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商業票據是指由
金融公司或某些信用較高的企業開出的無擔保
短期票據.商業票據的可靠程度依賴於發行企業的信用程度,可以
背書轉讓,可以承兌,也可以貼現。
商業票據的期限在1年以下,由於其風險較大,利率高於同期銀行
存款利率,商業票據可以由企業直接發售,也可以由經銷商代為發售。但對出票企業信譽審查十分嚴格.如由經銷商發售,則它實際在幕後擔保了售給投資者的商業票據,商業票據有時也以折扣的方式發售。英文Commercial Paper的縮寫。
商業票據是一種無擔保的短期
期票(promissory note),有確定的金額及到期日。商業票據是一種可轉讓的
金融工具,通常是不記名的。與
存款單(CD)一樣,商業票據是籌措
流動資金的工具。從
融資成本看,發行商業票據與存款單應沒有什麼區別,因為兩者的
收益率是相當的,但商業票據的期限通常在30天以內,以避免與存款單市場競爭。
特性
1.票據是具有一定權力的憑證:付款請求權、追索權
2.票據的權利與義務是不存在任何原因的,只要持票人拿到票據後,就已經取得票據所賦予的全部權力。
3.各國的
票據法都要求對票據的形式和內容保持標準化和規範化。
4.票據是可流通的證券。除了票據本身的限制外,票據是可以憑背書和交付而轉讓。
種類
1.按出票人不同:
銀行匯票(Banker's draft)、
商業匯票(Trade Bill)。
2.按承兌人的不同:
商業承兌匯票(Commercial Acceptance Bill)、
銀行承兌匯票(Bank's Acceptance Bill)。
3.按付款時間不同:
即期匯票(Sight Bill or Demand draft)、
遠期匯票(Time Bill or Usance Bill)。
4.按有無附屬單據:
光票(Clean Bill)、
跟單匯票(Documentary Bill)。
評級意義
商業票據是信用性票據,直接反映了發行者的
商業信用狀況。商業票據評級是指對商業票據的質量進行評價,並按質量高低分成等級。其意義如下:有助於形成
市場準入機制,推動
票據市場的穩定發展。不能取得評級或評級不合格的企業自然被阻止在票據市場之外,起到了降低市場的
非系統風險、保護票據投資者利益的作用。
有利於票據發行者籌集資金。對於那些初次進入票據市場且不為投資者所熟悉的發行人,通過對其發行的票據進行評級,其資金實力、信譽及還本付息的可靠性等情況能被準確有效地傳遞給眾多投資者,使籌集更多的資金成為可能。從長遠看,評級良好的發行人,其示範和帶動作用的發揮,也會部分解決中國
票據市場主體不足的問題。
有助於市場化利率的形成。利率由資金的供求雙方決定,發行人希望票據以較低的利率發行以減少資金成本,而投資人則希望以較高利率發行以獲得更多的
利息收入。商業票據評級在很大程度上決定了
均衡利率水平,票據的不同等級反映了不同的信用溢價。一般而言,等級越高,利率越低;等級越低,利率越高。
有利於與國外同業交流和中國
金融市場國際化程度的提高。對商業票據評級是國際上通行的做法,在中國票據評級體系建立與實施過程中,可以吸收借鑑國外經驗教訓並結合中國社會經濟及票據業務發展狀況加以具體運用。同時,商業票據評級體系的建立健全,也會吸引外國
機構投資者參與中國
票據市場。
商業票據評級的內容流動性,即
短期償債能力。可從三個層次進行分析:
⑴總體流動性分析。首先應對營運資金分析,營運資金為流動資產減去流動負債,是衡量總體
流動性狀況的主要指標。其次,可進行
比率分析。衡量流動性的幾個主要比率指標有:流動比率、
速動比率、應收賬款
周轉率、存貨周轉率等。
⑵備用流動性分析。以上比率僅能反映公司流動性的整體狀況,所以還應特別注意對明確的內部和外部現金來源進行分析,因為這些現金能及時滿足到期商業票據的清償。在市場動盪的情況下,備用流動性的可取得性和可依賴性在評級中就變得十分關鍵。這方面主要分析的內容有:企業營運創造的現金及其穩定性、公司可依賴的貸款方的借貸能力等。
