滑冰,速度滑冰,短道速滑,花樣滑冰,冰球,冰壺,滑雪,越野滑雪,高山滑雪,跳台滑雪,自由式滑雪,單板滑雪,冬季兩項,滑雪登山,射擊,射箭,腳踏車,場地腳踏車,公路腳踏車,山地腳踏車,小輪車,擊劍,現代五項,鐵人三項,馬術,帆船,賽艇,皮划艇,皮划艇靜水,皮划艇激流迴旋,蹼泳,滑水,摩托艇,舉重,柔道,摔跤,拳擊,跆拳道,田徑,游泳,公開水域游泳,跳水,水球,水上芭蕾,體操,藝術體操,蹦床,健美操,技巧,霹靂舞,手球,曲棍球,棒球,壘球,足球,五人制足球,籃球,排球,沙灘排球,桌球,羽毛球,網球,軟式網球,橄欖球,高爾夫球,跳傘,滑翔,航空航天模型,車輛模型,航海模型,棋類,圍棋,象棋,西洋棋,武術,武術套路,武術散打,登山,攀岩,機車,健美,輪滑,速度輪滑,花樣輪滑,單排輪滑球,軍事五項,授予名單,
滑冰
速度滑冰
凡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可申請授予國際級運動健將稱號:在
冬季奧運會、
亞洲冬季運動會、世界
單項錦標賽、世界短距離全能錦標賽、世界全能錦標賽、世界青年錦標賽、世界盃賽、青年世界盃賽、亞洲單項錦標賽中達到成績標準。
註:上述國際和全國比賽各小項須至少有8人(隊)、省級和地市級比賽各小項須至少有6人(隊)上場比賽,方可授予等級稱號。
短道速滑
凡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可申請授予國際級運動健將稱號:
(二)世界錦標賽單項前6名,接力前3名;
註:1.可授予等級稱號的小項(以下小項外的其他小項不得授予等級稱號):男子:500米、1000米、1500米、3000米、全能、5000米接力
女子:500米、1000米、1500米、3000米、全能、3000米接力
2.上述國際和全國比賽各小項須至少有8人(隊)、省級和地市級比賽各小項須至少有6人(隊)上場比賽,方可授予等級稱號。
花樣滑冰
凡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可申請授予國際級運動健將稱號:
(一)冬季奧運會男單、女單、雙人、
冰舞前8名,團體前6名;
(二)世界錦標賽男單、女單、雙人、冰舞前8名;
註:1.可授予等級稱號的小項(以下小項外的其他小項不得授予等級稱號):男子單人、女子單人、雙人、冰舞、團體。
2.上述國際和全國比賽團體項目須至少有6(隊)、非團體項目須至少有8人(對)上場比賽,省級比賽各小項須至少有6人(對)上場比賽,方可授予等級稱號。
3.上述比賽未明確組別的,則僅最高水平組別可授予等級稱號。
冰球
凡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可申請授予國際級運動健將稱號:
(一)冬季奧運會:
1.第一名,授予參加比賽的20名運動員;
2.第二名,授予參加比賽的18名運動員;
3.第三名,授予參加比賽的16名運動員;
4.第四至五名,授予參加比賽的14名運動員;
5.第六至七名,授予參加比賽的12名運動員;
6.第八名,授予參加比賽的10名運動員。
(二)世界錦標賽:
1.第一至八名,授予參加比賽的14名運動員;
2.第九至十六名,授予參加比賽的12名運動員。
註:1.可授予等級稱號的小項(以下小項外的其他小項不得授予等級稱號):男子、女子
2.上述國際和全國比賽各小項須至少有5隊、省級比賽各小項須至少有4隊上場比賽,方可授予等級稱號。
3.上述比賽未明確組別的,則僅最高水平組別可授予等級稱號。
冰壺
凡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可申請授予國際級運動健將稱號:
(一)冬季奧運會、世界錦標賽前8名;
註:1.可授予等級稱號的小項(以下小項外的其他小項不得授予等級稱號):男子、女子、混合雙人
2.上述世界和全國比賽男子和混合雙人須至少有8隊、女子須至少有6隊上場比賽,亞洲和
亞太比賽男子和女子須至少有5隊上場比賽,省級比賽男子和混合雙人須至少有6隊、女子須至少有4隊上場比賽,方可授予等級稱號。
3.上述比賽未明確組別的,則僅最高水平組別可授予等級稱號。
4.根據比賽秩序冊中各隊的名單信息,四人制比賽每隊最多可報5名運動員,混合雙人比賽每隊最多可報2名運動員。
6.申報一級運動員和二級運動員須在全國註冊3年以上或從事冰壺專業運動訓練3年以上,相關證明由運動員所屬的省級冰壺協會(中心)提供。
滑雪
越野滑雪
凡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可申請授予國際級運動健將稱號:
(一)冬季奧運會、世界錦標賽單項前8名,團體或接力項目前6名;
(二)世界盃分站賽FIS積分長距離少於30分,短距離少於40分。
註:1.可授予等級稱號的小項(以下小項外的其他小項不得授予等級稱號):
男子:短距離傳統、雙追15km傳統+15km自由、團體短距離自由、15km自由、50km傳統、4×10km接力
女子:短距離傳統、雙追7.5km傳統+7.5km自由、團體短距離自由、10km自由、30km傳統、4×5km接力
2.上述國際和全國比賽各小項須至少有8人(對、隊)、省級比賽各小項須至少有6人(對、隊)上場比賽,方可授予等級稱號。
3.上述比賽未明確組別的,則僅最高水平組別可授予等級稱號。
高山滑雪
凡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可申請授予國際級運動健將稱號:冬季奧運會、世界錦標賽單項前20名。
註:1.可授予等級稱號的小項(以下小項外的其他小項不得授予等級稱號):男子、女子:速降、超級大迴轉、大迴轉、迴轉、全能
2.上述國際和全國比賽各小項須至少有8人、省級和地市級比賽各小項須至少有6人上場比賽,方可授予等級稱號。
3.上述比賽未明確組別的,則僅最高水平組別可授予等級稱號。
跳台滑雪
凡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可申請授予國際級運動健將稱號:冬季奧運會、世界錦標賽單項前8名,團體項目前6名。
註:1.可授予等級稱號的小項(以下小項外的其他小項不得授予等級稱號):男子:HS106米(個人),HS134米(個人),HS134米(團體)
女子:HS106米(個人)混合:HS106米(團體)
2.上述國際和全國比賽各小項須至少有8人(隊)、省級比賽各小項須至少有6人上場比賽,方可授予等級稱號。上述比賽未明確組別的,則僅最高水平組別可授予等級稱號。
自由式滑雪
凡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可申請授予國際級運動健將稱號:
(二)世界錦標賽、世界盃總排名前8名。
2.上述國際和全國比賽各小項須至少有8人(對、隊)、省級比賽各小項須至少有6人(對)上場比賽,方可授予等級稱號。
3.上述比賽未明確組別的,則僅最高水平組別可授予等級稱號。
單板滑雪
單板U型場地
凡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可申請授予國際級運動健將稱號:
(一)冬季奧運會個人前12名;
(二)世界錦標賽個人前8名。
註:1.可授予等級稱號的小項(以下小項外的其他小項不得授予等級稱號):男子、女子。
2.上述國際和全國比賽各小項須至少有8人(隊)、省級比賽各小項須至少有6人(隊)上場比賽,方可授予等級稱號。上述比賽未明確組別的,則僅最高水平組別可授予等級稱號。
平行迴轉、平行大迴轉
凡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可申請授予國際級運動健將稱號:冬季奧運會、世界錦標賽、世界盃總決賽單項前20名。
註:1.可授予等級稱號的小項(以下小項外的其他小項不得授予等級稱號):男子、女子:平行迴轉、平行大迴轉。
2.上述國際和全國比賽各小項須至少有8人、省級和地市級比賽各小項須至少有6人上場比賽,方可授予等級稱號。
3.上述比賽未明確組別的,則僅最高水平組別可授予等級稱號。
冬季兩項
凡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可申請授予國際級運動健將稱號:冬季奧運會、世界錦標賽單項前8名,接力前6名。
註:1.可授予等級稱號的小項(以下小項外的其他小項不得授予等級稱號):男子:10公里短距離、12.5公里追逐、20公里個人、15公里集體出發、4×7.5公里接力
女子:7.5公里短距離、10公里追逐、15公里個人、12.5公里集體出發、4×6公里接力
混合:女子2×6公里+男子2×7.5公里混合接力
2.上述國際和全國比賽各小項須至少有8人(對、隊)、省級比賽各小項須至少有6人(對、隊)上場比賽,方可授予等級稱號。
3.上述比賽未明確組別的,則僅最高水平組別可授予等級稱號。
滑雪登山
凡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可申請授予國際級運動健將稱號:
冬季奧運會、世界錦標賽單項前8名,團體、接力前6名。
射擊
凡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可申請授予國際級運動健將稱號:在奧運會、世界錦標賽、世界盃、亞運會、亞洲錦標賽中達到成績標準。
註:上述國際和全國比賽各小項須至少有8人、省級比賽各小項須至少有6人上場比賽,方可授予等級稱號。
射箭
凡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可申請授予國際級運動健將稱號:
(一)奧運會、世界錦標賽個人項目前6名,團體/混合團體項目前3名;
(二)世界盃、亞運會個人項目前3名,團體/混合團體項目第一名;
(三)在奧運會、世界錦標賽、世界盃、亞運會、亞洲錦標賽中達到成績標準。
2.可授予等級稱號的小項(以下小項外的其他小項不得授予等級稱號):男子、女子:個人淘汰賽、排名賽、單輪全能、雙輪全能、團體淘汰賽混合:團體淘汰賽
3.上述國際和全國比賽個人項目須至少有16人、團體項目須至少有8隊上場比賽,省級和地市級比賽個人項目須至少有12人、團體項目須至少有6隊上場比賽,方可授予等級稱號。
4.上述涉及團體/混合團體項目的名次均指決賽名次,成績為最後一輪所得的成績。
腳踏車
場地腳踏車
計時項目
凡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可申請授予國際級運動健將稱號:在奧運會、
青年奧運會、世界錦標賽、世界青年錦標賽、世界盃、國際一級賽、世界大學生運動會、亞運會、亞洲錦標賽中達到成績標準。
註:上述國際和全國比賽各小項須至少有8人、省級和地市級比賽各小項須至少有6人上場比賽,方可授予等級稱號。
凡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可申請授予國際級運動健將稱號:
(一)奧運會、世界錦標賽前8名;
(二)世界盃前3名。
註:1.可授予等級稱號的小項(以下小項外的其他小項不得授予等級稱號):
2.上述國際和全國比賽各小項須至少有8人(隊)、省級和地市級比賽各小項須至少有6人(隊)上場比賽,方可授予等級稱號。
3.上述比賽未明確組別的,則僅最高水平組別可授予等級稱號。
公路腳踏車
凡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可申請授予國際級運動健將稱號:
(一)奧運會、世界錦標賽前8名;
(二)世界盃前3名。
註:1.可授予等級稱號的小項(以下小項外的其他小項不得授予等級稱號):男子、女子:個人賽,
個人計時賽。
2.上述國際和全國比賽各小項須至少有8人、省級和地市級比賽各小項須至少有6人上場比賽,方可授予等級稱號。上述比賽未明確組別的,則僅最高水平組別可授予等級稱號。
國際公路多日賽
凡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可申請授予國際級運動健將稱號:
2.1級以上(含2.1級)個人總成績前3名。
註:1.可授予等級稱號的小項(以下小項外的其他小項不得授予等級稱號):男子、女子
2.上述比賽各小項須至少有8人上場比賽方可授予等級稱號。
3.上述比賽未明確組別的,則僅最高水平組別可授予等級稱號。
山地腳踏車
凡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可申請授予國際級運動健將稱號:
(一)奧運會、世界錦標賽前8名;
(二)世界盃前3名。
註:1.可授予等級稱號的小項(以下小項外的其他小項不得授予等級稱號):男子、女子:
越野賽2.上述國際和全國比賽各小項須至少有8人、省級和地市級比賽各小項須至少有6人上場比賽,方可授予等級稱號。
3.上述比賽未明確組別的,則僅最高水平組別可授予等級稱號。
小輪車
凡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可申請授予國際級運動健將稱號:
(一)奧運會、世界錦標賽前8名;
(二)世界盃前3名。
註:1.可授予等級稱號的小項(以下小項外的其他小項不得授予等級稱號):男子、女子:個人賽
2.上述國際和全國比賽各小項須至少有8人、省級和地市級比賽各小項須至少有6人上場比賽,方可授予等級稱號。
3.上述比賽未明確組別的,則僅最高水平組別可授予等級稱號。
擊劍
凡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可申請授予國際級運動健將稱號:
(一)奧運會、世界錦標賽個人前8名,團體前3名的主力運動員;
(二)世界盃賽分站賽個人前4名,團體前2名的主力運動員。
註:1.可授予等級稱號的小項(以下小項外的其他小項不得授予等級稱號):
男子、女子:花劍(個人、團體)、
佩劍(個人、團體)、
重劍(個人、團體)
2.上述國際和全國比賽各小項須至少有8人(隊)、省級比賽各小項須至少有6人(隊)上場比賽,方可授予等級稱號。
3.上述比賽未明確組別的,則僅最高水平組別可授予等級稱號。
4.上述條款中的“參賽”指報名且上場比賽。相關證明由
中國擊劍協會或比賽組委會提供。
5.主力運動員的認定標準:出場率75%以上,且平均每場相遇刺中10劍以上,且總刺中劍數與總被刺中劍數差大於4劍(含)。相關證明由中國擊劍協會或比賽組委會提供。
現代五項
凡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可申請授予國際級運動健將稱號:奧運會、世界錦標賽、世界盃總決賽個人賽前8名,團體賽、
註:1.可授予等級稱號的小項(以下小項外的其他小項不得授予等級稱號):男子、女子:個人賽、團體賽、接力賽
混合:接力賽
2.上述國際和全國比賽各小項須至少有8人(對、隊)、省級比賽各小項須至少有6人(對、隊)上場比賽,方可授予等級稱號。
3.上述比賽未明確組別的,則僅最高水平組別可授予等級稱號。
4.上述比賽未明確“四項賽”、“三項賽”、“二項賽”的,則只有五項賽的成績可申請授予等級稱號。
鐵人三項
凡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可申請授予國際級運動健將稱號:
(一)奧運會個人項目前24名,混合接力(團體接力)項目前10名;
(二)世界錦標賽總決賽、世界錦標賽系列賽優秀組個人項目前16名,優秀組混合接力(團體接力)項目前8名;
(三)世界盃系列賽優秀組個人項目前16名;
(四)亞運會、亞洲錦標賽優秀組個人項目第一名,優秀組混合接力(團體接力)項目第一名。
註:1.可授予等級稱號的小項(以下小項外的其他小項不得授予等級稱號):男子、女子、混合接力(團體接力)
2.上述國際和全國比賽各小項須至少有8人(隊)、省級和地市級比賽須至少有6人(隊)上場比賽,方可授予等級稱號。
3.上述比賽未明確組別的,則僅最高水平組別可授予等級稱號。
馬術
凡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可申請授予國際級運動健將稱號:
(一)奧運會、世界
馬術運動會、世界盃總決賽個人前24名,團體前12名的主力運動員;
(二)國際馬聯挑戰賽總決賽個人前3名。
註:1.可授予等級稱號的小項(以下小項外的其他小項不得授予等級稱號):個人、團體:
盛裝舞步、場地障礙、
三項賽2.上述國際和全國比賽各小項須至少有8人(隊)、省級比賽各小項須至少有6人(隊)上場比賽,方可授予等級稱號。
3.上述比賽未明確組別的,則僅最高水平組別可授予等級稱號。
4.上述條款中“主力運動員”的相關證明由
中國馬術協會或比賽組委會提供。
帆船
凡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可申請授予國際級運動健將稱號:
(一)奧運會前12名;
(三)世界盃場地賽前6名。
註:1.可授予等級稱號的小項(以下小項外的其他小項不得授予等級稱號):
(2)女子:RS:X級、OP級、470級、420級、雷射雷迪爾級、女子對抗賽、米斯特拉級、293級、RS:
W級、BYCEC2級
(3)奧運會男女混合小項
2.上述國際和全國比賽各小項至少有6條船(板)、省級比賽各小項須至少有5條船(板)上場比賽,方可授予等級稱號。
3.上述比賽未明確組別的,則僅最高水平組別可授予等級稱號。
賽艇
凡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可申請授予國際級運動健將稱號:
(二)世界盃總排名前6名。
註:1.可授予等級稱號的小項(以下小項外的其他小項不得授予等級稱號):
(1)男子:
輕量級:單人雙槳、雙人雙槳、雙人單槳無舵手、四人單槳無舵手
(2)女子:
公開級:單人雙槳、雙人雙槳、四人雙槳、雙人單槳無舵手、八人單槳有舵手
輕量級:單人雙槳、雙人雙槳
2.上述國際和全國比賽各小項須至少有8條艇、省級和地市級比賽各小項須至少有6條艇上場比賽,方可授予等級稱號。
