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展歷史
中國羽毛球協會簡稱“中國羽協”,英文為 (CHINESE BADMINTON ASSOCIATION),於 1958年9月11日在武漢成立。
國家體育總局桌球羽毛球運動管理中心為國家體育總局直屬事業單位,同時,又是
中國桌球協會、
中國羽毛球協會的常設辦事機構,並賦對桌球羽毛球運動項目全面管理的職能。桌球羽毛球運動管理中心 在國家體育總局的領導下開展工作,有關
訓練競賽和一般性的日常工作由
競技體育司綜合管理,其他有關外事、財務、人事、
黨務、監察、審計等工作分別由國家體委有關職能部門實行歸口管理。中心內部實行行政領導負責制。
協會會徽
主題圖案為羽毛球象形,突出了項目特色和魅力。 五星和長城圖形顯示了中國氣派,五星隱喻中國羽毛球在世界羽壇上的最高水平,長城代表民族精神。 長城和盾牌象徵中國羽毛球堅不可摧的強大實力和全民健身形成的稱霸世界羽壇的後盾力量。 圖形代表全國性
體育團體的莊重、嚴謹的氣質。 整體圖案寓意:在中國羽毛球協會的領導和號召下,團結全體羽毛球裁判員、教練員、運動員以堅忍不拔的精神為中國體育事業和世界羽毛球運動的發展作出傑出貢獻。
主要職責
根據國家的法律法規和體育方針政策,統一組織、指導全國桌球、羽毛球運動項目的發展,推動項目的普及和運動技術水平的提高,促進運動項目的社會化、產業化發展。
1 .全面負責桌球、羽毛球運動項目的業務管理,研究和制定桌球、羽毛球運動項目的發展規劃、計畫和方針政策;
2 .負責和指導桌球、羽毛球運動項目的普及和優秀運動隊伍建設以及後備人材的培養,管理國愛桌球隊、國家羽毛球隊;
3 .研究制定並組織實施桌球、羽毛球運動項目的全國競賽制度、計畫、規則和裁判法,負責全國競賽的管理,制定全國比賽規程,審定運動成績。負責運動員的註冊與轉會和運動員、教練員、裁判員技術等級評定。負責運動員、教練員獎勵實施工作;
4 .組織桌球、羽毛球運動項目的科學技術研究和科技服務,負責教練員、裁判員的業務培訓,積極開展宣傳工作和出版刊物;
5 .開展
國際交往和技術交流,提出桌球、羽毛球運動項目的國際活動和交流計畫,組織實施參加國際競賽隊伍的組織、集訓和參賽事項。負責和指導在我國舉辦的國際比賽的審批和組織工作;
6 .負責與桌球、羽毛球項目有關的競賽、健身、培訓、諮詢等
體育市場管理,規範管理體育經營行為,積極開展與桌球、羽毛球運動項目有關的經營和服務活動,充分利用桌球、羽毛球項目的優勢,廣開經費來源渠道,增強自我發展的活力和後勁;
7 .搞好中國桌球協會、羽毛球協會的組織建設,廣泛聯繫和團結社會各界人士,充分發揮協會的橋樑和紐帶作用;
8 .完成國家體育總局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
組織機構
本協會接受國家體育總局和
民政部的業務指導和監督管理。其總部設在北京市。協會設主席、副主席、
秘書長、副秘書長、委員等,同時下設教練委員會、裁判則委員會、新聞委員會、科研委員會、少年委員會、開發委員會等六個委員會,各專委員會由一名主任、若干名副主任和委員組成。
辦公室、桌球部、羽毛球部、外事部、財務部、經營開發部等6箇中層機構及國家桌球隊、國家羽毛球隊。
協會領導
主席:張軍
副主席:夏煊澤、劉錦、唐九紅、王偉、陳興東、趙劍華、孫俊。
組織經費
桌球羽毛球運動管理中心所需經費,實行國家撥款和自籌相結合。中心要充分利用現有的人力、物力、設施和無形資產等所管運動項目的有利條件,積極開展經營創收與服務活動,廣開經費來源渠道,保證事業發展的需要。
組織形式
中心要充分利用協會的組織形式,廣泛開展活動,調動協會成員和各專業委員會的積極性,促進運動項目的發展。
組織章程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中國羽毛球協會是簡稱"中國羽協"。英文為"CHINESE BADMINTON ASSOCIATION",縮寫為"
CBA"。
