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新污染物治理工作方案》是廣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發布的檔案。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廣東省新污染物治理工作方案
- 發布單位:廣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廣東省新污染物治理工作方案》是廣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發布的檔案。
《廣東省新污染物治理工作方案》是廣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發布的檔案。1發布通知廣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廣東省新污染物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粵府辦〔2023〕2號各地級以上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廣東省新污染物...
2022年8月4日,廣東省發展改革委、廣東省生態環境廳聯合印發《廣東省塑膠污染治理行動方案(2022-2025年)》(以下簡稱《行動方案》)。根據《行動方案》,到2025年,電商快件基本實現不再二次包裝,可循環快遞包裝保有量達到200萬個。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關於印發大氣污染防治行動計畫的通知》(國發〔2013〕37號)和省政府與環境保護部簽署的《廣東省大氣污染防治目標責任書》,持續改善全省環境空氣品質,制定本行動方案。工作目標 到2017年,力爭珠三角區域細顆粒物,年均...
廣東省水污染防治行動計畫實施方案,為全面貫徹落實《國務院關於印發水污染防治行動計畫的通知》(國發﹝2015﹞17號,以下稱《水十條》),切實推進我省水污染防治工作,深入實施綠色發展戰略,開創我省生態文明建設新局面,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廣東省新污染物治理專家委員會工作規則 (試行)第一條 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安排,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印發新污染物治理行動方案的通知》和《廣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廣東省新污染物治理工作方案的...
1.廣東省環境保護廳、廣東省農業廳《關於加強規模化畜禽養殖污染防治促進生態健康發展的意見》(粵環發〔2010〕78號)要求:各地要加快制定畜禽養殖業整治方案,開展統一、集中的規模化畜禽養殖場(區)清理整頓行動,依法關閉、拆除禁養區...
《廣東省全面推行清潔生產實施方案(2023-2025年)》是為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清潔生產促進法》《“十四五”全國清潔生產推行方案》《廣東省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四個五年規劃和2035年遠景目標綱要》《廣東省生態文明建設“十四五”規劃...
及省委、省政府《廣東省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三年行動計畫(2018—2020年)》(以下簡稱《三年行動計畫》),為更好發揮審計在打好污染防治三年攻堅戰中的重要作用,結合我省實際審計工作安排,制定本辦法。
《新污染物治理行動方案》是為了深入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加強新污染物治理,切實保障生態環境安全和人民健康,制定的行動方案。2022年5月4日,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通知,公布該方案,要求貫徹執行。發布通知 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印發新...
(三)綜合防治機動車污染。按照《廣州市機動車排氣污染防治規定》和《廣東省機動車排氣污染防治實施方案》,強化機動車污染綜合防治工作,減少灰霾天數,推進“藍天”工程。繼續做好新車源頭污染控制、全面推廣使用國Ⅲ標準車用燃油,適時...
為做好我市非道路移動機械大氣污染防治工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關於印發廣東省大氣污染防治強化措施及分工方案的通知》(粵辦函〔2017〕471號)、《關於印發〈廣東省打贏藍天保衛戰2018年工作方案〉的通知》(粵環...
河源市2015年主要污染物總量減排工作方案 為確保完成省下達我市的2015年度和“十二五”總量減排目標任務,促進我市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按照《國務院關於印發“十二五”節能減排綜合性工作方案的通知》(國發〔2011〕26號)、《印發廣東省“...
第三條 揚塵污染防治工作堅持政府主導、部門監管、預防為主、防治結合、屬地管理以及誰污染誰防治的原則。第四條 市人民政府負責組織協調全市揚塵污染防治工作,建立揚塵污染防治統籌協調、長效管理和信息共享機制,制定揚塵污染防治總體方案,...
《廣東省碳達峰實施方案》由廣東省人民政府於2022年6月23日印發。全文 廣東省碳達峰實施方案 為深入貫徹落實黨中央關於碳達峰、碳中和重大戰略決策部署和國務院相關工作安排,有力有序有效做好全省碳達峰工作,確保如期實現碳達峰目標,制定...
