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市生態環境保護“十四五”規劃(2021—2025年)

《重慶市生態環境保護“十四五”規劃(2021—2025年)》由重慶市人民政府發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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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中文名:重慶市生態環境保護“十四五”規劃(2021—2025年)
  • 發布單位:重慶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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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慶市人民政府關於
印發重慶市生態環境保護“十四五”規劃
(2021—2025年)的通知
渝府發〔2022〕11號
各區縣(自治縣)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門,有關單位:
現將《重慶市生態環境保護“十四五”規劃(2021—2025年)》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重慶市人民政府        
2022年1月27日 

檔案全文

重慶市生態環境保護“十四五”規劃
(2021—2025年)
2022年1月
目    錄
第一章  全市生態環境保護形勢
第一節  生態環境保護取得明顯成效
第二節  生態環境保護仍然任重道遠
第三節  加強生態環境保護迎來重要機遇 
第二章  開啟山清水秀美麗之地建設新征程
第一節  指導思想
第二節  基本原則
第三節  主要目標
第三章  以碳達峰碳中和為總抓手引領綠色轉型,推動高質量發展
第一節  構建清潔低碳能源體系
第二節  推動產業結構綠色轉型
第三節  開展碳排放達峰行動
第四節  推動“一區兩群”綠色發展
第五節  加快科技創新助力環保產業發展
第四章  統籌山水林田湖草系統治理,築牢長江上游重要生態屏障
第一節  構築生態安全空間格局
第二節  保護重要生態系統
第三節  治理修復生態退化區域
第四節  保護生物多樣性
第五章  以改善生態環境質量為核心,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
第一節  改善水環境質量
第二節  提升大氣環境質量
第三節  協同防治土壤和地下水污染
第四節  治理農業農村環境污染
第五節  管控噪聲環境影響
第六章  堅持總體國家安全觀,防範化解生態環境領域重大風險
第一節  健全環境風險防控體系
第二節  加強核與輻射安全管理
第三節  防範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風險
第四節  強化有毒有害化學物質環境風險防控
第五節  防範化解生態環境領域社會穩定風險
第七章  推進成渝地區雙城經濟圈生態共建環境共保,加強區域聯防聯治
第一節  推動生態共建
第二節  深化污染共治
第三節  共推綠色發展
第四節  促進信息共享
第五節  加強與其他省市交流合作
第八章  深化生態文明體制改革,推進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
第一節  健全生態環境治理責任體系
第二節  提高生態環境精準治理能力
第三節  提高生態環境科學治理能力
第四節  提高生態環境依法治理能力
第五節  健全生態環境治理市場機制
第六節  健全生態環境治理全民行動體系
第九章  實施一批重大工程項目
第十章  健全規劃實施機制
重慶市生態環境保護“十四五”規劃
(2021—2025年)
為深入貫徹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和習近平總書記對重慶作出的重要指示要求,全面落實《成渝地區雙城經濟圈建設規劃綱要》,加大生態環境保護力度,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有序推進碳達峰碳中和工作,切實築牢長江上游重要生態屏障,加快建設山清水秀美麗之地,根據《重慶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四個五年規劃和二○三五年遠景目標綱要》,制定本規劃。規劃期為2021—2025年,展望至2035年。
第一章  全市生態環境保護形勢
“十三五”時期,市委、市政府緊緊圍繞把習近平總書記殷殷囑託全面落實在重慶大地上這條主線,全面貫徹黨中央、國務院關於加強生態環境保護的系列部署要求,堅定不移走生態優先、綠色發展之路,堅決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長江上游重要生態屏障進一步築牢,山清水秀美麗之地建設成效顯著。“十四五”時期是我市協同推進高質量發展和生態環境高水平保護的重要機遇期,必須強化“上游意識”、擔起“上游責任”、作出“上游貢獻”,切實築牢長江上游重要生態屏障,加快建設山清水秀美麗之地。
第一節  生態環境保護取得明顯成效
生態環境保護理念日益深入人心。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視生態環境保護工作,主要負責同志率先垂範,共同擔任市深入推動長江經濟帶發展加快建設山清水秀美麗之地領導小組組長、市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工作領導小組組長、市總河長、市總林長,分別擔任市污染防治攻堅戰總指揮、副總指揮,多次主持召開會議研究部署生態文明建設、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等重點工作。全市各級各部門對生態環境保護的認識發生根本性轉變,管發展必須管環保、管生產必須管環保、管行業必須管環保的自覺性、主動性顯著增強,“黨政同責、一崗雙責”大環保格局逐步形成。深入推進生態文明體制改革,出台系列生態環境保護政策檔案,推動實施生態環境保護督察等制度,在全國率先完成環保機構垂直管理體制改革、率先發布“三線一單”成果、率先實現固定污染源排污許可全覆蓋,開展“無廢城市”建設、山水林田湖草生態保護修復、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制度改革等全國試點。生態環境保護成為全社會的共識和行動,“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理念深入人心,“生態優先、綠色發展”和“共抓大保護、不搞大開發”成為重慶大地主旋律。
生態保護修復全面加強。統籌山水林田湖草系統治理,推進“治水、育林、禁漁、防災、護文”,多為自然“種綠”、多為生態“留白”。劃定並嚴守生態保護紅線,持續開展“綠盾”自然保護地監督檢查專項行動。大力開展國土綠化提升行動,推進中心城區“兩江四岸”“清水綠岸”“四山”生態治理,全市森林覆蓋率達到52.5%、較2015年提高7.1個百分點,濕地生態功能得到提升,生態系統質量明顯提升。高起點高標準高質量推進廣陽島片區長江經濟帶綠色發展示範建設,精心打造“長江風景眼、重慶生態島”。璧山區、北碚區、渝北區、黔江區、武隆區成為國家生態文明建設示範區,武隆區、廣陽島入選“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實踐創新基地。長江上游重要生態屏障進一步築牢,“山水之城·美麗之地”顏值更高、氣質更佳。
環境質量明顯改善。聚焦“水裡”“山上”“天上”“地里”,持續深化“建”“治”“管”“改”,深入實施“碧水、藍天、綠地、田園、寧靜”五大環保行動,以碧水保衛戰、藍天保衛戰、淨土保衛戰以及柴油貨車污染治理、水源地保護、城市黑臭水體治理、長江保護修復、農業農村污染治理等標誌性戰役為重點,堅決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化學需氧量、氨氮排放量較2015年分別下降22.4%、18.3%、8.3%、7.4%。全市空氣品質優良天數達到333天、較2015年增加41天,PM2.5(細顆粒物)年均濃度降至33微克/立方米、首次達到國家二級標準(35微克/立方米),藍天白雲成為常態。長江幹流重慶段水質為優,42個國考斷面水質優良比例達到100%,城市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水質達標率100%,守護好一江碧水向東流。農村人居環境持續改善,土壤、聲、輻射環境質量總體穩定,全市未發生重特大突發環境事件。
綠色發展取得新成效。運用生態環境保護政策措施驅動產業結構調整升級,全面完成30萬千瓦及以上煤電機組超低排放改造,化解船舶過剩產能2萬載重噸,鋼鐵、水泥、電解鋁、平板玻璃等重點行業落後產能已全部淘汰。高技術產業和戰略性新興產業占規模以上工業增加值比重分別提高至19.1%、25%。積極構建綠色製造體系,建成綠色工廠115家、綠色園區10個,其中國家級綠色工廠35家、國家級綠色園區3個,園區工業集中度達到84%。促進資源節約集約利用,開展資源循環利用示範基地建設。全市單位地區生產總值能耗五年累計下降19.4%,單位地區生產總值二氧化碳排放量五年累計下降21.88%,非化石能源消費占比達到19.3%,頁岩氣產量累計超過310億立方米。
一大批生態環境問題得以解決。不折不扣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重要批示精神,高標準、高質量推進縉雲山國家級自然保護區生態環境問題綜合整治,縉雲山生態環境明顯改觀。舉一反三、標本兼治,長江上游珍稀特有魚類國家級自然保護區、水磨溪濕地自然保護區突出生態環境問題整改取得顯著成效。強力實施第1號、2號市級總河長令,連續開展污水“三排”(偷排、直排、亂排)、河道“三亂”(污水亂排、岸線亂占、河道亂建)專項整治,河流管理保護成效明顯。把解決突出生態環境問題作為民生優先領域,有效整改、按時銷號中央巡視“回頭看”、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市級生態環境保護督察以及“綠盾”、“清廢”行動等“中字頭”“國字頭”“部字頭”“市字頭”監督檢查、專項行動發現的一大批問題,老百姓的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明顯增強。
積累了行之有效的基本經驗。堅持以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為引領,全面貫徹習近平總書記對重慶提出的重要指示要求,對表對標黨中央生態環境保護決策部署,強化思想武裝。堅持以人民為中心,將不斷滿足人民民眾對美好生活的需要作為根本目的,一切為了人民、一切依靠人民,形成全社會齊抓共建的良好氛圍。堅持“黨政同責、一崗雙責”,建立健全河長制、林長制,促進“小環保”真正轉變為“大環保”新格局。堅持問題導向、目標導向,建立健全暗查暗訪、問題發現、跟蹤調度、督導幫扶、質量排名、曝光約談、移交督辦、整改檢查、督察問責等推進實施機制和壓力傳導機制。實行“一竿子插到底”“一點(站)一隊一策”“一河(企)一策”等工作機制,治理措施更加科學精準。
專欄1  生態文明建設“十三五”規劃主要指標完成情況
領域
指        標
2020年
目標值
2020年
實際值
生態
空間
1.森林增長
林地面積總量(萬畝)
6300
6897
森林覆蓋率(%)
46
52.5
森林蓄積量(億立方米)
2.4
2.41
2.城市綠地
建成區綠地率(%)
38.9
39.4
建成區綠化覆蓋率(%)
41
42.9
節約
低碳
3.單位地區生產總值能耗降低(%)
[16]
[19.4]
4.單位地區生產總值二氧化碳排放降低(%)
[19.5]
[21.88]
5.單位地區生產總值用水量降低(%)
[29]
[29]
6.淨增建設用地總量(公頃)
<[75000]
[52821]
7.大宗工業固體廢棄物綜合利用率(%)
85
85
環境
質量
8.長江幹流重慶段水質(類)
II
9.空氣品質
PM2.5年均濃度(μg/m3)
≤45.6
33
空氣品質優良天數比率(%)
83
91.2
污染
治理
10.主要污染物排放總量減少
化學需氧量(%)
[7.4]
[8.3]
二氧化硫(%)
[18]
[22.4]
氨氮(%)
[6.3]
[7.4]
氮氧化物(%)
[18]
[18.3]
11.城市生活污水集中處理率(%)
95
95
12.城市生活垃圾無害化處理率(%)
95
100
註:[  ]內為5年累計數。
第二節  生態環境保護仍然任重道遠