3.上述比賽未明確組別的,則僅最高水平組別可授予等級稱號。
皮划艇
皮划艇靜水
凡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可申請授予國際級運動健將稱號:
(一)奧運會前8名;
(二)世界錦標賽
奧運項目前9名,非奧運項目前6名;
(四)世界盃年度總排名前12名。
註:1.可授予等級稱號的小項(以下小項外的其他小項不得授予等級稱號):
(1)女子:
單人皮艇:200米*、500米*、1000米、5000米、4×200米雙人皮艇:200米、500米*、1000米
四人皮艇:500米*
單人
划艇:200米、500米雙人划艇:200米、500米
(2)男子:
單人皮艇:200米*、500米、1000米*、5000米、4×200米雙人皮艇:200米*、500米、1000米*
四人皮艇:1000米*
單人划艇:200米*、500米、1000米*、5000米、4×200米雙人划艇:200米、500米、1000米*
四人划艇:1000米
(以上標註*的項目為奧運項目)
2.上述國際和全國比賽各單項須至少有9條艇、接力項目須至少有6隊上場比賽,省級比賽各單項須至少有7條艇、接力項目須至少有4個隊上場比賽,方可授予等級稱號。
3.上述比賽未明確組別的,則僅最高水平組別可授予等級稱號。
皮划艇激流迴旋
凡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可申請授予國際級運動健將稱號:
(一)奧運會單項前15名;
(二)世界錦標賽單項前10名,團體項目前6名;
(三)世界盃分站賽單項前6名。
註:1.可授予等級稱號的小項(以下小項外的其他小項不得授予等級稱號):
男子:
男子單人划艇、男子雙人划艇、男子單人皮艇、男子單人划艇團體、男子雙人划艇團體、男子單人皮艇團體
女子:女子單人划艇、女子單人皮艇、女子單人皮艇團體、女子單人划艇團體
2.上述國際和全國比賽各單項須至少有8條艇、團體項目須至少有6個隊上場比賽,省級和地市級比賽各單項須至少有6條艇、團體項目須至少有4個隊上場比賽,方可授予等級稱號。
3.上述比賽未明確組別的,則僅最高水平組別可授予等級稱號。
蹼泳
凡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可申請授予國際級運動健將稱號:世界運動會、世界錦標賽前8名並達到成績標準。
註:1.上述比賽各單項須至少有8人上場比賽方可授予等級稱號。
2.上述比賽必須有國家級及以上裁判在場執裁方可授予等級稱號。
3.除全國青少年錦標賽外,其他比賽的成績必須以電動計時為準。
滑水
凡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可申請授予國際級運動健將稱號:
註:1.可授予等級稱號的小項(以下小項外的其他小項不得授予等級稱號):
(2)老三項(男子、女子):花樣、迴旋、跳躍、個人全能、三項團體
(3)
赤腳(男子、女子):花樣、迴旋、跳躍、個人全能
(4)藝術滑水:雙人技巧、特技跳躍、團體
2.上述比賽各小項須至少有8人(對、隊)上場比賽方可授予等級稱號。
3.上述比賽未明確組別的,則僅最高水平組別可授予等級稱號。
摩托艇
凡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可申請授予國際級運動健將稱號:
(一)世界錦標賽前8名;
註:1.可授予等級稱號的小項(以下小項外的其他小項不得授予等級稱號):
水上摩托(男子、女子):坐式水上摩托競速賽、立式水上摩托競速賽、水上
摩托花樣賽、水上摩托拉力賽、坐式紀錄賽、立式紀錄賽、水上摩托
障礙迴旋對抗賽
場地賽:O125環圈競速賽、OA(250cc)環圈競速賽、OB(350cc)環圈競速賽、OSY400環圈競速賽、P750環圈競速賽、一級方程式(F1)摩托艇競速賽、四級方程式(F4)摩托艇競速賽
2.上述比賽各單項須至少有8條艇上場比賽方可授予等級稱號。
3.上述比賽未明確組別的,則僅最高水平組別可授予等級稱號。
4.
中國摩托艇運動協會各項目年度積分排名特指
專業組坐式水上摩托、立式水上摩托和方程式摩托艇的全國年度排名,以中國摩托艇運動協會每年度公布的全國排名為準。排名的書面證明由中國摩托艇運動協會開具。
舉重
凡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可申請授予國際級運動健將稱號:
(一)奧運會、青年奧運會、亞運會、世界錦標賽、世界盃前6名並達到成績標準;
(二)世界青年錦標賽、世界少年錦標賽、
國際舉重聯合會大獎賽、世界大學生運動會、世界大學生錦標賽、亞洲青年運動會、亞洲錦標賽、亞洲杯、亞洲青年錦標賽、
亞洲舉重聯合會大獎賽、亞洲大學生錦標賽前3名並達到成績標準。
註:上述國際和全國比賽各級別須至少有8人、省級和地市級比賽各級別須至少有6人上場比賽,方可授予等級稱號。
柔道
凡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可申請授予國際級運動健將稱號:奧運會、世界錦標賽、
大師杯賽、
大滿貫賽個人前8名。二、運動健將
凡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可申請授予運動健將稱號:
(一)世界青年錦標賽個人前6名;
(二)世界大獎賽、亞運會、亞洲錦標賽個人前4名;
(四)全國錦標賽、全國冠軍賽個人前4名,團體第一名;
(六)全國青年錦標賽個人第一名,團體第一名。
註:1.可授予等級稱號的小項(以下小項外的其他小項不得授予等級稱號):
(1)成年賽、青年賽
男子:-55公斤級、-60公斤級、-66公斤級、-73公斤級、-81公斤級、-90公斤級、-100公斤級、+100公斤級、無差別級、團體賽
女子:-45公斤級、-48公斤級、-52公斤級、-57公斤級、-63公斤級、-70公斤級、-78公斤級、+78公斤級、無差別級、團體賽
(2)少年賽
男子:-50公斤級、-55公斤級、-60公斤級、-66公斤級、-73公斤級、-81公斤級、-90公斤級、+90公斤級
女子:-40公斤級、-44公斤級、-48公斤級、-52公斤級、-57公斤級、-63公斤級、-70公斤級、+70公斤級
(3)省級比賽所設級別與上述級別不同的,由省(區、市)體育局將比賽設項情況報國家體育總局備案後,可授予等級稱號。
2.上述國際和全國比賽各級別須至少有8人、團體項目須至少有6隊上場比賽,省級和地市級比賽各級別至少有6人上場比賽,方可授予等級稱號。
3.上述比賽未明確組別的,則僅最高水平組別可授予等級稱號。
摔跤
凡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可申請授予國際級運動健將稱號:
(一)奧運會、世界錦標賽前8名;
(二)世界盃團體前5名。
註:1.可授予等級稱號的小項(以下小項外的其他小項不得授予等級稱號):
(1)成年賽
男子
古典式摔跤:55kg、60kg、66kg、74kg、84kg、96kg、120kg、團體男子
自由式摔跤:55kg、60kg、66kg、74kg、84kg、96kg、120kg、團體女子自由式摔跤:48kg、51kg、55kg、59kg、63kg、67kg、72kg、團體
(2)青年賽
男子古典式摔跤:50kg、55kg、60kg、66kg、74kg、84kg、96kg、120kg男子自由式摔跤:50kg、55kg、60kg、66kg、74kg、84kg、96kg、120kg女子自由式摔跤:45kg、48kg、51kg、55kg、59kg、63kg、67kg、72kg
(3)少年賽
男子古典式摔跤:42kg、46kg、50kg、54kg、58kg、63kg、69kg、76kg、85kg、100kg
男子自由式摔跤:42kg、46kg、50kg、54kg、58kg、63kg、69kg、76kg、85kg、100kg
女子自由式摔跤:38kg、40kg、43kg、46kg、49kg、52kg、56kg、60kg、65kg、70kg
(4)省級比賽所設級別與上述級別不同的,由省(區、市)體育局將比賽設項情況報國家體育總局備案後,可授予等級稱號。
2.上述國際和全國比賽各級別須至少有8人、省級和地市級比賽各級別須至少有6人上場比賽,方可授予等級稱號。
3.上述比賽未明確組別的,則僅最高水平組別可授予等級稱號。
4.上述比賽除世界盃外,其他比賽的名次均指個人項目的名次。
拳擊
凡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可申請授予國際級運動健將稱號:
(一)奧運會、世界錦標賽前8名;
(三)國際拳聯拳擊系列賽(
WSB)個人年終排名前5名。
註:1.可授予等級稱號的小項(以下小項外的其他小項不得授予等級稱號):
(1)成年賽、青年賽:
男子:49kg、52kg、56kg、60kg、64kg、69kg、75kg、81kg、91kg、+91kg女子:48kg、51kg、54kg、57kg、60kg、64kg、69kg、75kg、81kg、+81kg
