評估
1. 實物投資原則上都要評估,但屬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不評估;
(1) 系統內整建制投入的,對其資產價值的確定憑審計部門審計後的
所有者權益值,並經全體股東一致同意;
(2) 國有控股集團公司之間下屬企業整建制投入的;
(3) 屬於一個系統內的國有、集體資產。
2. 投資的實物可以在外省市,但企業設立後須辦理
股權和權證變更手續,其中貨幣出資最低不低於註冊資本的10%。凡有以實物投資的,一律核發半年有效期的營業執照,待股權和權證正式變更後,再變更營業執照。
3. 股東以實物折價人股的,作為出資的實物應當是能夠作為資本直接用於該公司生產經營所需的物品,包括交通工具、辦公用房、辦公用品和生產經營所需設備、原材料及產品等。股東以不能用於所設公司
生產經營活動的物品出資的,登記機關不予核准。
投資數據
商務部17日發布的數據顯示,前11個月,我國累計實現非金融類對外直接投資625.3億美元,同比增長25%,較前十月25.8%的增速有所放緩。1至11月,我國境內投資者共對全球130個國家和地區的3596家境外企業進行了直接投資,累計實現非金融類直接投資625.3億美元,其中股本投資和其他投資493.3億美元,占78.8%,利潤再投資132億美元,占21.2%。
傳統內容
自由競爭時期,
資本主義擴張的主要手段是“
商品輸出”,但作為掠奪資源輸出商品之輔助的對外實物投資也是新興資產階級熱衷的活動。它可以追溯到18世紀時期東印度公司、哈德遜灣公司等為進行掠奪性貿易而在殖民地進行的各種投資活動。到了壟斷資本主義時期,“過剩資本”的大量出現使得
國際投資(尤其是以借貸為主的間接投資活動)展開,並把資本主義的生產方式帶到每個角落。
資本冒險
特點
二戰後,這種
產業資本的跨國流動得到了更迅猛的發展,並表現出與傳統的資本流動迥然不同的特點。首先,二者最大的區別在於實物投資對國外企業控制權的要求。實物投資既全部或部分的擁有國外企業,又直接或間接的經營國外企業。而
間接投資則很少涉及到這一問題。第二,從資本移動的形式上看,實物投資不只是單純貨幣形態的
資本轉移,而是
貨幣資本、技術設備、經營管理知識和經驗等經驗資源在國際間的
一攬子轉移。第三,實物投資具有實體性,它一般通過
投資主體在國外創設獨資、合資、合作等生產經營性企業得以實現;而間接投資則通過投資主體購買
有價證券或發放貸款等方式進行,投資者按期收取
股息、利息,或通過買賣有價證券賺取差價,其投資具有虛擬性。最後,由於實物投資直接參與企業的
生產經營活動,其投資回報與投資項目的生命周期、企業經營狀況密切相關,通常周期較長,風險較大;而
間接投資則更具
流動性,風險也相對要小。
發展
傳統的資本流動理論對這種日益流行的海外實物投資也越來越沒有解釋力。實物投資並不絕對的取決於東道國的利率水平,而且很多情況下東道國的利率並不高於母國利率。海默是最早注意到實物投資和
間接投資之不同的西方學者,並開創性地提出了大型
跨國企業之所以熱衷於海外實物投資乃其擁有東道國企業無法比擬的壟斷優勢,通過對外實物投資,他們可以充分地利用這些壟斷優勢,實現利潤最大化。
英國學者伯克雷和凱森從
內部化的角度解釋了這種實物投資行為,他們認為,海外實物投資是跨國公司為克服海外市場的不完全性(由於政府管制、信息缺失和不對稱、壟斷的市場結構等造成)而進行的內部化行為。鄧寧的折衷理論是有關FDI理論的集大成者,他認為FDI的進行取決於
所有權優勢、內部化優勢以及
區位優勢三方面因素。
新的融合
當理論界對實物投資和
間接投資條分而論之時,這二者的界限在實踐中卻並非同樣地涇渭分明。在越來越多的場合它們相伴相隨,有時甚至很難在它們之間劃出界線。這主要表現在以下幾點:
涉及領域
(一)資本市場的高度發達使大量對外投資行為既有實物投資的內涵,又有
間接投資的手法和特點
在資本市場上,資產表現為以下四種基本形式:(1)
現金資產:各種貨幣資產;(2)實體資產:表現為各種固定資產、流動資產、無形資產等生產資料;(3)
信貸資產:各種債權債務;(4)證券資產:表現為股票、
債券、
商業票據和各種投資收益憑證等證券。實體資產的國際流動是FDI的本質特徵,而間接投資則側重於其他金融資產的流動。然而在現代經濟中,
