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原市城市生活垃圾分類工作實施方案

固原市人民政府辦公室於2021年4月28日印發固原市城市生活垃圾分類工作實施方案,請結合實際,認真貫徹落實。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固原市城市生活垃圾分類工作實施方案
  • 頒布時間:2021年4月28日
  • 發布單位:固原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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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於垃圾分類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推動固原市城市生活垃圾分類工作,根據住房城鄉建設部等9部委《關於在全國地級及以上城市全面開展生活垃圾分類工作的通知》(建城〔2019〕56號)和寧夏回族自治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關於全面開展城市生活垃圾分類工作的實施意見》(寧建發〔2019〕72號)精神,結合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認真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視察寧夏重要講話精神,全面貫徹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深入落實黨的十九屆五中全會精神,切實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於生活垃圾分類工作的決策部署,堅持黨建引領,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以社區、黨政機關為著力點,以人民民眾為主體,共建共治共享,加快建立健全分類投放、分類收集、分類運輸、分類處理的垃圾處理體系,提高生活垃圾減量化、資源化和無害化水平,推動全市人居環境持續改善。
二、目標任務
2021年,固原市區啟動城市生活垃圾分類工作,並實現中心城區公共機構生活垃圾分類全覆蓋,至少有10個居民小區基本建成城市生活垃圾分類示範區。
各縣(區)啟動生活垃圾分類工作,編制完成生活垃圾分類實施方案,並明確在10個以上公共機構和居民小區開展試點。
2022年,固原市區至少有10個社區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類示範片區。
各縣(區)基本實現公共機構生活垃圾分類全覆蓋,並有2個社區基本建成示範片區。
2025年,固原市區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類處理系統。
各縣(區)居民生活垃圾分類覆蓋戶數達到70%以上。
三、組織機構
為紮實有序推進城市生活垃圾分類工作,加強城市生活垃圾分類工作組織領導,成立由市政府分管領導任組長,各縣(區)長和市委宣傳部、市發展改革委、教育體育局、工業和信息化局、民政局、財政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自然資源局、生態環境局、住房城鄉建設局、交通運輸局、農業農村局、商務投資促進局、文化旅遊廣電局、衛生健康委、市場監管局、審批局、城管局、機關事務局、郵政管理局、總工會、團市委、婦聯等相關單位主要負責同志為成員的城市生活垃圾分類工作領導小組。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市城管局,市城管局局長兼任辦公室主任。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定期組織召開聯席會議,研究制定生活垃圾分類統籌規劃、政策、考核標準及獎罰機制的制定,負責組織垃圾分類示範小區、示範單位創建、命名,生活垃圾分類市場化運行,實施分類工作的指導、監督、考核、獎懲及相關項目建設推進和協調等工作。各成員單位要相應成立生活垃圾分類工作領導機構、制定相應分類工作方案,細化措施、明確責任,組織抓好落實。
四、重點任務及分工
(一)建立健全生活垃圾分類體系。
1. 建設城市生活垃圾分類標準體系。以有害垃圾、濕垃圾(餐廚/廚餘垃圾)、乾垃圾(其他垃圾)、可回收垃圾4類為基本類型。按照資源化、減量化、無害化的管理原則,結合城市規劃建設,實現生活垃圾分類投放、分類收集全覆蓋,分類運輸體系基本建成,分類處理能力增強;建立保障垃圾分類配套設施資金配置,健全垃圾分類補貼機制。(牽頭單位:市城管局;責任單位:原州區政府,市發展改革委、財政局、自然資源局、住房城鄉建設局、生態環境局、衛生健康委、市場監管局、審批局;完成時限:2024年12月31日前)
2. 明確生活垃圾分類暫存標準。按照生活垃圾分類標準體系提供分類暫存場地。配套設施根據《生活垃圾分類標誌》(GB/T19095-2019)貼上標誌標識、噴塗顏色;根據生活垃圾產生量和轉運距離配置垃圾分類收集箱、桶,建成分揀中心或中轉站。(牽頭單位:市城管局;責任單位:原州區政府,市發展改革委、財政局、自然資源局、住房城鄉建設局、生態環境局、衛生健康委、市場監管局、審批局;完成時限:2021年6月30日前)
