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市“十四五”節能減排綜合工作實施方案
為加快推進全市經濟社會發展全面綠色轉型,助力實現碳達峰、碳中和目標,根據國務院《關於印發“十四五”節能減排綜合工作方案的通知》(國發〔2021〕33號)精神,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總體要求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歷次全會精神,深入貫徹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認真落實市第六次黨代會精神,立足新發展階段,貫徹新發展理念,融入新發展格局,推動高質量發展。大力推動節能減排工作,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加快建立健全綠色低碳循環發展經濟體系,實現降碳、減污、擴綠、增長協同推進,確保完成“十四五”節能減排目標,為實現碳達峰、碳中和目標奠定堅實基礎,奮力書寫建設山清水秀美麗之地新篇章。
二、主要目標
到2025年,全市單位地區生產總值能源消耗比2020年下降14%,能源消費總量得到合理控制,主要污染物排放總量持續減少,化學需氧量、氨氮、氮氧化物、揮發性有機物重點工程減排量分別達到4.32萬噸、0.18萬噸、3.68萬噸、1.06萬噸。節能減排政策機制更加健全,重點行業能源利用效率和主要污染物排放控制水平基本達到國內先進水平,全面增強經濟發展綠色動能。
三、實施節能減排重點工程
(一)重點行業綠色升級工程。
1.著力提升重點行業能效水平。擬建項目應對照能效標桿水平高起點設計建設,引導未達到基準水平的存量和在建項目對照能效標桿水平實施改造升級。以鋼鐵、有色金屬、建材、化工等行業為重點,推廣富氧強化熔煉、熟料燒成系統最佳化、高效精餾系統等節能技術,鼓勵長流程煉鋼廠通過就地改造轉型發展電爐短流程煉鋼。加快建設全國一體化算力網路國家樞紐節點重慶數據中心集群,引導數據中心集約化、規模化、綠色化發展。“十四五”期間,規上工業單位增加值能耗下降14.5%。到2025年,重點行業和數據中心能效全部達到基準水平,標桿水平產能比例超過30%。〔市發展改革委、市經濟信息委、市市場監管局、市大數據發展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各區縣(自治縣)和兩江新區、西部科學城重慶高新區、萬盛經開區(以下統稱區縣)負責落實。以下均需區縣落實,不再列出〕
2.推進重點行業污染物減量化。推動工業爐窯深度治理和升級改造、垃圾焚燒發電廠氮氧化物深度治理,完成鋼鐵行業大氣污染物超低排放改造。圍繞鋼鐵、化工、建材、有色金屬等重點行業,全面開展清潔生產審核和評價認證。聚焦取用水量大、廢水排放量大、改造條件相對成熟、示範帶動作用明顯的電力熱力、鋼鐵、化工、汽車、有色金屬、造紙等行業,穩步推進廢水循環利用技術改造升級。到2025年,力爭規上工業企業用水重複利用率達到92%以上,萬元工業增加值用水量比2020年下降15%。(市經濟信息委、市生態環境局、市城市管理局、市水利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二)園區節能環保提升工程。
1.深入開展綠色園區建設。推動兩江新區、西部科學城重慶高新區、重慶經開區等產業園區實施循環化改造。鼓勵有條件的園區和企業加強資源耦合和循環利用,創建“無廢園區”和“無廢企業”。推進國家綠色產業示範基地建設。開展工業園區清潔生產試點。持續打造靜脈產業園區和資源循環利用基地。到2025年,建成綠色園區30個、綠色工廠300家。(市發展改革委、市經濟信息委、市生態環境局、市城市管理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2.推進園區基礎設施共建共享。推進能源梯級利用和餘熱余壓回收利用。因地制宜發展利用可再生能源。積極推廣集中供氣供熱。完善工業園區污水集中處理設施建設及配套管網。新建、擴建一批一般工業固體廢物處置場,鼓勵年產廢量1萬噸以上的企業、工業園區配套建設危險廢物利用處置設施。鼓勵涉揮發性有機物企業較多的園區建設有機廢氣集中處理設施和有機溶劑集中回收中心,引導建設集中塗裝中心。(市經濟信息委、市生態環境局、市能源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三)城鎮綠色節能改造工程。