第五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的揚塵污染防治工作,將揚塵污染防治經費納入本級財政預算,建立揚塵污染防治統籌協調、長效管理和信息共享機制。市人民政府制定全市揚塵污染防治總體方案,協調跨區域揚塵污染防治,並將揚塵污染防治工作...
2021年12月,中山市出台《水污染治理總體工作方案》(下稱《方案》),針對水污染治理提出9個方面、33條主要措施。內容解讀 據了解,《方案》首次提出編制“中山市‘共性工廠’‘共性產業園’規劃”,因地制宜布局和建設“共性產業園”...
第六條 相關主管部門按下列分工履行揚塵污染防治監督管理職責:(一)環境保護主管部門對揚塵污染防治工作實施統一監督管理,制定全市揚塵污染防治總體方案,協調其他相關主管部門履行管理職責;負責工業企業產生揚塵污染防治的監督管理。(二)...
廣東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壤污染防治法》辦法 (2018年11月29日廣東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七次會議通過)第一條 為了保護和改善生態環境,防治土壤污染,保障公眾健康,推動土壤資源永續利用,推進生態文明建設,促進經濟...
推動制修訂廣東省節能條例、移動源排氣污染防治條例,完善廣東省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節能審查實施辦法。建立省節能標準化技術委員會,強化能效標準引領,圍繞重點行業、設備和產品,制修訂一批主要用能行業和領域的能效標準和耗能設備能效標準,不...
4.廣東省《畜禽規模養殖污染防治條例》;5.《控制污染物排放許可制實施方案》(國辦發〔2016〕81號);6.《關於進一步加強產業園區規劃環境影響評價工作的意見》(環環評〔2020〕65號);7.《關於規劃環境影響評價加強空間管制、總量管控...
第四條市、縣(市、區)人民政府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的揚塵污染防治工作,制定本行政區域揚塵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建立揚塵污染防治協調工作機制,加大對揚塵污染防治的財政投入,將揚塵污染防治工作納入環境保護責任制考核。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
第三條揚塵污染防治工作堅持政府主導、預防為主、防治結合、屬地管理、公眾參與的原則。第四條市人民政府負責組織協調全市揚塵污染防治工作,建立揚塵污染防治統籌協調、長效管理和信息共享機制,制定揚塵污染防治總體方案,協調跨區揚塵污染防治...
(五)繼續開展清潔生產審核工作 按照清潔生產審核的要求,要加強督導,嚴格涉重金屬企業強制性清潔生產審核評估、驗收工作,涉重金屬企業強制性清潔生產要以重金屬污染物防治和減排為重點,積極實施中高費方案,突出生產全過程控制,全面提高...
的重要組成部分,是各地重污染天氣應對工作的基礎,與省直有關部門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各地級以上市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各縣(市、區)及相關部門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企事業單位重污染天氣應急操作方案等共同組成廣東省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
2020年12月11日,廣東省人大常委會召開新聞發布會,介紹《廣東省水污染防治條例》有關情況,該《條例》於2021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按照《條例》規定,廣東建立水環境生態補償制度和標準體系,通過資金補償、對口協作、產業轉移、人才培訓、...
《廣東省加快推進城鎮環境基礎設施建設的實施方案》是廣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發布的檔案。發布通知 廣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廣東省加快推進城鎮環境基礎設施建設實施方案的通知 粵辦函〔2022〕273號 各地級以上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門、...
研究制定廣東省生態環境監測網路管理辦法、廣東省生態環境監測信息發布管理規定等規章。按照國家統一的監測布點、監測和評價技術標準規範開展大氣、地表水、地下水、土壤、海洋、生態、污染源、噪聲、振動、輻射等監測,增強各部門、各類監測...
第五條 市、縣級人民政府負責本行政區域的揚塵污染防治工作,根據大氣環境保護目標和治理任務,制定本行政區域揚塵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建立揚塵污染防治統籌協調、長效管理和信息共享機制。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按照職責開展揚塵污染防治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