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傳承人

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傳承人,是指承擔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項目傳承責任,在特定領域內具有代表性,並在一定區域內具有較大影響,經各級文化和旅遊主管部門認定的傳承人,包括國家級、省級、市級、縣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傳承人。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傳承人
  • 認定機構:各級文化和旅遊主管部門
發展歷史,非遺與傳承人,代表性傳承人,國家級,省級,市級,傳承人認定條件,傳承人職責義務,扶持傳承人措施,

發展歷史

2005年3月,《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加強我國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工作的意見》發布,意見提出:建立科學有效的非物質文化遺產傳承機制——對列入各級名錄的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作,可採取命名、授予稱號、表彰獎勵、資助扶持等方式,鼓勵代表作傳承人(團體)進行傳習活動。
2007年6月,文化部公布第一批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項目代表性傳承人。
2011年6月,《中華人民共和國非物質文化遺產法》施行,該法提出:國務院文化主管部門和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門對本級人民政府批准公布的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項目,可以認定代表性傳承人。
2022年末,全國國家級非遺代表性項目1557項,共有在世國家級非遺代表性傳承人2433名。
2023年8月,北京市擬推薦87名國家級非遺代表性傳承人,名單公示。
根據抖音平台相關數據,2022年5月到2023年5月間,平台上30歲以下的認證非遺傳承人共有116位,超過1000位“00後”在抖音身體力行傳承非遺,弘揚傳統文化。在平台帶貨成交額最高的100位非遺傳承人中,“90後”占比37%。帶貨成交額破百萬的傳承人數量同比增長57%。

非遺與傳承人

非物質文化遺產區別於物質文化遺產的一個基本特性,就是它是依附於個體、群體或特定區域空間而存在的“活態”文化。口述文學及語言、傳統表演藝術、傳統手工藝技能、傳統禮儀節慶等,無不與個體或群體中人的活動(包括展示、表演和傳承)緊密相關。因此,與物質文化遺產相比,非物質文化遺產在保護的手段、方式上存在不同,即非物質文化遺產作為一種“活態”文化,除了需要收集整理保存那些物質性的載體,或通過記錄等手段將其物質形態化外,更重要的是要對掌握、表現優秀非物質文化遺產技藝或形態的人加以有效保護,使之通過個人、群體、民族之間的傳承在現今以至未來社會中得以不斷延續和發展。從這個意義上說,對非物質文化遺產的“保護”就不僅僅是一種物質形態“保存”,而更多體現為對那些作為傳承載體的傳承人的活態的保存。也就是說,正是傳承人的存在和發展,才賦予了非遺鮮活而持久的生命力。

代表性傳承人

國家級

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傳承人認定情況
批次
公布時間
公布單位
第一批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項目代表性傳承人
2007年6月5日
文化部
第二批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項目代表性傳承人
2008年1月26日
文化部
第三批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項目代表性傳承人
2009年5月26日
文化部
第四批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項目代表性傳承人
2012年12月20日
文化部
第五批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項目代表性傳承人
2018年5月8日
文化和旅遊部

省級

省(直轄市、自治區)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傳承人認定情況
地區
截止年份
批次數量
公布單位
北京市級
2015
四批
北京市文化局
天津市級
2019
四批
天津市文化和旅遊局
河北省級
2022
六批
河北省文化和旅遊廳
山西省級
2019
五批
山西省文化和旅遊廳
內蒙古自治區級
2021
七批
內蒙古自治區文化和旅遊廳
遼寧省級
2015
三批
遼寧省文化廳
吉林省級
2020
五批
吉林省文化和旅遊廳
黑龍江省級
2021
六批
黑龍江省文化和旅遊廳
上海市級
2020
六批
上海市文化和旅遊局
江蘇省級
2020
五批
江蘇省文化和旅遊廳
浙江省級
2021
六批
浙江省文化和旅遊廳
安徽省級
2019
六批
安徽省文化和旅遊廳
福建省級
2021
五批
福建省文化和旅遊廳
江西省級
2021
四批
江西省文化和旅遊廳
山東省級
2018
五批
山東省文化廳
河南省級
2021
五批
河南省文化和旅遊廳
湖北省級
2022
六批
湖北省文化和旅遊廳
湖南省級
2018
四批
湖南省文化廳
廣東省級
2020
六批
廣東省文化和旅遊廳
廣西壯族自治區級
2022
七批
廣西壯族自治區文化和旅遊廳
海南省級
-
不詳
-
重慶市級
2022
六批
重慶市文化和旅遊發展委員會
四川省級
2021
七批
四川省文化和旅遊廳
貴州省級
2020
五批
貴州省文化和旅遊廳
雲南省級
2019
六批
雲南省文化和旅遊廳
西藏自治區級
2019
四批
西藏自治區人民政府
陝西省級
2018
六批
陝西省文化和旅遊廳
甘肅省級
2023
五批
甘肅省文化和旅遊廳
青海省級
-
不詳
-
寧夏回族自治區級
2022
六批
寧夏回族自治區文化和旅遊廳
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級
2019
五批
新疆維吾爾自治區文化和旅遊廳

