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加快發展保障性租賃住房的實施意見(陝西省政府辦公廳印發的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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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加快發展保障性租賃住房的實施意見》是陝西省政府辦公廳印發的檔案。

基本介紹

內容解讀,意見提出,意見明確,

內容解讀

意見提出

要堅持房子是用來住的、不是用來炒的定位,突出住房的民生屬性,擴大保障性租賃住房供給,緩解住房租賃市場結構性供給不足。
要科學確定發展路徑,西安市和經省政府確定的城市為重點發展城市,暫無發展保障性租賃住房需求的城市要延續現有住房保障政策,做好城鎮戶籍住房、收入困難家庭公租房保障,對低保、低收入家庭應保盡保。

意見明確

保障性租賃住房主要面向符合條件的新市民和青年,特別是從事基本公共服務行業等市民群體。
《實施意見》對住房租賃進行了規範,提出承租對象正在享受其他形式保障性住房的,不得申請保障性租賃住房;承租對象不得破壞其承租的保障性租賃住房設施設備,不得擅自裝修或者轉租、轉借,不得轉變租住用途。保障性租賃住房不得上市銷售或者變相銷售,嚴禁以保障性租賃住房為名違規經營或騙取優惠政策,堅決防止變相福利分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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