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安縣城市生活垃圾分類工作實施方案

《德安縣城市生活垃圾分類工作實施方案》,經德安縣政府研究同意,於2019年10月30日印發實施。

為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於生活垃圾分類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和黨的十九大關於推進生態文明建設的決策部署,全力推動我縣城市生活垃圾分類工作,根據《國務院辦公廳轉發國家發展改革委、住房城鄉建設部生活垃圾分類制度實施方案的通知》(國辦發〔2017〕26號)、《江西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江西省生活垃圾分類制度具體實施方案的通知》(贛府廳發〔2017〕48號)和《九江市城市生活垃圾分類工作實施方案》(九府辦字〔2019〕36號)檔案精神,為實現到2020年底基本建立生活垃圾分類模式,現結合我縣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總體要求
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精神,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圍繞生活垃圾“減量化、資源化、無害化”目標,緊扣分類投放、分類收集、分類運輸、分類處理“四大環節”,建章立制、宣傳教育、示範引領、獎懲結合,全民眾參與、全部門協同、全流程把控、全節點攻堅、全方位保障,構建以法治為基礎、政府主導、全民參與、因地制宜的城市生活垃圾分類工作格局,不斷提升城市生活垃圾分類工作水平,為我縣國家衛生城市、人居環境品質提升工作提供環境支撐。
二、基本原則
(一)政府主導,條塊結合。堅持政府主導、統籌推進。強化黨政機關、事業單位、社團組織、公共場所管理單位等公共機構示範帶頭作用。城市道路、住宅小區、公園廣場、景區景點、商貿市場等不同區域和場所,按部門管理職責分塊實施生活垃圾分類,各機關單位落實好各自辦公樓院垃圾分類工作。
(二)因地制宜,逐步推進。在分類方法上,先按照有害垃圾、易腐垃圾(餐廚垃圾)、可回收垃圾、其他垃圾“四分類”,再逐步向細分精分過渡。在推進步驟上,先在城市道路、住宅小區、機關單位當中推進生活垃圾分類示範試點建設,而後以點帶面,全面推開。
(三)協同推進,有效銜接。加強垃圾分類收集、運輸、資源化利用和無害化處置等環節的銜接,形成統一完整、協同高效的運行網路體系,既要重視制度建設和流程最佳化,也要加快硬體設施設備建設。
(四)廣泛宣傳,全民參與。廣泛宣傳垃圾分類的重大意義和相關知識,積極引導市民主動分類,逐漸養成垃圾分類習慣,提醒廣大消費者少量、儘量不購買過度包裝的商品,廣泛推廣使用菜籃子、布袋子,從源頭上實現生活垃圾減量化。建立健全綜合協調、部門協作、社會參與、志願服務的推進機制,推動共謀、共建、共治、共享、共評大格局的形成。
三、工作目標
2019年12月底前,在城市道路、住宅小區、機關單位生活垃圾分類示範片區試點工作基礎上,啟動城市生活垃圾強制分類,實現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達20%以上;到2020年底,基本建立符合我縣實際的相關規範、政策制度和標準體系,基本形成可複製、可推廣的城市生活垃圾分類模式,城市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達35%以上。
四、分類模式
火車站、長途客運站、公交場站、文化體育場所、公園廣場、商業設施等公共場所,實行“三分法”,即可回收垃圾、有害垃圾、其他垃圾。上述場所內的食堂或餐飲企業應增加餐廚垃圾分類,實行“四分法”。
市民居住區域、菜場、集貿市場和黨政機關、團體、學校、企事業單位辦公場所垃圾實行“四分法”。
生活垃圾“四分法”具體指:
1.有害垃圾。主要包括:廢電池電瓶、廢燈管、廢溫度計、廢血壓計、廢藥品和包裝物,廢油漆、溶劑和包裝物,廢殺蟲劑、消毒劑和包裝物,廢膠片、廢相紙等。
2.易腐垃圾(餐廚垃圾)。主要包括:相關單位食堂、賓館、飯店等產生的餐廚垃圾,農貿市場、農產品批發市場產生的蔬菜瓜果垃圾、腐肉、肉碎骨、蛋殼、畜禽產品內臟等。
3.可回收垃圾。主要包括:可循環利用和資源化利用的紙張,廢塑膠,廢金屬,廢包裝物,廢棄電器電子產品,廢玻璃,廢紙塑鋁複合包裝等。
4.其他垃圾。除上述三種垃圾分類之外的其他垃圾。
五、實施辦法
城區所有公共機構、公共場所、企業、社會團體和居民住宅區域實行生活垃圾分類。
(一)明確分類投放監管主體
統一垃圾分類標識和標準垃圾桶的顏色,有害垃圾、易腐垃圾、可回收垃圾、其他垃圾的垃圾桶顏色分別對應為紅色、綠色、藍色、黃色,並在桶壁噴寫分類標識。垃圾產生者按照分類的規定將垃圾投入到對應的收集容器內;各機關單位、社會團體、社區居委會、物業公司、公共場所管理經營單位負有垃圾分類投放的監管責任,安排專人引導市民合理準確投放,糾正不正確投放行為,提升垃圾分類、投放準確率,確保需要轉運的垃圾無縫對接進入縣垃圾分類收運網路。
