區別
企業的所有者和
債權人均是企業資產的提供者,因而所有者權益和負債(債權人權益)二者均是對企業資產的要求權,但二者之間又存在著明顯的區別。主要的區別有:
(1)性質不同;
(2)權利不同;
(3)償還期限不同;
(4)風險不同;
(5)計量不同。
對所有者權益的理解:
(3)所有者權益沒有固定的償還期限和償還金額;
(4)所有者權益具有比債權人權益更大的風險。
內容
所有者權益的來源包括所有者投入的資本、直接計入所有者權益的
利得和損失、
留存收益等。
利得或者損失。其中:
利得(Gain)是指由企業非日常活動所形成的、會導致所有者權益增加的、與所有者
投入資本無關的經濟利益的流入。分為:
(1)直接計入所有者權益的利得;
損失(Loss)是指由企業非日常活動所發生的、會導致所有者權益減少的、與向所有者分配利潤無關的經濟利益的流出。分為:
(1)直接計入所有者權益的損失;
特徵
所有者權益與
債權人權益比較,一般具有以下四個基本特徵:
1.所有者權益在企業經營期內可供企業長期、持續地使用,企業不必向投資人返還
資本金。而負債則須按期返還給債權人,成為企業的負擔。
2.企業所有人憑其對企業投入的資本,享受稅後分配利潤的權利。所有者權益是企業分配稅後淨利潤的主要依據,而債權人除按規定取得利息外,無權分配企業的盈利。
3.企業所有人有權行使企業的經營管理權,或者授權管理人員行使經營管理權。但債權人並沒有經營管理權。
4.企業的所有者對企業的債務和虧損負有無限的責任或有限的責任,而債權人對企業的其他債務不發生關係,一般也不承擔企業的虧損。
(1.無需償還 2.要求權滯後 3.具有經營管理權 4.可分享企業利潤)
主要構成
1.投入資本
投入資本是指所有者在企業註冊資本的範圍內實際投入的資本。所謂註冊資本,是指企業在設立時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登記的
資本總額,也就是全部出資者設定的出資額之和。企業對資本的籌集,應該按照法律、法規、契約和章程的規定及時進行。如果是一次籌集的,投入資本應等於註冊資本;如果是分期籌集的,在所有者最後一次繳入資本以後,投入資本應等於註冊資本。註冊資本是企業的
法定資本,是企業承擔
民事責任的財力保證。
在不同類型的企業中,
投入資本的表現形式有所不同。在股份有限公司,投入資本表現為實際發行股票的面值,也稱為
股本;在其他企業,投入資本表現為所有者在註冊資本範圍內的實際出資額,也稱為
實收資本。
投入資本按照所有者的性質不同,可以分為國家投入資本、法人投入資本、個人投入資本和外方投入資本。國家投入資本是指有權代表國家投資的政府部門或者機構以
國有資產投入企業所形成的資本;法人投入資本是指我國具有法人資格的單位以其依法可以支配的資產投入企業所形成的資本;個人投入資本是指我國公民以其合法財產投入企業所形成的資本;外方投入資本是指外國投資者以及我國
香港、澳門和台灣地區的投資者將資產投入企業所形成的資本。
留存收益是指歸所有者所共有的、由收益轉化而形成的所有者權益,主要包括
法定盈餘公積、任意盈餘公積和未分配利潤。
經濟內容
(1)投入資本是投資者實際投入企業經濟活動的各種財產物資,包括國家投資、法人投資、個人投資和外商投資。國家投資是有權代表國家投資的部門或者機構以國有資產投入企業的資本;法人投資是
企業法人或其他法人單位以其依法可以支配的資產投入企業的資本;個人投資是社會個人或者本企業內部職工以其合法的財產投入企業所形成的資本;外商投資是國外投資者以及我國
香港、澳門和台灣地區投資者投入的資本。
(2)
資本公積是通過企業非營業利潤所增加的
淨資產,包括接受捐贈、法定財產重估增值、
資本匯率折算差額和資本溢價所得的各種財產物資。接受捐贈是指企業因接受其他部門或個人的現金或實物等捐贈而增加的資本公積;法定財產重估增值是指企業因分立、合併、變更和投資時資產評估或者契約、協定約定的資產價值與原賬面淨值的差額;資本匯率折算差額是指企業收到
外幣投資時由於
匯率變動而發生的匯兌差額;
資本溢價是指投資人繳付的出資額超出其
認繳資本金的差額,包括股份有限公司發行股票的溢價
淨收入及
可轉換債券轉換為
股本的溢價淨收入等。
(3)盈餘公積是指企業從稅後淨利潤中提取形成的、存留於企業內部、具有特定用途的收益積累。
盈餘公積按規定可用於彌補企業虧損,也可按法定程式轉增資本金。