第二條 中國羽毛球協會是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全國性民眾體育組織,是代表我國羽毛球項目活動的最高社會團體,並且代表中國參加相應的國際羽毛球活動及國際羽聯的唯一合法組織,系非營利性社會組織。本協會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各行業體協、解放軍所屬羽毛球運動組織及其他合法羽毛球社會團體等自願組成的全國性體育組織。
第三條 中國羽毛球協會的宗旨是在遵守國家憲法、法律和國家有關政策下團結全國羽毛球工作者、教練員、運動員和積極分子,努力開展羽毛球運動,推動羽毛球的普及和技術水平的提高,促進精神文明建設,增進與各國和地區羽毛球協會和運動員的友誼,加強與國際羽聯和亞洲羽聯的聯繫與合作。
第五條 中國羽毛球協會總部設在北京市。
第二章 業務範圍
第六條 中國羽毛球協會的業務範圍:
(一)宣傳和普及羽毛球運動,組織廣大民眾和青少年積極參加羽毛球運動,以增強體質和提高運動技術水平。
(二)按照國家體育行政機關和
國際體育組織有關規定,負責舉辦國際性競賽,向有關部門提出國際活動有關事項的建議,獲批准後負責全面實施。促進國際交流,增進與各國和地區羽毛球協會的友誼。
(三)負責協調、組織全國性各類、各級羽毛球競賽和訓練工作,加強協會、俱樂部之間的聯繫與交流,增進羽毛球運動員、工作者之間的團結和友誼。
(四)擬定本項目教練員、運動員管理制度,
運動競賽制度、競賽規則和競賽紀律,報請國家體育行政主管部門批准後實施。
(五)負責協調組織培訓教練員、裁判員、運動員工作。制定運動員、教練員、
裁判員技術等級制度,負責運動員資格的審查和處理。
(六)根據國家體育行政管理部門和全國體總、
中國奧委會有關規定選拔和推薦國家隊教練和運動員,負責組織國家隊、國家青年隊和國家青少年隊的集訓工作和參加國際羽毛球比賽。
(七)負責教練員出國任教的選拔和運動員個人到境外訓練、比賽的歸口管理工作。
(八)負責協調和組織羽毛球運動的科學研究工作。
(九)開展與項目發展有關的經營活動, 為羽毛球事業的發展積累資金。
第三章 會 員
第七條 本會吸收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解放軍、各行業系統或法律、法規所認可的其他羽毛球運動組織為團體會員。各會員協會對在其管轄範圍內舉行的羽毛球活動擁有控制權。中國羽協只承認上述各地區或系統只能有一個羽毛球協會,而該羽毛球協會必須是相應的體育行政管理部門所批准的。各團體會員組織的會員自然成為中國羽毛球協會的會員。 各會員協會可吸收個人會員。
第八條 申請加入協會的會員,必須具備下列條件:
(一)擁護協會的章程;
(二)有加入協會的意願;
(三)長期性的從事羽毛球項目的活動。
第九條 會員入會程式是:
(一)提交入會申請書;
(二)經會員代表大會討論通過;
(三)由協會秘書處發給會員證。
第十條 會員享有下列權利:
(一)有選舉權和被選舉權;
(二)有權對本協會的工作進行監督並提出批評、建議;
(三)有權參加本協會組織的各項活動;
(四)有申請退會的權利;
(五)獲得本協會服務的優先權。
第十一條 會員履行下列義務
(一)遵守本協會章程,執行本協會決議;
(二)積極參加本協會各項工作,承擔本協會委託的各項任務;
(三)按時交納會費;
(四)向本會反映情況,提供有關資料。
第十二條 中國羽毛球協會的一個會員協會或會員俱樂部要退出中國羽協,必須以書面形式報告中國羽協,一經批准,即失去會員資格及中國羽毛球協會授予的一切權力,並交回會員證。
第十三條 中國羽協會員協會凡出現下述情況之一的經協會批准,取消其中國羽毛球協會會員資格:
(一)不向中國羽毛球協會支付應繳納的款項。
(二)嚴重違反中國羽毛球協會章程及有關規定。
(三)給中國羽毛球協會造成重大的名譽或經濟損失。
第四章 機構和負責人
第十四條 中國羽毛球協會會員代表大會是協會的最高權力機構。會員代表大會的職權是:
(一)制定和修改章程;
(二)聽取和審議中國羽協的工作報告;
(三)討論通過有關提案決議;
(四)協商推選中國羽協領導人;
(五)審議中國羽協財務預算;
(六)決定其他重大事宜。
第十五條 會員代表大會須有2/3以上會員代表出席方能召開,其決議須經到會會員代表表決半數以上通過方能生效。