1.實施城鎮綠色建造。大力推廣裝配式建築,推進建築工業化。加快推進海綿城市建設。實施公共供水管網漏損治理工程。開展成渝地區雙城經濟圈“無廢城市”共建。推進城鎮新建公共機構建築、新建廠房屋頂套用太陽能光伏,推動可再生能源建築規模化套用。到2025年,新增可再生能源建築套用面積500萬平方米。(市發展改革委、市經濟信息委、市規劃自然資源局、市生態環境局、市住房城鄉建委、市城市管理局、市農業農村委、市商務委、市機關事務局、市能源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2.提升建築能效水平。分階段、分類型提高城鎮新建民用建築節能強制性標準。積極開展超低能耗建築工程示範,探索近零能耗、低碳(零碳)建築試點。推動商場、醫院、學校、酒店和機關辦公建築等既有公共建築由單一型的節能改造向綜合型的綠色化改造轉變。推動數據中心、各類園區及冷鏈物流等領域實施綠色高效製冷改造。到2025年,城鎮新建建築100%執行綠色建築標準。(市住房城鄉建委、市交通局、市機關事務局、市大數據發展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四)交通物流節能減排工程。
1.發展集約高效運輸組織方式。最佳化客貨運組織,降低空載率和不合理周轉量。大力發展多式聯運,推進大宗貨物運輸“公轉鐵”“公轉水”“鐵水聯運”,提高鐵路、水路在綜合運輸中的承運比重。加快構建綠色出行體系,強化軌道交通、公交的無縫接駁,增強公交服務的廣度和深度。到2025年,中心城區公共運輸機動化出行分擔率達到63%。(市發展改革委、市住房城鄉建委、市交通局、市政府口岸物流辦、重慶鐵路辦事處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2.完善綠色交通基礎設施。推動港口、機場、貨運樞紐裝卸機械和運輸裝備實施“油改電、油改氣”工程,積極推進港口作業機械能量回收、供電設備節能改造。推進充換電基礎設施建設。開展機場輔助動力裝置替代設施建設和套用、新能源裝備設備綜合利用示範。加快氫燃料電池汽車基礎設施布局建設,率先在兩江新區、萬州區、九龍坡區、南岸區、長壽區、綦江區、潼南區等示範區域合理布局加氫站。(市發展改革委、市經濟信息委、市交通局、市政府口岸物流辦、重慶鐵路辦事處、民航重慶監管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3.推動運輸裝備綠色發展。城市公交、出租、環衛、港口和機場服務、城市物流配送、郵政快遞等領域新增或更新車輛時,優先採用純電動、氫能源、天然氣等新能源或清潔能源汽車,推動兩江新區、西部科學城重慶高新區、渝中區運渣車輛純電動化。嚴格執行汽車國六排放標準和非道路移動柴油機械國四排放標準,推進國三及以下排放標準營運柴油貨車淘汰更新。到2025年,全市新能源汽車產量達到100萬輛,新增純電動汽車不少於10萬輛。(市經濟信息委、市生態環境局牽頭,市發展改革委、市公安局、市住房城鄉建委、市交通局、市商務委、市國資委、市市場監管局、市郵政管理局、重慶鐵路辦事處、民航重慶監管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4.加快發展綠色物流配送。引導發展綠色物流,加快物流設施綠色化改造。推動快遞包裝產品實現標準化、系列化和模組化,加強快遞領域塑膠污染治理,減少電商快件二次包裝。全面推廣綠色快遞包裝,引導電商企業、快遞企業優先選購使用獲得綠色認證的快遞包裝產品。(市發展改革委、生態環境局、市交通局、市商務委、市政府口岸物流辦、市郵政管理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五)農業農村節能減排工程。
1.加快推進農業農村節能。積極推廣節能型農業設施設備,因地制宜發展農村太陽能、農村沼氣等可再生能源。結合畜禽廢棄物資源化利用,積極推動養殖場沼氣工程建設,加強農村沼氣設施安全管理,提升農村沼氣利用水平。(市農業農村委牽頭,市發展改革委、市能源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2.強化農業面源污染防治。完善廢棄農膜和農藥包裝廢棄物回收處置制度。開展秸稈綜合利用重點縣建設。鼓勵畜禽養殖場(戶)採取糞污就近就地還田。推廣生物農藥、高效低毒低殘留農藥,加大有機肥替代化肥力度。到2025年,農作物秸稈綜合利用率穩定在90%以上,畜禽糞污綜合利用率達到80%以上;主要農作物農藥、化肥利用率達到43%,綠色防控、統防統治覆蓋率分別達到55%、45%。(市農業農村委牽頭,市生態環境局、市鄉村振興局、市供銷合作社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3.提高農村污水垃圾處理能力。持續推進常住人口200戶或500人以上的農村集聚點、農家樂和民宿等鄉村旅遊集中區域的生活污水治理。常態化開展村莊清潔行動,逐步消除農村黑臭水體。深化“戶集、村收、鄉鎮轉運、區域處理”模式,健全農村生活垃圾收運處置體系。到2025年,農村生活污水治理率達到40%,行政村生活垃圾有效治理比例達到100%。(市發展改革委、市生態環境局、市住房城鄉建委、市城市管理局、市水利局、市農業農村委、市鄉村振興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六)公共機構能效提升工程。
