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營商環境評估:以提高市場主體滿意度為導向》是一本2022年經濟管理出版社出版的圖書,作者是劉釗。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營商環境評估:以提高市場主體滿意度為導向
- 作者:劉釗
- 出版社: 經濟管理出版社
- 出版時間:2022年10月1日
- 定價:98 元
- ISBN:9787509686539
《營商環境評估:以提高市場主體滿意度為導向》是一本2022年經濟管理出版社出版的圖書,作者是劉釗。
《營商環境評估:以提高市場主體滿意度為導向》是一本2022年經濟管理出版社出版的圖書,作者是劉釗。內容簡介為貫徹落實以人民為中心的新發展理念和國務院《最佳化營商環境條例》精神,切實提高市場主體營商環境滿意度,本書基於對東北...
2.持續最佳化營商環境政策供給。推出一批具有江蘇特色、含金量高的政策舉措,增強市場主體獲得感和滿意度,以高質量的政策供給為營商環境提供制度支撐。因自然災害、事故災難或公共衛生事件等突發事件造成市場主體普遍性經營困難的,及時制定紓困解難政策。3.推動政策集成創新。鼓勵地方先行先試、大膽探索,對銳意改革的...
河南省“十四五”營商環境和社會信用體系發展規劃 加快營商環境和社會信用體系建設,是推動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的重大基礎性、戰略性工程,對持續深化改革、擴大開放、促進創新、降低市場運行成本、促進公平開放競爭、推進公正高效監管、激發市場主體活力、增強內生髮展動力具有重要意義。根據《河南省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四...
省和市、縣、自治縣人民政府工業和信息化、自然資源和規劃、商務、市場監督管理、金融監督管理等有關部門依據職責負責最佳化營商環境相關工作。第三條 省人民政府參照國際國內營商環境評價指標體系,以市場主體滿意度為導向,按照橫向可對比、縱向可考核的要求,編制海南自由貿易港營商環境評價指標體系並組織實施。政府及...
第六條【營商環境評價考核】 省人民政府營商環境主管部門應當完善以市場主體滿意度為導向的營商環境評價機制,對市(州)、縣(市、區)營商環境定期開展評價。評價結果應當納入對各級人民政府及有關部門的考核體系。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應當根據營商環境評價結果,及時調整和完善相應政策措施。開展營商環境...
第八條 國家建立和完善以市場主體和社會公眾滿意度為導向的營商環境評價體系,發揮營商環境評價對最佳化營商環境的引領和督促作用。開展營商環境評價,不得影響各地區、各部門正常工作,不得影響市場主體正常生產經營活動或者增加市場主體負擔。任何單位不得利用營商環境評價謀取利益。第九條 市場主體應當遵守法律法規,...
和《遼寧省最佳化營商環境條例》,堅持以提升市場主體和人民民眾的滿意度和獲得感為導向,以小切口為落腳點,以政府職能轉變為核心,以淨化政治生態為根本,把法治環境、信用環境建設作為最佳化營商環境最突出、最緊迫的任務,堅持改革創新,推動政府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營造穩定、公平、透明、可預期的營商環境。
2022年3月,河南省發展改革委發布了《河南省營商環境最佳化提升總體方案(2022版)》。內容簡介 《方案》以市場主體需求為導向,聚焦政務環境、市場環境、法治環境、宜居宜業環境,對標國內國際一流水平,加大改革力度、最佳化政策舉措,切實提升企業和民眾滿意度,激發市場活力和社會創造力。圍繞總體目標,《方案》提出,...
第六條 市、縣(市、區)人民政府應當對照國家營商環境評價體系,以市場主體和社會公眾滿意度為導向,完善最佳化營商環境的政策措施,發揮營商環境評價體系的引領和督促作用。第七條 市、縣(市、區)人民政府應當適應新業態、新模式發展的需要,推動數位技術與政務服務深度融合,推行錯時、延時、預約、全天候政務...