第十六條 會員代表大會每屆四年,因特殊情況需提前或延期換屆的,須由理事會表決通過,報業務主管單位審查並經過社團登記管理機關批准同意。但延期換屆最長不超過1年。
第十七條 委員會是會員代表大會的執行機構,在閉會期間領導本協會開展日常工作,對會員代表大會負責。
第十八條 委員會的職權是:
(一)執行會員代表大會的決議。
(二)選舉和罷免主席、副主席、秘書長。
(三)籌備召開會員代表大會。
(四)向會員代表大會報告工作和財務狀況。
(五)決定會員的吸收或除名。
(六)決定設立辦事機構、分支機構、代表機構和實體機構。
(七)決定副秘書長、各機構主要負責人的聘任。
(八)領導本協會各機構開展工作。
(九)制定內部管理制度。
(十)決定其他重大事項。
第十九條 委員會須有2/3以上委員出席方能召開,其決議須經到會理事2/3以上表決通過方能生效。
第二十條 委員會每年至少召開一次會議,情況特殊的也可採用通訊形式召開。
第二十一條 本協會的主席、副主席、秘書長必須具備下列條件:
(一)堅持黨的路線、方針、政策、政治素質好。
(二)在本協會活動領域內有較大影響。
(三)主席、副主席、秘書長最高任職年齡不超過70周歲,秘書長為專職。
(四)身體健康,能勝任正常工作。
第二十二條 本協會主席、副主席、秘書長如超過最高任職年齡的,須經委員會表決通過,報業務主管單位審查並社團登記管理機關批准同意後,方可任職。
第二十三條 本協會主席、副主席、秘書長任期4年。因特殊情況需延長任期的,須經會員代表大會2/3以上會員表決通過,報業務主管單位審查並社團登記管理機關批准同意後,方可任職。 第二十四條 本協會主席為本協會法定代表人,如因特殊情況需由副主席或秘書長擔任法人代表人,應報業務主管單位審查並社團登記管理機關批准同意後,方可擔任。
第二十五條 本協會主席行使下列職權:
(一)召集和主持委員會。
(二)檢查會員代表大會、委員會決議的落實情況。
(三)代表本協會簽署有關重要檔案。
第二十六條 中國羽毛球協會秘書長行使下列職權:
(一) 主持辦事機構開展日常工作,組織實施年度工作計畫;
(二) 提名副秘書長以及各辦事機構、分支機構、代表機構和實體機構主要負責人,交委員會或常務委員會決定;
(三) 決定辦事機構、代表機構和實體機構專職工作人員的聘用;
(四)全面負責羽毛球項目的業務管理, 研究和制定項目的發展規劃、計畫和方針政策;
(五)開展國際交流和技術交流, 負責和指導在我國舉辦的國際比賽的審批和有關組織工作; (六)負責本協會的組織建設和人事管理;
(七)開展多種經營和服務活動,廣開經費來源渠道;
(八)根據本章程及有關的規定, 開展工作並處理本協會日常事務。
第二十七條 本協會設以下專項委員會:
(一)教練委員會;
(二)裁判規則委員會;
(三)新聞委員會;
(四)科研委員會;
(五)開發委員會。
第二十八條
(一)各專項委員會由一名主任、 若干名副主任和委員組成。主任負責委員會的工作;
(二)各專項委員會主任自然成為會員代表大會委員;
(三)各專項委員會主任、副主任由專項委員會選舉產生。
第二十九條 各專項委員會依據其職能,制定工作細則,經協會主席批准執行。
第三十條
(一)教練委員會職責:
(1)組織教練員理論探討和業務交流;
(2)編寫教練員教材;
(3)組織教練員培訓;
(4)組織教練員觀摩、學習和考察;
(5)負責各級國家隊教練員的推薦和選拔;
(6) 為各級國家隊的組建、指導思想、訓練、比賽、管理等提供建議。
(7)為落實羽毛球項目的奧運增光計畫,加強我國羽毛球運動員後備力量的培養,負責國家青少年隊教練員、運動員的選拔和訓練。
(二)裁判委員會職責:
(1)審查並上報國家體育總局批准、公布:《羽毛球競賽規則》中文譯本;
(2) 組織管理裁判員隊伍,制定有關的紀律和規定,由協會的秘書處批准後執行;
(3)編寫裁判員教材;
(4)組織裁判員培訓;
(5)審批國家級裁判員;
(6)選派、指導和監督裁判員工作;
(7)向中國羽毛球協會推薦申報國際級裁判員名單。
(三)新聞委員會職責:
(1)就中國羽毛球協會的新聞宣傳工作提出建議;
(2) 起草、修改有關的新聞宣傳管理規定,報協會秘書處批准執行;
(3)協助新聞單位組織與安排羽毛球新聞宣傳;