1.強化目標管理。實行能源資源消費總量和強度雙控管理,推行雙控與定額相結合的節能目標管理方式。全市各級公共機構節能管理部門對所管理的公共機構實行能耗定額管理。(市機關事務局負責)
2.深入推進綠色改造。持續推進公共機構數據中心機房、廚房等重點用能區域及空調系統、照明系統等重點用能系統的綠色改造。增加新能源汽車專用停車位、充電基礎設施數量。率先淘汰老舊車輛,率先採購使用節能和新能源汽車,除特殊用途車輛外,全市各級黨政機關、事業單位新增和更新的公務用車純電動汽車占比不低於30%。到2025年,全市公共機構單位建築面積能耗下降5%、人均綜合能耗下降6%。(市機關事務局牽頭,市財政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3.推進示範創建行動。推進公共機構新建建築開展超低能耗建築、近零能耗建築建設。全面開展節約型機關創建行動,推進能效“領跑者”和水效“領跑者”遴選。“十四五”期間,全市黨政機關全部創建成節約型機關,創建50家節約型公共機構示範單位,遴選6家能效“領跑者”。(市機關事務局牽頭,市住房城鄉建委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七)成渝地區雙城經濟圈污染共治工程。
1.深化大氣污染聯防聯控。建立污染天氣共同應對機制,推進應急回響一體聯動。推進毗鄰地區重點行業、重點污染源整治。推進重點區域交通、工業、生活和揚塵污染協同治理,探索實施PM2.5、臭氧污染連片整治。實現車輛超標排放信息跨區域、跨部門共享和執法聯動,加強油品質量聯合監管。(市生態環境局牽頭,市經濟信息委、市公安局、市住房城鄉建委、市城市管理局、市交通局、市農業農村委、市應急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2.推進跨界水體環境治理。聯動推動河長制,完善聯合巡河和聯合執法常態化機制。共同推進瓊江、銅缽河、大清流河等流域上下游協同治理。推動川渝毗鄰區域符合條件的污水處理和污泥處置設施共建共享。在長江、嘉陵江一級支流開展水環境治理試點示範,深化龍溪河水環境綜合治理與可持續發展試點。到2025年,渝入川跨界河流國控斷面水質達標率達到100%。(市發展改革委、市生態環境局、市住房城鄉建委、市水利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八)煤炭清潔高效利用工程。
1.最佳化煤炭消費。在保障能源安全的前提下,有序推進“煤改電”“煤改氣”工程。最佳化現存煤電運行方式,嚴控新增煤電項目。嚴格控制鋼鐵、化工、水泥等重點用煤行業煤炭消費,提高煤炭用於發電的比例。到2025年,非化石能源消費占能源消費總量比重達到25%,煤炭消費占能源消費總量比重下降至40%左右。(市發展改革委、市經濟信息委、市生態環境局、市能源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2.提高煤炭清潔利用水平。推進建材、冶金、化工等行業開展煤炭清潔高效利用。大力推進煤電機組節能降耗改造、供熱改造、靈活性改造“三改聯動”。有序淘汰達不到環保、能耗等標準要求的燃煤機組。各區縣城市建成區、工業園區基本淘汰35蒸噸/小時以下燃煤鍋爐。推動企業自備電廠、65蒸噸/小時以上燃煤鍋爐實施超低排放改造,燃氣鍋爐實施低氮改造。(市發展改革委、市經濟信息委、市生態環境局、市市場監管局、市能源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九)揮發性有機物綜合整治工程。
1.大力推進源頭替代。以工業塗裝、家具製造、印刷包裝等行業為重點,推動使用低揮發性有機物含量的塗料、油墨、膠粘劑、清洗劑。到2025年,全市溶劑型工業塗料、溶劑型油墨使用比例分別降低20%、15%,溶劑型膠粘劑使用量下降20%。(市經濟信息委牽頭,市生態環境局、市市場監管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2.深入實施精細化管控。嚴格落實揮發性有機物排放標準,強化揮發性有機物無組織排放管控,將生產和使用高揮發性有機物含量產品的企業列入強制性清潔生產審核名單。到2025年,完成600家企業揮發性有機物綜合整治。(市生態環境局牽頭,市經濟信息委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環境基礎設施水平提升工程。