協同推進發展與保護的難度增大。新冠肺炎疫情加速了世界百年未有之大變局,全市放鬆生態環境監管、減少環保投入的現象可能出現反彈。全市區域、城鄉發展不平衡,渝東北和渝東南大多數區縣(自治縣)仍處於工業化初級或中級階段,統籌區域經濟發展和生態產品供給是面臨的重大課題。全市光伏、風電、水電等資源有限,提高非化石能源占比難度大,能源結構以煤為主、運輸結構以公路為主的狀況沒有根本改變,生態環境保護結構性、根源性、趨勢性壓力依然較大,實現碳達峰碳中和任務較為艱巨。
生態環境質量持續改善任務複雜艱巨。全市污染治理和生態保護修復所面臨的嚴峻形勢依然存在,生態環境質量改善從量變到質變的拐點還沒有到來、成效還不穩固。交通污染成為全市大氣污染的主要來源之一,臭氧污染日益突出。黑臭水體長治久清剛剛起步,部分支流水質難以穩定達到水域功能要求。土壤、地下水和農業農村生態環境保護基礎薄弱。全市水土流失、石漠化、河流岸線過度開發、城鎮開發建設活動擠占生態空間等問題依然存在。鐵峰山國家森林公園、萬盛黑山縣級自然保護區等自然保護地仍有諸多歷史問題亟待解決,兩輪中央生態環保督察反饋的問題還有35項正在整改,部分問題成因融合疊加、情況複雜,需加速加力。
生態環境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仍有較大提升空間。生態環境治理主體較為單一,更多強調運用行政手段,市場參與有限。投融資體系、市場交易體系、生態補償體系等市場化政策機制還不健全,綠色發展制度相關政策比較零散,尚未形成系統推動力。生態環境保護權責邊界劃分不清、政府事權和支出責任不匹配的問題仍然存在,跨區域合作機制和跨部門協作機制仍不健全,基層生態環境監管執法能力不足。企業治污主體責任意識不強,缺乏治污的內生動力,依賴政府監管被動開展污染治理的現象比較普遍。社會組織與公眾參與制度不完善,參與渠道不夠暢通。環境基礎設施建設仍存在短板,城鄉生活污水收集處理、垃圾焚燒等能力不足。生態環境監測網路覆蓋不全面,生態監測評估等基礎制度與能力較為薄弱。物聯網、大數據、雲計算、人工智慧等現代信息技術在生態環境監管中的套用處於起步階段。
第三節  加強生態環境保護迎來重要機遇
黨中央高度重視生態環境保護。生態環境保護是關係黨的使命宗旨的重大政治問題,也是關係民生的重大社會問題,是黨中央高度關注和強調的“國之大者”。“十四五”乃至今後更長一段時期,建設青山常在、綠水長流、空氣常新的美麗中國奮鬥目標沒有變,堅持生態優先、綠色發展的戰略導向沒有變,圍繞生態環境根本好轉、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的路徑舉措沒有變。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為生態環境保護提供了強大的思想保障和根本遵循,黨中央的高度重視為保持戰略定力、堅定不移推進生態環境保護提供了力量源泉。
國家重大區域發展戰略為山清水秀美麗之地建設帶來新機遇。長江經濟帶發展、新時代西部大開發、成渝地區雙城經濟圈建設等區域發展戰略都把加強生態環境保護作為重要任務之一。重慶是西部大開發的重要戰略支點、“一帶一路”和長江經濟帶聯結點,在國家區域發展中具有獨特而重要的作用。市委、市政府堅決扛起重慶在全國生態安全格局中肩負的重大責任,從全局謀劃一域、以一域服務全局,強化“上游意識”,擔起“上游責任”,必將推動全市生態環境保護工作進入新階段、展現新作為。
重慶推動高質量發展、積極服務和融入新發展格局為生態環境保護注入新動能。黨中央提出加快形成以國內大循環為主體、國內國際雙循環相互促進的新發展格局,將碳達峰碳中和納入生態文明建設整體布局,為進一步推動經濟社會發展全面綠色轉型帶來了新機遇。市委、市政府立足當前、著眼長遠,提出了著力推動“一區兩群”協調發展、打造未來發展新優勢的戰略思路,堅持走生態優先、綠色發展之路,加快構建科技含量高、資源消耗低、環境污染少的產業結構和生產方式,推動綠色高質量發展。各區縣(自治縣)和兩江新區、重慶高新區、萬盛經開區(以下統稱區縣)堅持學好用好“兩山論”,走深走實“兩化路”,在提升綠水青山顏值中做大金山銀山價值,努力實現生態美、產業興、百姓富有機統一,為生態環境質量改善注入了新動能。
生態環境保護事業已奠定良好的發展基礎。“十三五”時期,全市生態優先綠色發展行動計畫、污染防治攻堅戰均取得顯著成效,為“十四五”時期在新的起點上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持續改善生態環境質量奠定了堅實基礎。通過全面深化改革,生態環境保護督察、河長制、生態環境保護綜合行政執法等體制機制紅利繼續逐步釋放,生態環境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進程將明顯加快,全社會對保護與發展關係的認識更加深刻,“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理念深入人心,綠色生產生活方式正在逐漸形成,公眾參與和監督生態環境保護的積極性迅速提高,為生態環境改善提供重要契機。
第二章  開啟山清水秀美麗之地建設新征程
第一節  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歷次全會精神,深入貫徹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全面落實習近平總書記對重慶提出的營造良好政治生態,堅持“兩點”定位、“兩地”“兩高”目標,發揮“三個作用”和推動成渝地區雙城經濟圈建設等重要指示要求,立足新發展階段,完整、準確、全面貫徹新發展理念,積極服務和融入新發展格局,保持加強生態環境保護的戰略定力,把修復長江生態環境擺在壓倒性位置,以改善生態環境質量為核心,以減污降碳協同增效為主線,以深化生態文明體制改革為動力,協同推進高質量發展和生態環境高水平保護,彰顯重慶山水自然之美、人文精神之美、城鄉特色之美、產業素質之美,全面開啟山清水秀美麗之地建設新征程。
第二節  基本原則
堅持綠色發展、標本兼治。牢固樹立“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的理念,正確把握保護生態環境與發展經濟的關係,共抓大保護、不搞大開發,助推更高質量、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續、更為安全的發展,努力在推進長江經濟帶綠色發展中發揮示範作用。
堅持系統觀念、綜合施治。按照自然生態的整體性、系統性及其內在規律,統籌推進山水林田湖草系統治理,統籌流域左右岸、上下游、乾支流、地上地下水環境治理,統籌大氣污染物治理,統籌生態保護修復、環境質量改善和生態環境風險防控,統籌城市生態品質提升和鄉村生態振興,統籌污染治理和碳減排,提供更加優良的生態環境公共服務。
堅持依靠制度、依靠法治。深化生態文明體制改革,加快制度創新,增加制度供給,強化制度執行,讓生態環境保護制度成為不可觸碰的高壓線,用最嚴格的制度、最嚴密的法治保護生態環境。
堅持相互協作、聯防聯治。貫徹成渝地區雙城經濟圈建設的國家重大區域發展戰略,樹立“一家親”理念,強化“一盤棋”思想,唱好“雙城記”,建好“經濟圈”,做到統一謀劃、一體部署、相互協作、共同實施,切實改善區域環境質量,共同築牢長江上游重要生態屏障,使成渝地區成為高品質生活宜居地。
堅持全民參與、社會共治。人民民眾既是良好生態環境的“需求方”,也是生態環境治理工作的“主考官”,更是保護生態環境的“生力軍”。必須加強宣傳引導,著力解決生態環境保護領域市場主體發育滯後、社會參與度不高等問題,更好發揮企業的主動性和自我約束作用,更好發揮社會組織和公眾的積極性和監督作用。
第三節  主要目標
到2025年,生態系統質量和穩定性進一步提升,生產生活方式綠色轉型成效顯著,環境質量持續改善,主要污染物排放總量持續減少,環境突出問題得到有效治理,環境安全得到有效保障,生態環境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水平明顯提升,城鄉人居環境更加優美,長江上游重要生態屏障更加鞏固,山清水秀美麗之地建設取得重大進展,人民民眾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顯著增強。
到2035年,廣泛形成綠色生產生活方式,碳排放達峰後穩中有降,生態環境根本好轉,藍天白雲、綠水青山成為常態,長江上游重要生態屏障全面築牢,生態美、產業興、百姓富實現有機統一,山清水秀美麗之地基本建成,使重慶成為美麗中國建設的樣板,實現人與自然和諧共生。
專欄2  “十四五”生態環境保護核心指標
序號
指        標
2020年
現狀值
2025年
目標值
指標
屬性
1
單位GDP能源消耗降低(%)
[19.4]
由國家下達
約束性
2
單位GDP二氧化碳排放降低(%)
[21.88]
由國家下達
約束性
3
主要污染物重點工程減排量(萬噸)
化學需氧量
[4.32]
約束性
氨氮
[0.18]
氮氧化物
[3.68]
揮發性有機物
[1.06]
4
地表水國控斷面水質優良(達到或優於Ⅲ類)比例(%)
100
97.3*
約束性
5
空氣品質優良天數比率(%)
91.2
92.6
約束性
6
森林覆蓋率(%)
52.5
57
約束性
7
城市建成區綠化覆蓋率(%)
42.9
≥43
約束性
註:1.[  ]內為5年累計數。
    2.*表示“十四五”期間,納入國家考核的地表水國控斷面為74個,比“十三五”期間增加32個。
第三章  以碳達峰碳中和為總抓手引領綠色轉型,推動高質量發展
全方位全過程推行綠色規劃、綠色設計、綠色投資、綠色建設、綠色生產、綠色流通、綠色生活、綠色消費,深化能源結構調整,推動產業結構轉型,紮實推進產業生態化、生態產業化,促進我市經濟社會發展全面綠色低碳轉型,推動如期實現碳達峰碳中和目標,彰顯山清水秀美麗之地的產業素質之美。
第一節  構建清潔低碳能源體系
控制煤炭消費總量。新建耗煤項目實行煤炭減量替代,加強煤層氣(煤礦瓦斯)綜合利用,實現全市煤炭消費總量及比重持續下降。加強煤炭清潔利用,推進散煤治理,將煤炭主要用於發電和供熱,削減非電力用煤,推進電能替代燃煤和燃油。嚴控燃煤、燃氣發電機組增長速度,淘汰達不到環保、能耗、安全等標準的燃煤機組。各區縣城市建成區、工業園區基本淘汰35蒸噸/小時以下燃煤鍋爐。推動企業自備電廠、65蒸噸/小時以上燃煤鍋爐實施超低排放改造,燃氣鍋爐實施低氮改造。
加快發展清潔能源和新能源。在保護好生態環境前提下有序發展水電,最佳化風能、太陽能開發布局,因地制宜發展生物質能、地熱能等,讓清潔能源成為能源消費增量的主體。到2025年,非化石能源消費占比達到20%以上。持續推動涪陵區、南川區、綦江區、梁平區頁岩氣全產業鏈集群式發展,將重慶建成全國頁岩氣勘探開發、綜合利用、裝備製造和生態環境保護綜合示範區。鼓勵發展天然氣分散式能源系統,加快液化天然氣(LNG)推廣套用。增加市外清潔能源輸入。建設智慧能源體系,拓寬清潔能源消納渠道,落實可再生能源發電全額保障性收購政策,推行節能低碳電力調度。
提升能源利用效率。進一步完善節能標準體系、能耗標識制度,加強標準實施的監督。完善能源消費和強度“雙控”制度,嚴格實施節能評估審查制度,加強事中事後監管,保障合理用能,限制過度用能。實施能效“領跑者”行動,給予“領跑者”資金獎勵或項目支持,推廣先進節能技術和產品套用,推動能效電廠試點。實施工業能效提升計畫,重點抓好電力、化工、造紙、建材、鋼鐵、有色金屬等耗能行業和年耗萬噸標準煤以上企業節能,實施鍋爐、電機等高耗能設備能效提升計畫。
第二節  推動產業結構綠色轉型
深化綠色創新驅動。把綠色化作為全市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高質量發展、培育新經濟成長點的重要基石,推進綠色化與工業、農業、服務業深度融合發展。全面推進綠色製造,運用物聯網、大數據、人工智慧等新技術,推動傳統產業高端化、智慧型化、綠色化,推行綠色產業鏈、綠色供應鏈、產品全生命周期綠色管理。積極推進農業綠色發展,把發展特色效益農業作為核心任務,推廣集約化經營、生態化生產相結合的農業發展模式,建立農業綠色生產技術推廣機制。大力發展綠色服務業,促進商貿物流、餐飲、交通運輸等行業綠色轉型,積極發展生態旅遊業。
利用綜合標準淘汰落後產能。對達不到強制性能耗限額標準的產能,依法責令整改或關停退出。對超過污染物排放標準、超過重點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指標的企業,依法責令限制生產、停產整治或停業、關閉。對產品質量達不到強制性標準要求的產能,依法查處並責令停產整改,逾期未整改或經整改仍未達標的,依法報批關停退出。對安全生產條件達不到法律法規和相關標準要求的產能,立即停產停業整頓,經整頓仍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的依法關閉。深化“騰籠換鳥”,加快城市建成區、重點流域重污染企業和危險化學品企業搬遷改造。持續鞏固散亂污企業集中整治成果,防止死灰復燃。
