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市新污染物治理工作方案》是為切實加強新污染物治理和有毒有害化學物質環境風險防控工作,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按照《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印發新污染物治理行動方案的通知》(國辦發〔2022〕15號)要求,結合重慶市實際,制定的工作方案。
2023年4月6日 ,重慶市人民政府辦公廳發布《重慶市新污染物治理工作方案》。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重慶市新污染物治理工作方案
- 發布單位:重慶市人民政府辦公廳
《重慶市新污染物治理工作方案》是為切實加強新污染物治理和有毒有害化學物質環境風險防控工作,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按照《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印發新污染物治理行動方案的通知》(國辦發〔2022〕15號)要求,結合重慶市實際,制定的工作方案。
2023年4月6日 ,重慶市人民政府辦公廳發布《重慶市新污染物治理工作方案》。
《重慶市新污染物治理工作方案》是為切實加強新污染物治理和有毒有害化學物質環境風險防控工作,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按照《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印發新污染物治理行動方案的通知》(國辦發〔2022〕15號)要求,結合重慶市實際,制...
2022年8月,重慶市印發《重慶市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實施方案》。內容解讀 《方案》明確提出加快推動綠色低碳發展,深入推進碳達峰碳中和行動,建立健全碳達峰碳中和“1+2+6+N”系列政策;加快推進能源清潔低碳化,優先保障居民生活用氣...
重慶市人民政府關於印發都市功能核心區和拓展區大氣污染防治與湖庫整治重點工作方案的通知一、實施範圍 編輯 語音 主要適用於都市功能核心區和拓展區,其中,燃煤及工業污染防治、湖庫整治重點工作的範圍擴大到對都市功能核心區和拓展區空氣...
方案全文 重慶市全面推進垃圾分類治理工作實施方案 垃圾分類是城市治理水平、社會文明程度的重要標誌。為加強垃圾分類治理、改善城鄉人居環境、促進生態文明建設和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城市市容和...
《重慶市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和監督管理工作方案》是重慶市人民政府辦公廳發布的檔案。通知 各區縣(自治縣)人民政府,市政府有關部門,有關單位:《重慶市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和監督管理工作方案》已經市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
《重慶市藍天行動實施方案(2013―2017年)》(以下簡稱《藍天行動》)是在落實國家對大氣污染防治的新規劃、新要求、新標準的基礎上制定的,完成《藍天行動》的目標任務是落實《行動計畫》的重要舉措和有力抓手,落實《行動計畫》的新要求是...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水污染防治行動計畫》(國發〔2015〕17號),確保三峽工程重慶庫區(以下簡稱三峽庫區)水環境安全,切實解決我市部分區域、流域水環境突出問題,有力保障民眾切身利益,深入推進生態文明建設,特制定本實施方案。
《新污染物治理行動方案》是為了深入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加強新污染物治理,切實保障生態環境安全和人民健康,制定的行動方案。2022年5月4日,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通知,公布該方案,要求貫徹執行。發布通知 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印發新...
重慶市人民政府辦公廳2015年10月29日 [1] 重慶市鄉鎮污水處理設施建設運營實施方案為貫徹落實國務院《水污染防治行動計畫》(國發〔2015〕17號),大力解決我市鄉鎮污水處理設施建設運營有關問題,切實保障人民民眾健康,加快推進生態文明建設,...
《重慶市減污降碳協同增效實施方案》是重慶市生態環境局、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市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市交通局、市農業農村委員會、市能源局聯合印發的方案,於2023年8月發布。發布信息 2023年8月,重慶市...
第七條企業事業單位拆除設施、設備或者建築物、構築物的,應當按照相關規定,採取相應的土壤污染防治措施。土壤污染重點監管單位拆除設施、設備或者建築物、構築物的,應當按照相關規定,制定包括應急措施在內的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報所在...