1.加強生活污水處理設施補短板。推進生活污水集中處理設施新、改、擴建,實施錯接、漏接、老舊破損管網的更新修復,對進水生化需氧量濃度低於100mg/L的污水廠實施“一廠一策”改造。推動熱電聯產、熱乾化、園林堆肥等專業化污泥處置設施建設,鼓勵生活垃圾焚燒廠摻燒市政污泥。到2025年,全市城市生活污水集中處理率達到98%以上,城市生活污水廠污泥無害化處理處置率達到98%以上。(市住房城鄉建委牽頭,市發展改革委、市經濟信息委、市生態環境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2.推進固體廢物處置設施提質增效。建立完善分類投放、分類運輸、分類處理的城市生活垃圾處理系統。推動區縣生活垃圾焚燒處理設施建設。加快建設廚餘垃圾資源化利用設施。最佳化醫療廢物集中處置設施布局,新建、擴建一批醫療廢物集中處置設施。到2025年,城鎮生活垃圾焚燒處理能力達到2.48萬噸/日,城市生活垃圾焚燒處理能力占比65%左右。(市城市管理局牽頭,市發展改革委、市生態環境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四、健全節能減排政策機制
(一)最佳化完善能耗雙控政策措施。
1.完善能源消費總量彈性管理。完善能源消費總量指標確定方式,各區縣根據地區生產總值增速目標和能耗強度降低目標確定年度能源消費總量目標,經濟增速超過預期目標的區縣可相應調整能源消費總量目標。落實好新增可再生能源和原料用能消費不納入能源消費總量控制、國家重大項目能耗單列等政策,提高節能工作的科學性、精準性、有效性。完善能耗強度年度彈性管理,落實國家節能目標責任評價考核機制。加強節能形勢的季度監測、年中預判,對高預警等級區縣加強工作指導。(市發展改革委牽頭,市經濟信息委、市生態環境局、市統計局、市能源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2.嚴格落實節能審查監察制度。最佳化完善節能審查機制,優先支持能效水平高、單位增加值能耗低的項目,合理限制高能耗、低產出項目,保障重點項目建設有序用能。加強項目節能審查管理,督促指導項目建設單位嚴格執行節能審查制度,依法依規完善建設前期手續,堅決杜絕新增未批先建項目。依法依規做好節能監察管理,聚焦工業、公共機構、數據中心等行業重點用能單位進行專項監察,落實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節能審查制度執行情況專項監察。(市發展改革委、市經濟信息委、市能源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二)健全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制度。
1.強化目標管理。把主要污染物減排作為改善環境質量的重要手段,根據環境質量改善要求分解減排目標任務,推動環境質量改善任務重的區縣承擔更多減排任務,強化總量減排監督管理。(市生態環境局負責)
2.落實環境準入規定。進一步發揮規劃環境影響評價的引領作用,加強規劃環評、區域環評與項目環評聯動。禁止在工業園區外擴建鋼鐵、焦化、建材、有色金屬等高污染項目,禁止新建、擴建不符合國家石化、現代煤化工等產業布局規劃的項目。(市發展改革委、市經濟信息委、市生態環境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3.落實經營者主體責任。健全以排污許可制度為核心的固定污染源環境管理制度,將總量控制和污染物減排要求逐步納入排污許可制度,推動環境影響評價制度與排污許可制度相銜接,建立健全企事業單位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制度。(市生態環境局負責)
(三)堅決遏制高耗能高排放項目盲目發展。