落實生態環境準入規定。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長江保護法》等法律法規和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環境保護綜合名錄、長江經濟帶發展負面清單、重慶市產業投資準入等規定,堅決管控高耗能、高排放項目。落實生態保護紅線、環境質量底線、資源利用上線、生態環境準入清單硬約束,實施生態環境分區管控。進一步發揮規劃環境影響評價的引領作用,加強規劃環評、區域環評與項目環評聯動。除在安全生產或者產業布局等方面有特殊要求外,禁止在工業園區外新建工業項目。禁止在工業園區外擴建鋼鐵、焦化、建材、有色等高污染項目,禁止新建、擴建不符合國家石化、現代煤化工等產業布局規劃的項目。深化生態環境領域“放管服”改革,規範環境影響報告書技術評估,最佳化環評審批流程,拓展環評告知承諾制審批改革試點。完善重大項目環評審批服務機制,拓展“網上辦”“掌上辦”,做好提前對接和跟蹤服務。
提高存量企業資源環境績效。依法將超標準超總量排放、高耗能、使用或排放有毒有害物質的企業列入強制性清潔生產審核名單,推進清潔生產。鼓勵其他企業開展自願性清潔生產審核,用更少的排放創造更多的經濟效益。開展工業園區清潔生產試點,實現能源梯級利用、水資源循環利用、廢物交換利用、土地集約利用,推行企業循環式生產、園區循環化改造、產業循環式組合。支持資源再生利用重大示範工程和循環經濟示範園區建設。培育一批綠色工廠、綠色園區,打造靜脈產業園區和資源循環利用基地,構建綠色工業體系。
第三節  開展碳排放達峰行動
制定碳排放達峰行動方案。推動全市和重點行業開展二氧化碳排放達峰行動,制定明確的達峰目標、路線圖和實施方案,採取有力措施確保單位地區生產總值二氧化碳排放持續下降。開展碳達峰目標任務分解,指導工業、能源、交通、建築、農業和大數據等重點領域制定專項碳達峰行動方案。加強碳達峰目標過程管理,強化形勢分析和激勵督導,確保碳達峰目標如期實現。推動鋼鐵、建材、有色、化工、電力等重點行業提出明確的碳達峰目標並制定專項行動方案。鼓勵大型企業制定碳達峰行動方案。實施低碳標桿引領計畫,推動重點行業企業開展碳排放對標活動。
控制溫室氣體排放。開展溫室氣體統計核算,編制全市溫室氣體排放清單,探索建立碳排放總量控制制度,開展重點企業溫室氣體排放普查試點。建立項目碳排放與環境影響評價、排污許可聯動管理機制。升級能源、建材、化工領域工藝技術,控制工藝過程溫室氣體排放。大力發展低碳交通,推廣新能源車輛,加快充電基礎設施建設,提高營運車輛和船舶單位運輸周轉量的低碳比例。推行綠色建築,提高城鎮新建建築中綠色建築比例,逐步實施居住建築和公共建築的綠色節能改造,強化對公共建築用能監測和低碳運營管理。加大對二氧化碳減排重大項目和技術創新扶持力度,大力支持交通運輸和建築行業的節能低碳技術開發與推廣套用。加強煤層氣開採、污水處理、垃圾填埋等重點行業和領域的甲烷、氧化亞氮等溫室氣體排放控制。
建設低碳發展示範城市。制定地方低碳技術規範和標準,推行產品碳標準認證和碳標識制度。開展低碳城市、低碳園區、低碳社區試點示範,建設一批零碳示範園區,將重慶建成綠色低碳發展示範城市、全國低碳發展先導示範區。加強與世界銀行、亞洲開發銀行開展綠色低碳可持續發展城市等項目合作。面向重點碳排放企業、第三方市場機構等群體開展應對氣候變化能力系列培訓。開展“全國低碳日”系列宣傳活動,倡導綠色低碳生產方式、生活方式和消費模式。
主動適應氣候變化。制定適應氣候變化實施方案,在農業、林業、水資源、基礎設施等領域開展適應氣候變化行動,增加林業等生態系統碳匯。開展氣候變化風險評估,識彆氣候變化對水資源保障、糧食生產、城鄉環境、人體健康、重大工程的影響,開展應對氣候變化風險管理。完善防災減災及風險應對機制,提升應對未來氣候風險能力。提升極端氣候事件監測預警、防災減災綜合評估和風險管控能力,制定應對和防範措施。
第四節  推動“一區兩群”綠色發展
推動主城都市區高品質生活宜居區建設。保護好“四山”重要生態屏障,重塑“兩江四岸”生態功能,糾正民宿占林違建問題,擴大生態空間,提升中心城區人居環境和生態品質。在主城都市區探索開展碳排放總量控制。在中心城區和涪陵區、長壽區、江津區、合川區、永川區、璧山區開展“無廢城市”建設。編制實施璧南河、大溪河、涪江、瀨溪河、臨江河、綦江河、瓊江、小安溪、御臨河等跨區縣重點流域水生態環境保護規劃。把主城都市區全域劃入全市大氣污染重點控制區,探索推動合川區、永川區建設川渝大氣污染聯防聯控區域中心。建設市生態環境監測中心涪陵分中心、永川分中心,在涪陵區、永川區建設核與輻射環境監測分支機構,支持永川區創建“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實踐創新基地。推進廣陽島片區長江經濟帶綠色發展示範建設,建設長江生態文明幹部學院和長江生態環境學院(長江生態環境聯合研究生院),加快打造“長江風景眼、重慶生態島”。推進西部(重慶)科學城梁灘河全流域綜合整治,著力打造高品質生活宜居地。
推動渝東北生態優先綠色發展示範區建設。提升萬州區的生態環境保護區域輻射帶動作用,建設市生態環境監測中心萬州分中心、核與輻射環境監測分支機構,在萬州區開展“無廢城市”建設。在萬州區及渝東北地區探索三峽綠色發展新模式,在生態產品價值實現、生態保護和補償、綠色金融等領域先行先試、儘快突破,引導人口和產業向城鎮化地區集聚。將生態環境保護納入“萬開雲”板塊一體化協同發展的合作範疇。編制實施湯溪河、大寧河、梅溪河、磨刀溪、渠溪河、汝溪河、黃金河、龍溪河、澎溪河、任市河等跨區縣重點流域水生態環境保護規劃。把萬州區、開州區、梁平區劃入全市大氣污染重點控制區,探索推動萬州區建設川渝大氣污染聯防聯控區域中心。推動梁平區、墊江縣與四川毗鄰地區共建明月山綠色發展示範帶。支持開州區、梁平區、城口縣、豐都縣、墊江縣、雲陽縣、奉節縣、巫山縣、巫溪縣創建“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實踐創新基地或國家生態文明建設示範區縣,爭取每年向國家申報1—2個。研究建立大巴山國家公園。
推動渝東南文旅融合發展示範區建設。提升黔江區生態環境保護區域輻射帶動作用,建設市生態環境監測中心黔江分中心,在黔江區、武隆區開展“無廢城市”建設。編制實施阿蓬江、酉水河、鬱江、龍河等跨區縣重點流域水生態環境保護規劃。深入推進秀山縣電解錳、石柱縣鉛鋅礦渣場及尾礦庫整治。支持石柱縣、秀山縣、酉陽縣、彭水縣創建“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實踐創新基地或國家生態文明建設示範縣。制定旅遊景區生態環境保護技術指南,助推生態旅遊發展。
第五節  加快科技創新助力環保產業發展
強化重難點領域的技術攻關。圍繞減污降碳協同增效、推動綠色低碳發展的目標,提升科技創新能力,助力環保產業做大做優做強。堅持以質量、績效、貢獻為核心的成果導向,營造“近悅遠來”的良好氛圍,集聚一批生態環境科技創新攻堅克難的“塔尖”人才和跨區域、跨學科、跨體制的領軍型技術“塔尖”團隊。在碳達峰與促進綠色發展、流域生態系統健康評估與修復、大氣污染區域協同和成渝地區聯防聯控、山水林田湖草系統治理、三峽庫區消落帶生態治理、環境大數據智慧化決策監管等重難點領域,以及解決民眾關心的突出環境問題上持續攻堅克難,並加強核心技術和設備裝備的探索和集成套用,掌握特徵、摸清規律,注重以自然方式修復為主的理念,形成創新突破,打造生態環境科技創新技術成果誕生地。
推進環境治理的模式創新和重大項目示範。積極推進生態環境導向的城市開發(EOD)模式試點,加強綠色基礎設施建設,推動生態環境治理與生態旅遊、城鎮開發等產業融合發展,鼓勵採用“環境修復+開發建設”模式對流域、區域和污染地塊實施生態修復,統籌策劃實施一批生態環境領域重大工程示範項目,建立“理念創新+模式集優+項目示範+成果推廣”環境治理路徑。強化環保企業科技創新主體責任,充分發揮大型國有環保企業的龍頭引領作用,鼓勵民營環保企業做精做專,加快構建龍頭企業牽頭、高校院所支撐、各創新主體相互協同的創新聯合體。支持各行業的產污企業自主創新設立研發平台,自立自強解決自身環境污染問題,鼓勵與高等院校、科研院所聯合建立實驗室,支持鼓勵高等院校、科研機構將實驗室前移到污染源或企業的實戰場,促進研究的關鍵核心技術、產品和成套裝備為解決難題發揮作用,鼓勵企業加強科技成果產業化和市場化能力建設,提升全市環保產業整體水平和核心競爭力,打造生態環境科技創新效能示範地。
實施支持環保產業發展的政策措施。實施積極的財稅、金融扶持政策,落實重慶市《支持科技創新若干財政金融政策》,鼓勵金融機構加大綠色信貸產品和服務創新,探索建立區域性綠色發展基金,拓寬企業綠色融資渠道,推動實施“技術產權證券化”項目,支持初始型環保企業在證券交易中獲得更多融資。對企業基礎研究投入實行稅收優惠,鼓勵社會以捐贈和建立基金等方式多渠道投入,形成持續穩定的投入機制。拓寬節能環保產業增信方式,探索將用能權、碳排放權、契約能源管理收益權、特許經營收費權等納入融資質押擔保範圍。深化環保首台(套)重大技術裝備政策,支持環保技術轉化套用,加大對民營企業綠色技術創新的支持力度,打造生態環境科技創新策源地。
引導環保產業規範發展。依託行業協會、商會、科研機構等研究發布重點領域生態環境治理項目基準收益率,引導行業投資合理收益。發揮行業協會、商會橋樑紐帶作用,建立環保產業發展的信用評價體系,加強行業自律。倡導質量優先的評標原則,加大生態環境技術和生態環境效果評分權重。推進環保產業示範園區建設,提升環保產業整體競爭力。
專欄3  應對氣候變化重大工程
1.重點行業二氧化碳排放達峰行動。實施開州水泥有限公司篦冷機節能改造及煤粉燃燒器改造等7個工業企業節能低碳改造項目。實施2個水泥企業CCS(碳捕獲與封存)示範試點。在忠縣建設二氧化碳捕集項目(年捕集量5萬噸),在萬州區、合川區、忠縣等地區建設光伏發電及儲能裝置。既有建築綠色化改造面積新增500萬平方米,可再生能源建築套用面積新增300萬平方米,建設近零、零碳建築示範項目60萬平方米以上。
2.碳排放監控預警能力建設工程。依託現有生態環境和氣象監測觀測站點,探索開展以二氧化碳為主的城市溫室氣體濃度監測。在火電行業率先開展二氧化碳排放線上監測試點。在氟化工行業開展含氫氯氟烴(HCFCs)線上監測試點。
3.應對氣候變化試點示範重點工程。實施3—4個低碳區縣建設試點,高標準創建2—3個低碳產業示範區,建設3個近零碳排放區示範項目。實施來福斯等綜合商業體綠色示範工程。開展低碳商業、低碳社區建設試點。實施氣候變化背景下三峽地區致洪暴雨災害風險防範應對示範項目。實施重慶三峽氣候經濟示範帶建設項目。
4.應對氣候變化能力提升工程。建設“碳惠通”生態產品價值實現運營機構、應對氣候變化投融資產業促進中心,強化應對氣候變化要素保障。開展重點企業碳排放普查,開發碳排放大數據平台。實施出口外貿企業碳標記。
第四章  統籌山水林田湖草系統治理,築牢長江上游重要生態屏障
牢固樹立山水林田湖草是一個生命共同體的理念,堅持保護優先、自然恢復為主的基本方針,聚焦“治水、育林、禁漁、防災、護文”,加強生態保護與修復,持續加大生物多樣性保護力度,築牢長江上游重要生態屏障,彰顯山清水秀美麗之地的山水自然之美。
第一節  構築生態安全空間格局
加強生態空間用途管制。科學編制國土空間規劃,以長江和三峽庫區生態保護為核心,以國家重點生態功能區、各類自然保護地為重點,貫徹落實主體功能區戰略,構建複合型、立體化、網路化的總體生態安全格局。強化國土空間規劃和用途管控,落實生態保護紅線、永久基本農田、城鎮開發邊界等功能空間控制線。根據生態保護需要,結合土地綜合整治、工礦廢棄地復墾利用、礦山環境恢復治理等各類工程實施,因地制宜促進生態空間內建設用地逐步有序退出。加強中梁山、縉雲山、明月山、銅鑼山等重要山體和廣陽島、桃花島、皇華島等江心綠島保護。實施生態功能區劃,加強生態功能重要區域保護。開展全市生態狀況變化遙感調查評估,定期發布生態質量監測評估報告,對重要生態功能區人類干擾、生態破壞等活動進行預警。實施長江岸線保護和開發利用總體規劃,嚴格分區管理與用途管制。
加強生態保護紅線管控。開展生態保護紅線勘界定標。完善全市生態保護紅線監管平台和生態保護紅線台賬資料庫,建立生態保護紅線監測網路。開展生態保護紅線生態環境和人類活動本底調查,核定生態保護紅線生態功能基線水平。生態保護紅線內,自然保護地核心保護區原則上禁止人為活動,其他區域嚴格禁止開發性、生產性建設活動,在符合現行法律法規前提下,除國家重大戰略項目外,僅允許對生態功能不造成破壞的有限人為活動。加大對生態保護紅線內違法開發建設活動以及毀林、捕獵等破壞生態環境行為的查處力度。
加強自然保護地建設和管理。加快建立科學合理的自然保護地體系,確保自然遺蹟、自然景觀和生物多樣性得到系統性保護,積極創建國家公園。完成自然保護地整合最佳化,依法依規解決自然保護地設定不合理、劃定不科學等歷史遺留問題,推進各類自然保護地總體規劃編制(或修編)和勘界立標。新設立一批自然保護地,強化自然保護地監管,持續開展“綠盾”自然保護地監督檢查專項行動,確保全市自然保護地面積占比不低於15.4%。探索建立綜合執法機制,開展生態環境綜合執法,解決交叉重疊、多頭管理的碎片化問題。