(2)少年賽:
男子、女子:44-46kg、48kg、50kg、52kg、54kg、57kg、60kg、63kg、66kg、70kg、75kg、80kg、+80kg
(3)省級比賽所設級別與上述級別不同的,由省(區、市)體育局將比賽設項情況報國家體育總局備案後,可授予等級稱號。
2.上述比賽除全國冠軍賽以外,國際和全國比賽各級別須至少有8人、省級比賽各級別須至少有6人上場比賽,方可授予等級稱號。各級別參賽人數以成績冊抽籤表所列人數為準。
3.上述比賽未明確組別的,則僅最高水平組別可授予等級稱號。
跆拳道
凡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可申請授予國際級運動健將稱號:
(一)奧運會、世界錦標賽各級別前8名;
(二)世界盃團體項目前4名(最多可報8名主力運動員)。
註:1.可授予等級稱號的小項(以下小項外的其他小項不得授予等級稱號):
(1)成年賽
女子:46kg、49kg、53kg、57kg、62kg、67kg、73kg、+73kg、(+67kg)、團體
男子:54kg、58kg、63kg、68kg、74kg、80kg、87kg、+87kg、(+80kg)、團體
(2)青年賽
女子:42kg、44kg、46kg、49kg、52kg、55kg、59kg、63kg、68kg、+68kg、(+63kg)
男子:45kg、48kg、51kg、55kg、59kg、63kg、68kg、73kg、78kg、+78kg、(+73kg)
(3)省級比賽所設級別與上述級別不同的,由省(區、市)體育局將比賽設項情況報國家體育總局備案後,可授予等級稱號。
2.上述國際和全國比賽各級別須至少有8人、團體項目須至少有6隊上場比賽,省級和地市級比賽各級別須至少有6人上場比賽,方可授予等級稱號。
3.上述比賽未明確組別的,則僅最高水平組別可授予等級稱號。
4.大眾跆拳道不在運動員
技術等級稱號審批範圍之內。
田徑
凡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可申請授予國際級運動健將稱號:
(一)在奧運會、青年奧運會、世界錦標賽、世界青年錦標賽、世界少年錦標賽、世界室內錦標賽、洲際杯、世界盃
馬拉松賽、
國際田聯金牌跑路賽、
國際田聯鑽石聯賽、國際田聯大獎賽、世界盃競走賽、國際競走挑戰賽等國際田聯主辦和批准的國際比賽中達到成績標準;
(二)在亞運會、亞洲錦標賽、亞洲室內運動會、亞洲青年運動會等亞洲田聯主辦和批准的亞洲比賽中達到成績標準;
(三)國際單項體育組織承認的世界紀錄或亞洲紀錄。
註:1.上述國際和全國比賽各小項須至少有8人、省級和地市級比賽各小項須至少有6人上場比賽,方可授予等級稱號。
2.全國單項賽和項群賽的具體賽事、全國馬拉松賽的達標賽事以在
中國田徑協會官方網站公布的為準。
3.標有●的項目年齡為:青年組(18、19歲)、少年組(16、17歲)、少年乙組(14、15歲)。
游泳
凡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可申請授予國際級運動健將稱號:在奧運會、青年奧運會、世界錦標賽、世界青年錦標賽、世界
杯、世界大學生運動會、亞運會、
亞洲青年運動會、亞洲室內運動會、亞洲錦標賽、亞洲青年錦標賽、泛太平洋賽、環
地中海賽、中澳
對抗賽中達到成績標準。
註:1.上述國際和全國比賽各小項須至少有8人、省級和地市級比賽各小項須至少有6人上場比賽,方可授予等級稱號。
2.以參加全國體育傳統學校聯賽獲得的成績申請等級稱號的,必須為中國游泳協會註冊運動員。相關證明由中國游泳協會提供。
公開水域游泳
凡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可申請授予國際級運動健將稱號:奧運會、世界錦標賽前8名。
註:1.可授予等級稱號的小項(以下小項外的其他小項不得授予等級稱號):男子、女子:5公里、10公里、25公里
團體:5公里
2.上述國際和全國比賽各小項須至少有8人(隊)、省級和地市級比賽各小項須至少有6人(隊)上場比賽,方可授予等級稱號。
3.上述比賽未明確組別的,則僅最高水平組別可授予等級稱號。
跳水
凡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可申請授予國際級運動健將稱號:
(一)奧運會前8名;
(二)世界錦標賽、世界盃前6名;
(三)亞運會前3名;
(四)世界大學生運動會、亞洲錦標賽、亞洲杯前2名。
註:1.可授予等級稱號的小項(以下小項外的其他小項不得授予等級稱號):
3.上述國際和全國比賽(全國少年兒童冠軍賽、全國少年兒童錦標賽除外)各小項須至少有8人(對)、省級和地市級比賽各小項須至少有6人(對)上場比賽,方可授予等級稱號。
4.上述比賽未明確組別的,則僅最高水平組別可授予等級稱號。
水球
凡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可申請授予國際級運動健將稱號:奧運會、世界錦標賽、世界盃:
(一)第一名,授予參加比賽的11名運動員;
(二)第二至三名,授予參加比賽的9名運動員;
(三)第四至六名,授予參加比賽的7名運動員;
(四)第七至八名,授予參加比賽的5名運動員;
(五)第九至十二名,授予參加比賽的3名運動員。
註:1.可以授予等級稱號的小項(以下小項外的其他小項不得授予等級稱號):男子、女子
2.上述國際和全國比賽須至少有6支隊、省級和地市級比賽須至少有4支隊上場比賽,方可授予等級稱號。
3.上述比賽未明確組別的,則僅最高水平組別可授予等級稱號。
4.上述條款中的“參加比賽”指報名且上場比賽。相關證明中國游泳協會或比賽組委會提供。也可以賽前技術會議確認的名單作為“參加比賽”的依據。
水上芭蕾
凡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可申請授予國際級運動健將稱號:奧運會、世界錦標賽、世界盃賽:
(一)集體項目、自由組合項目(含替補):第一名授予參賽的運動員,第二至三名授予參賽的8名運動員,第四至六名授予
參賽的4名運動員;
(二)雙人項目前6名(含替補);
(三)單人項目前6名。
註:1.可授予等級稱號的小項(以下小項外的其他小項不得授予等級稱號):
單人技術自選、單人自由自選、雙人技術自選、雙人自由自選、集體技術自選、集體自由自選、自由組合
2.上述國際和全國比賽(全國青少年錦標賽除外)單人或雙人項目須至少有8人(對)、集體或自由組合須至少有6隊上場比賽,省級比賽單人或雙人項目須至少有6人(對)、集體或自由組合須至少有4隊上場比賽,方可授予等級稱號。
3.上述比賽未明確組別的,則僅最高水平組別可授予等級稱號。
4.上述條款中的“參賽”指報名且上場參賽。相關證明由
中國游泳協會或比賽組委會提供。
體操
凡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可申請授予國際級運動健將稱號:
(一)奧運會、世界錦標賽決賽個人全能前24名,單項、
團體前8名;
(二)青年奧運會決賽個人全能前24名,單項前8名;
(三)世界盃個人全能年度排名、單項年度排名前6名;
(四)世界大學生運動會決賽個人全能、單項前6名,團體前3名;
(五)亞運會、亞洲錦標賽決賽個人全能、單項、團體前3名。
註:1.可授予等級稱號的小項(以下小項外的其他小項不得授予等級稱號):男子:團體、全能、自由
體操、
鞍馬、
吊環、
跳馬、
雙槓、
單槓2.上述國際和全國比賽(除全國少年體操比賽分區賽外)各小項須至少有8人
(隊)、省級和地市級比賽各小項須至少有6人(隊)上場比賽,方可授予等級稱號。
3.上述比賽未明確組別的,則僅最高水平組別可授予等級稱號。
4.上述條款中的“參賽”指報名且上場比賽。相關證明由
中國體操協會或比賽組委會提供。
5.世界盃排名以國際體操聯合排名為準,由中國體操協會出具證明。
6.比賽動作:
(1)全國運動會、全國錦標賽、全國冠軍賽、全國青年運動會、全國青年錦標賽、全國少年體操比賽按照當年的
競賽規程執行;
(2)省(區、市)體育局、市(地、州、盟)體育行政部門主辦的比賽:(a)按照全國運動會、全國錦標賽、全國冠軍賽、全國青年運動會、全國
青年錦標賽、全國少年體操比賽規定的
自選動作或
規定動作進行比賽;(b)按照《體操等級運動員規定動作及評分規則》進行比賽。
7.評分方式:除《體操等級運動員規定動作及評分規則》比賽各單項最高分為10分外,其它比賽均按當年的競賽規程和國際體操聯合會制定的規則執行。
8.裁判員人數、等級的規定:
(2)一級運動員:國家體育總局體操運動管理中心主辦的全國性體操比賽,裁判員等級、人數按照全國各級各類比賽裁判選派要求執行。省(區、市)體育局、市(地、州、盟)體育行政部門主辦的比賽必須有1名國
際級裁判員和2名國家級裁判員,其他為等級裁判員;
