金購置的其他周轉材料,如塔吊使用的輕軌、枕木等。這些材料在施工中能長久周轉使用,起著勞動資料的作用,但由於種類很多、價值較低、使用期短、更換頻繁,為簡化手續,我國現行財務制度規定,視同材料對待,列為流動資產,以流動資金為其資金來源。根據上述特點,在管理和核算上,應將固定資產和材料的方法結合使用。即收發、結存核算和實物清查盤點,按照材料的管理和核算辦法進行;使用過程中的價值攤銷、修理和報廢手續,則參照固定資產的辦法處理。為了核算施工企業所有在庫和在用的周轉材料計畫成本,應設定“周轉材料”帳戶。借方登記在庫和在用數;貸方登記領用、報廢、短缺或退庫數;餘額表示在庫和在用數。本帳戶應分設“在庫周轉材料”和“在用周轉材料”兩個明細帳戶,組織明細核算。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周轉材料
- 行業:建築業,施工企業
- 類別:會計科目
- 科目性質:資產類
材料分類
(一)模板
模板是指澆灌混凝土用的木模、鋼模等,包括配合模板使用的支撐材料、滑膜材料和扣件等在內。按固定資產管理的固定鋼模和現場使用固定大模板則不包括在內。
(二)擋板
擋板是指土方工程用的擋板等,包括用於擋板的支撐材料。
(三)架料
架料是指搭腳手架用的竹竿、木桿、竹木跳板、鋼管及其扣件等。
(四)其他
其他是指除以上各類之外,作為流動資產管理的其他周轉材料,如塔吊使用的輕軌、枕木(不包括附屬於塔吊的鋼軌)以及施工過程中使用的安全網等。
材料特徵
(一)周轉材料與低值易耗品相類似
周轉材料與低值易耗品一樣,在施工過程中起著勞動手段的作用,能多次使用而逐漸轉移其價值。這些都與低值易耗品相類似。
(二)具有材料的通用性
周轉材料一般都要安裝後才能發揮其使用價值,未安裝時形同材料,為避免混淆,一般應設專庫保管。 此外,周轉材料種類繁多,用量較大,價值較低,使用期短,收發頻繁,易於損耗,經常需要補充和更換,因此將其列入流動資產進行管理。
明細科目
攤銷方法
一次攤銷法
分期攤銷法
周轉材料每期攤銷銷額 =周轉材料計畫成本×(1-殘值占計畫成本%)/預計使用期限
[例1]某工程領用腳手架一批,計畫成本10000元,預計使用16個月,預計殘值率為10%,計算當月周轉材料攤銷額。周轉材料每月攤銷額= 10000×(1-10%)/16 =562.5(元)
分次攤銷法
周轉材料平均每次攤銷額 = 周轉材料計畫成本× (1-殘值占計畫成本%)/預計使用次數
周轉材料本期攤銷額=本期使用次數×周轉材料平均每次攤銷額
[例2]某工程領用定型模板一批,其計畫成本8000元,預計殘值率為10%,預計使用6次,當月使用2次,計算當月周轉材料攤銷額。
周轉材料平均每次攤銷額= 8000×(1-10%)/6 =1200(元)
周轉材料本月攤銷額=2×1 200=2 400(元)
定額攤銷法
這種方法適用於各種模板的周轉材料。其計算公式如下:
周轉材料本期攤銷額 = 本期實際完成的單位工程量 × 單位工程量周轉材料的消耗定額
[例3]某施工單位現場預製混凝土構件,領用木板一批。根據預算定額規定,完成每立方米工程量木模板的消耗定額為80 元,本月實際完成100立方米。計算本月木模板攤銷額如下:
本月周轉材料攤銷額=100 x 80 = 8 000(元)
以上介紹了周轉材料攤銷的幾種方法。在實際工作中,無論採用哪幾種方法攤銷,都不能與實際損耗完全一致,這是由於施工企業都是露天作業,周轉材料的使用、堆放都受到自然條件的影響。
處理思路
(一)企業購入、自製、委託外單位加工完成並已驗收入庫的周轉材料等,比照“原材料”科目進行處理。
(二)企業應當根據具體情況對周轉材料採用一次轉銷法、分期攤銷法、分次攤銷法或者定額攤銷法。
1.一次轉銷法,一般應限於易腐、易糟的周轉材料,於領用時一次計入成本、費用。
2.分期攤銷法,根據周轉材料的預計使用期限分期攤入成本、費用。
3.分次攤銷法,根據周轉材料的預計使用次數攤入成本、費用。
4.定額攤銷法,根據實際完成的實物工作量和預算定額規定的周轉材料消耗定額,計算確認本期攤入成本、費用的金額。
賬務處理
領用
採用其他攤銷方法的,領用時應按其賬面價值,借記本科目(在用),貸記本科目(在庫):攤銷時應按攤銷借記管理費用,生產成本銷售費用等科目,貸記本科目(攤銷)
報廢
採用其他攤銷法的按應補提攤銷額,借記管理費用、生產成本、銷售費用等科目。貸記本科目(攤銷):同時,按報廢周轉材料的殘料價值,借記原材料等科目,貸記管理費用、生產成本、銷售費用等科目,同時按已提攤銷額,借記本科目,貸記本科目(在用)。
其他
計算舉例
(1) 領用時按計畫成本由在庫轉為在用。作如下分錄:
借:周轉材料—在用周轉材料 40 000
貸:周轉材料—在庫周轉材料 40 000
(2) 同時,攤銷8,000元,作如下分錄:
借:工程施工—契約成本 8 000
貸:周轉材料—周轉材料攤銷 8 000
(3) 報廢時將報廢模板補提攤銷,攤銷額=60 000×(1-6%)-60 000×70%=14 400元,作如下分錄:
借:工程施工—契約成本 14 400
貸:周轉材料—周轉材料攤銷 14 400
(4) 將報廢模板收回的殘料交庫,並轉銷報廢模板的計畫成本,作如下分錄:
借:原材料 3 600
周轉材料—周轉材料推銷 56 400
貸:周轉材料—在用周轉材料 60 000
(5) 月末結轉報廢模板應分配的材料成本差異-1 200元[60 000×(-2%)],作如下分錄:
借:工程施工—契約成本 1 200
貸:材料成本差異—周轉材料 1 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