加強三峽庫區生態保護。打造“水系生態”最美岸線,以保護國家重要淡水資源戰略儲備庫三峽水庫為核心,實施一批三峽後續標誌性重大項目,加強跨區域跨流域自然生態保護管控和環境污染聯防聯治,加快形成“一江碧水、兩岸青山”的山水畫卷。打造“山系生態”最美林帶,推進長江幹流及支流兩岸全面綠化,實施忠縣甘井河、巫山縣大寧河等13個生態調節壩(堰、閘)工程,實施開州區漢豐湖生態保護工程,著力提升自然保護區、森林公園、濕地公園建設質量和管護水平,推動自然生態系統質量整體改善。打造“綠色生活”最美環境,集中開展典型流域農村面源污染治理。
第二節  保護重要生態系統
保護森林生態系統。實施林地用途管制、林地使用審核審批和使用林地定額制度,確保全市林地保有量穩中有升。科學推進大規模國土綠化行動,因地制宜推進陡坡耕地、重要水源耕地、嚴重污染耕地退耕還林,推動國家儲備林建設,持續提高森林覆蓋率,創建國家森林城市。實施長江重慶段“兩岸青山·千里林帶”工程,打造“一江碧水、層林疊翠、四季花漾、瓜果飄香”的美麗生態帶。在公益林、商品林中依規實施森林撫育和低產(效)林改造等措施,建立健全天然林用途管制和保護監管制度,全面停止天然林商業採伐,增強森林生態功能和效益,提高森林質量。提升森林防火和撲救能力,防治森林病蟲害,保護森林資源。
保護濕地生態系統。實行濕地資源總量管控,落實濕地邊界。加強濕地用途管制,健全濕地占補平衡制度,維護濕地生態系統的完整性和穩定性。建立濕地分級管理制度,發布市級重要濕地名錄,申報國家重要濕地。實施濕地保護與修復工程,逐步改善濕地生態環境,豐富生物多樣性。加強濕地公園基礎設施和能力建設,提高保護管理水平。
保護和建設城市生態系統。啟動新一輪城市綠地系統規劃,劃定並嚴守城市綠線,加強城市永久保護綠地、古樹名木等重要生態資源保護。充分利用濱水、山體、林地等自然的開放空間邊緣規劃構建城市綠道,加強城區綠色公共生態空間的連線度和城市內外綠地的貫通,形成完整的綠色生態空間。開展山城公園、山城花境、山城綠道等山城特色系列建設,最佳化更新城市綠地功能,持續開展城市增花添彩、增綠添園等行動,讓城市一步一景、步移景換。深化以“坡坎崖綠化美化”為重點的立體綠化建設。啟動國家生態園林城市系列創建工作。加快推進有條件的區縣及城市新區、各類園區、成片開發區啟動海綿城市建設,科學布局滲、滯、蓄、淨、用、排相結合的雨水收集利用設施,推廣海綿型建築、小區、公園和綠地。
第三節  治理修復生態退化區域
治理水土流失。以重要水源地(水庫)匯水區、長江主要幹流流域、武陵山區為重點,實施小流域水土流失綜合治理。實施坡耕地水土流失治理。進一步加強三峽庫區水土流失綜合治理和消落帶治理。推動水土流失技術創新示範,建設水土流失綜合治理示範區。在水土流失重點預防區實施最嚴格的預防管護措施,保護好植被和水土保持設施,有序推進人口退出,避免新增水土流失。嚴格落實生產建設項目水土保持“三同時”制度,堅決遏制人為水土流失。加強水土流失動態監測,及時掌握動態變化情況。強化消落帶治理,堅持以自然恢復為主、人工修復為輔,實行消落帶分區分類保護和多級治理。到2025年,全市水土保持率由69.5%提高到72%以上,新增消落帶庫岸環境治理50公里。
治理岩溶石漠化。推動林草植被保護與恢復,按照因地制宜、適地適樹的原則,對石漠化土地實施人工造林、封山育林、森林撫育,推進天然草地改良和建設。探索石漠化區域生態化利用,推進石漠化農耕地生態恢復,適度開展石漠化旱地坡改梯整治,實現耕地蓄水保土。繼續完善石漠化綜合治理技術體系,以渝東南武陵山區城鎮群為重點開展石漠化治理優良樹種、生態經濟型修復等綜合治理模式的研究和推廣,加快農林複合型綜合治理模式在林草植被保護與恢復中的套用。按照國家要求推進涪陵區、南川區岩溶石漠化治理。
治理修復礦山生態環境。深化歷史遺留和關閉礦山地質環境治理恢復與土地復墾工作,優先實施自然保護地、生態保護紅線範圍內礦山地質環境治理恢復與土地復墾。加強新建和在建礦山地質環境的保護和修復監管力度。依法依規關閉污染環境、破壞生態、亂采濫挖的礦山。到2025年,完成歷史遺留和關閉礦山生態修復面積24.5平方公里,累計完成總任務量的85%以上。積極推進綠色礦山建設,依法依規開展綠色礦山第三方評估,強化市級綠色礦山名錄管理。
第四節  保護生物多樣性
持續開展生物多樣性基礎性調查觀測。以大巴山、武陵山生物多樣性保護優先區域與三峽庫區為重點,開展縣域生物多樣性調查,摸清生物多樣性本底、分布、動態變化和威脅因素,綜合評估縣域生物多樣性分布特徵、保護狀況與保護成效,夯實生物多樣性保護工作基礎。在國家重點生態功能區、國家級自然保護地、生物多樣性保護優先區、長江乾支流沿線、廣陽島等區域逐步建設生物多樣性綜合觀測網路,對全市生物多樣性進行長期性、動態性監測,逐步積累系統性數據。
搶救性保護珍稀瀕危野生動植物。加強崖柏、荷葉鐵線蕨、紅豆杉、銀杉、水杉、巫山北鯢、胭脂魚、黑葉猴、林麝、川金絲猴等珍稀瀕危物種的就地保護與種群恢復。開展珍稀瀕危物種的保護性培植、繁育,開展人工繁育培育種群野外回歸實驗。推動建設與動植物種質資源收集、保存、引種回歸等有關設施機構,完善重慶市物種資源資料庫。保護特有水稻品種等農作物種質資源、榮昌豬等畜牧漁遺傳資源、枳實等中藥遺傳資源、崖柏等觀賞植物遺傳資源。加強陸生野生動物疫源疫病監測站點網路建設。加強生物多樣性保護宣傳教育。
嚴控外來入侵物種。開展全市外來入侵物種數量、分布及危害程度調查,建立外來入侵物種名錄和資料庫。建立外來物種環境風險評估制度、入侵預警報告制度,控制外來入侵物種的危害和擴散。開展自然保護地外來入侵物種防控成效評估。完善生物安全檢驗檢疫機制,嚴格外來物種引入管理。對造成重大生態危害的外來入侵物種開展治理和清除。健全聯防聯控協調機制,聯合開展外來入侵物種防控工作。
專欄4  重要生態系統保護和修復重大工程
1.山水林田湖草生態保護修復。實施長江、嘉陵江、烏江、涪江等生態廊道建設、三峽庫區山水林田湖草生態保護修復重點工程和12個全域土地綜合整治國家試點項目,完成歷史遺留和關閉礦山生態修復24.5平方公里。統籌推進水土流失綜合治理,新增水土流失治理面積4000平方公里。實施廣陽島片區長江經濟帶綠色發展示範建設。實施“兩江四岸”治理提升工程。
2.國土綠化。完成森林質量提升200萬畝。建設儲備林基地330萬畝。實施森林草原防火能力提升工程。實施自然保護地建設及野生動植物保護工程,推進全市近200個自然保護地整合最佳化和勘界立標。實施重大林業有害生物防治工程。新增城市綠地7500萬平方米。
3.生物多樣性保護。以大巴山、武陵山生物多樣性保護優先區域與三峽庫區為重點,開展縣域生物多樣性調查、觀測與評估。建立2個生物多樣性綜合觀測站,構建生物多樣性保護大數據平台。實施長江水生動物及棲息地保護工程,修復遭到破壞或退化的江河魚類產卵場10個。開展第五次城市古樹名木和古樹後備資源普查及建檔工作。開展古樹名木搶救保護。
第五章  以改善生態環境質量為核心,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
堅持方向不變、力度不減,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在關鍵領域、關鍵指標上實現新突破,早日實現有河有水、有魚有草、人水和諧的美好願景,為老百姓帶來更多藍天白雲、繁星閃爍,使山水、田園、城市、鄉村各美其美、美美與共,彰顯山清水秀美麗之地的城鄉特色之美。
第一節  改善水環境質量
加強河流水質目標管理。將我市河湖劃分為22個管控單元,將流域生態環境保護責任分解落實到各個斷面、水體和行政區域,做深做實“一河一長”“一河一策”“一河一檔”。將包含重要飲用水水源、具有重要生態功能以及水質達標壓力較大的斷面、水體列為優先控制對象,綜合運用水資源調度、水生態保護、水環境治理等措施提高水環境質量。現狀水質良好的斷面、水體要防止發生退化,現狀水質不達標的斷面、水體要逐一制定達標方案,實施精準治理。開展流域水環境治理試點示範。保持長江幹流重慶段水質總體優良。
加強重點水環境綜合治理。推進生活污水集中處理設施新、改、擴建,補齊城鎮污水收集管網短板,實施錯接、漏接、老舊破損管網的更新修復,對進水生化需氧量濃度低於100mg/L的污水廠實施“一廠一策”改造。到2025年,全市城市生活污水集中處理率達到98%以上,建成區城市污水基本實現全收集、全處理,建制鎮污水處理實現全達標排放,城市生活污水廠污泥無害化處理處置率達到98%以上。完善工業園區污水集中處理設施建設及配套管網,升級改造工業園區污水處理設施。推進到港船舶污染物接收設施建設,實現港口碼頭船舶污水垃圾接收設施全覆蓋。全面摸清長江、嘉陵江、烏江幹流重慶段入河排污口底數,結合排污口類型、監測結果、主要污染源類型等現狀,逐個制定入河排污口“一口一策”方案,明確規範整治責任、路線圖和時間表。到2025年,基本完成長江入河排污口整治工作,並建立治理長效機制。對企業、園區、污水集中處理設施、畜禽養殖場、醫療機構、餐飲、洗車場和建築工地等場所進行排查,深入查找污水偷排直排亂排問題源頭,建立問題清單,持續推進整改。
修復水生態擴大水環境容量。強化水資源開發利用控制、用水效率控制、水功能區限制納污“三條紅線”,實施最嚴格的水資源管理制度,節約利用水資源。加快建設渝西水資源配置工程。科學確定河流生態流量,加強水庫聯合調度,強化小水電生態流量泄放監管,保障流域基本生態用水。以重點流域、城市河段及其他重要水體為重點推進濱水綠地等河湖生態緩衝帶建設,加快實施“清水綠岸”治理提升工程。鞏固城市黑臭水體治理成效,嚴防反彈。以重要河流源頭和飲用水水源地為重點,開展水源涵養區建設。加強水生生物重要棲息地保護力度,科學實施受損生境修復和人工生境替代工程建設。嚴格落實長江流域重要水域十年禁漁政策,強化長江上游珍稀特有魚類自然保護區建設。持續開展重點河流和水庫富營養化監測預警及控制。
嚴格保護飲用水水源地水質安全。加強城市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信息化建設,進一步加大水源地保護區環境管理,保持水質100%達標。加快推進鄉鎮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規範化建設,全面清理整治水源地保護區內的環境問題,確保水質達標率達到93%以上。逐步開展分散式農村飲用水水源水質監測。加強地下水型飲用水水源地環境保護,開展調查評估、規範化建設和綜合整治。
第二節  提升大氣環境質量
以揮發性有機物治理和工業爐窯整治為重點深化工業廢氣污染控制。完成鋼鐵行業大氣污染物超低排放改造。推進實施水泥行業產能等量或減量替代,推動工業爐窯深度治理和升級改造、垃圾焚燒發電廠氮氧化物深度治理。加大化工園區及製藥、造紙、化工、燃煤鍋爐等集中整治力度。加強火電、水泥、磚瓦、陶瓷、建材加工等行業廢氣無組織排放監管。嚴格落實VOCs(揮發性有機物)含量限值標準,大力推進低(無)VOCs原輔材料替代,將生產和使用高VOCs含量產品的企業列入強制性清潔生產審核名單。以工業塗裝、包裝印刷、家具製造、電子、石化、化工、油品儲運銷等行業為重點,強化VOCs無組織排放管控。推動適時把揮發性有機物納入環境保護稅徵收範圍。
以柴油貨車治理和純電動車推廣為重點深化交通污染控制。加快最佳化調整交通運輸結構,提升全市鐵路、水路貨運比例,降低公路運輸貨物占比,推進大宗貨物年運輸量150萬噸以上的園區和企業貨物由公路運輸轉向鐵路、水路運輸。鼓勵企業優先採用純電動或者國五標準以上柴油貨車、國三標準以上非道路移動機械。推進構建“車—油—路”綠色交通體系,完善並嚴格執行在用車I/M(檢測與維護)制度,大力推廣新能源車,推動公車、計程車、網約車等公共領域用車純電動化。嚴格執行汽、柴油質量標準,加強油品監管執法。進一步深化高排放車輛限行措施,對貨運車輛(含運渣車)按排放標準、按時段、按路線精細化管控,加快淘汰老舊車輛。強化柴油貨車、非道路移動機械、機動船舶等移動源污染治理。加快推進充換電設施和港口碼頭岸基供電設施建設,開展岸電智慧型監測試點。鼓勵夜間錯峰加油。
以綠色示範創建和智慧型監管為重點深化揚塵污染控制。出台並實施建築施工現場揚塵控制管理標準,持續推行“紅黃綠”名單分級管控制度,建設揚塵控制示範工地。開展建築施工揚塵排放標準和控塵技術規範研究。提高城市道路機械化清掃率,持續開展道路沖洗、灑水,完善質量標準考評,建設揚塵控制示範道路。嚴格落實“定車輛、定線路、定渣場”要求,加大渣土密閉運輸聯合執法監管力度。加強企業堆煤、堆料、建築渣土消納場和混凝土攪拌站粉塵排放監管。加強城市裸露地塊和坡坎崖整治。
以餐飲油煙綜合整治和露天焚燒管控為重點深化生活污染控制。深化餐飲油煙綜合整治,強化源頭防治,全面實行餐飲業規劃、選址及油煙治理、維護、監測、執法屬地化管理,試點油煙排放智慧型化監管。探索機關、學校、醫院等公共機構食堂開展油煙淨化設施第三方清洗維護。鼓勵城市建成區電燒烤和集中熏制食品,鞏固和擴大高污染燃料禁燃區,強化煙花爆竹燃放管理。嚴查露天焚燒違法違規行為。鼓勵使用低毒、低揮發性溶劑,倡導綠色裝修,減少生活有機溶劑使用。引導綠色祭祀。
以精細管控和聯防聯控為抓手減少污染天氣。根據“一區兩群”空氣品質本底特徵建立環境空氣品質分類管理體系,已達到現行標準的區縣進一步改善大氣環境質量,未達標區縣分階段逐步達標,推動“一區一策”精細管控。通過常態化巡查、集中督導幫扶、秋冬季攻堅、人工影響天氣等手段積極應對輕中度污染天氣,落實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協同控制PM2.5和臭氧,基本消除重污染天氣,確保PM2.5年均濃度穩定達標(35μg/m3以內)。開展人工影響天氣促進空氣品質改善試點。做好亞洲杯、智博會、西洽會等重要活動期間的空氣品質保障工作。
