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污染物

新污染物是指排放到環境中的,具有生物毒性、環境持久性、生物累積性等特徵,對生態環境或人體健康存在較大風險,但尚未納入管理或現有管理措施不足的有毒有害化學物質。新污染物具有生物毒性、環境持久性、生物累積性等特徵,且現階段尚未被有效監管,相對傳統已經被監管的污染物而言較“新”。

基本介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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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義

新污染物不同於常規污染物,指新近發現或被關注,對生態環境或人體健康存在風險,尚未納入管理或者現有管理措施不足以有效防控其風險的污染物。

特點

新污染物具有兩大特點:
第一個特點是“新”。新污染物種類繁多,全球關注的新污染物超過20大類、每一類又包含數十或上百種化學物質。隨著對化學物質環境和健康危害認識的不斷深入以及環境監測技術的不斷發展,可被識別出的新污染物還會持續增加,因此,聯合國環境署對新污染物採用了“Emerging pollutants”這個詞,體現了新污染物將會不斷新增的特點。
第二個特點是“環境風險大”。主要體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一是危害嚴重性。新污染物多具有器官毒性、神經毒性、生殖和發育毒性、免疫毒性、內分泌干擾效應、致癌性、致畸性等多種生物毒性,其生產和使用往往與人類生活息息相關,對生態環境和人體健康很容易造成嚴重影響。
二是風險隱蔽性。多數新污染物的短期危害不明顯,即便在環境中存在或已使用多年,人們並未將其視為有害物質,而一旦發現其危害性時,它們已經通過各種途徑進入環境介質中。
三是環境持久性。新污染物多具有環境持久性和生物累積性,可長期蓄積在環境中和生物體內,並沿食物鏈富集,或者隨著空氣、水流長距離遷移。
四是來源廣泛性。我國現有化學物質約4.5萬餘種,每年還新增上千種新化學物質,這些化學物質在生產、加工使用、消費和廢棄處置的全過程都可能存在環境排放,還可能來源於無意產生的污染物或降解產物。
五是治理複雜性。對於具有持久性和生物累積性的新污染物,即使達標排放,以低劑量排放進入環境,也將在生物體內不斷累積並隨食物鏈逐漸富集,進而危害環境生物和人體健康。因此,以達標排放為主要手段的常規污染物治理,無法實現對新污染物的全過程環境風險管控。此外,新污染物涉及行業眾多,產業鏈長,替代品和替代技術不易研發,需多部門跨界協同治理。

主要類別

新污染物有四大類:一是持久性有機污染物,二是內分泌干擾物,三是抗生素,四是微塑膠,在被排放到環境中後,被界定為新污染物。
持久性有機污染物:是包含有機氯殺蟲劑、工業化學品和工業過程副產品在內的初次污染物(又稱原發性污染物),具有高毒性。這些污染物長期存在,具有很長的半衰期,能夠通過各種環境介質(大氣、水、生物體等)長距離遷移並長期存在於環境中。持久性有機污染物可以隨著地球上的大氣循環到達人跡罕至的兩極地區。此外,持久性有機污染物隨食物鏈積累,導致各類健康危害和環境影響。
內分泌干擾物:在塑膠等工業產品生產產生的副產物、雌激素類藥品以及催熟劑中大量含有,並在其生產及使用和垃圾處理的過程中,被釋放到環境中。這些化學物質可以與身體的內分泌受體結合,通過多種機制激活、阻斷或改變自然激素的合成和降解,從而產生“虛假”或異常的激素信號,增加或抑制正常的內分泌功能,從而對代謝、發育、繁殖和行為等關鍵生物功能產生影響。
抗生素:廣泛套用於醫用藥物、農用獸藥以及水產養殖,並通過不同途徑進入環境。抗生素通過影響環境中各種微生物的種群數量及其他較高等生物如水生生物、植物、動物的種群結構和營養轉移方式,破壞環境中固有的以食物鏈為聯繫的生態系統的平衡;並在環境中誘發大量耐藥菌的產生並大量繁殖和傳播最終影響人類健康。
微塑膠:是直徑在1微米至5毫米間的塑膠碎片。微塑膠根據來源可分為初生微塑膠(以微米大小生產的塑膠材料,如化妝品中的塑膠微珠)和次生微塑膠(較大塑膠碎片物理磨損或光降解產生的微小碎片)。據估計,基於食物的消耗,每人每年微塑膠的攝入量約為39,000-52,000微塑膠顆粒。微塑膠進入人體後會在呼吸系統、肝臟中積累,對健康造成嚴重影響。此外,微塑膠可以很容易地吸收環境中存在的其他污染物,包括持久性有機污染物和致病微生物,並將其輸送到其他地方。
2023年3月1日起,《重點管控新污染物清單(2023年版)》(以下簡稱《清單》)正式施行,包括抗生素、環境內分泌干擾物壬基酚等14類新污染物被列入重點管控範圍,被實施禁止、限制、限排等環境風險管控措施。

治理挑戰

1.環境風險管理的法律法規缺位;
2.新污染物治理體制機制不健全;
3.新污染物治理工作缺乏頂層設計;
4.環境風險管理工作基礎薄弱;
5.環境風險評估與管控科研支撐能力不足。

治理思路

開展新污染物治理,應當實施以環境風險預防為主的治理策略,構建以“篩”“評”“控”為主線的防控思路,其中,“篩”和“評”是方法和基礎,“控”是目的和手段,前者決定後者的內容。

治理方案

2022年,國務院辦公廳印發《新污染物治理行動方案》,主要目標是到2025年,完成高關注、高產(用)量的化學物質環境風險篩查,完成一批化學物質環境風險評估;動態發布重點管控新污染物清單;對重點管控新污染物實施禁止、限制、限排等環境風險管控措施。有毒有害化學物質環境風險管理法規制度體系和管理機制逐步建立健全,新污染物治理能力明顯增強。

科學問題

2022年6月27日,在第二十四屆中國科協年會閉幕式上,中國科協隆重發布10個對科學發展具有導向作用的前沿科學問題,其中包括“ 新污染物治理面臨何種問題和挑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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