(3)二級運動員:國家體育總局體操運動管理中心主辦的全國少年體操比賽,裁判員等級、人數按照裁判選派要求執行。省(區、市)體育局、市(地、州、盟)體育行政部門主辦的比賽必須有2名國家級裁判員和4名一級裁判員,其他為等級裁判員;
(4)三級運動員:省(區、市)體育局、市(地、州、盟)體育行政部門主辦的比賽必須有1名國家級裁判員和3名一級裁判員,其他為等級裁判員。
藝術體操
凡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可申請授予國際級運動健將稱號:
(一)奧運會、世界錦標賽個人全能前12名,個人團體、個人單項、集體全能、集體單項前8名;
(二)世界運動會個人單項前8名;
(三)世界盃系列賽個人全能、集體全能前8名,個人單項、
集體單項前3名。
註:1.可授予等級稱號的小項(以下小項外的其他小項不得授予等級稱號):團體、個人團體、個人全能、個人單項、集體全能、集體單項
2.上述國際和全國比賽各小項須至少有8人(隊)、省級比賽各小項須至少有6人(隊)上場比賽,方可授予等級稱號。
3.上述比賽未明確組別的,則僅最高水平組別可授予等級稱號。
3.裁判員人數、等級規定
(1)申請國際級運動健將必須出具比賽組委會成績單;
(2)運動健將:必須有2名國際級裁判員;
(3)一級運動員、二級運動員:必須有2名國家級裁判員;
(4)三級運動員:必須有2名一級裁判員。
蹦床
凡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可申請授予國際級運動健將稱號:奧運會、世界錦標賽、世界盃、世界運動會單項前8名,團體前5名。
註:1.可授予等級稱號的小項(以下小項外的其他小項不得授予等級稱號):
蹦床:男子團體、女子團體、男子個人、女子個人、男子雙人同步、女子雙人同步
2.上述國際和全國比賽各單項須至少有8人(對)、團體有6隊上場比賽,省級比賽各單項須至少有6人(對)、團體有4隊上場比賽,方可授予等級稱號。
4.裁判員人數、等級規定
(1)運動健將:至少有5名國際級、國家級裁判員,其它全部為一級以上裁判員;
(2)一級運動員:至少有2名國際級、國家級裁判員,另有5名以上一級裁判員;
(3)二級運動員:至少有1名國家級裁判員和4名以上一級裁判員;
(4)三級運動員:至少有5名以上一級裁判員。
健美操
凡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可申請授予國際級運動健將稱號:
(一)世界運動會、世界錦標賽成年組男子單人操、女子單人操前8名,混合雙人操、三人操、五人操前6名;
(二)世界盃賽排名賽成年組年度積分總排名男子單人操、女子單人操前6名,混合雙人操、三人操、五人操前4名。
註:1.可授予等級稱號的小項(以下小項外的其他小項不得授予等級稱號):男子單人操、女子單人操、混合雙人操、三人操、五人操
2.上述比賽各小項須至少有8人(對、隊)上場比賽方可授予等級稱號。
3.上述比賽未明確組別的,則僅最高水平組別可授予等級稱號。
4.以世界盃賽排名賽年度積分總排名申請等級稱號的,相關證明由
中國健美操協會提供。
5.根據
健美操國際規則規定,參加健美操比賽的運動員分為4個
年齡組:成年組為18歲(含)以上,年齡二組為15-17歲,年齡一組12-14歲,預備組為9-11歲。
6.全國錦標賽和全國冠軍賽由中國健美操協會主辦,高級裁判組和難度裁判要求具備國際級裁判資格,並由中國健美操協會指定,其他裁判員由中國健美操協會選派。
7.各省(區、市)體育局主辦的含有健美操項目的綜合性運動會、錦標賽,比賽裁判長要求具備國家級裁判資格,也可由中國健美操協會選派,其他裁判員由主辦單位選派。
技巧
凡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可申請授予國際級運動健將稱號:
(一)世界運動會、世界錦標賽前3名;
(二)世界盃第一名。
註:1.可授予等級稱號的小項(以下小項外的其他小項不得授予等級稱號):男子雙人、女子雙人、混合雙人、女子三人、男子四人
2.上述比賽各小項須至少有4人(對、隊)上場比賽方可授予等級稱號。
3.上述比賽未明確組別的,則僅最高水平組別可授予等級稱號。
4.裁判員人數規定:
(1)運動健將:4名一級以上的技巧裁判員參加裁判工作,其中國家級裁判員不得少於2名。
(2)一級運動員:4名二級以上的技巧裁判員參加裁判工作,其中一級裁判員不得少於2名。
(3)二級、三級運動員:4名具有等級稱號的技巧裁判員參加裁判工作。
霹靂舞
凡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可申請授予國際級運動健將稱號:
(一)奧運會、世界運動會、世界錦標賽前3名;
(二)年度世界排名前8名;
(三)世界體育舞蹈聯合(WDSF)世界霹靂舞黃金系列賽各分站賽前2名;
(四)亞運會第1名。
手球
凡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可申請授予國際運動健將稱號:奧運會、世界錦標賽:
(一)第一名,授予參加比賽的11名運動員;
(二)第二名,授予參加比賽的10名運動員;
(三)第三名,授予參加比賽的9名運動員;
(四)第四名,授予參加比賽的8名運動員;
(五)第五名,授予參加比賽的7名運動員;
(六)第六名,授予參加比賽的6名運動員;
(七)第七名,授予參加比賽的5名運動員;
(八)第八名,授予參加比賽的4名運動員;
(九)第九至十二名,授予參加比賽的2名運動員。
註:1.可授予等級稱號的小項(以小項外的其他小項不得授予等級稱號):男子、女子
2.上述國際和全國比賽各小項須至少有8隊、省級比賽各小項須至少有6隊上場比賽,方可授予等級稱號。
3.上述比賽未明確組別的,則僅最高水平組別可授予等級稱號。
4.上述條款中“參加比賽”指報名且上場比賽。相關證明由
中國手球協會或比賽組委會提供。
5.凡受到中國手球協會、比賽組委會和省(區、市)體育局紀律處分、
通報批評的運動員,受處分期間不得申報等級稱號。
曲棍球
凡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可申請授予國際級運動健將稱號:奧運會、世界盃賽、世界聯賽(第四輪)、世界冠軍杯賽:
(一)第一名,授予參加比賽的15名運動員;
(二)第二名,授予參加比賽的13名運動員;
(三)第三名,授予參加比賽的11名運動員;
(四)第四名,授予參加比賽的10名運動員;
(五)第五至六名,授予參加比賽的8名運動員;
(六)第七至八名,授予參加比賽的6名運動員;
(七)第九至十二名,授予參加比賽的4名運動員。
註:1.可授予等級稱號的小項(以上小項外的其他小項不得授予等級稱號):男子、女子
2.上述比賽各小項須至少有6隊上場比賽,方可授予等級稱號。
3.上述比賽未明確組別的,則僅最高水平組別可授予等級稱號。
4.上述條款中“參加比賽”指報名且上場比賽。相關證明由
中國曲棍球協會或比賽組委會提供。
5.運動員因違反中國曲棍球協會紀律規定,在受處分期間不得申請等級稱號。
棒球
凡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可申請授予國際級運動健將稱號:奧運會、世界經典賽、世界盃:
(一)第一名,授予參加比賽的14名運動員;
(二)第二名,授予參加比賽的13名運動員;
(三)第三名,授予參加比賽的12名運動員;
(四)第四名,授予參加比賽的11名運動員;
(五)第五至六名,授予參加比賽的9名運動員;
(六)第七至八名,授予參加比賽的7名運動員;
(七)第九至十二名,授予參加比賽的5名運動員。
註:1.可授予等級稱號的小項:棒球
2.上述國際和全國比賽須至少有8隊、省級比賽須至少有6隊上場比賽,方可授予等級稱號。
3.上述比賽未明確組別的,則僅最高水平組別可授予等級稱號。
4.上述條款中“參加比賽”指報名且上場比賽。相關證明由
中國棒球協會或比賽組委會提供。
5.凡受到中國棒球協會、比賽組委會和省(區、市)體育局紀律處分、通報批評的運動員,受處分期間不得申請等級稱號。
壘球
凡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可申請授予國際級運動健將稱號:奧運會、世界運動會、世界錦標賽、世界盃:
(一)第一名,授予參加比賽的14名運動員;
(二)第二名,授予參加比賽的13名運動員;
(三)第三名,授予參加比賽的12名運動員;
(四)第四名,授予參加比賽的11名運動員;
(五)第五至六名,授予參加比賽的9名運動員;
(六)第七至八名,授予參加比賽的7名運動員;
(七)第九至十二名,授予參加比賽的5名運動員。
2.上述國際和全國須至少有8隊、省級比賽須至少有6隊上場比賽,方可授予等級稱號。
3.上述比賽未明確組別的,則僅最高水平組別可授予等級稱號。
4.上述條款中“參加比賽”指報名且上場比賽。相關證明由
中國壘球協會或比賽組委會提供。
5.凡受到中國壘球協會、比賽組委會和省(區、市)體育局紀律處分、通報批評的運動員,受處分期間不得申請報等級稱號。
足球