第三節  協同防治土壤和地下水污染
安全利用受污染耕地。根據農用地土壤環境質量監測結果,對耕地土壤環境質量類別單元進行動態調整。通過引導農戶種植重金屬低累積農作物品種、調整種植結構、輪作休耕等方式實現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針對不同土壤污染類型,選取典型區縣開展安全利用試點示範。加強安全利用類和嚴格管控類耕地管理,加強農產品監測,建立農用地土壤環境長期監測點。到2025年,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穩定在93%左右。
嚴格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管控和修復。落實重點監管單位自行監測、隱患排查、有毒有害物質排放報告制度,防止新增土壤污染。開展城鎮人口密集區危險化學品生產企業搬遷改造、化工污染整治騰退地塊專項排查行動,建立高風險地塊清單,健全建設用地再開發利用聯合監管體系,完善污染地塊再開發利用負面清單,分類型、分階段開展污染地塊風險管控和修復。到2025年,確保重點建設用地安全利用。
實施重點區域土壤污染綜合防控。選擇典型行業和企業,開展企業用地及周邊農用地土壤污染狀況調查,掌握典型行業企業生產經營活動對企業用地及周邊農用地土壤生態環境的影響。根據土壤污染狀況詳查結果,識別土壤環境問題突出的重點區域、重點行業和優先管控污染物。針對有色金屬礦採選、有色金屬冶煉、化工、農藥、煉焦等土壤污染重點行業及周邊區域,開展重點區域土壤污染綜合防控示範區建設。因地制宜在土壤污染預防、風險管控、治理與修復、監管能力等方面進行探索。
建立地下水環境管理體系。以化工園區、頁岩氣開採區、危險廢物處置場、垃圾填埋場等為重點,開展防滲情況檢測評估,統籌推進地下水安全源頭預防和風險管控。建立地下水監測網路,開展地下水污染防治分區劃分,公布地下水污染地塊清單。開展地下水污染修複試點,實施地表水—地下水、土壤—地下水、區域—地塊地下水污染協同防治。探索地下水污染防治的管理模式和技術路徑,保持地下水環境質量總體穩定。
第四節  治理農業農村環境污染
防治種植業環境污染。加大種植業投入結構調整力度,示範推廣生物農藥、高效低毒低殘留農藥,實現農藥化肥使用量負增長。推進病蟲害統防統治和綠色防控,加大有機肥替代化肥力度。到2025年,農藥、化肥利用率力爭穩定在40%以上。完善廢棄農膜和農藥包裝廢棄物回收處置制度。大力推進農作物秸稈綜合利用,開展秸稈綜合利用試點示範,到2025年,農作物秸稈綜合利用率穩定在90%以上。
防治養殖業環境污染。嚴格畜禽養殖和水產養殖禁養區、限養區管理,最佳化養殖產業布局,全面禁止在畜禽養殖禁養區內建立畜禽養殖場、發展養殖專業戶。大力推進規模化水產養殖污染治理,紮實開展漁業環保問題整改。發展綠色水產養殖,提高水產養殖餌料利用率。加強規模化水產養殖尾水監測,推動資源化利用或達標排放。指導畜禽養殖場(養殖專業戶)切實履行污染防治主體責任,對畜禽糞污進行科學處理和資源化利用,暢通畜禽糞污還田利用渠道。加快建設病死及病害動物無害化處理體系,新建、改建一批病死及病害動物無害化處理中心、收貯點。
治理農村生活污水。加快農村污水處理設施與配套管網建設,推動有條件的城鎮污水處理設施向近郊農村延伸。完善農村污水處理長效機制,推廣城鄉一體化運維、第三方運維和村莊自行運維等方式。因地制宜選擇工程措施與生態措施相結合、集中處理與分散處理相結合的處理方式,基本完成常住人口200戶或500人以上的農村集聚點、農家樂和民宿等鄉村旅遊集中區域的生活污水治理。到2025年,農村生活污水治理率提高到40%、農村自來水普及率達到85%。
治理農村生活垃圾。深化“戶集、村收、鄉鎮轉運、區域處理”模式,健全農村生活垃圾收運處置體系,行政村生活垃圾有效治理比例達到100%。加快垃圾中轉設施建設,配備農村生活垃圾保潔人員。探索適宜重慶山區特點的農村生活垃圾簡易分類和就地處置模式。引導農戶採取庭院堆肥或村域集中處理消納廚餘垃圾。推進可回收垃圾資源化利用,深化渝北區、墊江縣、忠縣、秀山縣、萬盛經開區農村生活垃圾分類和資源化利用國家級示範縣建設。完善農村生活垃圾治理長效機制,鼓勵村莊保潔市場化運營。
整治提升農村人居環境。深入實施農村“廁所革命”,推進農村戶廁改造和農村公廁建設。全面開展村莊清潔行動,整治公共空間和庭院環境,改變農村環境衛生髒亂差面貌。以房前屋後河塘溝渠為重點實施清淤疏浚,採取綜合措施恢復水生態,逐步消除農村黑臭水體。加快推進通村組道路、入戶道路建設,基本解決村內道路泥濘、出行不便問題。統籌農村田園風貌保護和環境整治,慎砍樹、禁挖山、不填湖、少拆房,保護鄉土味道,留住鄉愁。到2025年,新建美麗宜居村莊1000個。
第五節  管控噪聲環境影響
嚴格管控交通噪聲影響。實施交通噪聲智慧型管控工程,加快布局重點交通幹線、重要聲環境敏感區域噪聲智慧型監控點,完成大數據採集,制定實施管控方案。完善噪聲敏感建築物集中區域的城市幹道、城市快速路、高速公路、城市軌道、高架路等道路兩邊隔聲屏障建設,著力解決軌道交通部分路段噪聲嚴重擾民問題。嚴格實施禁鳴、限行、限速等措施,嚴查違法改裝發動機和深夜飆車行為。
加強建築施工噪聲監管。完善城市夜間作業審核管理,落實城市建築施工環保公告制度,依法嚴格限定施工作業時間,嚴格限制在敏感區內進行產生噪聲污染的夜間施工作業。進一步加大對違法夜間施工行為的巡查和行政處罰力度。推進噪聲自動監測系統對建築施工進行實時監督,鼓勵使用低噪聲施工設備和工藝,對施工強噪聲單元實行全封閉管理。
強化工業企業噪聲監管。關停、搬遷、治理城市建成區內的噪聲污染嚴重企業,基本消除城區工業噪聲擾民污染源。加強工業園區噪聲污染防治,禁止在1類聲環境功能區、嚴格限制在2類聲環境功能區審批產生噪聲污染的工業項目環評。嚴肅查處工業企業噪聲排放超標擾民行為。
嚴格管控生活噪聲影響。實施城市聲環境功能區劃管理,完善聲功能區監測網,修訂“安靜居住小區”創建標準,鞏固和深化“安靜居住小區”創建成果。嚴格執行民用建築隔聲質量驗收制度、建築聲環境質量狀況告知制度。禁止商業經營活動在室外使用音響器材招攬顧客。嚴格控制加工、維修、餐飲、娛樂、健身、超市及其他商業服務業噪聲污染,有效治理冷卻塔、電梯間、水泵房和空調器等配套服務設施造成的噪聲污染,嚴格管理敏感區內的文體活動和室內娛樂活動。積極推行城市室內綜合市場,取締噪聲擾民的露天或路邊市場。
專欄5  環境質量改善重大工程
1.水環境質量改善重點工程。實施鄉鎮集中式飲用水源地規範化建設及綜合整治。實施梁灘河、臨江河、璧南河、小安溪、龍溪河、澎溪河、薴溪河、大寧河等流域水環境綜合治理工程。加強小水電及閘壩生態流量泄放設施監管。開展關閉煤礦礦井水治理。新建城市污水處理廠7座,改擴建城市污水處理廠30座,新增污水處理能力120萬噸/天以上。改造建設污水管網5500公里以上。實施工業園區污水處理廠或配套管網建設項目10個,實施污水處理廠尾水濕地淨化項目13個。
2.空氣品質提升重點工程。完成燃氣鍋爐低氮燃燒改造300台,完成600家企業揮發性有機物綜合整治。淘汰老舊車輛19萬輛。對5000輛重型柴油車進行尾氣排放治理改造並加裝線上監控系統。在中心城區主要道路分步安裝機動車尾氣遙感檢測設施,實現重點區域建成區加油站油氣回收線上監控設施全覆蓋。推廣純電動車1.6萬輛,新建充電設施3萬座以上。建設(鞏固)揚塵控制示範道路2000條、示範工地2000個,開展餐飲油煙第三方清洗維護和遠程監控試點。
3.土壤與地下水污染防治重點工程。完成5000畝農用地和建設用地土壤污染狀況調查評估和污染土壤終端處置能力提升工程。基本建成污染土壤綜合修復中心。在大渡口區、沙坪壩區等區域實施污染地塊等風險管控和修復工程。完成20—30個典型地下水飲用水水源、重點污染源調查評估,開展3—5個地下水治理修複試點示範項目,建設地下水監測網路、監管信息平台。
4.農業農村污染防治重點工程。梯次推進農村常住人口200戶或500人以上聚居點污水治理,開展20噸以上農村污水處理設施執法監測。有序推進農村黑臭水體整治試點。新建、改造9個病死及病害動物無害化處理中心,新建一批病死及病害動物收貯點。加強農業面源污染綜合防治。
第六章  堅持總體國家安全觀,防範化解生態環境領域重大風險
強化風險意識、憂患意識和底線思維,加強對生態環境領域安全工作的統籌協調,加大放射性物質、電磁輻射、危險廢物、醫療廢物等生態環境風險要素防控力度,健全全過程、多層級環境風險防控體系,防範化解生態環境領域社會穩定風險,堅決擔負起維護安全穩定的政治責任。
第一節  健全環境風險防控體系
加強環境風險評估。深入開展行政區域、重點流域、重點飲用水源、化工園區等突發環境事件風險評估,建立區域突發環境事件風險評估數據信息獲取與動態更新機制。落實企業突發環境事件風險評估制度,推進突發環境事件風險分類分級管理,嚴格監管重大突發環境事件風險企業。強化環境風險事前防範,完善生態環境、應急、公安、交通、衛生健康等多部門對重大環境風險源的聯合監管機制。
完善環境風險預警體系。加強環境風險隱患排查整治,定期開展環境安全排查整治專項行動,建立環境風險隱患排查檔案,實行銷號制度。強化區域環境風險防範預警體系建設,完善部門協同和信息共享機制。強化化工園區涉水突發環境事件四級環境風險防範體系建設。持續推進重點化工園區(化工集中區)建設有毒有害氣體監測預警體系和水質生物毒性預警體系。
強化應急回響管理。按照政府主導、企業主體、部門聯動、專家支持、社會救援的突發環境事件應急處置機制,積極推動企業環境應急專業救援隊伍參與全市環境應急搶險救援工作。重點企業和鄉鎮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制定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定期組織開展突發環境事件應急演練,妥善處置突發環境事件。推進基層環境應急能力建設,推動環境應急信息化、智慧化管理,完善環境風險管理應急指揮體系。完善環境應急物資儲備網路,加強特徵污染物應急物資儲備。
加強生態環境與健康風險管理。以在校青少年和農村居民等人群為重點,向公眾、家庭、單位(企業)普及生態環境與健康相關的防護和應對知識,提升生態環境與健康素養。開展重點區域、流域、行業生態環境與健康風險調查監測,建立完善生態環境與健康風險監測網路。
第二節  加強核與輻射安全管理
加強電離輻射安全監管。完善Ⅰ類、Ⅱ類、Ⅲ類高風險移動放射源線上跟蹤監控,實現劑量率監測、實時定位跟蹤、遠程視頻監控、失控報警提醒。開展輻射安全監督檢查規範化建設,探索核技術利用單位量化評估工作,對射線裝置套用進行風險評估、差異化管理,健全放射源安全和防護監督檢查程式、方法,提升監管規範化、精細化、專業化水平。加強對射線裝置報廢處置的監督檢查,確保達到去功能化。強化對國家核技術利用輻射安全管理系統及移動監督執法技術的運用,提升管理系統數據完整性、準確性、及時性,實現輻射現場監督執法信息化、智慧型化。做好伴生放射性礦的輻射環境監督監測。深入開展輻射安全隱患排查,加強對探傷、測井等移動放射源的監督檢查,查找安全隱患,壓實企業責任,督促整改落實,將放射源輻射事故年發生率控制在1起/萬枚以下。
加強電磁輻射環境監管。強化輸變電設施、雷達、廣播電視台站等電磁輻射建設項目的事中事後監管,督促建設單位落實環境保護相關要求。加強對《通信基站環境保護工作備忘錄》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督促通信運營商落實環境保護主體責任。建立電磁環境監測體系,配備電磁環境車載監測系統,實現對部分重點輸變電工程電磁環境的實時監測,具備直流輸電設施電磁環境監測能力。開展以5G移動通信、±800千伏特高壓直流輸電線路為重點的電磁領域新技術跟蹤調研,掌握其工作原理、電磁輻射環境影響特性及電磁輻射水平。
加強放射性廢物監管。穩步推進新城市放射性廢物庫及配套設施的建設安裝,做好新、舊城市放射性廢物庫的交接和廢舊放射源處理處置工作。加強對放射性廢物和廢舊放射源的收貯、暫存和管理工作,重點消除歷史遺留的放射源和放射性廢物,確保我市核技術利用單位產生的放射性廢物100%安全收貯。建立健全放射性廢物庫管理制度及放射性廢物定期清運機制,監控庫容餘量及放射性廢物貯存狀態,適時開展清庫工作,減少廢舊放射源和放射性廢物的大量聚集。實施城市放射性廢物庫安全與防護能力提升和生態修復工程,包括安保設施升級、收貯自動化改造、大小周界生態修復等。
第三節  防範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風險