市級

部分城市(省會城市、計畫單列市、國家級文化生態保護區所在市)非遺傳承人公布情況
部分城市的市級傳承人認定情況
地區
截止年份
批次數量
公布單位
河北省石家莊市
2021
八批
石家莊市文化廣電和旅遊局
山西省太原市
2021
五批
太原市文化和旅遊局
山西省晉中市/國家級文化生態保護區
2019
307人
晉中市文化和旅遊局
內蒙古自治區呼和浩特市
2023
八批
呼和浩特市文化旅遊廣電局
遼寧省瀋陽市
2020
六批
瀋陽市文化旅遊和廣播電視局
遼寧省大連市
2023
八批
大連市文化和旅遊局
吉林省長春市
2023
三批
長春市人民政府
黑龍江省哈爾濱市
2022
七批
哈爾濱市文化廣電和旅遊局
江蘇省南京市
2020
四批
南京市文化和旅遊局
浙江省杭州市
2015
五批
杭州市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局
浙江省寧波市
2021
六批
寧波市人民政府
安徽省合肥市
2019
五批
合肥市文化和旅遊局
安徽省黃山市/國家級文化生態保護區
2020
八批
黃山市文化和旅遊局
福建省福州市
2021
五批
福州市人民政府
福建省廈門市/國家級文化生態保護區
2020
五批
廈門市文化和旅遊局
福建省泉州市/國家級文化生態保護區
2021
八批
泉州市文化廣電和旅遊局
福建省漳州市/國家級文化生態保護區
2021
七批
漳州市文化和旅遊局
江西省南昌市
2019
四批
南昌
山東省濟南市
2022
211名
濟南
山東省青島市
2020
四批
青島市文化和旅遊局
山東省濰坊市/國家級文化生態保護區
2019
五批
濰坊市文化和旅遊局
河南省鄭州市
2022
六批
鄭州市文化廣電和旅遊局
湖北省武漢市
2019
四批
武漢市文化和旅遊局
湖南省長沙市
2020
四批
長沙市文化旅遊廣電局
湖南省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國家級文化生態保護區
2021
八批
湘西自治州人民政府
廣東省廣州市
2023
八批
廣州市文化廣電旅遊局
廣東省深圳市
2022
五批
深圳市文化廣電旅遊體育局
廣東省梅州市/國家級文化生態保護區
2017
六批
梅州市人民政府
廣西壯族自治區南寧市
2021
八批
南寧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海南省海口市
2020
六批
海口市旅遊和文化廣電體育局
四川省成都市
2023
七批
成都市文化廣電旅遊局
貴州省貴陽市
2022
六批
貴陽市人民政府
貴州省黔東南苗族侗族自治州/國家級文化生態保護區
2023
四批
黔東南州人民政府辦公室
雲南省昆明市
2021
五批
昆明市文化和旅遊局
雲南省迪慶藏族自治州/國家級文化生態保護區
2023
六批
迪慶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
雲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國家級文化生態保護區
2020
五批
大理白族自治州人民政府
西藏自治區拉薩市
-
不詳
-
陝西省西安市
2021
五批
西安市文化和旅遊局
陝西省榆林市/國家級文化生態保護區
2022
六批
榆林市文化和旅遊局
甘肅省蘭州市
-
不詳
-
青海省西寧市
-
不詳
-
青海省黃南藏族自治州/國家級文化生態保護區
2021
四批
黃南州文體旅遊廣電局
寧夏回族自治區銀川市
2021
五批
銀川市文化旅遊廣電局
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烏魯木齊市
-
不詳
-

傳承人認定條件

《中華人民共和國非物質文化遺產法》規定,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項目的代表性傳承人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一)熟練掌握其傳承的非物質文化遺產;
(二)在特定領域內具有代表性,並在一定區域內具有較大影響;
(三)積極開展傳承活動。

傳承人職責義務

《中華人民共和國非物質文化遺產法》規定,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項目的代表性傳承人應當履行下列義務:
(一)開展傳承活動,培養後繼人才;
(二)妥善保存相關的實物、資料;
(三)配合文化主管部門和其他有關部門進行非物質文化遺產調查;
(四)參與非物質文化遺產公益性宣傳。

扶持傳承人措施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非物質文化遺產法》,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門根據需要,採取下列措施,支持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項目的代表性傳承人開展傳承、傳播活動:
(一)提供必要的傳承場所;
(二)提供必要的經費資助其開展授徒、傳藝、交流等活動;
(三)支持其參與社會公益性活動;
(四)支持其開展傳承、傳播活動的其他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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