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介紹
- 中文名:胡錦濤
- 國籍:中國
- 民族:漢族
- 出生日期:1942年12月
- 畢業院校:清華大學
個人履歷,擔任職務,主要理論,
個人履歷
1959—1964 清華大學水利工程系學習
1964—1965 清華大學水利工程系學習,並任政治輔導員
1965—1968 清華大學水利工程系參加科研工作,並任政治輔導員(“文化大革命”開始後終止)
1968—1969 水電部劉家峽工程局房建隊勞動
1969—1974 水電部第四工程局八一三分局技術員、秘書、機關黨總支副書記
1974—1975 甘肅省建委秘書
1975—1980 甘肅省建委設計管理處副處長
1980—1982 甘肅省建委副主任,共青團甘肅省委書記(1982.09—1982.12)
1982—1984 共青團中央書記處書記,全國青聯主席
1984—1985 共青團中央書記處第一書記
1985—1988 貴州省委書記,貴州省軍區黨委第一書記
1988—1992 西藏自治區黨委書記,西藏軍區黨委第一書記
1992—1993 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書記處書記
1993—1998 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書記處書記,中央黨校校長
1998—1999 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書記處書記,中華人民共和國副主席,中央黨校校長
1999—2002 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書記處書記、中央軍事委員會副主席,中華人民共和國副主席,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軍事委員會副主席,中央黨校校長
2002—2003 中央委員會總書記、中央軍事委員會副主席,中華人民共和國副主席,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軍事委員會副主席,中央黨校校長(2002.12月不再兼任)
2003—2004 中央委員會總書記,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中共中央軍事委員會副主席,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軍事委員會副主席
2004—2005 中央委員會總書記,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中共中央軍事委員會主席,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軍事委員會副主席
2005— 中央委員會總書記(至2012年11月),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至2013年3月),中共中央軍事委員會主席(至2012年11月),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軍事委員會主席(至2013年3月)
擔任職務
中共第十二屆中央候補委員、中央委員,十三屆、十四屆、十五屆、十六屆、十七屆中央委員,十四屆、十五屆中央政治局委員、常委、中央書記處書記,十六屆、十七屆中央政治局委員、常委、中央委員會總書記。十五屆四中全會增補為中央軍事委員會副主席。第九屆全國人大第一次會議當選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副主席。第九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二次會議任命為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軍事委員會副主席。第十屆全國人大第一次會議當選為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十六屆四中全會任中央軍事委員會主席。第十屆全國人大第三次會議當選為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軍事委員會主席。十七屆一中全會任中央軍事委員會主席。第十一屆全國人大第一次會議當選為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軍事委員會主席。第六屆全國政協常務委員。
主要理論
科學發展觀是堅持以人為本,全面、協調、可持續的發展觀,促進經濟社會協調發展和人的全面發展。
以人為本,就是要把人民的利益作為一切工作的出發點和落腳點,不斷滿足人們的多方面需求和促進人的全面發展;全面,就是要在不斷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保持經濟持續快速協調健康發展的同時,加快政治文明、精神文明的建設,形成物質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相互促進、共同發展的格局;協調,就是要統籌城鄉協調發展、區域協調發展、經濟社會協調發展、國內發展和對外開放;可持續,就是要統籌人與自然和諧發展,處理好經濟建設、人口增長與資源利用、生態環境保護的關係,推動整個社會走上生產發展、生活富裕、生態良好的文明發展道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