推進一般工業固廢和生活垃圾減量化、無害化、資源化處置。全面摸底調查和整治現有一般工業固體廢物堆存場所,新建、擴建一批一般工業固體廢物處置場。探索建設固體廢物虛擬產業園、固體廢物治理智慧化信息管理平台,以信息化帶動產業化。推動磷石膏、冶煉廢渣、粉煤灰、尾礦等大宗工業固體廢物資源化利用,逐步減少一般工業固體廢物堆存量。到2025年,大宗工業固體廢物資源化利用率達到70%以上。建立完善分類投放、分類運輸、分類處理的城市生活垃圾處理系統,引導居民自覺開展生活垃圾減量與分類。推動區縣生活垃圾焚燒處理設施建設,加快建設廚餘垃圾資源化利用設施,鼓勵水泥窯或生活垃圾焚燒廠協同處置污泥。推進垃圾分類與再生資源利用“兩網融合”。開展非正規固體廢物堆存場所排查整治,有效防控環境風險。
防控危險廢物污染環境風險。加快新建、擴建一批危險廢物處置場,推進老舊設施提標改造,使全市危險廢物年處置能力滿足處置需求。支持大型企業自行利用處置危險廢物,支持工業園區配套建設危險廢物末端處置設施。落實頁岩氣開採企業主體責任,加強生態環境監管,安全處置頁岩氣開採產生的岩屑、泥漿等固體廢物。繼續推進危險廢物綜合收集貯存試點,完善危險廢物集中收集貯存設施,實現小微企業、非工業源危險廢物收集轉運全覆蓋。鼓勵資源化綜合利用危險廢物。持續開展打擊危險廢物環境違法犯罪專項行動,嚴肅查處違規堆存、隨意傾倒、非法填埋、非法轉移、非法買賣危險廢物等違法行為。加強危險廢物處置場、危險廢物經營單位和自行利用處置設施的環境監管,確保規範運行。探索建立危險廢物“一物一碼”管理體系,加快危險廢物信息化管理系統建設,實現從產生到處置全過程信息追蹤。
建立完善的醫療廢物處置體系。最佳化醫療廢物集中處置設施布局,新建、擴建一批醫療廢物集中處置設施,推進現有醫療廢物集中處置設施擴能提質。完善區域協同處置機制,擴大設施服務範圍,推動醫療廢物集中收集處置體系覆蓋城鄉各級各類醫療機構。推進醫療廢物集中處置設施應急備用能力建設,將危險廢物處置設施、工業窯爐等列入重大疫情醫療廢物應急處置資源清單,設定醫療廢物應急處置進料裝置。到2025年,二級以上醫療機構醫療廢物集中無害化處置率達到100%。
防範尾礦庫渣場環境風險。對尾礦庫實施總量控制,在保證緊缺和戰略性礦產礦山正常開發建設的前提下,尾礦庫數量原則上只減不增。禁止在長江幹流岸線3公里範圍內和重要支流岸線1公里範圍內新建、改建、擴建尾礦庫,堅決杜絕在尾礦庫下游1公里範圍內新建生產生活設施。全面實施信息化監管,在用尾礦庫100%安裝線上監測裝置。以秀山電解錳渣場、石柱鉛鋅礦渣場為重點,實施“一場一策”整治,重點突出堆存、滲濾收集處理等環節整治,著力解決歷史遺留問題。
加強塑膠污染治理。有序禁止、限制部分塑膠製品生產和銷售,持續減少不可降解塑膠袋、一次性塑膠餐具、賓館酒店一次性塑膠用品、快遞塑膠包裝等塑膠製品的使用,積極推廣使用布袋、紙袋、可降解包裝袋等替代產品。結合實施垃圾分類,加大塑膠廢棄物分類收集和處理力度,在塑膠廢棄物產生量大的場所增設投放設施。常態化開展河湖水域、岸線、灘地等重點區域塑膠垃圾清理。持續開展塑膠污染治理跨部門聯合專項行動。
第四節  強化有毒有害化學物質環境風險防控
加強危險化學品環境監管。嚴格執行危險化學品企業環境保護防護距離要求,新建化工項目應當進入全市統一布局的化工產業聚集區。加強危險化學品廢棄處置過程的環境管理,強化企業主體責任,按照“誰產生、誰處置”的原則及時處置廢棄危險化學品。調查相關危險化學品環境污染事故和生態破壞事件。落實持久性有機污染物(POPs)和消耗臭氧層物質(ODS)治理任務,加大違法行為打擊力度。
重視新污染物治理。全面貫徹《優先控制化學品名錄》,落實新化學物質環境風險管控措施。以長江、嘉陵江、烏江為重點,以內分泌干擾物、抗生素、全氟化合物等有毒有害化學物質為調查對象,開展有毒有害化學物質環境調查、監測和環境風險評估,建立新污染物排放源管理清單。加強石化、塗料、紡織印染、橡膠、醫藥等行業新污染物環境風險管控。加強新污染物篩查識別、風險評估、監測監管技術隊伍和能力建設,建立新污染物預警機制,加強新污染物來源、歸因分析和環境效應研究,探索可測、可查、可考、可追責的評估體系。
穩步推進沿江化工企業搬遷。對長江乾支流岸線1公里範圍內化工企業進行全面調查摸底,科學評估規劃、安全、環保等合規情況,穩步有序實施整治搬遷工作,不搞“一刀切”。對尚未搬遷的企業,加強日常監管,督促企業提升環境風險防範能力,嚴防發生突發環境事件。禁止在長江乾支流岸線1公里範圍內新建、擴建化工園區和化工項目。鼓勵現有工業項目、化工項目分別搬入工業集聚區、化工產業集聚區。
持續推進重金屬環境風險防控。挖掘減排潛力,推進實施一批重金屬減排項目。嚴格執行建設項目重金屬排放“等量替換”或“減量替換”制度,無排放指標替換來源的項目不予審批。全面深化涉鉛、鎘、鉻等重金屬排放行業污染排查整治,對納入整治清單的企業實施限期整改。繼續對全市有色金屬礦採選業、有色金屬冶煉業、鉛蓄電池製造業、皮革及其製品業、化學原料及化學製品製造業、電鍍行業等重點行業執行重點重金屬污染物特別排放限值,督促企業達標排放。
第五節  防範化解生態環境領域社會穩定風險
妥善回應處理民眾信訪投訴。拓寬民意反映渠道,規範信訪投訴處理流程,抓好“及時”和“就地”兩個關鍵,實現生態環境領域信訪案件交辦率100%、按時回復率100%,做到“事事有答覆,件件有回音”。積極與“12345一號通”政務服務熱線銜接,指導各區縣及時調查處理民眾投訴,實行生態環境違法行為有獎舉報。定期梳理民眾反映強烈的突出生態環境問題,積極挖掘問題線索“金礦”並及時預警通報。加強網路輿情監測,主動知民情解民憂,及時解疑釋惑、消怨化氣,防止一般投訴演化為重大輿情事件。
全力推動生態環境領域信訪積案“清倉見底”。按照“一個問題、一名領導、一套班子、一個方案、一抓到底”要求,實行領導包案化解疑難積案制度。堅持領導幹部接訪、下訪制度,以解決信訪突出問題為導向,主動下訪、走訪、約訪民眾。強化“三到位一依法”推動“事心雙解”,訴求合理的解決到位,訴求無理的思想疏導到位,生活困難的幫扶救助到位,行為違法的依法處理到位。主動公開民眾反映的重點生態環境問題處理情況,自覺接受社會監督。引入司法終結機制,引導民眾通過司法程式解決問題,扭轉“信訪不信法”的觀念。
積極化解“鄰避”矛盾。落實重大決策和可能造成環境現狀改變、較大污染物排放的項目社會穩定風險評估機制,把“鄰避”設施建設的合法性、合規性、合理性放在首位,從嚴進行可行性專家論證、社會穩定風險評估、環境影響評價。及時主動公開環境信息,採取問卷調查、座談會、論證會等形式充分聽取公眾意見,暢通“鄰避”設施建設方與民眾信息溝通渠道,減少信息不對稱導致的猜疑。加強對“鄰避”項目的輿情監測和正確引導。建立完善“鄰避”設施事後監管機制。
專欄6  環境風險防控重大工程
1.環境風險防控體系建設重點工程。在嘉陵江、瀨溪河、御臨河、酉水河等出(入)境斷面建設水生生物毒性監測、預警系統。推進涪陵、長壽、萬盛、萬州4個化工園區有毒有害氣體環境風險預警體系建設。接入重點環境風險企業、工業園區、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及重要河流監測斷面等視頻監控。健全全市環境突發事件應急物資儲備體系。在全市推廣“南陽實踐”經驗,對重慶市環境風險應急指揮系統進行升級改造。
2.核與輻射安全監管重點工程。建設輻射安全科普宣傳基地、國家區域輻射環境監測基地和市級輻射環境監測區域分中心。完成放射性廢物庫功能提升、輻射應急能力提升、輻射環境自動監測網路提升工程。
3.固體廢物污染防治重點工程。新(改擴)建3座危險廢物處理設施。建設22座區縣醫療廢物集中處理設施。新(改擴)建14個生活垃圾焚燒發電項目、9個廚餘(餐廚)垃圾處理項目,以及一批建築垃圾和其他固體廢物處置利用項目。新(改擴)建污水處理廠污泥處置設施18座,新增污泥處理能力2000噸/天,建設9座管道污泥處置點。
第七章  推進成渝地區雙城經濟圈生態共建環境共保,加強區域聯防聯治
全面貫徹落實黨中央關於推動成渝地區雙城經濟圈建設的戰略部署,牢固樹立一體化發展理念,統一謀劃、一體部署、相互協作、共同實施川渝兩地生態環境工作,推動生態共建,深化污染共治,共推綠色發展,促進信息共享。深化與周邊其他省市共保聯治,推動與長江中下游省市開展生態環境交流互動。
第一節  推動生態共建
共建生態廊道。協同推進以長江、嘉陵江、烏江、岷江、沱江、涪江為主體,其他支流、湖泊、水庫、渠係為支撐的生態廊道建設。協同實施長江“兩岸青山·千里林帶”工程。共同開展長江、嘉陵江、涪江、渠江流域濕地保護和退化河湖濕地修復,加強小型溪河、溝渠、塘堰、稻田等小微濕地建設,提升一批濕地公園品質,推動濕地公園間相互學習交流,構建成渝地區濕地連綿帶。推進成安渝高速公路、成渝環線高速公路、巴廣渝高速公路、成渝高鐵、成渝中線高鐵等重要交通通道綠化美化,打造“四季有花、五路常青”的綠色生態景觀走廊。
共建森林城市群。加快推進瀘(州)內(江)榮(昌)永(川)大(足)森林城市群、達(州)廣(安)萬(州)開(州)梁(平)森林城市群、南(充)遂(寧)潼(南)銅(梁)合(川)森林城市群建設。共同推進華鎣山、明月山、銅鑼山、四面山、大巴山、大梁山等聯通兩地主要山脈的森林生態系統休養生息和礦區恢復治理,共築綠色生態屏障。協同推進林長制,深化川渝生物多樣性、自然保護地合作保護,推進森林草原防火、林業有害生物防治和野生動植物保護聯防聯治。
共抓生態管控。統籌建立並實施成渝地區雙城經濟圈及周邊地區“三線一單”生態環境分區管控制度。健全水資源承載能力監測預警機制,加強流域水資源統一管理和聯合調度,落實最嚴格的水資源管理制度,實施節水行動。到2025年,渝入川跨界河流主要斷面生態流量滿足程度達到90%以上。鼓勵川渝兩地市區(縣)政府之間自主協商簽訂流域橫向生態補償協定。嚴格執行生態損害賠償制度。試點推進生態敏感區生態搬遷。探索設立長江上游生態保護法院。
第二節  深化污染共治
推進跨界水體環境治理。聯動推動河長制,完善聯合巡河和聯合執法常態化機制。共同推進長江、嘉陵江、涪江、渠江等流域水污染防治,加強工業污染、入河排污口、畜禽養殖、環境風險隱患點等協同管理。加強三峽庫區入庫水污染聯合防治,加快長江入河排污口整改提升,統籌規劃建設港口船舶污染物接收、轉運及處置設施,推進水域“清漂”聯動。推動毗鄰區域符合條件的污水處理和污泥處置設施共建共享。在長江、嘉陵江一級支流開展水環境治理試點示範,深化龍溪河水環境綜合治理與可持續發展試點,支持永川科技生態城環境基礎設施建設。完善飲用水水源地保護和風險聯合防控體系。到2025年,渝入川跨界河流國控斷面水質達標率達到100%。
深化大氣污染聯防聯控。建立污染天氣共同應對機制,逐步統一區域污染天氣預警分級標準,推進應急回響一體聯動,開展跨區域人工影響天氣作業。推進毗鄰地區重點行業、重點污染源整治,實施散亂污企業清理整治,依法依規利用綜合標準推動落後產能退出。推進重點區域交通、工業、生活和揚塵污染協同治理,加快淘汰老舊車輛,加強油品質量聯合監督,探索實施PM2.5、臭氧污染連片整治。創建清潔能源高質量發展示範區,提高清潔能源消費比例。
加強土壤污染及固體廢物、危險廢物協同治理。以沿江工業園區、礦山、受污染耕地、污染地塊為重點開展土壤修復與治理。推動固體廢物區域轉移合作,建立危險廢物跨省市轉移“白名單”制度,建立健全固體廢物信息化監管體系。統籌規劃建設工業固體廢物資源回收基地、危險廢物資源處置中心,推進毗鄰地區處置設施共建共享。依法嚴厲打擊危險廢物非法跨界轉移、傾倒等違法行為。加強尾礦庫污染治理。協同開展“無廢城市”建設。
開展聯合執法和應急處置。完善生態環境跨區域聯合執法機制,重點打擊跨界水、大氣和固體廢物違法轉移、破壞交界區域生態環境等環境違法行為,開展交界區域生態環境保護聯合督察。探索統一區域生態環境執法自由裁量標準。健全突發環境事件協作處置機制,強化應急預案對接、應急資源共享,聯合開展環境事故應急演練,推動突發事件發生後共同處置。
加強生態環境監管政策協同。聯合開展川渝兩地現行標準差異分析評估,提出兩地生態環境標準統一的對策建議,有序制定、修訂統一的大氣、水、土壤等領域環保標準,逐步推進川渝兩地地方生態環境標準統一。堅持一張負面清單管兩地,嚴格執行長江經濟帶發展負面清單管理制度體系,統一“長江支流”“沿江1公里”“合規產業園”等管控對象的界定標準和管控尺度,建立健全生態環境硬約束機制。完善重大基礎設施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制度,健全跨區域環境影響評價審批會商機制。
第三節  共推綠色發展
構建綠色產業體系。培育壯大節能環保、清潔生產、清潔能源產業,加大節能技術、節能產品推廣套用力度,推動重慶經開區等打造國家綠色產業示範基地。聯合打造綠色技術創新中心和綠色工程研究中心,實施重大綠色技術研發與示範工程。深化跨省市水權、用能權、碳排放權等交易合作。積極爭取國家綠色發展基金支持。
建設綠色城市。共建綠色城市標準化技術支撐平台,完善統一的綠色建築標準及認證體系,推廣裝配式建築、鋼結構建築和新型材料。推廣可再生能源利用,支持能源網際網路創新,統籌布局電動汽車充換電配套設施。全面推行生活垃圾分類,共建區域一體化垃圾分類回收網路體系。完善對汽車等的強制報廢配套政策,完善再生資源回收體系,建設城市廢棄資源循環利用基地。
第四節  促進信息共享
共享生態環境監測信息。完善跨省市水體監測網路,建立上下游水質信息共享和異常回響機制,搭建跨省市水環境綜合治理信息共享平台。建設跨省市空氣品質信息交換平台,發揮西南區域空氣品質預測預報中心作用,實施聯合預報預警。建立跨省市監測數據質量控制協作機制,實現監測數據、監測機構兩地互認。建立生態環境監測信息聯合發布機制,跨省市的生態環境監測數據會商後統一對外發布。