凡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可申請授予國際級運動健將稱號:
(一)世界盃:
1.男子:第一至十六名授予參賽的15名運動員,獲得亞洲區出線資格授予參賽的11名運動員;
2.女子:第一至八名授予參賽的15名運動員,獲得亞洲區出線資格授予參賽的11名運動員。
(二)奧運會:
1.男子:第一至十二名授予參賽的15名運動員,獲得亞洲區出線資格授予參賽的11名運動員;
2.女子:第一至八名授予參賽的15名運動員,獲得亞洲區出線資格授予參賽的11名運動員。
(三)亞洲杯、亞運會:第一名授予參賽的11名運動員,
註:1.可授予等級稱號的小項(以下小項外的其他小項不得授予等級稱號):男子、女子
2.上述國際和全國比賽各小項須至少有8隊、省級比賽各小項須至少有6隊上場比賽,方可授予等級稱號。
3.上述比賽未明確組別的,則僅最高水平組別可授予等級稱號。
4.上述條款中的“參賽”指報名且上場比賽。相關證明由
中國足球協會或比賽組委會提供。
5.參加職業聯賽的年限證明由中國足球協會提供。
五人制足球
(室內五人制)
凡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可申請授予國際級運動健將稱號:世界盃:第一名授予參賽的9名運動員,第二至四名授予參
賽的7運動員,第五至八名授予參賽的5名運動員,第九至十六
名授予參賽的4名運動員,第十七至二十四名授予參賽的2名運動員。
註:1.可授予等級稱號的小項(以下小項外的其他小項不得授予等級稱號):男子、女子。
2.上述比賽各小項須至少有8隊上場比賽方可授予等級稱號。
3.上述比賽未明確組別的,則僅最高水平組別可授予等級稱號。
4.上述條款中的“參賽”指報名且上場比賽。相關證明由中國足球協會或比賽組委會提供。
籃球
凡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可申請授予國際級運動健將稱號:奧運會、世界錦標賽:第一名授予參賽的12名運動員,第二至四名授予參賽的9名運動員,第五至八名授予參賽的7名運動員,第九至十二名授予參賽的5名運動員,第十三至十六名授予參賽的4名運動員。
註:1.可授予等級稱號的小項(以下小項外的其他小項不得授予等級稱號):男子、女子:五人制、三人制
2.上述國際和全國比賽各小項須至少有8隊、省級比賽各小項須至少有6隊上場比賽,方可授予等級稱號。
3.上述比賽名稱中沒有明確三人制的即為五人制比賽。
4.上述比賽未明確級別的,則僅最高水平級別可授予等級稱號。
5.上述條款中“參賽”指報名且上場比賽。相關證明由
中國籃球協會或比賽組委會提供。
排球
凡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可申請授予國際級運動健將稱號:奧運會、世界錦標賽、世界盃:
(一)第一名,授予參加比賽的11名運動員;
(二)第二名,授予參加比賽的10名運動員;
(三)第三名,授予參加比賽的8名運動員;
(四)第四至八名,授予參加比賽的6名運動員;
(五)第九至十二名,授予參加比賽的4名運動員。
註:1.可授予等級稱號的小項(以下小項外的其他小項不得授予等級稱號):男子、女子
2.上述國際和全國比賽各小項須至少有8隊、省級和地市級比賽各小項須至少有6隊上場比賽,方可授予等級稱號。
3.上述比賽未明確組別的,則僅最高水平組別可授予等級稱號。
4.上述條款中的“參加比賽”指報名且上場比賽。相關證明由
中國排球協會或比賽組委會提供。
沙灘排球
(二人制)
凡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可申請授予國際級運動健將稱號:
(一)奧運會、世界錦標賽、世界盃(團體賽)總決賽前32名;
(二)世界巡迴賽年度積分排名前64名;
(三)世界巡迴賽單站比賽前8名。
註:1.可授予等級稱號的小項(以下小項外的其他小項不得授予等級稱號):男子、女子
2.上述國際和全國比賽各小項須至少有8對、省級比賽各小項須至少有6對上場比賽,方可授予等級稱號。
3.上述比賽未明確組別的,則僅最高水平組別可授予等級稱號。
桌球
凡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可申請授予國際級運動健將稱號:
(一)參加奧運會、世界錦標賽、世界盃、青年奧運會的運動員;
(二)國際乒聯公布的世界排名前16位;
(四)亞運會、亞洲錦標賽、
亞洲杯單項前3名,團體第一名的出場運動員。
註:1.可授予等級稱號的小項(以下小項外的其他小項不得授予等級稱號):男子、女子:單打、雙打、團體;混合:雙打
2.上述國際和全國比賽各小項須至少有8人(對、隊)、省級和地市級比賽各小項須至少有6人(對、隊)上場比賽,方可授予等級稱號。
3.上述比賽未明確組別的,則僅最高水平組別可授予等級稱號。
羽毛球
凡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可申請授予國際級運動健將稱號:
(一)參加奧運會的運動員;
(二)世界錦標賽、世界盃賽前8名;
(四)亞運會、亞洲錦標賽單項前3名,團體第一名的出場運動員。
註:1.可授予等級稱號的小項(以下小項外的其他小項不得授予等級稱號):男子、女子:單打、雙打、團體;混合:雙打、團體
2.上述國際和全國比賽各小項須至少有8人(對、隊)、省級和地市級比賽各小項須至少有6人(對、隊)上場比賽,方可授予等級稱號。
3.上述比賽未明確組別的,則僅最高水平組別可授予等級稱號。
4.上述條款中“出場運動員”的相關證明由
中國羽毛球協會或比賽組委會提供。
5.有在國家體育總局乒羽中心正式註冊專業
羽毛球隊的省(區、市)體育局以在中國羽毛球協會
官方網站公布的為準。
2023年10月16日,中國羽毛球協會發布《關於授予劉聖書等6人國際級運動健將稱號的通知》。
網球
凡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可申請授予國際級運動健將稱號:
(一)奧運會、澳網公開賽、
溫網公開賽、
法網公開賽、美網公開賽單打前32名,雙打前16名,混雙前8名;
(三)
WTA單打年終排名前100位,WTA雙打年終排名前50位;ATP單打年終排名前200位,ATP雙打年終排名前100位。
註:1.可授予等級稱號的小項(以下小項外的其他小項不得授予等級稱號):男子、女子:團體、單打、雙打;混合:雙打
2.上述國際和全國比賽各單項須至少有8人(對)、團體項目須至少有6隊上場比賽,省級和地市級各單項須至少有6人(對)、團體項目須至少有4隊上場比賽,方可授予等級稱號。
3.上述比賽未明確組別的,則僅最高水平組別可授予等級稱號。
4.上述條款中涉及排名和“上場運動員”的相關證明由
中國網球協會或比賽組委會提供。
軟式網球
凡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可申請授予國際級運動健將稱號:世界錦標賽團體、單項前2名。
註:1.可授予等級稱號的小項(以下小項外的其他小項不得授予等級稱號):男子、女子:團體、單打、雙打;混合:雙打
2.上述比賽各小項須至少有8人(對、隊)上場比賽方可授予等級稱號。
3.上述比賽未明確組別的,則僅最高水平組別可授予等級稱號。
橄欖球
7人制橄欖球
凡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可申請授予國際級運動健將稱號:
(一)奧運會、世界運動會:
1.第一名,授予參賽的11名運動員;
2.第二名,授予參賽的10名運動員;
3.第三至四名,授予參賽的9名運動員;
4.第五至八名,授予參賽的7名運動員;
5.第九至十二名,授予參賽的4名運動員。
(二)世界盃分站賽第一站:
1.第一名,授予參賽的10名運動員;
2.第二名,授予參賽的9名運動員;
3.第三至四名,授予參賽的7名運動員;
4.第五至八名,授予參賽的5名運動員;
5.第九至十名,授予參賽的2名運動員。
註:1.可以授予等級稱號的小項(以下小項外的其他小項不得授予等級稱號):男子、女子。
2.7人制比賽每支隊伍人數按12人計算。
3.以上國際和全國比賽各小項須至少有8隊、省級和地市級比賽各小項須至少有6隊上場比賽,方可授予等級稱號。
4.上述比賽未明確組別的,則僅最高水平組別可授予等級稱號。
5.上述條款中的“參賽”指報名並上場參加比賽。相關證明由
中國橄欖球協會或比賽組委會提供。
6.凡受到中國橄欖球協會、比賽組委會和各省(區、市)體育局紀律處分、通報批評的運動員,受處分期間不得申請等級稱號。
凡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可申請授予國際級運動健將稱號:
世界盃:
(一)第一名,授予參賽的19名運動員;
(二)第二名,授予參賽的17名運動員;
(三)第三至四名,授予參賽的15名運動員;
(四)第五至八名,授予參賽的12名運動員;
(五)第九至十二名,授予參賽的8名運動員。