實體資本的轉移必然大量的藉助於各種金融資產的流動。當柯達投資於中國的彩卷行業時,它不是簡單地把生產線、管理人員、專利技術等搬入中國,而是通過
股權投資、
信貸安排、長期契約、現金流動等多種方式進行。隨著資本市場的高速發展,在
金融中介和各種
金融工具的幫助下,這四種資產的相互轉化變得越來越便利和快捷。從FDI的發起看,FDI中涉及
間接投資因素的情況簡要列舉如下:
舉例
1.兼併收購(M&As)在FDI中的比例越來越高,方式也日趨複雜。較之新建方式的實物投資,併購具有獨特的優勢:首先,它可以讓投資者在進入東道國市場的同時就消滅一個競爭者;而且,它可以讓投資者獲得公開市場上不易獲取的被收購企業的商標、技術、管理經驗、關係網、銷售渠道等等;併購方式建設周期短,使投資者可以迅速進入東道國市場,迅速擴展產品線和行銷渠道,從而有利於降低經營中的不確定性;併購方式還可以讓投資者利用東道國
貨幣貶值、股市大跌、東道國企業面臨
財務危機等情況廉價地獲取資產從事海外經營。
托賓(JamesTobin)的Q理論為投資者對併購或創建方式的選擇提供了理論解釋和指導。假設R1,R2分別為收購和新建兩種方式的
投資收益率,C1,C2分別為兩種投資所須資本的成本。Q1=R1/R2,Q2=R2/C2,如果Q1》Q2,且Q1》1,則跨國公司應選擇收購方式進行投資,反之,如果Q2》Q1,且Q2》1,則跨國公司應選擇新建方式進行投資。對跨國公司而言,對外投資,不論是間接還是直接,都可以被抽象為一種數字的
決策。而對東道國來說,這種投資又具有
間接投資的某些特點。從經營管理的控制權來看,很多情況下跨國公司只是部分地擁有被收購企業的控制權,同時,為了充分利用被收購企業的當地優勢,跨國公司對被收購企業的經營管理也並非面面俱到。從資源轉移的角度看,資源首先是通過
貨幣資本的形式支付給被收購企業的原股東的,而隨著併購方式的日趨複雜,併購的支付方式可能是股票等
有價證券。而其他技術、管理經驗等經營資源的轉移則視需要而定,有時這些資源並非由投資者轉向被收購企業,而是相反。當被收購企業在東道國是上市公司時,投資者既可以通過被收購企業每年的
贏利收回投資,也可以通過出售其股票的形式收回投資。
2.少數股權投資。這種投資雖採用
股權形式,但並不要求對受資企業的控制權,同時也有別於單純追求股票升值的間接投資。通常,它是企業間欲達成某種聯盟而採取的形式。隨著
經濟全球化和科技的迅猛發展,如今的商業競爭比任何時代都要激烈、複雜,即使是像500強這樣的大企業也沒有能力在各個方面保持領先。為了在競爭中立於不敗,很多企業積極地在技術、產品、市場等方面尋求與同行乃至其他行業的優秀企業的合作,以求強強聯合,優勢互補。通過對對方進行
股權投資(有時這種投資是相互的),可以在加強這種聯盟關係的同時保持各自經營管理上的獨立性。
3.從FDI的資金來源看,跨國公司海外實物投資的資金來源可以歸結為四個方面:(1)公司集團內部的資金。(2)母公司以外的母國資金,主要指母公司利用母國資本市場獲得的資金。(3)東道國當地的資金,主要指跨國公司利用東道國當地資本市場獲取的資金,或從東道國的合作夥伴處獲取的股東資金。(4)國際資金,指利用
國際資本市場獲得的資金。從第二和第四種資金來源看,實物投資和
間接投資只是一線之隔。跨國公司的實物投資行為是由其母國乃至第三國的無數投資者的間接投資行為所支撐的。
4.從FDI的回收來看,傳統的實物投資是通過海外企業的
贏利逐步收回,而在資本市場高度發達情況下,企業還可以利用各種
資產證券化的方式
轉移風險、收回投資,從而使得FDI在回收上要利用間接投資的回收手段。
投資特徵
國際資本市場風險大、技術要求高,能在這樣的舞台上提供大量資金的多為商業銀行、投資銀行、保險公司、各種基金會等
機構投資者。相對於
個人投資者,它們的投資通常數額大,期限長,注重通過
投資組合降低風險。傳統上,機構投資被認為是
間接投資,但由於其
投資規模龐大,為保證投資的安全性和
收益性,它們通常與被投資企業有著非常密切的聯繫,並常常作為
戰略投資者成為被投資企業的一員。這又使得它們的投資具有實物投資的特點。它們雖不直接參與企業的經營管理,但時時監督著企業的運營狀況,並對企業的發展方向、利潤分配乃至一些關鍵人員的變動都有著重要的影響。另一方面,它們雖不會直接向企業提供技術、管理經驗等經營資源,但卻可以成為被投資企業獲取這些國際經驗的橋樑。