共享企業及風險源環境監管信息。加強跨界流域、毗鄰區域重點排污單位信息共享。共享成渝地區環境風險源信息。共享企業環境信用評價信息,逐步統一評價指標體系和套用體系,推進企業環境信用評價結果互認、失信企業聯合懲戒。
共享生態環境科研成果。聯合開展水污染防治科研攻關,分析研究對重點流域、重點河段污染成因、溯源和防治對策,共商治水之策。聯合開展大氣污染防治科研攻關,研究區域大氣污染成因、溯源和防治對策等重大問題。加強固體廢物環境管理經驗和利用處置技術交流。聯合申報生態環境領域國家重大科技項目,為成渝兩地統一規劃、統一標準、統一防治措施等提供決策支撐。
第五節  加強與其他省市交流合作
深化與貴州、湖南、湖北、陝西等毗鄰省市共保聯治。與貴州省共治烏江總磷污染。與湖南省共保酉水河流域水環境,持續開展酉水河流域跨省市橫向生態保護補償。協同治理“錳三角”地區(重慶市秀山縣、湖南省花垣縣、貴州省松桃縣)錳礦污染。巫山縣、石柱縣繼續與湖北省建始縣、巴東縣、利川市加強項目環評審批、界河共建共管、聯合執法等方面合作。加強武陵山區生物多樣性保護和水土保持,加快建設武陵山、大婁山生態屏障區和烏江生態廊道。城口縣加強與四川省萬源市、宣漢縣,陝西省嵐皋縣、紫陽縣、鎮坪縣的生態環境保護合作,共同強化秦巴山區生物多樣性保護,任河、前河流域水生態環境保護,以及崖柏等跨區域分布珍稀瀕危物種的搶救性保護。
加強與青海、甘肅等西部地區協調聯動。與青海省在以國家公園為主體的自然保護地體系建設及保護方面深化合作。與甘肅省合作開展機動車污染控制工作,聯合研究構建與國際接軌的區域大氣環境質量科學評價體系。推進渝青、渝隴生態環保科研機構、公益組織、基金會建立協作機制。分別與青海、甘肅搭建外宣平台,依託雙方各類媒體做好生態環境公益宣傳。
加強與長江經濟帶有關省市交流互動。依託長江上游地區省際協商合作機制,推進雲貴川渝四省市生態環境聯防聯控。充分發揮長江經濟帶11省市市場監管部門生態文明標準化聯席會議制度作用,依託重慶長江經濟帶生態文明標準化研究中心推動區域標準化合作。支持我市環保產業行業組織與長江經濟帶其他省市行業組織建立環保產業協同發展機制,辦好長江經濟帶(重慶)環保博覽會。推動廣陽島與上海崇明島等長江經濟帶綠色發展試點示範合作。
專欄7  成渝地區雙城經濟圈生態共建環境共保重大工程
1.生態共建工程。實施“兩岸青山·千里林帶”建設,共同建設長江、嘉陵江、烏江、岷江、涪江、沱江等生態廊道,完成營造林任務200萬畝(森林數量提升98萬畝、質量提升102萬畝)。
2.污染共治工程。推進水泥、陶瓷、玻璃等重點行業氮氧化物深度治理。共同推進銅缽河、大陸溪河、新盛河、清流河、瀨溪河等川渝跨界不達標河流綜合治理。建設一批固體廢物資源回收和危險廢物處置基地,搭建危險廢物管理平台。
3.監管能力協同提升工程。搭建成渝地區雙城經濟圈生態共建環境共保協同監管平台。推動在重慶建設西南地區和長江上游國家生態環境監測區域創新中心。
第八章  深化生態文明體制改革,推進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
深入推進生態文明體制改革,健全我市生態環境治理的領導責任體系、企業責任體系、全民行動體系,提高生態環境精準治理、科學治理、依法治理能力,健全生態環境治理市場機制,形成導向清晰、決策科學、執行有力、激勵有效、多元參與、良性互動的現代生態環境治理體系。
第一節  健全生態環境治理責任體系
強化黨政領導責任。按照“黨政同責、一崗雙責”要求,落實生態環境保護責任清單,全面推行林長制、河長制,壓實各級各部門責任,堅決做到令行禁止。市和區縣負有生態環境保護重要職責的部門及國有企業,應明確承擔生態環境保護工作的機構和崗位,全面落實“管發展必須管環保、管生產必須管環保、管行業必須管環保”要求。制定高質量發展綜合績效評價辦法及指標體系,落實環境保護目標責任制和考核評價制度,將環境保護目標完成情況納入各級各部門考核內容。把主要污染物減排作為改善環境質量的重要手段,根據環境質量改善要求分解減排目標任務,推動環境質量改善任務重的區縣承擔更多減排任務。落實生態環境領域市級與區縣財權事權和支出責任劃分改革方案,加大市級財政資金投入力度,落實區縣支出責任。全面推行領導幹部自然資源資產離任(任中)審計。
落實經營者主體責任。企事業單位和其他生產經營者應自覺遵守環境保護法律法規,履行環境保護義務,承擔污染治理、損害賠償和生態修復責任。健全以排污許可制為核心的固定污染源環境管理制度,將總量控制和污染物減排要求逐步納入排污許可制度,推動環境影響評價制度與排污許可制度相銜接,建立健全企事業單位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制度。加強對企業排污行為的監督檢查,依據排污許可證開展日常環境監管。推動重點排污單位全面安裝自動監測設備,與生態環境主管部門的監控平台聯網。完善企業環境治理信息主動公開機制。
深化生態環境保護督察。貫徹落實《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工作規定》《重慶市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工作實施辦法》,完善督察體制機制,深化督察專員制度,強化督察力量配備和技術支撐,加強督察隊伍建設,提升督察權威性、專業性、規範性。有效銜接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積極穩妥推進例行督察,紮實開展專項督察、日常督察、駐點督察,全面提升督察效能,進一步壓緊壓實生態環境保護責任。統籌協調推進督察整改,落實督察整改調度、督辦、盯辦機制,常態化開展暗查暗訪,壓實整改責任,推動問題解決。
第二節  提高生態環境精準治理能力
建成西部領先、全國一流的生態環境監測網路。推動建立空天地一體化生態環境監測體系。大幅增加市級以上大氣環境質量和地表水環境質量監測點位,完善輻射、噪聲、地下水、土壤、農村、生態等監測點位。污染源監測覆蓋重點排污企業、重點入河排污口、工業園區及移動源。加快衛星和無人機遙感監測技術套用,深化生態地面監測,持續推進水生生物試點監測,強化生態退化區域監測。推動物聯網、人工智慧、現代感知、區塊鏈等新技術在監測監控中的套用,進一步拓展自動監測指標數量和站點覆蓋範圍,建立以自動監測為主的智慧型化監測網路。加快推進入河排污口智慧型化監測運行體系建設。加強各類環境監測機構監管,全面提高監測數據質量,依法嚴懲數據造假行為。推動西南地區和長江上游國家生態環境監測區域創新中心建設,按“一中心兩基地”模式建設國家生態安全與農村環境監測中心實驗室、生態安全與農村環境監測創新基地、應對氣候變化和成渝地區雙城經濟圈空氣品質預報預警監測創新基地。賦予中心實驗室長江生態環境學院(長江生態環境聯合研究生院)實訓基地功能,賦予創新基地長江生態文明幹部學院實踐基地功能。開展先進生態環境監測設備國產化試點示範。
推動生態環境統計數據融合統一。推動網際網路、大數據、雲計算等現代信息技術在生態環境統計中的套用,改進統計調查方法,完善環保產業統計、生態環境保護投入統計等市級統計調查制度,高質量完成國家生態環境統計調查任務。以污染源普查、環境統計數據為基礎,以排污許可證執行報告為突破口,加強排污許可、環境統計、污染源普查數據融合統一。推動固定污染源管理形成“一套標準、一張表單、一套數據”,為精準研判污染物排放時間、空間、行業分布特徵和治理措施有效性提供依據。建設污染源普查成果套用系統,實現普查數據便捷查詢、展示和套用,服務經濟社會發展和生態環境保護工作。建立生態環境統計數據質控體系,提高數據質量,防範統計造假。
建設智慧生態環保。推動新型網路、智慧型感知和雲計算等基礎設施在生態環境領域的落地套用,形成廣泛準確的數據獲取、數據處理能力和智慧型監管支撐能力。建設生態環境大數據資源中心,匯聚海量數據資源,為生態環境治理提供全面開放的數據服務。建設統一的生態環境智慧管理系統,深化大數據在污染防治、環境質量改善以及公共服務等方面的智慧型化套用,深入開展信息系統整合。深化跨部門、跨行業的生態環境信息合作機制,加強長江經濟帶、成渝地區雙城經濟圈生態環境大數據協作共建和開放共享,建設西南地區及長江上游生態環境大數據創新中心和示範平台。
深化污染成因和環境經濟形勢分析。完善大氣顆粒物化學組分和光化學評估監測網,持續編制大氣污染物排放源清單,常態化開展大氣污染物來源解析,鼓勵區縣之間聯合開展區域大氣污染成因分析。查清重點河流各類排污口底數,開展水質與污染源關聯分析,掌握水質變化規律。探索開展空氣品質、水環境質量預報,增強污染追因能力,提高預報精準度,實現預報結果空間化、圖形化展示分析。加強污染成因分析成果套用,以河長制、城市管理“五長制”(街長、路長、巷長、樓長、店長)和格線化監管為抓手,提前應對、精準發力、靶向治理。深入開展生態環境形勢分析,識別經濟社會發展態勢、重大公共事件對生態環境帶來的機遇和壓力,因勢利導提出對策措施。
第三節  提高生態環境科學治理能力
提高生態環境科技創新的視野格局。在世界新一輪科技革命和產業變革同我國轉變發展方式的歷史性交匯期,圍繞國家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強總體要求,瞄準世界生態環境科技前沿中心和創新高地,推動實現前瞻性基礎研究、關鍵核心技術、引領性原創成果重大突破,夯實生態環境科技創新的根基。聚焦築牢長江上游重要生態屏障,堅持以人為本,突出從“生態系統完整性評估研究、生態產品價值實現研究、人體健康研究”三個維度,推動生態環境科技創新鏈產業鏈價值鏈深度融通,加快生態環境科技成果從樣品到產品再到商品的轉化,進一步增強提供優質生態產品的能力,進一步探索生態環境總體價值測度及實現路徑,推進生態環境治理能力現代化,為重慶市加快建設具有全國影響力的科技創新中心發揮“綠色”作用。
強化生態環境科技創新機制保障。強化生態環境科技創新的組織保障,建立政策協調、資源調配、項目策劃、資金統籌、組織實施、技術創新、成果轉化、試點示範、模式推廣、市區縣多方聯動的工作體系、攻堅專班和長效機制。探索建立在攻堅克難的生態環境科技領域“揭榜掛帥”等激勵創新機制,發現培養一批拔尖人才和頂尖團隊,給予科研單位更多自主權,賦予科學家更大技術路線決定權、經費使用和成果轉化資金獎勵分配等方面的權利。遵循科技創新規律,出台制定科技成果評價實施辦法,夯實生態環境的基礎研究。建立完善科技創新容錯機制,健全創新試錯的政策體系,明確容錯的具體情形,完善精準容錯評價方法。
加強科研創新平台建設。進一步凝練重大創新方向和目標,爭取新建1—2個國家級科研創新平台,建設“重慶生態環境科技創新基地”和一批具有區域引領作用的生態環境重點實驗室、技術創新中心。在大氣複合污染、三峽庫區水環境、脆弱生態系統等領域,建設一批生態環境科學觀測站,形成適應生態環境科學研究和綜合決策需要的觀測網路。推動建設成渝地區雙城經濟圈生態環境聯合研究中心。推進生態環境科技共享和轉化服務平台建設,健全成果信息匯集和共享機制,暢通政府、高校、科研院所、企業之間的聯繫通道,打造生態環境科技創新的人才匯智地。
打造一流的科技創新隊伍。加快科技創新人才隊伍的培育,大力弘揚愛國、創新、求實、奉獻、協同、育人的新時代科學家精神,營造遵循規律、腳踏實地、勇於創新、攻堅克難、無私奉獻的生態環境科技創新文化,鼓勵科技人員積極投身生態文明建設和污染防治攻堅戰,把論文寫在攻堅克難第一線和生態文明建設主戰場。深化生態環境科技領域“放管服”改革,出台生態環境領域科技創新頂尖團隊管理辦法、實驗室管理辦法,改進創新生態環境科技人才評價考核方式,建立以創新價值、能力、貢獻為導向的人才評價體系。
第四節  提高生態環境依法治理能力
健全生態環境地方性法規。根據長江保護、噪聲污染防治、環境影響評價、生物安全、碳排放等國家層面法律法規制修訂情況,完善我市生態環境相關法規規章。推動出台《重慶市生活垃圾管理條例》等一批地方性法規。清理與國家法律和政策不相符的地方性法規規章和行政規範性檔案。強化行政規範性檔案合法性審查,把好重大執法決定法制審核關。落實《生態環境保護綜合行政執法事項指導目錄》,加強對行政處罰和行政強制事項的源頭治理,沒有法律法規規章依據的執法事項一律取消。完善生態環境標準體系,開展重點行業超低排放標準、溫室氣體排放標準、污染控制技術指南等標準的研究和論證,做好標準與產業政策的銜接配套。對我市地方生態環境標準進行評估,防止標準限值過嚴或過寬。
提高生態環境行政執法效能。持續推進執法能力規範化建設,補齊執法能力短板,提升基本保障能力、發現問題能力、精準打擊能力、依法行政能力、政策供給能力。開展執法機構規範化示範單位建設,發揮引領帶頭作用。完善“雙隨機、一公開”監管制度,建立實施監督執法正面清單制度、現場檢查計畫制度。進一步規範自由裁量權,逐步實現裁量電子化。全面套用移動執法系統,大力推廣使用無人機、無人船、衛星遙感、用電量監控等智慧型化手段,推行非現場監管方式。探索以政府公共採購方式委託第三方社會機構輔助執法,鼓勵有資質、能力強、信用好的社會環境監測機構參與執法監測。對案情重大、影響惡劣、後果嚴重的環境違法案件成立特偵組進行查辦。完善典型案例收集、解析和發布機制。鼓勵有條件的鄉鎮在本轄區綜合執法中承接區縣生態環境執法職權。