1.居民住宅區,由34個片區、123個責任單位督促居民做好垃圾分類工作,各社區負責配合做好相應工作。其中:物業小區由縣住建局監督物業企業做好垃圾分類工作,各安置小區由責任鄉鎮督促做好垃圾分類工作;城中村按屬地管理原則,由相應鄉(鎮、場)負責做好垃圾分類工作;工業園區由工業園管委會負責做好垃圾分類工作。
2.機關、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以及其他組織的辦公區域和生產場所,本單位為責任單位。
3.集貿市場、商場、商鋪、展覽展銷等經營場所,舉辦單位和店主為責任單位或責任人。
4.廣場、公園、公共綠地、車站碼頭、公交場站以及旅遊、文化、體育、娛樂、商業等公共場所,經營管理單位為責任單位。
5.城市道路,清掃保潔單位為責任單位。
6.公共建築,所有權人為責任人;所有權人委託管理的,受委託管理單位為責任單位。
7.各類工地,建設單位為責任單位。
(二)明確分類收運、處理方式
按照“四分法”要求,使用密閉、環保、高效、智慧型專用車輛,並建立完善生活垃圾分類收運登記制度;明確由徐環隆順環保科技有限公司實行分收分運,杜絕垃圾落地,嚴查混運混處。
有害垃圾處理:委託有資質企業運至九江市危險品固廢處理中心集中處理(未建成前委託有資質的企業處理或暫時封存);餐廚垃圾(易腐垃圾)處理:採取定點收集、劃定線路的直運模式,統一收運到德安縣餐廚垃圾處理點處理;可回收垃圾處理:統一收運至相關再生資源分揀中心進行資源化利用;其它垃圾處理:按不同職責區域分別由縣城管局、縣住建局等部門牽頭負責收集、轉運,縣城管局集中統一處理。
六、配套設施及制度規範
(一)加快垃圾分類設施規劃建設
堅持以末端處置引導前端分類。修訂生活垃圾處理設施設備中長規劃和年度計畫。採取新建、改造等方式,加快規劃建設生活垃圾分類投放、分類收集、分類運輸、分類處置相匹配的“分類站點”及其終端設施。重點加快推進我縣餐廚垃圾處理站、建築垃圾消納處置場、再生資源循環利用分揀中心、有害垃圾暫存保管場所、大件垃圾處理廠等項目建設。根據垃圾分類減(控)量目標任務要求,全面提質改造老舊垃圾中轉站。
(二)建立相關制度及考核機制
結合我縣實際出台生活垃圾分類有關政策性規範檔案,建立利益導向機制,引導市民分類投放生活垃圾。實行城市生活垃圾分類處理減控獎懲管理,按照省、市要求,將生活垃圾分類減控工作逐步列入各地各單位年度考核,積極推進城市生活垃圾分類減量化。
七、工作步驟
(一)動員部署階段(2019年10月底前)
圍繞提高知曉率和參與率,主要推進以下三項工作:
1.出台德安縣城市生活垃圾分類工作實施方案,層層召開動員大會,動員部署垃圾分類工作,分解任務,落實責任。
2.出台德安縣城市生活垃圾分類宣傳工作方案,全方面、多形式開展宣講和主題宣傳活動,採取點對點、面對面宣傳,推進生活垃圾分類進校園、進機關、進社區。
3.組織開展培訓,對各鄉(鎮、場)、縣直責任部門、村(社區)、相關企業單位等生活垃圾分類專職工作人員進行培訓。
(二)示範試點階段(2019年11月1日至12月31日)
1.精心做好分類投放、分類收集、分類運輸、分類處理管理體系的設計規劃,加快分類垃圾桶(箱)、收集站點、轉運設備、處理終端等設施設備建設。
2.推進示範試點建設,確定2個物業小區、2條城市道路、1處機關辦公場所為示範試點,制定建設標準、探索推進機制,進行評價驗收後組織開展全縣生活垃圾分類工作現場觀摩學習。
(三)深化推廣階段(2020年1月開始)
全面總結示範試點前期工作經驗,進一步完善垃圾分類工作推進機制。全面推廣示範試點經驗做法,大力推進設施設備建設和垃圾分類工作責任落實。建立健全季督查、年考核的生活垃圾分類工作推進機制。
八、保障措施
(一)強化組織領導。成立由縣政府主要領導任組長,分管領導任副組長,各鄉(鎮、場)、縣直相關單位主要負責人為成員的工作領導小組,全面領導部署全縣生活垃圾分類工作;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縣城管局),具體負責生活垃圾分類的牽頭推進、標準制定、日常調度、監督考核等事宜。
(二)強化經費保障。縣、鄉兩級財政保障工作經費,確保生活垃圾分類工作有力推進。
(三)強化制度支撐。實行城市生活垃圾分類獎懲激勵政策,建立利益導向機制。制定生活垃圾分類操作指南、收集容器設定規定、督查考評辦法、示範試點建設標準等相關配套制度。
(四)強化監管督查。強化對生活垃圾分類投放、分類收運、分類處置的全程監管,對隨意傾倒、處置生活垃圾行為進行嚴管重罰。縣生活垃圾分類辦公室定期開展督查,對工作落實不力、效果不好的單位進行通報,追究責任。實施生活垃圾分類處理減控獎懲管理,將生活垃圾分類和減控工作列入單位年度目標管理考評。
(五)強化宣傳教育。各鄉(鎮、場)各部門要切實加大宣傳力度,通過各種方式和渠道廣泛宣傳生活垃圾分類意義及知識,營造濃厚氛圍,提高民眾的知曉率和參與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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