3. 健全生活垃圾分類運輸體系。配置滿足分類清運、密閉性好、標誌明顯、節能環保、高效運行的生活垃圾分類轉運設施,杜絕“先分後混”“混裝混運”。有害垃圾嚴格按照國家危險廢棄物有關規定集中收集、儲存,由具備資質的單位統一轉運、處理,防止發生二次污染。(牽頭單位:市城管局;責任單位:原州區政府,市發展改革委、財政局、生態環境局、衛生健康委、市場監管局、審批局;完成時限:2021年12月31日前)
4. 完善分類處理設施。按照“宜燒則燒”“宜埋則埋”的原則,加快固原市循環經濟產業園等項目的建設。實施綠化垃圾回收利用,推行尾菜、廚餘垃圾資源化利用,引進專業處理設施。(牽頭單位:市城管局;責任單位:原州區政府,市住房城鄉建設局、生態環境局、農業農村局、商務投資促進局;完成時限:2024年12月31日前)
(二)強化生活垃圾源頭分類。
5. 充分發揮帶頭示範作用。全市所有黨政機關、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學校、醫院等公共機構率先推行垃圾分類工作,力爭垃圾分類覆蓋率達100%,到2021年底實行不分類不收集不轉運制度。(牽頭單位:市城管局;責任單位:原州區政府,市機關事務局;完成時限:2021年6月30日前)
6. 推行源頭減量分類。按照“屬地管理、歸口管理、行業管理”的原則,各行業行政主管部門將生活垃圾分類與創建文明單位、節約型公共機構示範單位、示範小區、“星級評定”等內容相結合,對醫療衛生、教育機構、酒店賓館、文體旅遊、商業娛樂、機場車站、物業小區、公園廣場、商場超市、門店餐館、快遞運輸、各類市場、建築工地和城市公共場所等生活垃圾分類工作加強組織領導、宣傳引導、培訓指導、督查檢查,市民政局負責協調駐固部隊做好生活垃圾分類工作,城鄉接合部、城中村等地實行屬地管理,形成全覆蓋無盲區的工作格局。(牽頭單位:市城管局;責任單位:市生活垃圾分類領導小組各成員單位;完成時限:2022年12月31日前)
(三)加強宣傳培育分類習慣。
7. 強化公眾宣傳引導。市委宣傳部要綜合運用報紙、電視、廣播、新媒體等平台,加大生活垃圾分類工作宣傳,營造良好氛圍。市生活垃圾分類領導小組各成員單位,結合各自分管行業,利用公眾媒體、電子屏、廣告欄、工地圍擋、燈箱廣告、公車站、公車車載視頻、微信公眾號、張貼垃圾分類海報和溫馨提示等開展公益宣傳,在景點、賓館、商業網點等公共區域設定垃圾分類宣傳專欄,在公共綠化和走廊通道等場所設定多種形式的宣傳廣告、標誌和標識,大力傳播生態文明思想和理念,普及生活垃圾分類常識,提高市民民眾生活垃圾分類的知曉度和參與度。同時,加強垃圾分類工作志願者隊伍建設,組織開展垃圾分類工作宣傳和指導,營造垃圾分類的良好社會氛圍。(牽頭單位:市委宣傳部;責任單位:原州區政府,市生活垃圾分類領導小組各成員單位;完成時限:2021年6月30日前,並長期堅持)
8. 做好校園教育。開展學校教育促進垃圾分類工作,編髮生動有趣、亦教亦樂的生活垃圾分類教材,廣泛組織學生學習生活垃圾分類科普知識、觀看生活垃圾分類動漫、視頻,開展生活垃圾分類社會實踐課,利用升旗儀式、班會課、校園廣播和張貼圖片等多種形式強化垃圾分類宣傳,使全體學生牢固樹立生活垃圾分類的意識,通過學生教育、影響、帶動家長常態化開展生活垃圾分類,形成良好的生活垃圾分類習慣。(牽頭單位:市教育體育局;責任單位:原州區政府,市城管局;完成時限:2021年6月30日前,並長期堅持)
9. 引導社區居民自覺分類處置。明確住宅小區垃圾分類投放管理責任人,形成“片區—街道—社區—小區”四級管理體系,引導居民自覺開展生活垃圾分類,配齊配足督導員並完善相關制度,落實工作經費,確保指導管理工作全覆蓋。(牽頭單位:各縣〈區〉政府;責任單位:各縣〈區〉有關部門〈單位〉;完成時限:2021年12月31日前)
10. 動員家庭積極參與。要通過開展形式多樣的社會宣傳、主題實踐等活動,面向廣大家庭大力傳播生態文明思想和理念,倡導綠色生活方式,普及生活垃圾分類常識,引導家庭成員從自身做起,從點滴做起,自覺成為生活垃圾分類的參與者、踐行者、推動者。(牽頭單位:市總工會、婦聯;責任單位:原州區政府,市城市管理局;完成時限:2021年6月30日前)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各縣(區)政府、市直各部門(單位)要認真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於生活垃圾分類的系列重要指示精神,把開展垃圾分類工作納入重點工作,精心安排部署、細化工作措施,常態化開展生活垃圾分類工作。
(二)強化責任落實。各單位要按照各自責任分工,明確責任領導和工作目標,建立健全垃圾分類的各項管理制度,建立垃圾分類資源化、減量化、無害化處理台賬,促進我市垃圾分類工作有序、規範、紮實推進。
(三)實施監督考核。將生活垃圾分類納入各級綜合考核、文明單位創建等考核指標體系,定期對本部門、本行業企事業單位垃圾分類工作開展督查、檢查,建立考核、獎懲機制,增加考核權重,強化結果運用。對中心城區生活垃圾分類示範區、示範街道、示範小區等確定,經市城市管理局等部門驗收後,按照獎勵辦法予以獎勵。
(四)加強信息報送。各單位將本部門、本行業領域生活垃圾分類工作開展情況每月以信息形式報送至市垃圾分類領導小組辦公室,並按時上報方案、進度、總結等相關資料,為市垃圾分類領導小組分析、研判相關工作提供基礎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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