強化生態環境司法聯動。健全落實生態環境保護綜合行政執法機構、公安機關、檢察機關、審判機關的信息共享、案情通報、案件移送等銜接機制。深化檢察機關環境資源刑事案件審查起訴和環境公益訴訟案件專門辦案力量建設,提高公益訴訟治理效能。健全完善三級法院縱向全覆蓋和審判區域橫向全覆蓋的環境資源審判組織體系,推進在集中管轄地基層人民法院設立專門的環境資源審判機構。深入實施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制度,賠償權利人指定的部門或機構應當根據實際情況確定專門的生態環境損害賠償經辦人員。
加強生態環境普法。嚴格落實“誰執法、誰普法”原則,動態調整普法工作清單,制定年度普法工作計畫。推動在生態環境執法全過程中普法,推行說理式執法。開展“送法入企”活動,重點針對中小企業進行執法幫扶,每年至少開展1次普法培訓。按要求開展機關工作人員旁聽庭審活動,提高幹部的生態環境法律素養。拓展入口網站、微博、微信、微視頻、手機APP等新媒體普法渠道,用通俗易懂的形式解答公眾關心的生態環境法律問題。在“六五”環境日、國家憲法日等集中宣傳教育活動中,深入宣傳全民守法的法治理念。
第五節  健全生態環境治理市場機制
培育碳排放權交易市場。參與全國碳市場聯建聯維,抓好全國碳市場控排企業日常管理。培育最佳化重慶碳市場,修訂《重慶市碳排放權交易管理暫行辦法》及其配套規範,推動更新擴容重慶碳市場控排企業名單,啟動重慶碳市場的政府儲備碳排放權有償發放。做好CCER(國家核證自願減排量)項目儲備,推動CQCER(重慶核證自願減排量)項目開發。核算碳足跡,推廣碳標籤,積極應對歐美開徵碳邊境調節稅影響。
創新綠色金融政策。健全綠色金融服務體系,促進金融資源綠色化配置,建設重慶市綠色金融改革創新試驗區。鼓勵銀行業金融機構加大綠色信貸在內部業績考核中的比重,支持將環境信用評價結果、環境風險等級等指標納入信貸發放審核流程,增強信貸資源綠色化配置內生動力。推動環境污染責任保險發展,鼓勵企事業單位和其他生產經營者根據環境安全需要投保環境污染責任保險。探索建立市級土壤污染防治基金。
健全環境治理付費機制。嚴格落實“誰污染、誰付費”政策導向,建立健全“污染者付費+第三方治理”等工作機制。開展工業危險廢物和社會源危險廢物收集處置成本調查,合理確定並動態調整收費標準。逐步建立農村生活污水、生活垃圾處理付費機制,合理確定付費標準,保障農村環境基礎設施正常運行。加強生態環境部門與稅務部門協作,深化排污許可、監測數據、行政處罰等涉稅信息共享機制和環境保護稅覆核機制,修訂施工揚塵等部分行業污染物排放量的計算方法。對在法定要求基礎上進一步減少污染物排放的企業,依法給予稅收、財政、價格、政府採購等方面的鼓勵和支持。
探索建立生態產品價值實現機制。完善排污權、碳排放權、生態地票交易機制,探索用能權、用水權交易,讓資源環境權益使用者支付費用。完善市場化、多元化生態補償機制,探索生態用地和建設用地功能置換補償機制,使保護者得到補償。因地制宜發展氣候經濟、山上經濟、水中經濟、林下經濟,將生態產品轉化為生態農產品、生態旅遊產品、生態工業品,使經營者獲得收益。加快建立自然資源統一調查、評價、監測制度,探索建立生態產品價值核算和指標體系。持續推進“碳惠通”生態產品價值實現試點,建立碳履約、碳中和、碳普惠等3類產品的價值實現體系。積極推進氣候投融資試點,支持區域性氣候投融資產業促進中心做大做強,引導資金等要素向綠色低碳領域聚集。支持縉雲山、金佛山、明月山等開展生態產品價值實現機制試點,形成可複製、可推廣的生態產品價值實現新模式。
完善企業環境信用評價制度。細化評價指標和評分方法,保證評價結果客觀公正。依據評價結果實施分級分類監管措施。將環境違法企業按規範納入失信聯合懲戒名單和全國信用信息共享平台,讓失信企業一次違法、處處受限。建立健全針對環境影響評價機構、社會化環境監測機構、危險廢物經營機構、環境污染治理機構等環保服務企業的信用評價制度。探索開展重點碳排放單位的碳排放信用評價。
第六節  健全生態環境治理全民行動體系
著力提高幹部民眾生態文明素養。貫徹落實《“美麗中國、我是行動者”提升公民生態文明意識行動計畫(2021—2025年)》,全面推進研習行動、宣講行動、新聞報導行動等“十大行動”。把生態文明建設納入各級黨委(黨組)理論學習中心組學習內容和黨校(行政院校)培訓課程,納入全市國民教育體系、職業教育體系。開展生態文化理論研究,鼓勵文化藝術界人士積極參與生態文化建設,加大生態文化產品創作和傳播力度,注重從傳統文化中挖掘生態題材,彰顯山清水秀美麗之地的人文精神之美。鼓勵市級媒體開展生態環境保護法律法規和知識宣傳,對環境違法行為進行輿論監督。在“六五”環境日等重大節日開展生態環境保護主題宣傳教育活動。持續開展環保微宣講,推進環境保護宣傳教育進社區、進農村、進家庭、進企業、進機關。持續推動環保設施向社會開放,推進環保設施向公眾開放工作制度化、標準化和規範化。引導有條件、有意願的單位建設生態環境保護展示中心、體驗中心、科普基地等教育場館。鼓勵排污企業設立開放日、建設教育體驗場所。
充分發揮各類社會團體的作用。依託工會、共青團、婦聯等群團組織,動員廣大職工、青年、婦女積極參與生態環境治理,自覺履行生態環境保護責任,自覺踐行綠色生活方式。加強對生態環保社會組織的管理和指導,規範社會組織參與環境治理機制,積極推進能力建設。引導具備資格的環保組織依法開展生態環境公益訴訟。加強大學生環保社團建設,組織指導其有序開展活動。把生態環保志願服務納入區縣新時代文明實踐中心重要內容,建立完善全市生態環保志願服務體系,培育一批精品志願服務項目。
激勵引導人民民眾投身生態文明建設事業。積極開展節約型機關、綠色家庭、綠色學校、綠色社區、綠色商場、綠色建築等創建。到2025年,綠色社區創建率達到60%。加大對保護和改善生態環境先進集體和個人的表彰獎勵力度。推廣環境標誌產品,實施政府綠色採購,推行綠色產品優先,倡導綠色辦公,帶頭踐行綠色消費。深入推動“光碟行動”,堅決糾治“舌尖上的浪費”,杜絕食用野生動物。開展公民生態環境行為調查,制定發布綠色旅遊消費公約和消費指南,建立和完善綠色生活激勵回饋機制。
深化生態文明示範創建。深入推進全市生態文明建設示範區縣、鄉鎮和“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實踐創新基地示範創建。鞏固提升武隆區、廣陽島國家“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實踐創新基地和璧山、渝北、北碚、黔江、武隆國家生態文明建設示範區創建成果,支持、推動其他區縣開展示範創建。深化生態工業園區、生態旅遊示範區等生態文明示範工程建設。
發揮生態環境專家智庫作用。按照法律法規和相關規定,對規劃、立法或其他專業性、技術性較強的生態環境領域決策事項,應當組織專家進行論證。在出台重大政策、發生重大污染事件、環境質量產生波動等敏感時段,組織專家進行背景、成因解讀,釋疑解惑消除誤解。充分發揮生態環境諮詢委員會和技術評估、排污許可、環境應急、環境規劃等各類專家庫在項目評審、技術評估、決策諮詢中的作用。對重要產業、區域等政策開展生態環境影響評估,對生態環境標準、政策等開展經濟影響評估。加強生態環境智庫建設和動態管理,將行為失范、不再符合入選條件的人員及時清退出專家庫。
專欄8  治理體系與能力現代化建設重大工程
1.生態環境監測網路建設重點工程。完善大氣環境監測網路,建設交通污染監測監控網路、揮發性有機物多組分走航監測系統、大氣顆粒物化學組分監測網和大氣光化學評估監測網。完善水環境質量監測網路,建設長江、嘉陵江幹流飲用水水源地水質預警監測站。在川渝跨界河流、市控考核斷面、新增斷面等新建地表水自動監測站,建設三峽庫區水生態綜合觀測站、生態監測站。完善土壤環境監測網路、農村人居環境和有機食品環境質量網路,加強地下水環境監測。建設生態環境遙感監管平台和業務系統。建設水環境質量預報預警系統。建設生態環境智慧監測平台。
2.智慧生態環保平台建設重點工程。建設生態環境大數據資源中心。推進物聯網、大數據、衛星遙感等智慧監控能力建設。建設生態、大氣、水、固危廢和土壤等綜合大數據平台,拓展碳減排與氣候變化、排污許可證等智慧監管套用,提升生態環境保護智慧監管能力。
3.生態環境綜合執法能力建設重點工程。市、區縣生態環境保護綜合執法機構全面完成標準化建設,更換移動執法終端裝備。升級環境執法與應急大數據套用系統、移動執法系統、污染源自動監控系統等信息系統並實施運維。實施非現場監管能力提升項目,開發遠程視頻功能。
4.生態環境重大科技工程。實施區域氣候變化影響觀測評估、碳中和技術路徑等應對氣候變化科技攻關項目。圍繞大氣、水、土壤與地下水、固體廢物污染防治,頁岩氣環境治理、生態保護與修復、環境監管智慧化等領域,實施一批基礎研究、關鍵性技術研發及集成套用示範項目。建設“重慶生態環境科技創新基地”和一批生態環境領域的重點實驗室、技術創新中心和科學觀測站。
第九章  實施一批重大工程項目
建設重大工程項目儲備庫,多渠道籌集建設資金,健全項目調度、統計、動態調整等機制,嚴格項目績效考核,通過大工程帶動大治理。
建好用好生態環境項目儲備庫。發展改革、規劃自然資源、生態環境、住房城鄉建設、水利、農業農村、林業等主管部門要落實中央和市級項目儲備制度,以解決相關領域突出生態環境問題為導向,加強生態保護修復、環境基礎設施建設、流域綜合整治、污染治理、應對氣候變化等重大項目儲備。建立開放的、可更新的滾動項目庫,採用信息化手段加強儲備項目的動態化、標準化管理,形成建成一批、退出一批、充實一批的良性循環機制。加快推進項目可行性研究、初步設計、招投標等前期工作,提高項目成熟度,避免“資金等項目”。
多渠道籌措生態環境保護資金。積極爭取中央資金支持,加強市級和區縣財政資金統籌,建立健全穩定的財政資金投入機制,支持和保障生態環保項目實施。創新財政資金使用方式,充分發揮財政資金的激勵引導作用,引導社會資本、金融資金投入生態環境保護。落實污染者付費、損害者賠償責任,拓展更廣泛的生態環境保護資金籌措途徑。
強化項目實施監管和績效評價。建立健全監督檢查制度,定期開展項目實施情況調度,及時掌握項目進度,發現問題及時督促整改。建立重大項目評估調整機制,在項目執行過程中確需調整建設地點、建設規模、技術方案的應當按程式適時調整。加強對重大項目的審計監督,對履職不到位、弄虛作假或違規使用財政資金的,按照有關規定進行嚴肅處理。建立項目績效管理體系,組織開展年度績效評價和重點項目專項評價,強化評價結果套用。
第十章  健全規劃實施機制
為確保本規劃明確的目標任務落到實處,必須強化規劃的權威性和剛性約束,形成嚴密的規劃落實責任體系,提升規劃實施效能,更好發揮規劃的戰略導向作用。
分解落實責任。建立規劃強制性內容、約束性指標台賬清單,將目標任務分解落實到市級有關部門、各區縣。強化年度計畫與中長期規劃的銜接,將規劃目標任務納入年度工作計畫,明確年度實施要求。堅持一張藍圖乾到底,確需按照新形勢新要求調整修訂目標任務的要按程式進行。大氣、水、土壤、固體廢物等生態環境各要素專項規劃要做好與本規劃的銜接,細化落實本規劃確定的目標任務要求。
強化政策協同。加強財政預算與規劃實施的銜接協調,財政性資金優先投向規劃確定的重大任務和重大工程項目。金融政策要引導和鼓勵金融機構重點支持資源節約型、環境友好型企業和項目。按照生態優先、綠色發展要求制定產業政策,合理引導市場預期和市場主體行為。重大生產力布局和土地、社會等公共政策要堅持綠色發展理念,有利於生態環境保護,形成政策合力。
加強宣傳引導。深入學習宣傳貫徹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做好生態環境保護政策、制度、法律法規、標準的解讀。發掘生態環境保護重要成效、創新舉措、典型案例、典型人物,在工作中宣傳,在宣傳中工作。依法公開生態環境保護規劃,主動接受社會監督。強化媒體合作、部門協調、上下聯動,鞏固生態環境保護宣傳大格局,打造覆蓋新聞、采編、輿情管理、新媒體宣傳的生態環境保護宣傳矩陣。健全新聞發言人制度,創新話語體系,講好環保故事,發出環保聲音,形成有聲有色、百花齊放的良好局面。
開展國際合作。深化與境外地區、城市間的生態環境保護合作,實施全球環境基金“中國污染場地管理”等合作項目,為我市污染治理提供經驗借鑑。加強與世界銀行綠色低碳可持續發展城市項目合作,與亞洲開發銀行在氣候投融資領域建立協作機制,爭取歐盟碳市場培訓合作資金支持我市應對氣候變化能力建設。指導生態環境保護企業開展國際合作,幫助吸引國外環保企業與本地企業合作,助力本土優秀環保企業拓展海外市場。
做好考核評估。將生態環境保護規劃貫徹落實情況作為市級生態環境保護督察的重要內容。將污染減排、環境質量等規劃約束性指標進展情況納入各區縣經濟社會發展業績考核、市級黨政機關目標管理績效考核。組織開展規劃實施年度監測分析、中期評估和總結評估,強化監測評估結果套用。制定生態環境保護規劃監測評估技術指南,規範評估方法、步驟、數據認定等重要環節。探索委託第三方開展獨立評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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