公司制企業按照稅後利潤的5%至10%的比例提取
法定公益金。2006年新公司法僅規定公司按照稅後利潤的10%提取法定公積金。取消了所有關於“法定公益金”的規定。公司制企業的法定盈餘公積按照規定比例10%從淨利潤(減彌補以前年度虧損)按照《企業所得稅》規定,以前年度虧損(5年內)可用稅前利潤彌補,從第六年起只能用第六年稅後利潤彌補。
(4)
未分配利潤是本年度所實現的
淨利潤經過利潤分配後所剩餘的利潤,等待以後分配。如果未分配利潤出現負數時,即表示年末的未彌補的虧損,應由以後年度的利潤或盈餘公積來彌補。
形成渠道
所有者權益如按照形成來源分類,可分為
投入資本和
留存收益。前者是所有者初始和追加投入的資本以及其他集團或個人投入的不屬於負債的資本,後者是
企業所得稅後利潤的留存部分。
相關法規
《企業
會計準則--基本準則》相關條款對所有者權益的規定:
第二十六條
所有者權益是指企業資產扣除負債後由所有者享有的剩餘權益。
第二十七條
第二十八條
所有者權益金額取決於資產和負債的計量。
第二十九條
確認條件
所有者權益體現的是所有者在企業中的剩餘權益,因此,所有者權益的確認主要依賴於其他
會計要素,尤其是資產和負債的確認;所有者權益金額的確定也是主要取資產和負債的計量。
所有者權益反映的是企業所有者對企業資產的索取權,負債反映的是企業
債權人對企業資產的索取權,兩者在性質上有本質區別,因此企業在會計確認,計量和報告中應當嚴格區分負債和所有者權益,以如實反映企業的財務狀況,尤其是企業的
償債能力和
產權比率等.在實務中,企業某些交易或者事項可能同時具有負債和所有者權益的特徵,在這種情況下,企業應當將屬於負債和所有者權益的部分分開核算和列報。例如,企業發行的
可轉換公司債券,企業應當將其中的負債部分和權益性工具部分進行分拆,分別確認負債和所有者權益.
中外比較
提要
國際會計準則以及許多國家和地區沒有對企業所有者權益單獨制定過會計準則。一般只是在其它會計準則中就其相關的所有者權益問題作出規定,往往也只是涉及所有者權益在會計報表中的披露,或者簡單地要求企業遵守有關法律的規定進行會計處理,其主要原因在於各國的法律已經對涉及所有者權益事項的處理作出了較為詳細的規定,我國《
公司法》等有關法律對涉及企業所有者權益的重大事項的處理作出了規定。考慮到在一個單獨的準則中系統地規範涉及所有者權益事項的會計處理,便於企業實際操作,因此我國將所有者權益作為一個獨立的準則項目。
由於
股份有限公司的獨特組織形式、運行方式及在社會經濟生活中的重要地位,其他國家或地區均將其作為法律或會計準則的重要規範對象。在我國,隨著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建立,股份有限公司將在我國社會經濟生活中起到越來越重要的作用,且股份有限公司所有者權益核算有獨特的要求,《公司法》等法律也較明確,為此,我國具體準則將股份有限公司的所有者權益的核算單獨作為一類進行表述。股份有限公司以外的企業,但其涉及所有者權益的會計處理基本一致,為此,我國所有者權益具體會計準則將股份有限公司以外的企業的所有者權益的會計處理合併為一類進行表述。
我國的所有者權益具體會計準則包括引言、正文和附則三個部分。引言主要說明了本準則所規範的範圍,即企業所有者權益的會計核算和
會計報表揭示。正文部分為定義、所有者權益的構成、
投入資本、
增加資本、發行費用、接受捐贈和
資產重估、利潤分配及虧損彌補、減少資本、應揭露的事項等九個自然段。定義一段為準則的進一步展開鋪平了道路,同時也為我們正確理解並使用準則提供了依據。所有者權益構成一段指出了所有者權益包括的內容,而後分別規範了投入資本、增加資本、接受捐贈、利潤分配及虧損和減少資本的會計處理。發行費用一段介紹了企業發行股票時,
股票承銷費、
註冊會計師費用、評估費用、律師費用、公共場所涉及廣告費用、印刷費等費用在
股票平價發行以及
溢價發行時如何處理。應揭露的事項一段落地所有者權益應揭露的事項進行了說明。附則說明確準則的解釋權歸屬和生效日期。
權益
(3)資產增值,即由於價格水平變動,對企業
資產重估而形成的盈餘;
(5)非股東對企業的捐贈。
與我國所有者權益比較,實繳資本與我國的
實收資本是基本相同的。資本盈餘、
資本增值、非股東捐贈的資產均與我國的
資本公積概念相對應;留存收益與我國的
未分配利潤相對應。我國有“
