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有效保護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項目,加強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項目管理,上海市青浦區文化和旅遊局於2022年3月3日印發了《青浦區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項目管理辦法》(試行)。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青浦區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項目管理辦法(試行)
- 頒布時間:2022年3月3日
- 實施時間:2022年3月3日
- 發布單位:上海市青浦區文化和旅遊局
為有效保護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項目,加強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項目管理,上海市青浦區文化和旅遊局於2022年3月3日印發了《青浦區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項目管理辦法》(試行)。
為有效保護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項目,加強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項目管理,上海市青浦區文化和旅遊局於2022年3月3日印發了《青浦區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項目管理辦法》(試行)。發文通知各街鎮相關部門,有關單位:為有效保護青浦...
第一條 為有效保護和傳承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鼓勵和支持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項目代表性傳承人開展傳習活動,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的“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項目代表性傳承人”,是指經國務院文化行政部門認定的,承擔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名錄項目傳承保護責任,具有公認的代...
第一條 為有效保護和傳承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加強保護工作的管理,特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是指列入國務院批准公布的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名錄中的所有非物質文化遺產項目。第三條 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的保護,實行“保護為主、搶救第一、合理利用、傳承發展”的方針,堅持真實...
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傳承人,是指承擔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項目傳承責任,在特定領域內具有代表性,並在一定區域內具有較大影響,經文化和旅遊部認定的傳承人。第三條 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傳承人的認定與管理應當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堅持以人民為中心,...
第一條 為加強杭州市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項目(以下簡稱市級非遺代表性項目)的保護與管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非物質文化遺產法》《浙江省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參照《浙江省省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項目管理辦法(試行)》,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市級非遺代表性項目,是指列入杭州...
第九條 專項資金由上海市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項目保護單位(以下簡稱“保護單位”),以及其他從事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工作的單位提出申請。(一)市屬保護單位申請項目補助費,應當由主管部門審核匯總後向市文廣影視局提出申請。區屬保護單位申請項目補助費,應當由區文化行政部門和財政部門審核匯總後向市文廣影視局提出...
《梅州市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項目管理辦法》是梅州市一部地方政府規章。檔案全文 第一條 為了傳承和弘揚優秀傳統文化,加強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項目管理工作,有效保護、保存非物質文化遺產,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非物質文化遺產法》 《廣東省非物質文化遺產條例》等法律法規,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本...
文化和旅遊部、財政部共同建立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資金項目庫。保護資金項目庫分為項目申報庫、項目儲備庫、項目執行庫,分別對應項目申報、項目審核、項目執行環節。第五條 保護資金的管理和使用嚴格執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財務規章制度和本辦法的規定,並接受財政部門的監督以及審計、文化和旅遊等部門的監督檢查。第二章...
第二條本辦法所稱連雲港市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傳承人(以下簡稱“市級非遺代表性傳承人”),是指承擔市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項目傳承責任,在特定領域內具有代表性,並在一定區域內具有較大影響力,經連雲港市文化廣電和旅遊局(以下簡稱“市文化廣電和旅遊局”)認定的傳承人。第三條市文化廣電和旅遊局是負責全市...
第十六條 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可以依法進行非物質文化遺產調查。第十七條 進行非物質文化遺產調查,應當徵得調查對象同意,尊重其風俗習慣,不得損害其合法權益。第十八條 市、縣(市、區)文化主管部門應當建立本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項目名錄,保護本行政區域內具有歷史、文化、科學價值的非物質文化遺產,建立、更新...
辦法全文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加強我縣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項目(以下簡稱“縣級非遺代表性項目”)的保護與管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非物質文化遺產法》、《浙江省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條例》等有關規定,參照《浙江省省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項目管理辦法(試行)》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的縣級...
青海省非遺工坊認定和管理辦法 第一條 為進一步規範和加強青海省非物質文化遺產(以下簡稱非遺)工坊建設與管理工作,加強非遺保護,促進就業增收,鞏固脫貧成果,助力鄉村振興,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和非遺工坊建設有關規定等,結合本省實際,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的非遺工坊,是指依託非遺代表性項目或傳統手工藝...
2023年1月,雲南省文化和旅遊廳公布了《雲南省省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項目保護與管理辦法(試行)》(徵求意見稿),面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管理辦法 雲南省省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項目保護與管理辦法(試行)(徵求意見稿)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加強雲南省省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項目的保護與管理,根據《...