1.嚴格項目準入。最佳化項目管理方式,從產業規劃和政策、審查審批手續、節能降碳和污染物排放水平等方面,對高耗能高排放項目(以下稱“兩高”項目)嚴格把關。嚴禁違規“兩高”項目建設、運行,堅決拿下不符合要求的“兩高”項目。(市發展改革委、市生態環境局牽頭,市經濟信息委、市規劃自然資源局、市住房城鄉建委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2.健全管控機制。建立“兩高”項目工作清單,實行動態監控。加強對“兩高”項目節能審查、環境影響評價等審批程式和結果執行的監督評估。對年綜合能源消費量5000噸標準煤(當量值)及以上的“兩高”項目加強工作指導。嚴肅財經紀律,指導金融機構落實“兩高”項目融資政策。(市發展改革委、市經濟信息委、市規劃自然資源局、市生態環境局、市住房城鄉建委、市大數據發展局、人行重慶營管部、重慶銀保監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四)健全法規標準。
1.完善地方法規制度。推動修訂《重慶市節約能源條例》等法規,適時修訂完善《重慶市碳排放權交易管理暫行辦法》《重慶市綠色園區和綠色工廠認定管理辦法(試行)》《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節能審查實施辦法》《重慶市區域節能評價審查管理暫行辦法》等規範性檔案。(市發展改革委、市經濟信息委、市司法局、市生態環境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2.健全地方標準體系。加快地方節能標準更新升級,積極引導重點企業、科研院所等參與節能減排相關國家標準制修訂。推動制定區域節能評價技術導則。開展重點行業超低排放標準、污染控制技術指南等標準的研究和論證,做好標準與產業政策的銜接配套。(市發展改革委、市經濟信息委、市生態環境局、市住房城鄉建委、市市場監管局、市機關事務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五)完善經濟政策。
1.加大資金投入力度。加強財政資源統籌,充分發揮財政資金引導和槓桿作用,加大節能減排支持力度。用好地方財政資金和中央預算內投資,強化對重點行業領域重大工程的資金保障力度。嚴格執行政府綠色採購政策,逐步擴大綠色產品採購範圍。(市發展改革委、市經濟信息委、市財政局、市生態環境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2.完善綠色金融政策。建設重慶市綠色金融改革創新試驗區。鼓勵銀行業金融機構加大綠色信貸在內部業績考核中的比重,支持將環境信用評價結果、環境風險等級等指標納入綠色信貸發放審核流程。鼓勵企事業單位和其他生產經營者根據環境安全需要投保環境污染責任保險。(市發展改革委、市生態環境局、市金融監管局、人行重慶營管部、重慶銀保監局、重慶證監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3.落實稅收價格政策。結合實際抓好環境保護、節能節水、資源綜合利用稅收優惠政策落實。強化電價政策與節能減排政策協同,整合差別電價、階梯電價、懲罰性電價等電價政策,建立統一的高耗能行業階梯電價制度。落實落後“兩高”企業的電價上浮政策。建立健全城鎮污水處理費徵收標準動態調整機制。(市發展改革委、重慶市稅務局牽頭,市經濟信息委、市財政局、市生態環境局、市住房城鄉建委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六)完善市場化機制。
1.建立健全市場要素平台。爭取參與全國用能權交易市場建設。積極融入全國統一的碳排放權交易市場。完善排污權、碳排放權交易機制。推動更新擴容重慶碳市場控排企業名單,有序實施碳排放配額有償分配。完善碳普惠機制,拓展碳普惠場景,建立能夠體現碳匯價值的生態產品價值實現機制。(市發展改革委、市經濟信息委、市生態環境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2.深化能源市場體制機制改革。全面推進電力需求側管理。推進電力輔助服務市場化,推動儲能、調峰作為獨立主體參與電力輔助服務市場。推廣綠色電力證書交易。通過發電權交易、契約轉讓交易等鼓勵新能源替代火電機組發電。建立儲氣庫氣量和儲氣服務市場化交易機制。(市經濟信息委、市能源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3.培育發展節能環保服務。推行節能效益分享型、節能量保證型、能源費用託管型等契約能源管理模式。推廣節能諮詢、診斷、設計、融資、改造、託管等“一站式”綜合服務模式。推行“污染者付費+第三方治理”模式,探索推廣生態環境導向的開發、環境託管服務等新模式。推行節能低碳環保產品認證。(市發展改革委、市經濟信息委、市生態環境局、市市場監管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七)加強統計監測能力建設。