盈餘公積”概念,屬於所有者權益的內容,代表從利潤分配中提取的有關金額內容。在我國,財務制度規定要從稅金利潤中按比例提取法定盈餘公積金和
公益金,並將這兩部分提取的金額放入“盈餘公積”之中,而西方國家並不是這樣的,只是將稅後利潤進行
股利分配,剩餘即是留存收益。
日本所有者權益即為資本。資本必須劃分為屬於
資本金部分和屬於盈餘部分。資本金部分應當列示其
法定資本額。對於已發分為
資本公積金、利潤公積金及其他公積金,並分別列示。資本公積金包括由於
股票發行轉入的盈餘。利潤公積金包括來源於利潤的盈餘。其他
公積金包括
任意公積金和本期末分配利潤。
英國的所有者權益一般包括資本及準備。通常分為已繳
股本、
股本溢價、重估價準備、其他準備及損益7部分。其他準備包括資本收兌準備、自有股份準備、按
公司章程提取的準備等。
投入資本
這裡所說的資本是狹義的資本,即所有者向企業繳入的註冊資本。
對於股份有限公司的資本,美、英、荷等國家採取“
授權資本制”,根據這種資本制度,
公司資本被區分為“額定資本”和“已
發行資本”。公司必須在公司章程中載明授權資本的數額,但一部分,其餘留待日後根據公司業務發展的需要決定是否發行。所以授權資本不代表公司實際擁有的資產,而只是公司有權通過發行股份而募集資本的最高限額,是一種名義資本,而發行資本才是公司真實的資本。
法、德等多數
大陸法系國家採取“法院定資本制”,根據這一制度,公司章程中所載明的公司資本額在公司設立時必須由
認股人全部認購完畢,否則公司不得成立,公司如
增加資本必須修改章程。
法定資本制有利於保證公司擁有充實的資本,防止利用公司進行欺騙、投機,但其要求過於嚴厲,已不適應現代股份公司發展的客觀需要。
授權資本制,如日本公司法規定,公司在設立時需發行股份總額的四分之一以上即可,德國股份公司法規定,當董事會根據
股東大會授予權發行新股增加資本時,可以一次或多次完成,但期限不得超過五年。
我國實行的是註冊資本制度,我國《企業法人登記管理條例》規定,除國家另有規定外,企業的註冊資金應當與實用資金相一致。註冊資本是企業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註冊資本為限,所以註冊資本亦稱為
法定資本。公司法對各類公司註冊資本的最低限額有明確的規定。企業在其經營期內,註冊資本只能增加、轉讓不得減少,以保證
債權人的合法權益。企業註冊資本的增減超過20%時,應按資金使用證明或驗資證明,向原登記主管機關申請變更登記。如擅自改變註冊資本或抽逃資金等,要受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的處罰。
對於所有者投入資金的核算,股份有限公司設定“
股本”科目,其他企業設定“
實收資本”科目進行核算。所以必須明確實收資本與註冊資本的區別與聯繫。實收資本是指企業實際收到的投資者已投入的資本總和。
企業投資者
認繳的出資額一般不是在認定後一次全部投入,而是根據契約或章程規定的出資期限,隨著企業基建、生產和經營的開展而逐步分批投入的。只有當按規定繳足出資額後,企業的實收資本才等於註冊資本。雖然,
投入資本核算的內容只能是實收資本,而不是註冊資本或投資總額。在
股份有限公司中,投資者超面值購買股票時,股票的
溢價部分扣除發行費用後計入公司的
資本公積,而“
股本”賬戶只記載股票的面值。這時,股份有限公司的註冊子資本為“股本”賬戶記載的金額,而投入資本則包括股本和溢價兩部分。其他形式的企業在收到投資者投入資金時將其金額記入“
實收資本”賬戶,所以,其它收資本與註冊資本、投入資本在投資者按規定繳足出資時是一致的。
公積金
我國會計制度中規定的公積金實質是企業所有者共享的但不能作為利潤分配的權益。
資本公積是與繳入資本相關的但又不享受權益的資本投入。由於資本是一個法定數額,標誌著所有者承擔的風險和享有的權益,只能單獨列示,不能混淆,因此,凡是不能標有限責任也不能享受權益的資本投入必須分開列示。
盈餘公積則與國外的法定準備相同,屬於限制利潤分配的一種手段。
美國的
撥定留存收益完全是公司自己的事,其比例大小由
股東大會決定,法律對此未作任何強制規定。撥定
留存收益對利潤分配作一限制,不須劃撥相應的資產。對於與繳入資本相關的但又不享受所有者日常權益的資本投入,分項列示,如“超面值繳入
股本”、“捐贈資本”等。
日本的商法要求公司設立下列準備:(1)資本準備。即前面提到的