(4)指導和監督羽毛球比賽電視、廣播工作。
(四)科研委員會職責:
(1)對羽毛球訓練、比賽的理論和實踐及羽毛球運動發展規律,進行學術研究和探討;
(2) 為中國羽毛球運動在科學訓練上提供科學依據、知識和指導;
(3)為運動員提高運動技術水平提供建議和指導。
(五)開發委員會職責:
(1)組織各類商業性比賽,為協會積累資金;
(2)推廣和宣傳全國計畫性羽毛球比賽,協助贊助商做好賽事推廣廣告事宜;
(3)開展全民健身活動,大力推廣民眾性羽毛球活動,組織各類民眾性羽毛球大賽。
第五章 資產管理
第三十一條 中國羽毛球協會經費來源是:
(一)國家體育行政管理部門的撥款;
(二)國內外團體和個人的捐贈;
(三)會費收入;
(四)有償服務收入和其它合法收入;
(五)利息。
第三十二條 協會按照國家的有關規定收取會費
第三十三條 協會經費用於我國羽毛球項目的發展,促進羽毛球運動活動的開展。不得在會員中分配。
第三十四條 協會配有專業資格的會計人員。會計、出納分工明確,不得一人兼任。財務管理接受上級
業務主管部門的財務審計和監督。
第三十五條 協會的資產管理應按照國家規定的財務管理制度執行,接受協會會員代表大會和財務部的監督。資產來源屬國家撥款或者社會捐款、資助的,應接受審計部門的監督。
第三十六條 協會換屆或更換法定代表人之前應接受社團登記管理機關和業務主管單位組織的財務審計。
第三十七條 協會的資產,任何單位或個人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
第三十八條 協會專職工作人員的工資和保險、福利待遇,應參照國家對事業單位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六章 電視廣播
第三十九條
(一)中國羽毛球協會及其會員協會、 會員俱樂部在羽毛球比賽期間,享有通過電視和廣播進行直播、選播的權利。
(二)涉及境外的比賽播出或接收,由中國羽毛球協會負責。
第七章 比 賽
第四十條
(一)中國羽毛球協會對在其管轄範圍內進行的羽毛球比賽實行分級管理。
(二)全國各級正式比賽、由國際羽聯或亞洲羽聯委託中國羽毛球協會承辦的比賽,由中國羽毛球協會直接管理。
(三)中國羽毛球協會會員協會之間的比賽,由會員協會管理,但必須向中國羽毛球協會申報並備案;協會會員與境外國家或地區進行的國際性比賽,必須向中國羽毛球協會申報,經中國羽毛球協會批准後並備案。
第四十一條 未在中國羽毛球協會註冊的任何組織和個人(包括教練員和運動員)不得參加中國羽毛球協會舉辦的正式羽毛球比賽。
第八章 章程修改
第四十二條 對協會章程的修改,須經秘書處表決通過後報協會會員代表大會審議。
第四十三條 協會修改的章程,須在協會會員代表大會通過後15日內。報業務主管單位,經審查同意並報社團登記管理機關核准後生效。
第九章 財產處理
第四十四條 協會完成宗旨或自行解散或由於分立、合併等原因需要註銷的,由秘書處提出終止動議。
第四十五條 協會終止動議須經協會會員代表大會三分之二以上的委員通過,並報業務主管單位審查同意。
第四十六條 協會終止前,須在業務主管單位及有關機關指導下成立清算組織,清理債權債務,處理善後事宜。清算期間,不開展清算以外的活動。
第四十七條 協會經社團登記管理機關辦理註銷登記手續後即為終止。
第四十八條 協會終止後的剩餘財產,在業務主管單位和社團登記管理機關的監督下,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用於發展與協會宗旨相關的事業。
第十章 附 則
第四十九條 本協會會旗、會徽由會員代表大會審定頒發,未經許可,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複製,不得用於商業活動。
第五十條 本章程經會員代表大會表決通過。
第五十一條 中國羽毛球協會秘書處、專項委員會的所有活動,均必須嚴格遵循本章程的規定進行。
第五十二條 本章程的解釋權及未盡事宜的決定權屬中國羽毛球協會秘書處。
第五十三條 本章程自社團登記管理機關核准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