⑶額外信用支持分析。對商業票據的評估,除以上兩點外還應考察商業票據的發行是否得到了額外的信用支持。對有銀行支持發行的商業票據,還應考慮支持的方式及支持者本身的信用狀況。
基本概念
票據的關係人有:出票人(DRAWER)、
付款人(DRAWEE)、收款人(PAYEE)、承兌人(ACCEPTOR)、參加承兌人(ACCEPTOR
FOR HONOUR)、背書人(ENDORSER)、持票人(HOLDER)、
善意持票人(BONA FIDE
HOLDER)、保證人(GUARANTOR)。
票據的請求權
二.持票人對參加承兌人有付款請求權。
三.參加付款人對票據承兌人、被參加付款人及其前手取得持票人的一切權力。
四.持票人對保證人有付款請求權。
票據的追索權
一.持票人及背書人對前手人有追索權。
二.已經付了款的保證人對被保證人及其前手有追索權。
出票人(DRAWER) 出票人是簽發票據並將票據交付給他人的人。出票人是票據的主債務人。持票人或收款人提示票據要求付款或承兌時,出票人應該立即付款或承兌。
付款人(DRAWEE)
付款人是指支付給持票人或收款人
票面金額的人,付款人並不一定是出票人,他只是出票人的債務人。
收款人(PAYEE)
收款人是指收取票款的人。收款人有權要求出票人或付款人付款或承兌。
承兌人(ACCEPTOR)
票據是遠期票據時,收款人或持票人向付款人要求付款人同意到期付款,該付款人就是承兌人。
背書人(ENDORSER)
背書人指在票據上
背書轉讓給其他人的人,一般是在票據的背面簽字或蓋章。接受了背書票據的人叫做被背書人(ENDORSER),票據可以多次背書轉讓。
持票人(HOLDER)
持票人是持有票據的人。只有持票人才有權要求付款或承兌。
保證人(GUARANTOR)
保證人以自己的名義對票據付款加以保證的人。保證人可以為出票人、背書人、承兌人、或參加承兌人提供擔保。
主要票據
一、定義(Definition)
匯票(
BILLOF EXCHANGE)是一個人(出票人)向另一個人簽發的,要求付款人立即或定期或在可以確定的將來的時間,對某人或其指定人或持票人支付一定金額的無條件與書面支付命令。
二、匯票的作用
出口商以
逆匯方式(托收、
信用證)結算貨款時,需要出具一種
書面憑證向
進口商索取款項的依據。匯票就是出票人(
出口商)向付款人(進口商)開出,要求付款人立即或在一定時期內無條件付款的一種
單據。
三、必要項目
拿到一張
匯票後,這張匯票是否生效,根據《日內瓦統一法》規定,這張匯票要求具備以下的必要項目:
1、標明其為匯票字樣;
2、註明付款人姓名或商號;
3、出票人簽字;
商業票據
4、出票日期和地點;
5、付款地點;
6、付款期限;
7、金額;
8、收款人的名稱等。
一、定義(Definition)
本票(PROMISSORY NOTES)是一個人向另一個人簽發的,保證即期或定期或在可以確定的將來的時間,對某人或其指定人或持票人支付一定金額的無條件書面承諾。
二、必要項目拿到一張
本票後,這張本票是否生效,根據《日內瓦統一法》規定,這張本票要求具備以下的必要項目:
1、標明其為“本票字樣”;
2、無條件支付承諾;
3、出票人簽字;
4、出票日期和地點;
5、付款地點;
6、付款期限,如果沒有寫清的,可以看作見票即付;
7、金額;
8、收款人或其指定人。
三、種類
1、一般
本票(PROMISSORY NOTE):出票人為企業或個人,票據可以是即期本票,也可是遠期本票。
2、
銀行本票(CASHER'S ORDER):出票人是銀行,只能是即期本票。
商業票據
三
支票(CHEQUE)一、定義(Definition)支票(CHEQUE)是在
銀行存款的客戶向銀行簽發的,授權銀行對某人或其指定人或持票人支付一定金額的無條件支付的書面命令。
二、必要項目
拿到一張支票後,這張匯票是否生效,根據《日內瓦統一法》規定,這張匯票要求具備以下的必要項目:
1、寫明其為“支票字樣”;
2、收款人或其指定人;
3、付款銀行的名稱;