註:1.可以授予等級稱號的小項(以下小項外的其他小項不得授予等級稱號):男子、女子。
2.15人制比賽每支隊伍人數按24人計算。
3.以上國際和全國比賽各小項須至少有8隊、省級和地市級比賽各小項須至少有6隊上場比賽,方可授予等級稱號。
4.上述比賽未明確組別的,則僅最高水平組別可授予等級稱號。
5.上述條款中的“參賽”指報名並上場參加比賽。相關證明由中國橄欖球協會或比賽組委會提供。
6.凡受到中國橄欖球協會、比賽組委會和各省(區、市)體育局紀律處分、通報批評的運動員,受處分期間不得申請等級稱號。
高爾夫球
凡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可申請授予國際級運動健將稱號:
(一)奧運會、男子世界盃進入決賽的運動員;
(二)男子職業大滿貫賽事(英國公開賽、美國公開賽、美國大師賽、美國PGA錦標賽)、女子職業大滿貫賽事(英國女子公開賽、美國女子公開賽、女子PGA錦標賽、依雲錦標賽、雪佛龍錦標賽)、男子世界錦標賽獲得晉級的運動員;
(三)世界職業年度排名前100名。
跳傘
凡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可申請授予國際級運動健將稱號:
(一)世界錦標賽成年組單項前6名;
(二)國際比賽中破世界紀錄。
註:1.可授予等級稱號的小項(以下小項外的其他小項不得授予等級稱號):特技定點、四人造型、八人造型、跳傘造型
2.上述比賽各小項須至少8人(隊)上場比賽方可授予等級稱號。
3.上述比賽未明確組別的,則僅最高水平組別可授予等級稱號。
4.運動員必須達到成績標準中的第1項,並選擇完成2、3、4、5項中的一項要求,方可申請等級稱號。相關證明由中國航空運動協會或比賽組委會提供。
5.第2、3、4、5項成績必須在國家體育總局主辦的全國跳傘比賽中達到。
6.特技、定點成績必須在同年度創造。
滑翔
凡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可申請授予國際級運動健將稱號:
(一)世界錦標賽個人總分前8名;
(二)創造一項滑翔世界紀錄;
(三)完成500公里封閉航線或700公里
直線距離。
註:1.可授予等級稱號的小項(以下小項外的其他小項不得授予等級稱號):升高高度、留空時間、直線距離
2.上述比賽各單項須至少有8人上場比賽方可授予等級稱號。
3.上述比賽未明確組別的,則僅最高水平組別可授予等級稱號。
4.申請等級稱號的時間、高度、距離各項成績由競賽委員會出具證明,並由
中國航空運動協會確認並蓋章。
5.世界錦標賽成績
證明材料為國家體育總局航管中心出具的成績通報檔案。
6.全國錦標賽成績須提供蓋有承辦單位
公章的成績冊和獲獎證書。
7.申請三級運動員的成績證明由培訓單位提供。
航空航天模型
凡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可申請授予國際級運動健將稱號:
(一)世界錦標賽成年組個人或團體項目前3名;
註:1.可授予等級稱號的小項(以下小項均設個人和團體,其他小項不得授予等級稱號):
自由飛類模型:牽引
滑翔機、橡筋動力飛機、
活塞式發動機動力飛機、橡筋動力室內飛機、山坡滑翔機、二級牽引滑翔機(限青少年申報三級運動員)、二級橡筋動力飛機(限青少年)
線操縱類模型:線操縱競速、線操縱特技、線操縱編組競速、線操縱空戰、三級線操縱特技(限青少年)、二級線操縱特技(限青少年申報三級運動員)、電動線操縱編組競速(限青少年)、U12電動線操縱編組競速(限青少年申報三級運動員)、電動線操縱空戰(限青少年)、U12電動線操縱空戰(限青少年申報三級運動員)
無線電遙控模型:國際級遙控特技、遙控特技(限申報一級運動員)、遙控牽引滑翔機、國際級
遙控直升機特技、遙控直升機特技(限申報一級運動員)、遙控
繞標競速、遙控山坡滑翔機、遙控留空時間滑翔機、遙控手擲滑翔機、遙控固定翼花式飛行、遙控直升機花式飛行、遙控室內特技、三級遙控特技(限青少年)、二級遙控特技(限青少年申報三級運動員)、二級
遙控滑翔機(限青少年)、二級遙控直升機特技(限青少年)、遙控固定翼花式繞標飛行、遙控固定翼雙機
編隊飛行、遙控直升機雙機編隊飛行、遙控空投、遙控直升機
任務飛行、遙控雙機分離定點、遙控彈射滑翔機(限青少年)、二對二遙控空戰、遙控電動空戰(限青少年)、遙控室內花式飛行
電動
航空模型:遙控電動滑翔機、遙控電動繞標競速、二級電動滑翔機(限青少年)
航天模型:高度火箭、傘降火箭、助推滑翔機火箭、仿真高度火箭、帶降火箭、仿真火箭、火箭助推遙控滑翔機、自
旋轉翼火箭
2.上述比賽各小項須至少有8人或6隊上場比賽方可授予等級稱號。參賽人數未達到競賽錄取人數要求的項目不授予二級運動員及以上等級稱號。
3.上述比賽未明確組別的,則僅最高水平組別可授予等級稱號。
4.省(區、市)體育局主辦的
綜合性運動會或錦標賽設項必須與全國青少年錦標賽設項一致,並按國家體育總局審定的相應航空航天模型
競賽規則組織競賽,且至少有1名國家級或以上級別裁判員主持裁判工作,方可授予等級稱號。
車輛模型
凡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可申請授予國際級運動健將稱號:世界錦標賽個人項目前3名。
註:1.可授予等級稱號的小項(以下項目均設個人和團體,其他小項不得授予等級稱號):
內燃機類模型:1:10內燃機房車(2輪驅動)、1:10內燃機房車(4輪驅動)、1:10內燃機越野車(2輪驅動)、1:10內燃機越野車(4輪驅動)、1:8內燃機平跑車(4輪驅動)、1:8內燃機越野車(4輪驅動)、1:8內燃機卡車(4輪驅動)、1:8內燃機特技車(4輪驅動)、1:5內燃機越野車(4輪驅動)、1:5內燃機公路
機車、1:5內燃機
越野機車電動類模型:1:12電動平跑車(2輪驅動)、1:12電動平跑車(4輪驅動)、1:10電動房車(2輪驅動)、1:10電動房車(4輪驅動)、1:10電動越野車(2輪驅動)、1:10電動越野車(4輪驅動)、1:10電動特技車(4輪驅動)、1:10電動漂移車(4輪驅動)、1:8電
動跑車(4輪驅動)、1:8電動房車(4輪驅動)、1:8電動越野車(4輪驅動)、1:8
電動公路機車、1:8電動越野機車、1:8電動
特技機車、1:5電動越野機車、1:16電動越野、1:16電動房車、1:16電動大輪車(集體項目)
2.上述比賽各小項須至少有8人或6隊上場比賽方可授予等級稱號。參賽人數未達到競賽錄取人數要求的項目不授予二級運動員及以上等級稱號。
3.上述比賽未明確組別的,則僅最高水平組別可授予等級稱號。
4.省(區、市)體育局主辦的
綜合運動會或錦標賽設項必須與全國類競賽一致,並按國家體育總局審定的
車輛模型競賽規則組織競賽,且至少有1名國家級或以上級別裁判員主持裁判工作,方可授予等級稱號。
航海模型
凡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可申請授予國際級運動健將稱號:
(一)世界錦標賽成年組個人或團體項目第一名;
註:1.可授予等級稱號的小項(以下小項均設個人和團體,其他小項不得授予等級稱號):
仿真類模型:划槳、
帆船模型、
場景模型、袖珍模型、瓶裝模型、塑膠拼裝模型、紙制模型
耐久項目模型:迷你級耐久拉力、
標準級耐久拉力、輕量級30分鐘追逐、次
重量級30分鐘追逐、重量級30分鐘追逐、迷你級方程式內燃機追逐、標準級方程式內燃機追逐、輕量級方程式內燃機追逐、自由級方程式內燃機追逐、接力對抗
動力艇模型:電動三角繞標競時、1千克電動三角繞標競時、三角繞標競時、標準級三角繞標競時、重量級三角繞標競時、無限制級電動三角繞標追逐、標準級電動三角繞標追逐、微型無限制電動三角追逐、微型標準級電動三角追逐、
電動方程式追逐、標準級電動方程式追逐、電動三角繞標追逐接力、電動耐久半浸漿雙體競速、電動模型拔河賽
遙控帆船模型:1米級遙控帆船、標準級遙控帆船、重量級遙控帆船、仿真遙控帆船、迷你級遙控帆船、自由設計遙控帆船
仿真航行模型:機械動力仿真航行(90CM以下)、仿真模型立體對抗(90-140CM)、仿真模型立體對抗(140-250CM)、套材機械動力航行模型、機械動力仿真航行、機械動力仿真航行、仿真模型立體對抗(團體)、仿真模型立體對抗(個人或雙人)
2.上述比賽各小項須至少有8人(對、隊)上場比賽方可授予等級稱號。參賽人數未達到競賽錄取人數要求的項目不授予二級運動員及以上等級稱號。
3.上述比賽未明確組別的,則僅最高水平組別可授予等級稱號。
4.省(區、市)體育局主辦的綜合性運動會或錦標賽設項必須與全國青少年錦標賽設項一致,並按國家體育總局審定的相應
航海模型競賽規則組織比賽,且至少有1名國家級或以上級別裁判員主持裁判工作,方可授予等級稱號。
無線電測向
凡符合下列條件者,可申請授予國際級運動健將稱號:世界錦標賽個人前6名。
註:1.可授予二級運動員及以上等級稱號的小項(除三級運動員外,以下小項外的小項不得授予等級稱號):
個人、全能、接力、團體