風險投資
風險投資基金作為一種特殊的投資基金,更是兼具實物投資和
間接投資的雙重特性,它以
權益資本的形式向那些新興的快速發展的小企業(通常為高科技企業)提供創業資金。它是一種實物投資,因為它提供的是權益資本,而且常常占有
風險企業的大部分股權;風險投資不僅為企業提供資金,而且提供技術上和經營上援助,幫助企業發展業務計畫,促成企業成長;風險基金在投資時必須對風險企業有全面的了解,從技術水平到產品的市場前景乃至管理團隊的綜合素質等,只有這樣,它才能對企業的發展潛力有適當的判斷。同時,它也是一種間接投資,因為風險投資的目的不是控股,也不是直接經營企業,而是通過資金和技術的幫助,促進受資企業的發展,從而使資金得到增值。受資公司的經營管理仍是由原管理層負責,即使
風險投資者可能是
大股東,原管理層也不必擔心失去企業的控制權;從風險投資的退出看,
風險資本越來越多地通過企業上市、
管理層收購、大企業收購等途徑退出,反映了其追求
資本增值的本性;風險投資往往通過
組合投資的手段同時投資於多家不同領域的
風險企業,以降低風險。
啟示
引進外資需要加大資本市場的開放程度。外商實物投資的發生往往和
間接投資是相伴相隨的,對金融資本流入的限制也會阻礙實物投資的進入,特別是在
兼併收購在
FDI中的比例越來越高的情況下,限制企業向外商發行或出售股票、
債券等
有價證券也變相地限制了實物投資的流入。同時,實物投資和間接投資的融合也使得實物投資一定程度上帶有了間接投資靈活性、流動性的投機性的特點,這又讓資本市場在金融監管尚不完備的情況下的開放成為一柄雙刃劍。因為一些“
熱錢”可能會趁機進入,進行高風險的投機活動,從而加大金融市場的不穩定性。
兩者的融合趨勢,既反映了
金融中介力量的發展,也對金融中介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沒有金融中介的穿針引線,它們的緊密結合是不可想像的。收購、兼併、各種資產的證券化、相關信息的收集等等,都需要大量的專業知識和技能,需要金融中介提供專業服務才能順利而高效地進行。同時,在這種條件下生產企業對金融中介也有更高的要求,它不僅要能夠提供從
資金融通到
投資顧問的全方位金融服務,而且要能夠在全世界開展業務提供服務,為跨國公司的國際拓展提供金融支持。
聯繫區別
區別
證券投資與實物投資在
投資對象、投資活動內容、投資制約度等方面有較大區別。
(1)投資對象不同。證券投資的對象是
有價證券,因而證券投資關注的是證券價格的漲跌及其對投資收益的影響;實物投資主要是固定資產投資,即
經濟主體建造和購置固定資產的
經濟活動,因此實物投資的對象主要是用於
生產經營活動的固定資產。
(2)
投資活動的內容不同。證券投資活動主要是收集各方面可能影響市場行情的信息,對
上市企業的生產經營狀況和發展動向進行分析、研究,判斷市場的景氣狀況和巨觀政策走向及整體經濟的發展趨勢;實物投資的活動內容則要複雜的多。
(3)投資制約度不同。證券投資活動有著較強的獨立性。投資者可以獨立的依據自己的資金和市場行情行動,自己決定諸如投資與否、投資多少、投資於哪些證券和投資時間的問題,很少受到其他客觀條件的限制;實物投資則不同,投資者不僅受到資金實力和市場需求狀況的限制,還要受到諸多因素如投資環境、行業壁壘、專業知識、經營能力、人員素質、協作條件等多方面得制約,這就決定了進入實物投資要比進入證券投資困難的多。
聯繫
(1)證券投資與實物投資是相互影響、相互制約的。一方面,實物投資決定證券投資,實物投資的規模對其資本的
需求量直接決定證券的發行量;實物
投資收益率的高低影響證券投資收益率的資金供給,即在其他條件不變的情況下,證券投資規模擴大可以擴大實物投資的貨幣供給。
(2)證券投資與實物投資是可以相互轉化的。證券投資的作用在於為實物投資提供
資本金。雖然實物投資與證券投資的對象不同,但二者可以相互轉化。證券投資也只有轉化為實物投資才能對社會生產力的發展產生作用。從整個社會來看,證券投資也只有轉化為實物投資才能實現自身的增值。離開了實物投資,證券投資就成了無源之水、無本之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