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民共和國非物質文化遺產法》是為了繼承和弘揚中華民族優秀傳統文化,促進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加強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保存工作而制定。由中華人民共和國第十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九次會議於2011年2月25日通過公布,自2011年6月1日起施行。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中華人民共和國非物質文化遺產法
- 實施時間:2011年6月1日
《中華人民共和國非物質文化遺產法》是為了繼承和弘揚中華民族優秀傳統文化,促進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加強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保存工作而制定。由中華人民共和國第十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九次會議於2011年2月25日通過公布,自2011年6月1日起施行。
《中華人民共和國非物質文化遺產法》是為了繼承和弘揚中華民族優秀傳統文化,促進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加強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保存工作而制定。由中華人民共和國第十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九次會議於2011年2月25...
湖南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非物質文化遺產法》辦法 (2016年5月27日湖南省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二次會議通過) 第一條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非物質文化遺產法》,結合本省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
第一條 為了加強非物質文化遺產的保護、保存工作,繼承和弘揚中華民族優秀傳統文化,促進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非物質文化遺產法》和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結合自治區實際,制定本辦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非物質文化遺產法》的定義 非物質文化遺產,是指各族人民世代相傳並視為其文化遺產組成部分的各種傳統文化表現形式,以及與傳統文化表現形式相關的實物和場所。包括:(一)傳統口頭文學以及作為其載體的語言;(二)傳統...
《中華人民共和國非物質文化遺產法》的定義 非物質文化遺產,是指各族人民世代相傳並視為其文化遺產組成部分的各種傳統文化表現形式,以及與傳統文化表現形式相關的實物和場所。包括:(一)傳統口頭文學以及作為其載體的語言;(二)傳統...
非物質文化遺產生產性保護要堅持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非物質文化遺產法》的規定,認真貫徹“保護為主、搶救第一、合理利用、傳承發展”的方針。在非物質文化遺產生產性保護工作中,堅持以人為本、活態傳承原則,堅持...
《中華人民共和國非物質文化遺產法解讀》是2011年3月中國法制出版社出版的圖書,作者是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制工作委員會行政法室。內容簡介 《中華人民共和國非物質文化遺產法解讀》內容主要包括:第一章總則、第一條【立法目的】、第二條【...
第一條 為了繼承和弘揚中華民族優秀傳統文化,加強對非物質文化遺產的保護、傳承、利用和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非物質文化遺產法》、《湖北省非物質文化遺產條例》等法律、法規規定,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條例。第二條 本市行政區域...
雲南省省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項目保護與管理辦法(試行)(徵求意見稿)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加強雲南省省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項目的保護與管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非物質文化遺產法》、《雲南省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條例》及...
為了加強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保存工作,繼承和弘揚優秀傳統文化,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非物質文化遺產法》等法律、法規,結合本省實際,制定本條例。信息通過 2012年9月日山西省第十一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一次會議通過 全文內容 ...
《福建省非物質文化遺產條例》是為了加強非物質文化遺產的保護、保存、傳承和發展福建歷史文脈,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非物質文化遺產法》等法律、行政法規結合制定的地方性法規。於2019年3月28日福建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九次...
為了繼承和弘揚優秀傳統文化,推動社會主義文化大發展大繁榮,促進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加強對非物質文化遺產的保護,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非物質文化遺產法》和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結合本省實際,制定本條例。第二條 本省行政區域內非...
為了繼承和弘揚中華民族優秀傳統文化,加強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保存工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非物質文化遺產法》等法律、法規,結合本省實際,制定本條例。條例全文 吉林省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條例 (2017年3月24日吉林省第十二屆人民代表...
為了加強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繼承和弘揚優秀傳統文化,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非物質文化遺產法》、《江蘇省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條例》等法律、法規,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條例。條例內容 (2016年10月19日南京市第十五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
《衡水市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條例》,是為了加強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保存工作,傳承與發展中華民族優秀傳統文化,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非物質文化遺產法》《河北省非物質文化遺產條例》等法律、法規的規定,結合衡水市實際,制定的條例。《...
2007年6月,文化部公布第一批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項目代表性傳承人。2008年5月,文化部發布《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項目代表性傳承人認定與管理暫行辦法》。2011年6月,《中華人民共和國非物質文化遺產法》施行,該法提出:國務院文化主管...
為了保護、繼承和弘揚民族優秀傳統文化,促進自治縣經濟社會全面可持續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族區域自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非物質文化遺產法》和《貴州省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結合自治縣實際,制定本條例...
為了繼承和弘揚優秀民族民間傳統文化,加強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保存工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非物質文化遺產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結合自治州實際,制定本條例。 條例全文 甘肅省甘南藏族自治州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條例 2015年3月12日...
第一條為有效保護和傳承非物質文化遺產,繼承和弘揚優秀民族民間傳統文化,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族區域自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非物質文化遺產法》和《甘孜藏族自治州自治條例》等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結合甘孜藏族自治州(以下簡稱...
2014年12月03日,國務院公開發布《國務院關於公布第四批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項目名錄的通知》,決定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非物質文化遺產法》的表述,將“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名錄”名稱調整為“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項目名錄”...
第一條 為了加強大運河文化遺產的保護、傳承和利用,發揮大運河文化遺產在區域經濟社會發展中的作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非物質文化遺產法》《江蘇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促進大運河文化帶建設的決定》...
為了繼承和弘揚優秀傳統文化,保護非物質文化遺產,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非物質文化遺產法》、《河南省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條例。引言 洛陽市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條例 (2016年11月2日洛陽市第...
《北京市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傳承人認定與管理辦法》是為了弘揚中華優秀傳統文化,傳承北京歷史文脈,有效保護和傳承非物質文化遺產,鼓勵和支持市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傳承人開展傳承活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非物質文化遺產法》《北京...
為了保護蒙古族音樂類非物質文化遺產,繼承和弘揚優秀傳統文化,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非物質文化遺產法》《內蒙古自治區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條例。條例全文 (2018...
研究修訂《中華人民共和國非物質文化遺產法》,推動制定實施條例。推動各地制定完善地方非遺保護條例、非遺保護專項規章。加強普法教育,開展對法律法規實施情況的監督檢查。加強非遺智慧財產權保護的研究和探索,綜合運用著作權、商標權、專利權、...
第一條 為了規範和加強國家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資金(以下簡稱保護資金)的管理與使用,提高資金使用效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預算法》及其實施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非物質文化遺產法》等法律法規和國家預算管理有關規定,結合我國非物質...
2011年,《中華人民共和國非物質文化遺產法》施行,《中華人民共和國非物質文化遺產法》規定:國務院建立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項目名錄,將體現中華民族優秀傳統文化,具有重大歷史、文學、藝術、科學價值的非物質文化遺產項目列入名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