1.夯實統計基礎。完善與能耗雙控、碳達峰碳中和工作相適應的能源統計核算體系,探索建立區縣能源平衡表制度。按照國家部署,建立完善可再生能源、原料用能統計核算方法,完善工業、建築業、服務業、交通運輸業等重點行業領域能源消費統計工作機制和指標體系。加強排污許可、環境統計、污染源普查數據融合統一。推動固定污染源管理形成“一套標準、一張表單、一套數據”。建設污染源普查成果套用系統。加強統計基層隊伍建設,強化統計數據審核,防範統計造假、弄虛作假,提升統計數據質量。(市生態環境局、市統計局牽頭,市發展改革委、市經濟信息委、市住房城鄉建委、市交通局、市商務委、市能源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2.提升監測能力。嚴格執行重點用能單位能源利用狀況報告制度。加強重點用能單位能耗線上監測系統建設和套用。污染源監測覆蓋重點排污企業、重點入河排污口、工業園區及移動源。推動涉揮發性有機物排放的重點排污單位安裝線上監控監測設施。加快衛星和無人機遙感技術在環境監測中的套用。(市發展改革委、市經濟信息委、市生態環境局、市市場監管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八)壯大節能減排人才隊伍。
1.打造專業人才隊伍。健全市、區縣兩級節能監察體系,加強節能監察能力建設。重點用能單位按要求設定能源管理崗位並配備負責人。加強區縣及鄉鎮基層生態環境監管隊伍建設,重點排污單位設定專職環保人員。(市發展改革委、市經濟信息委、市生態環境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2.著力提高業務水平。加強綠色低碳教育,推動專業轉型升級。加強師資隊伍建設,加快急需緊缺人才培養。深化產教融合協同育人,提升人才培養和科技攻關能力。加大對政府有關部門及監察執法機構、企業等節能減排工作人員培訓力度,通過開展業務培訓、比賽競賽、經驗交流等方式提高業務水平。(市發展改革委、市教委、市經濟信息委、市人力社保局、市生態環境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五、強化工作落實
(一)加強組織領導。
市節能減排工作領導小組負責指導和統籌做好全市節能減排工作。市發展改革委、市生態環境局要加強協調調度,做好工作指導,及時防範化解風險,推動節能減排工作任務有序有效落實,重大情況及時向市政府報告。各區縣、市政府各部門和有關單位要統一思想、明確目標責任、狠抓工作落實,確保完成“十四五”節能減排各項任務。區縣政府對本行政區域節能減排工作負總責,主要負責同志是第一責任人,要切實加強組織領導和部署推進,將本地區節能減排目標與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五年規劃、年度計畫及相關專項規劃充分銜接。市屬國有企業要帶頭落實節能減排目標責任。(市發展改革委、市生態環境局牽頭,市級有關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二)強化監督評價考核。
完善“十四五”區縣政府節能減排目標責任評價考核機制,科學運用考核結果,對工作成效顯著的區縣加強激勵,對工作不力的區縣加強督促指導,將考核結果交由幹部主管部門作為區縣政府領導班子和領導幹部綜合考核評價的重要依據。繼續開展污染防治攻堅戰成效考核,把總量減排目標任務完成情況作為重要考核內容,壓實減排工作責任。嚴格執行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制度。(市發展改革委、市生態環境局牽頭,市委組織部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三)開展全民行動。
深入開展節約型機關、綠色家庭、綠色學校、綠色社區、綠色出行、綠色商場、綠色建築等綠色生活創建活動,倡導簡約適度、綠色低碳、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組織開展節能宣傳周、全國低碳日等主題宣傳活動,加強節能減排公益宣傳,增強全民節約意識、生態環保意識,營造綠色低碳社會風尚。加強綠色低碳產品推廣。加大先進節能減排技術研發和推廣力度,充分發揮行業協會、商業團體、公益組織的作用,支持其積極參與節能減排公益事業。暢通民眾參與生態環境監督渠道,組織開展節能減排自願承諾活動,引導市場主體、社會公眾自覺履行節能減排責任。(市委宣傳部、市發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市生態環境局、市機關事務局、市婦聯等按職責分工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