第六條 市、縣(區)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應當對照國家和省營商環境評價體系,以市場主體滿意度和社會公眾滿意度為導向,建立營商環境獎懲兌現機制,發揮營商環境評價體系的引領和督促作用。第七條 市人民政府應當建立統一的公共資源交易管理制度,實施目錄清單管理,建立健全公共資源交易公共服務統一平台,全面推行公共...
以市場主體和社會公眾滿意度為導向,健全營商環境評價指標體系,不斷總結評價實踐,對各市(區)按季度開展市場主體滿意度評價,全年開展一次綜合性營商環境評價,評價結果作為各市(區)高質量發展綜合績效評價和法治政府建設評估的重要依據。將營商環境突破年各項任務落實情況納入省級部門營商環境年度專項任務考核,更好...
市政務服務辦要加強跟蹤調度,建立工作檯賬,及時掌握落實進度;採取第三方評估方式,開展措施落實情況和經營主體滿意度調研,了解掌握實施效果,及時收集工作中的亮點做法,積極推廣複製,推動全市營商環境提質增效。附屬檔案:天津市2024年營商環境質量提升行動方案任務分解表 內容解讀 文字解讀 一、《方案》的出台背景和起草...
(三)實行約談通報。建立完善推進方案落實的約談、評估和通報機制,將160項重點任務推進落實情況作為評價營商環境工作的重要依據,開展跟蹤問效、強力推動落實,對最佳化營商環境工作任務推進緩慢、市場主體和民眾滿意度低、反映問題強烈的地區和部門予以通報,並根據需要約談相關地區、部門負責人。(四)加強督促落實。兼顧...
第六條 市和區、縣(市)人民政府應當按照國家營商環境評價體系的要求,發揮營商環境評價對最佳化營商環境的引領和督促作用,以市場主體和社會公眾滿意度為導向推進最佳化營商環境改革,及時調整完善最佳化營商環境的政策措施。第七條 市和區、縣(市)人民政府及其有關主管部門應當按照全面構建親清統一的新型政商關係的...
應當堅持市場化、法治化、國際化、便利化原則,以經營主體和社會公眾的需求及實際感受為導向,以深刻轉變政府職能為核心,借鑑國際國內先進經驗,建立具有內蒙古特色的營商環境評估指標體系和評估機制,實現以評促改、以評促建、以評促優,促進自治區營商環境加速改善,打造經營主體和社會公眾滿意的一流環境。
自治區發展改革委要以市場主體滿意度為導向,進一步完善營商環境評價指標體系和評價工作,升級改造營商環境“智管雲”監測平台,擴大無感監測覆蓋面,把監測督導結果納入績效考評,規範開展營商環境第三方評估,形成監測、評價、反饋、整改有機銜接的工作閉環。自治區統計局負責最佳化營商環境季度監測,動態調整企業調查問卷。
(十)完善營商環境評價機制,提升營商環境市場主體滿意度。工信科技、商務、市場監管、投資促進、工商聯、科協等部門,要主動加強與市場主體溝通,通過調研、座談、問卷調查等多種方式建立與市場主體、行業協會商會的常態化聯繫機制,定期聽取大中型企業、小微企業、個體工商戶等各類市場主體反映的問題和訴求,及時研究...
州、縣市人民政府辦公室負責統籌推進、協調本級最佳化營商環境工作,州、縣市最佳化營商環境領導小組辦公室具體組織實施本級最佳化營商環境工作。有關部門應當按照職責分工,嚴格執行最佳化營商環境各項政策規定,加強協調配合,合力推進最佳化營商環境工作。第四條 州、縣市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應當以市場主體和社會公眾滿意度為導...
第三條 堅持平等保護、公開公正、誠實守信、廉潔高效原則,以市場主體需求為導向,營造市場化、法治化、國際化營商環境。第四條 市、縣(市、區)人民政府應當加強對本行政區域內最佳化營商環境工作的組織領導,落實人員配備,建立健全協調督查機制和以市場主體與社會公眾滿意度為導向的營商環境評價體系,研究解決涉及...
構建以市場主體和社會公眾滿意度為導向的法治化營商環境評估體系,定期發布法治化營商環境評估報告。(責任單位:市司法局、市發改委)開展立法前評估,避免因政策疊加或相互不協調對市場主體日常生產經營活動造成不利影響。對與市場主體生產經營活動密切相關的法規、規章、行政規範性檔案,嚴格實施公平競爭審查和合法性...