其他各有關部門按照職責分工做好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工作。第九條 鼓勵支持社會團體、高等院校、研究機構、企業事業單位和個人等社會力量參與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第十條 市、縣(區)人民政府建立本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項目名錄,將本行政區域內體現優秀傳統文化,具有歷史、文學、藝術、科學、社會價值的非物質文化...
第二條 我市行政區域內的市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傳承人保護和管理適用本辦法。市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傳承人是指承擔市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項目傳承責任,在特定領域內具有代表性,並在本市具有較大影響,經市文化旅遊主管部門認定的傳承人。第三條 市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傳承人的認定與管理應當以習近平新...
(二)長期從事該項市級非物質文化遺產傳承實踐,熟練掌握其傳承的市級代表性項目知識和核心技藝;(三)在特定領域內具有代表性,並在一定區域內具有較大的影響;(四)在該項非物質文化遺產的傳承中具有重要作用,積極開展傳承活動,培養後繼人才;(五)從事該市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項目5年以上。(六)法律...
各縣(市、區)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局:為更加有效地保護與傳承我市非物質文化遺產,進一步做好我市非物質文化遺產傳承管理工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非物質文化遺產法》、《浙江省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條例》及有關規定,結合我市實際,特制定《台州市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項目管理暫行辦法》,現印發給大家,請認真貫徹執行。
(一)必須是縣(市)、區級非物質文化遺產傳承基地;(二)傳承項目必須是寧波市級以上非物質文化遺產名錄項目;(三)掌握某項非物質文化遺產的表演藝術、傳統工藝、製作技藝等表現形態;(四)保存該項非物質文化遺產的原始資料、代表性實物;(五)有專門的傳授人,該傳授人必須是寧波市級以上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
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青海省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傳承人(以下簡稱“省級非遺代表性傳承人”),是指承擔省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項目傳承責任,在特定領域內具有代表性,並在一定區域內具有較大影響,經青海省文化和旅遊廳(以下簡稱“省文化和旅遊廳”)認定的傳承人。第三條 省級非遺代表性傳承人的認定與管理...
第二十條 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施行。財政部、文化部2006年7月13日印發的《國家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專項資金管理暫行辦法》(財教[2006]71號)同時廢止。附屬檔案:1.年度 省(區、市)國家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專項資金申報匯總表(略)2.年度 省(區、市)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項目補助費申報匯總表(略)3.國家...
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市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傳承人,是指承擔北京市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項目傳承責任,在特定領域內具有代表性,經市文化和旅遊主管部門認定的傳承人。第三條 市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傳承人的認定與管理,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堅持以人民為中心,弘揚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保...
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省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傳承人,是指經省級文化和旅遊主管部門認定,承擔省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項目傳承、傳播、弘揚、振興等責任,在特定領域和區域內被公認具有代表性和影響力的傳承人。第三條 省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傳承人的認定與管理,應當立足完善非物質文化遺產傳承體系,增強非物質文化...
辦法全文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加強宜昌市市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項目(以下簡稱市級非遺代表性項目)的保護與管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非物質文化遺產法》《湖北省非物質文化遺產條例》《宜昌市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條例》及有關法律法規,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市級非遺代表性項目,是指宜昌市人民政府...
第十六條 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可以依法進行非物質文化遺產調查。第十七條 進行非物質文化遺產調查,應當徵得調查對象同意,尊重其風俗習慣,不得損害其合法權益。第十八條 縣文化主管部門應當建立本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項目名錄,保護本行政區域內具有歷史、文化、科學價值的非物質文化遺產,建立、更新檔案和相關數據...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設立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專項資金,主要用於:(一)非物質文化遺產資料和相關實物的搶救、發掘、徵集、收購、整理、編譯、研究、出版和保存。(二)非物質文化遺產的活態傳承、展示和傳播活動。(三)非物質文化遺產的調查認定和代表性項目的傳承人的命名表彰。(四)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項目後繼...
海北州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轉發《海北州州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傳承人認定與管理辦法(試行)》的通知,北政辦〔2013〕29號,各縣人民政府,青海湖農場,州政府各部門:由州文化體育局擬定的《海北州州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傳承人認定與管理辦法(試行)》,已經州政府同意,現轉發給你們,請認真執行。海北州人民...
發展改革、工業和信息化、教育、民族宗教、財政、稅務、自然資源、住房城鄉建設等有關部門,按照各自職責,負責有關的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保存工作。第五條 市、鎮(街)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工作機構在文化主管部門的領導下,負責執行本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項目保護規劃,並組織落實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保存工作。文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