資本公積金。包括
股票溢價和因資本減少或兼併而產生的正差異。如果兼併時所產生的正差異等於法定準備與被合併公司其他留存收益之和,可以不作為法定準備,而在資本準備下列示。(2)法定準備。即前面提到的利潤公積金。日本的公司在每一會計年度,至少按支付的
現金股利的10%計提法定準備,提滿股本的25%為止。
法國的準備主要包括法定準備、約定準備、重估價準備以及管制資本
利得準備等。法國公司必須按股本的10%提取法院定準備;約定準備是根據公司章程有關條款提取的準備或類似的任意準備;重估價準備是根據1975年法定重估價而設立的,一般顯得並不重要。管制
資本利得時,如果將利得列入準備,公司就可以要求15%的特別
稅率。但若用於分配時,必須納全額的稅,例如,100法郎的利得,15法郎稅金,85法郎準備;若用於分配,稅率為42%,多付27法郎,可供分配的利得為58法郎。分析人員應將27/85分配給遞延
稅收,58/85作為永久性權益。
我國
公積金分為兩類,
資本公積和盈餘公積。
資本公積金包括資本溢價、資產重估價、資本折算差異、捐贈資本。資本折算差異為外商投資企業所持有。
盈餘公積分為法定盈餘公積和任意盈餘公積,法定盈餘公積按稅後利潤的10%計提,提洪註冊資本的50%後可不再提,任意盈餘公積由
股東大會決定提取比例。我國還有一項既不屬於資本公積也不屬於盈餘公積的項目-
未分配利潤。按一般理解,稅後利潤在提取各項準備後,即是可分配利潤。未分配利潤既然是可分配利潤而又沒有分配,似乎不易理解。如果未分配利潤理解為利潤分配時的限制,就應當是不可分配的利潤,即任意盈餘公積。
捐贈處理
對於企業接受的捐贈,國際上有兩種基本處理方法:一種是作為收入,另一種是作為所有者權益。在某些國家,規定企業接受捐贈的資產作為所有者權益時,其價值還要視捐贈者是否是公司有控制權的股東而定。如果是有控制權的股東,按歷史成本確定;如果不是公司有控制權的股東,並且該捐贈是無附加條件的,則按資產的公允價值確定。我國《企業會計準則》和會計制度都規定企業
接受捐贈資產,作為所有者權益,計入
資本公積,並且,接受現金捐贈時,接受贈金額入賬;接受實物捐贈的,按其公允價值入賬。
利潤分配
我國規定所有企業均要按程式進行利潤分配。而在國外尤其是西方國家,稅後利潤是直接向股東分配
股利的。
權益變動表
所有者權益變動表是反映公司本期(年度或中期)內至截至期末所有者權益變動情況的報表。其中,所有者權益變動表應當全面反映一定時期所有者權益變動的情況。
(1)所有者權益總量的增減變動。
(2)所有者權益增減變動的重要結構性信息。
2007年以前,公司所有者權益變動情況是以
資產負債表附表形式予以體現的。新準則頒布後,要求上市公司於2007年正式對外呈報所有者權益變動表,所有者權益變動表將成為與資產負債表、
利潤表和
現金流量表並列披露的第四張
財務報表。在所有者權益變動表中,企業還應當單獨列示反映下列信息的。
所有者權益變動表是反映構成所有者權益的各組成部分當期的增減變動情況的報表。
通過所有者權益變動表,既可以為報表使用者提供所有者權益總量增減變動的信息,也能為其提供所有者權益增減變動的結構性信息,特別是能夠讓報表使用者理解所有者權益增減變動的根源。
所有者權益變動表各項目均需填列“本年金額”和“上年金額”兩欄。
所有者權益表變動表“上年金額”欄內各項數字,應根據上年度所有者權益變動表“本年金額”內所列數字填列。上年度所有者權益變動表規定的各個項目的名稱和內容同本年度不一致的,應對上年度所有者權益變動表各項目的名稱和數字按照本年度的規定進行調整,填入所有者權益變動表的“上年金額”欄內。
所有者權益變動表“本年金額”欄內各項數字一般應根據“實收資本(或股本)”、“資本公積”、“盈餘公積”、“利潤分配”、“庫存股”、“以前年度損益調整”科目的發生額分析填列。
總額影響因素
不影響所有者權益總額(內部轉換) | 1、資本公積轉增資本 2、盈餘公積轉增資本 3、通過“盈餘公積”和“未分配利潤”發放股票股利 4、提取法定盈餘公積 5、提取任意盈餘公積 6、盈餘公積彌補虧損 7、向股東支付已宣告分派的現金股利 |
影響所有者 權益總額 | 1、以未分配利潤分配現金股利 2、以盈餘公積分配現金股利 3、股東大會宣告派發現金股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