2.上述比賽各小項須至少有8人(對、隊)上場參賽方可授予等級稱號。
3.上述比賽未明確組別的,則僅最高水平組別可授予等級稱號。
棋類
圍棋
凡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可申請授予國際級運動健將稱號:
註:1.可以授予等級稱號的小項(以下小項外的其他小項不得授予等級稱號):男子、女子:個人、團體混合:雙人。
2.上述比賽須至少有8人(對、隊)上場比賽方可授予等級稱號。
3.上述比賽未明確組別的,則僅最高水平組別可授予等級稱號。
4.世界職業圍棋錦標賽的具體比賽認定:
(1)男子團體為世界圍棋團體賽;
(2)女子團體為葛玄•
華頂茶業杯世界女子圍棋團體賽;
(3)業餘組男子團體、個人為
晚報杯全國業餘圍棋賽;
象棋
凡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可申請授予國際級運動健將稱號:
(一)世界智力運動會、
世界錦標賽個人前3名,團體第一名;
(三)亞洲錦標賽、亞洲室內運動會個人、團體第一名;
(四)全國錦標賽(個人)第一名。
註:1.可授予等級稱號的小項(以下小項外的其他小項不得授予等級稱號):男子、女子:個人、團體
2.上述比賽各小項須至少8人(隊)上場比賽方可授予等級稱號。
3.上述比賽未明確組別的,則僅最高水平組別可授予等級稱號。
5.全國等級賽的參賽人數以比賽組委會公布的
秩序冊為準。
西洋棋
凡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可申請授予國際級運動健將稱號:
(一)世界錦標賽(個人)前8名;
(二)世界錦標賽(團體)、世界奧林匹克團體賽前6名;
註:1.可授予等級稱號的小項(以下小項外的其他小項不得授予等級稱號):男子、女子:個人、團體
2.上述比賽各小項須至少8人(隊)上場比賽方可授予等級稱號。
3.上述比賽未明確級別的,則僅最高水平組別可授予等級稱號。
5.可授予等級稱號的比賽,省級和地市級比賽不得少於7輪棋,全國比賽不少於9輪棋,每輪棋每方用時不少於60分鐘。全國比賽允許有一次快棋申請稱號。
6.參加省級和地市級比賽的運動員必須具有當地戶籍。
7.全國和地方比賽的分組:甲組為16歲組,乙組為14歲組,丙組為12歲組,丁組為10歲組。
8.比賽秩序冊、成績冊、獲獎證書(根據規程錄取名次發)必須加蓋比賽組委會章,方可作為申請等級稱號的依據。
武術
武術套路
凡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可申請授予國際級運動健將稱號:
(一)世界錦標賽、世界盃前3名;
註:1.可授予等級稱號的小項(以下小項外的其他小項不得授予等級稱號):
(2)傳統項目:
2.上述比賽各小項須至少8人(對、隊)上場比賽方可授予等級稱號。
3.上述比賽未明確組別的,則僅最高水平組別可授予等級稱號。
4.評分裁判員規定
武術散打
凡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可申請授予國際級運動健將稱號:
(一)世界錦標賽、世界盃前3名;
(二)世界武搏運動會第一名。
註:1.可授予等級稱號的小項(以下小項外的其他小項不得授予等級稱號):
男子:48kg、52kg、56kg、60kg、65kg、70kg、75kg、80kg、85kg、90kg、100kg、+100kg、(+90kg)
女子:48kg、52kg、56kg、60kg、65kg、70kg、75kg2.上述比賽(除世界盃外)各級別須至少有8人上場比賽方可授予等級稱號。
3.上述比賽未明確組別的,則僅最高水平組別可授予等級稱號。4.評分裁判員規定:
(1)國際級運動健將:須是國際級裁判員;
(2)運動健將、一級運動員、二級運動員:至少有2名國家級裁判員,其餘
須是一級裁判員;
(3)三級運動員:至少有2名二級裁判員。
登山
凡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可申請授予國際級運動健將稱號:
(一)男子:在中國境內有兩國以上運動員參加的國際聯合登山活動中,登頂兩座海拔8500米以上的獨立山峰。
(二)女子:在中國境內有兩國以上運動員參加的國際聯合登山活動中,登頂一座海拔8000米以上的獨立山峰。
註:1.可授予等級稱號的小項(以下小項外的其他小項不得授予等級稱號):男子、女子
2.登山資質的認證:必須是在參加不同級別的體育
行政部門審批之後,發放《登山活動許可證》的登山活動中取得的登山成績。
3.登山成績的確認:申請任何級別的登山項目的等級稱號,都必須擁有山峰所在地體育行政部門或
中國登山協會發放的登頂(或登高)證明書。
4.申請登山項目等級稱號的成績證明材料為中國登山協會或有關體育管理部門出具的登頂(或登高)證明書。
攀岩
凡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可申請授予國際級運動健將稱號:世界運動會、世界錦標賽前3名。
註:1.可授予等級稱號的小項(以下小項外的其他小項不得授予等級稱號):男子、女子:難度、
攀石、速度、速度接力
2.上述比賽各小項須至少8人(對)上場比賽方可授予等級稱號。
3.上述比賽未明確組別的,則僅最高水平組別可授予等級稱號。
4.以
國際比賽成績申請等級稱號的成績證明由中國攀岩協會出具。
機車
凡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可申請授予國際級運動健將稱號:世界錦標賽前10名。
註:1.可授予等級稱號的小項(以下小項外的其他小項不得授予等級稱號):MX1(450)、MX2(250CC)、MX3(500CC以上)、青少年組(150CC)、進口250CC車型A組、進口250CC車型B組、150CC車型組(競賽車輛分進口和國產2個類型)、超級運動600CC車型組、踏板車型公開組
2.上述比賽各單項須至少有15人上場比賽方可授予等級稱號。
3.上述比賽未明確組別的,則僅最高水平組別可授予等級稱號。
健美
凡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可申請授予國際級運動健將稱號:世界運動會、世界錦標賽前8名。
註:1.可授予等級稱號的小項(以下小項外的其他小項不得授予等級稱號):
(1)健美:
男子青年組:65kg、70kg、+70kg
男子成年組:55kg、60kg、65kg、70kg、75kg、80kg、85kg、90kg、+90kg男子元老組:A組、B組
女子成年組:46kg、49kg、52kg、55kg、58kg、+58kg
(2)健身:
男子、女子健身:A組、B組
男子、女子健身模特:A組、B組男子、女子形體:A組、B組
2.上述比賽各小項須至少有8人上場比賽方可授予等級稱號。
3.上述比賽未明確組別的,則僅最高水平組別可授予等級稱號。
輪滑
速度輪滑
凡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可申請授予國際級運動健將稱號:世界運動會、世界錦標賽前6名並達到成績標準。
註:上述比賽各小項須至少有8人上場比賽方可授予等級稱號。
花樣輪滑
凡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可申請授予國際級運動健將稱號:世界運動會、世界錦標賽前3名。
註:1.可授予等級稱號的小項(以下小項外的其他小項不得授予等級稱號):男子
單人滑總分、女子單人滑總分、
雙人滑總分;單人舞蹈、雙人舞蹈;單排輪男子單人滑總分、單排輪女子單人滑總分、單排輪雙人滑總分。
2.上述比賽各小項須至少有8人(對)上場比賽方可授予等級稱號。
3.上述比賽未明確組別的,則僅最高水平組別可授予等級稱號。
單排輪滑球
凡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可申請授予國際級運動健將稱號:世界錦標賽:第一名,授予參加比賽的8名運動員;第二至三名,授予參加比賽的7名運動員;第四至六名,授予參加比賽的6名運動員。
註:1.可授予等級稱號的小項(以下小項外的其他小項不得授予等級稱號):男子、女子
2.上述比賽各小項須至少有8隊上場比賽方可授予等級稱號。
3.上述比賽未明確組別的,則僅最高水平組別可授予等級稱號。
4.上述條款中的“參加比賽”指報名且上場比賽。相關證明由
中國輪滑協會或比賽組委會提供。
軍事五項
凡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可申請授予國際級運動健將稱號:國際軍體理事會世界錦標賽、
世界軍人運動會個人總分前6名。
註:1.可授予等級稱號的小項(以下小項外的其他小項不得授予等級稱號):男子、女子:個人總分。
2.申請國際級運動健將稱號必須是已獲得運動健將稱號者。
授予名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