其他行政主管部門按照各自職責做好飲用水源的污染防治工作。第四條 任何單位和個人都有保護飲用水源的義務,並有權檢舉、控告污染飲用水源的行為。第五條 市、區縣(自治縣、市)人民政府應按照《重慶市飲用水源保護區劃分規定》,對集中...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漁業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重慶市長江三峽庫區流域水污染防治條例》、《基本農田保護條例》,結合流域水產養殖實際和各級各部門職能職責,制定本實施方案。
推動制定《重慶市生活垃圾管理條例》和修訂《重慶市市容環境衛生管理條例》,出台《重慶市生活垃圾分類管理辦法》《重慶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推進智慧城管建設的指導意見》《重慶市城鎮生活垃圾分類和處理設施補短板強弱項實施方案》《重慶市人民...
〔市發展改革委、市經濟信息委、市市場監管局、市大數據發展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各區縣(自治縣)和兩江新區、西部科學城重慶高新區、萬盛經開區(以下統稱區縣)負責落實。以下均需區縣落實,不再列出〕2.推進重點行業污染物減量化。推...
為進一步加強主要污染物總量減排(以下簡稱總量減排)工作,確保實現我市“十一五”期間二氧化硫和化學需氧量總量減排目標,結合市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重慶市節能減排綜合性工作方案的通知》(渝辦發(2007)286號)和《關於印發重慶市“十一五”...
該協定是全國第一個跨省域的新污染物治理聯防聯控機制。協定內容 根據協定約定,下一步川渝將在多方面開展合作:一是充分發揮各方資源優勢,提升新污染物環境危害篩查和風險評估科技支撐能力。依託四川省、重慶市、部固管中心重點實驗室等...
《中共重慶市委重慶市人民政府關於進一步加強環境保護工作若干問題的決定》(渝委發〔2012〕4號)、《重慶市“十二五”節能減排工作方案》(渝府發〔2011〕109號)和《重慶市人民政府關於做好“十二五”主要污染物總量減排工作的意見》(渝府...
《重慶市噪聲污染防治辦法》為了防治噪聲污染,保障公眾健康,保護和改善生活環境,維護社會和諧,推進生態文明建設,促進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噪聲污染防治法》《重慶市環境保護條例》等法律、法規,結合重慶市實際,制定...
各區縣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應將重污染天氣應急減排清單作為預案的重要組成部分,將本級政府有關部門、企業、單位實施方案納入預案體系。2 組織指揮機構 2.1 市級組織指揮機構 在市政府統一領導下,由重慶市重污染天氣應急工作指揮部(以下...
編制重慶市總磷污染控制方案,明確控制目標,實施重點工程。鞏固“三磷”專項整治成果,強化重點行業監管,推動涉磷企業穩定達標排放,推進涉磷企業升級改造和結構調整,探索磷石膏綜合利用機制。統籌城鎮生活、工業企業、城市和農業面源等污染...
1998年6月1日重慶市人民政府令第25號發布。條例全文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防治集中式生活飲用水源的污染,保護人體健康,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重慶市環境保護條例》等法律法規,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本市行政...
第一條為控制環境噪聲污染,保障人們有良好的生活環境,保護人體健康,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噪聲污染防治條例》、《重慶市環境保護條例》,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辦法。第二條本辦法的稱環境噪聲,是指在工業生產、建築施工、交通運輸等...
(八)“噪聲擾民”是指所產生的環境噪聲干擾他人正常生活、工作和學習的現象。第四十七條 本辦法自2013年5月1日起施行。2002年2月1日公布的《重慶市環境噪聲污染防治辦法》(重慶市人民政府令第126號)同時廢止。相關報導 重慶市環保...
《重慶市水污染防治條例》旨在保護和改善環境,防治水污染和保護水生態,保障飲用水安全,維護公眾健康及推進生態文明建設,促進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於2020年7月30日經重慶市第五屆人大常務委員會第二十次會議通過並公布,共六章七十六條...
為深入貫徹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和習近平總書記對重慶作出的重要指示要求,全面落實《成渝地區雙城經濟圈建設規劃綱要》,加大生態環境保護力度,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有序推進碳達峰碳中和工作,切實築牢長江上游重要生態屏障,加快建設山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