4、出票日期和地點;
5、付款地點;
6、寫明即期;
7、金額;
8、收款人的名稱;
9、無條件支付命令。
四、種類 1、
記名支票(CHEQUE PAYABLE TO ORDER):在支票上註明收款人,只有收款人才能收款。
2、
不記名支票(CHEQUE PAYABLE TO BEARER):不指定收款人。
3、
劃線支票(CROSSED CHEQUE):主要是委託銀行代理收款。
4、
保付支票(CERTIFIED CHEQUE):簽發為出票人,付款由銀行付款,以保證支票能夠收到錢。
5、
銀行支票(BANKER'S CHEQUE):由銀行簽發,由銀行付款的支票。
商業票據
四
旅行支票(TRAVELER'S CHEQUE)一、定義(Definition)旅行支票(TRAVELER'S CHEQUE)是一些大銀行大旅行社開出,供旅行者使用的一種支票,支票的金額是固定的。
二、必要項目
1、寫明其為“旅行支票”;
2、出票人名稱;
3、購票人(PURCHASER)的初簽;
4、兌付人的復簽;
5、固定金額;
6、記名抬頭人。
請求權
一、持票人對票據的主債務人有付款請求權。
二、持票人對參加承兌人有付款請求權。
三、參加付款人對票據
承兌人、被參加付款人及其前手取得持票人的一切權力。
四、持票人對保證人有付款請求權。
追索權
一、持票人及背書人對前手人有追索權。二、已經付了款的保證人對被保證人及其前手有
追索權。
票據的關係人有:出票人(DRAWER)、付款人(DRAWEE)、收款人(PAYEE)、承兌人(ACCEPTOR)、參加承兌人(ACCEPTORFORHONOUR)、背書人(ENDORSER)、持票人(HOLDER)、
善意持票人(BONAFIDEHOLDER)、保證人(GUARANTOR)。
主要特點
商品票據具有如下主要特點: ⑴ 期限較短
⑵ 發行金額較大
⑶利率較高
融資貿易
美國STN貨幣市場公司的
電子票據專家介紹說,在美國,商業票據(CP)是一種以融資為目的、由公司直接或通過
經紀商向投資者發行的一種無擔保的
本票,期限一般在270天以下。商業票據是
美國貨幣市場上的主要組成部分,其市場規模達到13870億美元。
完善的
信用評級體系對商業
票據市場的發展和運轉起到了非常關鍵的作用。美國
貨幣市場受到美國證監會的監管,但期限在270天以下的票據發行則不需要註冊。而在貨幣市場上發行商業票據的公司,90%以上獲得的是評級公司給予的最高信用評級,因此票據到期不能償付的現象幾乎沒有。
由於商業票據的期限短、信用好,多數投資者以持有到期為目的,因此,其
二級市場並不十分活躍。對於那些財務狀況不好、不能獲得高評級的公司,他們一般是以支付更高的利息為代價從銀行獲得貸款。
相關差別
一位國有銀行票據中心的人士也表示,中國票據和美國票據在含義上有著非常大的差別。他解釋,“票據”傳統上被定義為有價證券的一種。但事實上,中國票據僅限於
匯票、
本票和支票等交易性票據。
由於本票和支票在銀行直接兌現,目前市場上交易的票據僅限於
商業匯票,包括
銀行承兌匯票和
商業承兌匯票兩種,其中銀行承兌匯票占了絕大部分。當前,
貼現和
轉貼現是票據業務的主要方式。此類票據的簽發和流通轉讓必須具有真實的貿易往來背景,因此,商業票據在中國首先是一種
結算工具和
支付手段,其次才具有融資功能。
而即將在
銀行間市場發行的企業短期融資券,其發行方式和功能與美國貨幣市場上商業票據相同:在銀行間市場上發行和交易,為企業實現短期融資的目的。企業
短期融資券事實上是真正意義上的“商業票據”。
現狀
當前,中國
票據市場的發展還處於初級階段,票據的簽發、承兌等仍採用實物券形式和手工
交易方式,上述國有銀行人士認為,
電子票據的推出是必然的趨勢。目前來看,並不存在技術上的障礙,主要的障礙在於與現存的政策和法律規定的衝突。由於現行的《票據法》和《支付結算法》等法規制定於十年前票據業務剛起步的時候,很多規定已明顯滯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