第十條 自治區人民政府發展改革部門應當完善以市場主體和社會公眾滿意度為導向的營商環境評價體系,定期組織開展全區營商環境評價,發揮營商環境評價對最佳化營商環境的引領和督促作用。開展營商環境評價,不得影響各地區、各部門正常工作,不得影響市場主體正常生產經營活動或者增加市場主體負擔。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利用...
第一條 為了最佳化本市營商環境,維護市場主體合法權益,激發市場活力和社會創造力,推動高質量發展,建設新時代社會主義現代化強市,根據《最佳化營商環境條例》《山東省最佳化營商環境條例》等法律法規,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條例。第二條 本市最佳化營商環境工作堅持市場化、法治化、國際化原則,以市場主體需求為導向,以...
第二十八條 市和縣、區人民政府應當健全最佳化營商環境的工作激勵和績效考核機制,以市場主體和社會公眾滿意度為導向,對工作成效顯著的單位和個人按照規定給予表彰或者獎勵,對失職失責的單位和個人按照規定予以追責和問責。第二十九條 鼓勵、支持探索原創性、差異化的最佳化營商環境措施;有關單位和個人在探索中出現失誤...
各區、各部門可以結合實際情況,在法治框架內積極探索最佳化營商環境具體措施。對探索中出現失誤或者偏差,但有關單位和個人依照國家和本市有關規定決策、實施,且勤勉盡責、未牟取私利的,不作負面評價,依法予以免責或者減輕責任。第八條 本市按照營商環境評價體系要求,以市場主體和社會公眾滿意度為導向推進最佳化營商...
近年來,省委省政府認真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重要指示,全面貫徹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認真落實省第十四次黨代會精神,以市場主體需求為導向,將最佳化營商環境作為高質量發展的先導工程,直面問題、正視差距,提速對標、精準施策,出台《青海省最佳化營商環境條例》,建立“1+N”政策體系,通過實施營商環境“建設年”“最佳化...
堅持實事求是,科學評價。指標體系客觀、合理反映海南營商環境基本面貌,指標定義、評價範圍規範無誤,設計依據清晰準確。採用多維度評價數據核對印證,評價結果真實有效。堅持目標導向,關注重點。指標設計以提升市場主體獲得感滿意度、創一流營商環境為目標,重點梳理市場主體首要關切和海南營商環境突出問題。立足海南自由...
第七條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和新聞媒體應當加強最佳化營商環境法律、法規和政策措施的宣傳,發揮輿論監督作用,營造良好的最佳化營商環境輿論氛圍。第八條 按照國家營商環境評價體系要求,堅持以市場主體和社會公眾滿意度為導向,建立和完善營商環境評價制度。 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和有關部門應當根據營商環境評價...
全面落實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圍繞黨中央、國務院關於深化“放管服”改革最佳化營商環境的決策部署,按照省委、省政府和黃石市委、市政府有關檔案要求,堅持以市場需求為導向,推動政府職能深刻轉變,切實增強市場主體和民眾的獲得感和滿意度,確保我市2021年最佳化營商環境評價進入全省前五名...
第七條 健全完善以市場主體和社會公眾滿意度為導向的營商環境“紅黑榜”評價制度。各地、有關部門應當建立健全本行政區域、本行業營商環境評價制度,切實發揮營商環境評價的引領和督促作用。開展營商環境評價,不得影響各地各部門正常工作,不得影響市場主體正常生產經營活動或者增加市場主體負擔。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利用...
貢獻者推出更多經實踐檢驗行之有效、市場主體普遍歡迎、體現本市特色的營商環境“海東經驗”,並加大輿論引導和宣傳力度,充分運用網路、媒體、報刊等載體,全方位、多層次、立體化宣傳最佳化營商環境的各項政策,不斷提升公眾對最佳化營商環境的知曉度、參與度、滿意度,努力營造全社會共同參與、各部門齊抓共建營商環境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