瀋陽市關於加快發展保障性租賃住房的實施意見

2022年1月,為進一步擴大保障性租賃住房供給,全方位推進保障性租賃住房發展工作,瀋陽市房產局出台了《瀋陽市關於加快發展保障性租賃住房的實施意見》,面向社會公開徵集意見。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瀋陽市關於加快發展保障性租賃住房的實施意見
  • 出台時間:2022年1月
內容解讀
創新渠道量質並舉、多措並舉籌集保障房源
2021年以來,瀋陽市房產局緊緊圍繞“保民生”重要部署,堅持貫徹《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加快發展保障性租賃住房的意見(國辦發〔2021〕22號)》精神,以加快推進保障性租賃住房建設為重點,累計落實保障性租賃住房項目1.77萬套,對解決新市民、青年人和從事基本公共服務行業群體住房問題,起到了積極促進作用。
在籌集渠道上,瀋陽市房產局注重把握因地施策、量質並舉,多渠道開展了房源籌集。一是切實增加保障性租賃住房建設用地土地供應,全年供應35個項目;二是進一步提高了產業園區配套建設占比,將產業園區中工業項目配套生活服務設施占比上限由7%提高到15%,建築面積占比上限擴大到30%,提高部分主要用於建設保障性租賃住房;三是鼓勵企事業單位利用自有閒置土地進行建設,2021年度動工8個項目;四是鼓勵企業投資改建,有30個餘項目在政策支持下於2021年開工建設。
創新模式政銀稅企四位一體,切實降低企業成本
為了更好地保障房源建設主體建設及運營成本問題,瀋陽市房產局除了充分利用整合中央財政獎補資金外支持保障性租賃住房房源籌集工作,還聯動瀋陽市國開行、市稅務局,為建設運營主體提供全方位的銀行資金及稅務支持。據悉,利用非居住存量土地和非居住存量房屋建設保障性租賃住房,取得保障性租賃住房項目認定書後,住房租賃企業向個人出租住房按1.5%繳納增值稅;企事業單位等向個人、規模化租賃企業出租住房按4%徵收房產稅。
通過銀行給予金融支持,政府給予獎補資金支持,稅務局給予稅收支持,引入專業化規模化運營機構,四位一體聯動破局保障性租賃住房房源籌集困難、成本壓力大等問題。以瀋陽市和平區太原街新榮大廈項目為例,瀋陽市房產局積極對接企業及運營機構、金融機構、稅務機構進行洽談,搭建平台引入龍湖冠寓進行合作,擬轉化部分銷售型公寓變為保障性租賃住房(人才公寓),項目預計今年3月開業,總間數376間,將有效改善太原街區域新市民的居住情況,降低企業的運營負擔。
創新提效簡化審批,提高房源籌集效率
根據《瀋陽市關於加快發展保障性租賃住房的實施意見》,在建設運營主體取得保障性租賃住房項目認定書後,利用非居住存量土地建設和非居住存量房屋改建保障性租賃住房項目,由相關部門負責立項、用地、規劃、施工、消防等手續,不涉及土地權屬變化的項目,可用已有用地手續等材料作為土地證明檔案,不再辦理用地手續。
據悉,下一步,瀋陽市將對保障性租賃住房項目開啟審批“綠色通道”,提高項目審批效率,加快保障性租賃住房供給。同時,利用非居住存量土地和非居住存量房屋建設保障性租賃住房,取得保障性租賃住房項目認定書後,供水、供電、供氣、供熱價格按照居民標準執行,也將進一步降低新市民居住成本,擴大受益群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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